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层休假管理制度
公司领导请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领导请休假管理,确保公司领导在休假期间工作秩序的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副职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公司领导请休假应遵循公平、合理、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定休假制度。
第二章请休假类型第四条公司领导请休假分为以下类型:1. 公休假: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如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
2. 年休假:根据国家规定,公司领导享有带薪年休假。
3. 病假:因患病需要休息,经公司批准的休假。
4. 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要休息,经公司批准的休假。
5. 产假:女领导生育期间的休假。
6. 婚假:员工结婚期间的休假。
7. 丧假:因直系亲属去世需要休息的休假。
第三章请休假审批第五条公司领导请休假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公司领导请休假申请表》。
第六条请休假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1. 请休假类型、起止时间、休假天数。
2. 请休假理由及证明材料。
3. 请休假期间工作安排。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收到请休假申请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特殊情况需延长审批时间的,应提前告知申请人。
第八条请休假审批权限如下:1. 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由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2. 年休假、公休假: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
3. 产假:根据国家规定,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四章请休假期间工作安排第九条请休假期间,公司领导应妥善安排工作,确保公司正常运营。
第十条请休假期间,如遇紧急情况,公司领导应积极配合处理,并及时汇报。
第十一条请休假期间,公司领导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工作联系。
第五章纪律与监督第十二条公司领导请休假期间,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公司领导请休假进行监督,确保制度执行。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公司高层休假管理制度

公司高层休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司高层员工的休假管理,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高层员工的休假类型一、年假高层员工享有带薪年假,具体天数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职务层级而定,具体以公司内部相关规定为准。
二、事假高层员工可以享有一定天数的事假,需提前向公司人事部门请假并获得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三、病假高层员工可以享有一定天数的病假,需提供有效的医疗证明并向公司人事部门请假,经公司确认后方可休假。
四、婚假高层员工可以享有一定天数的婚假,具体天数和条件依据国家法律和公司规定。
五、产假/陪产假符合条件的高层女性员工可以享有产假,同时男性员工可以享有陪产假,具体天数和条件参照国家法律和公司规定。
第三章高层员工休假流程一、提出请假申请高层员工提出休假申请前需提前与直接主管商量,并填写请假申请表,交由人事部门审核。
二、审批流程人事部门接到请假申请后,将根据公司规定和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审批,最终由公司领导进行最终审批。
三、通知休假人事部门将最终批准的休假申请通知高层员工和相关部门,确保员工顺利休假。
四、休假记录人事部门将高层员工的休假记录进行详细记录,包括休假起止时间、类型和天数等信息。
第四章特殊情况处理一、请假补偿高层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双休日等因公无法休假的情况下,可申请补偿休假,具体补偿方式和条件需符合国家法律和公司规定。
二、延长休假在特殊情况下,高层员工可以申请延长休假,但需提前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经批准后方可延长休假。
三、工作安排在高层员工休假期间,公司需合理安排工作任务,确保工作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
第五章休假管理的监督和评估一、监督管理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对高层员工的休假管理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确保休假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员工评估公司领导对休假期间表现突出的高层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并对违反休假制度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六章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对所有高层员工均适用。
领导休假管理制度细则

领导休假管理制度细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领导的休假管理,提高公司运转效率,特制定本领导休假管理制度。
第二条领导休假分为带薪休假和无薪休假,带薪休假包括年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病假等,无薪休假需提前向公司申请并经批准。
第三条领导休假应提前向直接主管、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才能休假。
第四条年假:领导每年享有带薪年假,具体天数根据入职时长来确定,按实际工作日计算。
