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采购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供应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供应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供应管理行为,确保药品安全、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一节采购程序1. 医疗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药品管理部门的规定,制定采购计划,并提交给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2. 采购计划应包括所需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采购周期和采购预算等内容。
3. 采购计划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相关供应商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采购竞争。
第二节供应商管理1. 医疗机构应建立供应商库,并要求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材料。
2. 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价格和交货期,提供优质的药品产品。
3.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及时进行整改或淘汰。
1. 药品采购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药品名称、规格、价格、交货期、质量标准等。
2. 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如有变更需及时协商并签订变更协议。
3.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合同档案管理制度,保留合同及相关证据材料。
第三章药品质量管理第一节质量控制1. 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控制的责任部门和质量控制的流程。
2. 采购的药品应由质检部门进行严格抽样检测,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二节药品追溯1. 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追溯机制,确保能够追溯到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
2. 如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章监督管理1. 相关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按规定履行采购与供应管理职责。
2.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采购程序、供应商管理、合同执行、药品质量控制等方面。
第二节处罚措施1. 对违反本规定的医疗机构,相关主管部门有权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2. 行政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情节严重的可依法吊销相关许可证件。
第五章附则本规定自施行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规定不得与本规定相冲突。
总结:本规定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供应管理进行了全面规范,明确了采购程序、供应商管理、合同管理、药品质量管理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药品采购医院管理办法规定

药品采购医院管理办法规定一、引言药品采购是医院管理中的重要环节,采购的合理性和规范性直接关系到医院的药品质量和成本控制。
为了加强药品采购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提高药品采购的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采购委员会1.医院应当设立药品采购委员会,负责药品采购的组织与决策工作。
2.药品采购委员会由医院管理员、药剂科主任、临床科室的代表等组成。
委员会成员由医院领导任命,任期一般为两年。
3.药品采购委员会应当根据医院的需求和预算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并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筛选。
三、采购程序1.采购需求确认:临床科室根据患者需求和治疗方案,提出药品采购需求。
2.采购计划制定:采购委员会根据临床科室提出的需求,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包括药品种类、数量、预算等。
3.采购文件编制:编制采购文件,包括采购公告、采购说明、投标文件等。
4.采购公告发布:将采购公告发布到医院网站或其他指定平台上,邀请供应商参与投标。
5.供应商筛选:采购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筛选,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后续谈判。
6.采购合同签订:选定供应商后,与其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药品品种、数量、价格、交付时间等细节。
7.药品采购执行: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药品给医院。
8.药品验收与结算:医院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确认质量和数量无误后进行结算。
四、药品质量和安全控制1.医院应当建立药品采购的质量控制制度,明确采购药品的质量要求,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
2.对于所有新购药品,医院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质量检验和验收,确保药品符合标准。
3.医院应当建立合理的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及时清理过期或失效的药品,防止患者用药误区。
五、采购过程的监督与管理1.医院管理员应当加强对药品采购过程的监督与管理。
2.采购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采购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3.各临床科室应当积极配合采购委员会的工作,提供准确的需求信息和药品使用情况。
六、处罚与责任追究1.对于违反药品采购规定的行为,医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包括中止或终止合同、停止购买该供应商的药品等。
