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_药品流通质量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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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53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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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药品流通监 督管理
6、纪律是自由的第一条件。——黑格 尔 7、纪律是集体的面貌,集体的声音, 集体的 动作, 集体的 表情, 集体的 信念。 ——马 卡连柯
8、我们现在必须完全保持党的纪律, 否则一 切都会 陷入污 泥中。 ——马 克思 9、学校没有纪律便如磨坊没有水。— —夸美 纽斯
10、一个人应该:活泼而守纪律,天 真而不 幼稚, 勇敢而 鲁莽, 倔强而 有原则 ,热情 而不冲 动,乐 观而不 盲目。 ——马 克思
61、奢侈是舒适的,否则就不是奢侈 。——CocoCha nel 62、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 ,如日 中之光 ;志而 好学, 如炳烛 之光。 ——刘 向 63、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孔 丘 64、人生就是学校。在那里,与其说好 的教师 是幸福 ,不如 说好的 教师是 不幸。 ——海 贝尔 65、接受挑战,就可以享

2024版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培训PPT课件

2024版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培训PPT课件

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药品标准、采购合同 约定的质量标准及企业内控标 准等。
04
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规 范
仓库设施条件设置要求
01
02
03
04
仓库选址
应选在地势较高、环境整洁、 无污染源的地方,库区地面应
平整、无积水和杂草。
仓库建筑
应采用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建 筑材料,如防火、防潮、防鼠
等。
仓库设施
应配备通风、照明、温控、消 防等设施,确保药品储存环境
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培训PPT课件
目 录
• 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介 • 药品经营企业基本要求 • 药品采购与验收管理规范 • 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规范 • 药品销售与运输管理规范 • 不合格品处理及召回制度执行 • 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机制建设
01
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 规范简介
GSP概念及意义
召回制度启动条件和程序
启动条件
药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 危害;药品经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召回或企业主动召回。
召回程序
启动召回计划,确定召回范围、方式和时限;通知相关经营企 业和使用单位停止销售和使用;向社会发布召回信息,告知消 费者停止使用;对召回药品进行登记、储存、销毁等处理。
GSP是英文Good Supply Practice的 缩写,意即产品供应规范。
GSP在我国称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 范》,它是指在药品流通过程中,针对 计划采购、购进验收、储存、销售及售 后服务等环节而制定的保证药品符合质
量标准的一项管理制度。
GSP的核心意义:确保药品在流通环节 中的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02
药品经营企业基本要求

第十二章-药品流通质量管理课件

第十二章-药品流通质量管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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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药品流通质量管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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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的发展和 主要方面
1、药品流通监督管理的发展 (1)我国药品流通监督管理的发展: •公元659年唐政府组织编修的《新修本草》成书,被 后人誉为世界最早的药典; •公元1076年,宋政府举办“买药所”,开创了官办药品 销售机构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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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药品流通质量管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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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在药监部门核准的地址 以外的场所贮存或者现货销售药品;
④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展示会、博览会、交 易会、产品宣传会等方式现货销售药品;
⑤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搭售、买药赠药、买 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 药。
2)国际上药品流通监管的发展:
•从世界医药史来看,最早的医药行业始于医药商业 发达的意大利; •1906年,美国国会通过并颁布了《联邦食品、药 品法》。这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药品监督管理综合 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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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药品流通质量管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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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药品流通质量管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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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1)本案中都江堰市弘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以下 行为是否违法?为什么?
1) 将“泰元胶囊”冒充为药品? 2)宣传“泰元胶囊”可以治疗疾病? 3)现场向消费者销售? (2)本案应该如何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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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药品流通质量管理课件
⑥ 接受所在地药监部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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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药品流通质量管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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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泰元胶囊现场销售案
2003年8月15日上午,根据群众举报,武汉药监 局执法人员在书剑苑现场聆听了都江堰市弘泰生物工 程有限公司其产品“泰元胶囊”的宣传讲座。

