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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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验管理制度(10篇)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10篇)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10篇)质量检验管理制度篇11、质检人员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强烈的责任心,要坚持原则,严格标准,本着对质检负责的态度。

2、按图纸要求对所有外购件、外协件等进行检验,对质量不符合要求和规格超差的应及时退货。

3、按图纸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是几何尺寸、焊接质量、耐压性能等,不合格品退回车间进行返修,重新检验合格后入库。

4.对中间产品进行抽检,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及时纠正,避免产品完成后进行重大变更,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质检人员对加工产品验收后应在派工单上签字,对外协件和外购件验收后应在入库单上签字,否则仓库人员有权拒收。

6、质检人员应熟悉产品的性能,对关键零件和重点部位要严格检验,对一般零件和一般零件可适当放宽,从而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提高工人劳动积极性的目的。

7.保管好所有图纸,不要私自借给他人或带出公司。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篇21.目的检验原材料、辅料、成品和半成品,确保生产出合格和高质量的产品。

监视和测量产品特性,验证产品要求得到满足,并确保顾客要求得到满足。

2.范围适用于生产所需的采购产品、过程产品和成品的监视和测量。

辅料的进货检验,半成品的过程检验,成品的出厂检验。

3.职责质量控制部是监视和测量产品特性的主要职能部门。

4.程序4.1质管科根据《检验标准》明确检测点.抽样方案.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使用的检测设备等。

4.2进货验证4.2.1对生产购进物资仓库保管员核对,确认原材料品名,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置于待检区,并通知检验员检验。

必要时,由化验室采样进行微生物和理化指标的检验。

4.2.2检验员根据《检验标准》进行全数或抽样验证,并填写《原料检验记录》:产品的过程检验由各工序的品管员负责,按照工艺标准对其检验和监控将检验合格的半成品交付下道工序,不合格品另行堆放。

a)检验合格。

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并做好标识。

b)检验不合格时,检验员在购进物资上加“不合格”标识,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范本(4篇)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范本(4篇)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

三、质量检验是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保障客户满意的重要环节。

第二章质量检验管理职责一、质量检验部门负责监督和组织产品的质量检验工作。

二、各部门负责其所属产品的质量检验工作,并向质量检验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质量检验部门负责制定质量检验方案和相关标准,并进行定期检查和修订。

第三章质量检验流程一、质量检验部门按照质量检验方案对产品进行拆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

二、若产品经检验合格,质量检验部门出具检验报告,并将产品交由仓库管理。

三、若产品经检验不合格,质量检验部门通知生产部门进行调整或修复,并进行重新检验。

四、若产品经多次检验仍不合格,质量检验部门向负责人汇报,并进行相应处理措施。

第四章质量检验方法一、质量检验方法应根据产品类型和相关标准确定。

二、常用的质量检验方法包括外观检验、尺寸检验、性能检验等。

三、质量检验过程中应采用相应的检验设备和工具,并进行相应的记录。

第五章质量不合格处理一、对于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对于轻微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可以进行修复或重新加工,并重新进行检验。

三、对于严重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应进行报废处理,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质量检验记录与归档一、质量检验部门应对每次质量检验进行记录,并保存相关文件和记录。

二、质量检验记录应包括产品名称、检验日期、检验人员、检验结果等内容。

三、质量检验记录应按规定时间进行归档,并保存一定的历史记录。

第七章质量评估与改进一、质量检验部门应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并制定改进计划。

二、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质量评估工作,并按照改进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和改进。

三、质量检验部门应对改进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结语本质量检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质量检验工作,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和期望。

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制度

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制度

1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制度1 目的和适用范围对最终产品的质量特性进行检验和试验, 以确保未经检验和试验的产品或不合格产品不出厂销售。

适用于对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2 职责2.1.质检部负责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并负责检验和试验的委托。

2.2.相关部门负责协助质量检验员进行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3 工作程序3.1.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满足客房的重要手段。

