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之欧阳家百创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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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

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

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财政扶贫资金是国家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支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为了确保财政扶贫资金的合理分配、有效使用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一、财政扶贫资金的来源和用途财政扶贫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整合用于扶贫的其他各类财政资金以及社会捐赠资金等。

其用途涵盖了多个方面,如支持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桥梁、水电等;发展特色产业,扶持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等;改善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开展职业培训、就业扶持等,以增强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

二、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原则1、精准原则根据贫困地区的贫困程度、贫困人口数量、脱贫任务等因素,精准确定资金分配对象和分配额度,确保资金投向最需要的地区和人群。

2、公平原则在分配过程中,要兼顾不同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保证分配的公平性,避免出现资金过度集中或分配不均的现象。

3、效益原则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益,优先支持具有带动作用强、脱贫效果显著的项目,确保资金能够发挥最大的扶贫效益。

4、重点突出原则围绕国家扶贫工作的重点任务和目标,将资金重点投向深度贫困地区、特殊贫困群体以及关键扶贫领域,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

三、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流程1、预算编制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扶贫工作的规划和任务,结合财力状况,合理编制财政扶贫资金预算。

2、资金下达中央财政将专项扶贫资金下达至省级财政,省级财政再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将资金分配下达至市、县财政。

资金下达要及时、足额,确保扶贫项目的顺利实施。

3、项目申报与审批贫困地区根据本地的扶贫规划和资金分配额度,组织申报扶贫项目。

项目申报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和论证,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审批部门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审批,确保项目符合扶贫政策和资金使用要求。

4、资金拨付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审批情况,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进度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

扶贫手册电子版之欧阳家百创编

扶贫手册电子版之欧阳家百创编

家庭情况
家庭成员
帮扶责任人
帮扶措施
帮扶措施
帮扶措施
帮扶措施
帮扶措施
帮扶成效
帮扶成效
帮扶成效
帮扶成效
说明
一、本手册根据《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文件制定。

二、由县级扶贫部门统一印制发
放,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填写,并根据帮扶进度及时更新。

三、手册填写说明
(1)本手册“家庭情况”、“家庭成员”、“帮扶责任人”信息可通过建档立卡信息系统采集后打印或手动填写。

(2)本手册“帮扶措施”中的“项目内容”分为雨露计划、扶贫小额信贷、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六大类,应具体填写项目实施内容。

(3)“帮扶单位”是指针对该扶贫项目实施帮扶的投资单位,可以是多个不同的单位。

(4)“帮扶成效”是指该扶贫项目实施后农户收到的实际收益和效果,由
农户签字。

扶贫资金管理制度模板

扶贫资金管理制度模板

扶贫资金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为加强和规范扶贫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涉及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单位。

二、资金来源1. 扶贫资金来源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赠、国际援助等。

2. 所有扶贫资金必须按照规定渠道及时、足额拨入指定账户。

三、资金管理1. 成立扶贫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资金的分配、监督和评估。

2. 建立扶贫资金专户,确保资金封闭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滞留。

3.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防止资金损失和浪费。

四、资金分配1. 扶贫资金分配应根据扶贫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2. 资金分配方案需经扶贫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五、资金使用1. 扶贫资金使用单位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报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2. 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和计划执行,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3. 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六、监督检查1. 定期对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 对于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信息公开1. 建立扶贫资金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 对于社会公众的合理建议和投诉,应及时回应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扶贫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需经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上述模板内容,以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

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

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一、引言扶贫工作是我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任务之一,而财政扶贫资金的有效管理和合理使用则是扶贫工作取得成功的关键。

为了确保财政扶贫资金能够真正惠及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财政扶贫资金的来源与用途(一)来源财政扶贫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

(二)用途1、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提高贫困群众的收入水平。

2、改善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条件,如道路、水电、通信等。

3、加强贫困地区的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事业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4、对贫困群众进行技能培训和就业扶持,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

三、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原则(一)精准使用原则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要精准瞄准贫困对象,确保资金用于真正需要帮扶的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

(二)公开透明原则资金的分配、使用和项目安排等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四)绩效管理原则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财政扶贫资金的预算管理(一)预算编制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扶贫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合理编制财政扶贫资金预算。

预算编制要充分考虑贫困地区的实际需求和脱贫攻坚的重点项目。

(二)预算执行严格按照预算安排使用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避免资金闲置浪费。

同时,要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预算调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的,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确保预算调整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五、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管理(一)因素法分配综合考虑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数量、贫困程度、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资金分配方案。

