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周转房分配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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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周转房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周转房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教师周转房的管理与使用,保障国有资产产权属性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保障教职工的正当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周转房定义教师周转房是指学校为解决教职工住房困难问题,由学校投资建设或租赁的,用于临时居住的住房。

三、周转房管理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周转房分配、使用、维修等管理工作,必须公平、公正、公开,接受教职工监督。

2. 先进性原则:周转房建设要符合国家住房建设标准,满足教职工基本生活需求。

3. 节约性原则:周转房建设要注重节约资源,提高使用效率。

4. 安全性原则:周转房建设要确保消防安全、房屋安全,保障教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四、周转房分配1. 分配对象:具有学校正式编制的教师,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教职工;(2)家庭住房困难,确有需要周转住房的教职工。

2. 分配程序:(1)教职工向学校提出周转房申请;(2)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分配条件的教职工名单;(3)学校根据教职工需求、房源情况等因素,进行周转房分配。

3. 分配原则:(1)优先保障住房困难程度较高的教职工;(2)根据教职工工作年限、职称等因素,合理分配周转房。

五、周转房使用1. 教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护周转房及设施设备。

2. 教职工不得擅自改变周转房结构、功能,不得擅自将周转房转租、转借他人。

3. 教职工应保持周转房内卫生,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4. 教职工应按时缴纳水、电、气等费用。

六、周转房维修1. 学校应定期对周转房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维修。

2. 教职工发现周转房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3. 教职工在使用过程中造成周转房损坏的,应按规定进行赔偿。

七、周转房退出1. 教职工因购房、调离等原因,不再符合周转房使用条件的,应主动退出周转房。

2. 教职工在周转房使用期间,如有违反规定行为,学校有权解除周转房使用合同。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

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

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文档旨在规范学校对教师周转房的管理,确保公平、合理地分配和使用周转房资源。

本文件制定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2 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学校内拥有或提供给教职工使用的各类周转房。

第二章周转房申请与分配流程2.1 教师入职前准备事项及要求:a) 提交个人联系明材料;b) 提交就业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雇佣合同;c) 向所属部门提交正式入职申请表格;2.2 学校负责安排以下程序进行审批:a)初步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进入下一阶段。

b)面试评估:由专家组成员对候选者进行综合考察,并填写评估报告。

c)最终权限机构决策: 根据面试结果以及其他因素(如岗位需求),确定是否通过并予以发放租赁资格。

第三章租金支付与退还3.1 租金支付a) 教师入住周转房后,需按照约定时间每月缴纳租金;b)学校提供多种付款方式(如银行划账、现金等),教职工可自主选择。

3.2 租赁押金与退还a) 入住前需要交纳一定金额的租赁押金作为保证,并在合同终止时进行结算。

b)若无损坏或违规情况发生,全额退还;否则扣除相应费用并将剩余部分归还给教职工。

第四章周转房使用管理4.1 使用期限及条件:a) 学校对周转房的使用期限设有最长和最短年限要求;b)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更换他人居住或擅自出借;4.2 房屋日常维修责任:比较大型问题由物业财务处处理,小到家具摆放位置调整都可以联系相关单位协助解决。

第五章违规处理措施5.1 违反申请程序者:取消其本次申请资格,并暂停下一个周期内再次提交新的周转房申请。

5 .2 不当使用者:警告一次,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使用资格。

第六章附件本文档涉及的相关附件包括:a) 教师周转房申请表;b)租赁合同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8年颁布实施的保障公民居住权益、规范住房市场行为等方面的基础性立法文件。

