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卒中中心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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卒中中心管理工作会议制度

卒中中心管理工作会议制度

卒中中心管理工作会议制度卒中中心是一个专门的机构,致力于提供高质量的卒中护理和治疗服务。

为了保证卒中中心的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制定一套完善的会议制度非常重要。

下面是一个关于卒中中心管理工作会议制度的范例,供参考:一、目的二、会议类型1.例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主要用于汇报工作、开展讨论和解决问题。

2.紧急会议:应急场合召开,处理重要或紧急的事务。

三、会议召开1.例会定期召开,时间、地点、参会人员由主持人提前确定,通过内部通知或电子邮件通知相关人员。

四、会议流程1.开幕: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确认与会人员,说明会议目的和议程。

2.工作汇报:各部门主管汇报本部门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3.讨论与解决问题:与会人员就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提出解决方案,并达成共识。

4.决策与指示:管理层根据讨论结果做出决策和指示,并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和明确。

5.会议纪要:由秘书记录会议内容,包括出席人员名单、议题、讨论结果和决策等内容。

6.闭幕: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并告知下一步工作安排和注意事项。

五、会议纪律1.准时参会:各部门主管要确保准时参会,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提前请假并说明原因。

2.会议秩序:会议期间要保持秩序,按照主持人规定的会议流程进行讨论和发言,不得打断他人发言或发表不相关的言论。

3.会议记录:与会人员要认真听取并记录会议内容,确保会议纪要准确反映会议讨论和决策结果。

4.保密:与会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不得将会议讨论和决策结果泄露给外部人员。

六、会议评估与改进1.定期评估:管理层定期对会议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收集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会议制度进行改进。

2.紧急调整:根据实际情况,管理层有权随时调整会议安排和议程,及时解决紧急问题。

以上是一个关于卒中中心管理工作会议制度的范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卒中中心的管理工作会议制度对于提升工作效率和解决问题非常重要,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卒中中心管理制度

卒中中心管理制度

卒中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卒中中心的管理,加强对卒中患者的救治和管理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卒中中心内卒中救治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置卒中中心设有领导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管理机构。

1. 领导机构卒中中心领导机构包括主任、副主任、科室主任、护士长等。

主任负责卒中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科室的合作,确保卒中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护理。

2. 医疗卫生机构卒中中心包括急诊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康复科等多个医疗科室,对卒中患者进行综合治疗和康复。

3. 相关管理机构卒中中心还设有后勤保障部门、人事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管理机构,负责卒中中心的后勤保障和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人员管理1. 医生卒中中心需要有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医生,包括急诊医生、神经内科医生、神经外科医生等。

医生需要具备执业资格,有丰富的临床经验,熟练掌握各种卒中患者的抢救和治疗技能。

2. 护士卒中中心需要有专业的护士团队,包括急诊护士、神经内科护士、手术室护士、康复护士等。

护士需要具备专业的护理知识和技能,关爱患者,有效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和治疗工作。

3. 康复师卒中中心需要有专业的康复师团队,包括物理治疗师、职业治疗师等。

康复师需要具备专业的康复知识和技能,帮助患者进行康复训练和指导,提高患者的康复效果。

4. 管理人员卒中中心需要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包括行政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后勤管理人员等。

管理人员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管理制度,协调各项工作,确保卒中中心的正常运转。

第四章设备设施卒中中心需要配备先进的医疗设备和舒适的医疗环境,提供给患者更好的医疗救治和护理服务。

1. 医疗设备卒中中心需要配备神经影像学设备、脑血管介入设备、康复治疗设备等先进的医疗设备,确保对患者进行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

2. 医疗环境卒中中心需要提供整洁、安静、舒适的医疗环境,为患者提供良好的治疗和护理条件,帮助患者早日康复。

第五章典型案例卒中中心需要定期总结和分享典型的卒中案例,提高医护人员的救治水平,促进患者的康复。

卒中中心建设制度汇编

卒中中心建设制度汇编

卒中中心建设制度汇编卒中中心建设相关制度汇编一、卒中中心多学科会诊制度为了尽早明确诊断并提出治疗方案,凡遇脑卒中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情况,应组织多学科会诊讨论。

会诊由病人所在科室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神经内科、急诊科、及相关影像检验科室人员参加。