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供应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供应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供应管理,在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和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医疗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诊所、药店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供应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价格合理。
第二章采购程序第四条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需求确定:医疗机构应根据患者的需要和临床需求确定药品的采购需求;2.采购计划编制:医疗机构应根据需求确定采购计划,并制定合理的采购量和采购预算;3.采购公告:采购机构应通过公示或者其他适当的方式发布采购公告,明确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4.报名资格审查:根据采购公告,采购机构对报名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排除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5.招标或谈判:采购机构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性质,选择适当的采购方式,进行招标或者谈判;6.评标与中标:采购机构根据招标或谈判结果,组织评标,确定中标供应商;7.合同签订:采购机构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8.履约监管:采购机构应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管,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履约;9.验收与结算:医疗机构应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并按照合同要求完成结算。
第三章供应商资格审查第五条医疗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应进行审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注册资格: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和药品供应许可证;2.供应商的信誉情况: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药品质量管理能力;3.供应商的产能和供货能力:供应商应具备满足医疗机构需求的产能和供货能力;4.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交完整、准确的投标文件。
第四章药品品种管理第六条医疗机构应根据患者需求和临床需要,合理确定药品品种,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药物清单:医疗机构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基本药物清单;2.药品采购选择: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进口药品、国产药品或者仿制药等;3.药品配备标准:医疗机构应根据患者需求和规模确定药品的配备标准。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4篇)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品采购工作,保障药品的质量和供应,提高采购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药品采购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合规进行。
第四条药品采购应按照需求计划和采购预算进行,确保药品的申报、采购、入库等环节的统一管理和控制。
第五条药品采购应严格执行药品质量管理相关法规,保证所采购的药品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确保用药安全。
第二章采购需求计划第六条各部门应根据临床需求和药品库存情况,提前进行采购需求计划的制定。
第七条采购需求计划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信息,并按照采购预算进行控制。
第八条采购需求计划应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周期、采购方式和采购数量。
第九条采购需求计划应提交给采购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并在一定的时间内反馈结果。
第十条采购需求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第三章供应商评估和选择第十一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建立供应商库,并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筛选。
第十二条供应商评估应包括供应商的信誉、资质、服务水平等方面的考察。
第十三条供应商评估结果应按照一定的比例和权重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供应商的优劣等级。
第十四条供应商选择应根据评估结果和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供应商的价格、品质、交货期等因素。
第十五条供应商选择应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
第四章采购合同签订第十六条采购管理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明确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等具体要求。
第十七条采购合同的签订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履行能力。
第十八条采购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采购管理部门应及时跟踪供应商的交货情况,并进行相应的监督和检验。
第十九条采购合同的变更应经过采购管理部门的审批,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
第二十条若采购合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履行,应及时通知采购管理部门,并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处理。
药品采购管理规定

药品采购管理规定药品采购管理是医疗机构管理中的重要一环,对于保障药品的质量和供应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药品采购行为,下面将介绍药品采购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
一、采购流程1.需求确认:医疗机构内部相关部门通过需求和使用情况评估,形成药品采购的需求计划。
2.询价比较:医疗机构按规定程序向多家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发送询价函,要求提供标准样品和药品的相关资质文件。
采购部门对收到的报价进行综合评估和比较,选择性价比最高的供应商。
3.合同签订:医疗机构与供应商进行协商,签订正式合同。
