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可直接使用).doc

合集下载

新版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公租房管理办法

新版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公租房管理办法

新版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公租房管理办法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农村教育发展,规范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的使用和管理,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保障教职工的正当权益,根据《河南省农村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标准适度、实用适用和新建、改建、扩建相结合的原则。

在建设方式上,包括整体新建,对学校现有校舍进行改扩建,重点支持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校舍改扩建周转宿舍。

第三条教师周转宿舍属学校公有住房,产权归学校所有,是供给符合条件的农村学校教师周转使用住房,必须与教师住宅严格区分分。

教师周转宿舍房屋、土地及配套设施均属学校资产,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占、出售、转卖、转让、赠予和租赁。

第二章入住对象第四条各学校要制定教师入住条件及资格审查办法,规范教师申请入住管理程序,建立教师入住档案管理制度。

严禁在教师周转宿舍分配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五条教师周转宿舍入住对象为本乡镇(本校)辖区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支教和交流教师(包括异地交流教师和顶岗实习师范生)、家庭距学校2.5公里之外需在校食宿的教师,原则上每套周转宿舍入住2名教师。

建有周转宿舍的学校,该宿舍不仅仅是供本校教师使用,还覆盖本中心校辖区内周边其他学校(含教学点),符合以上条件的教师也属入住对象,要同等考虑。

第三章周转宿舍的租赁第六条符合教师周转宿舍入住条件的教职工应主动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租赁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并办理入住相关手续。

第七条教师周转宿舍每次租赁期限上限为两年,期满后不续签的,租赁关系终止。

承租人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办理续租或退房手续。

第八条为便于管理,承租人入住前,需按工作年限有梯次地缴纳一定数额的住房保证金,具体标准由各学校制定。

教师周转房使用管理制度

教师周转房使用管理制度

教师周转房使用管理制度XXX教师周转房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教师周转宿舍(以下简称“教师周转房”)的管理与使用,切实保障国有资产产权属性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保障教职工的正当权益,根据《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校教师周转房建筑设计严格执行《农村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的规定,单套建筑面积为20平方米。

第三条教师周转房属学校公有住房,产权归学校所有,入住教师只享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更没有继承权,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外租、外借或变相外租外借,违者经查实立即取消入住资格,学校收回住房。

第四条学校负责本校教师周转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受理和审核教师周转房的准入手续,确定教师周转房入住选房顺序,签定教师周转房使用协议。

学校负责对教师周转房使用工作进行监督。

第五条入住教师周转房的对象1.在我校工作且无房住的在编、在职、在岗教职工;2.在我校支教或交换的教师。

3.各教师周转房优先考虑本学校内的教职工。

第六条学校应当与入住对象签订住房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入住教师因工作变更,必须按和谈及时退房。

第八条入住对象应遵守以下规定:1.不得在教师周转房中从事违背社会公德、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他人合法利益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活动;2.不得私自改变房屋室内布局,不得违章搭建;3.不得转租或变相转租;4.不得隐瞒本人家庭住房情况;5.不得损坏房屋设施设备;6.按时缴纳居住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严禁违章用电、用水等;7.禁止在走廊、屋顶、楼梯内堆放杂物、砌煤池、违法建筑等,保持楼梯通道的整洁和畅通。

若有违反者,学校将追究相干住户责任。

8.各住户注意维护卫生间、厨房排污管道的通畅,不得排入塑料袋或其它不易溶解、容易堵塞物品,若属于人为导致堵塞的,由各住户自行疏通或请人疏通。

9.禁止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瓜果皮核和纸屑;禁止在建筑物上涂写、刻划、张贴;禁止违法饲养家禽、六畜;禁止使用高音喇叭,使用组合音响不得影响邻里休息;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学校教师周转房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周转房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教师周转房的管理与使用,保障国有资产产权属性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保障教职工的正当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周转房定义教师周转房是指学校为解决教职工住房困难问题,由学校投资建设或租赁的,用于临时居住的住房。

