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风险限额管理
风险限额管理制度范文

风险限额管理制度范文风险限额管理制度一、总则风险限额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风险管理行为,防范和控制风险,保护机构利益,确保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而编制的。
该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任何人员都应当遵守并执行该制度。
二、风险限额的定义风险限额是指机构在特定时间内的风险承受能力的上限。
风险限额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在制定风险限额时,应综合考虑机构的业务特点、法律法规要求、内外部环境等因素。
三、风险限额的确定1. 风险限额应根据机构的风险承受能力、盈利能力、资本充足率、市场环境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和确定。
2. 风险限额应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并由风险管理部门、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共同批准和监督执行。
3. 风险限额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市场环境和公司的经营状况变化。
4. 风险限额应以数字指标的形式进行明确,方便监控和管理。
四、风险限额的监控和报告1. 风险管理部门应建立风险监控系统,对各项风险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
一旦发现超过限额的情况,应立即报告给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
2. 各部门应定期提交风险报告,详细描述当前风险暴露和控制状况,包括风险限额的使用情况、风险措施的有效性等。
3. 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应对风险报告进行审查和评估,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控制和管理风险。
五、风险限额的违规处理1. 一旦发现任何违反风险限额的行为,应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并将违规情况报告给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
2. 对于违规行为,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调岗、降职等。
3.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应报告给监管机构,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责和处理。
六、风险限额的终止和修改1. 风险限额的终止和修改应经过风险管理部门、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的共同决策和审批。
2. 在决策和审批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市场环境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3. 对于风险限额的修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风险管理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订。
风险限额管理制度解读

风险限额管理制度解读一、风险限额管理制度的内涵风险限额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管理的目标、内容、原则、方法和程序。
其中,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设置限额,管控风险,减少风险损失,保障企业的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包括:明确各项业务和产品的最大风险承受能力,建立和完善风险控制框架,确定风险限额的制定和执行机制。
风险管理的原则包括全面性、谨慎性、及时性、有效性和合规性。
风险管理的方法包括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以及数据运用、数学模型和技术手段。
风险管理的程序包括风险策略的确定、风险分类和测量、风险监控和评价、风险报告和沟通。
二、风险限额管理制度的作用风险限额管理制度的作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能够规范银行业务的开展,提高业务的风险抵御能力;二是能够防范风险,减少损失,保障企业的持续健康和发展;三是能够提高银行管理水平,规范行为,增加透明度,提高回报。
三、风险限额管理制度实施方式风险限额管理制度的实施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制定有效的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设定风险管理目标,并将其贯彻到业务的方方面面;二是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包括岗位责任分工、授权和审批程序、信息系统和技术支持等;三是建立有效的监控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风险和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四是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和沟通机制,让相关方了解银行业务的风险状况,从而做出理性的决策。
