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中国公民安全问题与国籍国的保护_万霞
海外安全保卫意见建议

海外安全保卫意见建议随着全球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海外旅行、工作或学习。
然而,海外环境与国内不同,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自身安全,以下是针对海外安全保卫的一些建议:1.提前了解目的地的安全状况。
在出发前,务必仔细研究目的地的安全信息,包括犯罪率、政治局势、自然灾害等。
可以通过查阅官方旅游指南、使领馆发布的安全警示和咨询当地居民等方式获取信息。
2.保持警惕,注意个人安全。
在海外行走时,不要随身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尽量采用电子支付。
避免单独夜间外出,尤其是前往偏僻地区。
在公共场所保持警惕,注意保护个人财务和隐私信息。
3.了解当地法律和习俗。
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法律和习俗,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
了解当地的禁忌和习俗,尊重当地文化,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冲突和误解。
4.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海外地区的卫生条件可能与国内不同,要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避免食用生冷食物和饮用未经过滤的水源,以防患上肠胃疾病。
5.选择安全可靠的住宿和交通工具。
在海外旅行或居住期间,选择安全可靠的住宿和交通工具至关重要。
尽量选择星级酒店或经过信誉认证的住宿场所,使用正规的出租车或网约车服务,确保自身安全。
6.与家人和朋友保持联系。
在海外期间,与家人和朋友保持良好的联系,及时告知自己的行踪和安全状况。
可以通过手机、社交媒体或其他通讯工具与家人朋友保持联系。
7.购买合适的旅行保险。
在海外期间,购买适当的旅行保险是非常重要的。
旅行保险可以为您提供紧急医疗救助、意外伤害保险、行李丢失赔偿等保障,确保您在遇到意外情况时得到及时的帮助和赔偿。
8.参加安全培训和自卫技能训练。
在海外期间,参加一些安全培训和自卫技能训练是非常有必要的。
学习一些基本的自卫技能,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增加自身的安全保护。
9.与当地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
与当地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可以增加自身的安全感。
可以参加当地的社交活动,结交当地朋友,向他们请教当地的安全知识和经验。
世界各国如何保障海外公民的权益

世界各国如何保障海外公民的权益近几年来,国人在海外频频遭袭虽已不是“新闻”,禁触及了我们敏感的神经。
2009年10月19日,中国籍货轮(德新海)在印度洋被索马利亚海盗劫持,船上共有中国船员25名。
12月28日人船才安全获释。
2009年5月,巴布亚新几内亚国内出现反华骚乱,华人商铺纷纷遭到暴徒的打砸抢。
2008年05月,南非约翰内斯堡、德班、开普敦等部分地区发生了针对外国人的暴力事件。
在开普敦,数家中国公民经营的商店也受到波及,遭不法分子抢劫,财产损失较重。
2007年1月25日:中石油在尼日利亚南部的营地遭不明身份武装人员袭击,9名中方员工被绑架。
2006年4月18日所罗门群岛当地时间下午三时,由于对总理选举不满,所首都霍尼亚拉市数百名民众在离议会最近的唐人街滋事,焚烧二十多家华侨华人店铺。
骚乱殃及数百名华人华侨,多数人不得不前往医院、教堂、警察局等地避难。
2005年11月法国骚乱冲击巴黎华人,10余家华商仓库被烧,财产损失巨大。
……进入21世纪,中国和平崛起,赢得全球瞩目,在国际社会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而祖国的强大也令每一个中国人为之骄傲和自豪,但中国虽然经济发展很快,却没有受到应有的尊重。
尤其是海外中国公民,仍然遭受很多困难和歧视。
面对愈来愈严峻的局势,中国对海外公民的保护仍然无明显进展。
虽然政府非常重视海外公民的权益,外交部也成立了涉外安全司,但主要负责讯息沟通与协调工作,没有具体的应对策略。
反观美国,保护海外侨民的安全和利益不受侵害是政府第一大事。
任何一个地方的哪怕一个美国公民受到了伤害,都可能遭到美国政府强烈的政治、外交以及军事上的反应,而且这样的庇护也扩展到了拿美国永久居留权的绿卡人士。
保护海外侨民是美国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顾问咨询、紧急援助到海外派兵,美国外交中有深厚的“以人为本”主义思想。
美国国务院负责海外美国人的具体事宜,将保护境外美国公民的安全与利益,作为最优先目标之一。
保障海外华人权益措施

