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代理词
行政诉讼代理词范文

行政诉讼代理词范文
行政诉讼代理词。
原告,XXX。
被告,XXX。
法院审理中,原告XXX因XXXX一案,委托本所XXX为其代理人,现提出以下代理词:
一、案件事实和理由。
1.原告XXX系我所委托代理人,其XXXXX一案,系因XXXXX引
起的行政纠纷,特向贵庭申请行政诉讼。
2.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原告XXX在XXXXX方面享有XXXXX权益,但被告XXXXX的XXXXX行为侵犯了原告的XXXXX权益,造成了XXXXX损失。
3.根据《XXXXX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被告XXXXX的XXXXX行
为违法XXXXX,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综上所述,原告XXX的XXXXX权益受到了XXXXX侵害,被告XXXXX的XXXXX行为违法XXXXX,故原告XXX要求贵庭判令被告XXXXX赔偿原告XXXXX损失,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XXXXX赔偿原告XXXXX损失,共计XXXXX元。
2.被告XXXXX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代理意见。
1.本所XXX作为原告的代理人,已经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和相关
法律法规,认为原告XXX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请求贵庭依法
判决。
2.希望贵庭能够依法公正审理本案,保护原告XXX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
以上为原告XXX的代理词,请贵庭审慎考虑,依法公正裁判。
行政诉讼代理词范文

行政诉讼代理词范文尊敬的xxx法院:我是被告xxx的代理人,谨代表被告xxx行政机关,对原告xxx的起诉进行答辩,并在此提交我方的辩护词如下:一、事件背景我方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和职责,对于行政行为的采取是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进行的。
本案中,原告对我方进行了行政诉讼,其主张我方的行政行为存在不合法的情况,我们对此进行辩护。
二、我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根据法律和相关规定,我方行政行为是合法、合规的。
举例如下:1. 我方行政行为符合法律的授权和程序要求。
在本案中,我方的行政行为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的程序和权限进行的。
2. 我方行政行为符合法律的目的和原则。
我方行政行为的目的是保护公众利益,维护社会秩序,依法行政。
我方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没有滥用权力、违背公正原则的情况。
三、我方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和合理性本案中,我方的行政行为也是合理、合理的。
具体分析如下:1. 我方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我方的行政行为是基于合理的事实和证据,依法进行的。
我方在采取行政行为之前,进行了充分调查、研究,确保了行政决策的合理性。
2. 我方行政行为的合规性。
我方的行政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超越法律的底线,也没有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
四、原告主张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反驳原告主张我方的行政行为存在不合法、不合规的情况,事实和法律依据如下:1. 原告主张我方未按照程序进行行政程序。
事实是,我方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调查、研究和审批,没有违反程序。
2. 原告主张我方的行政行为没有合法的事实和证据支持。
事实是,我方的行政行为是基于合法的事实和证据进行的,保障了行政决策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3. 原告主张我方的行政行为超越了法律的底线,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事实是,我方的行政行为符合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没有超越法律底线,更没有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
基于上述分析,我方对原告的主张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反驳,希望法院能在公正、公平的基础上判决本案,维护法律、维护公共利益。
行政诉讼,被告代理词

行政诉讼,被告代理词篇一:行政诉讼代理词行政诉讼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东方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当事人邢某的委托,并指派我担任本案当事人邢某的诉讼代理人。
接受委托之后,本诉讼代理人进行了阅卷并进行了全面调查,今天又参加了庭审,对于该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根据法律和事实,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在合议时能予以考虑:一、本案的事情经过本案原告邢某在某年某月某日早上八时,照常骑电动车上班,刚行出150米即看见有交警设岗查车,为避免麻烦,掉头往回走却被交警H和L警官从后赶上拦截,随后在未进行其他询问下,就被执法交警X警官即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实施扣车。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记载如下事项:车辆类型-----电动摩托;违法行为-----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行政强制措施----扣留机动车。
原告邢某由于琐事缠身,遂委托林某代其办理接受处罚、领车等手续,林某代邢某办理相1关事宜并领取了下列材料:扣车证明,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缴纳罚款,车辆放行条。
邢某依放行条领取了电动自行车,并交保管费30元。
同时“巡逻大队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一份也由林某代邢某签。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巡逻大队向“邢某”开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记载如下事项:车辆类型----“两轮摩托车”;违法行为----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处理决定----各处罚款100元,合并执行200元罚款;当事人(签字)----邢某(林某代),办案人员(签名或盖章)-----杨和(打印)。
根据上述事实,并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行政诉讼代理词范文

