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病历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一、引言电子病历是指以电子形式存储、管理和传输的医疗记录。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病历的使用已经成为现代医疗机构的标配。
为了确保电子病历的安全、准确和可靠性,制定本规范,以指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电子病历管理方面的操作。
二、术语定义1. 电子病历:以电子形式存储的、包含患者诊疗信息的医疗记录。
2. 电子病历系统:用于存储、管理和传输电子病历的信息系统。
3. 电子病历管理人员:负责电子病历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的专职人员。
4. 电子病历访问权限:医务人员在电子病历系统中查看、修改和删除病历信息的权限。
三、电子病历管理规范1. 电子病历的建立与维护1.1 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将患者的诊疗信息录入电子病历系统。
1.2 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具备完善的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1.3 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升级,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性能优化。
2. 电子病历的访问权限管理2.1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明确的电子病历访问权限管理制度,并将其告知医务人员。
2.2 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其职责和权限,合法使用电子病历系统,并保证所查看、修改和删除的病历信息准确无误。
2.3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的电子病历访问权限进行审查和调整,确保权限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 电子病历的安全保护3.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电子病历安全保护制度,包括物理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等方面。
3.2 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具备严格的身份验证机制,确保只有具备访问权限的人员才能登录系统。
3.3 医务人员应当妥善保管个人登录账号和密码,不得将其泄露给他人,确保病历信息的安全性。
3.4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电子病历系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风险评估,及时修复和处理安全漏洞。
4. 电子病历的合规性和完整性4.1 电子病历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记录的保存期限、格式和内容等。
4.2 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和标准,完整记录患者的诊疗信息,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一、引言电子病历是指利用电子设备记录、存储、管理和传递患者的医疗信息的一种方式。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旨在确保电子病历的安全性、可靠性和一致性,提高医疗机构的工作效率和患者的医疗体验。
本文将详细介绍电子病历管理规范的要求和实施步骤。
二、电子病历的存储和传输1. 存储要求电子病历应存储在安全可靠的服务器或者云存储平台中,确保数据的完整性、机密性和可用性。
存储设备应定期备份,备份数据应存储在离线设备中,以防止数据丢失。
2. 传输要求电子病历的传输应采用加密的通信协议,确保数据在传输过程中不被窃取或者篡改。
传输过程中应进行身份验证,确保惟独授权人员才干访问和传输电子病历数据。
三、电子病历的录入和修改1. 录入要求电子病历的录入应由专业医务人员进行,确保录入的信息准确、完整和及时。
录入时应遵循统一的标准术语和格式,以方便数据的查询和分析。
2. 修改要求电子病历的修改应记录修改人员的身份和修改时间,并注明修改的原因。
修改后的电子病历应保存原始版本和修改后的版本,以便追溯和审查。
四、电子病历的安全和权限控制1. 访问控制电子病历的访问应根据权限进行控制,不同的用户应有不同的访问权限。
访问权限应根据用户的职责和需要进行分配,并定期进行审查和更新。
2. 数据加密电子病历中的敏感数据应进行加密存储,确保数据在存储和传输过程中不被非法获取。
加密算法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安全性评估和更新。
3. 审计日志电子病历系统应具备审计日志功能,记录用户的操作行为和系统的运行情况。
审计日志应保存一定的时间,并定期进行审查和分析,以发现异常和安全漏洞。
五、电子病历的备份和恢复1. 定期备份电子病历系统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备份频率应根据数据的重要性和更新频率确定。
备份数据应保存在离线设备中,以防止系统故障或者数据丢失。
2. 恢复测试定期进行电子病历系统的恢复测试,确保备份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恢复测试应包括数据恢复速度、数据准确性和系统功能的测试。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一、引言电子病历是指通过电子设备记录和存储患者的医疗信息的电子化文档。
电子病历的管理规范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护患者隐私、提高医疗机构运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电子病历管理的标准格式,包括电子病历的基本信息、数据录入规范、数据存储和保护、数据共享和传输等方面。
二、电子病历的基本信息1. 病历编号:每份电子病历应有惟一的病历编号,用于标识和检索。
2. 患者基本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
3. 就诊信息:包括就诊日期、就诊科室、主诉、现病史、既往史等。
4. 医生信息:包括主治医生姓名、医生签名、医生执业资格证号等。
