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意识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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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公民意识缺失的反思

对我国公民意识缺失的反思
前启后 的关键发 展阶段 。一方 面,我 国国力 日趋强盛 ,各项 事业有 了长足 的进 步,社会 的整 体富裕程度不 断提高 。另一 方面 , 由于我 国 目前 正处于经济 转型期这 一特 殊历史 阶段, 资源竞 争 日益加剧 导致人物欲膨胀 ,各种利 己主义、短期行 为和投机 心态盛行 。这些 问题如不 解决,不仅将直 接危害我 国的社会稳定,而且也将影响 国家的长远发展前景 。 三 、和谐社会的公民意识 的培养基础 公 民教育 以培养符 合现代社会 需要的合格 公民为 目标 , 应从 人 的幼 年开始 并 贯 穿其一 生 ,而且 教育 内容能 够在 人 的不同年龄 阶段 各有侧重 。面对 目前 的社会形势 ,党和 政府 适 时提 出了建设 社会 主义和谐 社会 的战 略 目标 。这个 目标抓 住 了当今社会 的主 要矛盾 ,并指 明 了今后我 国社会发展 的总 体方 向。 “ 和 ”一直 是中 国传统哲 学所追求 的重要 目标 。在 当前 的社会现实条件 下,和谐社会 建设无法 一蹴而就 、 白发 完成 ,而 是必须借助 多方面 的推 动 。同 时我们 也应意识 到, 和谐社会 建设 同样需要 与之相应 的社会文化和 公民意识为基 础。现代社会 作为 由亿万 公 民个体 组成 的集体 ,社会 的整体 和谐实 际上 依赖于每一位 公 民是否 具有 和谐 的意 识与行为 。 微观个体 不和谐 ,宏观整 体 自然就难 以和谐 。而 且,与政治 和经济因素相 比,公民意识和社会文化 的作用往往 更为持久 , 能够对社会产 生更为长期和 深远 的影 响。我 国只有具 备了和 谐 的公民意识 与社会文 化,才能够真 正建成和 谐社会
四 、 结 束 语
我 国公 民意识的现状 ( 一 )我 国公 民意识 的群 众反映 。 “ 社会 存在决 定社会 意 识 ” 。社 会存 在 和 社 会 意 识 的 关 系 问题 ,是 历 史 唯物 主 义 的 基本 问题。马克思在 《 政治经济学》的序言 中阐述到道 , “ 物 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 、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 的 过 程 。不 是 人 们 的意 识 决 定人 们 的存 在 ,相 反 ,是 人 们 的 社 会存在 决定人们 的意识 ” 。 现 阶段 , 我国公民认知水平普遍提 高, 主要表现在对权利意识的觉醒和对法律的认识态度上 。在现 实 生活中我国公民维权的例子已屡见不鲜 ,然而单单把公 民意识 定位在对个人权利的维护和运用上 、以及 公民法律意识的 日渐 提 高上 ,又 不 免 显 得 过 于肤 浅 。 因为 , 公 民意 识 除 了权 利 意 识 和法律意识之外还包括主体意识 、责任与义务意识、道德意识 和文化意识 。在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 ,人们渐渐的取得 了平等 和 自由理念和深意,然而在现实社会 中对个人利益的过度尊崇 和 追 逐 ,使 得 人们 的个 人 主 体 意 识 日益 突 显 ,也 使 得个 人 主 义 成 了人们维护 自身利益 的借 口。社会 公德 、责任感和公平等一 些原本 既是 中华 民族 的传 统美德又 是作为 公民所必需 的美好 性格竟逐渐淡化了。比如肇事逃逸 的现象和新近 出现的老人摔 倒无人敢扶,归根结底是什么原因让那些原本 勇于承担责任和 乐 于 见 义 勇 为 的人 们 做 出 了不合 理 的举 动 。曾经 我 很 狭 隘 地 认 为公民意识就是权力意识、是个人主义,直到看到 《 坐飞机的 众生丑相 》这篇文章后才 幡然醒悟 :文章中他分别列举了一些 人在候机厅 、 排队时、 飞机上 以及 飞机滑行时候的不文 明行为, 来论证 公民意识是在公共场合顾虑他人感受的能力 。看完之后 我从心底里赞 同, 是 的, 公民意识就是文明意识 、 也是集体意识, 是在照顾好 自身权利的同时尊重他人权利 的意识 。 ( 二 )公 民意识 的培养需 要国家政策 的倾斜 。我 国最高 国家 机关 即全 国人 民代表 大会通过 在宪法 中规 定我 国公民基 本 的权利和 义务 ,最 大限度地保 障公 民的合法权益 。然 而 , 我认 为,对 公民意识 的培 养最主 要是要集 中在教育上 。社会 经济 、政 治环境 是教育实践的基础 ,教育实践反映社会经济 、 政治 发展的要求 ,二者相 辅相成 ,辩 证统一 。教育与社会政 治、经济 关系密切 相关 。由于 现行 的升 学制度 导致 现在升 学 更加倾 向学生 的成 绩 ,综合 素质 的考量 有待改进 ,当然这也 是 由我 国人 口众 多,竞争压 力大等方 面的原 因造 成 的,当然 目前也在探 索和制定 更好 的更 合理 的制度 来完善之 前的一些 规 范 。在特殊 时期为 了 自身 的发展 ,老师和 学生追 求成绩无 可 厚 非 。然 而 , 公 民意 识 不 是 一 蹴 而 就 的 , 它 需 要 日积 月 累 才 能根深 蒂固 。所 以从小抓起、从娃娃抓起不仅特别有 必要 , 而且 具有很 大的可行 性。然而现 实情况 是,就我 的小县城 的 家乡 来说 ,师 范类的 中专 生可 以教幼儿 园的小朋友 。虽 然素 质和 学历并没 有必然 的联 系 ,但还 是有一定 的关联 。我 相信 不仅仅 是我 ,一 定还有更 多的人赞 同这样 的美 好愿望 :那就 是孩 子们 能在平静 美好的文化 氛 围中茁壮成长 。这也是为什 么 目前学前教育越来越炙手可 热的原因 。 二 、我 国公民意识发展的现实条件 的限制 前面提 到除 了教育体制存 在一定 的问题之外 ,社会环境 对公 民意识 的培养 的影 响也需 要进 步 的加 强。我 国正处在承