保障海外华人权益措施近年来,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华人选择出国生活、工作和学习。
然而,安全问题成为了海外华人最为关切的问题之一。
为了保障海外华人的权益,各国政府和社会组织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本文将对保障海外华人权益的措施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更多的海外华人提供保障和帮助。
一、领事保护机制领事保护是保护海外公民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
各个国家都设有驻外使领馆,以提供领事保护服务。
这些服务包括签证办理、护照申领、出入境协助、紧急救援等。
同时,驻外使领馆也会定期发布安全提示和警示,提醒海外华人注意安全,并提供相关建议。
海外华人应该了解并及时联系本国驻外使领馆,以获得必要的保护和帮助。
二、建立海外侨民服务机构为了更好地保障海外华人的权益,一些国家设立了海外侨民服务机构,提供日常生活、法律咨询、就业援助等服务。
这些机构帮助华人融入当地社会,提供紧急援助和权益维护等服务。
同时,它们还起到了桥梁的作用,促进了海外华人和当地社会的交流与合作。
海外华人可以积极参与这些机构的活动,获取相关支持和保护。
三、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保障海外华人权益是一个国际性的问题,需要各国政府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各国可以通过建立相关合作机制,分享经验和信息,加强合作执法,共同打击犯罪等。
同时,双边和多边机构也可以组织高层会议、研讨会等活动,促进不同国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这些合作和交流有利于提高海外华人权益保护的水平,为更多的海外华人提供安全的生活环境。
四、提供教育与培训为了增加海外华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各国政府和社会组织可以开展相关的教育和培训活动。
这些活动可以包括安全知识普及、自我防范技巧培训、危机处理和紧急救援等内容。
通过提供相关教育与培训,海外华人可以提高对险情的认知,增强个人保护意识和能力,使自己更加安全。
五、完善法律法规与法律援助机制各国政府应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海外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同时,建立法律援助机制可以帮助海外华人解决法律问题,维护自身权益。
海外人员安全保障措施

海外人员安全保障措施近年来,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人们选择出国工作、学习或旅游。
然而,海外的环境与国内有所不同,安全问题也更加复杂和紧迫。
为了确保海外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各国政府和个人应采取一系列综合的安全保障措施。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详细阐述,包括本土安全意识提升、预防犯罪措施、危机应对机制,以及安全教育和培训。
一、本土安全意识提升1.加强海外人员安全教育:各国政府应提供相关的安全教育课程,为即将出国或已经在海外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包括识别潜在威胁、应对突发事件和自我保护等。
2.培养安全意识:海外人员应具备辨别潜在风险的能力,在日常生活中保持警惕,并遵守当地的法律与规定。
加强对海外人员的安全宣传和培训,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预防犯罪措施1.建立安全宣传网络:各国政府应建立健全的海外人员安全宣传网络,提供及时准确的安全信息和警示,以引导人们避免危险区域和场所,预防犯罪事件的发生。
2.增强社区安全:要加强对海外社区的管理和维护,建立完善的社区安保机制,加强巡逻和监控措施,防止犯罪分子趁机活动。
三、危机应对机制1.建立领事保护机构:各国政府应设立专门的领事保护机构,为遇到危机的海外人员提供紧急援助和支持,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2.加强国际协作:各国政府应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国犯罪和恐怖活动,加强情报共享和警务合作,提升危机应对能力。
四、安全教育和培训1.提供安全培训:各国政府和相关机构应提供相关的安全培训,增强海外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危机处理技巧,使其能够在危机事件中保持冷静,做出正确的决策。
2.推行安全指南:建立一套具体实用的海外安全指南,涵盖生活、工作、旅游等方面,向海外人员提供实用的安全建议和做法。