三、周转房管理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周转房分配、使用、维修等管理工作,必须公平、公正、公开,接受教职工监督。

2. 先进性原则:周转房建设要符合国家住房建设标准,满足教职工基本生活需求。

3. 节约性原则:周转房建设要注重节约资源,提高使用效率。

4. 安全性原则:周转房建设要确保消防安全、房屋安全,保障教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四、周转房分配1. 分配对象:具有学校正式编制的教师,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教职工;(2)家庭住房困难,确有需要周转住房的教职工。

2. 分配程序:(1)教职工向学校提出周转房申请;(2)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分配条件的教职工名单;(3)学校根据教职工需求、房源情况等因素,进行周转房分配。

3. 分配原则:(1)优先保障住房困难程度较高的教职工;(2)根据教职工工作年限、职称等因素,合理分配周转房。

五、周转房使用1. 教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护周转房及设施设备。

2. 教职工不得擅自改变周转房结构、功能,不得擅自将周转房转租、转借他人。

3. 教职工应保持周转房内卫生,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4. 教职工应按时缴纳水、电、气等费用。

六、周转房维修1. 学校应定期对周转房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维修。

2. 教职工发现周转房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3. 教职工在使用过程中造成周转房损坏的,应按规定进行赔偿。

七、周转房退出1. 教职工因购房、调离等原因,不再符合周转房使用条件的,应主动退出周转房。

2. 教职工在周转房使用期间,如有违反规定行为,学校有权解除周转房使用合同。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最新整理教工周转房管理办法.docx

最新整理教工周转房管理办法.docx

最新整理教工周转房管理办法
教工周转房管理办法
为加强校内教工周转房的管理,为教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针对目前教职工周转房管理要求,物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校内周转房环境卫生,对周转房窗户、楼道、墙壁每天清扫两次(上午一次、下午一次)。

第二条教职工生活垃圾由住户负责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严禁乱丢、乱扔。

若发现教职工乱丢乱扔垃圾,保洁员有权制止。

第三条楼梯间的照明设施及窗户玻璃由维修人员定期检查更换,教职工有发现损坏者,可以及时向物管中心反应,物管中心派维修人员及时给与维修。

第四条室内公共设施,如门窗、灯具、玻璃等,由使用人管理使用,因管理使用不善造成丢失、损坏,由使用人负责赔偿。

水电设施损坏,应与物管中心联系,由物业中心负责派人维修,维修费用按市场价进行收费。

第五条住户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准私自改动水电管线路,若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安全事故,除全部承担经济损失外,还要按有关法规,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第六条住户对周转房环境卫生不满意者,可以向物管中心投诉,物管中心将及时给予解决。

对负责该区域的保洁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七条周转房住户要增强主人翁责任意识,注重睦邻友好,文明居住,严格遵守教工周转房管理规定,积极协助有关人员做好管理工作,共同创造、维护好住宅区的居住环境。

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

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

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文档旨在规范学校对教师周转房的管理,确保公平、合理地分配和使用周转房资源。

本文件制定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2 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学校内拥有或提供给教职工使用的各类周转房。

第二章周转房申请与分配流程2.1 教师入职前准备事项及要求:a) 提交个人联系明材料;b) 提交就业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雇佣合同;c) 向所属部门提交正式入职申请表格;2.2 学校负责安排以下程序进行审批:a)初步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进入下一阶段。

b)面试评估:由专家组成员对候选者进行综合考察,并填写评估报告。

c)最终权限机构决策: 根据面试结果以及其他因素(如岗位需求),确定是否通过并予以发放租赁资格。

第三章租金支付与退还3.1 租金支付a) 教师入住周转房后,需按照约定时间每月缴纳租金;b)学校提供多种付款方式(如银行划账、现金等),教职工可自主选择。

3.2 租赁押金与退还a) 入住前需要交纳一定金额的租赁押金作为保证,并在合同终止时进行结算。

b)若无损坏或违规情况发生,全额退还;否则扣除相应费用并将剩余部分归还给教职工。

第四章周转房使用管理4.1 使用期限及条件:a) 学校对周转房的使用期限设有最长和最短年限要求;b)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更换他人居住或擅自出借;4.2 房屋日常维修责任:比较大型问题由物业财务处处理,小到家具摆放位置调整都可以联系相关单位协助解决。

