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区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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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荐人社部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候选对象公示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荐人社部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候选对象公示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荐人社部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候选对象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22.08.10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8.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荐人社部第十六届高技
能人才评选表彰候选对象公示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表彰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2〕121号)要求,经基层推荐、条件审核、会议审议等程序,拟推荐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孙宏杰为中华技能大奖候选对象,武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王琼、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胡建滨为全国技术能手候选对象,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候选对象,湖北经济学院邹志平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候选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对拟推荐的候选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如对拟推荐的候选对象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武汉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反映。

反映问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联系电话:027-******** 83919079
通信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1号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邮政编码:430012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0日。

武汉市教育局、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实施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

武汉市教育局、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实施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

武汉市教育局、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实施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教育局,武汉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2.02.23•【字号】武教职成〔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武汉市教育局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实施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武教职成〔2022〕1号各区教育局、财政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为深入贯彻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提升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决定实施市级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优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坚持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不同类型、同等重要的战略定位,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要基础,优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落实《湖北省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结合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实际,引导学校更加专注专业建设、内涵发展,着力夯实基础、补齐短板、激发活力、树立标杆、提高质量,为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奋力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一)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达到“保证学校的基本办学方向、基本办学条件、基本管理规范”办学标准,重点支持30所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60个优质专业(群)建设。

切实发挥优秀学校、优质专业的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和人才培养质量整体提高。

(二)重点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双优计划”各方面全过程。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模式,构建“三全育人”新格局。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武汉技能英才”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武汉技能英才”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武汉技能英才”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2.09.21•【字号】•【施行日期】2022.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市场正文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武汉技能英才”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为贯彻全市人才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人才强市战略,支持培养一批技能技艺高超、业绩贡献突出的高技能人才,根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武汉英才”计划培育支持专项实施方案〉》(武人才〔2022〕5号),决定在全市开展“武汉技能英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范围和条件“武汉技能英才”从我市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目前仍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操作的高技能人才中选拔。

“武汉技能英才”必须爱党报国、遵纪守法、敬业奉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荣获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二)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在培养技能人才和带徒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市级及以上同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优先推荐从事“965”重点产业、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二、选拔程序“武汉技能英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推荐申报工作,采取本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差额推荐、公示认定等程序产生。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选拔推荐工作,中央、省属在汉及市属大型企事业单位负责本企业的选拔推荐工作。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湖北省公共卫生青年拔尖人才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湖北省公共卫生青年拔尖人才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湖北省公共卫生青年拔尖人才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1.16•【字号】•【施行日期】2021.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湖北省公共卫生青年拔尖人才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卫生健康委,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相关高等医学院校:根据《湖北省“公共卫生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鄂卫通〔2021〕40号)有关要求,经专家评审、组织审定、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丁则阳等50人为湖北省公共卫生青年拔尖人才。

现予以公布。

附件:湖北省公共卫生青年拔尖人才入选人员名单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11月16日(政务公开形式:主动公开)附件湖北省公共卫生青年拔尖人才入选人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第一层次(20人):丁则阳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万延建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王超龙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元艺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占建波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XXX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刘琳琳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刘满清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光煚襄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严亚琼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肖璇湖北省人民医院吴鹏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何凡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宋健解放军中部战区总医院钟宝亮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童叶青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蔡昆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蔺蓉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廖云飞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潘运宝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第二层次(30人):王芬黄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王科坤恩施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王娴默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尹琴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田训武汉市中心医院史静襄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朱栋良咸宁市中心医院向浩武汉大学健康学院刘杰十堰市人民医院刘志新湖北医药学院孙强鄂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李岩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基础医学院李腊梅荆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杨茹武汉血液中心杨彬湖北省肿瘤医院杨硕武汉市第一医院何丽荆州市中心医院沈威孝感市中心医院宋志霞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张皓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陈帅武汉大学健康学院陈浩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赵球平仙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胡婕荆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柯佳湖北省中医院段鹏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俞斌武汉大学健康学院祝成亮湖北省人民医院殷文军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席仁刚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普通高校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