四、风险限额管理制度存在的挑战及改进方案风险限额管理制度存在的挑战主要包括:一是信息不对称性和不确定性,由于信息的不完全和不及时,银行的风险管理工作难以做到全面、准确和有效;二是人为因素和管理漏洞,由于管理层和员工的理解和执行能力不足,或者缺乏有效监管,风险管理工作容易出现失误和偏差;三是金融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的不确定性,由于投资标的、利率、汇率等要素的不稳定性,或者金融监管政策的频繁变化,银行的风险管理工作更加难以应对。
改进方案主要包括:一是提高信息披露和沟通的透明度和及时性,通过完善信息系统和技术手段,以及加强信息披露和沟通的政策和制度,让相关方了解银行业务的风险状况,从而做出理性的决策;二是提高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水平,通过完善科学培训方案和绩效考核体系,提高员工的理解和执行能力,规范行为;三是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控机制的建设,通过健全评估和监控机制,及时发现风险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改进。
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风险限额管理制度一、风险限额管理制度的概念及作用风险限额是金融机构为有效控制和管理风险而设定的一个上限值,它用来限制金融机构在某一特定风险项目或业务方面的最大风险承受能力。
通过设定和执行风险限额,金融机构可以有效地控制风险敞口和经营风险,保障自身的安全和稳健经营。
风险限额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作用:1. 规范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行为,明确各项业务和交易的最大风险承受限额;2. 有效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的发生,减少因风险暴露而带来的损失;3. 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效率和水平,加强对风险的识别和应对能力;4. 保护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和稳健经营,提高其信用和声誉。
二、风险限额管理制度的构成要素风险限额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构成要素:1. 风险限额的设定:金融机构需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经营状况,制定相应的风险限额,包括总体风险限额和各项单项风险限额。
这些风险限额应当符合监管部门的规定,并且能够适应外部环境和内部变化。
2. 风险限额的评估和监控:金融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监控机制,对各项风险限额进行动态跟踪和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超限风险,避免风险扩大和传染。
3. 风险限额的执行和控制:金融机构需要建立相应的执行和控制程序,确保各项风险限额得到严格执行,避免超限交易和风险操作。
三、风险限额管理制度的实施策略为了建立和完善风险限额管理制度,金融机构需要采取一些具体的实施策略,包括:1. 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金融机构需要制定适合自身的风险限额管理制度,包括风险限额的设定、评估、监控和执行程序。
这些规章制度需要符合监管要求和市场实际,能够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情况。
2. 建立风险限额管理团队:金融机构需要成立专门的风险限额管理团队,负责对各项风险限额进行评估、监控和执行。
这些团队需要包括风险管理、业务管理和监管合规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保障风险限额管理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3. 强化风险限额监督和检查:金融机构需要建立风险限额监督和检查机制,对各项风险限额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和纠正超限风险,保障金融机构的安全和稳健经营。
证券公司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风险限额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行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稳健经营,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风险限额管理原则1. 风险控制原则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风险管理原则,加强对各项风险的监控和管理,做好风险控制工作。
2. 限额分级原则对不同风险因素设定不同的限额,并根据级别建立一套分级的限额管理体系,层层递进、错位控制。
