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与熟料出厂管理办法
出厂熟料质量管理办法

出厂熟料质量管理办法第一条职责(一)质控处负责熟料的质量检验以及现场质量巡查和抽查,有出厂熟料决定权。
(二)制成装运分厂负责出厂熟料表观质量的监督与装车。
(三)生产安全处负责组织对不合格熟料的相关处理。
第二条程序(一)烧成分厂应加强熟料质量管理,确保出窑熟料质量达到:无生烧料、黄料,KH≥0.86、f-Cao≤1.8、升重1250±75g/L。
(二)质控处依据GB/T21372-2008《硅酸盐水泥熟料》标准对出窑熟料进行检验,确认熟料符合质量要求后,下达出厂熟料通知单。
(三)质控处在现场抽查中发现熟料不符合质量要求时,通知制成装运分厂先停止装车,经检验确认熟料是否出厂。
若熟料检测不合格,及时通知生产安全处做出相关处理。
(四)制成装运分厂装料人员负责对装车熟料的外观质量进行验收,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熟料应及时通知质控处,由质控处检验后确认是否出厂。
第三条出厂熟料的验收规则(一)编号及取样本公司出厂熟料的编号及取样以每窑、每天为一个批次进行编号,熟料取样实行不定时连续人工取样,总量不少于22Kg。
(二)交货与验收1.交货时,熟料的质量验收可抽取熟料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本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为依据。
采取何种方法验收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并在合同或协议中注明。
在7天以内用户认为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时,销售公司应及时通知质控处,可由质控处确认后和用户共同取样缩分三分,一份由质控处检验,另一份由本公司密封保存,另一份由用户带走按GB/T21372-2008《硅酸盐水泥熟料》标准规定的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如用户对质控处检验结果发生异议,可将本公司保存的另一份熟料试样送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2.用户需要时,质控处应在水泥熟料发出之日起10d内向用户提供除28d强度以外的各项检验结果,30d后提供28d 强度的检验结果。
第四条不合格熟料处理及考核(一)不合格熟料包括:生烧料、黄料、高f-cao料、升重低于规定要求的、大量混有杂物的熟料(如:耐火砖、石灰石、炉渣、粘土等)。
出厂水泥综合管理办法

签发:出厂水泥综合管理办法1.0 目的:为确保公司出厂水泥在包装、装车及过磅等过程中安全高效运行,减少因管理不到位而影响水泥销售问题的发生次数,提高服务质量,增加顾客满意度。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0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袋装、散装水泥(含熟料、矿粉)在出厂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管理工作。
3.0 职责:3.1 品质管理部负责进厂编织袋版面的质量验收;并负责包装车间袋重的监督抽查工作。
3.2 包装车间负责进厂编织袋规格、破包等质量验收、储备、领用管理;负责袋、散装水泥设备检查,袋重自查,发货水泥品种、编号、吨位的确认,计数器管理,退、补袋管理,厂区内袋散装水泥车辆秩序管理,包装系统安全、现场卫生清洁及对包装队的管理。
3.3 财务部负责编织袋卸车费用的结算及月底编织袋数量盘点工作;磅房负责出厂水泥的计量,确保出厂水泥在磅差范围内,并配合包装车间做好袋重的监控工作;财务部库房负责进厂编织袋的数量验收及破损袋的退换工作。
3.4 中控室负责包装车间各台包装机料仓的料位满足包装要求,不断料、不溢料。
3.5 设备管理部机电班负责包装车间计量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计量准确无误。
3.6 综合管理部保卫科负责拉运水泥车辆的进出厂管理及出厂磅票的收取、核查工作,并负责散装水泥的铅封管理。
3.7 生产技术部负责包装突发事件的全权处理工作。
3.8 品质管理部负责本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对异常现象负责分析和拿出处理意见。
4.0 工作程序:4.1 工作目标:4.1.1 出厂水泥袋重合格率为100%。
随机抽查20袋,49.6kg≤每袋质量(含包装袋)≤51kg,1000kg≤20袋总质量(含包装袋)≤1005kg。
4.1.2 出厂水泥分品种装车准确率为100%。
4.1.3 水泥包装袋月破损率<2‰。
4.1.4 出厂水泥磅差控制在±50kg。
4.1.5 每月退补袋率不超过3%。
4.1.6 袋装水泥装车码包整齐,摆放有序。
水泥与熟料出厂管理办法

水泥与熟料出厂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公司水泥、熟料出厂管理,规范出厂流程,防范货物流失风险,结合《ERP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水泥、熟料出厂管理办法。
二、适应范围本办法适应于XXXXXXXX。
三、管理职责1、公司领导班子:依据《水泥、熟料出厂管理暂行办法》,负责制定本单位产品出厂管理实施细则,规范产品发运、出厂流程,并组织监督、检查各岗位的职责履行情况;对违反产品出厂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产品出厂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2、销售处负责组织制订、修订《水泥、熟料出厂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子公司水泥、熟料发运与出厂管理;对违反水泥、熟料出厂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对管理不严造成货物流失,依据责任大小追究赔偿责任。
