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的本质特征与化解机制90分
新时期的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调处对策

新时期的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调处对策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对人民内部矛盾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区别不同情况,正确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加以处理,防止矛盾激化”。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利益格局的变化,引起了社会矛盾纠纷主体的多样化,性质复杂化,人民调解工作也由原来的主要调解民间纠纷,发展成面对范围更广的民间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等复合而成的个体型与群体型共存的社会矛盾纠纷。
若调处不及时,将会导致纠纷升级,甚至上升为群体性事件。
如何及时有效地遏制社会矛盾纠纷的源头,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已成为我们工作研究的主题。
本文对新形势下如何防止和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保持社会稳定问题做一探讨。
一、社会矛盾纠纷的新特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的过程中,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结构变动而引发的利益调整、观念冲突、社会震动,导致了矛盾主体的增加,社会矛盾更加广泛多样和复杂。
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个人与组织、群众与干部之间的矛盾占主导地位。
过去社会矛盾纠纷多为民间纠纷。
即公民个人之间因婚姻、继承、赡养、邻里关系而引发的纠纷。
而现在职工与企业之间、村民与村委会之间、经济合作组织之间乃至与基层政府之间的纠纷则比较突出。
不少单位、企业干群关系紧张,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二是纠纷与群众切身经济利益紧密相关,并大多数为涉法矛盾。
从平时接待咨询来访、受理纠纷情况看,现在纠纷主要集中在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养老金、医疗费以及征地折迁安置,债权债务、集资收费、环境污染等方面,都涉及群众的经济利益,而这些问题基本上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调整。
三是群体性纠纷突出。
在常见的矛盾纠纷中,往往是群众利益一致,要求相似,容易形成群体性纠纷。
如拆迁安置、征地补偿、企业改制、集资无法偿还等关系到一部分人的切身利益的事情。
这些矛盾纠纷处理不好,调解难度增大,对社会的稳定危害也更大。
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的本质特征与化解机制上

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的本质特征与化解机制(上)刘少杰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各位学员:大家好!我是中国人民大学社会教授——刘少杰,今天我讲的题目是:“新形式下社会矛盾的本质特征与化解机制”。
一、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的本质特征第一个问题:新形式下社会矛盾的本质特征。
这个题目准备从这样几点讲:第一点:中国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
第二点:明确认识社会矛盾的本质。
第三点:当代中国社会矛盾的主要特征。
第四点:当代中国社会矛盾与风险社会。
(一)中国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首先,我们来谈一谈中国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
应当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经济上获得了快速增长,现在我们已经成为举世瞩目的世界经济大国,中国在经济上的快速增长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高度注意,也使中国社会各阶层都获得了很多的收益,人民群众的生活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
但是,在这样一个经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中国的社会建设相对滞后,所以,尽管我们在物质生活上有了很快的发展,但是,社会建设很多方面还表现不能适应今天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需求。
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个突出的特点是不平衡发展,分化性提高。
那么不平衡发展,中国无论是从中部和西部同东部的比较来看,还是城市和农村等等,都存在一个发展不平衡问题。
那中国社会的各个阶层在经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所获得的收益、得到的利益,也是一种分化性的变化。
虽然从整体上来看,不同阶层的社会成员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是提高的差别还是很大的。
那么我们说,今天,很难再用过去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这样一些概念来理解中国社会的分化状况,因为不仅中国的工人队伍发生了变化,中国的农民队伍、农民阶级也发生了变化。
那么,从中国的工人队伍来看,工人阶级一部分,在生活上、在收入上确实有了很大提高,但是,在前几年的国有企业改革中,也有一批国有企业工人下岗失业,现在,还处于一种社会的较低层面。
那么并且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大量的农民工进了城市,成为中国工人阶级工人队伍的重要构成。
当前社会矛盾的现状特点和原因以及解决矛盾的思路对策