三、数据录入规范1. 电子病历应由授权人员进行录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录入人员应熟悉病历信息的录入规范,包括字段的填写要求、数据格式等。
3. 录入过程中应及时保存数据,避免数据丢失或者损坏。
4. 对于敏感信息,如患者的社会保障号码、银行账号等,应进行加密处理,确保信息安全。
四、数据存储和保护1. 电子病历应存储在安全可靠的服务器或者云平台上,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可访问性。
2. 数据存储应具备备份和恢复功能,以防止数据丢失或者损坏。
3. 对于患者隐私信息的保护,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如访问权限管理、数据加密等。
4. 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和安全检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五、数据共享和传输1. 电子病历的共享应遵循患者知情允许原则,确保患者的隐私权不受侵犯。
2. 电子病历的共享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个人信息保护法等。
3. 数据传输过程中应采用安全加密协议,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4. 电子病历的共享应具备记录和追溯功能,以便对数据的使用进行监控和审计。
六、总结电子病历管理规范是保障医疗信息安全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措施。
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标准格式管理电子病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此外,医疗机构还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电子病历管理规范的理解和遵守程度。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随着信息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医院开始实行电子病历,用于替代传统的纸质病历。
然而,由于电子病历涉及处理敏感的个人隐私信息,因此必须遵守一些基本规范,以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完整性。
本文将讨论电子病历的基本规范。
1.病历内容必须准确和完整所有的电子病历必须准确、完整和详尽,以便确保医疗保健的连续性和协调性。
确保一个病历的信息完整和准确只能依靠严格的病历记录和正确的数据录入,否则就会出现重大的医疗错误,给患者和医护人员带来极大的损失。
2.病历必须具备保存和备份电子病历所有相关信息必须保存并备份,以便能够及时恢复或恢复数据。
根据规定,数据库数据必须在一个安全、稳定的场所保存;而备份必须有一份相应的备份文件,以备意外损失以及计算机故障等情况的发生。
3.医院必须实行严格的访问控制所有电子病历记录必须受到保护,必须严格控制谁可以访问这些记录,谁可以修改和删除。
电子病历的访问权限必须紧密控制,以确保只有经过培训和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患者病历信息。
4.病历必须遵循适当的安全要求电子病历必须加密、备份和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等,以提高病历数据安全性。
必须建立防护硬件和软件来确保数据存储的完整性和数据的机密性,防止不法分子入侵和重要数据的泄露。
同时,医院必须制定各种情况下的应急计划,以确保数据受到保护。
5.病历必须可追溯电子病历必须保留可审核的完整审计轨迹,以证明系统的安全性和易审计性。
对电子病历进行的任何更改必须记录在内部日志文件中,以便任何在后续审计中确定的活动被追溯。
6.病历必须遵循合理、可操作的流程电子病历必须遵循合理、可操作的流程,并使所有人员容易理解和遵循。
病历必须准确地描述患者的任何病情和治疗情况,以便医护人员可以有效地进行治疗。
在引用电子病历时必须保持谨慎和敬业精神,确保规范和隐私要求得到尊重。
尤其是在共享或传输病历数据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最佳实践,以确保患者隐私得到妥善保护。
最后,电子病历数据库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安全资产,医院必须为保护这些数据而采取措施。
最新版电子病历基本规范

最新版电子病历基本规范
概述
本文档旨在制定最新版的电子病历(Electronic Medical Record,简称EMR)基本规范,以确保医疗信息的准确记录、安全传输和
便捷共享。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包括医生、护士、信息技术人员等。
电子病历的定义
电子病历是指以电子形式存储的个人健康和医疗信息,包括但
不限于患者基本信息、病史、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用药记录等。
基本规范
数据准确性
1. 医疗机构应当确保电子病历中的所有记录准确无误,并对其
负责。
2. 医疗从业人员在记录电子病历时应当保持严谨态度,避免错
误和遗漏。
数据安全
1. 医疗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电子病历的安全性,包括但不限于加密传输、访问权限控制、备份策略等。
2. 医疗从业人员应当妥善保管登录账号和密码,不得将其泄露或转让给他人。
数据共享
1. 医疗机构应当与其他医疗机构建立互联互通的电子病历共享机制,方便患者在不同医疗单位之间就医。
2. 医疗从业人员在共享电子病历时应当遵循相关法规和伦理规范,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结语
本文档为最新版电子病历基本规范,对于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来说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电子病历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共享性是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权益的关键因素,因此应以本规范为依据,合理运用技术手段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出院记录电子病历规范

出院记录电子病历规范
出院记录是指患者从医院康复后出院时,医生对患者在住院期间的病