当前中国公民意识缺失研究——以社会监督为例

当前中国公民意识缺失研究——以社会监督为例

当前中国公民意识缺失研究——以社会监督为例作者:陈兰馨来源:《资治文摘》2016年第07期【摘要】公民意识缺失将导致社会偏离良性运行的轨道,其原因是做为现代社会监控、纠偏机制的社会监督无法有效、正常实施。

当前中国社会监督过程中的公民意识缺失主要表现在公民的主体意识淡薄,社会监督中规则共识缺失,权利观念畸形发展,公民参与社会监督的能力低等几个方面。

【关键词】公民意识;缺失;社会监督一、社会监督过程中的公民主体意识淡薄作为社会监督主体的公民缺乏主体观念,缺乏自己作为公共权力来源的权利主体的自觉,缺乏自身在社会监督过程中的独立地位和主体地位身份的认知,反倒心甘情愿成为国家权力的附属和附庸。

公民缺乏主体意识使社会监督失去主体和基础。

经常见诸媒体的民众向官员下跪求情,说明民众对自己是国家主人的地位不清,人民当家做主的观念淡薄。

向官员下跪这种畸形现象深刻表现出我国公民主体意识、独立意识严重缺乏。

作为社会监督主体的公民缺乏政治认同,缺乏自己作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的体认,缺乏参与政治生活这一公民基本职责的热情,缺乏参与社会监督确保自身利益不被侵害的内生动力,归根结底在于民众缺乏对政治的强烈认同,缺乏对执政党、国家的强烈的归属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作为社会监督主体的公民缺乏责任意识,缺乏自己作为公共事务主体应当且必须参与社会监督的职责的认知,认为公共政治生活与自己的私人生活无关。

公共事务属于公民自己的事务,主体意识本身就是一种责任意识。

公民如果缺乏责任意识将公民政治参与畸变为个人利益诉求,国家和社会责任被放逐在个人主义的沙漠之中。

公民缺乏对社会责任和国家责任的应有担当,就不可能形成公民参与社会监督的合力,更不可能形成对权力行为主体的合法合理的压力。

二、社会监督过程中的规则共识缺失规则意识是公民意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种政治生活有序进行的前提和保障。