第五条婚假:领导在结婚时可享受规定的带薪婚假,具体天数依据《劳动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产假和陪产假:女性领导在怀孕期间享有产假,具体天数依据法律法规执行;男性领导在妻子生产时可享有陪产假,具体天数也依据法律法规执行。
第七条病假:领导生病需及时向公司请假,并提交医生出具的病假证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批准。
第八条休假期间的管理:领导在休假期间,应保持手机畅通,有重要事情要及时沟通,确保公司运营不受影响。
第九条返岗须知:领导休假结束后需在规定时间内返岗,须提前告知公司,并做好交接工作。
第十条休假批准权:领导休假的批准权在直接主管和人力资源部门,必须经双方批准后领导才能休假。
第十一条休假期间工资支付:领导休假期间应按照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无论是带薪休假还是无薪休假。
第十二条休假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公司应定期对领导进行休假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领导对休假管理的了解和遵守程度。
第十三条休假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领导休假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情况要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休假管理的违规处理:对于违反休假制度的领导,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记过、停薪调离等。
第十五条休假管理制度的修改:对于休假管理制度的修改,需经公司领导层讨论通过后才能实施。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另行废止。
以上便是公司领导休假管理制度细则的内容,希望各位领导们能够严格遵守,确保公司运营顺利!。
中高层请假管理制度

温州中科中高层管理人员请假管理制度一、总则二、 1.1 为强化公司管理,统一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请假政策,确保所有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三、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二、规定2.1 各种假类说明2.1.1 事假:因个人事务需处理者,可请事假。
主任级:每年累计不得超过十天,事假期间不扣发工资。
经理级:每年累计不得超过十二天,事假期间不扣发工资。
总监级:每年累计不得超过十五天,事假期间不扣发工资。
2.1.2 病假:必须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镇医院以上)开具的诊断书,休假天数不得超过除医生建议休假天数外三天,病假期间发基本工资(可以与事假天数抵消)。
2.1.3 工伤:因工受伤可请工伤假,休假天数不得超过医生建议休假天数。
工伤期间工资:按正常出勤计算工资。
2.1.4 年假:休假天数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不包含例休日,法定节假日。
各部门领导年假在不影响日常作业、必须有专人接替的为前提,专人接替由各部门统一安排,非特殊情况,不得私自变动。
年假期间工资:按正常出勤计算工资。
2.1.5 婚假:必须有结婚证明,婚假假期为3天,遇法定节假日、例休日假期不顺延。
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可以增加12天,再婚者可以享受法定婚假,但不享受晚婚假。
婚假期间工资:按正常出勤计算工资。
2.1.6 丧假:三代内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丧亡者,可给予丧假3天,但必须有死亡证明及关系证明。
丧假期间工资:按正常出勤计算工资。
2.1.7 产假:女性领导分娩假3个月(其中产前15天,产后75天),产假期间工资:按正常出勤计算工资。
2.1.8 外地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探亲假、陪护假等其它假类不得超过15天/年。
期间工资:按正常出勤计算工资2.1.9 续假:除病假、工伤外(病假、工伤按医生开具的休假证明续假),每次请假中续假次数不能超过一次,天数不得超过三天。
2.2请假人必须提前1天申请,填写《请假单》,不能先斩后奏。
公司休假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休假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休假管理,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转及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休假管理,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享有根据本制度规定而获得的各类休假。
第三条公司员工休假原则上应当经过上级主管的批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请假。
第四条公司领导层应当重视员工的休假权益,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条未经批准假期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员工将被视为旷工处理。
第二章请假类型第六条公司规定的请假类型包括年假、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
第七条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期间享有的带薪假期,年假的具体天数按照员工的工龄和职务级别确定。
第八条事假指员工因私事需求所请的假期,应提前向上级主管请假并经批准。
第九条病假指员工因生病所请的假期,应提供相关病假证明并按规定向公司人事部门报备。
第十条婚假、产假、陪产假和丧假的具体天数和条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予以执行。
第十一条除上述请假类型外,其他特殊情况的请假需提前报备并由公司人事部门进行审批。
第三章休假程序第十二条员工如需请假,应当提前向其直接上级主管递交书面请假申请,并在请假条上注明请假原因、请假起止时间等信息。
第十三条上级主管应当对员工请假申请进行审批,并在请假条上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公司人事部门应当及时维护员工的请假记录,并对员工的请假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第十五条员工请假期间应当遵守公司规定,不得私自离开或做与请假事由无关的事项。