普通高校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

湖北省普通高校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工业设计专业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申报书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2010年9月25日指导思想为实现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要求,武汉理工大学工业设计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充分利用学校“211工程”建设和行业资源的优势,通过与学校的建材、船舶、汽车等优势学科的交叉,集合工业设计专业23年的办学积累经验与专业教育资源,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探索工业设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规律和途径,以培育能够提升我国制造业产品附加值,创建自主品牌,提升制造业竞争力急需的拔尖创新人才,特制定工业设计专业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实施方案。

一、前期工作基础1、学科专业基础武汉理工大学工业设计专业自1988年创办以来,先后拓展为产品设计、数码设计、交通工具设计、展示设计四个方向,在校生600人,每年招收工科学生60人,文科艺术类学生90人。

通过长期的教学研究与教学实践,特别是在近10年的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中,依托湖北省重点学科设计艺术学、中南地区首个设计艺术学博士点、艺术学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培养学生上秉承“创新能力强、实干精神强、适应能力强”的办学理念,培养学生适应未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所需要的厚基础、宽口径,具有设计创新能力的国际型工业设计拔尖人才,鼓励专业带头人、课程带头人与骨干教师积极研究与探索现代工业设计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方法,加强教学改革与实践,注重学生实际创新能力培养,不断地进行专业教学改革与教学实践,努力探索“产、学、研结合”的工业设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近十年来,先后获批工业设计国家特色专业、国家“行业背景下工业设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湖北省艺术设计实验、实训教学示范中心”的立项建设,工业设计专业为湖北省品牌专业,《设计概论》、《设计美学》2门国家精品课程,3门省级精品课程,完成国家规划教材19部。

教材发行逾两百万册,被100多所高校采用,使用效果好,并获中国大学出版社协会优秀教材奖等奖励。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武教职成〔2019〕1号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武教职成〔2019〕1号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正文:----------------------------------------------------------------------------------------------------------------------------------------------------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武教职成〔2019〕1号各区教育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单位:为贯彻执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北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和《湖北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市职业教育实际,现就加强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教学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提升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质量。

中等职业学校要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深化“3+2”、技能高考等中高职一体化教学改革,确保拟升学继续深造类专门人才培养质量。

中高职一体化教学工作要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着力“一套体系、两项重点、三个强化、四个到位”,即遵循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系统构建中高职一体化课程体系;重点整体设计人才培养方案,重点推进人才培养方案的规范实施;加强人才培养系统化、教学运行协同化、质量监控多元化;在工作中主动衔接、规范管理、创新驱动、全程监测到位。

切实推进中高职有机衔接等改革创新举措落地见效,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走深走实,推进全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规范制订和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人才培养方案是“3+2”和技能高考班的基本教学文件。

中高职联合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确保在中等职业学校阶段须符合教育部中职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规范,坚持育人为本,德技并修;坚持标准引领,特色发展;坚持多方参与,产教融合;坚持科学规范,开放共享。

“3+2”中职段每学年教学时间不少于40周,周学时一般为28,3年总学时数约为3000~3300。

技术拔尖人才许明祥

技术拔尖人才许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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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贾德 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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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年第9 05 期
总第 6 期 1