各种制度规范将所有政治活动限定在特定的范围内,能够使政治体系保持健康、良好的发展态势。

浅谈现阶段我国公民意识缺乏的原因及对策

浅谈现阶段我国公民意识缺乏的原因及对策

乏、 等级 特 权 意识 与 平 等 意识 相 交 织 、 附 意 识 与 独 立 意 识 相 依 结合 等 缺 乏公 民意 识 的现 象 , 顺 利 开 展 公 民意 识 教 育 , 必 要 就
须 对 产 生这 种现 象 的原 因进 行 分 析 。
二 、 国 公 民意 识 缺 乏 的原 因 我
() 统 的封 建 专 制 制 度 和 农 业 社 会 心 态 影 响 了公 民 意 1传
识 的生 长
中 国的 文 明史 建 立 在 农 业 社 会 基 础 上 , 建 等 级 制 度 束 封 缚 着 人 们 的思 维 , 人 们 在 经 济 上 乃 至 社 会 生 活 的一 切 均 习 使 惯 于对 权 威 的依 附和 崇 尚 。 [ 在这 种 人 治 社 会 中 , 立 人 格 和 4 独

我 国 公 民 意识 的 现 状
1公 民意 识 的 内涵 。公 民意 识 是 一 种 现 代 社 会 意 识 , . 目
的 在 于培 养 公 民 的爱 国 心 、 德 心 和 主体 责权 意 识 , 于巩 固 公 对
和 发 展现 代 民 主 、 法制 的国 家制 度 , 护社 会 生活 的有 序进 行 维 有 着 重要 作 用 。关 于公 民意 识 的 概 念 , 内很 多 学 者 都 有 定 国 义 , 人认 为 “ 民 意识 是 近 代 宪 政 的 产 物 , 有 两 层 含 义 , 有 公 它 当 民 众 直 接 面 对 政 府 权 力 运 作 时 , 是 民众 对 于 这 一 权 力 公 共 它 性 质 的认 可及 监 督 ; 民众侧 身 面对 公 共 领 域 时 , 是 对 公 共 当 它 利 益 的 自身 维 护 和 积 极 参 与 。我 们 可 以 说 所 谓 公 民 意 识 , ” 就 是 公 民 依 据 宪 法 规 定 的权 利 和 义 务 , 自 己在 国家 政 治 生 活 对 和社 会 生 活 中 的主 体地 位 的认 识 。 2我 国 现代 公 民 意识 的 现 状 。 当代 中 国社 会 处 在 国家 政 . 治 、 济 、 化 各个 领 域 不 断 发展 和 变 化 的转 型 时 期 , 时 也 经 文 同 是我 国现 代化 走 向 前进 重 要 的 攻 坚 阶 段 。伴 随着 我 国改 革 开 放 以 来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发 展 , 民 意识 中 的 各 个 方 面 都 呈 现 公

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

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

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在当今社会,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公民意识是指公民个人对自己在国家中地位的自我认识,是对自己应享受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的自觉意识。

具备良好的公民意识,能够让学生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成为有责任感、有担当的社会成员。

首先,让我们来思考一下为什么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如此重要。

一个拥有强烈公民意识的学生,能够更清晰地认识到自己与社会、国家的关系,明白自己的行为对周围环境和他人产生的影响。

这不仅有助于他们在学校中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更能为他们未来步入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当学生们明白自己作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时,他们会更加积极地参与社会事务,为社会的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那么,当前学生公民意识的现状又是怎样的呢?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难发现,部分学生对公民意识的概念较为模糊,缺乏对自身权利和义务的清晰认知。

一些学生可能只关注自己的学习成绩和个人利益,而忽视了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关心。

在学校里,有时会出现不遵守纪律、不尊重他人的行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学生公民意识的缺失。

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家庭教育的影响不容忽视。

在一些家庭中,家长过于注重孩子的学习成绩,而忽略了对其品德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

学校教育在这方面也存在一定的不足,课程设置中关于公民教育的内容可能不够丰富和深入,教学方法也相对单一。

社会环境的影响同样不可小觑,网络上的不良信息、现实生活中的一些负面现象,都可能对学生的价值观和公民意识产生消极影响。

那么,如何有效地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呢?家庭、学校和社会都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家长应当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榜样。

在日常生活中,家长要注重培养孩子的道德品质,引导他们关心他人、尊重他人的权利。

通过与孩子的交流,让他们了解社会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学校在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中起着主导作用。

学校应当完善课程体系,将公民教育纳入到课程设置中,通过课堂教学、主题班会、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让学生系统地学习公民知识。

公民意识与城市文明

公民意识与城市文明

德育广场 师道·教研 2019年第5期公民意识与城市文明文?湖北省鄂州高中 张若岩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结晶。

城市文明是指人类创造的城市这种形式本身,以及以城市作为物质载体而创造的一切物质和精神成果。

一个著名的网站曾经做过中国城市文明最发达的城市评选,中国香港高居第一。

去过香港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那里道路虽窄却很少堵车,城市繁华却非常整洁,人人忙碌却很讲礼貌,警察或公职人员服务态度和意识好,这是什么原因呢?一、公民意识的基本概念公民意识是指一个国家的民众对社会和国家治理的参与意识。