第四章休假薪酬第十六条年假为带薪假期,员工在享受年假期间将继续获得正常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事假的薪酬将根据员工实际请假天数和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计算,未全天请假的将按照实际请假时间计算。
第十八条病假的薪酬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需提供病假证明并经公司人事部门确认后才能享受病假薪酬。
第十九条其他特殊假期的薪酬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中高层管理人员假期待遇管理规定

中高层管理人员假期待遇管理规定1、主题内容本规定规范了控股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假期待遇及请假程序等工作。
2、组织分工2.1人力资源部为本规定的管理部门。
2.2其他部门及公司为本规定的协作部门。
3、主要管理内容3.1病假3.1.1一般性疾病期限在2个月以内,重大性疾病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享受全额年薪待遇;超过规定期限的,享受基本年薪待遇。
(重大疾病见附表)3.2 事假3.2.1单次事假期限在15天以内的,享受全额年薪待遇; 15天以上至1个月以内的,享受基本年薪待遇;超过1个月的,假期期间不享受年薪待遇,各项保险自己承担。
3.3产假3.3.1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在产假期间享受基本年薪待遇,但不重复享受生育津贴,按照孰高原则进行兑现。
3.4工伤假3.4.1按照国家规定,一年内享受全额年薪待遇;超过一年的,享受基本年薪待遇。
4、请假程序与批准权限4.1请假要先填写请假条,经相关领导签批后方可离公司。
4.2请假批准权限按下表执行:5、考核与处罚5.1请病假,无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例、缴费单据等资料者,不享受假期待遇。
5.2女管理人员请产假,必须先办理准生证,由公司计生管理员确认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否则不享受任何待遇,所产生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5.3请假逾期,要求续假者须重新办理请假、签批手续。
5.4未到请假截止日期上班的,按实际上班日期计算。
6 本规定从2015年8月份开始执行,具有有控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城镇职工门诊大病包括以下34种疾病:1、恶性肿瘤患者的门诊放疗及化疗2、白血病3、尿毒症患者门诊透析治疗4、脏器官移植出院后抗排斥免疫调节的治疗5、精神病出院后门诊治疗6、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抗凝治疗7、恶性肿瘤晚期保守治疗8、高血压Ⅲ期伴并发症9、糖尿病合并心、脑、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10、再生障碍性贫血11、原发性神经性肌萎缩12、结核病抗涝治疗13、股骨头缺血性坏死14、重症肝炎、肝硬化15、脑血管意外伴合并症16、心肌梗塞后合并症17、肺心病(出现右心衰竭者)18、哮喘(年住院三次以上者)19、类风湿关节炎(活动期)20、系统性红斑狼疮21、脑垂体瘤22、真性红细胞增多症23、指端坏疽24、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MDS)25、永久性甲状腺功能退减26、帕金森氏病27、重症肌无力28、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含各种原因的溶血性贫血)29、过敏性紫癜并肾病30、心肌病合并心衰31、先天性心脏病心功能IV级32、风湿性心脏瓣膜病心功能IV级33、慢性肾功能不全。
高层管理人员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休假管理,保障公司正常运营,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确保高层管理人员在休假期间,公司业务不受影响,同时保障高层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休假类型第四条高层管理人员休假类型包括:1. 公休假: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公休假。
2. 年休假:根据公司规定,高层管理人员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3. 事假:因个人原因,如家庭、健康等需要,高层管理人员可申请事假。
4. 病假:因疾病需要,高层管理人员可申请病假。
5. 产假、陪产假:女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陪产假。
第三章休假申请与审批第五条高层管理人员休假需提前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休假原因、时间及工作安排。
第六条休假申请需经公司总经理审批,特殊情况需报董事长审批。
第七条休假申请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将休假信息录入公司系统,并通知相关部门。
第四章休假期间工作安排第八条高层管理人员休假期间,需确保公司业务正常运行,如下:1. 休假前,与部门负责人进行充分沟通,明确休假期间工作安排。
2. 休假期间,确保手机畅通,随时处理紧急事务。
3. 如有重要会议或活动,需提前安排他人代为出席。
4. 休假期间,部门负责人需定期向休假人员了解工作进展,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五章休假待遇第九条高层管理人员休假期间,享有以下待遇:1. 公休假、年休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2. 事假、病假期间,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3. 产假、陪产假期间,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中层请假管理制度

中层请假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为了规范中层员工的请假行为,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中层请假管理制度,希望能够确保员工请假的合规性和公平性,同时平衡员工个人事务和工作之间的关系,保证公司业务的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中层员工的请假行为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部门经理、项目经理、主管等中层管理人员。
三、请假种类1. 年假: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后可以享受年假,年假的天数根据员工的工龄而定,具体请假事项需提前向上级领导提交请假申请。