行政诉讼代理词范文尊敬的法庭:我是(代理人姓名),作为(原告姓名)的法定代理人,我在此代表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就以下事实和理由向法庭陈述如下:一、事实陈述(一)原告系本市居民,持有合法的居民身份证,享有本市居民的权利和义务。
(二)自(具体时间)起,原告在其居住地发现了(具体情况),经过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但一直未得到合理的解决。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原告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
二、诉讼请求基于上述事实,原告提出以下诉讼请求:(一)要求被告部门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具体问题),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
(二)要求被告部门赔偿原告因被告部门失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三)要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诉讼理由(一)被告部门未能依法履行职责,导致原告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具体条款)规定,原告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证据证明(一)原告提供了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证据材料),证明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诉讼理由。
(二)原告要求法院依法调取被告部门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以证明被告部门未能依法履行职责,导致原告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五、诉讼费用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六、附则本代理词系原告在行政诉讼中的代理词,代理人将本代理词提交给法院,并请法院依法审理本案,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
特此代理词。
代理人:(代理人签名)日期:(具体日期)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代理词(行政诉讼)

代理词(行政诉讼)法律文书2021年8月代理词(行政诉讼)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受本案原告**的委托,指派我们代理其诉**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请求撤销其为第三人**、**颁发房产证一案的代理人。
现根据本案的事实和证据,发表代理意见如下,请法庭审查、考虑。
1、被告的行政登记行为违法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由法院委托山东**司法鉴定中心对《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住房上市出售申请审批表》和《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申请表》中关于“**”的签字是否是其本人所写、手印是否是其本人所按进行鉴定进行鉴定,山东**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鲁永司鉴中心(2013)文鉴字112号文书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的结果是《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住房上市出售申请审批表》和《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申请表》中的“**”的签字不是第一原告**本人所写,手印不具备鉴定条件。
在第一原告诉第三人**、**赠与合同纠纷二审(2012济民一终字第**号判决书)的开庭笔录中,第三人***承认当时办理房产过户时第一原告没有去,是第三人***和其姐姐拿着公证书去办理的。
按照建设部第57号令《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权属登记应由权利人申请。
而在本案中,**是房屋所有权人,是权利人,而且第一原告也没有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给第三人,所以被告受理第三人拿着公证书去办理行政登记的行为是违法的,法院应予以撤销。
2、被告为第三人颁发房屋产权证的行为侵犯了第一原告的合法权利“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
赠与属于双方法律行为,赠与合同是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仅具备债权效力,在合同签订后,还需要办理相应的房屋登记,才能够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所以,基于赠与的房屋登记,需要赠与人申请;如果不是赠与人申请,登记机构就无法完整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登记结果的正确性就无法保证,从而影响公信力。
从笔迹和指纹鉴定报告和济民一终字第**号判决书的开庭笔录可以看出,当时办理房产过户时,第一原告没有到场,是第三人冒用了第一原告的笔迹。
行政诉讼代理词范文

行政诉讼代理词范文
尊敬的法官、各位评审:
我是××公司的法务代表,现在代表公司就某行政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特向法庭提交我方的代理词如下:
首先,我方要求法庭对本案进行公正、公平的审理。
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法官是公正的,我们也坚信法庭会依法公正裁判。
其次,我方要重点强调的是案件的事实和理由。
在本案中,××公司在行使其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受到了某行政机关的不当干预,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我们将详细列举证据,证明对方的行为是违法的,我们的诉求是合法合理的。
再者,我方将就法律依据进行详细阐述。
我们将引用相关法律条文,说明我方的诉求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对方的行为是违法的。
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法官会依法作出正确的裁决。
最后,我方将就诉讼请求进行陈述。
我们将明确表达我方的诉讼请求,希望法庭能给予我们公正的裁决,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
综上所述,我们希望法庭能够依法公正审理本案,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
我们相信法官会作出公正的裁决,让正义得以伸张。
谢谢法庭的审理!。
行政诉讼代理词精选5篇

行政诉讼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或作为非律师的受托人)接受本案原告(被告)________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委托代理人,代理诉讼。
我的委托权限是……我在授权委托的权限范围内先例代理权[如果是法定代理人,写为“我是本案原告(被告)________的……(或监护人),系他的法定代理人,为了证人,刚才又听取了法庭调查,比较清楚地掌握了本案的全部情况。
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合仪庭参考。
……(写明具体的代理意见)。
综上所述……(对上述代理意见进行概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______条第______款的规定,请求法庭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或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_________人民法院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行政诉讼代理词范例行政诉讼代理词范例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我接受本案被告________省______县公安局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委托代理人,代理诉讼。
我的委托权限是特别授权代理,我在授权委托的权限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受理本案后,我查阅了案卷,开展了调查,走访了证人,刚才又听取了法庭调查,比较清楚地掌握了本案的全部情况。
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一、________县公安局对原告所作正确的处罚裁决是正确的。
2021年5月19日时,原告吴_________到________县_______旅社住宿,工作人员让其出示证件,吴_______不听,并与工作人员争吵后强行住入该旅社。
旅社餐厅工作人员见状,即打110报警,巡警金______让吴出示证件,吴________不肯,两人发生争吵,并厮打起来。
为此,我局以吴_______扰乱公共秩序和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为由,于2021年5月3日根据《治安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吴____作出罚款150元的处罚决定。
2024年行政二审代理词