它围绕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反映公民对待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他人之间的道德观念、价值取向、行为规范等。

它强调的是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责任意识、公德意识、民主意识等基本道德意识。

包括:维护、争取自身的自由和权利的强烈意识;对社会中其他每一个个体、群体的自由和权利的关注、尊重和维护;对公共社会的自觉监督,强调、认同、信仰社会公正、社会正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社会公共责任的主动担当;追求真相、真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正视历史、关注未来,自觉的怀疑倾向和批判精神;努力强调、推进人与自然的和谐;重视、融入、达成良好的社会合作关系;高度的道德自省,言行一致。

公民意识主要体现在:参与意识,也是一种践行权利的意识;监督意识,对国家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责任意识,公民在遇到有关国家政治和社会利益的问题时,必须自觉维护公共利益;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即依据明确的规则来协调各种相冲突的意志和行为。

二、公民意识缺失的原因分析社会精英阶层有相当部分的并不具备最起码的公民素质。

诸如缺乏责任、道德沦落、制假造假、不学无术、粗俗无礼、贪婪腐败甚至徇私枉法,公民意识的缺失是最重要最根本的原因。

大学生的公德践行水平远在大众的期望之下,甚至一些取得了高学位的人,满腹经纶,却缺乏基本的公民教养,不懂法律,不遵守公共规则,不懂得做人的基本道理。

普通居民在平时的生活中,不遵秩序、不讲卫生、攀比消费、大声喧哗。

如何提高我们的公民意识

如何提高我们的公民意识

如何提高我们的公民意识第一篇:如何提高我们的公民意识如何提高我们的公民意识同学们,老师大家晚上好:我想在座的每个人听到药家鑫和李博的杀人案,都会感到非常的震惊。

生命在他们的眼里是如此的不值一提。

为了一己私利,漠视别人的生命,这在任何的一个社会都是不能容忍的。

大家也许都会想这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呢,他们为什么连一些基本的公民素质都不具备?连一点点的社会道德底线都没有?是人的生命如草芥?也许我们想的越多就会越纠结,随着我们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的变革期间,我国各类社会矛盾层出不穷。

这也越来越考验我们相关政府部门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智慧。

那么作为一个21世纪社会主义的公民,我们应该具备什么样的素质和意识呢?现为北京“健全人生·健全社会研究中心”(筹)研究部负责人明远先生的一些观点,我觉得可以拿来跟大家分享下:他认为一个合格的公民有应具备:1、公民的权利、责任意识和独立人格。

2、道德意识②。

3、法治意识。

4、纳税人意识。

5、科学素养和理性精神。

6、生态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

7、健康的心理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

8、不断学习,与时谐进的意识。

9、世界一体的意识。

在这九个组成部分里,最核心最基本的是公民的权利责任意识和科学理性精神,从这里可以引伸出完整的公民意识,引伸出合格公民的基本标准。

每个公民如果不具备这九个方面的基本素质,就无法说他(她)是一个合格的公民。

一、人性平等的自然原则决定了人人生而拥有平等的自由权利,而自由本身就是生命的本性,生命的发展就是不断超越各种内在的、外在的束缚而达到更高自由境界的过程。

每一个公民都应知道拥有不可剥夺、不可被侵犯、不可转让的基本权利。

财产权、生命权、思想言论自由权和社会(政治)参与权是最基本的不可分离的四项自由平等权利,如被剥夺了其中任何一项权利,人将无法保持平等、自由的状态,这是人之为人的最起码的尊严。

其他权利都可从此导出。

权利是人之本性要求的反应,是社会规范的基础,每一个人权利的存在的前提是尊重他人的权利。

依法治国存在的问题和短板问题

依法治国存在的问题和短板问题一、引言依法治国是指国家利用法律手段对社会进行管理、调控和治理。

这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基本准则,有助于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与持续发展。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必须承认,依法治国在我国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

本文将就这些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改善方法。

二、一些现有问题1. 法律执行不彻底尽管我国已经制定了大量完备的法律条款,但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执行不力的情况。

部分地区和部门对违法行为缺乏足够重视,导致违规者处罚不严甚至得以逍遥法外。

此外,司法资源分配不均衡也使得某些地方的司法环境薄弱,难以形成有效的依法治国局面。

2. 法律应用灵活性欠佳在实践操作中,对于那些创新性案件或边缘性案件的处理上,传统的法律体系可能显得束手无策。

现有规章制度无法灵活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需求,这给了不法分子和违规行为可乘之机。