总之,海外人员安全保障措施需要综合各方面的努力才能取得成效。
政府应发挥领导作用,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援助;海外人员应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能力;国际间应加强合作,共同应对跨国安全威胁。
中国公民海外安全常识

中国公民海外安全常识1. 前言随着全球化的进程,中国人出国旅游、工作和学习的数量大幅增加。
然而,在海外生活中,我们往往会面临一些安全挑战和风险。
为了保障中国公民的安全,本文将介绍一些中国公民在海外的安全常识和应对策略。
2. 了解目的地国家的法律和习俗在计划前往海外旅行或居住时,了解目的地国家的法律和习俗是至关重要的。
这包括了解签证要求、居住许可、工作许可、居住区域限制,以及目的地国家的社会、文化习俗等方面的信息。
这些了解可以帮助您避免与当地法律和习俗冲突,确保您的安全和顺利出行。
3. 注册中国驻外使馆或领事馆信息无论您是短期旅行还是长期居住,注册中国驻外使馆或领事馆的个人信息是非常重要的。
在遇到紧急情况或需要协助时,使馆或领事馆可以为您提供相应的帮助和保护。
同时,使馆或领事馆也会及时提供相关旅行安全警示和更新信息,帮助您对目的地国家的安全形势有更准确的了解。
4. 保持警惕,确保个人安全无论身处何地,保持警惕是确保个人安全的关键。
在海外生活中,尤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保护个人财物:不要携带太多现金,使用信用卡或者旅行支票更加安全。
在公共场所和旅游景点要时刻保护好自己的财物,尤其是手机、相机等贵重物品。
避免随便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财物或行踪信息。
•避免孤单行动:在海外旅行或居住时,切勿独自行动,特别是在夜间或偏僻地区。
与家人、朋友或同事保持联系,并告知他们您的行踪。
•注意交通安全:在海外驾驶时,了解当地的交通规则,并遵守当地的法律。
在步行、骑自行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注意周围的交通状况,确保自己的安全。
•避免敏感话题:在与当地人交流时,避免讨论敏感话题,如政治、宗教等。
尊重当地人的信仰和文化,避免引起不必要的争议和冲突。
5. 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状况在海外生活中,突发事件和紧急状况可能随时发生。
以下是一些应对策略:•自然灾害:在一些地区,如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较为频繁。
在发生自然灾害前,及早了解当地的应急预案和避难点。
海外中国国民权益保护的国际法思考

海外中国国民权益保护的国际法思考
孔小霞
【期刊名称】《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08(036)006
【摘要】全球化导致海外国民保护的客观需求迅增,国际法的人本化趋势促进了国际层面个人权益保护的发展,中国政府的职能调整在外交领域促生"外交为民"理念,需要有效承担海外国民权益保护的重任.外国人待遇是确定海外国民权益的国际法基础,属人管辖是国籍国保护在外国民的国际法依据.海外中国国民权益保护的途径首先是受害人用尽当地救济,其次是起到预防与协助作用的领事保护,而外交保护、国际人权保护只是补充救济途径.
【总页数】5页(P95-99)
【作者】孔小霞
【作者单位】河南财经学院,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0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98.1
【相关文献】
1.我国海外公民权益保护的进路——以国际法人本化为视角 [J], 谢瞭
2.企业的社会责任与劳工的权益保护:国际法视角 [J], 李雪平
3.国际法视角下的海外代购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J], 刘巧玲
4.海外代购的主要问题、纠纷解决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以通过网购零售平台提
供的海外代购服务为研究对象 [J], 鲁月影
5.现代国际法与中国的妇女权益保护 [J], 王玉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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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海外安全常识

中国公民海外安全常识1. 前言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人员流动的增加,越来越多的中国公民选择出国旅游、学习、工作或定居。
然而,海外的环境和文化与中国存在巨大的差异,因此了解海外安全常识对于保护我们的人身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些中国公民在海外的安全常识,希望对正在或计划前往海外的公民提供有益的指导。
