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济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一、施工前准备1.1 告知相关方面施工前必须向相关方面(如地方政府、公安机关、消防、供电、通信等单位)申请施工许可,并告知相关人员施工时间、地点、影响范围等情况。
同时,需在施工现场设置告示牌,告知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施工安全。
1.2 编制施工计划选择合适的施工时间、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安排好需要的人员、机械和物资,并制定相关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1.3 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在施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已经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二、施工中的安全管理2.1 负责人员必须到场指挥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并对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所有参加施工的工作人员都了解安全出现的危险性和防护措施。
2.2 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且必须由持证人员操作。
机械设备在施工前应经检测合格,并进行保养和维护。
2.3 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在施工现场应设置醒目标志,包括施工区域的警示标志、交通指引标志、安全提示标志等,以提醒过路人士注意安全,保障施工安全。
2.4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在施工现场周围应当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护栏、标志牌、照明设施等,为施工人员和过往车辆和行人提供安全保障。
2.5 安全督查和紧急处理负责人员应随时关注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加以处理,遇有突发事件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停止施工保障施工现场安全。
三、施工后的安全管理3.1 安全检查和整改施工完成后进行安全检查,查明安全隐患并立即整改,保障施工后的安全。
3.2 施工后的清理施工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和机械设备,确保施工现场的清洁和环保。
3.3 填写施工记录施工完成后,应详细填写施工记录和安全检查记录,同时保存好相关证件及其他材料,以备审查使用。
四、不当施工的处理办法如果发现违规操作,应依照《铁路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停工整顿、行政处罚,严重者还可能构成犯罪。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200~250km/h既有线技术管理办法》、《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试行)》(200~250km/h部分)、《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试行)》(300~350km/h部分)、《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铁路及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邻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
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
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
第3条本办法将铁路营业线分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进行管理。
高速铁路相关联络线及动车走行线、新建设计速度200km/h的铁路及相关联络线和动车走行线按高速铁路管理。
既有线提速200~250km/h区段按普速铁路管理。
普速铁路分为繁忙干线、干线和其他线路,繁忙干线及干线名称见附件1。
第4条本办法规定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分类、天窗和慢行规定、等级划分、施工组织领导、施工方案审核、施工计划编制及审批、集中修和维修天窗组织实施,明确了施工过渡工程、验收交接的要求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了施工考核及奖惩的基本制度。
第5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和施工管理有关规定。
第6条铁路营业线施工是运输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积极推广使用技术先进的施工机具和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和质量。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第1条 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和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主要项目如下:1.施工作业(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缆经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5)在信号、联锁、闭塞、CTC、列控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施工作业。
(6)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接触网大修作业。
2.维修作业维修作业系指利用“维修天窗”进行的作业,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
主要项目见附件1。
第3条 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第4条 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切实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
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二、天窗和慢行处所的规定第5条 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时间如下:1.施工天窗:技改工程、线路大中修及大型机械作业时,不应少于180分钟。
石济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石济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石济铁路客运专线(以下简称“石济客专”)工程质量,规范参建各方质量管理行为,明确参建各方质量管理职责,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以及建设部、原铁道部、铁路总公司颁发的其他有关法规、标准,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石济客专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实行石济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咨询单位分级管理机制,坚持源头把关、过程控制、严格验收的质量控制原则。
第三条参加石济客专建设的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各负其责,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
第四条参与石济客专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在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中,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方针和目标第五条质量管理方针:依法管理,系统控制;严格标准,落实责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第六条质量目标:(一)勘测、设计质量优良,监理程序符合规定,质量管理达标、内业资料规范。
(二)工程实体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原铁道部、铁路总公司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其施工过程或实体工程质量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按照验收标准要求,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2.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3.开通验收速度满足设计速度目标值;4.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路基、桥梁等工程结构的施工质量,应满足设计使用寿命期内正常运营要求.(三)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
第三章管理依据第七条工程质量管理依据1.国家、原铁道部、铁路总公司有关铁路工程建设质量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2)《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原铁道部第25号令);(3)原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10402-2007);(4)原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铁建设〔2008〕433号);(5)原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3〕48号);(6)原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客运专线建设质量管理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8〕246号).2。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详细描述