同时,一些地方性法律标准容易造成跨地区执法不一致,增加了企业经营的不确定因素。

3. 公民意识缺失依法治国需要全民参与和支持,但在现实中部分公民对法律意识不强、自觉维护自己权益的意愿不高。

这导致了公共秩序难以得到有效维护,也令司法效果受挫。

此外,一些群体对特定利益的追求常常使他们忽视或竭力回避法律规定,损害了公序良俗。

三、问题原因分析1. 执法机关相关问题部分执法机关对检察环节不够重视,相应资源投入不足;有些地方腐败现象依然存在;运行效率低下和执行能力缺陷等都是导致执法难度加大、规则凌乱的原因之一。

2. 人文环境与教育问题我国长期以来强调科学发展、物质进步,但对于精神文明建设和道德素养的培养则显得有所不足。

人文关怀和法治观念的缺失使得公民意识淡薄,难以自觉遵守法律。

此外,教育体制的单一化和标准化也未能给予学生全面、深入的法治教育。

3. 制度问题尽管我国已经制定了大量完备的法律体系,但对于一些漏洞或特殊情况却没有相应规范,导致执行时产生曲解、误解等问题。

此外,分权与集权之间的界定也需要更加明确,以便在实践中形成更加灵活、有效的法治格局。

《公民意识》

《公民意识》公民意识即是公民对自身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应履行权利和应承担义务的自我认识。

公民意识的核心内容包括国家意识、民主法治意识、平等意识、权利与义务统一的责任意识。

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的重要命题,具有重要意义。

在农村,培养和造就具有现代公民意识的新型农民不仅是新农村建设的根本出路,也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的途径有很多。

一、当前我国农民公民意识普遍缺失的原因分析“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与封建社会的“臣民”和“子民”有着根本的不同。

中国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没有公民而只有和臣民的封建社会,广大农民长期处于受压迫、受剥削的附属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民意识得到普遍增强,但整体上还是比较淡薄,尤其在广大农村,农民的公民意识普遍缺失,具体表现为:农民的科学文化意识仍需提高,独立主体意识亟待增强,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比较淡薄,民主法治意识相对薄弱,团队协作意识尚需加强。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普遍缺失的根本原因,主要在于以下两个方面。

二、农民公民意识教育的主要内容困家现代化的核心问题是人的现代化,其标志就是人成为公民并具有公民意识。

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更须具有现代公民意识,凶此,加强农民公民意识教育,提高农民公民意识,是培养新型农民的必然要求。

当前,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注重培育农民的科学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民卡意识、法治意识、市场意识、生态意识和健康意识等公民意识,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民主法治意识公民意识的薄弱直接影响政治运行中制衡机制的形成和完善,阻碍政治的民主化进程。

目前,在一个日益市场化的社会中,传统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正在降低,利益的分配和调整,更多不再是通过熟人社会的传统习俗来实现,而是通过制度化的法律实现。

因此,要积极培养农民的民主意识,为人民当家作主奠定必要的思想文化基础。

大学生公民意识缺失的教育原因探析


是培养合格公 民. 国目前的德 育改革就是要使道德标准走 我
向大众 、 贴近平 民 , 多地着力 于推进 “ 更 大众 道德 ” 平 民 或“ 道德 ” 的建 设. 我们要勇 于承认 、 于承认利 己的必然性和合 敢
在我 国, 很长一段 时间 中, 曲封 闭的文化氛 围和“ 扭 圣
人” 教育观念把我们引人 了一个误区 ,国家 、 “ 集体 利益高于
第2 6卷 第 7期 2 1 年 7月 00
赤 峰 学 院 学 报 (自 然 科 学 版 )
J un l f h e g nvri ( a rl ce c dt n o r a o i n i s y N t a i e io ) C f U e t u S n E i
Vo. . 126 NO 7
1 传 统 “ 人 ” 育 的 观 念 制 约 圣 教
欲望 的满足 , 由于缺少基本的社会规范的节制和约束 , 但 种
种道德失范 问题就大量 出现 了.大学生毕竟也是普通人 , 染 于苍则苍 , 染于黄则黄 , 他们 自然 容易受 到整个社 会大环境
的不 良影 响 .
改革开放后 ,随着社 会经济体制 的重 大变革 和 由此所 带 来的一系列伦 理价 值的深刻变化 ,德 育 目标 明显下移 了
J 12 0 u. 01
大学生公 民意识缺失 的教育原 因探 析
曾 熙
( 东莞理 工 学院 ,广 东 东莞