2. 租金支付方式:指教职工在约定时间内按照协议缴纳每月租金所采取的具体付款途径或方法。

活水中学教师周转房分配方案

活水中学教师周转房分配方案

活水中学教师周转房分配方案一、背景分析近年来,活水中学教职工队伍不断扩大,教师住宿问题日益突出。

为解决教师住宿困难,学校决定建设一批周转房,以满足教师住宿需求。

为确保周转房分配公平、合理,特制定本方案。

二、分配原则1.公平原则: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教师都有机会获得周转房。

2.优先原则:优先考虑家庭困难、住房条件差的教师。

3.工作年限原则:在相同条件下,工作年限长的教师优先。

4.贡献原则:在相同条件下,对学校贡献大的教师优先。

5.互助原则:鼓励教师之间相互帮助,共同解决住宿问题。

三、分配对象1.活水中学在编在岗教师。

2.在活水中学工作满一年的非在编教师。

3.符合条件的教师配偶和子女。

四、分配程序1.成立周转房分配小组: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

2.制定分配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案。

3.公示分配方案:将分配方案在校内公示,广泛征求教师意见。

4.报名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向分配小组报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审核材料:分配小组对报名教师的材料进行审核。

6.确定分配名单:根据分配原则,确定周转房分配名单。

7.公示分配结果:将分配结果在校内公示,接受教师监督。

8.办理入住手续:分配名单确定后,教师办理入住手续。

五、分配标准1.面积标准:单身教师分配一室一厅,已婚教师分配两室一厅。

2.租金标准:根据房屋面积和市场行情,合理确定租金。

3.配套设施:提供基本的家具和生活设施。

六、管理规定1.教师入住后,应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环境卫生。

2.教师不得私自转租、转让周转房。

3.教师离职或不再符合分配条件时,应主动退出周转房。

4.学校有权对周转房进行定期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清退。

七、特殊情况处理1.教师家庭特殊情况,如家有重病、残疾等,可申请特殊照顾。

2.教师在分配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分配资格。

3.教师对分配结果有异议,可向分配小组提出申诉,分配小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教师周转房分配方案

教师周转房分配方案

教师周转房分配方案教师周转房是指为满足教师工作和生活需要而提供的一种住房安排方式。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分配教师周转房资源,我们制定了以下教师周转房分配方案。

一、申请条件1. 教师周转房仅供本单位在编教师申请使用,且已通过试用期的教师优先考虑。

2. 教师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单位在职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等。

3. 教师所在单位将组织专业评审团队对申请教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作为分配依据。

二、分配原则1. 公平原则:教师周转房分配将严格按照申请顺序进行,符合条件的教师将依次获得分配机会。

2. 需求优先原则:教师周转房将更多地满足那些工作和生活条件较为困难的教师的需求。

3. 公益原则:教师周转房分配中将保留一定比例给各类公立学校的教师,以保障教育公益事业的顺利进行。

三、分配流程1. 教师提交周转房申请,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住房需求等,并附上所需的有效证明材料。

2. 单位按照申请时间顺序进行初步筛选和审核,淘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

3. 通过初步筛选的教师申请将进行专业评审,评审团队将评估并给出评审结果。

4. 根据评审结果,按照公平原则和需求优先原则进行教师周转房的分配,确保公平公正。

5. 分配结果将通知教师本人,并公示在单位内部,确保透明度和公开性。

四、使用期限和管理1. 教师周转房的使用期限为一学年或一定时间段,具体根据教师实际需求和周转房资源状况而定。

2. 教师在使用期限届满前,如需继续使用周转房,需提前提交申请,并将参与重新评审。

3. 教师使用周转房期间,需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租金费用,并履行相关的使用规定和管理要求。

4. 如教师违反使用规定或发现其他违规行为,单位有权取消其周转房使用权,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五、监督和维权1. 教师周转房分配过程将接受领导、教师代表和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接受相关教师意见和建议。

2. 教师如发现分配过程中有不公平或不合理之处,可通过正式渠道提出申诉,并将得到及时处理和回应。

教师周转房实施方案

教师周转房实施方案

教师周转房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解决教师周转房的使用和管理问题,制定一套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实施方案,对于提高教师周转房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具有积极的意义。