第五章违规处理措施5.1 违反申请程序者:取消其本次申请资格,并暂停下一个周期内再次提交新的周转房申请。

5 .2 不当使用者:警告一次,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使用资格。

第六章附件本文档涉及的相关附件包括:a) 教师周转房申请表;b)租赁合同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8年颁布实施的保障公民居住权益、规范住房市场行为等方面的基础性立法文件。

2. 租金支付方式:指教职工在约定时间内按照协议缴纳每月租金所采取的具体付款途径或方法。

老师周转房管理制度

老师周转房管理制度

老师周转房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老师周转房资源,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的老师周转房管理。

三、使用原则1. 教职工可根据需要使用老师周转房,但需提前向学校申请,申请获批后方可使用。

2. 使用老师周转房应按照规定时间安排使用,如需延长使用期限须提前向学校申请。

3. 在使用老师周转房期间,应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妥善保管房间内的设备和物品,保持整洁卫生。

4. 使用老师周转房需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禁止在房间内进行危险性较大的活动。

四、申请流程1. 教职工如有使用老师周转房的需求,应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使用理由和时间。

2. 部门经过初步审核后,将申请表转交学校办公室进行审批。

3. 学校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审批通过后,将通知教职工可以使用老师周转房,同时安排具体使用时间。

五、管理责任1. 学校办公室负责老师周转房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作,定期检查房间使用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2. 各部门负责监督本部门教职工对老师周转房的使用情况,如发现问题需及时报告学校办公室。

3. 教职工在使用老师周转房期间,需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不得私自改变房间结构或用途,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六、监督检查1. 学校办公室将定期对老师周转房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房间的正常使用。

2. 各部门负责监督本部门教职工对老师周转房的使用情况,如有违规行为应及时汇报。

七、处罚措施1. 对于违反老师周转房管理制度的教职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其他处罚。

2. 如教职工严重损坏老师周转房设备或物品,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经学校领导同意后修改。

2. 对于未尽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以上为老师周转房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全体教职工认真遵守,共同维护学校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

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

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 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解决教师住房问题,改善教师居住条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地区教育系统内所有公立学校教师周转房的管理和使用。

# 第三条管理原则教师周转房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资源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管理机构成立教师周转房管理办公室,负责周转房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 第五条管理职责管理办公室负责以下职责:1. 制定和更新周转房管理规定。

2. 审核教师入住资格。

3. 负责周转房的分配、调整和退出管理。

4. 监督周转房的使用情况,处理违规行为。

5. 定期对周转房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第三章申请与分配# 第六条申请条件教师申请周转房应满足以下条件:1. 在编在岗的教师。

2. 无自有住房或住房条件不符合规定标准。

3.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表现良好。

# 第七条分配原则周转房的分配应根据教师的工作年限、家庭情况和特殊贡献等因素综合考虑。

# 第八条申请程序1. 教师向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2. 管理办公室审核申请资格。

3. 公示分配结果,接受监督。

第四章使用与管理# 第九条使用规定1. 教师应合理使用周转房,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

2. 教师应负责周转房的日常维护,保持房屋整洁。

# 第十条费用管理1. 教师应按照规定缴纳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2. 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公布费用使用情况。

#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1. 教师应遵守安全管理规定,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 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管理办公室。

