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改革下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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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问题研究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问题研究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问题研究-以再融资为角度的实证分析在当前国有股股东普遍放弃公司配股权的条件下,配股和增发新股本身都能够改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即流通股比例的相对上升和非流通股比例的相对下降。

但是,这一比例的变化程度如何,在改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方面有无显著意义,上市公司能否利用再方式优化股权结构并实现对层的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1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现状及其再融资特征1.1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现状我国的大多数上市公司,是带有国有性质的企业公司,他们的改革是在国有企业公司化的框架下进行的,按照这一改革框架,大批上市公司或者说是国有公司进行了股份制改造。

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国家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按照所有者的性质进行了划分,分为国有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都属于国有股权。

国家对国有股和法人股有明确的规定,即要保证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的控股地位。

为保持上市公司的国家控制权,做出了国有股暂不上市流通的初始制度安排。

这种制度安排在保证国有股控股地位的同时,也造成了股市的二元结构,即纯粹化的流通股市场和非市场化的国有股市场。

截至年7月底,沪深股市发行的总股本已达6239.42亿股,市价总值已达40305.68亿元。

但是,沪深股市的流通股仅为2193.99亿股,占股本总额的35.8%,有3995.63亿的国家股、法人股和其他少量内部职工股、转配股处于沉淀状态,占股本总额的64.2%;流通股市值仅为13063.24亿元,占市价总值的32.41%,非流通股票市值高达27242.44亿元,占市价总值的67.59%。

在非流通股份中,国有股所占比例超过80%。

这种现象导致了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呈畸形状态。

上市公司股份过度集中于国有股,使得其难以建立起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仍然是国有企业原来的上级部门或企业,对大股东负责实际上是对国有企业原来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企业负责;又由于这种持股主体是一种虚拟主体,它对上市公司经营者的监督和约束缺乏内在动力,上市公司的经营体制出现向国有企业复归的现象。

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其优化探讨

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其优化探讨

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其优化探讨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股权结构的调整不仅是公司治理行为的重要方面,其目的更在于实现公司的有效治理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本文首先介绍了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及其特点,然后针对我国公司股权结构的现状,着重分析了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优化方向。

标签: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治理股票全流通机构投资者一、股权結构的基本理论1.股权结构的含义。

股权结构是指各股票投资主体所拥有股票的种类和数量在目标投资企业全部股份中的分布构成,表现了以财产所有权为基础的各不同持股主体之间的所有权构成。

2.股权结构的分类。

(1)集中型股权结构。

集中型股权机构的特点是股权高度集中于一个或几个大股东手中,中小股东所占份额很小;(2)分散型股权结构。

分散型股权结构的特点是股权分布分散,股东数量较多,单个股东的作用有限;(3)阶梯型股权结构。

股权相对集中于一定数量的股东手中,股权分布呈现从高到低的阶梯形态,各个股东以其持股水平为依据,决定其行使权利的努力程度。

3.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目前,在国内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大致包括以下三大类股份: (1)原发起人持有的尚未上市流通股份(发起人股),主要包括国家股, 内资发起人持有的股份,外资发起人持有的股份,其他发起人持有的股份;(2)非发起人持有的未上市流通股份(非发起人股),主要包括上市前募集的法人股(募集法人股),上市后形成的转配股(转配股),上市期限已确定的内部职工股(职工股),其他未上市流通的股份;(3)已上市流通的股份,主要包括A股, B股,和H股。

二、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特点1.未流通股股本比重大。

未流通股股本在上市公司总股本中的比重相当大,截至2000年底,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未流通股占总股本的64.38%,虽然未流通股在总股本中所占比重在最近几年中有下降的趋势,但是仍然维持在相当高的比重,在上市公司股本结构中仍占绝对优势。

优化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路径

优化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路径

2010年第70期(总第2342期)优化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路径宋 辉 唐艺丹 李静静1 控制过高的国有股比例,逐步减持国有股,以有效的股权制衡改善公司治理。