当前社会矛盾的现状、特点和形成的原因以及解决矛盾的思路对策——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的体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易敬典改革开放以来,历届市委市政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把中央精神和我市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创造和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
在新的世纪正进入一个“战略机遇期”“黄金发展期”,惠州将有一个美好灿烂的辉煌前景。
但无庸讳言,伴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各项改革的深化,各类社会矛盾也日益增多,群众集体上访问题,仍然是目前我市各级领导干部感到棘手和头痛的问题。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面对新形新任务,一些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思想理论水平不高、依法执政能力不强、解决复杂矛盾本领不大,一些党员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脱离群众等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党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一些党员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还比较严重。
因此,如果我们不能尽快提高执政能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提供一个适应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社会和谐环境,势必影响甚至延误事业的快速发展。
因此,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而不可回避,必须切实加以解决。
一、当前社会矛盾的表现和特点。
1、各种经济利益纠纷不断增多。
人民内部矛盾主要产生于各种利益主体之间、各种经济成分之间以及各种经济成分内部。
常见的有企业改组改制、国企解体破产、工人下岗失业、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农民减收增负、贫富差距拉大、建设项目征地、城建拆迁、乱收费、乱罚款所引发的矛盾,以及各种劳资纠纷、经济利益纠纷等等。
部分群体在利益调整中目的得不到实现,一有人挑头,就会以聚众闹事、集体上访等方式“要说法”。
2、对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问题不满引起的纠纷矛盾。
突出表现为群众与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及一些干部的官僚主义、执法不公、行政不当、为政不廉、压制民主、冷漠骄横等行为之间的矛盾。
干部队伍中程度不同地存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挥霍浪费等腐败现象,引起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成为引发各种矛盾和事端的导火线。
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调处对策

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调处对策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发生了重大变化,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进步是我国社会发展的主流。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矛盾纠纷调处难度大、激化因素多,处理不当,极易引发刑事、治安、群体性上访案件,给社会造成不安定因素。
如何把矛盾纠纷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保证社会持续稳定,是当前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也是实践“三个代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性工作。
为深入剖析影响我市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有效发挥维稳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赶超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围绕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平安仙境”这一课题,对全市社会矛盾纠纷的表现形式、产生原因和应对措施进行了调查研究,形成报告如下:一、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现状及特点(一)现状2005年全市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138起,其中信访部门受理1000件起,司法部门受理1138起。
信访部门受理的案件中信访436件,其中初访386件,联名访50件;来访564起,其中集体访183批。
主要集中在企业职工求决问题、城市拆迁补偿、土地征用、涉法涉诉、农村揭干等方面。
今年以来,全市由上述几个方面引发的各类问题占信访总量的70%以上。
司法部门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138起,其中民间纠纷1016起,涉法涉诉纠纷132起。
“12348”法律专线共接待群众来访1631人次,电话咨询2217人次。
民间纠纷中,以下几类矛盾纠纷比较突出:1、土地建房纠纷。
这部分纠纷占总数的48.6%,此处的焦点难点问题是宅基地纠纷。
2、劳务纠纷。
近年来这类矛盾纠纷呈高速上升趋势,仅我市“12348”法律服务专线统计,今年共接待这类来访187起,占纠纷总数的4.8%,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工伤赔偿等方面。
3、家庭婚姻纠纷。
在“12348”法律专线咨询中占16.1%,因解除婚姻关系引发的家庭纠纷明显呈上升趋势。
浅谈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化解

