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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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学习_采购合同管理暂行办法(3篇)

组织学习_采购合同管理暂行办法(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组织采购合同管理,提高采购效率,保障采购质量,维护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组织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组织所有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采购合同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采购合同的合法性;2.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购合同签订过程公开透明,确保各方利益公平;3. 效率原则: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4. 安全原则:确保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信息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组织设立采购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采购合同管理的统筹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采购合同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采购合同管理制度;2. 审批重大采购合同;3. 监督采购合同履行情况;4. 组织采购合同纠纷调解。

第六条采购部门负责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等具体工作。

第七条采购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编制采购计划;2. 组织采购招标、谈判和签约;3. 跟踪采购合同履行情况;4. 处理采购合同纠纷。

第三章采购合同签订第八条采购合同签订前,采购部门应当进行以下工作:1. 调查研究,明确采购需求;2. 编制采购计划,报领导小组审批;3. 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招标或谈判;4. 起草采购合同。

第九条采购合同签订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采购合同内容完整、条款清晰;2. 采购合同签订程序合法、手续完备;3. 采购合同价格合理、质量合格;4. 采购合同期限明确、履行期限合理。

第十条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部门应当将合同文本报送领导小组备案。

第四章采购合同履行第十一条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部门应当做好以下工作:1. 跟踪合同履行情况,确保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义务;2. 定期与供应商沟通,协调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3. 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评价,为后续采购提供参考。

采购合同管理细则3篇

采购合同管理细则3篇

采购合同管理细则3篇篇1采购合同管理细则一、引言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的采购合同,规范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采购合同管理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服务采购等。

二、采购合同的签订1. 采购部门在开始采购前应明确采购需求,并尽可能详细地制定采购计划,包括预算、物品规格、数量等。

采购计划需提前报备公司领导,并获得批准。

2. 采购部门应根据需求制定采购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询价函等,并确保文件内容准确、清晰。

3. 采购部门应根据采购文件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询价等,并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4. 签订采购合同前,采购部门应核实供应商的资质、信誉等,并确保供应商具备履约能力。

5. 签订采购合同时,需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期限、履约保证、违约责任等内容,并在合同中做好约束性条款。

三、采购合同履行1. 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和交付物品等内容进行履约,保证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

2. 采购部门应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合同的及时履行。

3. 如若发现供应商存在履约不足或违约情况,采购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并依据合同约定对供应商进行违约处理。

4. 采购部门应及时对履约情况进行评估,如有不足之处应及时完善,以提高采购管理水平。

四、合同变更和终止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出现变更需求,采购部门需与供应商充分沟通,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合同。

2. 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方案,如协商不成,可依法解除合同。

3. 采购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合同文件的保存和管理,并按期进行合同的复审和评估。

五、其他事项1. 采购部门应定期组织采购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熟悉公司的采购政策和流程。

2. 采购部门应加强与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确保采购活动的财务合规性。

3. 采购部门应建立健全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加强对供应商的评估和监督。

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采购合同管理办法一、引言采购合同是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约定的法律文件,用于规范双方在商品或服务交易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合同的管理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可以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合规和有序进行。

本文将重点讨论采购合同的管理办法。

二、合同订立1.明确需求:采购方应充分了解自身需求,明确商品或服务的规格、数量、质量标准和交期等要求。

2.供应商选择:采购方应根据供应商的信誉、实力和价格等因素进行评估和选择。

3.合同谈判:双方在谈判过程中应明确价格、交货方式、支付条件、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并在谈判记录中进行记录。

4.合同草拟:采购方应制定合同草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征求法务部门的意见。

三、合同签订与存档1.签订程序:采购方与供应商代表在法定见证人的见证下签署采购合同。

2.合同备份:采购方应保留一份正本合同,并按照合同编号进行分类和存档,同时将一份合同备份交至法务部门进行备案。

四、合同履行1.履行监督:采购方应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与供应商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决履约中的问题。

2.变更管理:如需变更合同内容,采购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并与供应商进行协商。

变更后的合同应经双方签字确认,并存档备份。

3.履约评价:采购方可根据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对其进行评价,为今后的合作提供参考依据。

