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转房管理办法
周转房管理办法

周转房管理办法周转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周转房的管理,保障使用单位和使用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周转房的合理利用,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周转房的定义和分类第二条:周转房是指供临时性使用、非永久居住的房屋,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房、临时住宿用房、临时仓储用房等。
第三条:周转房可以根据使用性质分为办公用房、住宿用房、仓储用房等各类别。
第三章:周转房的申请和审批第四条:单位或个人需要使用周转房时,应填写《周转房使用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五条:周转房使用申请应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应在7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第六条:申请人应根据审批结果,按照规定的办理手续领取周转房使用证。
第四章:周转房的使用管理第七条:周转房使用人员应按照周转房使用证上的规定使用周转房,不得超过规定使用期限。
第八条:周转房使用人员应妥善保管周转房及配套设施设备,并按规定进行维修和保养。
第九条:未经批准,周转房使用人员不得将周转房转租、转借、转用。
第十条:周转房使用人员搬离使用期满的周转房时,应进行清理、维修和整理。
第五章:周转房的管理责任第十一条:相关部门负责周转房的审批、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周转房的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周转房使用人员应当遵守管理规定,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部门所有。
附件:1.周转房使用申请表2.周转房使用证3.周转房管理责任分工表附录-法律名词及注释:1.周转房:指供临时性使用、非永久居住的房屋2.周转房使用申请表:申请单位或个人填写,用于申请使用周转房的表格3.周转房使用证:审批部门签发给申请单位或个人的证明文件,用于使用周转房4.周转房管理责任分工表:详细说明相关部门的周转房管理职责和分工。
员工周转住房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周转住房(以下简称周转房)的管理,保障员工基本生活需求,提高员工满意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实习等。
第三条公司周转房属于公司资产,所有权归公司所有。
第二章周转房租赁条件第四条周转房租赁对象:1. 公司新入职员工,暂无住房者;2. 在编在岗员工,因家庭原因需要周转住房者;3. 公司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人才等;4. 其他经公司同意需要周转住房的员工。
第五条周转房租赁条件:1. 员工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相关材料;2. 员工需提供近期居住证明或暂住证;3. 员工需承诺遵守周转房管理规定,按时缴纳租金。
第三章周转房租赁程序第六条周转房申请:1. 员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周转房申请表;2. 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申请,确定租赁对象。
第七条周转房分配:1.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员工岗位、家庭情况等因素,合理分配周转房;2. 员工接到周转房分配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入住手续。
第四章周转房租赁期限及租金第八条周转房租赁期限为一年,期满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续租。
第九条周转房租金按市场行情合理确定,租金标准由公司财务部门制定。
第五章周转房使用及管理第十条员工需爱护周转房设施,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不得损坏房屋及配套设施。
第十一条员工不得将周转房转租、转借他人使用。
第十二条员工因工作调动、离职等原因需要退租周转房时,应在一个月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三条员工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周转房损坏或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规定,公司旨在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周转住房环境,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同时,公司也将加强对周转房的管理,确保周转房资源的合理利用。
周转房管理制度办法

周转房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周转房,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利用和保护周转房资源,切实解决人民群众住房问题,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周转房。
第三条周转房是指政府或单位为解决特定人群住房问题而提供的临时住房。
第四条周转房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周转房的管理工作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或相关单位负责执行,具体实施由各级政府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条全社会都应该关注周转房问题,共同努力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七条周转房的管理应该遵循科学、合法、合理和便民的原则,确保周转房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管理。
第二章周转房管理机构第八条周转房管理机构是指任何政府或单位负责周转房管理工作的部门或机构。
第九条周转房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周转房管理规定、办法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周转房的租赁工作;负责周转房的维修和管理工作;处理周转房管理中的纠纷和投诉;协调解决周转房遇到的各种问题。
第十条周转房管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熟悉周转房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十一条周转房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周转房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周转房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周转房承租人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承租人的维护和管理意识。
第十三条周转房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对周转房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三章周转房的管理原则第十四条周转房的管理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公开;便民、高效、协调;规范、合法、有序;维护、保护、管理。
第十五条周转房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法的原则,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周转房的使用效率。
第四章周转房的使用第十六条周转房的使用范围包括: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城市建设、低收入人群等特定人群需要临时住房的情况下。
第十七条周转房的使用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来租赁,不得私自占用或出租。
第十八条承租周转房的承租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租金和押金,并签订合同,履行相关义务。
周转房管理办法

