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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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

企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

企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管理,提高水平,保证质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制定公司企业标准应当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推广科学技术成果,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从实际出发,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协调配套。

第三条公司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应在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的指导下,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质量、科技、管理及与国际接轨的实际需要进行。

第四条公司企业标准专指公司级企业标准。

第五条公司企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由公司技术中心-标准化研究部归口管理,具体管理分五个层次,即:(一)公司技术标准化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负责公司企业标准的技术协调和批准颁布,是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的第一个层次。

(二)公司科技发展部负责公司企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立项组织、报批和标准正式发布工作,是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的第二个层次。

(三)公司技术中心-标准化研究部是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的第三个层次,具体负责公司企业标准制、修订的计划、组织、管理、编号、编辑、审定、报批和出版发行工作。

(四)具体承担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二级公司技术标准化委员会是标准制、修订管理的第四个层次,负责组织、管理和审核本单位标准制、修订工作,并保证完成本单位承担的标准制、修订任务。

(五)承担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具体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起草人”),是标准制、修订管理的第五个层次,负责完成制、修订标准的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等。

第六条公司企业标准的制定、修订程序包括七个阶段: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与出版、复审。

第七条企业标准发布后,每隔3~5年应进行一次复审。

由标准化研究部负责组织复审工作。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所属单位和机关各部门。

第九条子公司和控股公司,可参照本细则制定本单位的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报公司批准备案。

第二章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第十条标准起草人与主审人(一)标准制、修订工作首先应确定起草人和主审人。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发布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包括: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出版、实施和复审等九个环节。

第三条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应遵守公开、公平、透明、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协会设立团体标准秘书处,负责团体标准的日常管理,秘书长由协会秘书长兼任。

第五条团体标准审查委员负责团体标准立项和发布之前的技术审查,按专业领域分为检验检测标准审查委员会和认证认可标准审查委员会。

第六条团体标准版权归协会所有,团体标准中涉及专利时参照《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管埋规定(暂行)》执行。

第二章立项第七条团体标准项目提案申报单位应为协会会员单位,并需联合2家及以上有关单位共同提出。

团体标准提案应填写《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并附标准草案。

第八条协会会员单位提出的团体标准项目提案,经协会团体标准秘书处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秘书处提交团体标准相应专业领域审查委员会审查投票,获得相应专业领域审查委员会50%以上赞成票的项目提案由团体标准秘书处予以公示,提交秘书长批准后予以立项。

第九条由政府部门委托提出或协会根据行业发展需要提出的团体标准项目提案,经秘书长批准,可直接立项。

第十条立项的团体标准项目由协会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协议书》(见附件2)。

第三章起草第十一条由会员单位提出并立项的团体标准项目,项目提出单位可优先作为项目承担单位。

由协会提出或政府部门委托协会提出的团体标准项目,由协会作为项目承担单位,或由协会公开征集并指定项目承担单位。

第十二条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组建标准起草组,并确保标准起草所需人力、技术和经费等各项资源。

起草组的组建应充分吸收认证认可机构、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等标准利益相关方广泛参与。

第十三条团体标准应按照 1.1等国家标准要求起草,并应编写《团体标准草案编制说明》(见附件3),内容及格式参照国家标准有关要求。

行业标准制修订规范性要求

行业标准制修订规范性要求

行业标准制修订规范性要求一、前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个行业的技术和标准也在不断更新、完善。

这对于产业升级和提高产品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行业标准制修订时经常会出现不统一、不规范等问题,为标准制修订带来了困难。

为了规范行业标准制修订,提高标准制修订效率,便于标准的主管部门进行管理,本文将探讨行业标准制修订的规范性要求。

二、行业标准制修订规范性要求1. 完善的标准制修订体系完善的标准制修订体系是行业标准制修订的基础。

标准制修订工作主要包括计划、组织、编写、审查、公示、实施和管理等环节。

其中,计划和组织是标准制修订的关键,也是标准制修订的前期准备工作。

标准制修订的计划应当细化到年度和季度,制定合理的修订计划,保证标准的更新和完善。

组织的主要工作是指导制修订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保证标准质量的提高。

2. 规范的标准制修订程序规范的标准制修订程序是确保标准质量的重要保障。

标准的修订程序一般包括:•研究、征求意见、定稿、审查、公示、审批、实施等环节。

•研究环节包括标准的修订对象、任务、范围和立项等内容。

•征求意见环节包括专家论证、公示意见等,旨在吸收各方面的意见,提高标准质量。

•定稿和审查环节是标准制修订的关键环节,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确保标准质量。

•公示环节应当公开透明,使得相关方面能够了解到标准的修订情况,提出意见。

•审批环节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和标准制修订流程完成,避免出现私人化、不透明的情况。