负责下达产品发运计划,并协调产品发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协调工厂与客户、运输单位之间的关系。
3、生产部认真组织劳务装卸招议标,确定装卸队伍,签订装卸合同,加强装卸质量、效率、服务的管理。
装运车间依据产品发货单组织装车、装船及发运。
4、生产技术处计量室负责对袋装水泥、散装水泥,熟料等称重过磅,对交付给客户的货物数量及品种的准确性负责。
5、行政人事处门卫管理部门:负责依据产品出门证,对汽车出厂产品的品种、数量进行核查,对出厂车辆进行检查,对汽运出厂袋装水泥品种、数量的准确性负责。
针对水泥、熟料发运环节中存在的风险环节,加强内部人员管理,制定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不同岗位人员要定期换岗作业;加强各岗位人员政治素质的考察,注重选拔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员工;加强员工的素质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
6、财务部:负责对水泥包装袋的使用、破损、库存数量,以及水泥、熟料出门证进行核查。
7、供应处:负责对水泥包装袋供货、破损、库存数量进行管理,对水泥包装袋数量的完整性负责。
8、化验室:负责水泥、熟料的出厂质量控制工作,对出厂水泥、熟料的各项品质指标负责。
水泥出厂管理制度

水泥出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泥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筑材料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水泥生产企业的出厂管理。
第三条出厂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以质量为中心,安全第一,节能环保为基本原则,坚持科学管理,加强质量控制,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竞争力。
第四条出厂管理遵循市场化原则,加强信息披露,保证产品质量和供应稳定。
第五条国家对水泥产品实行质量许可制度。
水泥生产企业必须依法取得质量许可证,方可生产和销售产品。
第二章产品质量管理第六条水泥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生产产品。
第七条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评价,确保原材料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八条水泥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工艺流程进行生产,确保产品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第九条对成品水泥进行全面的质量监控和检验,保证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十条对于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产品,应立即停止生产并进行回收处理。
第十一条建立质量追溯制度,对产品的原料来源、生产工艺、质量检验等环节进行记录和追溯,以便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二条水泥生产企业必须依法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三条加强对原材料和生产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
第十四条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制度,对生产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五条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警和预防,保障生产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六条对于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置,并对事故原因进行彻底的调查和处理。
第四章节能环保管理第十七条水泥生产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加强节能环保工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十八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节能环保的标准和要求,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对环境的影响。
水泥厂熟料生产管理制度

水泥厂熟料生产管理制度一、目的水泥厂熟料生产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水泥厂熟料生产过程,确保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为水泥生产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熟料的水泥厂。
二、生产计划1. 水泥厂应根据市场需求、设备状况、原材料供应情况等因素,制定合理的熟料生产计划,并确保计划与实际生产情况相符。
2. 生产计划应提前编制,并报相关部门批准。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计划,应及时报备相关部门并获得批准。
三、原材料管理1. 水泥厂应从可靠的供应商采购符合质量标准的原材料,并建立档案记录供应商信息、原材料质量检验结果等。