合同中需包含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交货期限等具体细节,以确保双方权益。
4.发票和付款:医疗机构在收到药品后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及时支付款项并索取发票。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1.具备合法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应具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确保其合法合规。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供应商应具备药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药品GMP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以保证药品质量。
3.经验和口碑:供应商应具备丰富的药品供应经验,并拥有良好的口碑和信誉。
三、药品采购质量控制1.严格供货验收:医疗机构采购部门在收到药品后应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确保药品质量符合要求。
应对药品进行外观检查、规格检验、标签核对等。
2.采购记录保留:医疗机构应当保留药品采购记录,包括采购时间、供应商信息、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等,并定期进行审核和归档。
四、药品供应保障1.库存管理:医疗机构应根据药品使用情况进行库存管理,并合理控制库存水平,以避免药品过期、滞销等问题。
2.紧急药品供应:医疗机构应建立紧急药品供应机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获取所需药品。
五、采购合同管理1.合同备案:医疗机构应将采购合同备案,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到相关监管部门。
2.合同执行监管:医疗机构应根据采购合同的具体内容进行执行监管,确保供应商按要求交付药品,并进行全程跟踪记录。
医疗药品采购规定

医疗药品采购规定医疗药品的采购是医疗服务体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医疗安全。
为了确保医疗药品采购的规范、合理、高效,特制定以下规定:一、采购原则1、质量优先原则在采购医疗药品时,质量是首要考虑因素。
所采购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具有有效的生产批文和合格的检验报告。
严禁采购假冒伪劣、过期失效或质量不合格的药品。
2、需求导向原则根据医疗机构的临床需求和患者的实际病情,合理确定采购药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
避免盲目采购造成药品积压或短缺,影响医疗服务的正常开展。
3、公平公正原则采购过程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或偏袒任何一方。
通过公平竞争,选择质优价廉、服务良好的供应商。
4、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医疗机构内部的规章制度,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
严禁采购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限制使用的药品。
二、采购流程1、需求提出临床科室根据患者的诊疗需求和本科室的用药情况,填写药品采购申请表,详细说明所需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信息,并提交给药剂科。
2、采购计划制定药剂科对各临床科室提交的采购申请表进行汇总、审核和分析,结合库存情况和药品市场供应情况,制定药品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包括采购药品的清单、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
3、供应商选择(1)药剂科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选择合适的药品供应商。
(2)在选择供应商时,应综合考虑其资质、信誉、产品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等因素。
(3)建立供应商评估和管理机制,对供应商的表现进行定期评估,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及时予以淘汰。
4、采购合同签订(1)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采购合同应包括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期、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
(3)采购合同签订前,应由医疗机构的法务部门或法律顾问进行审核,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药品采购管理规定

药品采购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药品采购管理是医疗机构运营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对医疗服务质量和费用控制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确保药品采购的透明、公正和高效,制定并实施药品采购管理规定是至关重要的。
二、采购流程1.需求确认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需求确定所需药品品种和数量,并编制采购计划。
2.招标公告医疗机构应根据采购计划,在合适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采购的药品品种、数量、要求和投标截止日期。
3.资格审查医疗机构应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注册资质、产品质量等方面。
4.报价评审医疗机构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评审,综合考虑价格、供货能力、服务质量等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
5.合同签订医疗机构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合同期限、质量要求、价格等细节。
6.供货验收医疗机构对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7.库存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库存管理制度,定期盘点库存,确保库存数量和质量安全。
8.采购绩效评估医疗机构应定期评估药品采购的绩效,包括价格合理性、供货及时性、药品合格率等指标。
三、采购管理要求1.透明公正药品采购过程应公开透明,遵循政策法规,严禁以任何形式干预或干涉供应商选择和中标结果。
2.采购信息公示医疗机构应及时公示采购信息,包括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合同履约情况等。
3.供应商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建立供应商信用档案。
4.价签管理医疗机构应在药品包装上标明价格,并保持明码标价,禁止乱标乱价。
