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停车场备案登记表

公共停车场备案登记表
公共停车场备案登记表

附件3

北京市丰台区公共停车场备案表

备案号:

停车场:

地址:

经营单位:

负责人:

车位数:

其中:

地面非机械式:地面机械式:

地下非机械式:地下机械式:

停车楼非机械式:停车楼机械式:

须知

1.《停车备案表》是企业合法经营停车场的依据。

2.《停车备案表》应当置于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3.《停车备案表》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4.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应向发证机关提交变更申请,换领《停车备案表》。

5.《停车备案表》被吊销后,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6.办理注销登记,应交回《停车备案表》。

7.《停车备案表》遗失或损坏,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书面证明并申请补办。

8.每年一月一日至三月十五日到发证机关办理年度检验。

年度检验情况

发证机关(章):

年月日

车牌识别停车场系统使用说明书_图文

停车场系统使用说明书 安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目录 1、功能特点 (4) 2、软件安装环境要求 (5) 3、软件安装 (5) 3.1 安装数据库SQL Server 2000 (5) 3.2 SQL Server 2005的安装 (8) 3.3停车场软件安装 (14) 3.3.1 在XP _SP3系统中的安装 (14) 3.3.2 在Win7_SP1 32系统中的安装 (15) 3.3.3在多机系统中 (16) 3.4 视频卡驱动安装 (17) 3.5 软件狗驱动安装 (17) 4、软件功能设置 (18) 4.1系统登录 (18) 4.2修改密码 (19) 4.3交接班自动信息汇总功能 (19) 4.4 注册系统及新IC卡初始化 (20) 4.4.1 注册系统 (20) 4.4.2新IC卡初始化 (21) 4.5 系统参数设置 (21)

4.7 停车场设置 (24) 4.8 控制器设置 (24) 4.9 操作员组管理 (26) 4.10 操作员管理 (26) 4.11 节假日设置 (27) 4.12节假日规则设置 (27) 4.13 车牌识别配置 (28) 4.14 设置收费标准 (29) 4.15 全天最高收费标准 (29) 4.16 测试收费标准 (30) 4.17 制器数据上传下载 (30) 4.18 格式化控制器 (31) 5、软件操作 (32) 5.1 出入监控 (32) 5.2 中央收费 (34) 5.3 内部消费 (36) 5.4 人工出场 (37) 6、卡片管理 (38) 6.1 卡片类型及其功能介绍 (38) 6.2 新IC卡初始化 (38) 6.3 卡片注册、延期、充值、挂失、恢复、回收、修改 (39)

停车场管理制度

停车场经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车场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1、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2、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停车场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批准。

登记备案申请书(三证合一).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名称 名称预先核准文号/ 注册号/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 生产经营地 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设立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注册资本万元公司类型 设立方式 (股份公司填写) □发起设立□募集设立经营范围 经营期限□年□长期申请执照副本数量个

□变更 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备案 分公司 □增设□注销名称 注册号/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机关登记日期 清算组 成员 负责人联系电话 其他□董事□监事□经理□章程□章程修正案□财务负责人□联络员 □申请人声明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附表1 法定代表人信息 姓名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附表2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姓名职务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职务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职务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停车场经营管理方案职责管理规程

目录 1、管理目标 2、岗位设置及管理架构 3、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纪律和职业道德 4、管理工作规程 5、停车场之保安安全程序 6、停车场承包费及其它 7、停车场特殊情况处理程序 8、停车场使用守则 9、停车场清洁服务安排 停车场经营管理方案

一、管理目标 制定及落实停车场管理规范,完善停车场的安全管理,保障车辆停放安全,辖区交通畅顺,出入有序,确保车场设施设备之运转正常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明确停车场管理的有偿保管责任及车位的有偿使用,并向进入停车场车主明确此关系。 二、岗位设置及管理架构 1、建议停车场之岗位设置如下: 1.1摩托车、非机动车出口各设固定收费岗; 1.2机动车入口设固定岗,出口设收费岗及固定岗; 1.3停车场内设流动巡逻岗,同时,监控中心也负责停车场内部之监控;

