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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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三条年休假天数1. 员工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享受五天带薪年休假;2. 员工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享受十天带薪年休假;3. 员工工作满二十年以上,每增加一年工作时间,增加一天带薪年休假,最多不超过十五天。

第四条年休假的安排1. 员工应在每年年底前向直属上级提出下一年度的年休假申请,并在申请中说明休假时间、地点及方式;2. 直属上级应在收到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审批并反馈给员工;3. 员工在获得年休假批准后,应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直属上级,以便安排工作;4. 员工在年休假期间,公司应支付员工工资的百分之百作为带薪年休假工资。

第五条年休假的放弃1. 员工在一年内未休完年休假的,可以放弃当年未休的年休假;2. 员工放弃年休假的,应向直属上级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中说明放弃原因;3. 直属上级应在收到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审批并反馈给员工;4. 员工放弃年休假后,不得再申请当年的年休假。

第六条年休假的调整1. 员工在一年内因工作需要,经直属上级批准,可以调整年休假时间;2. 员工调整年休假的,应向直属上级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中说明调整原因及时间;3. 直属上级应在收到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审批并反馈给员工;4. 员工调整年休假后,应按照新的休假时间执行。

第七条年休假的核算1. 员工在年休假期间,公司应按照员工工资的百分之百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2. 员工在年休假期间,公司不应扣除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等;3. 员工在年休假期间,公司不应影响员工的福利待遇。

第八条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3.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公司的年假管理制度

公司的年假管理制度

公司的年假管理制度一、年假基本规定本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年假管理规定:1. 所有正式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即可享有年假权利。

年假天数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并结合员工在本公司的实际工作年限累计增加。

2. 员工需提前一个月向直接上级提出年假申请,并填写《年假申请表》。

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并备案。

3. 年假应在每年度内使用完毕,未使用的年假不予以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年假使用原则为保证公司运营效率与员工个人权益的平衡,年假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员工在提出年假申请时,应考虑所在部门的工作情况,避免对项目进度或团队运作造成影响。

2. 各部门主管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员工个人情况,合理安排员工的年假时间。

3. 紧急情况下,公司有权调整员工的年假计划,但应提前通知员工,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三、年假期间的管理为确保员工在年假期间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员工在年假期间须遵守以下规定:1. 员工在年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于公司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联系。

2. 未经批准,员工不得在年假期间从事任何形式的兼职或商业活动。

3. 若员工因私事需要延长假期,必须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四、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年假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1. 轻微违规者,给予口头警告,并在必要时进行面谈教育。

2. 情节严重者,根据公司员工手册相关规定进行书面警告或记过处分。

3. 极端情况,如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改。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企业员工年假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年假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维护企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三、年假天数1.员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且在本单位工作期间未休满年假的,从第二年起,根据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享受以下年休假天数:(1)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2)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3)工作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2.员工累计请事假超过20天或因工作需要被公司批准长期休假(超过6个月)的,年休假天数相应递减。

四、年假休假期限1.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休年假,不得提前或推迟。

2.员工在休年假前,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休年假期间,工资照发,但不得安排加班。

五、年假休假的批准1.员工休年假,需填写《员工年休假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2.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年假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符合规定。

六、年假休假的变更与取消1.员工休年假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变更休假时间的,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2.员工休年假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取消休假,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取消。

3.员工未经批准擅自改变休假时间或取消休假的,视为旷工。

七、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进行处理。

4.本制度如有调整,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通知全体员工。

公司年休假的管理制度

公司年休假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休息休假权利,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鼓励员工合理安排年休假,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员工工作满意度。

第二章年休假享受条件第四条凡与公司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期限劳动合同,且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第五条以下人员不享受年休假:(一)临时劳务人员、内退人员、无岗人员、下岗人员、调出人员(包括正在办理调动手续的人员)。

(二)一年内病、事、产、工伤假累计超过60天者。

第三章年休假时间及计算第六条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每年享有5天带薪年休假。

此后,每增加一年工作年限,增加1天年休假,最多增至14天。

第七条年休假时间从员工入职之日起计算,每年1月1日自动生效。

第八条员工年休假时间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第四章年休假安排与申请第九条员工年休假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十条员工申请年休假时,应填写《年休假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员工一次性休年休假应执行既定的休假计划,需提前申请并得到核准。