1. 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包括施工时间 、地点、范围、人员、设备、材料等, 确保施工过程有序、高效。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详细描述
2. 培训内容应包括相关法律法规 、行业标准、操作规程、应急处 置等方面的知识,以提高施工人 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面的内容。
教育形式
安全教育可以采用集中式教育、专 题讲座、现场演示等多种形式,提 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
培训效果评估
铁路局应对安全培训的效果进行评 估,针对不足之处进行改进,确保 培训质量不断提高。
03
施工组织管理
施工计划编制与审批
总结词:合理规划,科学审批
3. 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计划进行动态 调整,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施工需求和 现场条件。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
制度内容
铁路局应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施工计划、审批程序、安全措施、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定。
制度执行
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安全培训与教育
培训内容
铁路局应组织对施工单位的安 全培训,包括施工安全知识、 应急处置和相关法律法规等方
用造成触电事故。
施工现场应当配备专业电工负责用电设施的安装、维修和拆除,禁止非 专业人员操作用电设施。
05
安全检查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监督
安全检查制度
01
02
03
定期检查
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 频率和时间,确保施工过 程中的安全隐患能够及时 发现。
专项检查
针对特定施工环节或设备 进行专项安全检查,确保 其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规 定。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一、前言为加强铁路营业线的施工及安全管理,确保设备、车身、人员安全,保障铁路运营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铁路营业线的施工及安全管理工作。
三、施工管理3.1 施工前的准备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向铁路公司申请工程施工资质及验收,确认施工方案,并提交有效保险证明。
3.2 施工中的人员管理3.2.1 总体要求•施工单位应将施工人员的情况报告铁路公司,并按照安全管理要求开展施工活动。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安全管理计划,并根据铁路公司的要求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监管。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工时记录和考勤管理。
3.2.2 在施工区域内的人员管理•管理区域内不得有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单位应该设置有效的道口和卡口,对施工区域内的入口处进行管控。
•工作人员应在施工前进行安全检查,明确工作任务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
•为防止车辆误入施工区域,施工单位应当设置撤离区域并加强标识。
•施工组织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控和巡查,特别是对施工场地、施工道路、工具设备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减少安全隐患。
3.3 施工中的设备管理•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对设施和工具进行检查,如有问题应及时报修或更换。
•施工单位应要求车辆进入施工区域前,进行清洗消毒以减少安全隐患。
•施工单位应对车辆进行专业的保养和维护,以保证设备的使用效果。
四、安全管理4.1 安全生产管理•施工单位应组织定期的安全会议,并记录会议内容。
•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重点是针对特殊作业的安全风险进行宣传。
4.2 人员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监管,进行督查和劝阻。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上报铁路公司。
•施工企业应每年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相关情况上报铁路公司。
4.3 设备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应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铁路营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保障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铁路营业线施工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铁路营业线施工的各个环节,包括施工准备、施工组织、施工实施、施工验收等。
三、施工安全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 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控。
4. 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5. 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四、施工安全管理措施1. 施工准备阶段(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施工进度等。
(2)组织施工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
(3)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注意事项。
2. 施工组织阶段(1)成立施工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2)明确各岗位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包括现场防护、施工设备管理、应急救援等。
3. 施工实施阶段(1)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控。
(2)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加强施工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确保施工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 施工验收阶段(1)对施工质量、安全进行验收,确保施工安全。
(2)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五、安全教育培训1.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定期组织安全知识考试,检验培训效果。
3.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
六、安全检查与考核1.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追究相关责任。
3. 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优罚劣。
七、附则1. 本制度由施工单位负责解释。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路营业线施工是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运输畅通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施工人员安全的关键。
为了规范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施工作业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了解施工作业的风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2.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预案,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3.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紧急情况处理方法等内容,并进行考核。
二、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1.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危险区域和安全通道,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作业环境。
2. 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3. 施工人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严禁擅自解除或减少安全防护措施。
4.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三、施工后的安全保障。
1. 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清理,清除安全隐患,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2.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总结交流,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3. 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施工情况,接受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和评估,确保施工作业符合安全要求。
四、安全责任和奖惩措施。
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职责和权限,落实到岗到人。
