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体结构用热连轧钢板的标准
热轧钢板标准

热轧钢板标准热轧钢板是一种重要的金属材料,广泛应用于建筑、机械制造、船舶制造、汽车制造等领域。
其质量标准对于保障产品质量、推动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介绍热轧钢板的相关标准。
首先,热轧钢板的质量标准主要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并颁布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标准,如《GB/T 3274-2017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钢板和钢带》。
行业标准是指在特定行业领域内制定并实施的标准,如《YB/T 4159-2007 热轧钢板和钢带尺寸、形状、重量和允许偏差》。
企业标准是指企业根据自身生产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实施的标准,如《企业内控标准Q/320206GAD001-2016 热轧钢板》。
其次,热轧钢板的质量标准主要包括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尺寸偏差、表面质量等方面。
化学成分是衡量热轧钢板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包括碳含量、硫含量、磷含量等。
机械性能是指热轧钢板在特定条件下所表现出的力学性能,包括抗拉强度、屈服强度、延伸率等。
尺寸偏差是指热轧钢板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尺寸误差,包括厚度偏差、宽度偏差、长度偏差等。
表面质量是指热轧钢板表面的光洁度、平整度、氧化皮、锈蚀等情况。
再次,热轧钢板的质量标准对于保障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符合标准的热轧钢板能够保证产品的使用性能和使用寿命,降低使用成本,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同时,质量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也能够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最后,热轧钢板的质量标准需要不断完善和提高。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热轧钢板的质量标准也需要不断进行修订和更新,以适应新的生产技术和市场需求,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总之,热轧钢板的质量标准是保障产品质量、推动行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各相关方应严格执行标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A、B级一般强度热轧船板工艺操作规程

A、B级一般强度热轧船板工艺操作规程宽板技[2006]第18号一、适用范围为满足宽板生产线开发生产船板的需要,特制定本工艺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本厂生产一般强度船体结构用热轧钢板,级别为:A、B,轧制规格为:9~36mm×1500~3200mm ×6000~12000mm。
二、本工艺执行标准: ABS、BV、CCS、DNV、GL、LR、NK等船级社规范,GB712-2000《船体结构用钢》,GB709-1988《热轧钢板和钢带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三、生产组织及工艺要求1、原料管理①船板坯的钢级、炉号、支数、规格、重量应与质保书相符,表面质量符合有关规定。
②经验收的船板坯必须按规定入账,做好台账登记,并分钢级、炉号、规格堆放,尤其船板坯料不得与其它钢种同堆堆放。
③生产原料:转炉连铸板坯,坯料管理的各种记录中用“A”、“B”分别表示A、B钢级。
④下述标准验收坯料的化学成份见表1。
表1 单位:%2、生产计划及记录要求①生产计划、生产过程的各种记录中,各船级社名称及钢级按表2所示来填写。
表2炉牌上的钢级表示方法见表2。
②连铸坯按单炉号管理,不得组批,每炉的发料重量不超过60t,由于现在每个炉号的钢坯总重量超过60吨,因此必须按“原炉号、原炉号-2、原炉号-3…”的方式拆炉号分别发料生产。
③任何钢级的船板坯,一个炉号只能生产一个尺寸规格的船板,凡需要一个炉号的钢坯轧制几个尺寸规格船板的,均应按“原炉号、原炉号-2、原炉号-3…”的方式拆炉号分别发料生产。
3、原料进炉和加热要求①上料工要严格核对钢坯的入炉计划是否与实际垛位上的钢坯相符(包括钢号、炉号、块数、尺寸规格)。
②加热温度要求:加热速度8-10min/cm,最高加热温度≤1300℃,加热炉各段温度控制要求见表3。