情变化、治疗措施、康复情况等进行的总结和记录。
为了提高病历的规范
性和效率,发展了电子病历系统。
下面将介绍电子病历规范的相关内容。
一、出院记录电子病历规范的基本要求
1.完整性:出院记录应包括患者住院期间的主要病情变化、医疗措施、康复情况等内容,对患者的病情演变过程应做到全面详尽。
2.签名规范:出院记录应由主治医师亲自撰写,并在记录最后签名,
并注明签名的日期和时间。
3.时效性:出院记录应及时填写,不宜拖延,以确保患者的康复情况
及时得到记录和总结。
4.层次性:出院记录应按时间顺序,从早到晚,从住院到出院的顺序
进行记录,便于医护人员查阅和了解患者的病情演变过程。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2024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2024一、前言电子病历管理规范2024旨在加强我国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的管理,保障患者隐私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病历已成为医疗机构日常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为确保电子病历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特制定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的保存、书写、归档、查阅、复制及质量管理。
二、病历保存管理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电子病历保存管理制度,确保电子病历在存储、传输、备份、恢复等环节的安全、可靠。
2. 电子病历的保存期限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计算,至少保存15年。
对于特殊病例,如罕见病、疑难病、死亡病例等,保存期限可适当延长。
3. 医疗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病历在保存过程中被篡改、丢失或泄露。
具体措施包括:(1)实行权限管理,严格限制对电子病历的访问、修改、删除等操作权限;(2)定期对电子病历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3)对重要电子病历实行加密存储,提高数据安全性;(4)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防止外部攻击导致数据泄露。
4.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电子病历保存设备进行维护、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数据丢失。
5. 医疗机构在电子病历保存管理中,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患者隐私权益不受侵犯。
本规范为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提供了基本要求,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电子病历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病历书写1.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1)病历书写应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反映患者病情及诊疗过程;(2)病历书写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模糊不清、容易引起误解的词汇;(3)病历书写应字迹清楚、表述完整,不得随意涂改、撕毁;(4)病历书写应遵循国家卫生健康部门的相关规定,确保病历内容的合规性。
2. 病历书写内容(1)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职业等;(2)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3)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等;(4)病程记录、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护理记录等;(5)医嘱、药物使用记录、治疗效果及不良反应等;(6)转诊、会诊、出院记录等。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
第三条 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 符号、图表、图形、数字、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 现的医疗记录,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四条 电子病历系统是指医疗机构内部支持电子病历信息的采集、存储、访 问和在线帮助,并围绕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效率而提供信 息处理和智能化服务功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1
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电子病历赋予唯一患者身份标识,以确保患者基本信息及其医疗记 录的真实性、一致性、连续性、完整性。
2
第十四条 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对操作人员进行身份识别,并保存历次操作印痕,标记操作时间和操 作人员信息,并保证历次操作印痕、标记操作时间和操作人员信息可查询、可追溯。
3
第十五条 医务人员采用身份标识登录电子病历系统完成书写、审阅、修改等操作并予以确认后, 系统应当显示医务人员姓名及完成时间。
身份标识和识别手段,并设置相应权限。操作人员
对本人身份标识的使用负责。
01
第十条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电子病 02
第十一条 电子病历系统应当采用
历系统可以使用电子签名进行身份
权威可靠时间源。
认证,可靠的电子签名和手写签名
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章 电子病历的书写和存储
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使用电子病历系统进行 病历书写,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规范的原则。