2.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施工人员,施工单位应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并记录在案,以警示他人。
3. 对在施工中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的施工人员,施工单位应给予表扬和奖励,鼓励大家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
五、其他规定。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2. 对本办法中未尽事宜,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规定。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预防和减少铁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铁路行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1 本制度适用于国家铁路、地方铁路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
1.2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3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监督检查等。
二、施工安全管理职责2.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2 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2.3 施工单位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4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2.5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2.6 施工单位应配合铁路运输企业做好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期间铁路运输安全。
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3.1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项目特点,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3.2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确保作业人员了解施工安全技术要求。
3.3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3.4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
3.5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四、施工安全监督检查4.1 铁路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2 铁路运输企业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
某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某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石济铁路客运专线(以下简称石济客专)建设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的安全,依据原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北京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铁师【2012】755号)、济南铁路局(济铁总发【2013】66号)的规定,结合石济客专建设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
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
邻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
第三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各参建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和施工管理有关规定。
第四条铁路营业线施工是运输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积极推广使用技术先进的施工机具和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营业线施工组织领导第五条成立管理机构石济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由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安质、工程部、现场指挥部有关人员、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员。
公司领导小组成员认真落实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规定,按施工级别要求参加现场施工,做好确保安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解决营业线施工、运输、安全等问题,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
2.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
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掌握施工进度,维护施工期间的运输秩序,协调解决施工各部门临时发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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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济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石济铁路客运专线(以下简称石济客专)建设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的安全,依据原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北京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铁师【2012】755号)、济南铁路局(济铁总发【2013】66号)的规定,结合石济客专建设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
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
邻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
第三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各参建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和施工管理有关规定。
第四条铁路营业线施工是运输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积极推广使用技术先进的施工机具和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营业线施工组织领导第五条成立管理机构石济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由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安质、工程部、现场指挥部有关人员、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员。
公司领导小组成员认真落实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规定,按施工级别要求参加现场施工,做好确保安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解决营业线施工、运输、安全等问题,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
2.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
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掌握施工进度,维护施工期间的运输秩序,协调解决施工各部门临时发生的问题。
3.负责组织召开施工预备会和总结会。
4.负责审定相应施工等级的施工方案、施工过渡方案、施工安全措施等。
第六条施工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等级安排相应人员担当。
Ⅰ级施工由标段项目负责人担当,Ⅱ级施工由标段副职担当,Ⅲ级施工由分项目负责人(副)担当。
施工负责人的主要职责:1.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
检查施工和开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指挥现场施工,安排施工防护,确认放行列车条件等。
2.负责协调解决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协调各单位施工作业,掌握施工进度,反馈现场信息,及时向施工协调小组汇报施工情况。
3. 负责总结分析施工组织、进度和安全等情况,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
第三章施工方案审核第七条石济客专建设中涉及营业线施工的安全审批应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制定,经相关设备管理单位会签后,先报公司预审,再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
提报的施工方案应包括:1、施工项目及负责人、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2、影响及限速范围、设备变化、施工方式及流程、施工过渡方案、施工组织、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施工防护办法;3、列车运行条件、验收安排等基本内容。
具体参见《石济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方案审查管理办法》。
第八条施工单位在提报施工计划申请时,必须同时提报施工安全协议。