③回炉钢:加热炉操作工负责记录清楚钢号、炉号、支数,不得混钢。
A、B级船板坯的回炉钢其钢号一律改为Q235-A。
④严格执行按炉送钢制度,作好全过程炉号跟踪,杜绝混炉号工艺事故的发生。
钢板尺寸标准

钢板是钢材四大品种(板、管、型、丝)之一,在发达国家,钢板产量占钢材生产总量50%以上,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钢板生产量逐渐增长。
钢板是一种宽厚比和表面积都很大的扁平钢材。
钢板按厚琊分为薄板和厚板两大规格。
薄钢板是用热轧或冷轧方法生产的厚度在0.2-4mm之间的钢板。
薄钢板宽度在500-1400mm之间。
根据不同的用途,薄钢板采用不同材质钢坯轧制而成。
通常采用材质有普碳钢、优碳钢、合金结构钢、碳素工具钢、不锈钢、弹簧钢和电工用硅钢等。
它们主要用于汽车工业、航空工业、搪瓷工业、电气工业、机械工业等部门。
薄钢板除轧制后直接交货之外,还有经过酸洗的、镀锌和镀锡等种、类。
厚钢板是厚度在4mm以上的钢板的统称,在实际工作中,常将厚度小于20mm的钢板称为中板,厚度>20mm至60mm的钢板称为厚板,厚度>60mm的钢板则需在专门的特厚板轧机上轧制,故称特厚板。
厚钢板的宽度从0.6mm-3.0mm。
厚板按用途又分造船钢板、桥梁钢板、锅炉钢板、高压容器钢板、花纹钢板、汽车钢板、装甲钢板和复合钢板等。
钢板的一个分支是钢带,钢带实际上是很长的薄板,宽度比较小,常成卷供应,也称为带钢。
钢带常在多机架连续式轧机上生产,切成定尺长度后就是钢带,因此生产率比单张机制时高。
一、中、厚板(一)普通中、厚钢板1、普碳钢沸腾钢板(GB3274-88)普碳钢沸腾钢板顾名思义是由普通碳素结构钢的沸腾钢热轧制成的钢板。
沸腾钢是一种脱氧不完全的钢材,钢液含氧量较高,当钢水注入钢锭模后,碳氧反应产生大量气体,造成钢液呈沸腾状态而得名。
沸腾钢含碳量低,且由于不用硅铁脱氧,故钢中含硅量常<0.07%。
沸腾钢的外层是在沸腾状态下结晶的,所以表层纯净、致密,表面质量好,加工性能良好。
沸腾钢没有大的集中缩孔,用脱氧剂少,钢材成本低。
沸腾钢心部杂质多,偏析较严重,力学性能不均匀,钢中气体含量较多,韧性低、冷脆和时效敏感性较大,焊接性能较差,故不适用于制造承受冲击截荷,在低温下工作的焊接结构件和其他重要结构件。
船板相关标准

船板百科名片求助编辑船板船板按照其最小屈服点划分强度级别为:一般强度结构钢和高强度结构钢。
船体用结构钢中国船级社规范标准是指按船级社建造规范要求生产的用于制造船体结构的热轧钢板材。
);中国、CCSDCCSA、CCSB、B的一般强度结构钢分为:A、 CCSC、D、E四个质量等级(即船级社规范标准的高强度结构钢为三个强度级别、四个质量等级。
目录主要船级社规范:船板简介:船板品种规格船板力学性能与化学成分船用钢材交货验收注意事项:主要船级社规范:编辑本段主要船级社规范有:中国 CCS美国 ABS德国 GL法国 BV挪威 DNV日本 NK英国 LR韩国 KR意大利 RINA船板简介:编辑本段一、一般强度船体结构用钢一般强度船体结构用钢分为A、B、D、E4个等级,这4个等级的钢材的屈服强度(不小于235N/mm^2)和抗拉强度(400~520N/mm^2)一样,只是不同温度下的冲击功不一样而已;高强度船体结构用钢按其最小屈服强度划分强度等级,每一强度等级又按其冲击韧性的不同分为A、D、E、F4级。
A32、D32、E32、F32的屈服强度不小于315N/mm^2,抗拉强度440~570N/mm^2,A、D、E、F分别表示其各自可分别在0°、-20°、-40°、-60°的情况下所能达到的冲击韧性;A36、D36、E36、F36的屈服强度不小于355N/mm^2,抗拉强度490~620N/mm^2,A、D、E、F分别表示其各自可分别在0°、-20°、-40°、-60°的情况下所能达到的冲击韧性;A40、D40、E40、F40的屈服强度不小于390N/mm^2,抗拉强度510~660N/mm^2,A、D、E、F分别表示其各自可分别在0°、-20°、-40°、-60°的情况下所能达到的冲击韧性。
还有,焊接结构用高强度淬火回火钢:A420、D420、E420、F420;A460、D460、E460、F460;A500、D500、E500、F500;A550、D550、E550、F550;A620、D620、E620、F620;A690、D690、E690、F690;锅炉与受压容器用钢:360A、360B;410A、410B;460A、460B;490A、490B;1Cr0.5Mo、2.25Cr1Mo机械结构用钢:一般可选用上述钢材;低温韧性钢:0.5NiA、0.5NiB、1.5Ni、3.5Ni、5Ni、9Ni;奥氏体不锈钢:00Cr18Ni10、00Cr18Ni10N、00Cr17Ni14Mo2、00Cr17Ni13Mo2N、00Cr19Ni13Mo3、00Cr19Ni13Mo3N、0Cr18Ni11Nb;双相不锈钢:00Cr22Ni5Mo3N、00Cr25Ni6Mo3Cu、00Cr25Ni7Mo4N3。
QBQB390-2014-热连轧花纹钢板及钢带

试验方法 GB/T 223、GB/T 4336、GB/T 20123
GB/T 228.1 GB/T 232
7.5 取样频率 7.5.1 化学成分分析的取样频率