必要时报医务科组织会诊讨论。

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简明介绍病史、病情及诊疗经过。

主治医师应详细分析病情,提出开展本次讨论的目的、意义及关键问题。

与会医师可各抒己见,积极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或有关资料和信息。

最后由主持讨论者总结概括,综合分析,明确结果,确定诊疗方案。

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地点、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职称、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的具体发言内容、讨论意见及主持人汇总的小结意见等,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小结意见于当日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脑卒中疑难病例多学科会诊每月至少举行两次。

二、医院卒中中心各类人员职责溶栓团队职责分工:根据患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确保治疗效果。

检验科职责:对标有脑卒中“绿色通道”标识的申请单及标本快速反应,优先满足绿色通道患者的需要,并严格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具体时限规定如下:血常规、血糖在接到标本10分钟内出报告,血型、电解质、肾功能、凝血功能、心肌酶等检查在接到血标本35分钟内出报告;其他项目酌情尽快完成。

急诊血常规+血糖检验报告出具的平均时间(从采血到出具检查结果时间)≤15min得5分,超过扣分。

影像科职责:对标有脑卒中“绿色通道”标识的申请单快速反应,优先满足绿色通道患者需要,在患者到达影像科5分钟内完成检查报告。

三、医院卒中中心奖惩制度医院卒中中心设立奖惩制度,对于表现突出的医护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于工作不到位、服务质量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医护人员进行批评和惩罚。

医院脑卒中中心管理制度

医院脑卒中中心管理制度

医院脑卒中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脑卒中中心的管理工作,提高脑卒中患者的抢救效果和生存率,保障医护人员的安全和职业发展,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脑卒中中心的全部医务人员、管理人员以及与脑卒中患者相关的辅佑襄助人员。

第三条医院脑卒中中心依照负责人制度进行管理,负责人为医院的主管领导,具体管理职责由医务部门负责。

第四条医院脑卒中中心负责为脑卒中患者供应急救、诊断、治疗、病愈等全程服务,以及开展相关科研和教育培训工作。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五条医院脑卒中中心医护人员的配备应充分,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技能,并依照相应的资质要求进行聘用。

第六条医院脑卒中中心应设立特地的培训机构或团队,定期进行脑卒中培训、技能提升和新技术新方法的学习。

第七条医院脑卒中中心应建立健全的招聘、考核、晋升制度,依据医护人员的实际表现和本领进行评定,并供应相应的嘉奖和激励措施。

第八条医院脑卒中中心负责人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领导本领,具备脑卒中相关专业背景,并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学术沟通活动。

第九条医院脑卒中中心负责人应组建专业的管理团队,合理分工,明确职责,确保中心的运行顺利和高效。

第三章设备与设施管理第十条医院脑卒中中心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先进医疗设备和器材,保证脑卒中患者的诊疗和抢救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医院脑卒中中心应定期对设备和器材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第十二条医院脑卒中中心应具备相应的急救设施和药品,以备不时之需,并定期检查和更新急救设施和药品的库存。

第十三条医院脑卒中中心应设立适合的病房和病愈区域,为脑卒中患者供应安全、舒适的住院和病愈环境。

第四章诊疗和抢救工作第十四条医院脑卒中中心应建立完善的脑卒中患者的诊疗和抢救流程,确保每位患者能及时得到准确的诊断和治疗。

第十五条医院脑卒中中心应依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和标准,订立脑卒中抢救和病愈的规范化操作流程和工作指南,并进行培训和推广。

卒中中心管理制度汇编

卒中中心管理制度汇编

卒中中心管理制度汇编卒中中心管理制度汇编一、前言为了提高卒中患者的诊疗质量,规范卒中中心的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涵盖了卒中中心的各个方面,包括组织结构、人员职责、诊疗流程、质量评估等,是卒中中心运行的基础和指导。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卒中中心应建立由医疗、护理、行政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卒中中心的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标准、诊疗流程等,并监督实施。

2. 领导小组应明确各部门职责,如医疗部门负责患者诊疗计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估,护理部门负责患者护理计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估等。

3. 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对卒中中心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解决问题和调整策略。

三、诊疗流程1. 患者入院时应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根据病情制定个性化的诊疗方案。

2. 卒中中心应建立绿色通道,确保患者在发病后能够及时得到救治。

3. 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应得到规范化的治疗,包括药物治疗、康复治疗等。

4. 患者在出院前应进行全面的评估,制定出院后的康复计划。

四、质量评估与改进1. 卒中中心应建立质量评估小组,定期对卒中中心的诊疗质量进行评估和反馈。

2. 质量评估应包括患者的生存率、并发症发生率、患者满意度等方面。

3. 根据质量评估结果,应及时调整诊疗方案和管理策略,持续改进卒中中心的诊疗质量。

五、其他事项1. 卒中中心应建立完善的培训制度,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

2. 卒中中心应加强与社区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合作,形成完善的卒中防治网络。