2、建议停车场之管理架构如下: 三、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纪律和职业道德 1、停车场主管职责 1.1对保安主管负责,服从上级安排,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依法循章对交通、车 辆进行管理。 1.2经常视察车场、并确保各停车位正确使用,保证车道、车场出入口周围道路畅通。 1.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优先保证商户使用车位,按 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位停放费。 1.4安排和调整属下人员的工作时间,合理分派所有工作给予属下员工,确使他们严 格遵照指示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1.5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工作规程、车管仪器操作 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和法制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并安排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及服务质素。 1.6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1.7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1.8熟悉停车场内的信道结构、安全系统、消防设备及通风系统、辖区道路,车位使 停车场主管 (根据情况确定职务,可以兼物业服务中心 收 费岗 机动车 巡逻岗 非机 动车出入车 场 车场 工程

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2020修正)

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2016年1月4日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9号公布,根据2020年5月6日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6号公布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 定》修正并重新公布) 第一条为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改善交通状况,引导绿色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面向社会公众为机动车辆提供停放服务的场所,包括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和路内停车位。 第三条停车场管理应当遵循规划引领、合理布局、建管并重、方便群众的原则,形成以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为主体、公共停车场为辅助、路内停车位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供给格局。 第四条市市政主管部门是停车场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日常管理工作由市停车场管理机构承担。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区县(自治县)市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具体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国土房管、公安、消防、价格、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停车场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市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国土房管、公安、消防、价格等部门,根据国家规范和标准,结合本市实际,编制停车场设置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六条本市停车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和培训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停车场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市城乡规划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要求,会同发展改革、市政、城乡建设、国土房管、公安等部门

停车场经营管理方案-新版1-(1)

第一部分总体方案设计 停车场管理 方 案

第一部分总体方案设计 制编:** 审核: 目录 1.停车场概况 2.管理目标 3.场地布置及设备功能 4.车场进出流程管理 5.岗位设置及管理架构 6.人员配置及任职要求 7.岗位职责、纪律和职业道德 8.岗位工作流程 9.停车场使用守则 10. 收费标准及收支情况 11.停车场特殊情况处理程序 停车场管理方案 一、停车场概况 1、停车场地位置:******** 2、停车场车位:地上128 个,地下10个。 二、管理目标 制定及落实停车场管理规范,完善停车场的安全管理,保障车辆停放安全,辖区交通畅顺,出入有序,确保车场设施设备之运转正常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明确停车场管理的有偿保管责任及车位的有偿使用,并向进入停车场车主明确此关系。 三、场地布置及设备功能

四、车辆进出流程管理: 1、进场

2、出场 五、岗位设置及管理架构 1、停车场之岗位设置如下: 1.1机动车入口设固定岗,出口设收费岗及固定岗; 1.2停车场内设流动巡逻岗,同时,监控中心也负责停车场内部之监控; 2、停车场之管理架构如下:

七、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纪律和职业道德 1、停车场班长职责 1.1对秩序维护员主管负责,服从上级安排,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1.2经常视察车场、并确保各停车位正确使用,保证车道、车场出入口周围道路畅通。 1.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优先保证商户使用车位,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位停放费。 1.4安排和调整属下人员的工作时间,合理分派所有工作给予属下员工,确使他们严格遵照指示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1.5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工作规程、车管仪器操作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和法制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并安排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及服务质素。

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2016年3月1日实行)

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改善交通状况,引导绿色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面向社会公众为机动车辆提供停放服务的场所,包括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和路内停车位。 第三条停车场管理应当遵循规划引领、合理布局、建管并重、方便群众的原则,形成以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为主体、公共停车场为辅助、路内停车位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供给格局。 第四条市市政主管部门是停车场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日常管理工作由市停车场管理机构承担。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区县(自治县)市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具体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国土房管、公安、消防、价格、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停车场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市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国土房管、公安、消防、价格等部门,根据国家规范和标准,结合本市实际,编制停车场设置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六条本市停车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和培训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停车场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市城乡规划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要求,会同发展改革、市政、城乡建设、国土房管、公安等部门编制主城区停车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主城区外的区县(自治县)城乡规划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本区县(自治县)停车专项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城乡规划部门应当结合城市发展实际,科学评估、动态调整建设项目停车泊位配建标准。 第八条新建公共停车场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新建写字楼、商铺、公共活动场所应当按照规定比例配建停车场。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当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修建停车场。 第九条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根据停车专项规划,制定公共停车场的年度建设实施计划,并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体系。 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第十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综合利用地下空间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鼓励通过旧房改造、功能性改造等方式新增公共停车场。