530) 288
要 :大学生公 民意识缺失的教育原因主要有 : 统的“ 传 圣人” 教育的观 念影响下的道德标准 高不可攀 , 离一般人的 脱
生活 实际; 中小学德 育系统长期 受到应试教育的挤压 , 民意识教育 比较 滞后 ; 公 灌输说教式的 高校德 育方法未能使 学 生把公

我国公民意识缺失的表现、原因分析及对策

1. % , 生 占 3 .% ) 1 .% 认 为 “ 全 可 以 ” 51 学 55 ,6 8 完 , 1. %不 知 道 ,. % 认 为 “ 时 可 以 , 要 书 记 乡 41 74 有 只 长点 头 就行 ” 。
等因素的影响 , 使得对许多人而言 , 法律不是首选解 决问题的方法 , 法律仅仅被视为 国家权力的附庸而 存在 , 以, 所 中国公 民普遍崇尚权力而漠视法律 , 权
屡见不怪 。司法者不重视事实 、 不重视证据 , “ 办 人 情案” “ 、关系案” 。这样 , 一旦普通 的老百姓 自己的 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 , 他们的 “ 惧讼 ” 心理往往就 冒 出来了 , 宁可息事宁人或者是把惩治恶人 的责任交 由“ 老天爷 ” 而不愿 或不敢 甚至不知 向法律求 助。 ,
表 的 想 法 吗? ”一 题 时 , 答 “ 次 向 往 ”的 占 回 多 1. % ;一 闪而过 ” 占 1 . % ; 从 未 想 过 ” 占 73 “ 的 51 “ 的
题, 只是 一味地专 注于其 所谓 的“ 自身价值 ” 的实
现 。岂不知 , 人 自身价 值 的实现 是 与 国家 、 会 的 个 社
第 1 第 3期 7卷
2l 0 1年 5月
工会论 坛
T a e Un o s rd in b n ue
V0 . 7 NO 3 11 .
Ma . 0 1 v 2 1
【 社会科学综论】
我 国公 民意 识 缺 失 的 表 现 、 因分 析 及 对 策 原
谢 红菊
( 河西学院 政法 系, 甘肃 张掖 7 40 ) 300
也正是 由于公 民未 能正 确 地 认 识 到 法 、 律 和 法 治 法
场经济 的发展和利益主体 的多元化 , 人们 的 自我认 识增强 了, 能正视并积极地追求个人 的价值尊严 , 努 力通过各种形式满足 自身的利益要求 , 但是 , 由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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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意识的缺失:传统道德教化的反思扬州科技学院(筹)师范学院古良琴摘要:中国正处于迈向民主化和法制化进程中,而成熟的民主法制社会需要有成熟的公民作为群众基础的,公民是民主法治建设的主体,是民主法治国家的土壤和根基。

没有自由平等的公民,就没有民主法治的国家。

然而超长的封建统治时间,超强的威权性伦理教化规训和遮蔽个体生命,造成个体生命缺失和贬抑,个体成为君臣父子夫妇人伦关系之中合“礼”之一分子、一个部件,懂“礼”之士,顺“礼”之“民”,严重地扭曲了人性,剥夺了人的尊严,造成了强大和顽固的臣民意识、子民意识、奴才意识。

而奴性意识、臣民意识在我们的传统社会文化—心理构架中十分突出和顽强,仍至今天个体意识并未完全从群体意识中走出来,臣民意识依然遮蔽着时代所需要的公民意识。

关键词:公民意识传统道德教化缺失贬抑规训失语从中国社会政治的发展来看,目前正处于迈向民主化和法制化进程中,而成熟的民主法制社会需要有成熟的公民作为群众基础的,公民是民主法治建设的主体,是民主法治国家的土壤和根基。

没有自由平等的公民,就没有民主法治的国家,我们今天在建设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法治的国家中所遇到的种种困难和问题中,最大的困难和问题就是缺失合格的主体条件,即缺失合格的现代公民。

中国科学院副院长李慎之先生指出:“为什么中国现代一百年来成就不大,以致被称为‘九死一生的中国现代化’?第一个原因就在于中国始终没有能培养出够格的现代化公民。

”[1]他又说:“千差别、万差别,缺乏公民意识,是中国与先进国家最大的差距。

”[2]培养合格的公民是中国迈向民主法治的前提和基础,公民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

然而,我国历来没有公民的概念,也没有公民意识。

“自从秦始皇以来的2200年间,中国实行的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一直是专制主义。

统治者执行的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愚民政策,老百姓遵守的是‘非礼忽视,非礼忽听,非礼忽言,非礼忽动’的奴隶主义。