2. 对原材料的接收、储存、配料等环节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和数量准确无误。
四、生产过程控制1. 生产过程应严格按照工艺流程进行,并进行实时监控和记录。
2. 对关键环节和参数,如回转窑转速、配料比例、煤粉磨机出口温度等,应进行定期检查和校正,确保生产过程的稳定和可控性。
3. 生产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记录异常情况和处理结果。
五、环保管理1. 水泥厂应制定环境保护措施,控制熟料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的排放,确保符合环保法规要求。
2. 废气治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等应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排放达标。
六、安全管理1. 水泥厂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熟料生产现场的安全监控和管理。
2.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3.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七、质量管理1. 水泥厂应制定质量管理制度,规范熟料生产的质量控制措施。
2. 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质量检验,并建立相应的记录,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3. 定期开展产品抽样检测,对产品进行质量评估和分析,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和追溯。
八、记录与报表1. 水泥厂应建立完善的记录和报表系统,对熟料生产过程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数据进行记录。
出厂熟料管理制度

出厂熟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出厂熟料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减少能源浪费和资源浪费,本制度制定了出厂熟料管理的相关规定,适用于熟料生产企业。
二、管理责任1.企业领导应高度重视出厂熟料的管理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加强监督检查,落实相关责任。
2.生产部门应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生产按照标准进行,并进行记录。
3.质量部门应把关产品质量,加强对进货原料和生产过程的检验,确保产品符合标准。
4.安全环保部门应加强对生产环境的监管,确保生产过程中不产生污染,并保障工人的安全。
5.供销部门负责产品的销售工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售,并进行跟踪服务。
6.人力资源部门应做好员工培训工作,保障员工的技能水平达标。
7.各级部门间应加强协作,确保制度的执行,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解决。
三、原料采购管理1.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原料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程序和流程。
2.企业应定期对原料供应商进行评估,确保原料的质量和供货能力。
3.原料采购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采购假冒伪劣产品。
4.原料采购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验,并保留相关检验报告。
5.原料采购人员应及时对采购情况进行记录,并归档保存。
6.对于质量不符合标准的原料,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进行退货处理。
四、生产过程管理1.生产部门应依据产品标准进行生产,严格按照工艺流程进行操作。
2.生产人员应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生产人员应做好生产记录,包括生产时间、生产数量、设备运行情况等。
4.生产人员对产品质量进行监控,确保产品符合标准。
5.生产人员应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管理,确保生产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6.生产部门应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并保存检验报告。
五、质量管理1.质量部门应定期进行产品质量抽检,并对质量抽检结果进行分析。
2.质量部门应对产品进行标准化管理,并及时对生产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整改。
3.质量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档案,对产品质量进行跟踪管理。
4.对于不合格产品,质量部门应及时通知生产部门,并对问题进行排查和整改。
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新版

❖第八条 化验室人员配置。 (二)化验室人员任职要求