住宅区地上停车场备案程序有关规定

住宅区地上停车场备案程序有关规定 一、申请 (一)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住宅区地上停车场,应向住宅区所在地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各区分局,以下简称辖区分局)提出备案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1、住宅区地上停车场备案申请(制式文本); 2、大连市住宅区地上停车场备案申请表(统一格式); 3、大连市住宅区地上停车场备案表(一式三份) 4、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6、《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7、《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复印件至少两份,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提供); 8、住宅区地上停车场管理规定(参照示范文本,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提供); 9、业主大会决议或征求意见情况说明(有临时停车位的小区提供); 10、住宅区地上停车场管理规章制度(参照文本); 11、住宅区地上停车场消防处理预案(参照文本); 12、业委会备案回执(复印件,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提供); 13、原收费许可证(复印件); 14、停车场平面位置图(一式四份)。 (二)上述资料中的停车场平面位置图,是指经规划局批准1

的本住宅区详规图复印件(无详规图的旧住宅区,申请单位应绘制规范的住宅区总平面图)一式四份;如详规图过大,可提供一份详规图,并另附四份示意图,用红笔画出固定停车位,用蓝笔画出临时停车位,一个停车位一个方框,并在方框下逐个标注车位数量,车位总数与提交备案数量及现场实际位置相符,同时加盖物业服务企业印章及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印章。经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以下简称市局)备案盖章后,物业服务企业、辖区分局、市局、市价格主管部门各存一份备案。 二、现场核实 辖区分局受理后三日内到现场予以核实,符合条件后区分局在停车场备案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报市局。 三、备案 经现场核实后,市局在停车场备案表上签字盖章,转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发住宅区车辆停放管理费收费许可证。申报资料由市局登记备案。 四、变更 住宅区地上停车场发生下列情形,物业服务企业应持相关要件至辖区分局核实后,到市局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1、停车位数量发生变更时,填写《住宅区地上停车场变更备案表》,并提供第一条第(一)款中第1、3、6、8、9、1 2、1 3、14项材料。 2、物业服务企业发生变更,新物业服务企业需按本规定第一条要求重新办理停车场备案。 2

停车场常用表格

一)停车场常用通知及表格 货车出入放行申请表 申请部门: 送货单元 : 司机姓名: 联络电话 : 司机身份证号码: 货车车牌号码: 送货日期: 送货时间: 货物资料: 物品数量 离开时间: 部门主管姓名: 签署 : 申请日期: 申请必须于车辆进入前最少24小时前通知管理处, 否则管理处有权因保安理由而禁止进入。 ---------------------------------以下由管理处填写----------------------------- 正确不符备注 送货公司名称: 司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进入日期: 进入时间: 离开时间: 保安员姓名: 签署 :

违例泊车通知 致:车牌号码()之司机 您的汽车未按本车场停车规定,违例停泊予他人车位/公众车道,请在分钟内将车辆驶回所属车位/时租车位,否则将予锁车处罚,而阁下须缴付¥之开锁费用。 此致 管理处 年月日时分 锁车通知 致:车牌号码()之司机 您的汽车未按本车场停车规定,违例停泊予他人车位/公众车道,现按规定把您的车辆扣锁,敬请切勿开动车辆,请到保安部缴付¥及办理开锁手续。 此致 管理处 联系电话: 年月日时分

珩生·领袖城物业管理处月票销售记录 (停车场管理表格3)

珩生·领袖城管理处 遗失车票/泊车证申报表 (停车场管理表格4) 责任承诺 本人/本公司遗失上述对象,本人/本公司知上述对象为贵司(管理处)所有,愿意按规定缴付有关手续及补办新证费用。由于对象遗失乃本人/本公司疏忽而遗失,为此特将对有关对象在遗失后所引起的后果,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如补发月票)新证签收及日期:申报人签名: 管理处专用栏 同意/反对补发新证,发证内容: 新证日期:新证编号:

停车场管理使用手册

AA大厦 停车场管理、使用手册 (修订一)

目录 一、停车场管理规定 1.1停车场管理规定 1.2起卸货区管理规定 二、车位租用手续 2.1车位申请表 2.2车位申请及审批规定 2.3停车场安全管理协议书 2.4办理停车证通知 三、紧急事故处理程序 3.1车辆被盗损坏的处理程序3.2灾难应变办法和事后处理工作

停车场管理规定

停车场管理规定 为保证AA大厦停车场(以下简称“本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满足用户的需要,特制定本车场管理规定如下: 1.本车场管理规定适用于任何进入、使用本车场的车辆及人士。 2.进出本车场的车辆需服从本场保安人员的指挥调度,严格按照本车场的交通指示牌、标志、标线行驶。停泊车辆时必须将车辆停泊于车位划线范围内;严禁将车辆停泊于道路上、预留车位上或其它非停车区域内,影响其它车辆通行及停泊。本车场管理人员有权采取适当措施,维护车场正常秩序。 3.车辆停泊入位后,应关闭发动机,将车门、车窗锁好,请勿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车辆停放期间,车辆及其附件或车内财物的遗失、被盗均由车主或车辆使用者自行负责,本车场不承担赔偿责任。 4.为维护车场安全,车场为非烟区,并严禁加油、修车、冲洗车。严禁烟火,禁止装载易燃、易爆、有毒、具强烈腐蚀性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本车场。不得于指定区域以外装卸货物或陈放物品,也不得于本车场区域内拍卖、兜售或进行其它泊车以外的活动。也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活动。 5.由于使用人的责任造成本车场内的设备、车辆、人员的损坏伤害均由肇

事者负责赔偿,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6.请按照本车场的停车收费标准交缴停车费用,任何未缴齐停车费用的车辆,本车场有权不予放行。 7.本车场有权拒绝及阻止(未有有效停车证明的车辆)任何车辆使用本车场。 8.本车场有权对遣失、失效车票或超时停泊之车辆征收补偿停车费。已交费的车辆(使用月票季票、年票的车辆除外)必须于10分钟内驶离本车场。 9.对任何违反本车场管理规定或本车场认为必要的情况下,车辆使用人须提出令本车场认可的证据,证明其合法领取车辆的身份。 10.物业管理公司对上述管理规定保留解释、修改的权力。

停车场建设手续办理程序

四、停车场建设手续办理程序 一、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前期办理程序 (一)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主体单位持拟建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用地审查意见,向环保部门申请办理环评意见; 2.主体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对项目进行初步设计,规划部门根据设计方案制定控制性详细性规划,出具初步规划条件; 3.主体单位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划拨手续,领取公共停车场国有土地使用证; 4.主体单位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的备案手续; 5.主体单位组织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并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提出审查意见。 (二)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规划部门依据市政府审批的控规向土地储备中心核发公共停车场土地使用权的规划条件; 2.土地储备中心将相关资料转土地交易中心公开出让; 3.国土资源部门与土地受让方签订公共停车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主体单位持公共停车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等资料,按规定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公共停车场用地规划许可证; 5.主体单位履行完各种手续后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公共停车场土地使用证; 6.主体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到发展改革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的备案手续; 7.主体单位组织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并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提出审查意见。 (三)以合作方式新建地上立体停车库(塔)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建设主体提出建设申请; 2.提供建设地点的土地权属证明和合作开发协议书; 3.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建设主体提供建设设计方案及图纸。 上述材料送市城区综合交通管理办公室与市停管中心联合办公室审查把关后报规划部门审批。

房屋登记备案证明教程文件

房屋登记备案证明 房屋登记备案证明我由于要办居住证,我是租的房子,居住证中有一项是要是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请问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地址和电话是多少,周末上班不?还有需要准备什么东西去?一定要房东一起去吗? 各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地址和电话都不一样,建议打一下114去咨询。一般的来说周一至周五全天办公,双休日一般不办公。 办理租赁登记备案需租赁双方到场,需要的材料是租赁合同、房地产权证、当事人身份证明,办证期限为5天,费用是80元登记费。如果原租赁到期需