许 明祥 毕 业 干 北 京 农业 机 械 化 学
站改造工程可研等 1 0多项 工程项 目,
科技 含量高 ,技术上有 创新 ,在行业 范 围内产生 了较大影响 。许 明祥在防
洪 、排涝、水资源规划 、水资源论证 、 水土 保持 等领域 ,具备较丰富的经验
和学识水平 ,其精湛的专业技能在 同 行 业 中具 有较高 的知名度 和权威性 。 多年 来,他勤 于学 ,刻苦钻研 ,善 于总结 ,先后在各类专业杂志上发表 沦文 1 余 篇, 0 得到 同行专家的高度评 价。 通过 2 0多年的学 习、 实践 、 总结 , 他在 防洪 、排 涝、水 资源规划 、水资
生态问题 农业灌 溉问题 、城市生产
设计 ,并 亲笔撰写报告结论意 见,使 这项 工程如期完成 ,得 到水利部 、南
多项大 中型水利水 电工程规划设计项
生活问题 ,完成 了汉江丹江 口水库可 调水量、南水北调 中线汉江 中下游城 市水资源规划研究 、南水北调 中线调
水对湖北省的影响 、南水北调 中线汉
水北调 主管 部 门及 湖北 省领 导 的好
评。
目,其 中,由其参与或主持的 中华
人民共和国农业地 图集》荣获国家科 技进步 二等奖 , 南水北 调 中线 引江
f }
面对规划设计 中的复杂 问题 ,许 明祥努力从实践中找办法 ,从理论上
找依据 , 做到既遵循 、 依靠规程规 范 ,

武汉市委教育工委、武汉市教育局关于授予邓格枝同志“2018年武汉市年度教师”称号的决定

武汉市委教育工委、武汉市教育局关于授予邓格枝同志“2018年武汉市年度教师”称号的决定

武汉市委教育工委、武汉市教育局关于授予邓格枝同志“2018年武汉市年度教师”称号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09.06•【字号】•【施行日期】2018.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武汉市委教育工委、武汉市教育局关于授予邓格枝同志“2018年武汉市年度教师”称号的决定各区教育局、市属大中专院校,局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努力培养“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加强教育家型教师的培养选拔,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武汉市年度教师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逐级推荐、评审和公示,决定授予邓格枝同志“2018年武汉市年度教师”荣誉称号。

邓格枝,女,196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中小学高级教师,现任教于黄陂区前川街道前川第一小学。

从教33年以来,她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坚守耕耘,敬业奉献,为农村儿童健康成长做出了突出贡献。

她用“爱”铸就高尚师德,用真情灌溉孩子心灵,无微不至关怀农村留守儿童,将尊重和温暖播撒给每个孩子。

她用“勤”厚植专业根基,数十年如一日坚持教育阅读和反思,以课题引领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成果曾获市级科技进步奖励。

她用“研”引领教师专业发展,将探究性学习活动、听课评课与沙龙对话等相融合,构建符合农村教育实际的研讨学习模式,在她的带领下一批农村青年教师成长为市、区骨干教师。

邓格枝同志曾荣获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湖北省特级教师、武汉市劳动模范、武汉市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

邓格枝同志是我市广大教师的先进代表,集中体现新时期教师敬业爱岗、担当奉献、创新改革、阳光智慧的魅力形象。

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邓格枝同志为榜样,学习她铭记初心、奉献教育的坚定情怀,学习她关爱学子、激励成长的崇高师德,学习她勤恳耕耘、创新求索的专业精神,学习她专业引领、协作互助的团队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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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区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选拔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调动区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头作用,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才为我区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更大贡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区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科技局、区科协组织实施。

日常工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

第三条区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管理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由区财政拨给,专款专用。

第四条区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加强领导。

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反对论资排辈,嫉贤妒能,真正把确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推荐和选拔出来。

要进一步创造有利于人才竞争、奋发向上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促进更多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组织、人事、科技、教育、财政、卫生等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步调一致、通力合作,扎扎实实地做好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