周转房管理办法(详细版)一、实施范围与目的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等组织的周转房管理,包括出租、使用以及维护和管理。
目的是规范周转房的分配与使用,保障相关人员权益,提高周转房的利用效率。
二、周转房定义与分类1.周转房:为满足组织内部人员临时居住需求而设的临时住房;2.分类:根据使用需求和人员类型,周转房可分为员工临时住房、访问学者住房、业务出差住房等。
三、周转房分配原则与条件1.原则:周转房分配应遵循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2.分配条件:满足组织内部相关人员在特定时期的住房需求,具体条件由组织制定。
四、周转房申请与审批流程1.提交申请:需要使用周转房的人员需填写申请表,向组织申请;2.审核资料: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符合周转房分配条件;3.审批流程:经过初审后,将申请提交至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批;4.通知结果:审批完毕后,将结果通知申请人,告知是否分配周转房。
五、周转房使用管理1.入住前准备:入住前,组织应确保周转房内设施完备、空调、热水等设备正常运行;2.入住登记:使用者需完成入住登记手续,提供有效身份证件;3.暂住期限:周转房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需提前申请;4.使用规定:使用者需遵守住房管理规定,保持房间卫生、安全,不得擅自转让或二次出租;5.定期检查:组织应定期检查周转房的使用情况,确保房间内设施完好无损;6.检查记录:组织需对定期检查情况进行记录,以备查阅。
六、租金与押金管理1.租金:周转房租金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合理且具市场竞争力;2.支付方式:租金建议按月缴纳,提醒请使用者按时按量支付;3.押金:使用者需支付合适的押金,用于弥补因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损失;4.退还押金:如无损害和欠款情况,应退还押金;5.开具发票:组织应为使用者开具正规发票,注明押金、租金等详细费用;6.账户管理:为确保资金安全,组织需为周转房租金与押金建立专门账户。
周转房管理办法

周转房管理办法周转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周转房管理,保障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周转房是指供需紧张情况下,暂时提供给特定对象使用的住房,包括公租房、临时安置房等。
第三条周转房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住房临时搬迁、房屋维修等特殊情况下的安置。
第四条周转房的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依法保障周转房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周转房的供给方应当建立健全周转房管理制度,定期公示周转房的供应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周转房使用对象第六条周转房使用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遭遇灾害、房屋损坏等紧急情况导致无法居住的家庭。
(二)政府安排的临时住房搬迁对象。
(三)因公务需要暂时居住在外的人员。
(四)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的特殊情况。
第七条周转房使用对象首先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及申请书,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
第三章周转房供应和分配第八条周转房供应应当根据需求情况提前做好规划,确保足够的供应量。
第九条周转房的分配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十条分配周转房应当优先考虑符合条件并急需安置的对象。
第四章管理与维护第十一条周转房的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巡查,维护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周转房使用者应当爱护房屋设施,使用期满后按规定退还周转房。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的使用者,管理机构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对于虚假申请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管理机构将依法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一:周转房使用申请表格附件二:周转房使用协议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公租房:由政府出资兴建或购买,并出租给居民的保障性住房。
2. 临时安置房:在灾害、拆迁等特殊情况下,政府临时提供给居民的住房。
3. 管理机构:负责周转房管理的相关部门或组织。
4. 使用对象:符合条件并获得周转房使用资格的人员或家庭。
周转房管理办法