02
第十七条 电子病历应当设置归档状态,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病历管理相关规定,在 患者门(急)诊就诊结束或出院后,适时 将电子病历转为归档状态。电子病历归档 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特殊情况下确需修改 的,经医疗机构医务部门批准后进行修改 并保留修改痕迹。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解读》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解读》本文旨在解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旨在为医护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提供指导和参考。
引言电子病历在医疗行业中的使用越来越普遍,并在提高医疗工作效率和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电子病历的有效使用和信息安全,出台了电子病历基本规范,本文将对该规范进行解读。
规范内容电子病历基本规范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病历信息完整性:电子病历应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就诊历史、诊断意见、治疗方案等关键信息,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病历格式标准化:电子病历应按照规范的格式进行编写,包括病案首页、病程记录、检验报告等各个部分,以便于医护人员进行查阅和使用。
3. 信息安全保护:电子病历中的患者隐私信息应得到有效保护,包括密码保护、权限管理等措施,防止未授权人员访问和使用病历信息。
4. 数据共享与互通:电子病历应支持数据的共享和互通,以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流动,提高诊断和治疗的效果。
解读说明电子病历基本规范的出台,对于规范电子病历的管理和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遵循规范要求,医疗机构可以提高信息的共享性和互通性,从而更好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电子病历的编写和管理需要医护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信息安全也需要得到高度重视,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结论电子病历基本规范的解读对于医护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具备重要的指导意义。
通过遵循规范要求,医疗机构可以提高电子病历的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的利益和信息安全。
在实际应用中,医护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应充分理解并遵守电子病历基本规范,以推动电子病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发展,为医疗服务的提供和改进做出贡献。
*以上为规范解读,供参考。
*。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
电子病历全然标准〔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标准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治理,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治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的建立、使用、保留、和治理。
第三条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的医疗信息资料,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
应用字处理软件如Word文档、WPS文档等编辑、打印的病历,不属于本标准所称的电子病历,按照?病历书写全然标准〔试行〕?治理。
第四条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的建设应当满足临床工作需要,遵循医疗工作流程,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平安。
第五条电子病历录进应当遵循客瞧、真实、正确、及时、完整的原那么。
第六条电子病历录进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要求表述正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病症、体征、疾病名称等能够使用外文。
使用阿拉伯数字记录日期,采纳12小时制记录时刻。
第七条电子病历内容应当按照?病历书写全然标准?要求,使用统一的工程名称、格式和内容,不得擅自变更。
第八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采纳数字认证技术识不操作人员身份,并设置有相应权限;并确认该数字认证密钥用于电子病历时,为该操作人员专有且独立操纵。
第九条医务人员采纳数字认证密钥登录电子病历系统完成各项病历记录并予确认后,系统应当按照病历记录格式要求生成并显示医务人员数字认证签名。
第十条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建立的电子病历的权利和义务。
电子病历系统应严格设置医务人员审查、修改的权限和时限。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记录的病历,应当通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批阅、修改并予确认。
医务人员修改时,电子病历系统应当进行身份鉴不、保留历次修改痕迹、标记正确的修改时刻和修改人信息。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托电子病历系统为患者建立个人信息数据库〔包括姓名、性不、出生日期、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等〕,授予唯一标识号〔即病案号〕并确保与患者的医疗记录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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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电子病历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第九章 电子病历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9.1 IHE集成规范