第二章选拔对象和条件
第五条区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对象为全区范围内生产、科研、技术推广第一线以及在教育、卫生、文化、艺术、经济管理等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尤其要大力选拔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有良好职业道德,近三年内取得下列突出成绩之一者,可作为区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
1、获得国家及国家部委、省、市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攻关奖、星火计划奖、科技运用推广奖的主要完成人员;
2、获得国家部委、省、市优秀设计奖、新产品奖的主要完成人员;
3、获得省、市部门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员;
4、获省、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的主要研究人员;
5、省、市授予的学科带头人;
6、解决市、区重大科技攻关、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的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主要技术人员;
7、所从事的管理工作达到省、市同行业先进水平,具有现代化管理知识和经验,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优秀管理人员;
8、在医疗、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或精湛的医疗技术,能解决复杂疑难病症,被同行公认的医护人员;
9、在教育理论研究上有所建树或创新,在教学改革上成绩显著,其教学方法和先进经验在教学实践中具有指导意义,推广后取得较好成效,在我区教育界享有较高声誉的教研教学人员;
10、获得全国性专业技术方面的荣誉称号者;
11、获得区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员;
12、在参加省、市级各种专业技术比赛中获得一、二名的人员;
13、在全区同行业中处于“拔尖”地位,专业技术达到市级先进水平的人员。

第三章选拔程序
第七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自荐、学术团体举
荐、组织推荐,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

1、各单位在充分听取专业技术人员或学术团体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主管部门审核,填写《江夏区区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表》连同主要事迹材料和证明材料报区委组织部。

2、区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由专家组成的江夏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的学术及专业技术水平进行评审。

3、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审委员会在确定初评人选后,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由区委、区政府命名。

第八条区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工作每三年进行一次。

第四章动态管理
第九条对区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管理原则是:管好、管活;管理方式是:实行动态管理;管理职责是:由区委组织部代区委统一管理,有关部门协助,所在单位具体负责。

第十条凡已确定为区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满三年者,要进行新一轮调整。

对拔尖人才的改行、调整、调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必须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区委组织部报告。

第十一条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科技局、区科协会同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区管拔尖人才实行目标管理。

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明确区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在管理期内应完成的目标任务以及完成任务的具体措施,目标责任书抄送区委组织部。

所在单位应为拔尖人才工作和科研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二条拔尖人才所在单位应每年对拔尖人才完成任务情况进行一次考核。

考核结束后,所在单位写出书面考核材料报区委组织部,进入拔尖人才业绩档案。

第十三条凡确定为区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后,取得新成果的,所取得的成果仍发挥重要作用或其业绩继续保持领先的,在三年后可按照选拔条件优先再次申报新一轮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第十四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区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
1、政治、经济或其他方面犯有严重错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2、工作中因个人责任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或弄虚作假,谎报成果,欺骗组织的;
3、未经组织同意长期在外进行其他业务活动的;
4、有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由于年龄或身体健康原因,不能继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7、自然死亡或因故死亡的。

以上列为取消区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的条款,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科技局、区科协审查,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不再列入拔尖人才管理范围,不再享受拔尖人才有关待遇。

第五章待遇
第十五条区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享受以下政治待遇:
1、及时组织区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艰苦奋斗的教育,鼓励其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对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又具备入党条件的拔尖人才,要及时吸收他们入党。

2、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贯彻党对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区管拔尖人才的先进事迹,提
高他们的知名度和社会地位。

3、加强与区管拔尖人才的联系,经常深入所在单位和部门,了解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思想情况。

对他们反映的问题和困难,所在单位和部门要认真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

4、以区委、区政府名义颁发《江夏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证书》。

其主要业绩载入区志。

第十六条区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享受以下待遇:
1、区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每人每月按150元的标准补助学习资料费,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每年一次性拔款,由区委组织部每年发放一次。

2、符合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区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有关部门应及时评审,所在单位应优先聘用。

3、有关部门应协助解决区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夫妻两地分居问题。

4、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区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休假疗养。

区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每两年体检一次,体检经费由所在单位列支。

5、区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可优先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和省、市政府专项津贴,优先推荐市管优秀专家的评选等。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同时,1998年6月11日由原中共江夏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颁发的《江夏区区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暂行办法》停止执行。

2008年5月30日
附表一:
江夏区区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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