第五章退出与调整# 第十二条退出条件1. 教师离职、退休或调离本地区。

2. 教师拥有自有住房或住房条件得到改善。

3. 违反周转房管理规定。

# 第十三条退出程序1. 教师应提前向管理办公室提出退出申请。

2. 管理办公室核实情况,办理退出手续。

# 第十四条周转房调整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和周转房的使用状况,管理办公室可适时调整教师的住房分配。

大学本部教职工住宅周转房管理规定

大学本部教职工住宅周转房管理规定

大学本部教职工住宅周转房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工的利益,更加有效地规范管理校本部教职工住宅周转房,按照国家、自治区的有关住房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周转房是指学校在集资建房、拆迁及教职工调出过程中在校本部教职工住宅区收回的公有住房。

第三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要求,校本部教职工住宅区腾出的空房不再作为福利房分配。

学校将其作为周转房,暂时租给学校无房的中青年教职工,以缓解住房紧张的局面。

第四条周转房产权属于学校,承租人不得出租、转让;若因离校、离职或出国不使用该房时,应保证无条件退租给学校。

第五条周转房租期为一年一租。

租期满后,承租人应返还承租房,如确需继续租用的,应在期满前一个月向后勤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第六条具有五年以上工龄的我校本部正式教职工,可申请租房,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一)夫妻双方均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骨干教师;(二)结婚等房的大龄青年,且家庭经济较困难者;(三)同等条件下工龄长者。

第七条申请租房者协助校住房管理委员会清除的指定住房可优先考虑租房。

第八条承租人入住前应到校后勤处签订《租房保证书》,并到财务处交纳租房保证金5000元。

承租房退租学校后,学校退还保证金。

第九条按年一次性交纳房租,房租参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有关标准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3.32元。

第十条在租期内,水、电、暖、煤气、电话费等相关费用自付,并严格履行奥都集团物业管理公司规定。

如发生离校、离职等变动,须在退房前结清房屋承租期间所有相关费用,并通知后勤处。

第十一条承租人在租期内,在不改变房屋结构的前提下,按《xx大学住宅装饰管理条例》的规定可进行简单文明装修,但学校不负责装修补偿。

第十二条承租人须服从学校建设整体规划,若在承租期内学校组织统一搬迁,承租人应在规定之日内无条件搬出。

第十三条在学校集资建房过程中,承租人按无房户可享受学校制定的补贴政策。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职工周转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一、总则1.为了加强我校教职工周转管理,提高使用效益,进一步优化资源,实际制定本办法。

2.学校周转房的房源是学校修建(改造)的教工宿舍。

3.学校周转房不实行实物分配,只提供给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只作周转租用,实行有期限、契约化、物业化的管理机制。

二、管理部门4.学校周转房由学校统一管理,职能部门工会委员会具体负责学校教职工周转房房源的统筹安排调配,签订租房协议,办理人员入住手续,退房手续,并监督周转房的使用。

5.学校成立3-5人周转房使用管理工作小组,由工会牵头负责,组织住户选举产生,负责管理宿舍区内安全、卫生等,协调住户之间各种纠纷,创建和谐、文明的宿舍区。

6.学校财务室负责周转房租金、押金等收取并上交教育局支付中心,配合工会开展周转房管理工作。

三、租住对象7. 在学校工作,且在学校无住房的在编在职在岗教职工(包括来我校支教或交流教师、志愿者),其中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优先申请租住:家住县外的教职工;无住房且不随父母同住的单身教职工;本人或配偶在本县无住房的已婚教职工;长期住校教职工;因特殊情况提出申请并经学校批准同意的教职工。

四、租住程序8.凡要求租住周转房者,由本人填写租房申请表,经学校周转房使用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对符合条件租住的教职工,根据学校周转房房源情况进行统筹安排,通知入住,由学校工会与租住者签定租房协议,办理入住手续。

9.租到的周转房超过三个月没有住在该房的,学校给予收回,凡不交房的,从次月起停发工资的50%(请假、寒暑假和因外出除外)。

五、租住期限10.教职工周转房一次签定租住期限为三年,三年后符合条件须要再租住的重新签定租房合同。

11.获得租住周转房的教职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无条件退还周转房【其本人或家属(配偶)和子女都应当及时(限时)无条件将所租住房屋按要求退还学校,并办理退房手续】:(1)调出(含借调)或与学校解除劳动关系的;(2)辞职、解聘、自动离职的;(3)解除聘用合同和聘用合同到期未续约的;(4)已办理退休手续的;(5)租住周转房超过3个月没有住在该房的;(6)其他依国家政策相关规定应退房的。

