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转房管理办法
周转房管理办法

周转房管理办法周转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周转房的管理,保障使用单位和使用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周转房的合理利用,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周转房的定义和分类第二条:周转房是指供临时性使用、非永久居住的房屋,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房、临时住宿用房、临时仓储用房等。
第三条:周转房可以根据使用性质分为办公用房、住宿用房、仓储用房等各类别。
第三章:周转房的申请和审批第四条:单位或个人需要使用周转房时,应填写《周转房使用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五条:周转房使用申请应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应在7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第六条:申请人应根据审批结果,按照规定的办理手续领取周转房使用证。
第四章:周转房的使用管理第七条:周转房使用人员应按照周转房使用证上的规定使用周转房,不得超过规定使用期限。
第八条:周转房使用人员应妥善保管周转房及配套设施设备,并按规定进行维修和保养。
第九条:未经批准,周转房使用人员不得将周转房转租、转借、转用。
第十条:周转房使用人员搬离使用期满的周转房时,应进行清理、维修和整理。
第五章:周转房的管理责任第十一条:相关部门负责周转房的审批、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周转房的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周转房使用人员应当遵守管理规定,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部门所有。
附件:1.周转房使用申请表2.周转房使用证3.周转房管理责任分工表附录-法律名词及注释:1.周转房:指供临时性使用、非永久居住的房屋2.周转房使用申请表:申请单位或个人填写,用于申请使用周转房的表格3.周转房使用证:审批部门签发给申请单位或个人的证明文件,用于使用周转房4.周转房管理责任分工表:详细说明相关部门的周转房管理职责和分工。
周转房管理制度办法

周转房管理制度办法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们对住房需求的增长也日益迫切。
为了满足居民的住房需求,许多地方政府纷纷推行周转房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周转房的定义、管理原则以及相关政策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周转房的定义周转房,顾名思义,即为租期较短、用途灵活的临时性住房。
它主要为那些因房屋维修、加装电梯、拆迁等原因而需要短暂搬离的居民提供解决方案。
周转房多以公共租赁住房或临时房屋为主,为居民提供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
二、周转房的管理原则1. 公平原则:周转房的分配应公平公正,遵循按需分配的原则,将其分配给急需临时住房的居民。
政府应建立健全的周转房申请登记制度,确保每位申请者都能有机会获得住房援助。
2. 临时性原则:周转房的性质决定了其使用期限有限,一般应在两年内完成维修、拆迁等工作并恢复居住条件。
因此,政府需要明确规定居民在使用周转房期间的权益和义务,确保周转房在短期内有效运作。
3. 安全原则:周转房的建设应符合相关住房建设标准,确保居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政府应加强对周转房的监督和管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并定期对周转房进行维修和改造。
三、周转房管理的政策1. 建设政策:地方政府应加大对周转房的建设力度,根据需要规划和修建适量的周转房,以满足市民的住房需求。
建设过程中,应注重周转房与社区的融合,确保居民的生活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2. 分配政策:政府应建立周转房分配的公平机制,将其纳入住房保障制度体系中。
分配过程中,可以根据家庭人口、经济状况和紧急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通过抽签、竞价等方式进行公正公开的分配。
3. 使用政策:周转房的使用期限一般为两年,政府应制定明确的使用管理规定,规范居民的行为。
同时,政府也应提供必要的配套设施和服务,如教育、医疗等,确保居民可以正常生活。
4. 监督政策:政府应加强对周转房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投诉和举报机制,及时处理居民的投诉和问题。
同时,要加强周转房的巡查和维修,确保其安全和正常使用状况。
单位周转房管理办法细则

单位周转房管理办法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周转房的管理,合理利用房屋资源,保障职工的住房需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及所属各部门的周转房管理。
第三条周转房是指单位为解决职工临时住房困难而提供的过渡性住房。
第二章周转房的分配第四条周转房的分配对象为本单位无房职工、新入职职工及因工作需要临时调配住房的职工。
第五条分配周转房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职工的工作年限、职务、家庭人口等因素综合考虑。
第六条符合分配条件的职工应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等。
第七条单位成立周转房分配审核小组,对申请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房源情况制定分配方案。
第八条分配方案应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X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实施分配。
第三章周转房的使用第九条职工入住周转房后,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
第十条周转房仅供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居住,不得转借、转租或闲置。
