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档案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技术档案管理,确保医疗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充分发挥医疗技术档案在医院管理、医疗活动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疗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技术档案是指在我院医疗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纸质、电子等形式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文件、病历、检查报告、影像资料、手术记录、药品使用记录等。
二、管理职责第四条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实行院领导负责制,由医院信息科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二)及时收集、完整归档;(三)安全保管、方便利用;(四)规范操作、确保质量。
三、档案收集与归档第六条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及时收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二)收集范围包括医疗活动中形成的各类资料,如病历、检查报告、影像资料、手术记录等;(三)收集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医疗技术档案的归档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归档范围包括医疗活动中形成的各类资料;(二)归档材料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编目、立卷;(三)归档材料应完整、准确、清晰,符合档案规范要求。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医疗技术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编目、立卷;(二)建立档案目录,方便查阅;(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可靠。
第九条医疗技术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遵循档案利用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二)提供档案查询、复制、摘录等服务;(三)严格控制档案的借阅、复制,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五、档案销毁第十条医疗技术档案的销毁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执行;(二)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三)销毁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六、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信息科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档案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档案概述医疗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对临床医疗工作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为了统一管理和规范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档案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档案的定义、内容、建立和管理方法等相关内容。
定义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档案,简称医疗技术档案,是指医疗机构对医疗技术设备在临床应用中的管理活动进行记录和归档的文档。
它包括医疗技术设备的购置和验收、使用和维护、维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和校准等全过程的管理信息。
内容1.设备购置和验收–医疗技术档案应包括设备的购置合同、验收评价报告等相关文件。
–记录设备的基本信息,如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出厂编号等。
–记录设备的验收情况,包括验收日期、验收单位、验收人员等。
2.使用和维护–记录设备的启用日期、使用场所、使用科室等信息。
–记录设备的日常使用情况,包括使用人员、使用时间、使用项目等。
–记录设备的维护情况,包括维护人员、维护日期、维护内容等。
3.维修和保养–记录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情况,包括维修单位、维修日期、维修内容等。
–记录设备的保养计划和保养结果,包括保养日期、保养人员、保养内容等。
4.定期检测和校准–记录设备的定期检测和校准情况,包括检测单位、检测日期、检测结果等。
–记录设备的校准计划和校准结果,包括校准日期、校准人员、校准内容等。
5.异常情况和事故记录–记录设备的异常情况和事故记录,包括设备故障、事故原因、事故处理过程等。
建立方法医疗技术档案的建立应遵循以下原则:1.遵循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档案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与相关部门和岗位的人员密切合作,共同制定档案建立的工作流程。
3.采用信息化的手段,建立电子化档案管理系统,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4.定期对档案进行审查和更新,及时补充档案中的信息,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5.加强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医疗技术档案不被非授权人员获取和篡改。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技术档案管理,确保医疗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提高医疗技术档案的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医疗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技术档案是指反映医疗技术活动、医疗技术成果、医疗技术信息、医疗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内容的各类档案。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工作由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医疗技术相关部门协助。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职责:1. 负责制定和完善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3. 负责医疗技术档案的数字化建设,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4. 负责医疗技术档案的查阅、复制、公开等工作;5. 负责医疗技术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第六条医疗技术相关部门职责:1. 负责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2. 负责提供医疗技术档案所需的资料和相关信息;3. 负责对医疗技术档案的保管、使用、销毁等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范围:1. 医疗技术文件、资料;2. 医疗技术项目、成果、专利等;3. 医疗技术人才培养、培训、考核等;4. 医疗技术信息、交流、合作等。