下面就教师周转房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具体阐述。

一、教师周转房管理机制的建立。

1. 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或管理岗位,负责教师周转房的使用、分配和管理工作。

2. 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明确教师周转房的使用条件、申请流程、审批权限、使用期限等相关规定。

二、教师周转房的使用和分配。

1. 教师周转房的使用应以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等为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 教师周转房的分配应按照教师的实际需求和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进行合理分配,避免浪费资源。

三、教师周转房的管理和维护。

1. 对教师周转房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房屋设施的完好和安全。

2. 加强对教师周转房的管理,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房屋使用情况的记录和统计工作。

四、教师周转房的监督和考核。

1. 加强对教师周转房使用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2. 对教师周转房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考核和评估,对于使用不当或者存在浪费情况的教师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警告。

五、教师周转房的宣传和教育。

1. 加强对教师周转房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教师的管理意识和规范意识。

2. 组织相关的培训和交流活动,加强教师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形成良好的管理氛围。

六、教师周转房管理工作的完善。

1. 不断总结和完善教师周转房管理工作的经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2.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教师周转房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以适应教师周转房管理工作的需要。

综上所述,教师周转房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教师周转房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只有科学合理地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才能更好地发挥教师周转房的作用,为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持。

关于学校周转房的管理制度

关于学校周转房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周转房的管理,保障周转房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周转房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周转房的申请、分配、使用、维修、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学校周转房是指学校为解决教职工临时住房困难而提供的保障性住房。

第二章申请与分配第四条符合以下条件的教职工可申请周转房:1. 在学校工作满一年;2. 家庭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3. 无其他住房保障。

第五条教职工申请周转房,应向学校住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 申请表;2. 身份证、户口簿;3. 无房证明或自有住房面积证明;4. 工作证明。

第六条学校住房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列入周转房分配名单。

第七条周转房分配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分配给住房困难且工作表现突出的教职工。

第三章使用与维护第八条教职工入住周转房后,应遵守以下规定:1. 爱护周转房内的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损坏;2. 保持室内整洁,不得乱堆乱放;3. 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私拉乱接电线;4. 不得擅自转租、转借周转房。

第九条教职工入住周转房期间,如因个人原因需要调离周转房,应在一个月内将周转房腾退。

第十条学校住房管理部门定期对周转房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第四章报废与回收第十一条周转房达到使用年限或因损坏无法维修的,由学校住房管理部门提出报废申请。

第十二条学校住房管理部门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核,经批准后进行报废。

第十三条周转房报废后,学校住房管理部门负责回收,并进行清理、维修。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学校住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教职工住房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住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职工住房管理,保障教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提高住房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在编教职工、外聘教职工以及学校引进的各类人才。

第三条学校教职工住房管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住房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住房类型及分配原则第四条学校教职工住房分为以下类型:1. 干部交流用房:为解决易地交流干部的基本工作生活需要,调入学校提供给其在交流期间内居住使用的房屋。

2. 引进人才用房:根据学校对各类人才的实际需求,为引进人才提供的住房。

3. 集体宿舍用房:为解决学校教职工集体住宿需求,由学校统一管理的宿舍。

4. 临时周转用房:为解决新进教职工、外聘教职工及引进人才在过渡期间住房需求,由学校提供的临时周转房。

第五条教职工住房分配原则:1. 公平原则:按照教职工的岗位、工作年限、家庭情况等因素,公平、公正地进行住房分配。

2. 优先原则:优先解决新进教职工、外聘教职工及引进人才的住房需求。

3. 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学校住房资源状况和教职工住房需求,动态调整住房分配方案。

第三章住房申请及分配第六条教职工住房申请:1. 教职工本人向学校住房管理部门提出住房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学校住房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申请人的住房资格。

3. 学校住房管理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制定住房分配方案。

第七条住房分配:1. 学校住房管理部门按照分配方案,公开、公正地分配住房。

2. 分配住房时,优先考虑教职工的岗位、工作年限、家庭情况等因素。

3. 分配住房后,学校住房管理部门与教职工签订住房租赁合同。

第四章住房管理及使用第八条教职工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住房,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将住房转租、转借他人。