•实施环节是标准制修订的最后一步,包括标准的推广、实施和维护等。

3. 完善的标准制修订管理机制完善的标准制修订管理机制是确保标准制修订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标准制修订管理机制应包括:•相关管理机构的“权责清单”,确保各职责分工明确,指责到人。

•制定《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明确了标准制修订的规范性要求和实施细则。

•建立标准修订工作的信息管理系统,全程追踪标准制修订的各个环节和状态。

•建立标准修订质量评估和考核机制,对标准制修订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企业标准制订修订实施管理办法

企业标准制订修订实施管理办法

企业标准制订修订实施管理办法企业标准制订修订实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公司企业标准化工作,规范公司企业标准的制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有关规定,企业主导产品生产必须有依据,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法律对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特制订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制(修)订实施管理办法。

第二条企业标准有以下几种:1.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没有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需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2.为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需制定的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3.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选择或补充的标准;4.工艺、半成品和方法标准;5.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第三条企业标准是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是公司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制(修)订的企业标准,包括企业军用标准。

第二章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原则第五条企业标准制(修)订的原则:1.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利于公司产业可持续发展,促进科技创新,满足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2. 该项产品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制定的企业标准应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3. 制定的企业标准要以顾客关注为焦点,既要体现公司产品的技术水平,并尽可能满足顾客的需求,又要便于组织检查验收,尽可能考虑不增加生产成本或检测成本;4. 凡属开发新产品的项目,在新产品开发立项时,项目负责人应将该项目所需配套的检测方法研究列入新产品研究内容中。

新产品开发项目鉴定时,应提交该产品的技术标准和相配套的检测方法。

5. 通过鉴定的新产品技术标准和检测方法,由科技部及时转交生产质量部,生产质量部以此作为组织生产和质量控制的依据。

在新产品开发项目鉴定后半年内由该项目负责人提出,生产质量部下达相应的“企业标准” 制定任务。

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

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标准化是企业科学管理的基础。

为加强**** (以下简称公司)标准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GB/T 15496-企业标准体系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标准化管理办法(Q/CDT 20101001 —2012)》、《****公司标准编写规则(Q/CDT 20103001 —2012)》,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各风电场、太阳能光伏电站。

第三条公司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办法,建立公司标准化管理体系,规范企业行为,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过程管理,提高公司系统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

第四条公司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坚持闭环管理,持续改进;坚持以人为本,从目标和需求出发。

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

第二章定义和术语第五条经制定并经公司批准和发布实施,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规范性文件,为公司企业标准。

公司企业标准包括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三大类。

第六条标准化领域中,针对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为公司技术标准。

技术标准的形式可以是标准、规范、规程、守则、操作卡、作业指导书等。

第七条标准化领域中,针对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为公司管理标准。

管理事项主要指在营销、设计、采购、工艺、生产、检验、能源、安全、卫生、环保等管理中与实施技术标准有关的重复性事物和概念。

制定管理标准的目的是为了合理组织、科学利用和加快发展生产力,正确处理生产、经营、发展的相互关系,科学行使计划、生产、监督、调整等管理职能。

第八条标准化领域中,针对需要协调统一的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为公司工作标准。

工作事项主要指在执行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时与工作岗位的职责、岗位人员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等有关的重复性事物和概念。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发布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包括: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出版、实施和复审等九个环节。

第三条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应遵守公开、公平、透明、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协会设立团体标准秘书处,负责团体标准的日常管理,秘书长由协会秘书长兼任。

第五条团体标准审查委员负责团体标准立项和发布之前的技术审查,按专业领域分为检验检测标准审查委员会和认证认可标准审查委员会。

第六条团体标准版权归协会所有,团体标准中涉及专利时参照《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管埋规定(暂行)》执行。