行政二审代理词敬爱的法官、尊敬的出席人员:我代表当事人,就本案向庭审出席人员做出以下申述:一、案件概述本案是一起行政二审案件,原审法院裁定作出了对当事人的处罚决定,经过当事人的不服申诉,现在向贵庭提起了行政二审。
二、抗辩理由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法律规定,我代表当事人向庭审出席人员提出以下抗辩理由:1. 对原判处罚的申诉当事人对原判处罚不服,主要有以下几个理由:•事实不清:原判的事实认定不准确,对当事人存在误判。
•法律适用不当:原判对法律的适用存在错误,对当事人的权益造成损害。
•应当从轻或免除处罚:当事人的行为并不符合被处罚的情况,应当给予从轻或免除处罚。
2. 对原判裁定的追加诉讼当事人认为对于原判的处罚决定,存在可追加的诉讼理由,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听证程序不当:原判的处罚依据存在听证程序不当的情况,当事人的证据未被采纳、辩护意见未被充分听取。
•量刑不当:对于当事人的处罚,法院的量刑存在重的不适当和轻的不足够的情况,结果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造成了严重伤害。
三、请求判决基于以上理由,我代表当事人在此向庭审出席人员提出以下请求:•撤销原判的处罚决定。
•依据本案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符合法律的处罚决定。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陈述与证据为支持上述抗辩理由和请求判决,我代表当事人在此提供如下陈述和证据:1. 陈述•陈述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行为;•陈述当事人的抗辩理由;•陈述本案的要点和重点。
2. 证据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本案的抗辩理由和请求判决,主要有以下几类:•证人证言:提供目击本案的人的证言;•物证:提供与本案有关的实物证据;•书证:提供行政处罚决定、相关法律规定等书证,以证明当事人的抗辩理由和请求判决是合理、正确的。
五、结论以上便是我代表当事人的主张和请求判决,我相信庭审出席人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作出公正、正义的判决。
在这里,我代表当事人感谢庭审出席人员的耐心听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行政诉讼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接受嘉峪关市知识产权局的委托,指派我担任酒泉飞龙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诉嘉峪关市知识产权局行政不作为一案被告的一审代理人,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的代理意见:
一、就本案客观事实看,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已经依法进行了受理、立案、调查和取证,并且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依法做出中止处理决定。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1、原告向甘肃省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后,因管辖权归属地原则,甘肃省知识产权局将案件材料移送我局,因我局第一次受理专利纠纷案件,甘肃省知识产权局在移送案卷时明确表示将给予全程指导,并安排了指导人员(见证据2),并提供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专利行政执法操作指南》(见证据29),要求我局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按照该文件办理。
2、我局在接受省局移交的材料后,与2012年8月30日进行了立案,随后进行了法律法规适用性的调查、涉案产品技术细节的咨询以及与省局就处理流程和处理方式方法做了大量沟通工作,在符合《专利行政执法操作指南》2.5.2条规定的时限内进行了调解,但涉案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因案情复杂(对第三
方在2010年9月份及以前产品的调查、取证非常困难),我局建议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见证据14-6)。
3、调解结束后原告并未提起诉讼,也未撤回其处理请求,因此我局继续进行调查,随后第三人向我局提交了新证据,对原告专利权的有效性提出质疑,在正常处理时限内已经无法完成处理,我局按照《专利行政执法操作指南》2.5.2办案时限的要求,依法做出两次延期(见证据15-21),最终的处理期限为2013年8月30日。
2013年8月21日,我局依据第三人提交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止处理申请书(见证据23)、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见证据22),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做出了中止处理的决定(见证据24)。
二、针对原告在诉讼质证过程中提出质疑的代理意见:
1、原告质疑在证据13-3中,没有写明调查的时间:我局采用调查笔录与抽样取证决定用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编制的模板,第7、8、9页是三连页。
在第7页中已经表明了调查时间(见证据13-1),在最后一页上只盖公章无不妥之处。
2、原告质疑第一次调查笔录是2013年1月15日,而受理时间是2012年8月30日,中间什么也没有做:2013年1月15日是调解笔录,而非调查笔录;2012年8月30日~201
3年月22日期间,我局进行了法律法规适用性的调查、涉案产品技术细节的咨询以及与省局就处理流程和处理方式方法做了大量沟通工作,这些都属于调查工作,而调解是在调查工作初步完成之后才进行的。
3、原告质疑在证据13-1中,我局为何拖延到调解之后的2 013年1月22日才进行第一次取证工作:在调解之前,原告已经找了酒泉一家公证处做了相应的现场取证,并将其取证材料提交到了我局。
因此代理人认为没有必要再做现场的取证,但在这期间进行了法律法规适用性的调查、涉案产品技术细节的咨询并与省局进行了大量的沟通,这些工作绝大多数都是在调解之前完成的。
而调解之后,因原告并未接受我局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建议,为下一步公正裁决打好基础,所以我局在咨询各有关专家的基础上,进一步搜集相关证据,为了慎重起见,我局也进行了现场调查与取证。
4、原告质疑第三人2013年1月25日提出延期申请,我局在2月28日才做出第一次延期审理决定:不论第三人在法定处理时效内的任何时间提出延期申请,只要在法定时效内能够结案,就没有必要进行延期,因此我局2月28日做出第一次延期审理决定并无不妥。
5、原告质疑第二次延期在审批形式上不合法:按照《专利行政执法操作指南》2.5.2条规定,第一次延期只需要承办人与
分管领导签字即可,而第二次延期需要部门负责人或者办公会议集体审批,事实上我局两次延期均进行了会议讨论,并且均有局长签字审批,因此这两次审批在程序上均合法。
6、原告诉称,两次延期没有给予通知:就原告所说,延期决定对原告是不利的,让其不能尽快在判决中获利。
原告在第三人提交新的证据后,也发现了自己的专利属于现有技术,当第三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员会提交无效宣告申请后,原告也明白自己可能会丧失其专利权。
我局通知一个对原告不利的决定时,原告不愿意跑很远的路来取一个对自己不利的决定也在所难免。
代理人认为,我局以电话通知双方,第三人也来我局取走了通知书,因此我局已做出了延期通知的行政行为。
三、针对原告在法庭辩论过程中提出质疑的代理意见:
1、原告诉称,我局不履行他在请求中提出的责令第三人立即停止专利侵权行为:代理人认为,只有在做出了侵权成立的判决下,我局才能有权利做出原告提出的请求。
当时,就原告与第三方所提供的证据来看,并不足以证明第三人侵犯其专利权,责令第三人立即停止侵权并无任何依据。
2、原告质疑我局的两次延期,给第三人留出充裕的时间对涉案专利提出无效申请,与第三人是利益共同方,是对第三人的故意偏袒:作为管理专利工作的行政部门,就双方专利侵权纠纷一案的侵权与不侵权,对我局没有任何利益可言,我局作为国家
的行政机关,对双方当事人均不存在利益关系。
就第一次调解过程第三方提供的证据材料来看,已经可以支持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直接判定第三人不构成侵权,当时没有做出判决的原因也是出于充分保护原告的利益。
至于延期的决定,是因案情的复杂,也是为了搜集更有利的证据,力求作出的判决公平、公正。
3、原告诉称,甘肃省知识产权局是我局的上级管理部门,因此《甘肃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程序》的效力应该高于《专利行政执法操作指南》:代理人认为,《专利行政执法操作指南》是有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正规文件,文号、发文日期、公章等要件一应俱全,在省局组织的会议上提供给我局,明确要求我局执行,并且其规定非常详细全面,有很强的操作性;而《甘肃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程序》仅仅是由甘肃省知识产权局内部人员起草后挂在其网站上,根本算不上有约束力的部门文件,文件处理除了标题与正文外无任何正规文件所需的要件,其正文内容也极为简略,关键细节不具有操作性,所提到的延期甚至没有具体的期限,且省局及省局指定的指导人员从未要求我局按照该文件进行处理,因此我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专利行政执法操作指南》合理合法。
4、原告诉称,2月28日延期的理由是第三人提出无效申请:代理人认为,这个说法不符合事实,证据16中给出我局延
期理由共有4条,没有一条提到第三方提出无效申请,4条理由中最关键的是第一条:第三方发现新证据。
因为该证据导致原告专利权产生不确定性,延期处理合理合法。
四、综上所述,代理人认为:我局在接受省局移交材料后,积极地进行了受理、立案、调查、取证、调解、中止处理决定等一系列具体的行政行为,这些行政行为有法可依,即使我局在处理过程可能存在个别瑕疵,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如果撤销我局作出的中止决定,无论由任何部门重新进行处理,也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二条规定,进入中止程序,等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后才能作出最终裁决。
因此原告的诉请没有法律依据也无法执行,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嘉峪关市人民法院
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