要办理注销手续,然后重新办理备案登记,可同时受理。 《加强房屋租赁联合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登记并核发“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房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后,要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如不办理将遭到多个部门的严查。 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全市房屋租赁市场监管、登记备案,督导各县人民政府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的业务办理及信息采集统计工作。公安部门、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对于生产、经营、居住场所为出租房屋的,应查验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另外,房屋租赁要建立信息沟通和共享平台,各县人民政府以乡为单位,以村为主体,采取管理人员分片包干的办法,逐街、逐院、逐栋、逐层、逐户、逐人进行上门普查,采集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和房屋安全等相关信息,填写郑

州市房屋租赁信息采集表,并录入信息系统。 一、申请 凡在开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租赁活动的,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或者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站提出登记备案申请。如果租赁双方不主动登记备案的,可以给其签发《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通知书》,催其办理登记备案。当事人办理登记备案时需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房屋租赁合同; 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房屋的,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

停车场说明书

停车场说明书

停车场收费软件 使 用 说 明 2020年5月15日

第一章概述 系统特点 本系统采用最新编程技术,界面友好,方便易用。 ●车牌输入无需输入汉字 在临时车进场时输入车牌,无需切换到中文输入法,直接输入车牌的拼音字母,车牌中的汉字就会出现。如:“粤A12345”,只需输入“YA12345”。 ●自动适应不同屏幕分辨率 支持800×600、1024×760等屏幕分辨率。分辨率高表示图像精度高,显示内容多。 ●支持脱机使用 支持月租用户脱机使用,月租用户在不用打开电脑和运行软件的情况下,刷卡自动开闸。 ●中文输入无需手工切换 在输入中文的地方系统自动切换中文输入法。这样大大提高资料输入速度和方便了用户。无需重复按“CTRL+SHIFT”切换输入法。请参照【用户设置】功能进行设置。 ●多文档界面 可同时打开多个数据表,在其间任意切换、互相参照。 ●多用户登录

可经过“系统管理员”用户设置多个具有不同权限的用户。各用户可经过自已的密码登录系统,根据权限访问不同的数据。如:可设置一个用户,设置其只拥有查看和打印权限,但没有修改数据和删除数据的限权。增加了系统的安全。 WINDOWS 认正规格编程 应用程序在WINDOWS环境中具有一致的界面和行为。只要用户使用过其它应用程序,她就会发现这个应用程序也是容易学会的。

第二章系统安装与卸载 电脑配置:PII/128M/CD-ROM 50M 硬盘剩余空间 发行方式:光盘(CD-ROM)一张(15 MB),加密锁一个(插并行口)运行环境:WIN 、WIN XP 、WIN 2.1安装方法 安装方法:将光盘置入CD-ROM驱动器中,查找需要安装的停车场系统,打开该光盘的文件夹。双击安装符号如(图2-1)进行安装。如果你对电脑不太熟悉,能够一直按【Enter 】键,软件将以默认方式自动安装到电脑中,当然,你也能够按适合自己的方式进行安装。单击【Finish】完成安装。 网络版和单机版软件不能同时装在同一个操作系统中。需先卸在其中一个,才能装另一个。 只能安装到WIN 以上的操作系统中。要在WIN98系统中使用,需先安装ADO组件。 图2-1安装图标 软件狗安装 RC-DL型软件狗可安装在计算机的任一并口上。把计算机和打印机的电源关闭后,将软件狗外壳上印有COMPUTER字样的一端插入并口,拧紧螺丝保证可靠连接。如果有连接的打印机或其它并口外设,可将其电缆连接在软件狗