2. 了解目的地国家的法律和习俗在出发前,了解目的地国家的法律和习俗是非常重要的。
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独特的法律体系和文化传统。
事先了解目的地国家的法律和习俗,可以帮助我们在海外避免与当地法律冲突并尊重当地文化习俗。
3. 注册旅行计划在出国前,我们应该将旅行计划注册到中国使领馆。
这可以让我们在遇到紧急情况或自然灾害时能够及时得到中国使领馆的援助和保护。
同时,我们也可以通过使领馆获取目的地国家的安全警示和旅游安全信息。
4. 保护个人财产安全在海外,我们需要格外注意保护个人财产的安全。
以下是一些建议: - 不要随身携带大量现金,可以使用信用卡或旅行支票。
- 尽量避免在公共场所使用手机或其他显眼的贵重物品。
- 将护照、钱包和其他重要证件分开保管,以防止全部丢失。
5. 避免危险区域在外国,我们应该尽量避免前往危险区域。
这些危险区域可能是因为战乱、恐怖主义活动、犯罪率高、政治不稳定等原因。
事先咨询当地的旅游警示和使领馆的建议,了解目的地的安全情况,以做出明智的决策。
6. 小心使用公共Wi-Fi在使用公共Wi-Fi时要格外小心。
公共Wi-Fi网络存在风险,黑客可能会窃取我们的个人信息和密码。
因此,尽量避免在使用公共Wi-Fi时访问银行账户、社交媒体和其他敏感信息。
7. 学习应急求助方式在海外遇到紧急情况时,我们应该掌握当地的应急求助方式,如报警电话、医疗救援机构联系方式等。
这些应急求助方式可能因国家而异,提前了解并保存在手机或纸质备份中是非常重要的。
8. 不要随意透露个人信息在海外,我们应该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
海外中国公民权益保护探讨

海外中国公民权益保护探讨中国海外公民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中国融入世界不可回避的话题,全球化导致海外国民保护的客观需求激增,中国政府为在外交领域体现“外交为民”,需要有效承担海外国民权益保护的重任。
海外中国国民权益保护方式包括受害人当地救济,领事保护,外交保护国际人权保护。
从这四个途径谈海外中国公民权益保护。
标签:用尽当地救济;领事保护;外交保护;国际人权;海外公民保护自改革开放发展至今,中国同国际社会的交往更加频繁。
在此背景之下,涉及中国公民及机构在国外安全及合法权益的突发事件频发。
尤其最近几年,中国外交部平均每年要处理大大小小的领事保护案件3万起以上,涵盖渔业争端、社会动乱、恐怖袭击、刑事案件、劳务纠纷、交通事故等方方面面,海外中国国民的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凸显。
“海外中国国民”指处于外国境内、仍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一是定居在国外享有居留国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国民,通称“华侨”;二是中短期出国旅游、留学、工作的中国国民。
本文仅浅谈海外中国国民的国外权益保护。
1 海外国民权益保护的国际法依据1.1 属人管辖原则是国籍国保护在外公民的国际法依据进入一国领土的外国人仍然受他们本国的保护,根据这一普遍承认的国际法的习惯规则,每一个国家对于在国外的本国公民享有保护的权利。
国家依据属人管辖权可以对处于国外的本国公民进行领事保护和外交保护,国籍是确定属人管辖权的标准。
我国宪法从政府职能的角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国家有义务、有责任也有权利保护本国国民在他国的正当权益和自由。
依据属人管辖和保护性管辖,国际法通说承认一国有对在他国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的本国国民进行保护和援助的权利。
1.2 外国人待遇制度是确定海外国民权益的国际法依据外国人待遇就是外国人在居留国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外国人待遇制度不仅规定着外国人权利的具体内容,同时也是权利受侵害时寻求法律救济时最直接的依据。
受各国保护的外国人的权利基本包括:人身权、财产权、著作权、发明权、劳动权、受教育权、婚姻家庭权、继承权等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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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外国人是处于其国籍国领域之外的人。 第二, 外国人不拥有其所在的某一属地国的国籍, 这是属地国家区分本国人与外国人的基本依据。 第三, 外国人一般指的是一国境内具有普通身 份的外国人, 享受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籍人士不 属于普通的外国人。而无国籍人在各国法律规定中 也被作为外国人看待, 双重或多重国籍人的情况复 杂, 通常要根据属地国家的认定来确认其国籍。 