第八条医疗技术档案的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门类、项目、时间、地点等要素进行分类、排列;2. 按照档案内容进行编目、编号;3. 档案封面、脊背等应清晰、规范;4. 档案装订应牢固、整齐。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医疗技术档案的保管要求:1. 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盗、防火、防虫蛀;2. 档案柜、架应整洁、有序;3. 档案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第十条医疗技术档案的利用要求:1. 查阅档案需办理相关手续,遵守档案保密规定;2. 查阅档案应爱护档案,不得随意折叠、涂抹、撕毁;3. 查阅档案需填写查阅登记表,登记查阅人、查阅时间、查阅内容等信息。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疗技术档案管理,确保医疗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2.统一管理原则:医疗技术档案实行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3.分级管理原则:根据医疗技术档案的性质、重要性和使用频率,实行分级管理。
4.责任到人原则:明确医疗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职责,落实责任到人。
三、管理范围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等证明文件。
2.医疗机构设置、变更、注销登记材料。
3.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床位、人员、设备等基本情况。
4.医疗机构年度检查、评审、考核、奖惩等材料。
5.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等。
6.医疗机构病历、处方、检查报告、检验报告等医疗文书。
7.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消毒产品等采购、使用、库存等材料。
8.医疗机构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事故等应急处置材料。
9.医疗机构财务、审计、人事、后勤等管理工作材料。
10.其他与医疗机构业务相关的档案材料。
四、管理职责1.医疗机构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2.医疗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
3.医疗机构各部门:负责提供、完善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医疗技术档案材料。
五、档案收集与整理1.档案收集:医疗机构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收集和整理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档案材料。
2.档案整理:档案材料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编目、装订,确保档案的整齐、有序。
3.档案归档:档案材料整理完毕后,按照归档要求,及时归档。
六、档案保管与利用1.档案保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医疗技术档案

医疗技术档案
医疗技术档案是目前医院和医疗机构中广泛应用的一种管理方式,主要用于管理医疗技术相关的信息和数据。
医疗技术档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医疗设备信息: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厂家、生产日期、保修期、使用年限等信息。
2. 设备周期性检测记录:包括设备定期保养、维修、检修、更换的记录,以及对设备使用状态的评估等。
3. 质量管理档案:包括设备使用质量监测、记录和分析,以及设备使用是否达到规范要求等信息。
4. 医疗技术人员培训记录:包括医疗技术人员工作培训、技术培训、进修学习等方面的记录和档案。
5. 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包括医疗工作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设备使用规程等。
6. 设备维护和保养记录:包括设备维护和保养记录、配件更换记录、维保人员签到记录等信息。
7. 设备使用效果评估记录:包括设备使用效果评估、病例分析、意见反馈等信息。
通过医疗技术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可以保证医疗技术设备的安全有效使用,提高设备使用效果和医院医疗质量水平。
同时,医疗技术档案的完善也为医疗技术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一、医疗技术档案管理范围医疗技术档案包括:新技术、新项目档案;限制性医疗技术档案(包括:国家级限制性医疗技术档案及省级限制性医疗技术档案)二、医疗技术档案管理资料范围:1.医疗技术常规、操作规程、质量标准等文件。
2.新技术、新项目申报材料(包括新开展技术可行性评估报告)、批准文件、过程监督资料;总结以及纳入常态管理材料;3.限制性医疗技术备案资料;限制性医疗技术备案确认书;限制性医疗技术质量追踪、监管评估材料;限制性医疗技术人员资格授权材料;限制性医疗技术总结评估报告等三、材料必须真实反映情况,证书、文章、批文有原件,档案不得随便修改。
四、档案资料应注意完整、规范、保密,不得用圆珠笔书写,不得用热敏打印纸,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五、所有档案资料应登记、分类、编号,并由专人保管。
保存安全,防虫、防潮、防遗失。
六、归档资料中的质控资料及操作规程的保存期限按照三级医院评审标准要求,保存评审周期内的资料。
七、查阅或外借科室档案必须经管理人员或科主任同意才准许。
八、上述档案亦可存入计算机,并按上述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打开,或用加密措施保护档案安全。
九、过期作废的档案必须收回,防止误用。