第二章立项第七条团体标准项目提案申报单位应为协会会员单位,并需联合2 家及以上有关单位共同提出。

团体标准提案应填写《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并附标准草案。

第八条协会会员单位提出的团体标准项目提案,经协会团体标准秘书处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秘书处提交团体标准相应专业领域审查委员会审查投票,获得相应专业领域审查委员会50%以上赞成票的项目提案由团体标准秘书处予以公示,提交秘书长批准后予以立项。

第九条由政府部门委托提出或协会根据行业发展需要提出的团体标准项目提案,经秘书长批准,可直接立项。

第十条立项的团体标准项目由协会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协议书》(见附件2)。

第三章起草第十一条由会员单位提出并立项的团体标准项目,项目提出单位可优先作为项目承担单位。

由协会提出或政府部门委托协会提出的团体标准项目,由协会作为项目承担单位,或由协会公开征集并指定项目承担单位。

第十二条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组建标准起草组,并确保标准起草所需人力、技术和经费等各项资源。

起草组的组建应充分吸收认证认可机构、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等标准利益相关方广泛参与。

第十三条团体标准应按照1.1 等国家标准要求起草,并应编写《团体标准草案编制说明》(见附件3),内容及格式参照国家标准有关要求。

实施细则(修订版)

实施细则(修订版)

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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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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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公司管理制度细则

公司管理制度细则

公司管理制度细则(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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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提高标准制修订质量,根据《集团公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XX石油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等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 基本要求
(一) 应当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推广科学技术成果,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促进技术合作的发展,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环境,从实际出发,制定的公司标准应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协调配套。

(二) 应在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的指导下,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生产、经营管理、质量控制、科学研究及与国际接轨的实际需要制定公司的企业标准。

(三) 标准制修订工作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公司的企业标准制定程序包括五个阶段:立项、征求意见、审查、报批、发布(见图1)。

承担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制修订程序,按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图1 标准制定程序的五个阶段
(四) 在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应形成阶段成果文件“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专家意见汇总处理表”等。

标准编号由标准化与流程管理部进行统一的标准编号管理,按《集团公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中的标准编号规范执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机构与职责
(一) 标准化与流程管理部
是标准化工作的技术支持机构,在公司主管的领导下,组织管理标准制修订工作。

其在标准制修订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包括:
1.编制年度标准制修订计划及经费预算,经集团标委会审查,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 企业标准由集团公司标委会主管领导批准发布
●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标准项目立项审批”OA 流
程提出立项申请,报集团标委会审批
● 标准起草单位完成草案的编写及内部审核
● 标准化与流程管理部组织草案的征求意见
● 起草单位根据征求意见反馈完成草案的修改
● 标准化与流程管理部组织技术专家审查会
● 起草单位根据专家审核意见完成草案的修改
● 标准化与流程管理部进行最终标准化审查及报批
2.企标立项审查工作,包括标准主审人是否符合规定等要求;
3.监督检查并协助各起草单位的标准制修订工作按计划实施;
4.对企业标准制定过程中各阶段成果文件的审查;
5.企业标准分类及编号的统一规范和管理;
(二)标准起草单位
各起草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1.对所起草标准的质量、进度和经费使用全面负责,是标准制修订工作的责任单位;
2.根据产业需求及年度标准制修订计划组织企标项目的立项;
3.负责组织标准起草工作组,检查、督促起草组成员按项目计划完成标准的起草、修改及报批,及时提交各阶段成果文件。

(三) 标准起草工作组
标准起草工作组由标准起草人与主审人组成。

每项标准确定主审人一名,起草人不得超过五人。

1.起草人的资格与职责
(1)标准起草人应是从事与该标准技术内容有关的技术骨干;
(2)负责标准草案的编写,包括起草前的技术调研,国内外最新技术资料和专家意见等信息的收集;
(3)按工作程序要求,将各阶段成果文件提交主审人审核,经主审人同意后,报标准化与流程管理部。

2.标准主审人的资格与职责
(1)标准主审人应是长期从事与该标准技术内容相关的技术专
家或技术负责人,了解行业技术发展的现状,及国内外先进标准;
(2)对标准制修订的质量负责;
(3)负责各阶段成果文件的初审,经主审人审核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第三章 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
第五条 标准项目的立项
(一)立项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标准制修订立项:
1.已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文本,准备采标的;
2.有国标或行标,但需要制定高于这些标准要求的;
3.经复审确定修订的;
4.生产与科研发展急需的;
5.已有标准草案的。