9.1.2 IHE规范的结构
所有IHE集成规范的具体内容都分布在各自对应的领域中。比如,集成 系统中关于各系统实现时间同步的规范就是“基础信息构架”领域中的 一个规范(编码ITI-1)。在每一个规范文件中,详细定义了完成一项工 作必要的系统角色和角色之间的交易关系,规范文件并不定义角色内部 功能的实现方法,只是要求角色对交易接口的支持。对交易格式、方法、 内容的定义,占据了IHE技术框架文档的大部分篇幅,而这部分正是 IHE实现的核心参照指标。
第九章 电子病历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9.1.2 IHE规范的结构
9.1 IHE集成规范 HE技术框架的组织方式
第九章 电子病历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9.1 IHE集成规范
9.1.3 IHE中的跨机构文档共享(XDS)规范
第九章 电子病历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9.1 IHE集成规范
9.1.4 IHE-XDS规范的应用意义
第九章 电子病历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9.2 HL7与CDA
9.2.2 HL7 V3中的RIM模型
RIM是整个HL7 V3体系的核心部分。RIM的基本思路是参照UML模型, 使用面向对象的开发方法,只通过六个高度精简的核心类——动作、 参与、实体、角色、动作关联、角色连接,RIM模型抽象地概括描述 了临床数据、临床业务、消息传递之间的相互关系。通过在具体业务 领域和应用场景中对RIM模型的精细化定义和裁剪,进而可以定义集 成消息和文档的内容格式。
9.2 HL7与CDA
第九章 电子病历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9.2.1 HL 7的发展历史
9.2 HL7与CDA
HL7是Health Level Seven的缩写,代表了HL7标准化组织致力于实现ISO定 义的层协议互联互通在医疗领域的实现目标。 从1987年发布HL7 2.1 版本开始 2007年4月发布 HL7 2.6版本的时候 从1996年2.2 版本开始,HL7被美国国家标准委员会采纳为官方标准。 2005年HL7 V3版本的发布
第九章 电子病历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电子病历系统
9.1 IHE集成规范
第九章 电子病历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9.1 IHE集成规范
9.1.1 IHE开发目的和现状
IHE(Integrating the Healthcare Enterprise)集成规范是由全球范围内 200多家专业技术协会、政府机构和企业共同协作,不断开发扩展的集成规 范体系。IHE的工作模式是对现有的底层技术标准有选择地进行优化定义, 然后发布相关的技术框架文档,技术框架文档一旦得到发布就通过开发接口 测试工具,组织相关产品的互操作性测试(Connectathons),最终通过测 试的产品会再得到相关的IHE集成规范遵从性文件(IHE Integration Statements)。
9.1 IHE集成规范
9.1.5 IHE规范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 IHE规范为保证实现的灵活性还给具体项目设计者预留了一些客户定义数据 和可选数据内容,这部分工作需要项目建设者独立完成。 ● 在具体项目的设计实现中,往往需要多个IHE规范之间的交叉重叠使用, IHE体系本身允许这样的设计,但是使用的范围和边界需要在项目建设中界定。 ● IHE以“角色”的方式抽象地描述了模块功能的界限,在具体项目建设中产 品、系统和厂商的选择最终决定了系统集成的边界所在。
第九章 电子病历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9.2 HL7与CDA
9.2.4 CDA的三个实现层面
CDA标准的第一个版本CDA R1在2000年底发布,最新版本CDA R2在2007 年发布。在最新的版本中,CDA文档被分为Level 1到Level 3三个层次。 在Level 1层次中只有文档头做了描述元数据做了编码,计算机系统只负责文 件索引,不处理文档主体中的内容。 在Level 2层次中不但文档头的数据编码可被检索,而且文档主体需要用XML 格式描述而其中的章节信息需要预先定义和编码。 在Level 3层次中进一步要求文档主体内容使用结构化编码。
早在20世纪80年代早期,为了解决医疗影像设备(当时主要是针对CT和MRI 设备)的数据存储交换问题,美国放射医师学会(American College of Radiology,ACR)和美国电气制造商协会(National Electrical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NEMA)联合开发了第一版的DICOM协议并 于1985年出版。 目前,行业中广为接受的版本是1993年发布的DICOM 3.0版本。此版本发布 之后,每年都会在细节上不断更新,但是由于版本号没有改动现在人们干脆 用版本的年份来描述所引用DICOM的版本。
第九章 电子病历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9.2 HL7与CDA
9.2.3 HL7 V3中的CDA 临床文档结构
CDA标准中,临床文档在主体之前有一个由基本元数据组成的文档头,文档 头内容采用规范的编码对文档属性做简要说明。文档头包括的具体内容分为 四个部分。 ● 文档信息:标识了文档保密级别,描述了本文档与其他文档之间的关系。 ● 资料数据:记载文档受访的开始时间等。 ● 服务提供者:记载了文档的生成、录入、鉴别和获取人员信息。 ● 服务接收者:记载了患者、患者家属、数据接收方的信息。
9.3 DICOM标准
第九章 电子病历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9.2 HL7与CDA
9.2.1 DICOM 的发展历史
医疗数字影像传输协议(Digital Imaging and Communication in Medical,DICOM)标准经常与HL7标准并称为医学信息界的两大技术标准, 相对于HL7注重与消息交换标准和数据模型的定义,DICOM更注重于医学影 像文件处理以及影像设备与信息系统之间的互操作性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