5.审核验收医疗机构应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药品符合规定标准。
6.库存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合理的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按照先进先出原则使用。
7.供货及时性医疗机构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中应明确供货时间要求,供应商应按时供应。
8.风险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应对采购过程中的各类风险。
四、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药品采购管理规定的行为,医疗机构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措施,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人民医院药品采购管理规定

一、物品的采购计划,应根据本单位业务性质、工作范围、医疗需要,由药库保管员按时编制送药剂科主任审查、院长审批后,交采购员执行;采购药品以需要、质量、渠道、效益为原则;
二、物品种应以单位基本药物目录为依据,如临床医师要求新增品种,应科主任先填写新药采购申请单,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采购人员不能擅自购入新品种;急救药品例外,但事后应由原要求使用的科室补办申请手续
三、院药品由药剂科统一采购管理,其它科室不能自购、自制、自销;
四、采购药品必须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五、药品的采购途径应国家各级医药站和医药公司为进货主渠道,对招标药品按中标结果采购,非招标药品凭三证择优定点采购;
六、购药品不允许以任何形式索取回扣;药品经营单位所给的优惠收入一律纳入医院财务管理;允许接受医院给予的奖励;
七、建立健全、可靠、通畅的药品采购网络,保证临床用药的需要;
八、麻醉药品使用单位在采购麻醉药品时,须持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核发的“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向麻醉药品经营单位填送“麻醉药品申购单”,限量购用;
九、采购进口药品须具有“药品注册证书、药品检验报告单”,并加盖销售单位的红色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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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采购管理规定
第一条药品采购员由药学技术人员担任,熟悉严格遵守采购工作程序、《药品管理法》、国家、地方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包括价格法、合同法、招标法等)。
第二条药品采购员职责:
(一)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团结协作好。
(二)及时广泛了解本院药品、需求情况及市场货源、价格及质量情况。
(三)协同各保管员制定、分发药品采购计划并监督到货情况。
(四)负责联系退货;对临时缺货或长期缺货的药品及时向主任汇报并通知库管员,积极寻找替代品。
第三条严格把好药品采购关,对供货商业单位的交货情况、物流能力、财务状况、履行能力、对相关法律规定的遵守情况及在公众中的地位和被社会认可等情况进行严密了解和综合评审,择优采购。
第四条药品采购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医院和病人的利益为出发点,严禁任何科室和人员收受现金、礼品、赞助外出等形势的回扣或变相回扣。
第五条坚持主渠道采购药品,确保购药质量,不购“三无”的药品,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医院。
第六条来我院洽谈药品业务的供应商必须持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发生的业务往来不得超出营业性
质及营业范围。
对所选择商业供货单位的业务员,要求其提供商业单位的法人委托书,并交验身份证复印件,以确认其身份,证照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的红色公章,保证履行合约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有业务往来的证照由药剂科存档备案。
第七条药品供应商一次确定与我院的业务来往,必须与保证在我院的药品购销中杜绝不正之风、给予收受药品回扣。
第八条药库应严格根据药品用量和库存情况,制定明确合理的采购计划。
第九条药品采购员每月月初制定当月采购计划,及时提交补充计划。
计划需经药库主任、药剂科主任严格审核签字,主管院长批准后,由采购员分发到各供货单位。
第十条采购员应严格按照审批审核后的计划进行采购,如有变动,须经主管院长同意。
特殊情况下(领导急需、突发抢救等),可先行采购,再补相关手续。
不得擅自采购无计划的药品。
第十一条药品采购员每月应向药库副主任及管库人员通报市场药品供应情况,由药库主任向药剂科主任汇报。
第十二条药库应严格依照《药品管理法》规定及医院的相关规定,加强门诊、住院药房的沟通,确保临床供应。
(一)及时采购急救药品,保证临床抢救的急需。
(二)积极联系退回质量有问题的药品和处理积压药品,防止浪费。
(三)对库存药品要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近效期药品。
对近
效期药品要加强同药品供应商以及相关科室的联系,减少浪费。
(四)抢救药品和短缺药品原则上不予调出。
第十三条药品采购入库时必须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药品流入我院,应严格审查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和效期,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十四条库存药品应严格执行药品保管制度,必须做到账、卡、物相符,收发有据,药品按分类定位存放,防止变质失效。
每季度盘库一次,发现有误及时查明,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第十五条发出的药品要确保质量,对过期、失效、淘汰、霉烂、虫蛀、变质的药品严禁出库使用,并按有关规定程序处理,其中毒、麻、精神药品须报请主管院长核实批准。
第十六条所有原料采购一律由药库负责实施。
对于科室要求
新增加的品种,必须有主管院长批准的报告,方可采购。
药品的价格管理
第十七条常规计划用药价格。
对于常规计划用药,药品采购员入库前要详细核对本批药品的价格,药品购入价高于现行购货价时,应及时汇报药库主任、药剂科主任。
药品零售价高于国家、省物价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时,应有购货公司提供新的有效定价单。
第十八条新药价格。
新药的定价应由供货公司提供省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提供的有效定价单,核实无误后方可入库使用。
有效定价单由药品会计保存备查。
第十九条药品的调价。
药库药品会计接到调价通知单时,按照
规定时间通知保管员按要求核实产地、规定,标明需调价的品种后交药品会计。
调价时打印出调价单报财务科。
本次调价的药品下次采购时重新定价后方可入库。
调价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各岗位交接时应留有时间记录以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