第十二条员工零星休假,一天以内的,需提前一天获得直接上级批准;三天以内的,需提前三天获得直接上级和本部门经理批准;七天以内的,需提前七天请准,经直接上级报本部门经理核准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八天至十四天以内的,需提前一个月请准,经直接上级报本部门经理核准,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五章年休假待遇第十三条员工在休假期间,享有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员工休假期间,公司应按相关规定支付员工工资、奖金、津补贴等。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五条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休假期满逾期未归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员工在休假期间,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年假管理制度

年假管理制度

年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年假的管理,保障员工的休息权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第三条年假是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定年限后,每年享有的带薪休假。

第二章年假的标准第四条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连续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连续工作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

第五条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六条员工在年中入职的,年假天数按照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 1 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第三章年假的申请与审批第七条员工应提前X个工作日向所在部门提交年假申请,并填写《年假申请表》。

申请表应包括休假时间、休假原因等内容。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应在收到申请后的X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如部门负责人不同意员工的年假申请,应注明原因并与员工沟通。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年假申请进行最终审批。

审批时应综合考虑公司业务需求、员工工作安排等因素。

如人力资源部门不同意员工的年假申请,应及时通知员工并说明理由。

第四章年假的安排第十条公司应在尊重员工意愿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员工的年假。

原则上,年假应在当年内使用完毕。

第十一条员工可以根据个人需求和工作安排,一次性或分期使用年假。

第十二条公司因工作需要,有权调整员工的年假安排,但应提前通知员工,并与员工协商一致。

第五章年假的待遇第十三条员工在年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扣减或变相扣减员工的年假工资。

第六章特殊情况的处理第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假:1、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的;2、累计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4 个月以上的。

公司员工应休未休年休假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应休未休年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年休假的管理,确保员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权利,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

第二章年休假的基本规定第四条年休假是指员工在工作满一定年限后,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享受的带薪休假。

第五条员工的年休假天数按照以下标准计算:(一)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享受5天年休假;(二)员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受10天年休假;(三)员工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享受15天年休假。

第六条员工的年休假天数不得跨年度累计,当年未休完的年休假,不再补休。

第三章年休假的申请与审批第七条员工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年休假申请,说明休假时间、休假地点等。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对员工的年休假申请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的年休假申请进行汇总,统筹安排,并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

第十条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年休假时间的,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调整。

第四章年休假的待遇第十一条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正常工资待遇。

第十二条员工在年休假期间,因工作需要被召回的,召回期间按加班待遇支付。

第五章年休假的监督管理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年休假的监督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各部门年休假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员工应按照规定享受年休假,如有违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员工对年休假制度有意见和建议的,可通过公司内部渠道提出,人力资源部将及时予以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年假公司管理制度规定

年假公司管理制度规定

年假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公司员工年假管理,确保员工享有合法权益,公司制定本年假管理制度。

第二条年假计算标准1. 公司员工入职满一年,即享有带薪年假;2. 年假计算标准按员工实际工作年限确定,具体计算方式如下:a. 员工在公司实际工作1年以下,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年假天数,每满一个月增加0.5天年假;b. 员工在公司实际工作1-10年,年假天数为10天;c. 员工在公司实际工作10年以上,每满一年增加1天年假,最高不超过15天。

第三条年假使用规定1. 员工年假使用需提前7天提交年假计划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2. 员工年假需提前满年工作满1年后可使用,年假满一年内未使用,自动作废;3. 员工年假使用期间,需确保工作职责落实到位,假期结束后按时返岗。

第四条年假结算规定1. 员工离职或者公司解聘,已享有年假未休的,按未休年假日数乘以当时工资薪酬标准计算年假工资;2. 员工离职或者公司解聘,已休年假天数超出实际应有的,需按未休年假扣减当时工资薪酬标准进行赔偿。

第五条年假补休规定1. 法定节假日、周末加班需补休,补休时间不得超过年假天数;2. 节假日、周末加班补休需提前向上级主管申请,并批准方可执行;3. 补休期间需确保工作职责完整落实,不得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第六条年假管理流程1. 公司年假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执行,负责年假计划、审核、结算等工作;2. 每年定期对员工年假进行汇总、审核,确保年假的合理有效使用;3. 对于年假管理中出现的争议、问题,可通过公司内部协商解决。