医疗技术评估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管理,根据原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取消第三类、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医疗技术管理相关规定,实施医疗技术的动态管理和评估,实现全程监控,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的安全。
一、新技术、新项目评估各科室对于新技术、新项目,一经开展即应完善对疗效的评价分析,不断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使其更加完善。
认真记录病历资料,随访观察疗效。
新技术新项目开展当年内应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评估分析,开展次年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评估分析。
定期总结病历,与常规操作进行比较。
检索文献、查阅资料,与其它医院进行比较。
根据开展情况写出总结评估分析报告,并上报医务科备案。
个人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医疗技术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个人医疗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个人医疗技术档案是指记录个人在医疗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种医疗技术、诊疗方案、医疗结果等信息的档案。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四条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坚持保密原则,确保个人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
第六条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操作、提高效率的原则。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七条医疗技术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个人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八条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个人医疗技术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医疗人员负责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医疗技术档案资料。
第四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十条个人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收集内容应完整、真实、准确。
(二)收集时间应从患者就诊开始,直至诊疗结束。
(三)收集方式包括电子文档、纸质文档等。
第十一条个人医疗技术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进行分类。
(二)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核、校对,确保其真实、准确。
(三)对归档的档案资料进行编号、登记,建立档案目录。
第五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二条个人医疗技术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存放,确保档案安全。
(二)实行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
(三)加强档案保密,防止档案丢失、损坏和泄密。
第十三条个人医疗技术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查询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患者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
(二)档案利用者应具备相应的权限,不得随意复制、传播档案内容。
(三)档案利用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六章档案销毁第十四条个人医疗技术档案的销毁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销毁前,应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批。
(二)销毁档案时应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销毁方式。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首先,医疗技术档案管理需要建立一个完整的医疗技术档案系统。
这个系统包括医疗技术设备的相关信息,如设备名称、型号、制造商、购置日期、使用地点等;设备维修、保养、巡检等的记录;设备的使用培训和质量控制的相关信息等。
这些信息都应该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进行整理,以方便查找、管理和利用。
其次,医疗技术档案管理需要确保档案的及时和准确。
医疗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是一个连续的过程,相关信息应该及时记录下来,以便于及时掌握设备的状态和问题。
同时,这些信息也应该准确无误,避免错误的记录给后续工作带来困扰。
因此,医疗技术档案管理需要和医疗技术的使用、维修、培训等相关工作密切配合,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另外,医疗技术档案管理还需要进行合理的数据分析和利用。
通过对医疗技术档案的分析,可以掌握设备的故障率、维修频率、使用状况等相关信息,进而优化设备的维护计划和使用方式,提高设备的可用性和工作效率。
此外,医疗技术档案管理还可以为医院的采购决策和设备使用培训提供参考依据,为医院的医疗技术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持,从而提升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效益水平。
最后,医疗技术档案管理还需要保护档案的安全和隐私。
医疗技术档案中包含了大量的敏感信息,如患者的病历、治疗方案和随访记录等,这些信息需要得到妥善的保护。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需要建立相应的权限管理和访问控制机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查看和操作相关信息。
此外,医疗技术档案还需要进行备份和恢复,以应对意外事件的发生,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在实施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工作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制定相关的政策和规范,明确医疗技术档案管理的目标和要求,明确责任和权限。