周转房管理办法周转房管理办法第一章范围和目的第一条本文档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周转房的使用和管理行为,保障公平公正,并确保周转房的有效利用。
第二章定义第二条在本文档中,下列术语的定义如下:1-周转房:指由企事业单位临时提供给员工、学生等临时居住的住房。
2-管理部门:指负责周转房的调配、管理和维护工作的部门。
第三章周转房的调配与分配第三条周转房的调配和分配应该按照以下原则:1-公平原则:根据申请人的需求和紧急程度,公平分配周转房资源。
2-利益平衡原则:在满足紧急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平衡各方的利益。
3-优先原则:优先满足企事业单位的需求,然后是其他群体的需求。
第四章周转房的使用与管理第四条周转房的使用和管理应该遵守以下规定:1-使用范围:周转房只限于临时居住,禁止用于商业用途或其他非法用途。
2-使用期限:周转房的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超过期限需要重新申请和审批。
3-管理责任:周转房的管理部门负责对周转房进行巡查、维护和保洁工作,并定期统计使用情况。
第五章职责与权益第五条使用周转房的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遵守行为准则:使用人员应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干扰他人正常居住和工作。
2-维护房屋设施:使用人员应妥善使用和保护房屋设施,不得损坏或擅自改动。
3-保持环境卫生:使用人员应保持周转房的环境卫生,不得乱丢垃圾或违规投放废弃物。
第六章违规行为和处罚第六条对于违反周转房管理办法的行为,管理部门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1-口头警告: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可以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整改。
2-暂停使用权: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可以暂停使用人员的周转房使用权,直至问题解决。
3-解除使用权:对于恶意破坏、占用周转房等严重违规行为,可以解除使用人员的周转房使用权,并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周转房申请表格2-周转房使用须知3-周转房调配流程图法律名词及注释:1-管理部门:指负责周转房的调配、管理和维护工作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是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学校的学生事务部门等。
单位周转房管理办法细则

单位周转房管理办法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周转房的管理,合理有效地利用房屋资源,保障职工的住房需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周转房,是指单位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用于解决职工临时性住房困难的住房。
第三条周转房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房屋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四条申请周转房的职工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新入职职工,在当地无自有住房。
2、因工作调动,在新工作地无自有住房。
3、因房屋拆迁、改造等原因,导致原住房无法居住,且在当地无其他住房。
第五条申请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工作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
第三章分配原则第六条周转房的分配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优先保障急需住房的职工。
2、按照职工的工作年限、职务、家庭人口等因素综合考虑。
3、同一条件下,采取抽签或其他公平的方式确定分配顺序。
第七条单位应根据房源情况和申请人数,制定合理的分配方案,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第四章租赁期限与费用第八条周转房的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具体年限,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应重新提出申请。
第九条租金标准应根据房屋的面积、地段、设施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报相关部门批准。
租金原则上低于市场租金水平。
第十条承租人应按时缴纳租金,逾期未缴的,应按照规定收取滞纳金。
第五章使用管理第十一条承租人应合理使用周转房,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
第十二条承租人应爱护房屋及附属设施,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十三条单位有权对周转房进行定期检查,承租人应予以配合。
第六章退出管理第十四条承租人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及时退出周转房:1、租赁期满,不再符合续租条件。
2、在当地购买了自有住房。
3、调离本单位。
4、违反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承租人退出周转房时,应清空房屋内个人物品,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章监督与处罚第十六条单位应加强对周转房管理工作的监督,对违规分配、使用周转房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周转房管理制度办法