五、合同管理制度1.合同管理部门:企业应设立合同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人负责采购合同的全程管理。

2.合同模板:企业应制定标准的合同模板,明确各项约定条款,以提高合同的一致性和规范性。

3.合同管理流程:企业应建立明确的合同管理流程,包括合同审批、签订、履行和存档等环节,并指定责任人负责每个环节的执行。

六、合同风险防范1.风险评估:采购方应对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

2.风险转移:采购方可通过保险或律师意见等方式将某些风险转移给供应商,降低自身的经营风险。

3.风险监控:采购方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控,发现潜在风险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

采购合同归口管理办法

采购合同归口管理办法

采购合同归口管理办法篇一:采购合同管理办法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采购合同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电力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合同是指本院经华东电有限公司授权与国内外其他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根据合同管理制度规定,管理责任部门是采购合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项目申请部门是采购活动的执行部门。

第四条本院的采购合同分为物资采购合同和服务采购合同二大类。

物资采购包括设备和材料的采购,服务采购指项目中的外包。

第五条采购合同技术协议部分由项目申请部门负责确认、商务部分采用审核会签办法。

第六条符合我院招标条件的,应严格按上级公司和我院有关招标的规定执行。

其他采购采用招标、货比三家、直接采购的方式。

对于列入效能监察的项目,按《院行政监察办法》执行。

5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审计与法务专职列席商务谈判。

第七条本院各专业部门和管理部门不得以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采购合同。

第二章采购申请第八条采购申请应已列入项目计划和费用预算。

计划外项目按相应的责职权限审批后,方可提出采购申请。

第九条采购合同原则上不允许超过已批准的预算,如遇超过预算采购合同的情况,需按原审批程序办理追加预算的审批手续。

第十条采购申请在院MIS上办理。

第十一条计划内5万元以上及特种设备的采购,申请部门应进行调研,提交“询价/货比三家”报告(见内部站——办事指南——工作表格)。

计划外采购申请或涉及科技项目的采购申请,必须提交“设备采购申请报告”(见内部站——办事指南——工作表格)涉及劳动保护用品采购申请的,按《劳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采购应在“合格供货方目录”中选择,对未列入“合格供货方目录”的,计划部应根据《采购控制程序》要求组织对供方进行评价。

第十三条对供方的评价方式可采取以下三种:(一)书面调查:采购申请部门向供方发送供方调查表;(二)现场调查:管理责任部门会同或指派有关人员到供方处进行现场调查;(三)第二方审核:管理责任部门可以委托其他权威部门对供方进行审核。

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采购合同管理办法一、引言采购合同是指供应商和采购方之间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用于规范双方在采购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采购合同的管理是确保采购方与供应商之间的交易得到有效执行的关键。

为了提高采购合同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制定一套科学的采购合同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二、目标与原则1.目标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的目标是规范和优化采购合同的管理流程,确保双方在合同履行中的权益得到保障,保证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

2.原则(1)依法合规采购合同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政策,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公开透明采购合同的管理应当公开透明,相关信息应及时公示,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3)公平竞争采购合同管理应当建立公平、透明的竞争机制,确保供应商选择的公正性。

(4)效率高效采购合同管理应追求高效率和高质量,在确保准确性的前提下,优化管理流程,提高运作效率。

三、采购合同管理流程采购合同管理流程主要包括合同准备、合同签订、合同执行、合同变更和合同结算等环节。

1.合同准备合同准备阶段是制定和准备采购合同的过程。

在这个阶段,采购方需明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计划并组织采购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应积极参与采购前期的沟通,了解采购方的需求,确保合同条款的准确性。

2.合同签订合同签订是指双方就采购事项达成一致,签署正式的采购合同。

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明确合同的交付方式、交付期限、付款方式、质量要求等关键条款,并在合同中详细阐述。

签订合同后,交付双方应妥善保管合同文本,在需要时进行及时的更新和备份。

3.合同执行合同执行是指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进行交付和履行合同。

采购方应监督供应商的交付进度和质量,及时发现并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供应商应按合同要求按时提供商品或提供服务,并保证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和数量符合合同约定。

4.合同变更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需要调整合同的内容和条款。

合同变更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采购合同管理办法正规范本(通用版)