3. 风险分散原则在风险控制的时候,应该多元化投资,分散风险。
4. 风险回避原则在风险评估结果显示风险过大时,及时调整风险控制措施,规避风险。
三、风险限额分类1. 市场风险限额市场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波动风险、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等,应当制定相应的市场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2. 信用风险限额信用风险是指对方方履约能力的评估不足,导致可能无法收回应收债款或其他应收权益,应当制定相应的信用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3. 操作风险限额操作风险是指因内部人员失误或违规操作导致的风险,包括交易结算风险、系统风险等,应当制定相应的操作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4. 流动性风险限额流动性风险是指因公司资金不足或者市场庄家操纵导致资金紧张,无法按时履行偿付义务,应当制定相应的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四、风险限额管理具体制度1. 市场风险限额管理(1) 持仓限额管理:公司应当设定各种证券品种的持仓限额,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市场风险情况适时调整。
(2) 风险敞口管理:公司应当设定市场风险敞口限额,对于超过限额的风险敞口应当采取及时止损措施。
(3) 组合风险管理:公司应当对于不同的投资策略和产品组合设置不同的市场风险限额,以及对于不同类型的交易客户设置不同的市场风险限额。
2. 信用风险限额管理(1) 客户信用额度管理:公司应当对于不同的客户设置不同的信用额度,及时调整客户信用额度以应对市场变化。
(2) 对手方信用风险管理:公司应当对于不同的对手方设置不同的信用风险限额,及时调整对手方信用风险限额以应对市场变化。
风险限额管理制度解读范文

风险限额管理制度解读范文风险限额管理制度解读一、前言近些年来,全球金融市场经历了多次重大的金融危机,如2007-2008年的次贷危机和2015年的中国股市崩盘等,这些危机不仅给金融机构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严重影响了整个经济体系的稳定性。
因此,风险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金融机构不得不制定和执行一系列的风险限额管理制度来控制和管理不同类型的风险。
风险限额管理制度是金融机构内部的一项风险管理制度,其目的是为了确保金融机构在各类风险面前能够控制和承受风险的能力,从而保证金融机构的稳定经营和发展。
本文将对风险限额管理制度进行解读,主要包括风险限额管理制度的定义、重要性及相关要素的介绍,以及风险限额管理制度的执行方法和监管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二、风险限额管理制度的定义风险限额管理制度是指金融机构内部为了控制和管理风险,制定的一套规则和程序。
这套规则和程序主要用来确定金融机构在各类风险面前能够承受的最大限度,即风险限额。
风险限额管理制度旨在确保金融机构的风险敞口能够在可控的范围内,并通过监测和控制风险敞口的变动,提前预警和采取相应的对策,从而保证金融机构的安全运营。
三、风险限额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 风险控制:风险是金融行业内在的特点,金融机构需要面对各类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风险限额管理制度可以帮助金融机构对不同类型的风险进行划分和管理,确保金融机构在各类风险面前可以进行有效的控制,减少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2. 合规经营:金融机构需要遵循各类法规和规则进行经营,风险限额管理制度可以帮助金融机构合规经营。
通过制定和执行风险限额管理制度,金融机构可以确保自身在法规和规则范围内进行经营,提高合规的能力,减少违规操作所带来的风险。
3. 增强透明度和监管能力:风险限额管理制度可以提供金融机构的风险信息,并进行监测和报告。
通过风险限额管理制度,金融机构可以向内部和外部提供更加透明的风险信息,增强监管者对金融机构风险情况的认知和监控能力,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证券公司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风险限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公司风险管理工作,保障公司资金安全,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证券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规范,适用于证券公司内部所有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证券公司风险限额管理是指公司对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风险限额,并通过监测和管理,做到风险可控。
第二章风险限额的确定第四条证券公司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盈利能力、流动性状况等因素,确定各项风险的限额,并及时调整。
第五条证券公司应根据不同的风险类型,设置不同的风险限额,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第六条证券公司应定期评估风险限额的合理性,对违反风险限额的情况进行处罚,并及时调整相关措施。