”[3]超长的封建统治时间,超强的封建专制制度和纲常名教严重地扭曲了人性,剥夺了人的尊严,造成了强大和顽固的臣民意识、子民意识、奴才意识。

正如鲁迅先生所激烈批判的,中国的国民具有太多的劣根性:麻木、迷信、势利、卑怯、自大、好古、虚伪、懒惰、巧滑、保守、庸俗、自私、奴性等等。

遗憾事的是,五四时期的思想启蒙和文化批判尚未取得实质性成果,就被救亡运动所压倒。

近代中国的国民性改造和“新民”、“立人”的努力,由于不具备稳定的政治条件和相应的经济基础,收效甚微。

建国后,在多年战火的洗礼和社会主义教育之后,一度出现过“六亿神州尽舜尧”的可喜局面。

但是,在计划经济和高度集中管理体制之下,人民的主人翁地位在实践中并未真正得到尊重,人民群众的自主意识和理性精神仍然付阙如。

及至后来,由于领导人的失误,中国政治背离了民主与法治的轨道,国民改造更是误入歧途,国民的劣根性在“文革”中集中爆发出来。

直到今天,国民的劣根性和臣民意识还是中国迈向现代化的巨大阻力,权力崇拜、清官意识、“包青天”现象、法律观念淡漠、缺乏社会公德等,都说明国民性改造的任务远未完成,人的现代化还任重而道远。

要改造国民性,抛弃臣民意识,就需反思和审视产生国民劣根性,特别是臣民意识的原因。

本文就传统道德教化对个体生命遮蔽和规训谈谈公民意识缺失之原因。

公民意识是指公民对于公民的地位的认知以及与这种地位相应的情感、观念和意志的总称。

它主要包括主体意识、权利意识、民主平等意识、守法护法意识、公德意识。

而主体意识是现代公民意识的基础,作为民主法法治国家的现代公民,需要具备独立的人格、自由的意志和理性精神。

应该认识到自己是一个独立的、自由的、和他人地位平等的人,有自己独立的权利能力、行为责任能力和人生价值,自觉关注和实现自身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决不依附于他人。

卢梭说过:“作为主权权威的参与者,就叫做公民,作为国家法律的服从者,就叫臣民。

”[4]公民与臣民显著的区别就是公民身份独立性和平等性,而长期的封建专制之下的威权性伦理教化把我们的国民塑造成听话的顺民、臣民,奴性意识在我们的传统社会文化—心理构架中十分突出,个体意识并未从群体意识中走出来,臣民意识依然遮蔽着时代所需要的公民意识。

一、个体自我的缺失:传统道德教化的内容及形式中国古代社会的国家政权用来巩固自己统治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工具,不是西方的法律和宗教,而是德与礼,[5]政教合一成为中国封建道德教化的基本范式,这意味道德教化扮演着承担社会组织的基本依据和社会建构的内在机理,即“德治”,社会道德教化的威权和社会政治威权同构,所谓“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

[6]传统道德教化到周代进入初始鼎盛时期。

孔子曾赞叹:“周监於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7]周人在以血缘为纽带的氏族遗址的基础上,建立起了完整的宗法等级制度,在宗法等级制度的基础上产生了相对完善的宗法道德规范和伦理体系,即能“辩君臣上下长幼之位”、“别男女父子兄弟之亲”的“周礼”。

[8]而孔子将德诉诸人心,诉诸内心的仁爱,“人而不仁,如何礼?人而不仁,如何乐?”从而为周以来的“礼”找到内在的依据。

[9]孔子又提出,“克已复礼为仁,”并强化了礼作为“爱人”的节度,即按照宗法等级秩序——尊卑、贵贱、亲疏去“爱人”。

[10]孔子之后的儒者将伦理道德秩序的基础进一层推至普遍人性皆有的“心”“把人类心中本来的诚挚向善之心看成是自然拥有的良知基础,把人类应有的至善行为看成是生活的终极目的。

”[11]于是有了《大学》里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教化目标序列,有了《中庸》里的“天命之谓性,修道之谓教”的修养方法。

而懂仲舒则提出:“天人合类”,“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12]“是故仁义制度之数,尽取之于天”,[13]把封建人伦及其教化神圣化、威权化;“三纲五常”的设立,则意味着封建人伦教化的原则、规范完全成型。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14]以宗法血缘等级为基础的封建人伦教化系统是以家族而不是以独立的个人为核心的教化模式,天下“平”、国家“治”的关键就在家族秩序的安定。