采购合同管理办法正规范本(通用版)

采购合同管理办法1. 引言采购合同是供应商和采购方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规定了双方约定的采购条件和责任。

为了确保采购合同的有效管理和执行,制定本《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本办法的目的是明确采购合同的管理流程,确保采购合同的执行和履约。

2. 采购合同的签订2.1 合同的准备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前,采购方应向供应商提供详细的采购需求和规格要求。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编写报价和合同草案。

2.2 合同的审批采购方应对供应商提供的采购合同进行审查,并审核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采购部门负责人在审核后签署合同,同时合同应经法务部门的审核。

2.3 合同的签订合同签署前,双方应对合同的内容进行最后的确认,并在合同上签字。

签约人员应确保在签署合同之前已阅读合同条款并理解相关义务和责任。

3. 采购合同的执行3.1 合同履约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的条款和约定,按时交付产品或提供服务。

采购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付款。

3.2 合同变更当双方需要修改合同内容时,应书面协商并签署合同变更协议。

变更协议需经采购部门负责人和供应商负责人的审批并签字。

3.3 合同解除当发生合同违约或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时,采购方或供应商可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

解除合同需经法务部门审核并经采购部门负责人批准。

4. 采购合同的管理4.1 合同归档采购方应建立合同归档系统,将签订的采购合同存档并编号。

归档系统应包括合同的基本信息和复印件。

4.2 合同监督采购部门应对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4.3 合同评估定期评估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包括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风险等。

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改进合同管理。

5. 附则本办法由采购部门负责人负责解释和修订,并于发布之日起生效。

是《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的内容。

此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确保采购合同的执行和履约,提高采购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 目的:为规范公司采购行为,保护公司利益,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全体员工采购物资、服务的合同签订和管理。

3. 定义:采购合同:指公司或分支机构作为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关于商品或服务的买卖协议。

供应商:指为公司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二章合同签订1. 需求确认:各部门或分支机构根据实际需求,填写采购申请单,经审批后提交至采购部门。

2. 市场调研:采购部门根据需求,进行市场调研,了解供应商信息、价格行情等。

3. 谈判与询价:采购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谈判或询价,确定供应商及合同条款。

4. 合同签订:采购部门负责起草合同,经相关部门会签后,提交至公司领导审批。

审批通过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合同。

5. 合同归档:采购部门负责将合同正本及相关资料整理归档,确保合同安全、完整。

第三章合同履行1. 交货验收: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地点交付货物,采购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交货验收。

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

2. 付款流程:验收合格后,采购部门根据合同条款办理付款手续,包括发票核对、资金安排等。

3. 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如发现质量问题,采购部门应及时与供应商沟通解决。

4. 合同变更与解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涉及法律问题的,应咨询法律顾问。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1. 采购审计:公司定期对采购合同进行审计,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防范潜在风险。

2. 投诉处理:采购部门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如发现违约行为,应及时处理并保留相关证据。

3. 绩效考核:公司将采购部门的合同管理水平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五章附则1. 办法解释权:本办法由公司采购部门负责解释。

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采购合同的管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采购活动的合同管理。

第三条采购合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四条采购合同的签订应由采购部门负责,必要时可邀请法律顾问参与。

第五条在签订合同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供应商评估,确保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

第六条合同文本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或服务的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付时间、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第七条合同签订后,应由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并确保合同的保密性。

第三章合同的执行第八条采购部门负责合同的执行监督,确保合同条款得到履行。

第九条如遇合同变更或解除,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并及时通知相关方。

第十条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估,并记录在案。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第十一条合同变更应基于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应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应及时更新合同档案,并通知相关部门。

第五章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合同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五条违约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第六章合同争议的解决第十六条合同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由采购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对本办法的修改和补充,应经采购部门审核,并报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十九条本办法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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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采购合同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电力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合同是指本院经华东电网有限公司授权与国内外其他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根据合同管理制度规定,管理责任部门是采购合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项目申请部门是采购活动的执行部门。