第七条证券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包括内部控制、审计、风险管理等部门,并形成相互协调的风险管理体系。
第三章风险管理措施第八条证券公司应建立风险管理框架,确保各种风险得到全面覆盖,并通过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来监测和控制风险。
第九条证券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模型,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各种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及时调整风险限额。
第十条证券公司应建立全面的风险监测机制,监控各类风险的情况,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控制。
第四章风险管理报告第十一条证券公司应建立风险管理报告制度,定期向公司相关领导层报告公司的风险管理情况,包括风险的评估、控制和监测等。
第十二条证券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报告体系,确保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全面清晰,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证券公司应建立风险管理报告归档制度,将相关报告资料进行存档备案,以供日后查阅和核查。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四条证券公司应建立违规处罚机制,对公司内部违反风险限额管理制度的人员进行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解聘等。
第十五条证券公司应建立风险事件溯源机制,对风险事件的发生进行追溯,找出违规原因,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市场风险管理工作中限额管理的分类与概念

市场风险管理工作中限额管理的分类与概念市场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在市场上进行交易时面临的潜在损失,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股票风险等。
市场风险管理是金融机构为了保护自身利益,有效控制市场风险,合理配置资源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其中,限额管理是市场风险管理的关键环节之一。
限额管理是指金融机构在进行市场交易时,设定一定的限额来管理投资风险。
通过设定限额,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金融机构在市场风险面前有一定的防范和控制能力。
限额管理的分类与概念可以从不同的维度进行划分,以下从投资者角度和金融机构角度分别进行介绍。
从投资者角度看,限额管理可以分为个人投资者限额管理和机构投资者限额管理两类。
个人投资者限额管理主要是针对个人投资者进行限额管理,一方面可以增加投资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少个人投资者由于投资过度带来的风险。
个人投资者限额管理的主要手段有:合理配置资金,根据投资偏好将资金分散投资于不同资产类别,降低单一投资的风险;设定投资比例限制,不同类型的资产有不同的投资比例限制,保持投资的适度和稳定;设定单笔交易限额,以限制个人投资者单次交易的规模,降低因单次投资失误带来的风险。
机构投资者限额管理是指针对金融机构或者其他大型投资机构进行限额管理。
机构投资者处于金融市场的核心地位,其投资行为对市场的影响较大。
因此,限额管理在机构投资者中具有更广泛的应用。
机构投资者的限额管理主要通过设定投资组合限额、单项交易限额和市值限额等来对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
投资组合限额是指对投资组合的总规模进行限制,以控制投资者的总风险;单项交易限额是指对单笔交易金额设定上限,以控制个别交易的风险;市值限额是指对投资组合中的单个标的物市值进行限制,以控制投资者对某种资产的集中风险。
从金融机构角度看,限额管理可以分为内部限额管理和外部限额管理。
内部限额管理是指金融机构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管理策略制定的内部限额。
内部限额是金融机构自行设定的一组规则和限制,以控制自身在市场风险下的投资行为。
09《风险管理》知识点:限额管理

限额是指对某⼀客户(单⼀法⼈或集团法⼈)所确定的、在⼀定时期内商业银⾏能够接受的信⽤风险暴露,它与⾦融产品和其他维度信⽤风险暴露的具体状况、商业银⾏的风险偏好、经济资本配置等因素有关。
1. 单⼀客户限额管理针对单⼀客户进⾏限额管理时,⾸先需要计算客户的债务承受能⼒,即客户凭借⾃⾝信⽤与实⼒承受对外债务的能⼒。
⼀般来说,具体决定⼀个客户(个⼈或企业/机构)债务承受能⼒的主要因素是客户信⽤等级和所有者权益,由此可得:MBC(Maximum Borrowing Capacity)是指债务承受额;EQ(Equity)是指所有者权益;LM(Lever Modulus)是指杠杆系数;CCR(Customer Credit Rating)是指客户资信等级;f(CCR)是指客户资信等级与杠杆系数对应的函数系数。
商业银⾏在考虑对客户守信时不能仅仅根据客户的债务承受额提供授信,还必须将客户在其他商业银⾏的原有授信、在本⾏的原有授信和准备发放的新授信⼀并加以考虑。
在实际业务中,商业银⾏决定客户授信额度还受到其他相关政策的影响,例如银⾏的存款政策、客户中间业务情况、银⾏收益情况等。