必须严格按产品图样、技术文件、标准、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

3.2.产品完工后, 由生产车间通知质检部质量检验员进行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并做好检验和试验记录。

3.3.与最终产品相关的检验和试验未完成或未通过时, 不能进行产品的最终检验格试验。

3.4.如有合同要求时, 应与用户和第三方一起对产品进行检验和试验。

检验和试验过程中发现的质量总是必须得到解决后才能发货。

3.5.当某些检验和试验项目本公司不能进行时, 由质检部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检验和试验, 并对所委托单位的检验和试验能力、资质等进行评价, 填写供方评价记录。

3.6.最终检验和试验项目完成后, 由质检部检验技术人员或质量检验员判定最终产品是否合格, 如产品判定为合格, 可填写“产品合格证”等入库销售手续。

如判定为不合格, 按《不合格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3.7.每一次检验和试验, 质量检验员都应做好检验和试验记录, 记录应及时、完整、清晰, 并能准确地反映出最终产品实际质量状况。

3.8.质量检验员应得到质量负责人的授权, 并在授权的检验范围内实施质量检验工作。

质量控制点管理制度1 目的和适用范围为加强对质量控制点的管理, 使所要控制的过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以确保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公司对关键过程的质量控制。

2 职责2.1.技术部负责质量控制点的管理, 编制作业指导书、工序质量分析表、质量控制点流程图等质量控制点管理文件。

2.2.质检部负责质量控制点产品的检验, 并根据要求编制检验作业指导书。

产品质量检验控制制度

产品质量检验控制制度

第 1 条目的为了使质检人员在产品检验工作中有所依据,严格进行产品检验工作,以确保产品质量,提高顾客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外购件、外协件检验以及本公司的自制半成品、成品检验和出货检查等。

第 3 条产品检验制度的作用1.明确产品检验作业的各项内容与要求,使繁杂的检验工作不易产生疏漏。

2.规范产品检验的作业流程,有利于保持产品质量的一致性。

3.确保产品质量检验的客观公正。

4.有利于提高质检人员和生产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 4 条明确检验项目质检专员在实施检验之前,应将需要检验的项目列出,防止在检验过程中漏检。

第 5 条制定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质检主管或者工艺技术人员应在实施检验之前明确规定产品检验的质量标准,同时明确规定使用何种检验仪器、量具或者是以感官检查的方式来检验。

如果某些检验项目本公司不具备检验能力 ,必须委托其他机构代为检验 ,也应在产品检验前进行说明,并编制《检验卡片》 (见附表一)作为检验时的判断依据。

如质量标准无法用文字进行说明,则用限度样本来表示。

《检验卡片》如附表一。

第 6 条制订抽样计划1. 质检人员应根据《产品检验抽样标准》进行抽样;2. 抽取样本时,必须在群体批中无偏倚地随机抽取,可利用随机取样的方式。

第 7 条自制产品过程检验1、质检主管或者工艺技术人员根据产品设计要求、质量和技术文件,针对产品的每一个制程制定一份最终检验规范 ,明确该类产品在该制程完成后应检验的项目、内容和方法。

2、操作者对所加工零件进行首件、末件自检,并填写首件末件《过程检验记录表》 (见附表二)。

3、由检验人员(或者工艺人员)上午、下午各一次进行过程巡检,填写巡检记录。

4、制程结束后,由检验人员进行确认,合格的可转入下工序,对于成品确认合格后,可转入成品库房。

5、操作者发现不合格品时,及时隔离并及时通知检验人员和工艺到场处理,由检验人员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单》 (见附表三)交主管工艺人员处理。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三篇)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三篇)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提升我公司产品质量检验,根据《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产品的质量检验工作。

三、质量检验职责1. 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和监督本部门产品的质量检验工作,确保检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 质检人员:根据产品的质量标准,对产品进行检验,并填写检验报告。