12.办理退房手续前,住户应自行办理网络电视、电话等由个人产生的项目报停结算,与学校结清房租、水电费等,还清租用学校的物品,将室内地面、厨房等清洁干净,不留污迹,经学校检查认可并交回所有住房钥匙后,办理退房手续。

六、租房安排的原则13.租住人员的安排采取“统筹安排,便于工作”的原则。

14.由于现有的教职工周转房房源紧张,尚不能满足每人租住一套住房,因此每两人、三人或每户只能租住一套住房。

15.周转房租住的安排按教职工工龄、职称、职务、荣誉称号等级、工作业绩、综合表现、租住需求程度等多方面考核计分排队,按排队顺序在学校提供的房源中挑选。

七、租金的收取标准16.学校周转房是国有资产应收取租金。

在规定的周转房租住期限内,对符合租住条件的教职工租住周转房的房租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按成本每月每平方米1元租金*建筑面积收取。

17.租住教职工在学校审批同意后,按每套房1000元标准一次性交纳租房押金(多人租住的按人分担),租房押金在本人退房时无息返还。

18.在三年期限后仍符合租住条件而需继续租住的教职工须在租赁期界满前三个月内重新填写住房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后重新签定租房协议。

19.租住期限界满的,应在期满后一个月内退出周转房。

不及时退出者,逾期两个月以内的,其房租按成本租金的3倍收取,逾期两个月及以上的按5倍收取。

20.租房租金的计算是以承租人收到住房钥匙之日起至交回钥匙之日止。

学校工会根据每位教职工租住面积(每期一次性)收取租金。

收取的租金纳入工会账户统一管理。

逾期不交付租金的从本人工资中代扣,每逾期1日应支付月租金2%的违约金。

21.入住周转房的教职工所用水电等费用按规定及时缴纳。

拖延两个月以上不交房租或上述费用者,学校将收回其租住房,由个人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22.学校设专账,专门管理房租收取和使用情况。

收取的房租主要用于周转房的维修、日常维护等。

八、房屋管理23.住户应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周转房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卫生防疫由周转房使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

承租人应配合管理小组对房屋实施有效管理,共同搞好治安、消防、环境卫生等各项工作。

24.住房应爱护公共财物和室内一切设备、设施。

住户在租住和搬迁过程中,要保证公共设施的完整。

属自然损坏的室内及公共设备、设施应及时学校维修,但水龙头、灯具等易损坏的除外;属人为损坏、遗失的,按有关规定原样修复或照价赔偿。

故意损坏租住房及附属物的,学校收回租住房并按有关规定原样修复或照价赔偿。

25.住房应讲究个人卫生,保持室内整洁、安静和文明。

不得在公共区域随地吐痰、乱倒污水垃圾。

26.住房必须注意用电、用水安全,不得乱接电源、乱拉电线。

凡违章用电、用水造成事故者,其后果由本人承担。

因承租方造成火灾、房屋倒塌、伤人等事故的,由此造成的国家经济损失和个人损失,承租人应负责赔偿,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27.为保障职工生命安全,积极有效的排除火灾隐患,规定不许在公共区域放置煤气罐、厨具和堆放杂物。

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28.租住人员严禁擅自改变住房结构,严禁在住房中拆墙、开门窗、开墙洞。

不得私自进行装修改造和拆卸室内设备、设施等。

租住者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破坏室内设施者,责令其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并收回住房,同时对当事人处以自发当月房租5倍的罚金。