按炉对化学成分进行熔炼分析。
5
Q/BQB 390-2014 7.5.2 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的取样频率
如需方要求保证钢板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则钢板应按批验收,每批应由不大于 80t 同炉号、同牌 号、同厚度、同交货状态的钢板或钢带组成。 7.6 复验 7.6.1 如有某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再任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 的复验。 7.6.2 复验结果(包括该项目试验所要求的所有指标)合格,则整批合格。复验结果(包括该项目试 验所要求的所有指标)即使有一个指标不合格,则复验不合格。 7.6.3 如复验不合格,则已做试验且试验结果不合的单件不能验收,但该批材料中未做试验的单件可 逐件重新提交试验和验收。 8 包装、标志和检验文件
4 订货所需信息
4.1 订货时用户须提供下列信息:
a) 本企业标准号; b) 产品类别; c) 牌号; d) 尺寸规格; e) 边缘状态; f)花纹尺寸、外形和花纹布置(如图 1 或图 2); g)用途。 4.2 在订货合同中的省略事项
如订货中未注明边缘状态,按本标准供货的产品以不切边状态供货。未注明花纹尺寸、外形和花纹 布置时,由供方确定。
建筑、船体结构用面板
H-“GB/T 700、GB/T 1591 中牌号”a
1.5~16.0
a 引用 GB/T 700、GB/T 1591 中钢级时,热轧花纹钢板和钢带的牌号由代表“花纹”汉语拼音字母“H”+“-”+
引用标准中的牌号组合而成。例如:H-Q235。
船体用结构钢

B
≤0.21
0.60~1.00
0
27
20
d=3a
热轧、控轧、正火
D
≤0.21
0.60~1.10
≥0.015
-10
27
20
厚度>25,正火≤25,与A、B同
E
≤0.18
0.70~1.20
≥0.015
-40
27
20
正火
高强度钢
AH32
船体用结构钢
标准号及标准名称
牌号
化学成份(熔炼分析)%长率δs,%不小于
V型冲击功J
弯曲试验
交货状态
备注
C
Mn
Si
P
S
Als
其他
温度℃
纵
横
窄b=2a180°
宽b=5a120°
不大于
不小于
GB712(1988)
船体用结构钢
一般强度钢
A
≤0.22
≥2.5×C
0.10~0.35
≤0.18
0.70~1.60
0.10~0.50
0.040
0.040
≥0.015
残余元素含量:
Cu≤0.35,Cr≤0.20,
Ni≤0.40,Mo≤0.08。
可用铌、钒全部或部分代替铝。若混合加入几种元素,其含量可以小于规定的下限。
315
440~590
22
0
31
22
D=3a
厚度>12,正火≤12,与A、B同
3.酸溶铝Als含量可由测全铝代替,此时Als≥0.020%。
4.除E级钢外,其他级别钢板的正火状态在经船检部门同意的条件下,可以控轧代替。
W-01 船用轧制钢板 - 中国船级社

W-01船用轧制钢板生效日期/Issued date:2017年7月4日©中国船级社China Classification Society前言本指南是CCS规范的组成部分,规定船舶入级产品,授权法定产品检验适用技术要求,检验和试验要求。
本指南由CCS编写和更新,通过网页发布,使用相关方对于本社指南如有意见可反馈至ps@历史发布版本及发布时间:W01(201510) 2015年10月20日W01(201704) 2017年04月05日本版本主要修改内容及生效时间:协调并细化IACS UR W16(Rev.3)及IACS UR W11(Rev.8)转化内容。
生效时间,2017年7月4日W-01(201707)船用轧制钢材目录1 适用范围 (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3 图纸资料 (5)4 型式试验 (7)5 单件/单批检验 (15)3 / 18W-01(201707)船用轧制钢材船用轧制钢材1 适用范围1.1 本指南适用于按照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CCS《材料与焊接规范》要求制造的轧制钢材-一般强度船体结构用钢、高强度船体结构用钢、焊接结构用高强度钢(包括:钢板、钢带、型材等)以及轧制钢材用坯料(钢坯、钢锭等)的工厂认可和产品检验。
注:AH47~FH47钢及止裂钢的认可要求应按照《船用高强度钢厚板检验指南》执行;原油油船货油舱耐腐蚀钢的认可要求应按照《原油油船货油舱耐腐蚀钢材检验指南》执行。
1.2 对于锅炉与受压容器用钢、机械结构用钢及低温韧性钢等钢种可参考本指南要求,并经CCS批准增加相关性能试验进行工厂认可和产品检验。
1.3 对于需由分供方进行开卷、横切加工的钢卷生产厂,其分供方的质量管理、质量控制(尺寸、外观、平整度、编号移植等)也应纳入CCS的工厂认可范围。
1.4 对于钢卷开平加工厂应经CCS的工厂认可并进行相应型式试验,开卷后的钢板应经CCS验船师检验合格后签署质量证明书。
船舶及海洋工程用结构钢国家标准

采纳。
10、修改附录B:CCS牌号表示,加H。
