森林防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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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八项工作制度

森林防火八项工作制度

森林防火八项工作制度一、森林防火责任制制度1.1 各级政府要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确保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1.2 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政府要加强森林防火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1.3 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政府要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重点林区、主要路口等进行值班值守,确保及时发现火情并采取措施。

二、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度2.1 各级政府要制定和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响应程序、应急措施等。

2.2 各级政府要组织人员进行森林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应对森林火灾的能力。

2.3 各级政府要保障森林火灾应急物资的供应,确保应急工作需要。

三、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度3.1 各级政府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3.2 各级政府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3.3 各级政府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如森林防火知识讲座、森林防火宣传周等。

四、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隐患清除制度4.1 各级政府要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4.2 各级政府要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采取措施进行清除,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4.3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森林火灾隐患清除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隐患清除工作落到实处。

五、重点部位、重点林区、主要路口值班值守制度5.1 各级政府要明确重点部位、重点林区、主要路口的值班值守人员,确保及时发现火情并采取措施。

5.2 值班值守人员要24小时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报告火情。

5.3 各级政府要定期对值班值守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值班值守工作的落实。

六、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制度6.1 各级政府要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森林防火能力。

6.2 各级政府要定期对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6.3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保障建设需要。

七、森林防火执法制度7.1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森林防火执法工作的领导,明确执法机构和人员。

森林消防管理制度(精选3篇)

森林消防管理制度(精选3篇)

森林消防管理制度(精选3篇)森林消防管理制度1一、深入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群防群治、自防自救的森林防火机制。

二、健全健全本村森林防火组织,明确职责,完善各项制度。

三、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村民森林防火、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

在线路范围内山林路口、山林周边设立防火宣传牌、警示牌等。

四、在清明节、冬至等森林防火重点时期,村护林人员应加强值班与巡查力度,严防森林火灾突发,清除火灾安全隐患。

五、加强火源安全管理。

严禁在林区吸烟、野外用火、燃放鞭炮。

六、任何村民及外来临时人员不得破坏林业,不准乱砍树林等;如在林区进行施工动火作业必须经过上级林业部门批准或本村森林防火领导同意。

七、加强森林防火设施建设,及时更新配备必要的森林灭火装备及灭火器具。

灭火工具和消防器材,要具体落实专人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处于备用状态。

八、加强森林防火扑救突击队伍建设,经常组织队员学习业务知识和实地扑救灭火演练,确保队伍在紧急情况下发挥应急扑救作用。

野外火源管理制度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发生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对火源管理规定如下:一、认真执行国家《森林法》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以及金洞乡森林防火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二、森林防火期间,凡入山人员严禁携带火源、火种进入林区,严禁擅自用火。

三、防火戒严期内,要做到辖区内见烟就查,违章就罚,成灾就抓,坚持依法治火,依法防火。

在哪个辖区发现问题,都要追查责任,并按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四、森林防火期间,凡是本村辖区内的村民或外来临时人员,进入山林需动用火源,须向村或乡森林防火主管人员报告,需进行动火作业的要指定防火负责人。

五、防火期内严禁本村辖区村民或外来临时人员上坟、烧纸,严禁动火开荒、野炊、烤火。

森林火灾处置隐患整改制度一、发生森林火灾后,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组织森林防火应急小组成员及村民扑救,并组织有关人员勘查火场,追查肇事者,正确外置。

森林防火制度

森林防火制度

拟稿人:时间:森林防火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但是,城市市区的除外。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第四条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的森林防火工作。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五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六条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第七条森林防火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确定联防区域,建立联防制度,实行信息共享,并加强监督检查.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九条国家支持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森林防火科技水平。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第十一条国家鼓励通过保险形式转移森林火灾风险,提高林业防灾减灾能力和灾后自我救助能力.第十二条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扑救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由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当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森林火灾的预防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标准,以县为单位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向社会公布,并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森林防火责任制度范本(三篇)

森林防火责任制度范本(三篇)

森林防火责任制度范本一、责任追究范围:镇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驻村领导、工作组和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对森林防火工作和火灾扑救全面负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对所挂钩村森林防火工作负有指导、检查、监督的职责。