股权分置改革以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机构中国有股有了一定幅度的降低,但国有股 一股独大 的现象依然存在。

要想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建立合理的股权结构,必须进一步减持国有股,降低国有股在上市公司中所占的比重。

减持国有股主要是通过国有股配售、国有股回购、国有股转换为优先股等手段完成的。

(1)国有股配售是指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以后,向普通股股东以低于市价的方式出让国有非流通股。

采取国有股配售的方式减持国有股,可以通过降低国有股在股权结构中所占的比重,实现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重新配置,达到改变上市公司董事会人员组成结构的目的,使上市公司内部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从而优化和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2)国有股回购指的是上市公司购买本公司在外发行的国有股股票,通过注销这一部分以达到降低国有股在上市公司所占比重的经营行为。

适当的股份回购有助于国有股的减持,增加上市公司其他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能够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股份回购既可以借助资本市场溢价效应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又可以通过财务结构和股利分配政策的调整,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

(3)上市公司的股东有普通股股东和优先股股东之分,优先股股东持有的优先股相对于普通股股东持有的普通股,可以优先获得公司的利润分红以及公司财产的分配。

将国有普通股换为优先股来减持国有股,既实现了优化股权结构的目的,又可以切断政府与上市公司的联系,从而避免了政府对上市公司的越位干预。

2 培育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与分散的小股东相比,其在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有着明显的优势。

祈斌等实证研究发现, 在控制了公司规模的前提下,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股票波动性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 实证结果支持了机构投资者具有稳定市场功能的观点。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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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问题研究-以再融资为角度的实证分析作者:rc2232005-5-14来自: 转载/在当前国有股股东普遍放弃上市公司配股权的条件下,配股和增发新股本身都能够改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即流通股比例的相对上升和非流通股比例的相对下降。

但是,这一比例的变化程度如何,在改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方面有无显著意义,上市公司能否利用再融资方式优化股权结构并实现对经理层的激励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1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现状及其再融资特征1.1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现状我国的大多数上市公司,是带有国有性质的企业公司,他们的改革是在国有企业公司化的框架下进行的,按照这一改革框架,大批上市公司或者说是国有公司进行了股份制改造。

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国家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按照所有者的性质进行了划分,分为国有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都属于国有股权。

国家对国有股和法人股有明确的规定,即要保证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的控股地位。

为保持上市公司的国家控制权,做出了国有股暂不上市流通的初始制度安排。

这种制度安排在保证国有股控股地位的同时,也造成了中国股市的二元结构,即纯粹市场化的流通股市场和非市场化的国有股市场。

截至2003年7月底,沪深股市发行的总股本已达6239.42亿股,市价总值已达40305.68亿元。

但是,沪深股市的流通股仅为2193.99亿股,占股本总额的35.8%,有3995.63亿的国家股、法人股和其他少量内部职工股、转配股处于沉淀状态,占股本总额的64.2%;流通股市值仅为13063.24亿元,占市价总值的32.41%,非流通股票市值高达27242.44亿元,占市价总值的67.59%。

在非流通股份中,国有股所占比例超过80%。

这种现象导致了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呈畸形状态。

上市公司股份过度集中于国有股,使得其难以建立起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仍然是国有企业原来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业,对大股东负责实际上是对国有企业原来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企业负责;又由于这种持股主体是一种虚拟主体,它对上市公司经营者的监督和约束缺乏内在动力,上市公司的经营体制出现向国有企业复归的现象。

股权分置改革对中国股市的影响分析

股权分置改革对中国股市的影响分析

股权分置对中国的影响分析一、股权分置的背景与意义股权分置是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其背景可以追溯到中国的建立初期。

当时,由于特殊的历史条件和制度安排,中国存在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划分。

这种划分导致了市场功能的不完善和资源配置的低效率。

非流通股的大量存在,使得市场缺乏足够的流动性,同时也限制了者对公司治理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股权分置的实施,旨在解决上述问题,通过实现股权的全流通,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和效率,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这一不仅对上市公司、者,乃至整个经济体系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股权分置的主要内容与实施过程股权分置的核心是将原本不能在二级市场流通的非流通股转变为流通股,实现股权的全流通。

