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验收须知(精)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验收须知(精)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验收须知一、项目承担单位已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内容,产能和投资规模达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要求,并已进行试生产的,可着手进行项目验收准备工作。
(一)根据编写提纲(见附件)编写项目验收报告。
(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项目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应对项目总投资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对国家支持资金、省配套资金以及地方配套资金的使用投向进行专项审核。
(三)进行环境保护单项验收工作。
根据环境保护的分级管理规定,由相应的环境保护部门出具项目环保验收意见。
(四)进行土建工程单项验收工作。
由当地建设部门出具土建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如无新建基建工程,则需出具原有土建工程的验收意见。
(五)进行建筑工程消防单项验收工作。
由当地消防部门出具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如无新建基建工程,则需出具原有建筑工程的消防验收意见。
(六)项目产能规模虽已达到批复要求,但投资规模未能达到要求的,需及时报我委申请调整,待调整批复后才能验收;若产能规模未达到批复要求,建设目标发生变化的,需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调整。
二、待项目验收报告编写完成,并且项目审计报告和环保、土建、消防等单项验收意见齐备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向项目主管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经项目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项目主管单位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验收申请。
三、项目验收报告经审核通过后,省发展改革委将安排验收时间,拟定会议议程,并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参加验收会。
四、项目承担单位需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拟定的会议议程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根据项目验收报告的内容,制作Powerpoint演示材料,汇报时间控制在30分钟左右。
(二)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的验收通知要求,项目承担单位邀请环保、土建、消防等出具验收意见的部门届时参加验收会议。
验收会上需由环保、土建、消防等出具验收意见的部门宣读单项验收结论与意见。
五、项目验收会上将成立由省发展改革委、项目主管单位,专家组成员以及环保、土建、消防等部门组成的项目验收委员会。
“十五”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课题验收规范

“十五”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课题验收规范“十五”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是我国为了加强自主创新能力而制定的一项重要计划。
为了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和项目成果的质量,对于每个课题的验收都有一套规范的程序和要求。
以下是“863计划”课题验收规范的要点:一、验收目的和任务:1.验收的目的是评估课题的科学性、技术可行性、研究进展和成果质量,确定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以及未来的调整和优化方向。
2.验收的任务是根据课题合同的要求,对研究进展、成果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团队组织及科研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二、验收程序和要求:1.提交验收申请:课题组应当按照合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验收申请,并提供详细的材料和资料,包括研究进展报告、成果报告、经费使用情况、人员组织情况等。
2.验收组成和程序:验收组由专家组成,依据课题的特点和需要,从相关领域的专家中选派并组成。
验收程序包括听取报告、现场查看、讨论交流等环节。
3.验收指标和考核标准:验收指标包括项目的科学性、技术可行性、研究进展和成果情况等方面,考核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确定。
4.验收结果和意见:验收组根据实际情况和评估结果,提出对课题组的评价和建议意见。
验收结果可以分为通过、基本通过、不通过等。
三、验收要点和重点:1.课题进展情况:评估课题的科学性和技术可行性,包括研究方法、实验设计、数据分析等方面。
2.成果质量评估:评估课题的研究成果的重要性、创新性和实用性,如专利、论文、新产品等。
3.经费使用和管理:评估课题组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包括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4.团队组织和科研管理:评估课题组的科研管理水平和团队组织情况,包括团队的协作能力、人员配置等。
四、验收后的处理和调整:1.通过验收:根据评估结果,对于通过验收的课题应及时给予鼓励和奖励,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成果转化。
2.基本通过验收:对于基本通过验收的课题,应当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和优化方案。
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产业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项目验收需具备的条件

附件三: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产业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项目验收需具备的条件1、项目已按批准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告和初步设计或经批准的调整方案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包括建筑安装工程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并能满足生产使用;2、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3、已按工艺、产品和技术要求建成,并发挥示范功能;4、环境保护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并通过有资质的部门的单项验收;5、建筑安装工程、工艺设备、装置、公用设施等文件、图纸、资料、档案齐全;6、按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与规定,对新建或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竣工财务决算,且账目清楚、账物相符、手续齐全、管理完善,竣工结算报告已经过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
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验收需具备的条件1、项目已按批准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告或经批准的调整方案完成了各项研究开发任务,并达到所要求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考核目标。
2、相关技术开发文件、图纸、资料、档案齐全;3、按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与规定,对项目进行结题财务决算,且账目清楚、账物相符、手续齐全、管理完善,财务结算报告已经过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
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项目验收须具备的条件1、项目已按批准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告和初步设计或经批准的调整方案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包括建筑安装工程、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工程化验证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并能满足使用要求;2、完成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中科研开发、工程化、技术合作、技术转移与扩散等研究开发内容,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运行管理机制。
4、环境保护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并通过有资质的部门的单项验收;5、建筑安装工程、工艺设备、装置、公用设施等文件、图纸、资料、档案齐全;6、按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与规定,对新建或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竣工财务决算,且账目清楚、账物相符、手续齐全、管理完善,财务决算报告已经过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
广西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与鉴定验收办法(精)