第十二章药品经营监督管理

第十二章药品经营监督管理

他山之石:美国药企曾因不当营销 被重罚
•今年8月辉瑞再领4亿美元罚单 非法营销十年五度受罚
第十二章药品经营监督管理
v 造成虚假医药广告问题的原因不能仅 仅归于药企,大批国家公职人员和监 管部门在做什么?他们有没有真正履 行药品生产监督的责任?仅仅是点名 吗?处罚过轻甚至没有处罚会助长药 企进行虚假宣传,希望监管部门也需 要学习美国同行的经验和做法,切实 为国民健康把好质量关。
• 指药品生产企 业不经流通领域 等中间环节,直 接销售给消费者/ 患者。
•间接销售 • 指生产企业通 过流通领域的中 间环节,药品批 发商和零售商, 医疗机构等把药 品销售给消费者/ 患者。
第十二章药品经营监督管理
•一、药品销售渠道的性质及类型
•(二)药品销售渠道的构成与特点
•2.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销售渠道的特点
• (3)药品说明书要求低温、冷藏储 存的药品应按规定运输、储存。
• (4)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向公 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不得 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 众销售处方药。违反上述规定者给予警 告、罚款。

第十二章药品经营监督管理
•第三节 •我国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

•Section3 Good Supply Practice for Pharmaceutical •Products (GSP)
•(一)严格经营药品的准入控制
•(二)制定实施《药师法》(《药房法》)配备执业药师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三)推行药品流通质量管理规范
•(四)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 •(五)加强药品广告管理 •(六)重视药品标识物管理
•(七)药品价格控制
第十二章药品经营监督管理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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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处以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药品的(第八条) 5、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 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 行为而为其提供药品的 (第十三条) 6、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 所得,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重的,吊销卖方、出租方、出借方的《药品经营 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பைடு நூலகம்
第十一条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 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 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 等内容的销售凭证.(销售清单内容) 第十二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药品 时,应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索取、查验、 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按本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索取、留存销售凭证.(留存 三年) 第十三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行 为的,不得为其提供药品。 (新规定)



第七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加强对 药品销售人员的管理,并对其销售行为作 出具体规定。(强调对销售人员的管理) 第八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在经药 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 存或者现货销售药品。 (禁止异地储存及 现货销售) 第九条 药品生产企业只能销售本企业生 产的药品,不得销售本企业受委托生产的 或者他人生产的药品。 (新)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局令第26号) 2006.12.08通过2007.05.01实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秩 序,保证药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 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制定本办法。(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及依据)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购销及 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什么人要遵守本办法)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全解课件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全解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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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概述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实施与执
行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案例分析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未来发
展与展望
01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是指对药品从 生产到消费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制度, 旨在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维护公众 健康权益。
药品购销管理
药品购销凭证管理
企业在进行药品购销活动时,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销 售。
药品购销记录管理
企业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记录,并妥善保存不得少于5 年。
禁止行为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非法药品购销活动。
药品进出口管理
特点
全面性、系统性、严格性、科学性。
目的与意义
目的
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保障公众用药 安全有效。
意义
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促进药品行业健 康发展,提高药品监管水平。
适用范围
适用对象
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以及相关监管部门。
适用范围
药品流通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包括生产、批发、零售、使用等。
02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主要 内容
药品广告内容要求
药品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宣传等违规内 容。
禁止行为
禁止发布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药品广告。
03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实施 与执行
监督管理机构与职责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制定相关政策、规定和标 准,并组织实施。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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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企业从事药品经营和质量管理工作的 人员,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规定的资 格要求,不得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从业的情形。 第十九条 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 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过基本的药学 专业知识培训,熟悉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 本规范。 第二十条 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 上学历、执业药师资格和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 理工作经历,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具备正确判断和 保障实施的能力。

第二章: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第5条—第122条)
第三章: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第123条—第181条) 第四章:附则(第182条—第187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 营行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 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 本准则,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 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 量。
第三节 人员与培训