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1. 方案的制定:各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具体的方案,包括非流通股的流通方式、时间表、价格机制等。

2. 股东大会的表决: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获得通过后方可实施。

3. 非流通股的流通:通过现金补偿、换股、增发等方式,实现非流通股向流通股的转变。

4. 市场监管与政策支持:政府和监管部门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提供支持和保障。

的实施过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涉及众多上市公司和者的利益,需要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

从2005年正式启动,到2007年基本完成,股权分置历时两年多,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三、股权分置对中国的影响分析股权分置对中国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分析:1. 提高市场流动性:使得原本不能流通的股份得以流通,大大增加了市场的流动性,提高了交易活跃度。

2. 优化资源配置:全流通的市场环境有利于资本的自由流动,促进了资源向更有效率的领域和企业集中,提高了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

3. 增强市场定价功能:后,股票价格更加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内在价值和市场供求关系,市场定价功能得到加强。

4. 改善公司治理:全流通的实现,使得大股东与小股东的利益更加一致,有助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问题分析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问题分析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问题分析篇一: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问题分析当前国有股股东普遍放弃上市公司配股权的条件下,配股和增发新股本身都能够改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即流通股比例的相对上升和非流通股比例的相对下降。

但是,这一比例的变化程度如何,在改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方面有无显著意义,上市公司能否利用再融资方式优化股权结构并实现对经理层的激励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1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现状及其再融资特征1.1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现状我国的大多数上市公司,是带有国有性质的企业公司,他们的改革是在国有企业公司化的框架下进行的,按照这一改革框架,大批上市公司或者说是国有公司进行了股份制改造。

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国家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按照所有者的性质进行了划分,分为国有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都属于国有股权。

国家对国有股和法人股有明确的规定,即要保证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的控股地位。

为保持上市公司的国家控制权,做出了国有股暂不上市流通的初始制度安排。

这种制度安排在保证国有股控股地位的同时,也造成了中国股市的二元结构,即纯粹市场化的流通股市场和非市场化的国有股市场。

截至20XX年7月底,沪深股市发行的总股本已达6239.42亿股,市价总值已达40305.68亿元。

但是,沪深股市的流通股仅为2193.99亿股,占股本总额的35.8%,有3995.63亿的国家股、法人股和其他少量内部职工股、转配股处于沉淀状态,占股本总额的64.2%;流通股市值仅为13063.24亿元,占市价总值的32.41%,非流通股票市值高达27242.44亿元,占市价总值的67.59%。

在非流通股份中,国有股所占比例超过80%。

这种现象导致了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呈畸形状态。

上市公司股份过度集中于国有股,使得其难以建立起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仍然是国有企业原来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业,对大股东负责实际上是对国有企业原来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企业负责;又由于这种持股主体是一种虚拟主体,它对上市公司经营者的监督和约束缺乏内在动力,上市公司的经营体制出现向国有企业复归的现象。

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机遇

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机遇

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机遇股权分置改革是指在我国股票市场中,将原本由国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转化为流通股份,从而增加流通股份比例,促进市场的公平和透明。

其主要目的是改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打破现有非流通股份的垄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本文将从影响和机遇两个方面来具体探讨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影响1.1 改善公司治理结构股权分置改革将促使上市公司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现有的非流通股份往往由少数股东控制,导致公司决策权过于集中。

一旦这些非流通股份转为流通股,将吸引更多的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减少大股东的控制权,从而提高公司治理效果,减少内部腐败的可能性。

1.2 促进市场的公平和透明股权分置改革使得原先被少数股东广泛垄断的公司股份面临公众投资者的参与和竞争,从而促进市场的公平和透明,减少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可能性。

公众投资者的参与也会增加市场信息的多样性,提高市场的有效性。

1.3 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股权分置改革通过引入新的股东和扩大股份流通范围,为上市公司注入更多的资本,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