1、化验室主任:必须具有中级职称以上资格, 或从事化验室工作数年,具有较丰富旳质量管理经验 和良好职业道德,有一定旳组织能力和分析处理问题 旳能力,坚持原则,熟知生产工艺、有关原则和质量 法规,并取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建材行业主管部门 或其授权旳建材行业协会或其授权旳建材质检机构签 发旳水泥企业化验室主任资格证书。化验室主任旳任 命和变动应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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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质量管理制度
❖ 第十三条 产品对比验证检验和抽核对比旳管理要求。 (二)参加国家或省级建材行业质检机构组织旳水泥 物理性能检验和化学分析对比。 (三)为了确保检验数据旳精确性和可靠性,化验室 对各检验岗位人员要组织内部密码抽查和操作考核。 抽查次数: 生产控制岗位每人每月不少于4个样品;
(三) 化验室旳职责和权限
2、 质量控制 根据产品质量要求,制定原燃材料、半成品
和成品旳企业内控质量指标,组织实施过程质量 控制,利用数理统计措施掌握质量波动规律,不 断提升预见性与预防能力,并及时采用纠正措施、 预防措施,使生产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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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机构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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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2 质量管理机构 3 质量管理制度 4 原燃材料旳质量管理 5 半成品旳质量管理 6 出厂水泥(熟料)质量管理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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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水泥企业管理,确保和稳定水泥及 水泥熟料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 质量法》和有关水泥、水泥熟料旳产品原则,特 制定本规程。
水泥厂进出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泥厂进出厂管理,确保生产、运输、仓储等环节的安全、有序、高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泥厂所有进出厂活动,包括原材料、产品、设备、人员等。
第三条水泥厂进出厂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依法依规、规范操作;(三)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四)高效便捷、节约成本。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水泥厂设立进出厂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进出厂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修订进出厂管理制度;(二)组织进出厂管理培训;(三)负责进出厂手续的办理;(四)监督进出厂活动;(五)处理进出厂相关事宜。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应积极配合进出厂管理办公室的工作,确保进出厂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进出厂手续办理第七条进出厂手续办理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申请:需进出厂的单位或个人向进出厂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水泥厂进出厂申请表》。
(二)审批:进出厂管理办公室对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符合要求的予以批准。
(三)通知:批准后,进出厂管理办公室通知申请单位或个人。
(四)领取通行证:申请单位或个人凭《水泥厂进出厂申请表》和批准通知领取通行证。
(五)登记:进出厂时,应主动出示通行证,接受登记。
第四章进出厂活动管理第八条进出厂活动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原材料、产品、设备等进出厂应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紧急通道等。
(二)车辆进出厂应减速慢行,注意安全,不得超速、逆行、抢行。
(三)禁止携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等进入厂区。
(四)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厂区。
(五)进出厂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九条进出厂活动应接受以下监督检查:(一)进出厂管理办公室对进出厂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二)各部门、车间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