在“家”之伦理框架内,一切为了家族利益实际上成了人伦教化的基本出发点,个体置其中,只是家族利益的手段、工具、生命存在之个体性没有张扬的空间和可能。

家族人伦的基本关系横向的是夫妇,纵向的是父子,以夫权为核心而展开妇对夫、子对父绝对依从的人伦关系来实现家族的稳定变成了封建社会人伦教化的基础内容。

在“国”的伦理框架里,“忠君”乃是最高的道德主旨,一切以国家、君主的利益为依归,所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

”建立在宗法血缘等级之上的人伦规范,强调个体对家族、群体、国家的绝对依附性,把人的个体意识同一在群体意识之中,生命个体只是作为群体一分子的“民”,不是作为独立的“人”而存在,独立的、自由的、具体的“人”之存在身份淹没在均一化的、无个性的、作为整体的部分、作为社会大机器的部件的“民”之存在身份之中,“人”的身份为“民”之身份所遮蔽;它更多地是强调个体置身社会人伦关系之中对于他者的义务,没有对于独立的个体生命伦理关照。

“未有这事,先有这理。

如未有君臣,已先有君臣之理;未有父子,已有父子之理”,[15]建立在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君臣、夫妇、父子之间绝对依附性的人伦关系成为个体生命价值展现的唯一向度,生命存在的价值不过是维系这种先行人伦关系设定的手段,没有个体生命的独立性、个体性价值生成的伦理空间,“父子君臣,天下之定理,无所逃于天地之间”。

[16]道德教化的基本形式是礼教和乐教。

“是故先王慎所感之者:故礼导其志,乐以其性,政以和其行,刑以防其奸。

[17]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

”礼、乐、政、刑被放到经世治国的同等地位。

孔子的“礼”本身是对上下尊卑、长幼各种等级的言行举止的等差规定,“乐”则使各个不同等级最终在一个亲密无间的伦理实体中和谐地统一起来,所以说“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

[18]“乐”的作用“正在于促成这种‘自觉性’,使这一过程显得是完全发自内心,不计利害的审美要求。

这并不是真正的意志自由,而是通过‘克己’,通过放弃个人欲望、扭曲自己的天性以适合‘礼’的模式,而产生的一种麻木的适应感和自得感。

”[19]中国“乐感文化”的实质,并不是为了表现个人的天才和灵感,张扬、凸显生命个体存在意蕴,而只是被作为一种修身养性的方法,磨砺道德人格的手段,或者说同时作为一种消解个体生命存在之中肉身欲望与天理服从之间的紧张和不适的方式,正因为如此“这种表面上温和平静的安安乐乐,掩盖着封建制度的‘吃人’本质,消解着个体心灵深处的痛苦与不安,因而成为中国宗法政治伦理极力维持的社会性精神氛围”。

[20]二、个体生命的贬抑:传统道德教化的目标建立在农耕自然经济、专制主义、宗法制度、家族本位基础之上中国传统道德教化,其基本目标就是要以既定的伦常规范来维系宗法等级秩序,所谓“克己复礼,为仁。

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

”[21]这样,道德教化的目标只是在于把个体培养成依顺于此先行设定之“礼”,使个体成为君臣父子夫妇人伦关系之中合“礼”之一分子、一个部件,懂“礼”之士,顺“礼”之“民”,而不是亚里士多德所言及的“生活优越、行为美好”的、追求自身生命存在之卓越的“人”。

[22]传统的道德教化的理路,是以家国为价值基点,以围绕家国中心而建构起来的伦常体系为基本价值规范,以“存天理、灭人欲”作为最高价值理念。

其基本特点是理想主义。

从孔子主张“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23]“我欲仁,斯仁至矣”,[24]并强调“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25]“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26]从而直接开启伦理道德作为社会政治秩序建构的核心质素之路径,为其后的道德政治化,政治伦理化埋下了伏笔。

孟子沿袭了孔子的“为仁由己”之路径,所谓“尽其心者,知其性,则知天也。

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地也,天寿不贰,修身以矣之,所以立命”[27],到《大学》则已把孔孟开出的道德理想主义路径加以系统化,“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明确界定道德作为治国之道的根本,从人心之觉悟开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路向,所以有“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的“德治主义”路向,把社会的基石建立在个体人心的德性修养之上。

董仲舒则进一步完成了孔孟以来的“德治主义”实践化,并奠定了中国漫长封建统治“为政以德”的基本路径,完成道德理想主义的体制化。

道德理想主义把道德泛化,并上升到社会事功,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把道德实体化、人生化,使道德成为个体人生的唯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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