增加了公司的筹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使得公司能够更好地开展投资和经营活动,增强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机遇2.1 投资机会的扩大股权分置改革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进入市场,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选择和机会。

新的股东的加入会经过充分的市场竞争后推动上市公司的股价和价值上涨,投资者可以通过买卖股票获得较好的投资回报。

2.2 市场活力的提升股权分置改革将推动市场活力的提升。

原本通过非流通股份垄断的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后会面临更多的竞争,这将迫使这些公司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和经营效率。

市场上出现更多的新股和新企业,这将增加市场的活跃度和竞争性。

2.3 产业结构的优化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也反映在产业结构的优化上。

一些原本被国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将转为流通股份,这将为相关上市公司带来更多市场资本,促进公司的发展。

同时,更多的资本将流向具有潜力和竞争力的公司,从而优化整个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问题研究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问题研究

股只 能 通 过 协 议 转 让 , 能 在 股 市 上 自 由 流 通 ; 不 A 股 、 股 、 股 虽 然 可 以 在 股 市 上 自 由 流 通 , 三 者 B H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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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的 筹 资 、 资 及 利 润 分 配 活 动 。 股 权 结 构 的 优 投
的 流通 市场 却 彼 此分 割 。而 且 , 票 同股 不 同价 , 股 同
股 不 同权 , 股 不 同利 。 同
2. 流 通 股 比 重 大 非
化在 公 司资 本结 构 的 优 化 中 占有 至关 重 要 的 地 位 ,

Ke o d Lit d Co p r t n S o k Ri h S r c u e y W r s: s e r o a i s; t c g t tu t r o
股 权 结 构 是 指 股 权 持 有 者 所 持 股 权 的 各 种 比 例
及 其 所 形 成 的 关 系 。 股 权 结 构 是 资 本 结 构 的 一 个 方
现 实意 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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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下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的研究(2009-05-06 08:57:34)标签:财经中国股权结构上市公司毕业论文1绪论1.1题目背景及目的2005年,中国资本市场上发生了一次重大的制度变迁,中国证监会于2005年4月29日发出《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拉开了中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序幕。

截至2007年10月初,沪、深两市已完成A股改成C股的上市公司达1238家,约占全部A股上市公司的88.87%,没有通过股改程序的只有10家(都为ST公司),仅占A 股上市公司总数的0.718%,其他公司均已通过或已进入股改程序,股权分置改革取得了初步的胜利。

然而,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入和资本市场的发展也暴露出一系列问题,许多上市公司经营机制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公司治理水平低下、企业行为不规X和大股东的剥夺等问题,尽管从学术研究到政府政策方面也提出了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效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解决方案,但收效不大。

近年来的研究成果和多年的实践证明,存在诸多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之一是股权结构不合理,从而使优化股权结构成为改善公司治理、规X公司行为、提高公司绩效的关键。

各国的历史背景、文化传统、政策、法律制度等差异,决定了各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在具有共性的同时,也存在着显著差别,结合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最优股权结构问题成为了学术界与实务界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

如何结合我国的现实国情,在股权分置改革的基础上形成适合我国现实国情和今后发展趋势的股权结构,以达到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效率,规X上市公司经营行为,提高上市公司经营绩效之目的。

并以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为契机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及法律环境的完善,从而改善企业外部经营环境,已成为我国上市公司规X化建设的重大课题,也是当前我国经济研究领域中的热点和难点所在。

本文是以股权分置改革的背景下股权结构现状为出发点,通过对西方国家有代表性的股权结构及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特征和影响进行分析,提出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持续优化方案,这也是股权分置改革后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问题。

如何结合我国的现实国情,改善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复杂、股权过于集中、国有股“一股独大”、机构投资者比例低等状况,以形成适合我国现实国情和今后发展趋势的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上市公司价值,促进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是本文研究的目的。