(三)对违反进出厂活动规定的,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人员管理第十条进出厂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二)熟悉进出厂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具备一定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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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与熟料出厂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公司水泥、熟料出厂管理,规范出厂流程,防范货物流失风险,结合《ERP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水泥、熟料出厂管理办法。
二、适应范围本办法适应于XXXXXXXX。
三、管理职责1、公司领导班子:依据《水泥、熟料出厂管理暂行办法》,负责制定本单位产品出厂管理实施细则,规范产品发运、出厂流程,并组织监督、检查各岗位的职责履行情况;对违反产品出厂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产品出厂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2、销售处负责组织制订、修订《水泥、熟料出厂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子公司水泥、熟料发运与出厂管理;对违反水泥、熟料出厂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对管理不严造成货物流失,依据责任大小追究赔偿责任。
负责下达产品发运计划,并协调产品发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协调工厂与客户、运输单位之间的关系。
3、生产部认真组织劳务装卸招议标,确定装卸队伍,签订装卸合同,加强装卸质量、效率、服务的管理。
装运车间依据产品发货单组织装车、装船及发运。
4、生产技术处计量室负责对袋装水泥、散装水泥,熟料等称重过磅,对交付给客户的货物数量及品种的准确性负责。
5、行政人事处门卫管理部门:负责依据产品出门证,对汽车出厂产品的品种、数量进行核查,对出厂车辆进行检查,对汽运出厂袋装水泥品种、数量的准确性负责。
针对水泥、熟料发运环节中存在的风险环节,加强内部人员管理,制定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不同岗位人员要定期换岗作业;加强各岗位人员政治素质的考察,注重选拔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员工;加强员工的素质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
6、财务部:负责对水泥包装袋的使用、破损、库存数量,以及水泥、熟料出门证进行核查。
7、供应处:负责对水泥包装袋供货、破损、库存数量进行管理,对水泥包装袋数量的完整性负责。
8、化验室:负责水泥、熟料的出厂质量控制工作,对出厂水泥、熟料的各项品质指标负责。
负责水泥包装袋的进厂质量控制工作。
四、汽运袋装水泥发运、出厂管理1、发运现场管理1.1现场发货管理员严格按照车辆进厂过磅先后顺序组织装车,不允许私自调整装车顺序。
1.2发货管理员要监督劳务队装车时码包整齐,便于清点。
在装车现场,对装好的袋装水泥车辆逐车点包,对品种、数量核对无误后,在发货单出门联上签字确认。
1.3在发货过程中,不允许受载车辆驾驶员以及随车人员上栈台协助推包。
若出现以上情况,当班发货管理员要及时予以制止,对于不听指挥的,及时汇报当班调度和车间领导加以处理。
2、包装袋数量的清点2.1 装运车间每天组织装运劳务队对当天水泥包装袋领用、破损及库存数量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2.2每月1日由财务处牵头,装运、供应和化验室参加,对上月包装袋使用和破损情况进行盘点、统计,参加盘点人员签字确认,对盘点情况进行分析,确保包装袋数量无误;盘点记录各部门留存一份。
3、计量管理3.1袋装水泥车辆必须过皮重、载重,磅房人员应在提货单上注明名称,品种,过磅时间,空车重、载重、净重等。
3.2过磅净重与发货数量偏差在±8‰合理误差范围内,司磅员在磅单上签字确认予以放行。
3.3过磅净重与发货数量偏差大于±8‰合理误差范围,司磅员不得在磅单上签字,应通知计量负责人在磅单上签字确认补、退包数量,并通知驾驶员返回装包发运进行补、退包。
3.4磅单上无计量负责人签字确认补、退包数量,任何人一律不得擅自补包,违者重罚。
3.4磅单上无计量负责人签字确认补、退包数量,任何人一律不得擅自补包,违者对责任人重罚。
3.5装车前发货员检查磅单上有空车皮重过磅数据后才能装车,严禁无皮重过磅数据的车辆进行装车,违者重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点包器管理:4.1使用范围:装运车间1号、2号包装机装车皮带。
4.2相关人员职责:单车包数设置:岗位发货员;当班累计数量记录及清零:发货班长参数设置:电修车间电工负责配合。
4.2校准方法:装车设置单车总袋数前,先确认皮带和车厢内无袋装水泥,方可进行总包数设置;进行设置时,按20包×吨数计算该车总包数,然后按“设定”键,此时由上往下数第二排数码管显示“P1******”,输入设定包数,连续按“确认”2次,当设定的数值自动移位到第一排数码管时为设置完成。
皮带和车厢内有袋装水泥时,应用总包数减去皮带或车厢内的水泥包数后的数值进行设置,总包数设置完成后,对点包器主机键盘上锁,以防无关人员私自更改;每车水泥装完后,按“清零”键将屏幕上的数值清零再设置下一车每班结束,双方班长按“累加数”查看记录本班总数,然后连续按“累加数”、“0”、再“累加数”将本班累加数清零后继续下一班的生产。
每班对光电开关清洁2次,接班时清洁一次,接班运行4个小时后1次。
4.3数量核对:每班交班前由班长核对本班发货员装有车发运数量,点包器班总数量重量与地磅过磅数量偏差不得大于±8‰,否则追究发货员责任。
5、出门检查5.1门卫对袋装水泥的出厂要严格按照收单、核单、验货、放行、点击的流程进行。
5.2门卫在对出厂载有袋装水泥汽车进行验货时,必须上车核对产品品种及装车数量。