2. 病假:员工确因疾病需要休息治疗时,需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病例证明,并在事后提交病假申请。
3. 事假:员工因私人事由需请假时,需提前向上级领导提出请假申请,并在请假当日实施请假。
四、请假流程1. 请假申请:员工在需要请假时,需提前向所属部门的上级领导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在请假申请表中填写请假事由、请假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
2. 领导审批:上级领导收到员工的请假申请后,应在24小时内做出审批决定,并在请假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请假时间,需与员工协商后重新填写请假申请表。
3. 请假通知:请假申请获得上级领导批准后,员工需向所属部门的同事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前通知请假时间及工作安排,并在请假期间保持联系和配合工作安排。
五、请假管理1. 请假迟到和早退:在享受病假和事假期间,员工仍应在请假前后进行工作交接和工作任务的处理。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后到公司上班,需提前向上级领导或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相关申请,并在请假后补充相关请假记录。
2. 请假记录: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对员工的请假记录进行统一管理,并及时更新员工的请假情况,确保员工请假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假期审批: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对员工的年假、病假和事假等假期进行审批和统计,确保员工的请假权益得到保障。
4. 请假检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可定期对员工的请假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对于异常情况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加强对员工的请假宣传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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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层管理人员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山东高佳新能源有限公司二0一六年十月十四日
文件编号HR-SZ-ZD-161102修改状态第A 版/第1次制定日期2016年11月2日
修订日期
年月
日
中高层管理人员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1
为强化集团管理,统一集团各分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请假/休假政策,确保
所有工作的正常运行,秉承公司“制度化+人性化”管理体制,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瑞特集团各分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
二、规定2.1请假说明
2.1.1
事假:因个人事务需处理者,可请事假。
经理级:每年累计不得超过十二天,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一天,事假期间不扣发工资。
总监级及以上:每年累计不得超过十五天,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两天,事假期间不扣发工资。
2.1.2
探亲假:公司异地单身已婚中高层管理人员享有探亲假,探亲假每年累计不得超
过十二天,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一天。
探亲期间工资,按正常出勤计算。
2.1.3事假与探亲假不冲突,可累计核算。
2.1.4
中高层管理人员执行月薪/年薪,不另行计算加班工资;常规休息日,由于工作
需要加班者,可累计调休(当月调休,跨月不计)2.5
请假审批权限
2.5.1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请假审批权限:
执行《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第8.2.1.1条。
三、
请假流程
文件名称中高层管理人员请假/休假管理制度编制部门人力资源部编制日期2016.10.14编制
侯晓娜
审核
刘永
批
准
孙乾
批准日期
2016.11.2
3.1请假人填写《请假单》。
在填写时,必须按实际情况,完整地填写填报时间、申请人部门、姓名、职务、假期类别、请假时间及请假事由,请假事由必须充分、合理。
要求:《请假单》应由中高层管理人员本人亲自填写。
3.2中高层管理人员填写好《请假单》后,交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直接上级根据审批权限,直接审批或是签署意见后交总经理审批。
审批好的《请假单》交人力资源部。
要求:中高层管理人员请假时,须将有关事项交待给本部门其它代理人员,并留下联络方式,以备紧急联络、确保本部门正常工作秩序。
3.3所有请假人员除病假、工伤等特殊情况外,必须待《请假单》审批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否则一律以旷工处理。
3.4请假人申请延长假期的,须提前1天向直接上级说明。
待请假人回来销假时,再补办续假手续(即再填写一份《请假单》)。
四、责任与处罚
4.1未办理请假手续或领导未审批前私自离开岗位者,每次扣当事人3天基本工资。
4.2中高层管理人员请假时,未把相关部门事宜交待清楚或未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造成相关工作失误的,每次扣责任人3天基本工资。
4.3假期已满而未归者,未延期通知者,每次扣当事人2天基本工资;超过3天未归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归厂后履行经济补偿及财务结算,
4.4请假事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若请假人拒不服从安排的,每次处100元的罚款。
五、附则
5.1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或冲突,依据本制度执行。
5.2本制度经董事长/总经理审批签字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