此外,确定客户信贷限额还要考虑商业银⾏对该客户的风险容忍度,可以⽤客户损失限额(Customer Maximum Loss Quota,CMLQ)表⽰。
2. 集团客户限额管理集团统⼀授信⼀般分“三步⾛”:对其授信时应注意以下⼏点:l 统⼀识别标准,实施总量控制。
l 掌握充分信息,避免过度授信。
l 主办银⾏牵头,协调信贷业务。
l 尽量少⽤保证,争取多⽤抵押。
l 授信协议约定,关联交易必报。
3. 国际与区域限额管理(1)国家风险限额国际风险限额是⽤来对某⼀国家的风险暴露管理的额度框架。
国家风险暴露包含⼀个国家的信⽤风险暴露、跨境转移风险以及ERS(⾼压⼒风险事件情景)风险。
国家信⽤风险暴露是指在某⼀国设有固定居所的交易对⽅(包括没有国外机构担保的驻该国家的⼦公司)的信⽤风险暴露,以及该国家交易对⽅海外⼦公司的信⽤风险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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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风险限额管理(2010-04-26 21:23:46)转载标签:限额管理分类:风险管理财经(按:现代化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管理基础是以信用资本、而不是存款规模来决定信贷业务的规模。
在以信用资本规模决定信贷业务规模的业务管理中,通过统一的信用敞口限额管理系统来支持各个信贷业务部门的业务前台系统(信贷操作流程管理系统)是提高信贷资本利用率的基础,而通过精确的信用敞口缓释计量来降低每一笔信贷业务中对信贷资本的需求则是信贷业务管理的核心。
所以,信贷业务管理中的两个关键要素是信用限额的统一管理和信用敞口的精确计量:. 信用敞口限额的管理中则包含了所有交易对手(申贷方)的资本或股权分配信息,而每一个具体的信用敞口将同时对交易对手的上级(股东或资产拥有者)和下级(分支机构、拥有股权或资产的机构)都会产生影响,由此实现信用敞口限额的全方位统一管理。
. 信用敞口限额的计量中包含了信用敞口缓释技术,即通过对抵押品的定价来缓释信用敞口,以降低信用敞口,提高信贷资本利用率。
)风险限额管理是指对关键风险指标设置限额,并据此对业务开展进行监测和控制的过程。
风险限额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制定风险政策的具体量化,表明了银行对期望承受风险的上限,是风险管理人员进行积极风险防范的重要风险监控基准。
对于一个银行来说,如果没有建立完善的限额管理体系,也就从根本上无法实现风险管理的有效量化监控。
从风险资本的角度出发,银行所期望承受风险的上限对应于需要准备的风险资本,而这些风险资本则需要通过具体的风险限额量化指标的方式分配到具体的资金投资组合之中。
所以说,没有建立详细和具体风险限额指标的银行实际上其风险管理政策无法落实到具体业务风险监控之中,而风险管理也就成了空谈。
限额管理体系在技术环节上应该包括三个主要内容:1) 限额的设置······· 就是将银行的各种风险政策转换成具体的量化指标。
2) 限额的监测······· 就是通过风险计量工具进行具体组合的风险计量,并将这些计量结果和所设置的风险限额进行比较,重点监测超过限额或接近限额的组合,并对这些组合进行深入分析,找出风险源。
3) 限额的控制······· 就是针对具体超过限额或接近限额的组合中的风险源进行风险规避可行性分析。
这种分析一般是建立在真实金融环境下的风险对冲或风险缓释模拟分析,为风险规避实施提供有效的量化参考数据。
这三者之间的相互依存的关系,没有限额的设置,银行的风险管理政策就无法以量化的方式得以体现,而且所进行的各种风险的计量就没有进行控制的目标;而没有风险计量工具就无法按照根据所设置的限额指标对具体组合进行风险计量;如果没有风险对冲模拟或风险缓释分析工具也就无法对超过限额或接近限额的组合进行风险规避量化分析,从而无法实现对风险实施控制的最终目的。
国内目前的普遍情况是只注重风险的计量,在风险管理上将注意力只集中在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内部模型有效性研究上,严重忽略限额设置和限额控制。
由此形成了通过风险分析工具所获得的风险计量结果和银行风险管理政策相脱节的普遍现象:u 银行的风险管理政策无法转换成具体详细的风险监控指标,或者银行所设定的风险监控指标十分粗糙而没有深入和细化。
u 银行所获得的风险计量结果没有做进一步的风险规避量化分析,因此所获得的风险计量结果对在银行具体业务中如何规避风险也就没有具体指导意义。
所以说,尽管几乎所有的银行都有一些金融风险计量工具,但实际应用的结论确是“风险分析工具如同虚设”。
这种结论的主要根源在于银行在风险管理概念上把风险计量和风险管理划等号,并没有把风险计量和风险监控实现有效的结合。
因此,尽管国外的监管机构没有把风险限额做为监管的主要内容,但在中国现阶段,则需要监管机构通过加强对商业银行风险限额设置状况的检查力度,来督导国内商业银行对如何通过设置完善的风险限额管理体系来提高银行对风险管理政策具体落实的重视程度,以便加快商业银行实现风险政策向具体业务管理上的转变,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深入风险计量精度和内部模型的有效性。
通过对各种风险限额指标种类的具体检查,可以帮助监管机构真实了解银行在金融风险管理上的力度和深度。
如果风险限额指标十分粗糙,这将意味着:1) 银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在金融风险方面的各种政策和规定仍然停留在纸面上,并没有通过具体、详细的各种风险限额量化指标在银行金融业务中得以贯彻落实。
2) 银行风险管理部门由于没有具体和详尽风险限额指标而没有对业务中各种风险按照银行风险管理政策进行有效的监控,由此导致风险管理部门根本没有可参照的风险管理量化规范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3) 银行业务前台工作人员由于没有详细的风险限额指标约束而形成在无风险约束条件下的业务操作。