(二)项目法分配对于重点扶贫项目,通过项目申报、评审等程序,择优分配资金。

(三)竞争立项分配对一些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扶贫项目,可以采取竞争立项的方式分配资金,激发贫困地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乡镇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

乡镇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

乡镇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一、前言乡镇财政扶贫资金是现阶段扶贫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有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为了科学有效地管理乡镇财政扶贫资金,进一步加强扶贫工作,本文结合实际,就乡镇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进行探讨。

二、乡镇财政扶贫资金的来源乡镇财政扶贫资金,可以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预算:国家向贫困地区拨款,支持乡镇扶贫工作。

2、省(区、市)财政资金:地方政府根据需要,对具体乡镇的扶贫计划进行资金补助。

3、行业部门资金:渔业、农业、林业等部门的扶贫资金可以用于乡镇扶贫。

4、社会募捐资金:民间组织和个人捐赠的扶贫资金可以被乡镇政府用于贫困人口。

三、乡镇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主要原则1、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乡镇政府在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过程中,应坚持公开透明原则,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2、坚持先建机制、再投入资金原则:乡镇政府在扶贫资金的管理过程中,应先建立起一整套科学有序的扶贫机制,再投入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效益。

3、坚持区域整体推进原则:乡镇政府在资金使用的过程中,应以区域整体推进为原则,充分发挥整个地区的扶贫效应。

4、坚持问题导向原则:乡镇政府在资金使用的过程中,应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四、乡镇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参与者及其职责1、乡镇政府是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主体,负责资金的组织、管理、监督以及使用的效果评估等工作,确保扶贫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2、乡镇扶贫办是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资金的申报、结算、报销等具体工作。

3、财政部门是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监管部门,负责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管和审计等工作。

五、乡镇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具体措施1、准确定位贫困人口:乡镇政府应当对本地的贫困人口进行准确定位,确保扶贫资金的使用对象准确无误。

2、合理编制扶贫计划:乡镇政府应当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合理编制扶贫计划,确保扶贫资金的使用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扶贫资金管理保障管理制度

扶贫资金管理保障管理制度

扶贫资金管理保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有效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防范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二、管理体制1. 设立扶贫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统一领导和管理全市扶贫资金工作,成员由市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组成。

2. 建立扶贫资金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机关内,主要负责扶贫资金的具体操作和管理工作。

3. 各县(市、区)成立扶贫办,负责本地区扶贫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扶贫资金管理1. 扶贫资金来源包括中央、地方、社会各方捐赠资金。

中央、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每年公布扶贫资金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 扶贫资金的拨付应当遵循科学、合理、透明的原则,确保扶贫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达到预期效果。

3. 对于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应该建立完善的资料档案,对其每月发放的资金应有相关记录和反馈制度。

4. 扶贫项目的选择应该符合实际需要,避免盲目跟风和浪费资金现象的发生。

5. 严禁将扶贫资金挪用或私分,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6. 加强对扶贫项目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扶贫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7. 建立定期审计制度,对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四、扶贫资金管理保障1. 建立健全扶贫资金审计制度,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2. 加强对扶贫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扶贫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3. 完善扶贫资金使用记录,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4. 对于财务问题和扶贫项目的任何问题,应当及时上报,由相关部门负责处理。

5. 建立完善的扶贫资金追踪制度,确保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清晰可查。

六、责任追究1. 对于挪用扶贫资金、私分扶贫资金等违法行为,应当立即停止,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 对于扶贫项目实施不到位、资金使用不当等问题,应当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 对于扶贫领域经常出现的腐败问题,应当严厉打击,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三篇

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三篇

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三篇篇一: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国家扶贫开发方针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扶贫资金是国家设立的用于贫困地区、经济不发达的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改变落后面貌,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农民收入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中财政扶贫资金,主要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的扶贫开发资金,包括财政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生产发展资金、科技推广及培训资金、社会发展资金和项目管理费)、以工代赈资金、老区建设资金和其他纳入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管理的资金。

第四条财政扶贫资金来源包括中央、省财政安排的资金,县财政安排的资金及扶贫开发资金。

第五条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生产发展资金、社会发展资金和老区建设资金重点用于生态家园建设,帮助群众致富项目,修建乡村道路、桥梁,建设基本农田,兴修农田水利,解决人畜饮水等问题。

适当用于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广播电视事业。

科技推广及培训资金主要用于优良品种、实用技术和专业技能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职业技术培训等。