浅谈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化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农村矛盾纠纷也开始出现复杂化,多样化的发展趋势,旧的调解方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农村出现的新问题,一般情况下,当民事权益发生纠纷时,只有用法律的手段解决,结果才是最公正的,因为法律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意志和道德观念的产物。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还有很多人不愿意直接借助法律手段维权。
发生这种情况的原因要么是人们对法律了解不深或是对法律怀有天然的抵触心理,认为“法”即是“刑”;要么是效费比太低,与预期可得利益比起来,当事人不胜法律程序之繁,或说不愿承担“讼累”。
人民调解制度,是我国所特有的纠纷解决制度,新的时代背景和新的社会变革也赋予了它新的特色。
“自民主革命时期开始,经过长期实践,不断赋予这一制度以新的内容和活力,终于形成了现行的在群众自治组织主持下,在自愿基础上公平合法地排解纠纷的人民调解制度。
”一、新形势下的矛盾特点以及调解组织现状(一)基层民间纠纷的新特点近年来,中国社会的迅速发展引发了农村社会深层次的变革。
各种摩擦、碰撞随之不断产生,形成了纷繁复杂的矛盾,这些矛盾引发的纠纷除了一些固有的特点以外,还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许多公民与法人、法人与法人之间的纠纷,有时还涉及到像村委会等集体组织;以前的纠纷大多是婚姻纠纷、家庭纠纷、邻里纠纷以及土地纠纷等,而现在类型日益扩张。
债权债务纠纷、宅基地纠纷、干群关系纠纷、征地拆迁安臵纠纷等频发。
以前的纠纷多是因为“咽不下一口气”,而现在的纠纷多是利益之争,比较注重经济利益。
而且农村纠纷多因小事引起,甚至一把庄稼、一个土沟,都会造成极为严重的纠纷。
(二)现行人民调解组织概况基层纠纷调解组织一般有三级,即:镇调解中心、管区调解站和村调解委员会。
镇司法调解机构的职责为:依法解决干群矛盾和各种热点、难点问题,调处民间纠纷;指导村级调委会的工作;解决跨地区、跨行业的矛盾纠纷;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法制宣传教育;解决矛盾纠纷,设立协调方案,调防结合,落实协调措施;承办上级交办的疑难问题,确保把问题解决在本乡镇内。
新时期我国社会矛盾的特点及化解对策

新时期我国社会矛盾的特点及化解对策作者:曾德亮来源:《新西部下半月》2009年第08期【摘要】随着我国社会转型和改革的逐步深化,当前社会矛盾出现多发多样的特点。
要化解社会矛盾,需要从各方面进行努力。
主要是推进发展以扩大经济基础,加大公平优先的二次分配力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关注弱势群体实际困难,建立矛盾的预警防范机制,坚持“依法治官”等。
【关键词】新时期;社会矛盾;特点;化解对策随着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出现了社会矛盾多发多样的状况,这是我国社会深刻变革中难以完全避免的现象。
胡锦涛曾指出:“关键是我们要正视矛盾,找到化解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方法,形成妥善处理矛盾的体制机制,而不能让矛盾积累和发展起来,以致影响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各类社会矛盾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建立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的新机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当前我国社会矛盾的特点当前我国社会矛盾总体上虽属人民内部矛盾,但呈复杂化的趋势,具体有以下特点:1、利益相关性凸显马克思说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
”只要有人类存在,就有人的各种各样的利益,就有人们之间的利益矛盾。
在计划经济时期,分配上带有明显的平均主义色彩,收入差距也不大;加之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和集中精力搞阶级斗争,使得社会矛盾多集中在政治思想领域,淡化了物质利益矛盾。
30年的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已经使人们逐渐接受了差异性、个性化的社会,群众的生活观、价值观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由于受市场作用的驱使,经济利益、物质利益成为生产、生活的主要驱动力,人们更重视和追求与自己密切相关的实际利益,功利主义价值取向逐渐凸显,从而使经济利益矛盾和物质利益冲突成为引发矛盾纠纷的核心内容。
诸如失业、下岗、医保、拆迁、物业管理等等,都是由经济利益或物质利益引发的矛盾纠纷,而且相当多的矛盾纠纷的发生都具有其合理性,极易引起社会的同情。
社会矛盾:寻求和谐的解决之道