第四条本院的采购合同分为物资采购合同和服务采购合同二大类。

物资米购包括设备和材料的米购,服务米购指项目中的外包。

第五条采购合同技术协议部分由项目申请部门负责确认、商务部分采用审核会签办法。

第六条符合我院招标条件的,应严格按上级公司和我院有关招标的规定执行。

其他采购采用招标、货比三家、直接采购的方式。

对丁列入效能监察的项目,按《院行政监察办法》执行。

5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审计与法务专职列席商务谈判。

第七条本院各专业部门和管理部门不得以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采购合同。

第二章采购申请第八条采购申请应已列入项目计划和费用预算。

计划外项目按相应的责职权限审批后,方可提出采购申请。

第九条采购合同原则上不允许超过已批准的预算,如遇超过预算采购合同的情况,需按原审批程序办理追加预算的审批手续。

第十条采购申请在院MIS上办理。

第十一条计划内5万元以上及特种设备的采购,申请部门应进行调研,提交“询价/货比三家”报告(见内部网站办事指南一一工作表格)。

计划外采购申请或涉及科技项目的采购申请,必须提交“设备米购申请报告”(见内部网站办事指南工作表格)涉及劳动保护用品采购申请的,按《劳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采购应在“合格供货方目录”中选择,对未列入“合格供货方目录”的,计划部应根据《采购控制程序》要求组织对供方进行评价。

第十三条对供方的评价方式可采取以下三种:(一)书面调查:采购申请部门向供方发送供方调查表;(二)现场调查:管理责任部门会同或指派有关人员到供方处进行现场调查;(三)第二方审核:管理责任部门可以委托其他权威部门对供方进行审核。

第十四条对生产试验设备的供方评价(一)对生产试验设备中间商评价应包括: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与实际相符的经营范围、签约代表的有效法定代表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代销生产试验设备的授权证明等。

(二)对生产试验设备制造商评价应包括:质量管理体系的状况、满足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标准、质量信誉、资信、市场状况、对国产计量器具的供方一般应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授权或CMC证书、通过类似产品的历史比较和对其他使用者的调查了解。

第十五条对外包服务供方的评价,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质量管理体系的状况、服务能力及相应资质、仪器设备及人员情况、完成同类项目的情况。

第十六条管理责任部门负责保管5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采购合同供方的评价档案。

采购申请部门负责保管5万元人民币以下设备采购合同供方评价的档案。

第十七条服务供方评价档案由管理责任部门负责保管。

第三章采购合同准备第十八条由管理责任部门组织对采购申请进行评审,根据权限由分管领导确认。

第十九条管理责任部门将评审意见通知采购申请部门,并根据需要,提出签订相关协议的要求(包括技术协议)。

技术协议见(见内部网站办事指南工作表格)。

第二十条采购除即时结活外,一律采用书面合同形式。

凡国家或行业有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选用,但可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加以适应性修改。

采购合同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

采购合同中的术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应设专款解释。

采购合同中涉及的数字、日期,需明确是否包含本数。

第二十一条采购合同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代理人姓名和职务、联系方式;(二)签约目的和依据;(三)标的;(四)数量和质量,包括检验标准和方式;(五)价款或酬金及结算、支付方式;(六)履行的地点、期限和方式;(七)争议解决的方式;(八)违约责任;(九)变更或解除的条件;(十)根据法律或采购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或双方当事人共同认为必须明确的条款;(十一)采购合同生效的时间和条件(十二)签约的地点、日期;(十三)签约各方开户银行及账号;(十四)签约各方公章或采购合同专用章;(十五)签约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修改、补充采购合同的文书、信件、数据电文、图表等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章合同的审核第二十三条采购合同审核时,应填写“经济合同签证审计单”。

若有采购申请报告、报价活单、询价/货比三家报告、概预算活单的,应一并提供。

第二十四条管理责任部门对采购合同审核的内容包括:(一)技术性:1、技术依据的真实、可靠;2、技术措施完备、先进;3、技术标准和技术参数科学、真实。

(二)可行性:1、届丁本院生产、经营和建设需要;2、预期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分析具有真实性;3、项目预算范围内,项目实施计划具有可操作性。