周转房管理制度办法目录1. 引言2. 定义和范围3. 申请和使用要求4. 周转房分配程序5. 周转房管理责任6. 周转房维护和监督7. 总结引言周转房是为满足因工作、学习、公务等需要而暂时租住的房屋,对于保障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确保周转房分配的公平公正,以及周转房的管理和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周转房管理制度办法,以确保周转房的有效管理和维护。
定义和范围周转房是指由政府、企事业单位、学校等机构提供给临时租住对象的房屋。
其范围涵盖了各类临时性租房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公务出差、外地务工、学生实习等。
申请和使用要求为了确保周转房的公平分配和合理利用,申请和使用周转房需要满足一定要求。
首先,申请人必须出具明确的租房需求,包括租住时间、人数、用途等信息。
其次,申请人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所需证明材料。
最后,申请人需要承诺按照租房规定合理使用周转房,并做好卫生和环境保护。
周转房分配程序周转房分配程序应当公开透明、客观公正。
首先,有关机构应当建立统一的申请渠道和受理窗口,并明确受理时间和范围。
其次,通过申请人提供的租房需求和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和评估。
最后,根据审核结果和周转房的供应情况进行分配,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周转房管理责任周转房管理责任应当明确,相关机构和个人应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首先,提供周转房的机构需确保房屋的安全和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时进行维修和保养。
其次,周转房管理员应妥善管理房屋租赁手续和租金收取,并及时处理住户的合理诉求和投诉。
最后,用户需遵守租房规定,保持周转房的整洁和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
周转房维护和监督为了确保周转房的长期可持续使用,维护和监督工作不可缺少。
首先,有关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维护制度和周期性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周转房的问题。
其次,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用户对周转房使用和维护的意识和责任感。
最后,建立投诉举报制度,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对违规使用和破坏周转房的行为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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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建立《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办法》(暂行)的目的为规范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切实保障辖区内教职工基本住房需要,有利于教师工作和生活。
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入住教师周转宿舍的教职工应符合下列条件
本辖区范围内在编教职工、城乡交流教师和特岗教师,已婚家庭的双职工和单身的教职工。
属于下列情况的教职工,不予安排周转宿舍。
1、学校所在地有住房的教职工(包括福利房,商品房,自建房)。
2、虽符合条件,但本人声明不需要教师周转宿舍的教职工。
3、今后调入学校的教职工(如果周转宿舍有空余而又符合入住周转宿舍条件的除外)。
第三条教师周转宿舍分配原则
1、教师周转宿舍的入住对象按照德、能、勤、绩、廉以及年龄、教龄、家庭人口等相关条件确定。
按照县教育局《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办法》,学校学校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案,并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2、在符合入住教师周转宿舍条件的教职工中,单身教职工多人合住在一套房内,双职工居住在一套房内。
第四条教师周转宿舍资产所有权、管理权和使用权。
县教育局具有教师周转宿舍资产的所有权,学校具有教师周转宿舍资产的管理权,入住教师具有教师周转宿舍资产的使用权。
第五条教师周转宿舍申报审批程序
本人申请,学校审查研究同意,初步确定入住对象,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7天后,根据群众意见最终确定入住对象,同时将分房方案和名单报县教育局备案。
第六条教师周转宿舍管理的相关规定
1、教师周转宿舍入住期限为一年,符合条件的可续住租,每年要与学校签订入住合同。
2、入住教职工在签订入住合同时要缴纳住房保证金,每套1万元,合住的按平方米均摊。
不缴纳住房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居住权利。
保证金利息做为房屋租金,退房时只退还本金。
每套单职工宿舍室内配有电视机、办公桌椅、床、煤气罐、操作台、燃气灶、油烟机;双职工宿舍室内配有床、办公桌椅、操作台,等生活用品。
供用户使用,并负责管理。
如果出现人为损坏或丢失,由使用者照价赔偿,赔偿金从保证金中扣除。
入住教职工不得改变周转宿舍结构或擅自进行装修,不得擅自接、改电线,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注意
防火及用电安全。
因责任事故造成学校或其他教职工财务损失者,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否则学校有权回收住房,并从住房保证金中扣除相关的费用。
3、物业管理。
每校派一名物业管理员,负责水、电、暖及物业费用的收支与管理和周转宿舍安保工作。
入住教职工居住期间按照水表、电表使用数量缴纳水电费,按照居住面积缴纳取暖费,缴费标准按照集中供热收费标准。
多人合住的宿舍按人均摊。
住户必须保持周围环境的清洁,不乱丢垃圾,乱倒脏水,门前不得堆放任何杂物,保持宿舍的整洁,服从物业管理人员的督促检查。
4、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办理退房手续。
(一)借调或与学校解除劳动关系者。
(二)家庭住房变化后,经确认不符合入住条件者。
(三)退休、退职或死亡者。
(四)入住教师将周转宿舍擅自转让、出租、出借或者连续六个月闲置不住的住户。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学校有权收回并另行安排。
凡拒不交房的从次月起停发工资的50%(请假、寒暑假和因公外出除外)。
5、教师周转宿舍如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漏水、停电、停水、墙面脱落、地面脱落等情况,由个人提出申请,总校进行维修,住户承担费用。
室内插座、灯泡、开关、水龙头等易耗
品的损耗由住户自行负责。
第七条各校以总校为单位成立教师周转宿舍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第八条各校领导小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配周转宿舍,否则,追究学校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第九条此办法自2011年12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