1.2国内外研究状况国外关于公司股权结构的研究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Berle和Means在1932年出版的《现代公司与私人财产》一书中指出当经理人员只拥有很少股权且股东很分散,不能按价值最大化原则行事时,公司资源可能被调度来最大化经理人员的利益而不是股东的利益。

我国对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暴露出来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方面的严重问题,股权结构问题的重要性才引起国内经济理论研究者的重视,而目前对股权结构的研究多是从实证角度入手,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但实证结果存在较大差异。

许小年、王燕(1997)首开先河,最早对沪、深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公司绩效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过于分散的股权结构可能产生“搭便车”问题,使社会公众股东对公司绩效没有显著的影响;法人股东持股比例对公司绩效有显著的正效应,说明法人股东既有动机又有能力监督和控制公司经理人员,因而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起着重要作用;国家股东对公司绩效有负的且不显著的影响,即国家股东的无效率。

以股权集中度来衡量的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以及公司业绩的影响方面,国外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 Berle和Means (1932)认为,股权过于分散导致无人能够或愿意去监督经营者,Demsetz(1985)等认为,股权结构是一个内生变量,反映了股东对公司的影响。

因此,公司绩效与股权结构之间不应该存在一种固定的关系。

Grossman和Hart (1980)认为监督是要付出成本的,由于存在“搭便车”问题,因而分散的小股东就没有动力去监督经理人员,经营者相对无约束地去追逐自己的利益,损害股东的利益。

Shleifer和Vishny (1986)认为大股东的存在部分解决了小股东的“搭便车”问题。

但Stulz (1988)认为拥有绝对控股股东的公司,被成功接管的可能性比较小,从而影响了治理效率。

在国内,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对股权结构影响的研究,杜丹阳(2008)、苗淑娟,杜金秋,魏仲航(2008)等都对股权分置改革后我国上市股权结构的优化进行了研究分析,认为由于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送股、缩股支付对价,将使大股东持股比例下降,原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上升。

改革后股权可以自由流动,同时法人、机构投资者以及境外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逐渐介入及持股比例的提高,会使“一股独大”格局有所改变,形成多个大股东相互制衡的局面,进而改善股权结构。

关于股权结构过于集中方面,杜海鸥(2007)彭长卫(2007)X玉敏,任广乾(2008)都认为股权过于集中,大股东很可能利用手中的控制权掠夺其他中小股东,不利于上市公司治理效率的提高和上市公司业绩的改进;股权过于分散,股东持股量少,容易形成搭便车机制,导致对管理层的监控失效,形成管理层内部人控制,同样不利于上市公司治理效率的提高和上市公司业绩的改进;相对而言股权有一定集中度,形成几个大股东相互监控的格局比较有利于公司治理效率的提高和上市公司业绩的改进。

满意,X炳才(2006)认为我国通过股改实现全流通,所解决的只是股权属性的问题,股权集中度的问题(股权过于集中)还有待进一步的解决。

如果股权集中度的问题不能得到解决,则股利政策仍然会有利于大股东。

在国有股“一股独大”以及国有股控股公司内部人控制方面,徐莉萍(2005)认为“政府行政干预下的内部人控制”是我国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问题的形成有公司股权结构、融资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多方面的原因。

赵卫斌,王玉春(2008)认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正相关。

对于中小板块上市公司,“一股独大”或许不能简单地被否定。

在股权结构分散的公司,经理层掌握剩余控制权,股东监督“搭便车”的现象更容易发生,使得股东监督大多流于形式,更容易导致内部人控制,增加代理成本,影响公司绩效。

杨飞雪,X天慧(2006)认为目前我国的股份公司多数是由国有企业改制形成的,公司的控股权仍然掌握在国有股的大股东手中,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局面使得我国的公司治理面临着机制转变、股权主体多元化、加强监督和约束机制等多方面的问题。

关于股权结构对上市公司业绩影响的实证分析,国内外都有一些比较有影响的研究成果。

国外由于不存在国有股、法人股等非流通股份,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管理者持股、股权集中度和大股东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方面。