对于银行的资金业务来说,为了监控市场风险,大多根据投资产品类型来组织和管理,比如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外汇类、商品类等。
对于复杂的产品,比如金融衍生类产品或结构类产品,可以单独分类,也可以按需要划分到相应的标的资产类里。
对于每种资产类,可以有一个或多个交易组(Desk),而每个交易组下,则可以有一个或多个交易员。
下图就形象化地描述了资金业务的一种层次结构,这里仅就固定收益类为例,分解到交易组和交易员。
对于业务量大和业务复杂的银行,不同的地区或国家总部可能都会设置交易机构,那么就需要把顶层扩展为相应的银行结构。
结构类…银行固定收益类交易组一交易组二权益类银行的资金业务管理结构示意图外汇类交易员A交易员B交易组三交易员C风险限额应该是对应于上述银行资金业务管理结构的,所以风险限额更确切地说应该是风险限额体系,横向来说是由不同的限额种类和指标组成,而纵向来说则是对应于资金业务的每个管理层次。
在纵向分配中,总限额会依此分配到不同资产、不同交易组、和不同交易员,但这种分配不是简单的累计关系,只是从数量上来说是按照层次递减的。
从横向来说,有关市场风险的限额指标大致可分为四大类,它们分别是:u止损限额;u敞口限额;u风险价值限额;u压力测试限额。
下面将对它们一一做具体介绍。
1) 止损限额,顾名思义就是为了停止损失,它是对投资组合在某个特定时间段内可以容忍的最大损失。
比如说,可以对交易员设置如下的止损限额,他的交易帐户下的所有产品一天的最多损失为十万。
止损限额也可以是累计的,比如对相同的交易员,一周的止损限额为二十万,一个月的止损限额为四十万。
当止损限额被突破时,交易员就必须立即减持或者进行对冲规避,除非在特殊情况下得到暂时的额外限额。
止损限额的好处是简单并且易于操作,而且它可以广泛适用于多种资产,比如固定收益类、权益类、衍生品类等,因此适用于资金业务的各个管理层次。
止损限额的监控不需要非常专业的知识,因为投资组合的损益情况只要通过每日盯市净值(Mark-to-Market)或估值的变化就可以衡量,所以是应用较多的限额类型。
但是止损限额最大的缺点就是没有前瞻性。
它监控的是已经发生的损失,只是为了这种损失不要继续扩大。
从另一方面方面说,只有当损失木已成舟时,才被纳入监控范围,是被动的监控,而投资组合在过去的时间段没有发生损失并不意味着将来没有风险,不但不是没有风险,而且还有可能有很大风险。
不能预期和防范将来的可能损失偏离了风险管理的主旨。
敞口类限额和风险价值限额则都是前瞻性的,他们的监控目的都在于防范将来可能的预期损失,这是对止损限额的一大补充。
2) 敞口类限额在市场风险中通常是监控金融工具对市场风险因素的敏感性。
对简单固定收益类产品,比如各种债券或者MBS,有效久期就是常用的限额指标,因为有效久期近似地描述了影响债券价格的市场因素-收益率曲线-波动时,债券和债券组合市值的变化。
比如设置债券组合的久期限额为7年,那么该投资组合在收益率增加1%时,损失大抵不会超过7%。
PV01(基点现值)是另一种可用于固定收益产品的限额指标。
同上述久期不同的是,PV01直接限制了市场因素变动时损失的具体金额。
PV01的定义是当收益率变动一个基点(0.01%)时,产品或投资组合的市值变化。
比如设置债券组合的PV01限额为1万,那么如果收益率变动10个基点,损失基本可以控制在10万。
不同于止损限额,对不同种类的金融资产,敞口限额的指标是不一样的。
比如对期权类产品,常用的敏感性指标则是Delta、Gamma、和Vega。
众所周知,期权类产品有很大的杠杆作用,即小的投资(如买进看涨期权)可能带来巨大收益,而小的收益(如卖出看涨期权)可能带来巨大损失,所以对期权类产品的监控尤其重要。
Delta代表了期权类产品对标的产品价格变化的敏感程度,也就是标的价格变化一个单位对产品价格的影响。
因为期权产品的标的可能是不同的资产类,如外汇、股票、固定收益类等,而对不同标的产品的期权,Delta没有叠加性,所以Delta限额需要对不同类型标的产品分别设置,而且具体数值选取需要考虑到不同产品的市场特性。
鉴于期权类产品的非线性特征,Gamma代表了期权类产品对Delta变化的敏感程度;而Vega则代表了期权类产品对标的产品波动性的敏感程度。
他们的设置也需要针对不同产品。
敞口类限额的优点是具有前瞻性,可以在损失还没有发生前防范和限制风险,而且该类型的限额指标大部分都可以用公式直接计算获得,所以可以很快得到限额的利用率,便于交易员自行控制,是比较常用的限额指标。
不过这套指标要对不同标的资产种类分别设置,而且设置的数量金额要参考市场条件并且具有专业知识。
另外,这套指标不能考虑到不同风险因素的相关性,把风险切割成独立的几块,而且仅仅是粗略的计算,不利于对总体投资组合风险的把握。
3) 风险价值(VaR)限额。
它结合了止损限额和敞口类限额的多种优点。
如同止损限额一样,风险价值限额易于被非风险专业人员理解。
如果一个投资组合的1天90%的风险价值是一百万,那么平均来说,该投资组合每十天中最多只有一天(10%)的预期损失会超过一百万。
这个一百万的得到过程是由专业人员通过建立复杂模型计算得到,但是它的解释是很直观的,而且就是直接针对预期损失。
如同敞口类限额,风险价值限额又是前瞻性的,它考虑的是多种因素作用下的投资组合在将来的预期损失。
不同于敞口类限额需要对不同类型的资产设立不同指标,风险价值限额的指标VaR适用于多种资产,它提供了一个衡量不同资产投资组合风险的统一平台,可以应用到资金业务管理结构的各个层次。
对于银行整体来说,VaR也考虑到不同风险因素的相关性,是对银行总体投资组合风险的最佳描述。
基于上述优点,对于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VaR和风险价值限额是最常用的监控指标,而且风险价值限额的分配是与资本分配密切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