登记备案流程图

登记备案流程图 一、代表机构设立登记 境外非政府组织依照公布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活动领域和项目目录、业务主管单位名录(2017年)》取得相应业务主管单位书面同意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代表机构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提交登记申请材料。 所需提交的登记材料 1、《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设立申请书》(表一); 2、《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事项表》(表二); 3、《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首席代表登记表》(表三); 4、境外非政府组织办理设立代表机构登记授权书; 5、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外合法成立的证明文件、材料; 6、境外非政府组织章程; 7、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外存续二年以上并实质性开展活动的证明材 料; 8、拟设代表机构首席代表身份证明及简历; 9、首席代表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或者声明(表四); 10、拟设代表机构的住所证明材料; 11、资金来源证明材料; 12、业务主管单位的同意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准予登记 由登记管理机关发给登记证书并向社会公告。 不予登记 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告知。 备案 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凭登记证书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刻制印章,在中国境内的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并填写《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有关事项备案表》(表五),将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印章式样以及银行账户、聘用的工作人员信息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二、代表机构变更登记 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名称、首席代表、住所、业务范围、活动地域、业务主管单位等事项发生变化,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申请变更登记。 名称变更1、境外非政府组织名称发生变更的,其境内代表机构名称应作相应变更。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文件; 3、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证书复印件; 4、《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表》; 5、境外非政府组织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 首席代表变更 1、业务主管单位 同意文件; 2、境外非政府组 织代表机构登记 证书复印件; 3、《境外非政府 组织代表机构变 更登记申请表》; 4、境外非政府组 织对拟任首席代 表任命书; 5、《境外非政府 组织代表机构首 席代表登记表》; 6、拟任首席代表 身份证明; 7、拟任首席代表 无犯罪证明材料 或声明。 住所变更 1、业务主管 单位同意文 件; 2、境外非政 府组织代表 机构登记证 书复印件; 3、《境外非 政府组织代 表机构变更 登记申请 表》; 4、新住所证 明材料。 业务范围、 活动地域变 更 1、业务主管 单位同意文 件; 2、境外非政 府组织代表 机构登记证 书复印件; 3、《境外非 政府组织代 表机构变更 登记申请 表》。 业务主管单 位变更 1、境外非政 府组织代表 机构登记证 书复印件; 2、《境外非 政府组织代 表机构变更 登记申请 表》; 3、原业务主 管单位同意 文件; 4、拟变更业 务主管单位 同意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在收到变更登记申请后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收回原《登记证书》,发放变更后的《登记证书》。

停车场管理方案46751

目录 一、管理目标 (2) 二、岗位设置及管理架构 (3) 1、停车场之岗位设置 (3) 三、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纪律和职业道德 (3) 1、停车场主管职责 (3) 2、车场管理员职责 (4) 3、车场收银员职责 (5) 4、车场管理人员纪律 (5) 5、车场管理人员职业道德 (6) 6、车场清洁人员职责 (6) 7、车场工程技术人员职责 (6) 四、管理工作规程 (7) 1、停车场管理规程 (7) 2、车场管理员岗 (8) 3、车场巡逻岗 (9) 4、车场道口岗 (9) 5、停车场交接班 (10) 五、停车场之保安安全程序 (10)

六、停车场管理流程 (11) 1、室外停车场(地面) (12) 2、室内停车场(地下) (13) 六、停车场承包费及其它 (15) 七、停车场特殊情况处理程序 (15) 1、发生偷车应急处理程序 (15) 2、发生车辆被损坏处理 (16) 3、物业范围内交通事故(物业设备受损) (17) 4、物业范围内交通事故(涉及两部或以上车辆) (17) 5、暴雨及水淹 (17) 6、发生火警 (18) 7、紧急停电 (18) 8、与客户纠纷 (19) 9、系统故障 (19) 10、清洗车道 (19) 八、停车场使用守则(公示) (19) 九、停车场清洁服务安排 (21) 十、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 (21) 十一、车场职级权限及监管 (23)

停车场管理方案 一、管理目标 制定及落实停车场管理规范,完善停车场的安全管理,确保停车场(库)内的设备、设施和停车车辆的安全,保证车场内整齐有序,辖区交通畅顺,出入有序,防止事故发生。 二、岗位设置及管理架构 1、停车场之岗位设置 1.1摩托车、非机动车由外包单位负责,内部车辆停放在非机动车库内; 1.2机动车入口设固定岗,出口设收费岗及固定岗; 1.3停车场内设流动巡逻岗(巡逻岗兼),同时,监控中心也负责停车场内部之监控。 三、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纪律和职业道德 1、停车场主管职责 1.1对保安主管负责,服从上级安排,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1.2经常视察车场、并确保各停车位正确使用,保证车道、车场出入口周围道路畅通。 1.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位停放费。(至2016年3月为免费停车期) 1.4安排和调整属下人员的工作时间,合理分派所有工作给予属下员工,确使他们严格遵照指示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1.5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工作规程、车管仪器操作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和法制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并安排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及服务质素。 1.6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1.7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南京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