各村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森林防火法规,开展经常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在重点防火期和高火险期,适时发布戒严令;根据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研究、布置、督促、检查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检查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制订本辖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实行____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镇林业站应积极当好镇党委、政府参谋,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各村对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凡工作不力,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责任追究办法: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调查核实,由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并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1、与农户未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责任制未落实到人,森林防火重点期未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未进行研究、布置、检查,未按标准储备和购置扑火物资的;2、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未制订本辖区扑救森林火灾预案的;3、高火险期,未发布粘贴森林防火通告或防火戒严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的;4、未按规划建造生物防火林带或在林区主要道路两侧及林缘山边未开辟防火线,在进入林区主要道口和林区道口未树立永久性防火警示牌和自然村未张贴宣传标语的;5、火场信息与指挥信息联络不畅通,森林火灾受害率超过森林防火责任状目标的;6、对野外火源管理不力,擅自炼山造林、炼山搞生产作业,引发火情热点、森林火灾的。

在森林防火的火灾扑救工作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1、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或过火面积达____亩以上____小时尚未扑灭的;2、森林火灾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的;3、发生森林火灾后,____老弱病残、孕妇、未成年人上山扑火的;4、森林防火险期未安排专人值班或值班离岗,未____护林员进行巡山护林的;5、未及时____扑救或者____指挥不力的,发生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特大安全事故依照国家规定执行);6、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未按镇防火指挥部的安排履行职责,发生森林火灾后,接到通知未及时赶往参与扑救的。

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

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

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一、森林防火责任制度1. 各级政府机构应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统一指挥,确保防火工作的协调开展;2. 森林管理单位应组建专门的防火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和实施;3. 森林防火责任人应加强学习和培训,熟悉防火知识和技能,随时准备应对可能发生的火灾。

二、森林火险评估制度1. 森林管理单位应根据森林火险等级制度,对森林火险进行评估和分类,及时发布火险预警;2. 森林火险评估结果应用于制定防火计划和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有效降低森林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三、森林火灾预警监测制度1. 森林管理单位应建立森林火灾预警监测系统,及时监测和预警火险;2. 森林火灾预警信息应及时传达给相关单位和人员,协助他们做好防火准备工作。

四、森林清理防火道制度1. 森林管理单位应定期清理防火道,确保通畅和安全;2. 防火道应设立指示牌和标志,方便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撤离。

五、森林巡查检测制度1. 森林管理单位应加强巡查检测力度,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处理;2. 巡查检测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六、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度1. 森林管理单位应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防火知识和技能;2. 开展防火演练和培训活动,提高公众对森林防火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七、森林防火处置应急预案制度1. 森林管理单位应建立应急预案,明确分工和措施,提高对突发火灾的应对能力;2. 应急预案应不断完善和调整,以适应不同情况下的防火需要。

八、森林防火奖惩激励制度1. 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和激励;2. 对违反防火规定和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加强防火意识和行为规范。

以上是关于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的介绍,希望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执行,共同努力保护好我们的森林资源。

感谢您的阅读!。

森林防火各项规章制度内容

森林防火各项规章制度内容

森林防火各项规章制度内容一、森林防火责任制度1. 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制度:明确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责任,设立专门的领导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和决策。

领导机构应当负有防火工作的全面监督和管理责任,确保各项措施得以贯彻。

2. 森林防火组织责任制度:建立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各个部门和单位的分工职责,形成层层负责、协同合作的工作机制。

3. 森林防火人员责任制度:对从事森林防火工作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应有的技术和操作能力。

同时建立人员奖惩机制,以激励和引导人员积极参与防火工作。

二、森林防火准备工作制度1. 森林资源清查制度:对全国森林资源进行调查清查,建立森林资源档案库,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2. 森林防火设备储备制度:建立森林防火设备储备库,对防火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3. 森林防火通讯网络制度:建立健全的森林防火通讯网络,包括无线电通讯、卫星通讯等,确保各个防火单位之间实时联系和信息传递。

三、森林火险分级制度1. 森林火险分级标准:根据森林火险程度的不同,将森林划分为不同的火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和管理规定。

2. 森林火险评估制度:定期对各地森林火险进行评估和监测,对于高风险地区要采取更加严格的防火措施和管理措施。

四、森林防火预案制度1.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制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包括森林火灾的报警、调派人员、调配物资、处置灾害等环节,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2. 森林防火风险应对预案:制定不同级别的风险应对预案,确保在不同级别的火险情况下能够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和管理措施。

五、森林防火监测制度1. 森林火情监测系统:建立完善的森林火情监测系统,包括火灾预警、空中巡查、地面巡查等,及时发现和报告火情,做好火灾初期处置。

2. 森林火险监测系统:建立森林火险监测系统,包括气象监测、地形监测、森林火险变化监测等,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六、森林防火教育宣传制度1. 森林防火教育计划:制定森林防火教育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森林防火知识培训和教育,提高大家的防火意识和能力。