采纳。
8
钢铁研究总院
王祖滨
1、本标准应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原标准也是强制性标准,国标委下达的计划也是如此。
采纳。
2、620、690两个强制级别应纳入标准中,而A27S不要纳入。
采纳。
3、抗拉强度采用CCS规范。
采用各船级社规范的交集,便于组织生产。
采纳。
2
首钢
1、本标准适用于….钢带及其剪切钢板。
采纳。
2、4.2 中c)建议改为厚度偏差种类为B类。
采纳,已在5章中写明。
3、6.1.1和6.1.2 建议化学成分同CCS 一样,无需加严,CCS和所有船规的成分是一致的。
只P、S适当加严,符合生产实际,让用户放心,落实钢铁协会会长的指示精神。
4、表3应增加碳当量一列,因除TMCP交货状态的船板对碳当量也有要求(包括公式和数值(≤0.40))。
2.关于B级船板的锰含量:对于B级船板的锰含量,多数船级社的规范中要求为≥0.80%,但当B级船板做冲击试验、Si含量为0.10%以上或使用Al脱氧时,锰含量下限值可降低到0.60%,因此为适应以上要求,应明确Si的下限值为0.10%或必须做冲击试验。
3.6.4条:建议增加厚度小于6mm的钢材不做冲击试验的说明。
采纳。
4、4 这是一个贸易标准,不是企业内控标准,建议:
——钢的成分按各船级社规范要求,没有必在将P S等杂质含量控制这么低。
——钢板的力学性能综合各船级社规范要求,没有必在分船级社规范,且DNV 36公斤钢板抗拉强度为470~630MPa。
讨论会确定。
5
济钢
1、第1章 范围:规定的是船体及海洋工程用结构钢板和钢带………。与标准名称和内容规定的是船体及海洋工程用结构钢(包括钢板、钢带和型钢)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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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体结构用热连轧钢板代替BQB 330-94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体结构用热连轧钢板的尺寸、外形、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等。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热轧部生产的厚度不大于22.0mm的一般
强度和高强度船体结构用钢板。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
准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
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22-84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 228-87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229-1994 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
GB 2975-82 钢材力学及工艺性能试验取样规定
Q/BQB 300-1999 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Q/BQB 301-1999 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1.正火轧制(或控制轧制)
使终轧温度控制在正火热处理所需的温度范围内,以获得类似于
(通常更细于)经正火处理所得到的显微组织的一种轧制工艺。
2.温度��形变控制轧制T.M.C.P或T.M
同时对温度和厚度压下量进行严格控制的轧制工艺,其终轧温度控制在接
近或稍低于铁素体组织的完成温度。
由此形成正火热处理所不能达到的显
微组织和力学性能。
4.分类和代号
1.钢板按用途区分按表1所示。
表1
上海宝钢集团公司1999-02-02发布 1999-06-01实施
Q/BQB 330-1999 4.2 牌号
以各船级社规范供货的牌号如表2所示。
表2
5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钢板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其它尺寸、外形、重量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Q/BQB301的规定。
表3 mm
6.订货所需信息
6.1 订货时用户需提供下列信息:
a.本企业标准号及船级社规范代号;
b)钢级;
c)尺寸规格;
如在订货合同中未说明边缘状态和尺寸(厚度)精度,按本标准供货的钢板以切边状态交货。
2.标记示例
按中国船级社规范供货的钢级A,厚度16.0mm,宽度1800mm,长度6000mm的船板,其标记为:
CCS规范 CCS-A 热轧钢板,16.0×1800(EC)×6000