南京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停车场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工作,规范停车秩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各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场,是指为社会车辆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 专用停车场,是指为本单位、本居住区车辆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包括建筑物配建专用停车场、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施划的停车位等。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指依法在城市道路上施划设置的临时停车泊位。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实施城市化管理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及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公共客运停车场所、道路客货运输场站及其配套停车场(设施)管理,适用国家和省、市其他有关规定。 第四条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多方参与、需求调节、高效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逐步缓解停车矛盾,改善城市交通秩序。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加强对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制定政策措施,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区人民政府(园区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落实辖区内机动车停放秩序的日常管理工作,引导、督查辖区单位开展停车治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理机构)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投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公共停车场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经营公共停车场,为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经营公共停车场提供土地供应、规费减免、资金补助、停车收费等相关政策扶持。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七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公安机关消防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国家和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组织编制城市停车设施规划。

备案证(需提供资料)

咸宁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及安装拆卸告知(附件一) 第一条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产权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或安装前,应当向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设备备案机关”)办理备案。产权单位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向设备备案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三)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 (四)设备备案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且所有资料复印件应当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机关不予备案: (一)属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二)超过制造厂家或者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三)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第三条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手续前,应当将以下资料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审核符合要求后通知安全站监督员到现场监督检查方可安装:(一)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二)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三)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四)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五)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六)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辅助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八)建筑起重机械基础隐蔽验收资料; (九)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且所有资料复印件应当加盖安装单位公章。 第四条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后向我站办理使用登记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二)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 (三)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和安装验收资料; (四)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五)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六)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使用登记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且所有资料复印件应当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我站不予使用登记并有权责令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或者拆除:

重庆市机动车停车场等级标准.docx

重庆市机动车停车场等级标准 室内特级停车场标准 一、车库为钢混结构,停车位必须在 200 个车位以上,每个车位面积不得低于长×宽=5× 2.4 米。 车场必须设有两个以上出入口,出入口通道不得少于 6 米,此外,还应设有紧急车辆出口。 二、消防及通风设备: 车场应设有自动喷淋系统、温度探测器和 CO探测器,以及自动化防排烟通风系统等设施。 三、照明设备: 车场除正常照明系统外,还应设应急照明系统,保障车场24 小时停车安全。 四、监控设备: 车场应设有完善的监控系统,对车场内各主要干道,车场进出口等地方进 行 24 小时监控,保障停车安全。 五、车场应设置自动化收费系统,高标准的规范的地面标线及标牌,并为 车主购买保险。 六、地下停车场应具备两台以上电梯设施,方便客人和货物通行。 室内普通停车场标准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停车楼(库)。 一、有为停车场服务的配套设施、有通气设施、照明设施、标志设施。 二、设有防火监测预警装置和完善的消防设施。 三、有专业的现场管理人员,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24 小时接待服务。