对于一个公民走出国境到达另一国而成为外国 人 , 国 际 法 中 有 以 下 几 个 基 本 的 认 识①: 1. 公民有权离开自己的国家。这就是国际公约 所 确 认 的 自 由 迁 徙 权 。1948年《 世 界 人 权 宣 言 》第13 条 规 定“: ( 1) 人 人 在 各 国 境 内 有 权 自 由 迁 徙 和 居 住 。( 2) 人 人 有 权 离 开 任 何 国 家 , 包 括 其 本 国 在 内 , 并 有 权 返 回 他 的 国 家 ”。1976年《 公 民 权 利 和 政 治 权 利 国 际 公 约 》第 12 条 第 2 款 、第 3 款 规 定“: 人 人 有 自 由 离 开 任 何 国 家 , 包 括 其 本 国 在 内 。 ”“ 上 述 权 利 , 除 法 律 所 规 定 并 为 保 护 国 家 安 全 、公 共 秩 序 、公 共 卫 生 或 道 德 、或 他 人 的 权 利 和 自 由 所 必 需 且 与 本 公约所承认的其他权利不抵触的限制外, 应不受任 何 其 他 限 制 ”。 类 似 的 规 定 还 可 见 于《 欧 洲 人 权 公 约 》第4号 议 定 书 的 第 2条 第 2款 等 。 当 然 , 公 民 有 权 离开自己的国家, 必须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申请获得外国的签证。通常, 各国对于不同性质的 入 境 有 专 门 的 规 定 , 涉 及 外 国 人 的 人 身 、财 产 等 各 类权利, 申请入境的个人必须无条件遵守, 否则, 就 可能被拒绝入境。 2. 国家有权决定是否接受外国人入境。按照国 际法, 一国没有必须接受外国人入境的义务。正如 《 公 民 权 利 和 政 治 权 利 国 际 公 约 》 第 12 条 所 规 定 的 , 国 家 可 以 按 照 自 己 的 法 律 , 出 于 公 共 秩 序 、国 家 安 全 、公 共 利 益 和 健 康 、道 德 等 方 面 的 需 要 , 限 制 外 国人进入其领土。任何国家也没有权利要求另一国
①这 些 最 基 本 的 认 识 来 自 于 国 际 法 的 一 些 权 威 著 作《: 奥 本 海 国 际 法 》( 第9版 ) ( 英 ) ( 詹 宁 斯 、 瓦 茨 修 订 ) 《、 国 际 公 法 原 理 》( 英 ) ( 布 朗 利 ) 《、 国 际 法 》( 德 ) ( 主 编 : 沃 尔 夫 刚·格 拉 夫·魏 智 通 ) 《、 国 际 法 引 论 》( 王 铁 崖 ) 等 。
保 护 等 问 题 也 是 众 说 纷 纭 。 本 文 以 此 为 导 引 , 围 绕 外 国 人 的 管 辖 、外 国 人 的 待 遇 、外 交 和 领 事 保 护 等 基 本 问 题 , 从 国 际
法 和 国 内 法 两 个 不 同 的 角 度 展 开 了 全 面 而 深 入 的 分 析 。外 国 人 合 法 权 益 的 维 护 和 保 障 必 须 按 照 国 际 法 和 国 内 法 , 并 依
收 稿 日 期 : 2006- 10- 25 作者简介:万 霞 , 女 , 外 交 学 院 国 际 法 系 副 教 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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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评论
2006年
反抗或报警。纽约警方最近公布的资料显示, 在纽 约各大族裔的报案率统计中, 华人受害者的报案率 最低, 从侧面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4.中 国 人 法 律 意 识 和 防 范 意 识 相 对 薄 弱 。 一 些 走出国门的中国公民缺乏对所在国基本情况的了 解 , 不 注 意 自 我 保 护 和 自 我 防 范 。2005年11月 , 纽 约 地方检察官办公室还专门针对华人的安全问题发 布 中 文 版“ 华 人 安 全 手 册 ”, 为 海 外 中 国 人 提 供 必 要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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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期
万 霞: 海外中国公民安全问题与国籍国的保护
必 须 允 许 其 公 民 入 境 。 是 否 允 许 外 国 人 入 境 、怎 样 允 许 其 入 境 、出 入 境 的 各 类 条 件 和 要 求 等 , 均 由 属 地国家通过立法加以规定。
3.进 入 一 国 境 内 的 外 国 人 被 视 为 默 示 接 受 了 当 地的属地管辖。外国人从办理进入一国境内的有关 手 续 时 起 , 就 被视为默示接受入境国的属地管辖。首 先, 外国人必须按照该国移民法或入境法的有关规定 取得合法进入的资格。而一旦进入一国国境, 则须遵 守 属 地 国 家 的 法 律 , 接 受 当 地 的 立 法 、行 政 、司 法 管 理, 无权以任何理由加以拒绝。尽管外国人的国籍国 也拥有对该人的属人管辖权, 但属地管辖处于相对优 先的地位, 属人管辖须服从和受制于属地管辖。