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及人员职责

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及人员职责

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及人员职责一、规章制度1、森林防火要求森林防火是指为了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和其它自然生态系统的火灾,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实行的一系列救灾、灭火和管理工作。

因为森林火灾可能会造成极大的损失,所以在平时的管理中必须很严格地执行防火制度。

以下是防火的具体要求:•严格执行火源禁止规定。

•森林防火员和储备力量要做好日常巡逻、检查、除草、钻井、水源灭火、防火灌溉、物资储备、查验入山证等工作。

•强化科学控制火源。

严禁烟草制品、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化学品、发射烟花爆竹等带入森林防火封闭区域。

•建立、完善森林火灾监测体系。

运用卫星遥感监测系统和蜂巢式监测网、分散式监测系统等,实现对森林火灾动态监测和传感,全面把握火情发展状况。

2、森林防火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森林防火工作,还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做到人人都参与,群防群治。

必须要全员参与,这样才有可能形成防火工作的全面覆盖和最大效果。

以下是森林防火制度的具体内容:•制定防火方案,每年要定期修订入户顾问。

•对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单独划拨专项经费。

•严格实行危险物资贮存管理制度,对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揭发和处理。

•对开展防火演练和模拟火灾事故救援等,制订相应的细则和规程。

•在发生森林火灾、草原火情、林内各类目的火等紧急情况时,实行应急值班制度,确保紧急情况的及时传达和解决。

二、人员职责为了使防火工作能够得到更有效的保障,需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分工。

公司在防火工作中需要明确以下几个方面的人员职责:1、领导责任•要制定防火工作计划,协调执行和督促检查防火工作。

•落实火情汇报制度和应急预案,指导干部和职工的抗灾救灾工作。

•调集应急力量,指挥火场扑救工作。

2、保卫队职责•间隔时间对开放区域巡逻进行巡逻,对非法烧荒、吸烟、使用明火等行为进行制止。

•检查当地区域防火路线、卫星预测器件等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森林防火责任制度正式版

森林防火责任制度正式版

森林防火责任制度正式版第一条: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推动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责任制度。

第二条:责任主体为全体森林经营管理单位和广大公民。

第三条:森林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火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防火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森林防火的能力。

第四条:森林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年度森林防火计划,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五条:森林经营管理单位应当组织人员巡查、监测、预警森林火险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第六条:广大公民应当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自觉遵守森林管理规定,不擅自进入封山保护区,不吸烟、野炊等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

第七条:发现森林可疑火点或火险隐患的公民,应当立即报告相关部门或者森林经营管理单位,协助处置。

第八条:森林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森林火点的监测,及时进行火灾扑救,尽快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第九条:发生森林火灾后,森林经营管理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扑救,协调资源,进行救援工作,并按照事后评估结果,进行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

第十条:广大公民应当加强自身的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不进行违法乱纪的活动,不随意丢弃易燃物品。

第十一条:森林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定期组织防火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落实森林防火的责任。

第十二条:森林防火责任制度的实施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于违反防火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惩处。

第十三条:责任制度的修订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和完善。

第十四条:本责任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以上即为森林防火责任制度正式版。

本责任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减少因火灾造成的损失。

在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森林经营管理单位的主导作用,形成全社会的合力,在保护森林资源方面做出积极的贡献。

同时,广大公民也要增强对森林的保护意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

防火责任制度的严格执行,有助于提高整个社会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视程度,建立和完善森林防火长效机制,为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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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森林防火制度汇编一、森林防火值班制度二、火情接警制度三、森林火灾处置制度四、森林防火检查督办制度五、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六、森林消防器材管理制度七、会议调度制度八、预警制度九、宣传教育制度十、培训演练制度十一、档案管理制度十二、责任追究制度一、森林防火值班制度1、实行领导带班制度。

在森林防火期内,每天有一名领导带班,负责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的领导,防火中心一名工作人员与林业局其他科室一名人员协助做好安值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2、值班室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安全值班。

值班人员要按照值班时限要求坚守岗位,不允许脱岗、空岗或随意替岗。

3、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

值班期间要定时或不定时调度,抽查各值班点人员在位与安全工作情况。

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值班纪录要求详实、规范,字迹工整。

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和请销假制度。

交接班时,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通报值班情况,并按要求填写交接班记录。

5、建立请示报告制度。

值班人员要与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安全工作情况,带班领导要督察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并根据安全情况调度安排当日安全工作,遇有紧急情况要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