以工代赈资金主要用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地,重点修建乡、村道路(含桥、涵),建设基本农田,兴修小型、微型农田水利,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及开垦小流域综合治理,适当用于异地扶贫的移民村基础设施建设。

扶贫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以及县级以下扶贫会议经费、资料费、印刷费等开支。

第六条所有财政扶贫资金必须纳入乡财政设立的财政扶贫资金专户,乡财政所统一清算。

第七条严格公示制度。

上级批复的年度扶贫项目、建设地点、扶持资金必须在收到文件后15日内在进行公示,乡、村两级在组织实施扶贫项目时应在乡、村政务公开栏中公示,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按项目建设进度核拨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

《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

《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的宗旨
本《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的宗旨是:落实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的实施原则,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以解决和减轻贫困群体生活上的困难和不平等,促进社会和谐和谐。

二、管理的主体
本制度规定财政部门管理财政扶贫资金,下辖部门和地方财政部门将负责财政扶贫资金的拨付、使用等具体事宜,地方财政部门将根据本制度的规定,依法实施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工作。

四、资金分配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适用范围,配置各地财政扶贫资金,配置比例由财政部划定。

(二)地方财政部门根据扶贫事项的性质及地区的不同情况,制定扶贫资金分配机制,实施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

五、资金使用
(一)财政扶贫资金可用于:
1.政府事业支出,如:弥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
2.社会救助资金,如:支持贫困家庭子女上学、贫困群体就业创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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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制度
欧阳家百(2021.03.0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乡扶贫扶贫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古蔺县扶贫办有关规定,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扶贫资金是指从我乡扶贫基金安排和通过其他途径筹集,专项用于落实我乡贫困村及村内贫困户脱贫项目的扶持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
(一)集中管理,统筹安排
按照集中资金、集中管理、集中使用、集中分配“四个集中”的原则,把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的各个环节都纳入扶贫资金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

(二)专款专用,重点优先
扶贫资金必须根据我乡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专款专用于我乡扶贫开发,切实做到“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主要用于扶持贫困农户发展生产、整村推进等项目补助支出。

(三)结合实际,确保效果
扶贫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必须符合我乡扶贫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总体要求,尊重群众意愿。

要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等综合扶贫措施,坚持硬件与软件相结合,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力争取得较好效果。

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
第四条规范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遵循以下顺序安排使用:
(一)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进行扶持,通过发展生产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使其年人均收入达到县上扶贫工作目标要求;
(二)扶持列入改造计划的贫困户危房改造;
(三)补助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公益设施建设;
(四)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扶贫支出。

第三章项目申报和管理
第五条扶贫资金申报。

扶贫资金实施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由乡扶贫办申报,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财政所审批。

项目必须符合乡政府的总体扶贫工作规划,并要在乡扶贫办备案。

第六条项目实施。

项目以所在村为实施单位,整村推进。

各村委要引导和带动群众投工、投劳的积极性,共同改变贫困的落后面貌。

第四章资金管理及拨付程序
第七条扶贫资金经乡扶贫办、财政所审核后,经领导签字同意拨付后,由乡财政所统一拨付。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八条扶贫资金必须按照规定用途用于经审批确定的项
目,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乡扶贫办和财政所要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条扶持项目要实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要按规定实行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乡扶贫资金项目管理领导组、乡纪委、财政所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xxxxxx扶贫办和财政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xxxxxx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责任制度
第一条为建立我乡扶贫资金管理分级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各部门、人员在资金管理过程中的职责,保证资金合法、有效使用,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现行扶贫资金管理实际,制定《xxxxxx扶贫资金管理责任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扶贫资金是指从我乡扶贫基金安排和通过其他途径筹集,专项用于落实我乡贫困村及村内贫困户脱贫项目的扶持资金。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管理和使用扶贫资金的各级部门、人员。

第四条扶贫资金责任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以及“谁决策、谁负责、权责匹配”的原则,按照扶贫资金流转环节,实行分级、分部门、分岗位管理,各司其职,各负
其责。

第五条分管扶贫资金的领导对扶贫资金管理负总责,其授权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负相应责任。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负责人(以下统称“单位负责人”)对法律、法规以及本制度中明确的应负责的重大资金管理事项承担直接责任。

第六条扶贫资金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如为单位负责人决定、授意办理的,单位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

第七条责任认定时,如责任人对应由其负责的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应尽的职责,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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