施工安全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应包括:①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②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③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④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⑤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⑥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⑦安全监督检查和基建、更新改造项目配合费用;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四章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第九条高速铁路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1.Ⅰ级施工(1)超出图定天窗时间且需要调整图定跨局旅客列车开行(含确认列车)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全站信联闭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及列控系统设备改造、换梁、上跨铁路结构物等施工。
(2)中断跨局行车通信业务且影响范围内有图定列车运行的GSM-R核心网络设备施工。
2.Ⅱ级施工(1)不需要调整图定跨局旅客列车开行(含确认列车)的站场改造、新线引入、全站信联闭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及列控系统设备改造、整锚段更换接触线或承力索、换梁、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2)中断跨局行车通信业务且影响范围内没有图定列车运行以及中断本铁路局行车通信业务且影响范围内有图定列车运行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
3.Ⅲ级施工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第十条普速铁路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1.Ⅰ级施工(1)繁忙干线封锁5小时及以上、干线封锁6小时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改造施工。
(2)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4)中断繁忙干线6小时及以上或干线7小时及以上且同时中断两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
2.Ⅱ级施工(1)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小时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2)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其他换梁施工。
(4)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5)中断繁忙干线4小时以上或干线5小时以上且同时中断两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
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人工处理路基基床,成段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邻线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
3.Ⅲ级施工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铁路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对于施工前超范围准备、施工中挖断光电缆、爆破损坏行车设备、作业车辆溜逸、轨道车辆违章行驶、施工后线路未达到放行列车条件违章放行列车、开通后整修线路不及时、机械和料具侵限、使用封联线和违章使用手摇把等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要制定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必要时派人看守。
对影响行车的各个环节,必须加强管理,落实措施,严密防范,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二条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即带班人员)带领,不准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
用工单位对劳务工要进行施工安全培训、法制教育和日常管理;要先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劳务工不能担任营业线施工的施工安全防护员和带班人员等工作,不准单独使用各类作业车辆。
第十三条切实加强雨季施工安全工作。
营业线施工要认真执行铁道部《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落实防洪措施。
施工中必须保持营业线排水系统的畅通,对可能影响营业线路基、桥涵等设施设备稳定的任何作业,必须有足够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地段联合进行汛前防洪检查,发现问题由设计、施工单位及时处理。
凡可能影响安全渡汛的施工地段,施工单位要认真接受防洪部门的防洪检查和指导,按要求认真落实责任,并制定防洪预案。
第十四条加强高速铁路栅栏门管理。
栅栏门以关闭加锁为定位,进出栅栏门必须严格执行登销记制度。
施工人员须经栅栏门管理人员查验施工计划允许后方可进入,作业人员不得擅自翻越防护栅栏上道。
进入栅栏前应由作业负责人在看守点登记上道人数和机具数量,作业结束后看守人员应同作业负责人核对确认人员、机具完全撤出栅栏并进行销记。
第十五条加强施工安全防护。
施工前必须按规定设置驻站(调度所)联络员、防护员,驻站(调度所)联络员或现场防护员不得临时调换。
现场防护员应根据施工作业现场地形条件、列车运行特点、施工人员和机具布置等情况确定站位和移动路径,并做好自身防护。
作业过程中,驻站(调度所)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并定时联系,确认通信良好。
一旦联控通信中断,作业负责人应立即命令所有作业人员下道。
第十六条施工期间需设置临时道口时,要依照铁道部《设置或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审批办法》(铁道部令第20号)办理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
施工单位在临时道口设置期间要设人看守,并按规定日期拆除。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必须保证道口(含临时道口)设备符合标准,并按铁路道口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五章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第十七条邻近营业线施工分为A、B、C三类。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支柱外侧2米(接触网支柱外侧附加悬挂外2米,有下锚拉线地段时在下锚拉线外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称为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
1. 邻近铁路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A类施工,必须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
(1)吊装作业时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开挖路基、路基注浆、基桩施工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
(4)需要对邻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
2. 邻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B类施工。
B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铁路局有关部门审批,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
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施设置必须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
(1)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作业。
(2)影响铁路通信杆塔、通信基站、信号中继站、箱式机房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
(3)邻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4)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 邻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施工。
(1)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作业。
(2)开挖基坑、降水和挖孔桩施工。
(3)邻近供电、通信、信号电(光)缆沟槽及供电支柱、通信信号杆塔(箱盒、通话柱)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
(4)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5)路基填筑或弃土等施工。
4. 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邻近营业线施工,按相关铁路局原则界定类别。
第十八条邻近营业线A类及B类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按营业线施工有关规定执行。
邻近营业线B类不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以及C类施工由铁路局负责编制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施工单位于每月15日前将经相关站段会签的次月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申请上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