值班人员必须全面掌握火情动态,了解火灾扑救进展,做到火情清楚、调度与时、信息报送规范、与时。

6、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使用各类通讯器材和联络方法,熟悉辖区内的地理位置、道路交通与防火力量的配置情况,掌握防火预案并具备根据预案要求采取相应措施的能力。

7、值班人员负责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禁止在值班室内聚餐、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禁止闲杂人员随意出入。

值班室电话系安全专用电话,禁止无关人员随意使用。

8、值班室日常应准备的物件:录音电话、值班登记表、电话通讯录、应急手册、对讲机等。

值班员要经常检查电话线是否插接完好、相应物件是否齐全、对讲机是否有电。

9、凡在上岗期间,值班人员擅离职守,造成空岗、脱岗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

因上述原因造成报警、出警不与时或不能与时、准确传达上级指示,酿成损失的加重处罚,并视情追究相关责任。

二、火情接警制度1、接警员接到火情报告,要立即查清问明起火时间、起火地点、村、组、小地名、通往火场路径、初步确定起火原因、过火位置的林木种类、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主要领导,并作好记录。

2、立即调动组织扑火人员,迅速赶往火场扑火,值班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火场指挥扑火。

掌握火场火势动态,集中优势兵力,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3、立即通知发现火情的人员或安排专人,查明起火原因,积极配合政府或公安部门,追查林火肇事者。

4、根据火情发展状况,超过辖区控制能力时,应立即启动森林防火预案或报告上级请求支援,不得延误扑火战机,同时安排好进入火场的扑火向导员。

5、火灾扑灭后,要立即组织人员彻底清理余火,留足火场看守人员,留守火场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撤离。

同时组织人员调查火灾各种损失、嫌疑人查处情况,整理好火场原始记录,建档立案。

三、森林火灾处置制度1.森林火灾前期处置1.1.区林业局防火中心办公室接到森林火灾报警后,做好接警记录,立即通知事发街道。

1.2.事发街道迅速核实情况,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同时第一时间向区防火中心办公室报告情况,报告内容包括:起火地点、起火时间、当地天气、火势情况、扑救情况等。

1.3.区防火中心办公室分别通知区森林公安分局局长、区林业局分管局长、区林业局局长赶赴现场,同时上报区政府总值班室。

2.应急预案启动程序2.1.根据火情预判,由事发街道办事处主任向区森防指办公室请求启动区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2.2.由区森防指办公室主任请示区森防指总指挥,区森防指总指挥决定启动区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3.应急响应3.1.区林业局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启动后,工作日期间由专门人员负责组织前期值守联络组,分工负责通知前指办公室与森防指成员单位负责人,并做好书面记录;其他时间由在防火中心值班人员负责组织前期联络,分工负责通知前指办公室与森防指成员单位负责人,并做好书面记录。

3.2.值守联络组负责通知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组织林业局现有人员按照手册分工参与火灾扑救行动(通知各组组长,由组长召集本组人员在接通知3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紧急情况下自行解决交通问题),由专人负责在局办公室值守。

3.2.1.进入防火戒严期(2月1日至5月31日,下同),全局所有人员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对讲机保持24小时畅通(对讲机开启对讲功能)。

3.2.2.进入防火戒严期前,局财务20000.00元应急资金,预案启动后,交由后方后勤部分负责人用于火灾扑救期间扑火物资和生活物资应急支出。

3.2.3.进入防火戒严期前,由史运秋负责做好防火办扑火机具、油料等应急物资的清点,列出应急物资清单和仓库分布示意图,预案启动后,根据区前线扑火物资保障组组长要求,由指定人员负责安排运送扑火物资到达火场一线(全区所需扑火物资送到指定地点,我局队员所需扑火物资送到队员手中);根据区前线扑救部分负责人关于生活物资的需求,按需求运送生活物资到达火场队员手中。

扑火物资保障组组长、生活物资保障组组长负责调度,负责应急期间扑火、生活物资运输保障到位。

3.2.4.应急物资特别是风力灭火机等应急设备的回收按照谁发放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签收单。

扑救工作结束,由局防火中心根据签收单落实回收。

3.3.值守联络组根据区前指办公室调度组组长命令,协助做好通知调度工作,并根据区前指总指挥、副总指挥命令,随时调度成员单位参与火灾扑救工作。

3.4.值守联络组组长与其他组员到达区森林公安局办公室后,做好工作衔接,由其他各组长统筹做好火灾后续扑救期间本组工作。

4.应急联动4.1.林业局全体机关干部按照手册分工,到达指定位置,按照本组组长安排,开展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4.1.1. 根据需要安排车辆运送发电机1台(带应急灯)、行军帐篷3座、桌椅3套、应急包(内装操作手册、预案、望远镜、手电筒、激光笔、地形图、手持对讲机、备用电池、笔、笔记本,指挥标志)等应急物资到事发现场,交与区调度组组长,协调事发街道搭建前指指挥部。