国公民, 就是连其本国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也无 法得到切实保障。但总体上, 中国公民在北美和欧 洲 的 安 全 系 数 相 对 较 高 , 而 在 中 亚 、南 亚 、中 东 、非 洲 和 东 欧 、拉 美 等 地 的 安 全 系 数 则 较 低[2]。
对于中国公民或法人受侵害案件不断增多的原 因 , 除 了 国 际 安 全 形 势 、国 内 治 安 状 况 等 复 杂 因 素 外, 还存在以下一些值得考虑的因素:
靠国际社会的广泛合作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关键词: 海外中国公民; 外国人待遇; 管辖权; 外交保护; 领事保护
中 图 分 类 号 : D998.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 3386( 2006) 06- 0099- 07
一、海外中国公民安全问题 及其涉及到的法律关系
进入2006年, 中国人在海外遭受各种危险的报道 在各类媒体上屡见不鲜: 4名 同 胞 在 南 非 遭 枪 杀 、14名 香 港 游 客 在 埃 及 因 车 祸 遇 难 、3名 中 国 工 程 师 在 巴 基 斯 坦遇袭身亡等, 这些恶性事件的发生震惊国内, 也引起 了中国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2006年 12 月 第总第6 期92 期
外交评论 FOREIGN AFFAIRS REVIEW
Dec.2006 No.92
海外中国公民安全问题与国籍国的保护
万霞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外 交 学 院 国 际 法 系 , 北 京 100037)
摘 要: 海外中国公民的安全问题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而对其中所牵涉到的管辖权以及中国作为国籍国的
海外中国公民所遇到的各种安全事件, 例如人 身 伤 害 、财 产 损 失 及 其 他 权 益 受 侵 害 等 , 除 了 发 生 在 国 际 公 共 区 域( 即 不 属 于 任 何 国 家 管 辖 范 围 的 区 域 ) 的 之 外 , 实 际 上 都 是 发 生 在 一 国( 即 中 国 公 民 所 在 的 那 个 国 家 ) 境 内 的 各 种 刑 事 、民 事 及 行 政 事 件或案件。从性质上说, 该类事件属一个国家的内 部事务, 应由属地国家按照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另一方面, 海外中国公民在当地的身份属于外 国人, 也涉及到一个国籍国的保护和属人管辖的问 题, 也就是说, 中国作为国籍国有权对在海外的中 国人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由于此类事件涉及到外 国 人 与 属 地 国 、外 国 人 与 其 国 籍 国 、属 地 国 与 国 籍 国之间众多的法律关系, 交织着国内法与国际法中 很多复杂的因素, 因而处理起来比较棘手。
草 案 》) , 就 定 义 、适 用 范 围 、自 然 人 和 法 人 的 国 籍 等方面进行了初步编纂, 但在条款解读上, 各国仍 在不少问题上存在争议, 足见该问题的复杂性。
所谓外国人, 一般是指依据一国国籍法不具有 该 国 国 籍 的 人 [4]。 外 国 人 这 一 概 念 是 从 属 地 国 的 角 度而言的, 其中包含着以下三个基本含义:
3.中 国 人“ 漏 财 ”。中 国 公 民 通 常 携 带 大 量 现 金 进行生意往来或旅游观光, 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 之机。许多中国公民在工作和生活中有现金交易的 习惯, 于是一些人专门寻找中国公民作为对象进行 抢劫或勒索等犯罪活动, 而许多中国公民也常有破 财免灾的思想, 再加上人生地不熟, 往往不会激烈
二 、国 际 法 中 的 外 国 人 管 辖 — — — 属 地 管 辖 和 属 人 管 辖
中国公民一旦出境进入一个陌生的国度, 就成 为一个国家境内的外国人。
外国人的管辖问题是国际法中的一个基本问 题, 其渊源可以追溯到近代国际法初期。作为国家 间关系的焦点, 有关外国人的法律制度被规定在不 同 的 国 际 法 领 域 , 如 外 国 人 的 法 律 地 位 与 待 遇 、引 渡 、庇 护 、国 籍 、国 家 责 任 、难 民 问 题 、人 权 的 国 际 保 护 、外 交 与 领 事 制 度 等 。 由 于 外 国 人 问 题 牵 涉 到 国 内法和国际法两个法律体系的适用, 涉及到国际法 各不同的分支, 因而处理起来难度也相当大。联合 国 国 际 法 委 员 会 从1997年 后 一 直 着 手 进 行 外 国 人 待 遇 和 外 交 保 护 制 度 的 编 纂 工 作 , 2006 年 二 读 通 过 了 一 个 拥 有 19 个 条 文 的 条 款 草 案( 即《 外 交 保 护 条 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