5.3如遇雨雪天气,袋装水泥必须加盖雨布,门卫人员监督好驾驶员盖好雨布,予以出厂。
5.4空袋装水泥车(含装运熟料的空车)出厂,门卫必须上车或登台确认车辆未装货物,同时在《水泥、熟料车辆空车出厂记录表》做好相关记录后方可予以出厂。
5.5门卫在对出厂汽车检查验货后,过磅单必须有司磅员签字确认才能放行,无司磅员签字的重车一律不得放行,违者当班门卫重罚。
五、汽运散装水泥发运、出厂管理1、散装罐车的净重管理对散装罐车承载吨位净重低于装车标准装载量(指该车前三个月内在我公司提货时装货十次最重装载量的平均值)90%的车辆,必须由发货员、班长(或当班发运调度)在地磅现场核对确认后,二人共同确认装车重量及原因,并在出门联上签字。
2、空车出厂对未装水泥的散装罐车出厂(因车损坏、客户水泥计划余额不足等原因),装运车间要引导车辆驾驶员到装运部门(地磅房)领取并填写《空车出厂申请单》,并到磅房进行空车复磅,记录空车重量,当班发货员、证量班长进行会签,证明其确实未装水泥。
门卫要认真核查其《空车出厂申请单》办理会签的情况,在确认会签完备、上车检查车辆未装货物后方可准予出厂,并做好相关记录。
3、称重检查3.1各单位在汽车发散处,应设置标识牌、标识线,明确在装车辆、待装车辆保持2-5米以上的车距(根据具体场地的实际情况而定),在装车辆受载完离开后,待装车辆才可以上磅受载。
3.2装车前发货员检查磅单上有空车皮重过磅数据后才能装车,严禁无皮重过磅数据的车辆进行装车,违者重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3装运部门必须对载重散装水泥车必须打铅封,门卫检查铅封完好才能放行,杜绝无铅封出厂。
3.4对磅后超时出厂的散装水泥车,门卫必须要求复磅,并做好记录,在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准予出厂(重车过磅至出厂的时间小于5分钟)。
六、汽运熟料发运、出厂管理汽车熟料发运、出厂管理参照散装水泥发运、出厂管理执行。
七、船运水泥、熟料管理1、采用装船机直接发运熟料、散装水泥,装运车间要严格按销售处下发的《日装船作业计划》安排发货,杜绝无计划装船。
2、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装船次序的,须及时向销售处或公司生产部说明原因,经协调同意后,方可安排发货,并做好相关记录,任何人不得接受其他部门和单位的装船顺序调整指令。
3、夜间特殊情况需调整装船次序的(如电话联系不上船方、雨天敞口船不能装料等),必须电话汇报公生产部,经同意后,做好记录方可安排发货。
4、严格做好船只的调度、装船、离港工作,确保发运有序、受控。
同时,生产技术处码头办要组织人员不定期对码头发运情况进行抽查,并形成抽查记录,防范货物流失风险。
5、船只装完后,码头须及时通知船方办理交接手续,出具公司的发货磅单(或电子磅单)和货物交接清单。
6、货物交接清单上详细记录重船吃水深度,码头负责开具货物交接清单,并要求船方人员在货物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
双方交接完毕后,码头管理人员方可允许船舶离港。
八、出门证的核查门卫在每日上午九点之前,将昨日发运出厂的出门证按照出门先后顺序整理后交给财务部。
装运车间每日上午九点之前,将昨日水泥装车汇总表按照提货先后顺序整理后交给财务部。
生产技术处每日上午九点之前,将昨日水泥、熟料过磅汇总表按照提货先后顺序整理后交给财务部。
财务部门对发运、过磅数量与出门证进行核对,其中散装水泥必须将出门证和散装水泥装车通知单核对,确保发运、出门数据一致;对于不一致的情况,应在当日内协相关部门查明原因,并作以说明。
九、发运、出厂抽查管理1、公司成立产品出厂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存在风险的发运、出厂环节进行检查、抽查,重点加大交接班、夜间发货的抽查力度,了解发运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及客户对工厂发运服务的意见,形成书面检查记录,经客户(车主)签字后由办公室存档。
2、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必须立即予以纠正、考核。
对屡次违反规定的员工要坚决予以淘汰。
对内外勾结、偷盗水泥的员工要立即解除劳动关系;触犯法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如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十、考核管理办法1、袋装水泥现场发运管理员的管理考核1.1装运车间现场发货管理员未按照车辆进厂顺序安排装车(公司安排发货的除外),导致客户投诉的或经检查发现的,每出现一次扣责任人500元。
1.2无空车皮重过磅数据装车,每出现一次扣责任人每次罚款500元。
1.3擅自补包,每出现一次扣责任人200元/包。
1.4对未在发货现场清点发货数量、未在出门联或存根联上签字确认发货数量,每发现一起扣当班发货管理员500元。
1.5发现受载车辆驾驶员、随车人员上栈台协助推包,若当班发货管理员没有予以制止,或制止不了未及时向发运部门负责人或当班调度汇报的,扣当班发货管理员100元。
1.6若经抽查或门卫点包发现袋装水泥多装(以称重计量的除外),按照“多装一包、赔付十包”的原则对当班发货管理员进行处罚。
2、门卫管理考核2.1门卫对袋装水泥车没有上车检查,每发现一次,扣当班门卫100元;若门卫通过点包发现多装水泥,经工厂产品出厂检查小组确认后,给予每袋50元的奖励。
2.2门卫对散装水泥重车未打铅封给予出厂,出现一次,扣责任人500元。
2.3未认真检查出门证会签手续或未做好相应记录,便放车出厂,出现一次扣责任人500元。
未认真核对会签的《空车出厂申请单》或未做好空车出厂记录,便放车出厂,出现一次扣责任人500元。
2.4门卫管理员未按开票顺序安排车辆进厂,导致客户投诉的或经检查发现的,每出现一次扣责任人500元。
3、散装水泥(熟料)发运的管理考核3.1 散装水泥、熟料车辆未按要求每次进行空车过磅的,出现一次扣装责任人500元;对皮重波动大的散装车辆,未按规定要求执行的,出现一次扣相关责任人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