第十一条职工应爱护房屋及附属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或照价赔偿。
第十二条单位有权对周转房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
第四章周转房的租金及费用第十三条周转房实行有偿使用,租金标准根据房屋的面积、地段、设施等因素确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职工应按时缴纳租金,逾期未缴的,按照逾期金额的X%收取滞纳金。
第十五条周转房的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由职工自行承担。
第五章周转房的维修与保养第十六条单位负责周转房的主体结构及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
第十七条职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房屋及设施存在问题,应及时向单位报告,由单位安排维修。
第十八条因职工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维修费用由职工承担。
第六章周转房的退出第十九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周转房:1、已购买住房或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的;2、调离本单位或辞职的;3、违反周转房管理规定,经教育仍不改正的;4、租赁期满未续签租赁合同的。
员工周转住房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周转住房(以下简称周转房)的管理,保障员工基本生活需求,提高员工满意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实习等。
第三条公司周转房属于公司资产,所有权归公司所有。
第二章周转房租赁条件第四条周转房租赁对象:1. 公司新入职员工,暂无住房者;2. 在编在岗员工,因家庭原因需要周转住房者;3. 公司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人才等;4. 其他经公司同意需要周转住房的员工。
第五条周转房租赁条件:1. 员工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相关材料;2. 员工需提供近期居住证明或暂住证;3. 员工需承诺遵守周转房管理规定,按时缴纳租金。
第三章周转房租赁程序第六条周转房申请:1. 员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周转房申请表;2. 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申请,确定租赁对象。
第七条周转房分配:1.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员工岗位、家庭情况等因素,合理分配周转房;2. 员工接到周转房分配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入住手续。
第四章周转房租赁期限及租金第八条周转房租赁期限为一年,期满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续租。
第九条周转房租金按市场行情合理确定,租金标准由公司财务部门制定。
第五章周转房使用及管理第十条员工需爱护周转房设施,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不得损坏房屋及配套设施。
第十一条员工不得将周转房转租、转借他人使用。
第十二条员工因工作调动、离职等原因需要退租周转房时,应在一个月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三条员工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周转房损坏或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规定,公司旨在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周转住房环境,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同时,公司也将加强对周转房的管理,确保周转房资源的合理利用。
周转房管理制度办法

周转房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周转房,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利用和保护周转房资源,切实解决人民群众住房问题,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周转房。
第三条周转房是指政府或单位为解决特定人群住房问题而提供的临时住房。
第四条周转房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周转房的管理工作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或相关单位负责执行,具体实施由各级政府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条全社会都应该关注周转房问题,共同努力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七条周转房的管理应该遵循科学、合法、合理和便民的原则,确保周转房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管理。
第二章周转房管理机构第八条周转房管理机构是指任何政府或单位负责周转房管理工作的部门或机构。
第九条周转房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周转房管理规定、办法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周转房的租赁工作;负责周转房的维修和管理工作;处理周转房管理中的纠纷和投诉;协调解决周转房遇到的各种问题。
第十条周转房管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熟悉周转房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十一条周转房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周转房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周转房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周转房承租人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承租人的维护和管理意识。