广西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与鉴定验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广西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推动技术进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健康发展,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央预内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依照《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为主要任务,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广西区经委”)组织申报,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并给予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由广西区经委组织管理,由项目单位具体实施的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以下简称“国家高技术项目”)。
对于中央预算内资金采取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方式注入的国家高技术项目参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家高技术项目包括:(一)国家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是指以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提高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研发及验证能力以及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技术中心项目”)。
(二)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以下简称“研制开发项目”)是指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需要的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项目和重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所急需的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三)国家高技术产业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项目,是指以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改造落后的生产条件为主要内容,以推进信息产业、生物产业、民用航空航天产业扩大规模,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和企业信息化为目标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升级调整项目”)。
(四)其他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投资补助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投资项目(含事业单位投资项目,下同)和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给予的投资资金补助。
项目验收须知

国家预算内投资项目竣工验收须知一、竣工验收时间要求1、建设项目全部工程完工并基本符合验收条件后,应在一年内办理竣工验收手续(行业有特殊规定者除外)。
2、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难,经验收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延长期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二、竣工验收依据1、投资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对可研报告、初步设计、设计变更、调整概算和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等有关项目建设文件的批准文件;2、施工图纸和设备技术说明书;3、现行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规范;4、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投标文件及其合同;5、引进技术或成套设备的建设项目,还应出具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
三、竣工验收必备条件1、已按设计要求建设完成,能够投入使用;2、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已通过有关部门审计;3、设计和施工质量已经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并作出评定;4、环境保护、消防、劳动安全卫生,符合与主体工程“三同时” 建设原则,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要求;5、建设项目实际用地已经土地管理部门核查;6、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符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规定;7、建设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前稽察,且稽察中发现的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8、生产性项目,主要工艺设备和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
项目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条件,仅有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使用或投产,也可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对未完工程应按设计安排资金,限期完成。
四、竣工验收准备工作1、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工程竣工图;2、按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并出具竣工决算审计报告;3、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内容逐项进行清理登记,列出交付使用财产清单,对于需要核销的工程,要办理核销手续;4、工程质量、设计质量及主要设备质量报有关部门评定;5、环境保护、消防、档案、安全生产、卫生和土地使用按规定办理确认手续;五、竣工验收相关报告1、建设单位关于工程竣工验收综合报告;2、设计单位关于工程设计情况的总结报告;3、施工单位(总包单位)关于工程施工情况的总结报告;4、监理单位关于工程监理情况的总结报告;5、质量监督部门关于工程质量监督的意见;6、竣工初步验收意见。
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验收办法

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验收办法一、背景为了推进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的落地和开展,保证项目的质量和效果,需要制定相应的项目验收办法,确保项目能够按照计划达到预期目标。
二、验收范围和标准1. 验收范围本验收办法适用于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的验收工作。
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基础设施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关键技术攻关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企业发展项目。
2. 验收标准(1)项目进度验收人员应按照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关键节点及各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要重点关注已经落地实施的项目及进展情况。
(2)项目质量要对项目的技术含量、市场前景、运营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估和验收。
(3)项目效益要对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估和验收。
(4)其他要注意项目的遵守法律法规、环保要求、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验收。
三、验收程序1. 前期准备项目方或管理方在项目实施期间应根据项目验收标准,适时进行项目进行期的自我评估,并提出符合标准的项目验收申请。
2. 正式提出验收申请项目管理方应根据项目验收标准,在项目落实后一定时间内提出申请,企业发展重点项目应该在项目批准后的时间内完成申请。
申请需提供项目完整数据和文件材料。
3. 验收人员组成由高校、研究机构和专家组成的专业验收团队,以及区、市、省级高新区管委会、政府或规划管理部门代表组成的验收组。
4. 验收程序(1)现场考核验收组对项目进行实地检查,查看项目文档,了解现场情况,并进行对关键节点完成情况的验证。
(2)材料审核按照验收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何需要,申请方需要及时补充相关材料。
(3)专题研讨高校、研究机构及专家组织介绍项目情况,进行问询和讨论,发表验收意见。
(4)总结验收意见在现场查验及材料审核和专题研讨的基础上,撰写验收意见,将意见及验收报告按规定报送验收方和申请人。
(5)验收结果评定验收组综合各方意见及其它资料,在充分考虑情况条件的基础上,依据判定标准评定验收结果。
国家发改委产业技术开发专项验收材料格式内容要求