附件二: 政府定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一)室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特级停车场车型停放时间收费标准备注小型车、三轮 2 小时内 3 元/ 小时超出 2小时按每小时 1元摩托车 12 小时内 15 元以内计收,但不得超过 12 小时 24 小时内 25 元以内和 24 小时的限定标准。 大中型车 2小时内 4 元/ 小时超出 2 小时按每小时 2 元 12 小时内 20 元以内计收,但不得超过 12 小时 24 小时内 30 元以内和 24 小时的限定标准。 二轮摩托车 1 元/ 小时按小时累计计收,但不得 12 小时内 5 元以内超过 12小时和 24 小时的 24 小时内 10 元以内限定标准。 普通停车场车型停放时间收费标准备注小型车、 2 小时内 2 元/ 小时超出 2小时按每小时 1元计三轮 12 小时内 10 元以内收,但不得超过 12 小时和摩托车24 小时内 20 元以内 24 小时的限定标准。 大中型车 2小时内 3 元/ 小时超出 2 小时按每小时 2 元计 12 小时内 15 元以内收,但不得超过 12 小时和 24 小时内 25 元以内 24 小时的限定标准。 二轮摩托车 1 元以内 / 小时按小时累计计收,但不得超 12 小时内 5 元以内过 12 小时和 24小时的限定 24 小时内 10 元以内标准。 (二)室外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车型停放时间收费标准备注小型车、三1元/ 小时 1、实行按次计费的机轮摩托车12 小时内 6 元以内场、码头、旅游景点按24 小时内 12 元以内每次 2 元计收。 大中型车 2 小时内 2 元/ 小时 2、包括公共露天停车12 小时内 10 元以内场、行政执法扣押车露24 小时内20 元以内天停车场、城区临时占道停车场。 二轮摩托车 1 元以内 / 小时

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用户使用手册

卡标准版停车管理系统 用户使用手册 目录 1、概述............................... 错误!未指定书签。 2、系统整体说明....................... 错误!未指定书签。 2.1、硬件环境:....................... 错误!未指定书签。 2.2、软件环境:....................... 错误!未指定书签。 3、停车管理系统数据库 2000安装...... 错误!未指定书签。 4、停车系统的安装步骤................ 错误!未指定书签。0 4.1软件的安装 ....................... 错误!未指定书签。0 4.2创建数据库 ....................... 错误!未指定书签。2 5、停车管理系统各个模块的详细说明..... 错误!未指定书签。 5.1、登陆............................. 错误!未指定书签。 5.2、关于我们......................... 错误!未指定书签。 5.3、系统管理......................... 错误!未指定书签。 5.3.1、基本设置....................... 错误!未指定书签。 5.3.2、卡类型管理..................... 错误!未指定书签。 5.3.3、修改口令....................... 错误!未指定书签。 5.3.4、操作员管理 (16) 5.3.5、操作日志 (16) 5.3.6、数据库维护 (17) 5.3.7、系统初始化 (18) 5.4、设备管理 (19) 5.4.1、设备登记 (19) 5.4.2、设备基本设置 (20) 5.4.3、费率设置 (21) 5.4.5、数据采集 (25) 5.4.6、实时采集 (25) 6、帐户管理 (26) 6.1、帐户开卡 (26) 6.2、帐户充值 (27) 6.3、修改卡片 (28) 6.4、帐户换卡 (29) 6.5、卡片注销 (30) 6.6、帐户挂失 (31) 6.7、帐户解挂 (32)

停车场备案申请报告

停车场备案申请报告 办理机动车停车场备案 办理机动车停车场备案(变更)申请人 应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1、朝阳区市政管委统一格式的《北京市公共停车场经营企业备案登记表》和《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从业人员名册》;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注]跨区开展停车场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在朝阳工商分局办理分支机构,并在朝阳区地税局登记;经营范围内要含有“机动车停车服务”项目 3、受产权人委托经营停车场的单位需提供委托协议书(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注]居住小区已成立业主大会的,需提供业主大会决议及业主委员会的授权委托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附蓝图;地下车库还需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消防验收报告(查 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利用城近郊区集体土地开办停车场的单位还需提供工商部门的《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6、停车场车位平面示意图; 7、符合国家标准的停车标志、标线和停车设施说明材料(说明停车场所标志、标线、停车设施的种类、型号); 8、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内容符合《北京市停车行业安全工作 规范》要求); 9、安全承诺书;

10、居住区停车场需提供与业主签订的《停车管理协议》范本。 [备注]上述材料复印件需原比例、原图复印,整理成A4纸型,提供的上述材料每页均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机动车停车场备案受理办公地址] 朝阳区投资服务中心(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一层8号窗口 [办公电话] 84681130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1:30;13:00—17:00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篇二:停车场申请人员备案表 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专业巡查人员登记备案表 停车场名称:许可证号:联系电话: 联系人: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交通处停车场地管理科制 篇三:经营性停车场申请资料 经营性停车场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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