在当今社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经济发展的不断壮大,社会矛盾也日益凸显。
社会矛盾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解决这些矛盾,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
本文将探讨社会矛盾的特点和解决之道。
首先,我们需要认识到社会矛盾的本质和特点。
社会矛盾是由于社会发展不平衡、资源分配不公等原因而产生的,它既有客观存在的基础,也有主观上的因素。
社会矛盾表现为各种利益冲突、价值观念差异、阶级、民族、地区、性别等方面的对立。
同时,社会矛盾还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特点,其表现形式和解决方法也各不相同。
针对社会矛盾,我们应当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寻求解决之道。
首先,要加强社会调查研究,深入了解社会矛盾的深层次原因和基本矛盾所在。
通过广泛听取各方面的声音和意见,形成科学的决策,避免简单片面地看待问题,从而找到解决问题的基础。
其次,要注重法制建设,健全完善社会管理体系。
社会矛盾的解决必须依靠法律的力量和规范,提高公平正义的实现程度。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引导人们通过合法渠道表达诉求,共同维护社会秩序。
另外,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传播,增强社会凝聚力。
积极传承和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培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良好品质。
通过加强教育和宣传工作,推动社会矛盾的化解和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此外,要推进经济发展和改革,促进社会矛盾的逐渐消除。
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
同时,要深化改革,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缩小贫富差距,减少社会不公平的问题。
最后,要加强社会组织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社会矛盾解决。
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应该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
通过建立和完善社会调解机构,提供多样化的解决渠道,引导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在法律框架内得到妥善解决。
总之,社会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但我们可以通过积极采取措施来寻求和谐的解决之道。
新时期的社会矛盾纠纷特点和调处对策【可编辑版】

新时期的社会矛盾纠纷特点和调处对策新时期的社会矛盾纠纷特点和调处对策新时期的社会矛盾纠纷特点和调处对策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对人民内部矛盾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区别不同情况,正确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加以处理,防止矛盾激化”。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利益格局的变化,引起了社会矛盾纠纷主体的多样化,性质复杂化,人民调解工作也由原来的主要调解民间纠纷,发展成面对范围更广的民间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等复合而成的个体型与群体型共存的社会矛盾纠纷。
若调处不及时,将会导致纠纷升级,甚至上升为群体性事件。
如何及时有效地遏制社会矛盾纠纷的源头,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已成为我们工作研究的主题。
本文对新形势下如何防止和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保持社会稳定问题做一探讨。
一、社会矛盾纠纷的新特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的过程中,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结构变动而引发的利益调整、观念冲突、社会震动,导致了矛盾主体的增加,社会矛盾更加广泛多样和复杂。
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个人与组织、群众与干部之间的矛盾占主导地位。
过去社会矛盾纠纷多为民间纠纷。
即公民个人之间因婚姻、继承、赡养、邻里关系而引发的纠纷。
而现在职工与企业之间、村民与村委会之间、经济合作组织之间乃至与基层政府之间的纠纷则比较突出。
不少单位、企业干群关系紧张,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二是纠纷与群众切身经济利益紧密相关,并大多数为涉法矛盾。
从平时接待咨询来访、受理纠纷情况看,现在纠纷主要集中在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养老金、医疗费以及征地折迁安置,债权债务、集资收费、环境污染等方面,都涉及群众的经济利益,而这些问题基本上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调整。
三是群体性纠纷突出。
在常见的矛盾纠纷中,往往是群众利益一致,要求相似,容易形成群体性纠纷。
如拆迁安置、征地补偿、企业改制、集资无法偿还等关系到一部分人的切身利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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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00 60
30
一、单选题(共 10 小题,每题 5 分)
1、()在传统社会权力结构中占首要地位。
A、意识形态
B、政治体制
C、经济体制
D、社会领域
2、在全球化、信息化和网络化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形成和产生的当代中国社会矛盾最大的特点是()。
A、不确定性
B、多发性
C、多样性
D、多变性
3、因为有()才会发生矛盾,才会出现不同形式的矛盾乃至矛盾冲突。
A、交流
B、发展
C、阶级
D、差异
4、正确处理国家、市场和社会的()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根本途径之一。
A、地位关系
B、分配制度
C、权利关系
D、权力关系
5、只有具备()的矛盾才是社会矛盾。
A、社会特殊性
B、社会普遍性
C、社会同一性
D、社会阶级性
6、2010年发布的报告显示:中国60个大中城市的居民()的业余时间在上网。
A、60%
B、65%
C、70%
D、75%
7、社会制度的矛盾是社会矛盾的()。
A、实质
B、体现
C、内涵
D、主体
8、()是市场得以持续发展的一个基本能力,是市场经济得以发展的能量来源。
A、获得更高的效益
B、追求更低成本
C、达到公平分配
D、调节经济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