第十三条周转房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对周转房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三章周转房的管理原则第十四条周转房的管理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公开;便民、高效、协调;规范、合法、有序;维护、保护、管理。
第十五条周转房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法的原则,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周转房的使用效率。
第四章周转房的使用第十六条周转房的使用范围包括: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城市建设、低收入人群等特定人群需要临时住房的情况下。
第十七条周转房的使用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来租赁,不得私自占用或出租。
第十八条承租周转房的承租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租金和押金,并签订合同,履行相关义务。
2023修正版周转房管理办法

周转房管理办法周转房管理办法1. 背景周转房是一种临时性住房,用于解决注重服务人员的临时居住需求,如企事业单位的出差人员、学校校外实习生、节假日临时聘用人员等。
为了合理利用和管理周转房资源,确保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使用,制定了本周转房管理办法。
2. 周转房管理范围本周转房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具备周转房资源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
3. 周转房使用申请条件申请使用周转房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注重服务人员:具重服务人员身份的人员,如企事业单位的出差人员、学校校外实习生、节假日临时聘用人员;- 按程序申请:按照规定的申请程序进行申请,包括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合理用房:合理使用周转房,不得擅自借用、转租,不得违反使用规定。
4. 周转房使用申请流程申请使用周转房的流程如下:1. 申请人填写《周转房使用申请表格》,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2. 提交申请表格和证明材料给相关单位的周转房管理部门;3. 周转房管理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审批;4. 审批通过后,由周转房管理部门通知申请人领取周转房使用凭证;5. 申请人凭领取的使用凭证前往指定的周转房进行使用。
5. 周转房使用管理规定使用周转房的人员需遵守以下规定:- 使用期限:按照批准的使用期限使用周转房,不得擅自延长使用时间;- 房屋维护:使用期间需保持房屋的清洁卫生,不得损坏房屋设施;- 安全防火:严禁在周转房内进行违反安全防火规定的行为,禁止使用明火;- 用电用水:合理使用电力、水资源,不得浪费;- 违规处罚:对违反周转房使用规定的行为,将依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取消使用资格。
6. 周转房管理部门责任周转房管理部门承担以下责任:- 周转房资源调配:负责统筹、调配周转房资源;- 申请审批:及时审核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审批;- 使用凭证发放:将批准使用的周转房颁发使用凭证给申请人;- 监督管理:对周转房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汇报上级:定期向上级单位汇报周转房使用情况。
周转房管理办法

周转房管理办法周转房是指政府或企事业单位为特定人群提供的临时住所,主要面向因灾害、拆迁、房屋维修等原因需短期离开原有住所的群体。
周转房的管理是保障群众住房需求、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下面我们来详细介绍周转房管理办法。
一、周转房的分类周转房按其使用时间可分为长期周转房和短期周转房。
长期周转房是指须满足住房难题的家庭长期居住,在此期间,政府或企业单位负责房屋维修和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短期周转房是指需在相当短的时间内解决住房问题的群体,如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临时离职的人员,由政府或企业单位提供的住所。
二、周转房的管理机构周转房的管理机构应该由政府部门或企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实施部门共同管理,形成一个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
主管部门的职责是监督和指导实施部门的工作,制定管理政策和规定,以保障周转房使用方的合法权益。
实施部门主要负责周转房的建设、日常管理、监督和保障工作、计划编制和调度等。
三、周转房的申请和审批为保证周转房的使用方合法权益,特别是限制使用人数,周转房应该符合入住对象的资格条件,如贫困户、受灾群体、疏散人员等。
申请人应提供完整、真实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户口簿、住房证明、收入证明、受灾证明、拆迁协议、安置方案等。
周转房的审批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及时告知申请人审批结果。
审批通过的,应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押金和租金,租赁期限为半年或一年,过期后可以申请续租。
四、周转房的使用管理周转房属于国有资产,使用方对周转房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具体的管理措施包括:1、周转房的内外装修严禁乱改动,不得临时搭建隔断、墙以及新建阳台。
2、周转房内的秩序应该保持安静、整洁,不得妨碍公共秩序和邻里关系。
3、不得将周转房转租、借用、出售或者抵押给他人使用。
4、周转房内的安全设施应每周检查一次,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实施部门。