3. 生产人员:负责配合质检人员进行产品的抽样、测试等操作,并记录相关数据。

四、质量检验流程1. 采样:质检人员根据产品的抽样方案,按照规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进行产品的采样。

2. 检验:质检人员根据产品的质量标准,对采样的产品进行检验。

3. 检测:质检人员对产品进行必要的实验室测试和物理测试。

4. 记录:质检人员将检验和检测结果填写在检验报告中,并及时记录到质量管理系统中。

5. 评定:根据产品的检验结果,确定产品的质量等级,并作出相应的评定。

6. 处理:对不合格产品,按照公司《不合格品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五、产品质量标准1. 根据产品的性质和用途,确定相应的质量标准,包括外观、尺寸、性能等方面的要求。

2. 质检人员要熟悉产品的质量标准,并能正确使用相应的检验设备和工具。

3. 质检人员要及时了解产品质量标准的更新和变动情况,并及时调整检验方法和设备。

六、质量检验设备和工具1. 公司要配备适当的质量检验设备和工具,确保质量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检验设备和工具要定期进行校验和维护,确保其工作正常。

3. 严禁私自更改、调整或使用不合格的检验设备和工具。

七、质量检验记录和报告1. 检验人员要将检验结果及时记录在检验报告中,并签名确认。

2. 检验报告要包括产品的基本信息、检验结果、检验日期等内容。

3. 检验报告要保存密封,并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存档。

4. 检验报告要可以追溯,可供相关部门和客户查阅。

八、质量检验结果评定1. 根据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检验结果,对产品进行合格、不合格的评定。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是指企业或组织为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和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建立和
实施的一套检验工作规范、程序和制度。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检验标准和要求:明确产品质量标准的测试方法、技术要求和指标。

2. 检验计划和程序:确定产品检验的计划和流程,并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及时间节点。

3. 检验设备和工具:确保检验设备、工具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包括仪器仪表、样品制
备设备等。

4. 检验员培训和资质要求:对参与产品质量检验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
相关技能和知识。

5. 检验记录和报告:根据检验结果编制检验记录和报告,记录产品质量情况,并及时
通报相关部门。

6. 不合格品处理:明确不合格品的处理程序和责任分工,包括退货、返修、报废等。

7. 检验结果监控和分析:对检验结果进行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产品质量问题,采取
改进措施。

8. 外部供应商质量检验:对外部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和零部件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原
材料的可靠性。

一个完善的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可以帮助企业或组织确保产品质量,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降低质量风险,增强品牌信誉。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一、检验目的二、组织管理1.检验部门:设立质量检验部门,由专职人员负责组织实施产品质量检验工作。

2.检验人员:建立专业的检验团队,检验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接受必要的培训。

3.检验设备:配备适当的专业检验设备,确保检验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检验标准: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企业内部的检验标准,确保产品质量的评估和判断的一致性。

三、检验流程1.接收物料检验:对采购的原材料和零部件进行检验,包括外观检查、尺寸测量、材质鉴别等。

2.在线检验:在生产过程中进行抽样检验,包括生产过程数据的监控和产品性能的检验。

3.成品检验:对生产出来的成品进行全面检验,包括外观检查、功能性能测试、安全性评估等。

4.样品保留:按照规定保留一定数量的样品,用于可能的质量问题调查和分析。

5.检验记录:对每一次检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检验时间、检验人员、检验方法和结果等信息。

四、责任分工2.检验人员:负责按照检验制度的要求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及时报告和处理产品质量问题。

五、培训和改进1.培训计划:定期对检验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及时了解最新的检验方法和标准。

2.检验结果分析:对检验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的原因和趋势,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3.持续改进:定期评估和审查产品质量检验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不断改进和完善制度,提升产品质量和检验效果。

六、违规处理对发现的违反产品质量检验制度的行为和事故,根据企业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和纠正,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的正常进行。

总结:产品质量检验制度是企业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制定明确的检验目的、组织管理、检验流程、责任分工和培训改进等方面的制度,可以有效地提高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市场形象。