其次,要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医护人员对医疗技术档案管理的认识和意识,培养相关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最后,要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总之,医疗技术档案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它对于医院的医疗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医疗技术档案
医疗技术档案医疗技术档案是医疗机构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医疗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业务水平而建立的档案。
医疗技术档案一般包括医疗技术人员的基本信息、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培训情况等内容。
医疗技术档案是医疗机构对医疗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管理、监督和考核的工具,也是医疗技术人员展示自我、提高水平的重要途径。
一、医疗技术档案的建立目的医疗技术档案的建立旨在全面、准确地了解医疗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业务水平,为医疗机构科学配置人力资源提供依据,促进医疗技术人员的专业成长和终身学习。
二、医疗技术档案的内容1.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学历学位:包括最高学历、获得学位、毕业院校等。
3.专业技术职务:包括医疗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
4.职称:包括医疗技术人员的职称等级。
5.资格:包括医疗技术人员相关专业的资格认证情况。
6.培训情况:包括医疗技术人员参加的各类培训情况。
三、医疗技术档案的管理医疗技术档案由医疗机构的人事部门负责管理,各科室应积极配合,定期更新医疗技术人员的档案内容。
医疗技术人员也应主动提供最新资料,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医疗技术档案应定期审核、评价,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医疗技术档案的重要性医疗技术档案是医疗机构对医疗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管理、监督和考核的重要工具。
通过医疗技术档案,医疗机构可以及时了解医疗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业务水平,为医疗技术人员的专业成长提供支持和指导。
总之,医疗技术档案对于医疗机构和医疗技术人员都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机构应高度重视医疗技术档案的建立和管理,不断完善和优化,提高医疗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医疗技术人员也应主动配合,认真维护个人档案,不断提升专业技能,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为患者健康保驾护航。
医师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师医疗技术档案管理,确保医疗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医师医疗技术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医师医疗技术档案是指医师在医疗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和实物。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医师医疗技术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一)医师个人技术档案:包括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进修培训记录、继续教育记录、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材料、年度考核材料等。
(二)医疗技术档案:包括医疗新技术、新项目档案,限制性医疗技术档案,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档案等。
(三)医疗设备技术档案:包括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购置、维修、使用等档案。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医疗机构应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医师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部门职责:(一)负责医师医疗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
(二)制定医师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对医师医疗技术档案进行鉴定、销毁等工作。
(四)对医疗机构内部及外部查阅、借阅医师医疗技术档案的人员进行管理。
第四章档案管理要求第七条医师医疗技术档案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管理:(一)档案收集: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收集医师医疗技术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档案整理: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对医师医疗技术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编号、装订等工作。
(三)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应确保医师医疗技术档案的存放环境适宜,防止档案损坏、丢失、被盗等情况发生。
(四)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为医疗机构内部及外部查阅、借阅医师医疗技术档案的人员提供便利。
第五章档案安全与保密第八条医师医疗技术档案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一)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范围、保密期限和保密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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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技术档案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医
疗
技
术
管
理
档
案
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医疗技术管理领导审查小组:
组长:沈建国
副组长:朱兵成
成员:胡海梅谢中志王肖奇张海霞