29.租住有不得私自间隔走廊过道和房间。

如有乱搭乱建,应立即拆除,否则对所间隔(搭建)面积按成本租金3倍计收房租外,学校有权强制拆除。

30.在退周转房时,按国家有关规定,不得私自拆卸自费装修部分,应保持房屋完好;退房后学校不负责补偿原自费装修费用。

九、租住纪律31.申请租住学校周围房的教职工应如实填报个人情况及提供相关材料,申请人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当年租赁住房资格,已租住的学校可收回住房,并处以3000元的罚金、取消租房资格。

32.租住人应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管理制度,服从学校安排管理,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除收回住房外,交司法机关处理。

33.学校周转房原则上承租人不得装修装饰,如若要简单装饰装修,须得到学校的同意方可,但不得破坏其房屋结构、不得影响环境和安全管理等,由装修装饰所发生的费用概由本人承担,装修所产生的垃圾由其本人负责清除,退房时不得向学校主张任何补偿。

若要拆除其装饰装修,须得到学校批准同意后方可,但应当恢复该房屋入住时的原貌(以学校交房时留存的该房屋相关面貌的视频及图像作为恢复原貌的标准和依据)。

34.不得在住宿区内随意停放自行车和机动车辆,未经批准,禁止载重车进行住宿区。

35.任何个人不得转让、转借、出租、分租、调换住房,或私自改变周转房的使用性质,租用周转房谋取私利。

一旦发现有上述行为之一者,将没收非法所得,收回周转房,取消再次租房资格,并处以200元至2000元的罚金,情节严重的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并给予全校通报或纪律处分。

36.具备11款中情况之一无条件退房者,应在学校发出退还房屋通知之日起15日内退还原租住房,逾期不退还者,按强占房屋处理,按34款处罚。

37.学校有权根据周转房使用变化情况对租住人员所租住的周转房进行增员或调整,承租人应服从学校的统筹安排,先入住者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后承租人入住,违者经教育不改的,按强占房屋处理,按34款处罚。

38.教职工办理退学校周转房手续时,须交回所有承租房钥匙。

私自保留或配制原承租房钥匙,擅自将学校周转房交付他人使用,除对入住者给予200元至1000元罚金外,对提供周转钥匙的人员给予全校通报或纪律处分。

39.因周转房的发展和规划(如基本建设、房屋维修、环境治理等)需要,要求承租人迁出原住房,承租人应配合学校按期完成搬迁任务,不昨借故阻挠,对拖延时间不按期搬迁的,按强占房屋处,按34款罚,并限期搬出。

因故意阻挠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其本人负完全责任。

专业课件十、附则40.周转房的租金、押金、罚金等由学校工会委员会。

在租住人员或租金变动后,工会委员会调整房租。

每半年核对房租租金的收取情况统计。

41.教职工有向学校纪检监察、行政和党支部等部门,反映、检举其他职工隐瞒真实情况和管理部门营私舞弊行为的权利。

4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2017年2月2017年春周末值班安排表真正好的朋友,从来不需要这些表面功夫。

走在这漫漫俗尘,形如微尘的我们,每天忙碌的像只蝼蚁,哪有时间去整那些虚假的表面文章。

那些沉淀在岁月里的真情实意,哪一个不是无事各自忙,有事时,却又从不问回报几何的真心相助?至于那些平日里看上去可以一起打闹,一起吃喝,一起厮混,看似好成一片的人,或许,只是你在多少次的四目相对之时,动了真心,存了真义,是你默默认定对方可称朋友,有困难的时候是你愿意伸以援手,但未必对方一样。

多少看似热情的人,内心是薄情的。

而多少看似淡漠的人,内心实则一片温热。

那些表面热诚的人,总是相安无事各自好,一旦你有事需要援助,别说大事,就是小事需代劳,你都会发现原来不过情比纸薄,对方远比你自己想的要现实的多。

有些人,自从与你接近,内心就存有一份自己的打算。

定是你于他而言,多少有些可用之处。

正所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在这个功利心弥漫的世态下,没有哪一份意外的热情不无所图。

不仅是职场如此,男人如此,就连女人也不能免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