(二)立项方式
立项有两种方式:主动申请和任务下达。

1.主动申请:计划外的标准制定项目,由拟承担标准制、修订项目的个人或单位通过OA系统提交《标准项目立项审批流程》。

2.任务下达:计划内的标准制定项目,是根据生产和管理的需要,直接以公司文件形式向承担单位下达。

各单位也需提交《标准项目立项审批流程》,进行项目进度的补充确认。

(三)工作要求
具体工作要求是:
1.每年11月底各单位应提交下一年度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2.标准化与流程管理部对各单位的标准项目计划进行审核,并编制年度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报标委会审核、批准下达。

3.标准项目立项经审批后,承担单位即可开展工作。

4.计划项目的延期或撤销,因故需延期或需撤销的项目,承担单位应通过OA系统提交《标准项目计划延迟或撤销申请流程》,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标准项目的征求意见
(一)标准起草前的准备
1.应组织起草人及主审人学习GB/T 1.1和本细则;
2.起草人和主审人应对该标准所涉及专业的国内外技术状况及国内外同类标准的编制状况进行调研,掌握情况,明确目标。

3.标准起草人应与主审人研究提出标准编写大纲。

(二)形成征求意见稿
1.起草人应根据当前科技发展的水平,试验研究的结论及生产实践的经验,按GB/T 1系列的要求编写标准;
2.在完成标准的初稿后,交由主审人审阅;
3.主审人审阅同意后,将正式的征求意见稿报标准化与流程管理部。

(三)征求意见
由标准化与流程管理部组织征求标委委员、技术专家和相关单位意见;收到征求意见稿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返回
修改意见。

(四)采标标准
1.等同或等效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完成翻译及对译文审校工作后,可以直接进入送审阶段。

2. 标准审查的重点应对原标准的技术要求是否适合国情和公司的实际技术水平,提出切实可行的修改意见或实施意见。

第七条 标准项目的审查
(一)形成送审稿
起草人应准确填写《专家意见汇总处理表》,见附件1,并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标准送审稿,经主审人审定,报标准化与流程管理部(具体资料包括:标准送审稿、专家意见汇总处理表等)。

(二)标准送审稿的审查
由标准化与流程管理部组织标委会委员及专家进行标准的技术审查,具体要求是:
1.标准起草人和主审人参加审查会议,参加会审的委员及专家应对所审查的标准技术内容负责,原则上需经审查会一致通过。

2.标准化与流程管理部根据审查会结果形成审查结论,见附件2《标准审查结论表》;结论用以下规范用语表述:一致通过、四分之三多数通过、需重新审查。

(三)送审稿审查意见的处理要求
具体要求是:
1.起草人应在标准审查结束后20日内完成标准的修改,并补充
《专家意见汇总处理表》的内容,形成最终报批稿。

2.报批稿经主审人审核通过后,报标准化与流程管理部。

主审人审核的重点是对专家意见和主管部门委员提出的修改意见的处理情况。

第八条 标准的报批与发布
(一)报批材料要求
应包括:标准的最终报批稿、专家意见汇总处理表、相关会议纪要、和标准审查结论表等资料。

(二)标准的报批
具体要求是:
1.标准化与流程管理部自收到报批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拟文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发布。

2.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起草单位。

起草单位应自收到退回稿件之日起20日内完成修改,重新提交报批材料。

(三)标准的发布
1.企业标准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发布实施。

标准化与流程管理部和有关部门组织标准的宣贯和实施。

2.企业产品标准应在发布后的30日内,由标准化与流程管理部按要求完成产品标准备案手续。

第九条 标准复审
1.企标复审周期不超过3年,由标准化与流程管理部组织复审。

2.企业产品标准有效期为3年,到期需进行复审,对每项复审的标准都应提出其继续有效、需要修订、或废止的复审结论。

3.凡复审被确认需要修订的标准应按要求重新立项,进行修订工作;当生产工艺或原材料配方发生重大改变或引用标准作了修订时也应进行修订。

第四章 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标准化与流程管理部负责制定并解释。

附件1:专家意见汇总处理表
附件2:标准审查结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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