二、技术管理
(一)本制度所指的医疗技术,分为新技术和现有技术。
其中,现有技术包括专项技术和常规技术。
新技术是指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包括下列项目:
1、临床上全新的诊疗技术方法或手段
2、使用二、三类医疗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包括新的诊疗设备的使用);
3、常规诊疗技术的新应用(包括药物);
4、新的疾病或病型的发现与诊治;
5、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6、组织、器官移植技术项目;
7、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项目。
8、超出当前诊疗常规规定范围的其它技术业务。
9、常规诊疗技术核心内容的改进和完善
10新医疗技术业务的引进(包括新的诊疗设备的使用)
(二)专项技术是指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后,医疗机构方可临床应用的现有技术项目。
专项技术的项目目录、准入标准和应用规范,由市卫生局公布(未公布之前,为医院现有的技术),可以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相应常规技术的临床应用。
医务人员不得将获准临床应用的新技术和专项技术在其他机构进行临床应用,但紧急救
援、急诊抢救的情形除外。
医务人员使用未经许可诊疗技术,或执业医师未经批准到自己任职的医院以外行医的,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将被直接鉴定为医疗事故。
(三)常规技术是指专项技术以外的其他现有技术项目。
(四)医院应当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医疗技术项目。
1、将新技术项目转为专项技术或者常规技术项目;
2、将专项技术项目转为常规技术项目;
3、取消在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项目。
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分为新技术临床试用准入和现有技术临床应用准入。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应当遵循科学、安全、先进、合法以及符合社会伦理规范的原则。
5、新技术临床试用或者专项技术临床应用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应当立即暂停临床应(试)用并上报市卫生局:
1)发生重大医疗意外事件的;
2)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后果的;
3)技术支撑条件发生变化或者消失的。
(五)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管理
下列人员可在本院从事相关的医疗技术活动:
1、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可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从事相关专业的医疗技术活动。
2、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从事相关专业的医疗技术活动。
3、经护士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执业护士证书》的医务人员,从事相关专业的医疗技术活动。
4、从事药学、放射、检验等其它专业的医务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开展新技术临床试用和专项技术临床应用
(一)申请开展新技术临床试用和专项技术临床应用的,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上报市卫生局:
1、项目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包括开展该项技术的相关设备和设施情况、学科和人员资质条件以及其他支撑条件、技术需求状况和成本效益分析等内容;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其复印件。
申请开展新技术临床试用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内外有关该项技术研究和使用情况的检索报告及技术资料。
其中,涉及医疗器械、药品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
(二)在医院开展新技术,应该对开展的新技术进行下列内容的书面评估:
1、技术所处的寿命周期、对现行同类技术的替代及发展前景等基本情况;
2、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适用性;
3、医疗机构的学科、人员等资质条件以及其他支撑条件;
4、该项技术临床推广的实用性。
5、医院应当加强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质量控制,制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建立技术档案。
新技术自临床试用起3年内,医院在每年2月底前,将上一年度该项技术临床应用的评估报告上报市卫生局。
(三)报告审批程序如下:
1.科室讨论、科主任签字;
2.医政科初审(一般新医疗技术业务);
3.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审核;
4.院领导审批(重大新医疗技术业务项目);
5.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新的诊疗科目和其它要求报批的新医疗技术业务项目)。
(四)特别规定:
1.属紧急救治病人的一般新医疗技术业务(如请外院专家手术),可直接报告医政科备案后施行;
2.新医疗技术业务的报批被视为新医疗技术业务评奖的必要条件;
3.对违反本制度者,以“非法执业”论处,暂停相关责任人的执业活动。
二:本院第一类医疗技术目录
基本操作:
注射术:
皮内注射
皮下注射
肌内注射
静脉注射
穿刺术:
胸膜腔穿刺术
腹腔穿刺术
膀胱穿刺术
插管术:
胃管留置术
尿管留置术
鼻导管吸氧术
经口气管插管术
超声雾化吸入
胃肠减压术
灌肠术
洗胃术
切开术:
气管切开术
静脉切开术
脓肿切开术
清创换药术:
清创缝合术
换药术
拆线术
其他:
心肺复苏
心电监护
胰岛素持续皮下输注动态血糖监测
机械通气
心脏电除颤
氧气吸入
经口/鼻吸痰
输血
超声:
腹部常规检查
心脏彩超
四肢大血管检查
浅表组织小器官检查
心电图
动态心电图
十二导心电图
TCD
放射、CT:
胸透
钡灌肠
全身各部位普通摄影
全身各部位CR摄影
食管钡餐造影
上消化道钡餐造影
全消化道钡餐造影
普外:
阑尾切除术
腹外疝修补术
痔及肛瘘,肛裂手术
体表肿块切除
泌尿:
包皮环切术
睾丸鞘膜切除或翻转术,精索囊肿切除术输精管结扎术
骨外:
一般清创、肌腱肌肉修补术
四肢骨折手法复位及石膏
夹板外固定
骨牵引术
关节复位术
腱鞘囊肿切除术
开放性骨折的处理
脑外:
头皮肿物切除术
头皮外伤清创缝合术
麻醉:
局部麻醉(表面麻醉,局部浸润麻醉,区域阻滞,)妇科:
上环、取环、人流术、诊刮术
产科:
会阴侧切及会阴侧切缝合术
会阴Ⅰ、Ⅱ度裂伤修补术
引产术
胎头吸引术
常规助产
臀位牵引术
人工胎盘剥离术
臀位助产术
剖宫产子宫肌瘤剥除术
剖宫产术
生殖医学科:
宫内节育器放置术宫内节育器取出术人工流产吸刮术腹部输卵管结扎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