3. 本管理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卒中中心领导小组所有。

六、安全与风险管理1. 卒中中心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诊疗过程中的安全。

2. 卒中中心应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团队,负责及时发现、评估和处理各种潜在的风险。

3. 卒中中心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卒中中心应对诊疗设备、药品、环境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5. 卒中中心应建立紧急处理预案,以便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迅速、有效地应对。

卒中中心人员管理制度

卒中中心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卒中中心人员管理,提高卒中诊疗水平,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安全的医疗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卒中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医护人员、行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卒中中心人员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以人为本;2. 严格选拔,公平竞争;3. 持续培训,提高素质;4. 严格考核,奖优罚劣。

第二章人员选拔与任用第四条卒中中心工作人员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聘、竞聘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卒中中心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有相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3.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

第六条卒中中心工作人员的任用应根据岗位需求和工作能力,结合个人意愿进行。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七条卒中中心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

第八条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卒中诊疗规范和流程;2. 最新诊疗技术和方法;3. 医疗安全知识;4. 伦理道德和法律法规。

第九条卒中中心应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条考核内容应包括:1. 业务水平;2. 工作态度;3. 团队协作;4. 考勤纪律。

第四章奖惩与晋升第十一条卒中中心应建立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给予处罚。

第十二条奖励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 荣誉称号;2. 经济奖励;3. 晋升机会。

第十三条处罚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 警告;2. 记过;3. 撤职;4. 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保密与廉洁第十四条卒中中心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保守医疗秘密。

第十五条卒中中心工作人员应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卒中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实施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医院卒中中心管理工作会议制度

医院卒中中心管理工作会议制度

医院卒中中心管理工作会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医院卒中中心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医院管理条例》、《医院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卒中中心管理工作会议。

第三条定义卒中中心:指医院中设立的专门针对卒中患者的诊治工作的部门。

第四条会议性质第五条会议形式第二章召集会议第六条会议召集第七条通知方式会议通知以书面形式发送,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与会人员名单。

如有需要,可补充相关资料。

第八条会议材料会议召集人应提前准备会议所需的材料,并及时发送给与会人员。

第九条请假和代表与会人员如因故不能参会,应提前通知会议召集人并请假;如需要代表参会,须提前通知会议召集人并提供代表人的信息。

第三章会议议程第十条会议议程第十一条一般议程1.开场致辞2.主要工作汇报3.讨论议题4.决策事项5.会后工作安排第十二条专项议程第四章会议程序第十三条会议开始第十四条工作汇报会议召集人应安排相关负责人进行工作汇报,包括工作进展、问题分析和改进措施等。

第十五条议题讨论与会人员根据议程对各个议题进行讨论,会议召集人应确保每个议题充分讨论,记录相关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决策事项对于需要决策的事项,会议召集人应组织投票或达成共识,并书面记录。

第十七条会后工作安排会议召集人应根据会议讨论结果和决策事项,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并将工作责任明确分配给相关人员。

第五章会议记录第十八条会议记录人第十九条会议记录内容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名单、会议主要内容、讨论意见和决策事项等。

第二十条会议记录审阅会议记录应在会后及时整理并送交与会人员审阅,如有需要修改,应及时进行修订。

第二十一条会议记录保存会议记录应妥善保存,并按规定的期限进行归档。

第六章会议评估第二十二条会议评估第二十三条反馈意见与会人员可在评估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由会议召集人进行整理和反馈。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会议费用第二十五条会议纪律与会人员应维护会议纪律,按时参会,遵守会议规则,认真发言,并配合会议召集人完成会议议程。

医院卒中中心健康管理制度

医院卒中中心健康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医院卒中中心诊疗水平,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及《卒中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成立医院卒中中心管理小组,负责制定、修订、监督执行本制度,协调解决卒中中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卒中中心管理小组下设卒中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1. 卒中中心管理小组:(1)负责制定卒中中心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协调各相关科室,确保卒中中心各项诊疗流程的顺畅。

(3)监督、检查卒中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4)组织卒中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2. 卒中中心办公室:(1)负责收集、整理卒中中心相关资料,建立病历档案。