只有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检验制度,企业才能保证产品的质量稳定性,满足客户需求,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长期的优势。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我公司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保障产品质量和用户满意度,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生产部门全部产品的质量检验工作。

第三条质量检验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客户要求。

第四条产品质量检验应遵从科学、客观、公正、公平及时的原则,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第五条质量检验工作由质量检验部门负责,其他部门以及员工必需全力搭配执行。

第二章质量检验流程第六条每个产品从生产开始到交付客户之前,都必需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流程。

第七条质量检验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环节:1. 原材料子进货检验:对原材料子进行外观、尺寸、性能等方面的检验,确保原材料子符合要求。

2. 生产过程抽检:在生产过程中随机抽取产品进行检验,确保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稳定。

3. 终端产品检验:对生产完成的产品进行全面检验,确保产品的质量实现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4. 包装和出货前检验:对产品的包装和出货前进行检验,确保产品的包装完好无损,实现交付要求。

第八条质量检验流程应由质量检验部门依据产品的特点和客户的要求订立,并定期进行评估和优化。

第九条在质量检验流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的,应立刻停止生产,并进行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直到问题解决后方可连续生产。

第三章质量检验标准第十条质量检验标准应依据产品的类型和用途确定,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并由质量检验部门进行订立和修订。

第十一条质量检验标准应包含以下内容:1. 外观质量标准:包含产品的外观色泽、表面干净度、尺寸精度等方面的要求。

2. 功能性能标准:包含产品的功能是否正常、各项性能指标是否实现要求等方面的要求。

3. 可靠性标准:包含产品的可靠性要求、寿命要求等方面的要求。

4. 标志标签标准:包含产品的标志和标签的要求等方面的要求。

第四章质量检验记录和报告第十二条质量检验结果应及时记录,并形成质量检验报告。

第十三条质量检验记录应包含以下内容:1. 产品信息:包含产品名称、型号、批次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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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检验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厂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X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在本厂X围内实施,检验计量处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条本规定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计量管理制度、各种标志的用途和定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能源计量管理等规定。

第二章:质量检验制度第三条检计处的基本职责: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第四条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第五条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备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

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第六条检验人员要努力做好“三员”(质量宣传员、质量检验员、质量分析员)协助分厂,检查工艺操作规程,贯彻执行情况,遇到违反操作规程情况应及时劝阻,必要时向分厂领导反映,迅速采取措施。

第七条不定期组织抽查库存或已经检验合格的半成品、成品、考查检验工作质量。

第八条做好计量理化探伤工作、严格量检具,周期检定,量具维修工作,保证方法准确。

第九条参加新产品试制鉴定工作,参与新产品的设计工艺审核,对新产品能否正式投产提出意见。

第十条积极配合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定期地组织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学习和国家有关检验(质量)文件的学习。

第十一条原材料进厂检验: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供应处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好记录。

2、凡不具有合格证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检验人员应拒签入库单,财务处则不予结算。

3、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供应处应向供货向单位索赔,若需让步,须办理让步手续,在未办妥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4、外购件、外协件在签订供货合同时要明确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案作为供需双方生产、验收的依据。

5、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代用,应由供应处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会签,研究所长签字批准后,方可投产使用,代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递交各有关部门。

关键零件的代用须经研究所长批准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第十二条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1、各生产环节的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章后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开具不合格品通知单交分厂办手续处理。

2、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均须强调“首检”,加强“巡检”,严格“完工检”。

(1)、首检:凡加工改变后的首件,均须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由操作者自检合格后交首检,首检合格,检验员在路线单及检验记录本上盖首检章,方准成批加工生产,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零件负责。

(2)、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员每班至少巡检两次,做好巡检记录,并对巡检结果的零件负责。