Grossman和Hart (1980)证明,如果公司股权高度分散,股东就不会有足够的激励来密切监督公司经理人员。

但实证分析的结果却不支持这个结论,Stigler和Friedland (1983)发现管理者控制的公司与所有者控制的公司在获利能力上没有什么差别。

Demsetz和Lehn(1985)的实证分析没有发现利润率与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之间存在线性回归关系。

McConnell和Servaes(1990)也发现,“托宾的Q”值与大股东持股比例之间没有显著的相关关系。

现有的绝大多数有关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研究文献,包括上文中所提到的文献,都提出了股权结构优化的方案。

这些方案在国有股减持和实现股本全流通方面是一致的。

例如唐楚生(2005)、晏华明,X济建(2007)、胡建平,干胜道(2008)认为只有实施国有股减持,实现公司股权结构多元化,并且各项措施配套,才能推动有效率的公司治理机制的形成。

杨学波(2007)认为可以国家股、法人股逐步上市流通以减持国有股,具体方式有国有股权转让以及送配股、转配股的逐步上市流通等。

关于国有股减持的方式也有许多讨论,例如赵英林,周在霞 (2006)对各种国有股减持方案的分析。

本文则在前人实证分析结果的基础上提出国有股需要减持,但并不一定要把国有股比例减持到零,保持30%左右的国有股比例,使国家股成为有强监控能力的第二大股东比较有利于上市公司主营业绩的提升。

关于法人股的处理,目前很多文献认为法人股的出路在于流通,而认为要提高法人股的不多见。

王璐(2007)、X玉敏,任广乾(2008)等认为要增加法人持股的比重,大力培育寡头垄断型法人股东,形成几大股东的董事在董事会中竞争合作的局面。

关于机构投资者,目前绝大多数文献认为应当大力发展。

例如,杜丹阳(2008)认为,培育机构投资者对改进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苗淑娟,杜金秋,魏仲航(2008)认为,培育合格的外部机构投资者是根本的解决之道。

随着法律环境的不断完善,成熟机构投资者的介入将形成法人股东、机构投资者之间的多方制衡、股权适度集中的股权结构,形成合理的董事会格局,增加对大股东的牵制和对经理层的监督。

谢魁星、吴姚东(2005)认为大力发展中国的机构投资者队伍,不仅是改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的重要途径,而且,从股票市场发展的现状来看,机构投资者的价值型投资趋向也为他们参与公司治理创造了可能性。

陆涛(2008)认为要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使机构投资者从原先的“消极股东”转变为“积极股东”。

蔺永红(2007)、高翔(2005)等许多学者对海外的合格的外国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进行了分析,认为引进这一制度有利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

在内部人持股方面,尽管有各种各样的实证结果,但普遍认为,中国上市公司中内部人持股比例应当适当提高。

管理层收购(MBO)是发展内部人持股的一种重要方式,孙健、纪建悦(1999)认为我国国有企业发展的现状决定了 MBO在我国的应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持类似观点的学者不在少数,但是在MBO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侵吞国有资产的现象,最近财政部己暂停MBO的审批。

丁栋虹、杨英(2006),孙晓(2005)等分析了国外的员工持股制度情况,以期借鉴其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员工持股制度。

但是,国内外关于股权结构的研究还是存在许多的不足,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l)对股权结构的研究比较散乱,不成体系;(2)研究结果差异很大,这一方面反映了股权结构研究本身的复杂性,另一方面反映了股权结构在各个国家以及不同行业的确具有很大的差异性。

但是,在承认差异的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研究方法以及研究视角比较单一更是造成这种差异性的重要原因;(3)从他们的研究中可以看出,研究者对股权结构的理解侧重于股权属性和股权集中度两个因素,而没有对股权结构的内涵进行深化和拓展;(4)从国内外的研究成果来看,所有这些研究成果只是给出了股权结构与公司价值或者公司绩效的关系模型,进一步的,也只是经验性地给出了一些数据,而没有理论解释,更主要的是没有根据自己的研究成果结合具体的情况给出优化股权结构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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