第九条教职工住房维修:1. 住房内部设施损坏,由教职工自行维修。

2. 住房外部设施损坏,由学校住房管理部门负责维修。

第十条教职工住房租赁期限为三年,一年一检查,视履约情况再确定是否续签。

老师周转房管理制度

老师周转房管理制度

老师周转房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老师周转房资源,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的老师周转房管理。

三、使用原则1. 教职工可根据需要使用老师周转房,但需提前向学校申请,申请获批后方可使用。

2. 使用老师周转房应按照规定时间安排使用,如需延长使用期限须提前向学校申请。

3. 在使用老师周转房期间,应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妥善保管房间内的设备和物品,保持整洁卫生。

4. 使用老师周转房需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禁止在房间内进行危险性较大的活动。

四、申请流程1. 教职工如有使用老师周转房的需求,应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使用理由和时间。

2. 部门经过初步审核后,将申请表转交学校办公室进行审批。

3. 学校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审批通过后,将通知教职工可以使用老师周转房,同时安排具体使用时间。

五、管理责任1. 学校办公室负责老师周转房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作,定期检查房间使用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2. 各部门负责监督本部门教职工对老师周转房的使用情况,如发现问题需及时报告学校办公室。

3. 教职工在使用老师周转房期间,需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不得私自改变房间结构或用途,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六、监督检查1. 学校办公室将定期对老师周转房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房间的正常使用。

2. 各部门负责监督本部门教职工对老师周转房的使用情况,如有违规行为应及时汇报。

七、处罚措施1. 对于违反老师周转房管理制度的教职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其他处罚。

2. 如教职工严重损坏老师周转房设备或物品,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经学校领导同意后修改。

2. 对于未尽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以上为老师周转房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全体教职工认真遵守,共同维护学校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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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周转房分配及管理办法
运职院字[2010]60号
各处(室)、系(部)、直属科(中心):
一、住房人员范围
(一)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和协议、非运城市区居住的全体教职员工。

(二)与学院有特殊约定的人员。

(三)工作需要,必须住校人员(由院长审批)。

二、分房办法
(一)已婚正科级以上干部、研究生学历和中职以上职称的教师,及夫妇双方均与学校签订合同和协议的双职工可计分排队参加单套住房分配。

(二)未婚正科级干部、研究生两人分配一套住房。

(三)其它与学院签订协议的教职工3人分配一套住房
(四)选房按职务、年龄、工龄计分排队。

1、基础分:副院级、正教授30分;副教授、正处级25分;讲师、科级以上人员20分;其它人员15分。

2、年龄分每一年0.5分。

3、工龄分(宏源司龄+学院校龄),每年1分。

4、夫妇两人按一人最高计分。

5、未列职务,按上述相应职务计分(具体由人事处确定)。

6、选房一次选定,没有特殊理由,不再调整。

三、住房管理规定
(一)本人到后勤处填写住房申请表。

(二)由分房领导组审查住房人员资格及职务、职称、年龄、工龄,进行计分排队后报院分房委员会研究批准,并在全院公示三天。

(三)公示结束,确认无误,开始选房并发放钥匙入住;
(四)住宅楼实行福利型有偿住房,具体租金标准为:二、三、四层每月180元;一、五层每月160元;六层每月120元;
(五)水、电费自付,标准按学校规定收取;
(六)租金、水费每季度由后勤处造表报院领导签批,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七)房屋必须自己居住,不得随意调配、更不得出租他人,否则除立即收回外,租住期间每平米按20元收取房租;
(八)住房人员调离时,要即时交清房屋的财产、钥匙和租金、水费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财物损坏照价赔偿。

附件:1、运城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住房申请表
2、教职工周转房入住协议
二〇一〇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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