(3)、完工检:工序终结,零件去尽毛刺、铁屑、油污后进行。

检验时应作好检验记录,主要零件的关键尺寸按检测记录要求进行。

一般零件(或一般项目)抽检不少于10%,抽样检验时如发现不合格品,应加倍抽样复查,若仍不合格则退回生产分厂自检处理,重新交验;否则,检验员可以拒检。

3、凡跨部门加工的工序(零件)须凭加工部门检验人员在路线单上签字,否则,下道工序可以拒检。

第十三条发现生产过程违反工艺规程,检验员应及时劝阻,若该行为为严重影响产品质量且劝阻无效,检验组长有权予以制止并立即报告有关分厂领导,厂长或总工及质管部门。

第十四条在生产过程中,对按规定应做而没有做好“自检”的产品(零件),检查员可以拒检。

第十五条全厂各生产环节都应坚持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零件不能转下道工序;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

第十六条产品入库前必须按规定要求清洗,防锈或油封。

凭检验员在入库单签字后方可入库。

第十七条齿轮箱产品逐台进行试车检验,检验员应做好试车检查记录,建档备查、试车检验严格按出厂试车规X进行,合格后方进行油漆,油封装箱。

第十八条齿轮箱出厂,应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油漆、油封、装箱逐合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准出厂。

第十九条凡属废品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1、废品不准出售,废品须在废品上打上明显的废品标志或破坏,由供应处统一作为废钢铁处理,否则,由此而产生的质量诉讼和索赔事故,均由责任单位负责。

2、凡属隐瞒废品或有意逃避责任者,应严肃批评,直至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条热处理和表面处理检验:1、操作者必须在了解工艺,了解材质的情况下进行生产,在自检合格后交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加工。

2、操作员严格执行工艺,对主要另件,关键另件的热温、保温时间、冷却剂温度、溶液成份、使用设备、工作区域等做好记录,检验员进行抽检。

3、热处理零件经检验员签字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第二十一条装配成品检验:1、产品另件装配前,所有主要另件,均必须由入库单和入库标记才允许进行卸装。