(三)计划性:1、符合已批准列项的项目范围与条件;2、在已批准的项目预算范围内。

(四)安全性:安全生产、工程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本院管理部门认为必须审核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对采购合同审核的内容包括:符合预算安排、计算方式正确、财务附件真实和齐备、需审核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六条院长工作部对20万元以上采购合同条款法律符合性和法律风险进行审核。

第二十七条采购合同审计内容按审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审核部门认为必要时,可要求申请部门提供与合同有关的补充证明材料。

第二十九条审核部门在审核时,如发现合同条款有遗漏和不妥之处,应在审核意见中提出修改意见。

需要退回的,应连同全部合同文本退回合同经办人。

合同经办人修改之后应重新提交有关部门重新审核。

第三十条合同审核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核后应在合同审核单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由审核人和审核部门负责人签字。

第五章采购合同的签订第三十一条院长或委托代理人根据管理责任部门的审核意见,决定是否签约。

决定签约时,应在全部文本上以同一形式签字;决定不予签约时,应以书面形式明示意见。

第三十二条院长授权委托代理人签订采购合同时,须签署授权委托书。

第三十三条代理人应在授权委托的范围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不得转委托。

第三十四条采购合同审批权限:(一)5万元以下(含5万元),由管理责任部门负责人审批;(二)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由分管领导审批;(三)20万元以上,由院长审批。

第三十五条采购合同签订后,己方至少保留采购合同正本2 份,副本1份以上。

正本交财务部门作付款依据;1份正本及相关报审资料交管理责任部门备案;其余若干副本由申请部门负责履行、使用、保管。

第三十六条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的采购合同,应按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

第六章采购合同的履行第三十七条申请部门负责采购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八条采购合同正式签订生效前,未经批准不得实际履行采购合同。

第三十九条财务部根据采购合同及付款申请,核准并执行采购合同付款事项。

第四十条有关部门和人员发现采购合同对方不履行或不全面、不适当履行采购合同,应立即通知管理责任部门;管理责任部门应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以法定或约定的方式向采购合同供方提出异议。

第七章验收第四十一条物资采购由管理责任部门组织对所购物资的验收,通知申请部门领用。

第四十二条按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管理责任部门组织对生产试验设备进行到货验收。

第四十三条外包服务申请部门负责对外包方的服务质量进行控制与验证,验证可采取参加分包方的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的方法进行,也可以委托第三方验证。

第四十四条验收发现不合格的,由管理责任部门负责按采购合同约定与供方交涉。

第四十五条当顾客有要求时,外包服务申请部门应提供必要的条件,使顾客能在分包方对外包方服务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进行验证。

但顾客的验证不能免除本院提供合格服务的责任,也不能排除其后顾客拒收的可能,外包服务申请部门仍要对供方按要求进行有效的控制。

第四十六条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申请部门整理相关文件资料,并及时将履行情况上报管理责任部门,办理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财务部按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设备进行登记和编号。

100 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审计按《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管理办法》对工程项目进行决算审计。

第八章采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四十七条采购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或法定及约定的情况出现时,可以变更或解除。

第四十八条变更或解除采购合同的报审程序与签订采购合同的程序相同。

第四十九条变更或解除采购合同过程中的文书、电报和图表等由申请部门妥善保存,涉及商务的资料正本交财务部保存。

第九章采购合同纠纷的处理第五十条发生采购合同纠纷时,采购合同申请部门应及时通知管理责任部门,并配合管理责任部门及时调查收集下列证据:(一)采购合同文本,包括采购合同附件、采购合同变更或解除协议、有关电报、信函、图表、视听材料等;(二)有关的票据、票证;(三)质量标准的法定或约定文本、封样、样品、鉴定报告、检测结果等;(四)证人证言;(五)其他有关材料。

第五十一条管理责任部门应会同采购申请部门、法务专职及其他有关部门,根据采购合同纠纷,及时提出处理方案,并向院领导报告。

第五十二条在纠纷处理过程中,未经管理责任部门审核、院领导同意,不得向供方做出实质性答复或提供文件资料。

第五十三条采购合同纠纷,经协商或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

第五十四条采购合同纠纷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依采购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五十五条管理责任部门会同法务专职提出诉讼代理人,仲裁或诉讼方案等,并经院领导同意。

第十章附则第五十六条本办法由计划部负责解释第五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资料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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