第七条其他1. 公司对年假管理制度拥有最终解释权;2. 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如有违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以上为公司年假管理制度,如有需要调整,须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讨论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望广大员工遵守,并合理使用年假,保障自己的健康与工作效率。

公司管理制度-年假

公司管理制度-年假

公司管理制度-年假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员工年假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年假申请1.在员工进入公司工作后,满一年即可享受带薪年假。

2.员工可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申请年假,由部门主管审核后报批。

3.年假申请需注明具体时间和原因,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年假会进行批准。

第三章年假计算1.员工年假的计算方式为入职年份起始第二年每满一个年度增加一天年假。

2.员工每年可累计年假天数不超过15天。

3.员工自行选择的调休日的年假天数统计入年假天数范围。

第四章年假的使用1.员工可将年假分为不同段使用,但每次使用不得低于3天。

2.员工在使用年假时需要提前三天通知部门经理,确认并经过批准。

3.员工在使用年假期间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确保公司能够紧急联系到员工。

第五章年假的调整1.员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年假使用时间,应提前向部门经理请假。

2.员工如未按照规定时间使用年假,需在年底前使用完剩余年假天数,超出时间未使用的年假将作废。

第六章年假的奖惩1.员工不得擅自调休或私自使用未批准的年假,如发现员工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视情节进行相应处罚。

2.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的年假管理制度执行,公司将对遵守规定的员工给予奖励。

3.员工因病或特殊原因未使用完年假的,可在次年由公司调整年假时间。

第七章附则1.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规定,在享受年假的同时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2.公司有权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员工应以公司发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以上为公司年假管理制度,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严肃处理。

希望所有员工都能按照规定合理使用年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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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假管理制度
为了体现公司对员工身心健康的关怀,调节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职工带薪年假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拟制定员工年休假制度:暂行办法如下:标准及规定:
(一)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公司员工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累计工作时间的计算:新聘用人员,从正式进入本公司之日起计算(办理了正规的调动手续人员,从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

(四)员工依法享受的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连续休假时,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五)公司实行计划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
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

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制订全年休假计划并平衡推进,确保员工当年的年休假当年休完,不再发放年休假工资。

(六)假期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请、休假管理
(一)员工休假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超假逾期不归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请假审批权限参照《考勤管理规定》。

(三)员工若需请事假,应先休完年休假后方可请事假。

综合部
根据《劳动法》及北京市、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公司鼓励员工有计划地休假,公司各部门应有计划地安排员工休假,现将公司年休假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如下:
一、适用范围:
1、与公司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期限劳动合同,且在本公司工作年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

2、临时劳务人员、内退人员、无岗人员、下岗人员、调出人员(包括正在办理调动手续的人员)不享受年休假。

3、凡一年内病、事、产、工伤假累计超过60天者,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二、休假时间
1、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年后,每年可有5天的年休假,而后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则增加1天的年休假,最多增至14天。

若上半年满足工作年限的,本年可安排休假;下半年满足工作年限的,次年开始安排休假。

2、员工年休假的假期,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三、批准程序:
员工一次性休年休假应执行既定的休假计划,需提前申请并得到核准。

员工零星休假,一天以内的,需提前一天获得直接上级批准;三天以内的,需提前三天获得直接上级和本部门经理批准;七天以内的,需提前七天请准,经直接上级报本部门经理核准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八天至十四天以内的,需提前一个月请准,经直接上级报本部门经理核准,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四、具体规定:
1、考虑到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各部门应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在不增加编制和人员、确保工作(生产)任务完成的前提下,每季末制定下一季度本部门员工的休假计划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计划期内确实不能休假的,可在本年度内调整休假计划。

2、各部门应严格年休假管理制度,严格考勤。

公司将不定期抽查考勤情况,抽查结果将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


抽查发现有员工没有履行规定的请休假手续擅自休假、或者虽然提前告知了相关主管但事后不能及时提供请休假证据的,视同旷工处理。

3、年休假最少应以1小时为单位使用,不足1小时的以1小时计,超出1小时的按实际休假时间计。

4、年休假期间,基本(协议)工资和贡献工资照发。

5、员工上年度没有休完的年休假截止到下年度一季度末。

过期作废。

6、本办法自XX年1月1日起执行。

7、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公司人事薪资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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