2、装配总装完成前另件必须清洗干净。

3、在装配过程中,操作者不得对零件作非工艺修制,如需修制应经技术部门研究填写修改通知单。

第二十二条油漆包装检验1、对产品的XX油漆,外观平整、色泽等由操作员自检后交检验员检查。

2、产品试车,清洗工作完成后对附件、备件、油封、技术参数标牌等项目合格后,方可包装。

3、包装要求按技术要求进行。

第二十三条工艺装备检验:1、外购的量具附有出厂价合格证书,凡无合格证,计量室可拒检。

2、外购的工具、刃具,经检验合格后方准入库。

3、自制的量具、工具、刃具,经检验合格后方准入库。

4、未经检定或不合格的工具、量具、刃具,一律不准发放使用。

5、为保证量值的正确传递,全厂所有量具从入库、发放、使用权直至报废,均由计量室负责验收、建档、周检、修理和处理,按相应的计量制度实施执行。

6、夹具、辅具、模具的检验应“按工艺装配检验制度”实施,须随同图纸一同入库。

7、新制模、辅、夹具投入使用时,使用单位负责会同设计、制造、检验部门进行验证;验证应填写验证单,各方签字,以备查考。

8、未经验证的工艺装备,因任意投入使用而产生零件报废、质量事故,由使用单位负责。

9、工艺装备实行定期更换和检验,精度不能保证、零件已磨损或缺件的工艺装备,不许发放使用。

使用中工艺装备若发现类情况,使用单应予停用并及时向工具处提请修理或补齐。

10、经检验(验证)不合格而需使用的工艺装备,由工具处会同有关单协商,办理让步手续。

经总工或技术部门批准后,通知检计处做好特殊标记方可入库。

第二十四条设备修理检验:1、机床设备应按“设备维修制度”实行维修保养和修理,使用单位应及时向设备处提请修复。

2、设备大修后应按设备出厂精度要求,严格检验,并填写检验记录,受检合格后,在大修设备完工通知单上签字。

3、使用中的高、精、关键设备配合设备处进行精度定期。

检查。

第二十五条新产品试制检验1、新产品试制过程所需的材质记录由技术部门提出具体要求,检验部门负责检验记录。

2、新产品试制过程的有关零件,整机的检测数据和试验记录由检验部门负责。

3、检验部门提出新产品鉴定的质量检验报告对能否符合作出明确意见。

4、未经鉴定的新产品不得批量投产,如有特殊需要、须经厂部批准。

批准后生产的产品,检计处只开具“试制产品出厂合格证”。

本制度各条款实施细则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计量管理制度第二十六条为了加强企业的计量管理,保证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有利于生产,节约能源,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进步,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七条计量管理工作贯穿在企业整个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每个环节,执行和维护计量管理制度是企业每个职工的职责。

第二十八条检验计量处是企业计量归口管理单位,在厂长领导下,负责统一管理全厂的计量工作。

并根据上级计量部门的规定和本制度,负责对全厂执行计量管理。

第二十九条检验计量处设计量管理组,长度计量,热工计量,力学计量,电学计量。

车间设兼职计量员,在检验计量处处长的领导下,负责完成所分管的工作。

第三十条检验计量处的工作职责1、积极宣传,认真贯彻国家计量法和上级计量的精神,制定企业的计量管理制度和发展规划,组织建立计量管理体系。

2、负责建立,管理各类标准器,组织开展各项计量检测工作,保证量值传递准确可靠。

为生产,科研,经营出具各类计量数据,提供计量保证和测试服务。

3、统一管理生产、科研、经营、能源、医疗等计量器具装置。

对企业内部执行计量监督,处理企业X围内的计量纠纷。

4、负责全厂各类计量器具添置审批、建帐、维修、检定工作,编制周期检定日程表,并按期实施。

5、建立各类计量标准器和精密测试仪器的档案,保管技术资料和原始记录。

6、统一组织全厂计量人员的培训、考核、奖惩、聘用。

7、掌握信息,开拓新领域,采用新原理,新技术,不断提高企业的计量测试和管理水平。

第三十一条外购各类计量器具,由使用部门填写“计量器具请购单”。

待主管人同意后,经计量部门审核,签章有效,采用部门按审批意见进行购置。

第三十二条外购或自制的计量器具,入库前必须送计量部门检定。

外购的计量器具经检定合格,检定人员签发合格证,并在发票上签字,方可入库和办理财务报销;检定不合格,由采购部门退货。

自制计量器具经检定合格,凭检定报告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制造部门返工或重新制造。

第三十三条各部门领用计量器具,必须将所领用的计量器具送计量部门检定。

检定合格的编号入帐,建立历史记录,编入检定周期,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办理发放手续;检定不合格的应由修理人员修理后再履行以上手续;修理后仍不合格的履行报废手续。

第三十四条计量标准器和计量器具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使用计量标准器和精密测试仪器的人员必须持有计量技术考核证,新学员必须在上述人员的现场指导下进行操作。

2、计量器具使用前,应对外观“零”位合格等做一般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到计量部门检定修理,做到不合格不使用,无合格证不使用,合格证过期不使用。

3、正确使用计量器具,不准擅自拆卸和调节,严禁以计量器具作工具或非计量使用。

4、使用无合格证,合格证过期,零位不对,不正常的计量器具和无腊封的量规,造成质量事故或者仪器,设备事故,使用者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部分直至全部经济损失。

5、人员调动时,其持计量器具必须交还本部门,未交清前,人员一律不准调动,如有人擅自放行,限放行人一月内追回所缺的计量器具,过期未追回的,放行人按赔偿制度赔款。

第三十五条计量器具的检定应根据国家计量法和计量局有关规定以及企业的实际善,对计量标准器和器具制定出管理方法,计量器具检定应遵循以下规定:1、计量器具检定人员必须持有计量技术考核合格证,严格按检定规程进行工作,国家尚未颁布的检定规程,暂按企业计量部门制定的校准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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