第二十一条 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 执业药师资格和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 历,能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当配备符合以下资格要求的 质量管理、验收及养护等岗位人员: (一)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应当具有药学中专 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 学历或者具有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第二节 组织机构与质量管理职责





(九)负责药品质量查询; (十)负责指导设定计算机系统质量控制功能; (十一)负责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和质量 管理基础数据的建立及更新; (十二)组织验证、校准相关设施设备; (十三)负责药品召回的管理; (十四)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

第十二章_药品流通质量管理PPT

第十二章_药品流通质量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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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泰元胶囊现场销售案
2003年8月15日上午,根据群众举报,武汉药监 局执法人员在书剑苑现场聆听了都江堰市弘泰生物工 程有限公司其产品“泰元胶囊”的宣传讲座。
执法人员发现都江堰市弘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夸 大其产品“泰元胶囊”能够治疗各种风湿病、颈椎病、 腰腿疼等疾病,并现场卖“药”,并现场销售了两天, 出售了50盒,获
❖ 2)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主要条件
❖ (1)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 (2)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 (3)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 人无《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 (4)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 施、卫生环境。
6、药品直调:指将已购进但未入库的药品,从供货 方直接发送到向本企业购买同一药品的需求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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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可证申请的主要条件
❖ 1)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的主要条件 ❖ (1)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 (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
人无《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 (3)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 (4) 具有与GSP要求相适应的硬件设施与条件。 ❖ (5)企业应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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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药品生产企业设 立的办事机构不得进行药品现货销售活动。办事机构必须接受 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办事机构所为活动,由 设立该办事机构的企业承担法律责任。本案中都江堰市弘泰生 物工程有限公司违反这一规定现场向消费者销售。我国《药品 管理法》61条规定,非药品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泰 元胶囊”为保健食品,而非药品,所以其涉及药品的宣传是违 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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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泰元胶囊现场销售案
2003年8月15日上午,根据群众举报,武汉药监 局执法人员在书剑苑现场聆听了都江堰市弘泰生物工 程有限公司其产品“泰元胶囊”的宣传讲座。 执法人员发现都江堰市弘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夸 大其产品“泰元胶囊”能够治疗各种风湿病、颈椎病、 腰腿疼等疾病,并现场卖“药”,并现场销售了两天, 出售了50盒,获得违法所得4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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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指经营同类药品、使用统一 商号的若干门店,在同一总部的管理下,采取统一 采购配送、统一质量标准、采购同销售分离、实行 规模化管理经营的一种组织形式。 它由连锁总部、配送中心、连锁门店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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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 统一性
统一商号、统一标识、统一配送、 统一价格、统一核算、统一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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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药品生产企业设 立的办事机构不得进行药品现货销售活动。办事机活动,由 设立该办事机构的企业承担法律责任。本案中都江堰市弘泰生 物工程有限公司违反这一规定现场向消费者销售。我国《药品 管理法》61条规定,非药品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泰 元胶囊”为保健食品,而非药品,所以其涉及药品的宣传是违 法的。 处罚:生产、销售假药一般情节的,没收违法生产、销 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 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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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药品零售:指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 最终消费者的行为。 包括:零售药店和仅能销售乙类非处方药的超 市、宾馆的药品专柜等。
药品零售药房的特点:
数量众多,分布很广; 具有企业性质; 经营多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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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房的重要性:
(1)扩散药品的功能; (2)在销售药品的同时,还为病人提供各种药 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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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 提供场所,或者资质证明文件,或者票据等便利条件。 ④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展示会、博览会、交易会、产 品宣传会等方式现货销售药品; ⑤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搭售、买药赠药、买商品赠药 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 ⑥ 药品经营企业不得购进和销售医疗机构配置的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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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员健康要求
药品经营企业每年定期组织在质量管理、药 品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岗位工作的人 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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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GSP硬件要求
(1)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设施设备
①仓库及相关场所面积要求
企业规模
仓库面积 养护面积 中药饮片分装 场所 收发货场所 物料储存场所 营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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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
1、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要求:
①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对其药品购销行为负责;对其销售人员 或设立的办事机构以本企业名义从事的药品购销行为承担法律 责任。 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在药监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 贮存或者现货销售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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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销售人员销售药品时必须出具相应的证件,包 括:
①加盖企业公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②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 原件;
③药品销售人员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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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医疗机构销售药品的监督管理:
①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不得未经诊疗直接向患者 提供药品。 ②医疗机构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 处方药。 ③医疗机构以集中招标方式采购药品的,应遵守《药品管理法》 及其实施条例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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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营范围
(1)药品批发企业许可经营的药品有: 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 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生物制品、 诊断药品。 (2)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经营的药品有: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 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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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药品品种、规格、批次很多; (3)对人员和销售机构的要求高; (4)药品定价和价格控制难度大; (5)药品广告宣传内容要求高,虚假、误导的药品广告将产 生影响人们生命健康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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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药品流通监督管理的主要方面
(1)严格经营药品的准入控制; (2)制定实施《药师法》(药房法); (3)推行药品流通质量管理规范; (4)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 (5)加强药品广告的管理; (6)重视药品标识物管理; (7)药品价格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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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销售人员的监督管理