7 技术要求
7.1 钢级和化学成分
Q/BQB 330-1999
7.1.1 钢的钢级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7.1.2钢中的残余元素含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Cu≤0.20%,Cr≤0.15%,Ni≤0.15%,Mo≤0.08%。
\
但在供方能保证钢中残余元素符合上述规定时,可不进行这些元素的化学分析。
7.1.3 如对成品钢板进行化学成分验证分析时,成品钢板的化学成分与表4之间的允许偏差按GB 222的规定。
7.1.4 一般强度钢的碳当量(C+1/6Mn)应不大于0.40%。
高强度钢的碳当量应符合表5规定,计算公式如下:
7.2 钢的冶炼方法
钢板所用的钢为氧气转炉冶炼的镇静钢。
7.3 交货状态
钢板的交货状态应符合表6的规定。
7.4 力学和工艺性能
7.4.1 钢板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5
表6
Q/BQB 330-1999
表7
7.4.2 冲击功值为一组三个试样试验结果的平均值,允许其中一个试样的试验结果小于规定值,但不得小于规定值的70%。
7.4.3 对厚度小于12.0mm的钢板,采用小尺寸试样进行冲击试验,其最小平均冲击功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8
7.5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可补充进行其他检验项目,如成品分析、冷弯及横向冲击试验等,此时还需商定试样数量、取样方法、试验方法及合格指标。
7.6 表面质量
7.6.1 钢板及钢带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折叠、气泡和夹杂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钢板及钢带不得有分层。
7.6.2 钢板及钢带表面允许有深度(或高度)不超过钢板厚度公差之半的麻点、凹面、划痕等轻微、局部的缺陷,但应保证钢板及钢带允许的最小厚度。
7.6.3 对于钢带,由于没有机会切除带缺陷部分,所以允许带有若干不正常的部分,但有缺陷的部分不得超过每卷总长度的8%。
8 试验方法
8.1 钢板及钢带的外观用肉眼检查。
8.2 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和外形应用合适的测量工具检查。
厚度应在距边缘不少于10mm处测量。
8.3 每批钢板及钢带所需检验项目的试验方法应符合表9的规定。
表9
Q/BQB 330-1999
9 检验规则
9.1取样频率
9.1.1 化学成分分析的取样频率
炼钢过程中按炉对化学成分进行分析。
9.1.2 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的取样频率
钢板及钢带应按批验收,每批应由重量不大于50吨的同牌号号、同厚度规格的钢板组成。
每批取拉伸试验试样一个、冲击试样一组(3个)。
9.2 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的取样位置
试样取自钢板或钢带宽度的1/4处。
9.3 取样方法
每批钢板及钢带所需检验项目的取样方法应符合表9的规定。
9.4 复验
9.4.1如有某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再任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
复验结果(包括该项目试验所要求的所有指标)即使有一个指标不合格,则整批不得交货。
9.4.2 如冲击试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可以在同一样坯上另取三个试样进行试验,这时前后六个试样的试验结果(平均值)应不小于规定值,并且其中低于规定值的试样最多只能有二个,只允许其中一个值小于规定值的70%。
10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钢板的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Q/BQB 300的规定。
按本标准供货的钢板包装重量通常为≤10.0吨;如需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技术部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技术部质量标准室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施鸿雁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CCS船规、LR船规、ABS 船规、DnV船规、GL船规、BV船规本标准水平等级标记Q/BQB330-1999 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