编写要求:参考目录
一、项目概述
二、项目主要任务、计划内容、产业化能力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资金
三、产业化建设设计
四、项目实施和完成情况
五、技术研发力量和技术创新性
六、市场占有率分析
七、项目管理机制和运作方式
八、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
九、产业化示范作用
十、对本行业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作用
十一、对关联产业发展的影响
提供验收的技术文件清单
预审意见(是否完成研究内容并达到计划规定的指标,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和符合要求,试验数据、是否可靠,成果转化前景及经费使用是否合理等)
单位意见
主管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公章)
附件3
“(项目名称)”
项目验收报告
(承担单位)
2002年12月
附件4
“(项目名称)”
项目总结报告
(承担单位)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验收报告
编制大纲
一、项目建设情况总体说明
二、生产工艺及技术总结
三、土建及安装工程总结(附单项工程验收报告)
四、生产设备、生产能力总结
五、环境保护、消防总结(附验收报告)
六、财务决算与经济效益分析
七、项目竣工专项审计报告
八、档案资料汇编及目录
九、产品应用及推广示范作用
“国家发改委产业技术开发专项”验收材料格式内容要求
十二、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十三、典型事例
十四、主要体会和下一步工作
十五、验收意见
十六、验收专家名单
④ 项目总结报告
封面见式样要求。
⑤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封面见式样要求。
须盖财务公章。
1.3 单附的验收材料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43号令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促进高技术产业健康发展,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依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为主要任务,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并给予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管理,由项目单位具体实施的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以下简称“国家高技术项目”)。
对于中央预算内资金采取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方式注入的国家高技术项目参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家高技术项目包括:(一)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产业化项目”),是指以关键技术的工程化集成、示范为主要内容,或以规模化应用为目标的科技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项目。
(二)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以下简称“研制开发项目”),是指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需要的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项目和重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所急需的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三)国家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是指以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提高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研发及验证能力为目标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实验室项目”)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中心项目”),以及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技术中心项目”)。
(四)国家高技术产业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项目,是指以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改造落后的生产条件为主要内容,以推进信息产业、生物产业、民用航空航天产业扩大规模,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和企业信息化为目标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升级调整项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验收须知
一、项目承担单位已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内容,产能和投资规模达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要求,并已进行试生产的,可着手进行项目验收准备工作。
(一)根据编写提纲(见附件)编写项目验收报告。
(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项目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应对项目总投资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对国家支持资金、省配套资金以及地方配套资金的使用投向进行专项审核。
(三)进行环境保护单项验收工作。
根据环境保护的分级管理规定,由相应的环境保护部门出具项目环保验收意见。
(四)进行土建工程单项验收工作。
由当地建设部门出具土建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如无新建基建工程,则需出具原有土建工程的验收意见。
(五)进行建筑工程消防单项验收工作。
由当地消防部门出具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如无新建基建工程,则需出具原有建筑工程的消防验收意见。
(六)项目产能规模虽已达到批复要求,但投资规模未能达到要求的,需及时报我委申请调整,待调整批复后才能验收;若产能规模未达到批复要求,建设目标发生变化的,需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调整。
二、待项目验收报告编写完成,并且项目审计报告和环保、土建、消防
等单项验收意见齐备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向项目主管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经项目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项目主管单位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验收申请。
三、项目验收报告经审核通过后,省发展改革委将安排验收时间,拟定会议议程,并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参加验收会。
四、项目承担单位需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拟定的会议议程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根据项目验收报告的内容,制作Powerpoint演示材料,汇报时间控制在30分钟左右。
(二)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的验收通知要求,项目承担单位邀请环保、土建、消防等出具验收意见的部门届时参加验收会议。
验收会上需由环保、土建、消防等出具验收意见的部门宣读单项验收结论与意见。
五、项目验收会上将成立由省发展改革委、项目主管单位,专家组成员以及环保、土建、消防等部门组成的项目验收委员会。
验收委员会将听取项目承担单位的汇报,进行现场考察和质疑提问,评判项目承担单位是否已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并达到批复的建设目标。
如无不妥,验收委员会将委托专家组形成项目验收意见。
六、待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后,省发展改革委将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
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收到我委上报文件之日起两个星期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同意项目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
届时,项目承
担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并做好项目验收材料的归档工作。
七、项目后评估。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有选择地对部分已验收项目进行后评估,评估项目的建设成效和对本地经济、本行业发展的作用。
请项目承担单位届时认真做好项目后评估工作。
附件:1.项目验收报告封面格式
2.项目验收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1:项目验收报告封面格式:
国家高技术产业(化)专项
项目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主管部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附件2:
项目验收报告编写提纲
一、项目竣工报告,建筑安装质量评定;
二、项目技术总结,设计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工艺、设备、经济指标的验证考核结论;
三、项目推广示范作用;
四、产品应用报告;
五、财务决算报告;
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预测分析报告及所需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七、项目审计报告;
八、全部工程竣工图纸;
九、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包括项目建筑工程和设备的招标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等。
十、附件: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项目批复文件,省发展改革委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资金下达文件以及其他编写依据;
(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意见;
(三)土建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四)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
(五)其他。
如项目技术成果鉴定意见、产品检测报告和使用报告、产品销售合同以及用户使用意见等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