(1)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对其购销人员进行药品相关
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培训档案中 应当记录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及接受培训的人员。 (2)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加强对药品销售人员的管理, 并对其销售行为作出具体规定。
药品零售企业包括:零售药房、社会药 房、医疗机构药房、诊所药房和各种保健组 织的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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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首营企业:指购进药品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 需关系的药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 5、首营品种:指本企业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 进的药品。
6、药品直调:指将已购进但未入库的药品,从供货 方直接发送到向本企业购买同一药品的需求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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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药品批发: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 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经营行为。 药品批发企业的作用:
降低药品销售中交易次数; 具有集中与分散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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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批发的重要性:
药品批发企业是药品销售渠道中不可缺少的机 构,在沟通药品生产与销售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 用。 无论是处方药或非处方药,大部分或绝大部分 都经由批发企业转售给医院药房和社会药房。 医院药房和社会药房分散; 药品的最终消费者-病人更是分散。
处理结论: 对某生产企业的行为应定性为异地经营,按《药 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第四十四条规定: 无证经营或视作无证经营的应按《药品管理法》 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货值金额二至五倍的罚款。而该药品经营公司由 于违法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第 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可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 理办法》(暂行)第四十七条规定:违法本办法 其他规定的,处以警告或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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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药品流通监督管理 (一)药品流通的概念和特点 1、概念:
药品流通(drugs distribution)从整体来看是 药品从生产者转移到患者的活动、体系和过程,包 括了药品流、货币流、药品所有权流和药品信息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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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药品流通的特点: (1)在药品流通过程,要求严格,保证药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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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主要条件
(1)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2)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3)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 人无《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4)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 施、卫生环境。 (5)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 保证24h供应。
第十二章
药品流通质量管理

专业: 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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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药品流通管理概述 概述
第二节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三节
第四节
GSP认证管理
药品互联网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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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一节
药品流通管理概述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又称药品流通的外部控制。
包括药品生产企业的销售、药品经营的全过程、 医疗机构的采购等。 2007年SFDA施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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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药品经营企业开办与管理
(一)相关概念 1、药品经营企业:是指经营药品的专营企 业或者兼营企业。
药品经营企业包括药品批发 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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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药品批发企业 (drug wholesaler):指将购进的 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 构的药品经营企业。 3、药品零售企业(drug retailer):指将购进的药 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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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概述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英文是Good Supply Practice for Pharmaceutical Products,简 称GSP。
我国现行的GSP是2013年6月CFDA发布的《药 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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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申请的主要条件
1)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的主要条件 (1)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 人无《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3)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4) 具有与GSP要求相适应的硬件设施与条件。 (5)企业应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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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GSP的基本精神和特点
1、 GSP的基本精神是: 药品经营企业应在药品的购进、储运、销售等 环节实行质量管理,建立包括组织结构、责任制度、
过程管理和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质量体系,并使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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