4.1.2.防火中心值班室放置一部手持对讲机,随时与前线保持联系。

4.2.林业局全体机关干部到达集结现场后,向本组组长报到,组长向所属部分负责人报告本组人员到位和物资携带情况,并做好点验、进行书面记录。

5.应急结束5.1.前指总调度长宣布应急结束后,由值守联络组负责通知全局机关干部。

5.2.区林业局办公室负责把火灾情况上报市林业局和区政府办。

5.3.区森林公安局负责相关火灾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6.后期处置6.1.森林火灾扑灭后,由森林公安分局牵头、林政资源科参与案件侦破、调查报告撰写。

火灾过火面积与受损情况原则上联系专业公司勘验;确需由林业局负责勘验的,具体由林政资源科牵头,森林公安分局参与,若人员不足,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其他科室人员参与。

四、森林防火检查督办制度1、各部门单位、镇街道、村居委会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层层签订责任书,真正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2、护林巡查员在森林火险等级三级以上必须到野外进行巡逻检查,坚决禁止烧地堰、上坟烧纸、放鞭炮等野外随意用火行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马上向所在乡镇报告,同时协助查处森林火灾肇事者。

3、森林扑火队员必须努力学习森林防火扑火知识,不断提高森林防火和扑火技术,在森林防火期内,坚守岗位,时刻准备扑救森林火灾。

4、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与森林景观为主体的风景旅游区内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

5、每年十月份进入防火期,在重点节日:清明节、重阳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期间,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6、进入防火期,要严格加强入山人员管理,严禁携带火种上山。

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对经过批准的野外生产用火,要严格按照规程实施,并落实好用火责任人和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7、防火戒严期,严格执行封山育林制度,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对违规用火者严加惩处,在农事用火高峰期、清明节等高火险与事故多发时段,要采取超常规措施,死看死守,力保安全。

8、切实做好值班和火情调度工作。

森林防火期内各部门、必须坚持领导带班的昼夜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确保火情动态、火势发展、气象条件、扑救情况和领导指示等信息上传下达畅通。

9、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不瞒报、不漏报。

五、野外火源管理制度1、在森林防火期内,本辖区内严禁野外用火。

2、在防火期严禁在本辖区烧钱化纸放鞭炮、烧灰积肥、林区野炊、吸烟、以火驱兽、燃放孔明灯,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违者个人处罚200元-3000元,单位处罚10000元-50000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林区山火易发地段和人员集中的地方的巡护。

对入山人员要逐一检查,发现火种,坚决没收。

4、进入林区采伐作业、造林生产、矿山开采以与其它工程作业,必须遵守森林防火用火规定,凡作业人员违章用火或引发山火,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组织者或法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进入林区旅游或休闲的人员,违章用火或引发山火,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组织者或旅游接待单位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森林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各种扑火器具要分类存放,整齐有序,取用方便。

2、风力灭火机、油锯等器械要定期保养和维修,对易受潮生锈的工具要定期保养、通风和晾晒。

3、森林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维森、维修、保持完好和正常使用。

防火期内,要加强对森林防火设备和森林消防器材的检修,保证能随时投入使用。

4、要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器械与工具不准外借,更不准丢失,尤其易爆物品(灭火弹)要严加管理和检查,防止发生事故。

5、森林消防器材仓库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建专门帐簿,严格出入库制度和手续,保证不发生丢失,短缺现象。

七、会议调度制度八、预警制度青岛市城阳区森林火灾预警等级与应急响应机制(2月1日-5月10日)火险等级标识与图样危险等级达成条件处置措施黄色预警(尺寸:大号旗:长2米,宽1.45米。

小号旗:长0.6米,宽0.46米。

)中度危险在未来24和48小时内,天气条件将导致林内可燃物较易点燃,林火较易蔓延,具有发生森林火灾的中度危险性。

(天气条件: 4级≤风力<5级15℃≤温度<20℃湿度≤50%)(一)区、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有一名副指挥在岗待命,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

(二)带班领导和值班员要24小时在岗在位,网络设备、通信指挥调度工具和传真等信息沟通手段要保持畅通,随时掌握辖区内火灾情况,与时处置各类火情。

区街道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做好赴火场协助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有关防火责任单位,开展各项防火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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