5、使用方要按时缴纳租金,押金,请假出院等事项要请假报告实施部门。
五、周转房的监督与维护周转房的监督与维护是整个管理工作的重要一部分,主要是防止房屋出租、跨过限额使用、设备设施破坏以及使用人员不文明等问题的发生。
公司周转房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周转房管理,保障员工住房需求,提高周转房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员工周转房的管理和使用。
三、周转房的定义周转房是指公司为解决员工短期住房困难,暂时提供的住房。
四、周转房的管理1. 周转房由公司统一管理,设立周转房管理部门,负责周转房的分配、维修、验收、报废等工作。
2. 周转房的分配原则:(1)按照员工入职时间、岗位性质、住房需求等因素进行分配;(2)优先保障家庭困难、无房可住的员工;(3)鼓励员工在公司内部调剂住房,提高周转房使用效率。
3. 员工入住周转房时,应与公司签订周转房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周转房的维修、保养由公司负责,员工应爱护周转房,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周转房管理部门。
5. 周转房的租赁期限一般为1年,期满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续租。
6. 员工离职或调离公司时,应将周转房交还公司,并结清相关费用。
五、周转房的使用1. 员工入住周转房后,应遵守以下规定:(1)爱护周转房,保持室内整洁;(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3)不得擅自改变周转房的结构和用途;(4)不得转租、转借周转房。
2. 员工在周转房内产生的电费、水费等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六、违约责任1. 员工违反本制度规定,损坏周转房或擅自改变周转房的结构和用途,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员工未按时缴纳租金、水电费等费用,公司有权收回周转房,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3. 员工转租、转借周转房,公司有权解除周转房租赁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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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蕴县领导干部周转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富蕴县领导干部周转房的使用管理,有效解决异地交流干部烦人安家问题,确保异地交流干部能够安心工作,结合县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富蕴县异地交流的四套班子领导、援疆干部主要领导、公检法主要领导、挂职县领导周转房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领导干部周转房按照“属地管理、统筹房源、统一分配、及进及退”的原则进行管理使用。
第二章周转房现状
第四条现有领导干部周转房2栋,其中四套班子领导干部周转房共有房间20套,每套面积138平方米,援疆干部周转房共有房间12套,每套面积65平方米。
第五条入住周转房的领导干部只享有房屋的使用权,使用期间不得私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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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周转房入住要求及程序
第六条异地交流的县四套班子领导、援疆干部主要领导、公检法主要领导、挂职县领导、上级下派的工作组成员、邀请的专家及无住房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原则上可入住。
本地直接提拔的领导干部不允许入住周转住房。
第七条异地交流的领导干部需解决住宿问题的,须个人向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情况报请县委、政府分管机关工作的领导审定后,通知本人入住。
第八条援疆县领导、挂职县领导、上级下派的工作组成员及邀请的专家经县委、政府分管机关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方可入住。
第四章周转房的管理
第九条四套班子领导干部周转房住户每月需交纳房租200元,援疆干部周转房住户每月需交纳房租100元,房租由住户到县国资中心缴纳,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督促,缴纳的房租均交县财政。
第十条周转房的电、燃气、电话等日常费用由入住人员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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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援疆干部主要领导、挂职县领导、上级下派的工作组成员、邀请的专家无需交纳相关费用,所需费用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办理。
第十二条周转房日常维护(太阳能热水器、局域网设备等)、维修(水、电、暖及房内基本设施)、改造等事宜,列入财政预算,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实施。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已入住人员在工作地购买住房,因工作原因调离或退休的领导干部,须在6个月内腾退住房,并交机关事务管理局验收。
逾期未腾退的周转房,按1500元/月标准缴纳房租,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第十四条对在工作地购买住房,因工作原因调离或退休后未在规定时限内腾退住房的领导干部,由同级纪检监察、组织部门报请上级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16年元月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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