(2)组织卒中中心工作人员开展日常诊疗工作。

(3)协调各相关科室,确保卒中中心各项诊疗流程的顺畅。

(4)负责卒中中心患者随访工作。

3. 相关科室:(1)神经内科、神经外科、急诊科等科室负责卒中中心的诊疗工作。

(2)影像科、检验科等科室负责卒中中心患者的影像学检查和实验室检查。

(3)康复科、护理部等科室负责卒中中心患者的康复护理工作。

四、诊疗流程1. 接诊:卒中中心接诊患者后,立即评估病情,按照卒中中心诊疗流程进行救治。

2. 诊断:对患者进行全面的神经系统检查,结合影像学、实验室等检查结果,明确诊断。

3. 治疗:根据诊断结果,制定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治疗等。

4. 随访:对患者进行定期随访,了解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五、质量控制1. 卒中中心定期组织专家对诊疗流程、医疗质量、患者满意度等进行评估。

2. 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提高诊疗水平。

3. 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卒中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六、患者教育1. 卒中中心开展患者教育,提高患者及家属对卒中的认识。

2. 教育内容包括:卒中症状、预防措施、治疗原则等。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卒中中心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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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卒中中心制度
一、卒中中心工作制度:
1、建立健全脑卒中登记各项管理制度和监测系统;
2、掌握脑卒中发病动态和流行趋势;了解脑卒中相关危险因素在不同人群和地区的分布;实施脑卒中(包括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未定型卒中)监测报告工作。

3、及时、准确、完整地填写《绿色通道时间节点控制表》,指定部门和专人负责报告卡的收集、核实、建册和审核等工作,并按程序上报。

4、评价脑卒中预防控制效果,为防控政策的制度和调整提供科学依据。

对辖区内脑卒中调查和随访调查,负责掌握本单位门诊、住院病人就诊和确诊情况,脑卒中(包括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未定型卒中)新发病例信息的收集并及时核实及上报。

5、组织院内工作人员的培训、漏报自查和内部考核评估。

6、参加卒中中心召开的例会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二、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一)“绿色通道”指医院抢救急危重症伤病中,为挽救其生命而设置的畅通的诊疗过程,该通道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对进入“绿色通道”的伤病员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

(二)下列情况(不仅限于)列入“绿色通道”管理:
1、各种原因的休克、昏迷、循环呼吸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呼吸衰竭、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
疾病等。

2、各类外伤、创伤引起的体表开裂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损伤、高压性气胸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等。

3、气道异物或梗阻、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等。

4、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等。

5、无法确定原因但生命体征严重异常或生命垂危的患者。

6、“三无”人员。

指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

7、其他应当享受绿色通道的情况。

(三)由接诊医师决定患者是否享受绿色通道的服务并上报医务科(非上班时间报总值班);
(四)急诊科实行二十四小时连续应诊制及首诊负责制,有关科室值班人员接到急诊会诊请求后应于5分钟内到达会诊地点。

(五)伤病员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应实行“三先一后”(即先救治、先治疗、先检查,后办手续),各有关临床、医技科室(如检验科、放射科、CT室、药房等)及后勤部门(如电梯、住院收费处等)必须优先为患者提供快捷的服务。

急诊科建立“绿色通道”记录本,做好详细记录,由急诊护士填写,对重危病员的基本情况、联系电话、事发地点、病情摘要、初步诊断、诊疗措施及去向作详细记录以便核查。

(六)全院医务人员均有义务积极参加“绿色通道”的抢救工作,不得推诿病人,或对“绿色通道”的呼叫不应答。

对干扰“绿色通道”的个人和科室,需追究责任。

(七)凡遇涉及多科的伤病员,原则上由对病人生命威胁最大的疾病的主管科室收治,必要时会同医务科或总值班协商解决。

(八)接诊科室遇到重大急救,病员较多时,应立即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并同时报告分管院长,以便组织全院力量进行抢救。

(九)突发事件(交通事故、中毒及其它重特大突发事件)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医务科及总值班进行全面统一指挥,协调安排,各科室必须服从指挥和安排。

(十)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

三、人员培训制度:
1、医务科每年对本院医护人员就脑卒中防治的相关知识进行培训两次。

2、医务科为了提高脑卒中治疗水平,把脑卒中防治的相关知识融入“三基”考试中,使之能更好掌握如何治疗及防治脑卒中的理论及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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