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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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

中央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

中央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2015]22号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取得重大进展,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我国综合实力作出了重大贡献,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总体上是好的,广大职工付出了不懈努力,成就是突出的。

但也要看到,国有企业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些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待完善,国有资本运行效率需进一步提高;一些企业管理混乱,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突出,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还未完全解决;一些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作用被弱化。

面向未来,国有企业面临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和转型升级的巨大挑战。

在推动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国有企业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和责任。

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切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动、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国企改革发展意见

国企改革发展意见

国企改革发展意见前言国有企业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撑。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趋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高其竞争力和效益,我们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是国有经济的根本制度安排,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是国企改革的核心任务。

具体措施包括:1.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确国有资本的权责关系,提高国有企业的市场化经营能力和效率。

2.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建立健全国有资产评估和监督制度,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失。

3.鼓励国有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引入社会资本,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提高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加强企业治理和内部监督健全和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是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的关键。

具体措施包括:1.推动国有企业实行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透明度。

2.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企业治理结构,发挥党组织在国企中的核心作用。

3.加强对国有企业高管层的监督和评价,建立激励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三、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创新是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具体措施包括:1.加强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2.支持国有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建立合作关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3.鼓励国有企业加强自主创新,提高核心技术自主研发能力,降低对外技术依赖。

四、加强员工队伍建设优秀的员工队伍是国有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具体措施包括:1.加强国有企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

2.加强国有企业员工培训,提高员工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

3.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培养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

五、加强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国有企业在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

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

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2014年6月16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共江西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赣发[2013]18号)要求,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资国企成为“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排头兵,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以深化国资改革带动国企改革为着力点,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积极推进开放性市场化战略重组,调整优化国资布局结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促进江西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目标。

经过5年的扎实推进,基本完成国企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形成市场化经营机制,使70%左右的与民生保障领域集中,重点发展高速公路、地方铁路、航空等产业。

推动国有资本参与要素市场建设,重点发展粮食、铜、稀有金属等现(期)货市场。

根据全省区域发展战略,引导企业向重点区域和功能性区域集聚,优化国有资本空间布局。

(七)改组或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按照不同功能定位,通过改组或新设,逐步形成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金融控股、创业投资、自然资源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建立完善国资流动平台运营机制,整合盘活各类国有资产,创新融资方式,增强投融资和担保功能,推动企业市场化重组整合,实现资源、资产、资本、资金的良性循环,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高端服务业、保障服务民生等提供有力支撑。

(八)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推动企业以技术创新和“两化融合”带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国有资本向价值链、产业链高端延伸。

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应用技术研究院所与相关生产企业的重组整合,完善产学研相结合的协同创新体系。

地方国资国企改革向国家的意见建议

地方国资国企改革向国家的意见建议

地方国资国企改革向国家的意见建议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进一步深化,地方国资国企改革势在必行。

虽然当前改革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针对这些问题和挑战,我将从完善法律法规、优化企业治理结构、创新投融资机制、提升员工素质和加强社会责任等方面提出一些建议。

首先,完善法律法规是地方国资国企改革的基础和保障。

要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国资国企的产权、权责利关系,规范国资的监管和监督体制,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同时,要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国资国企的监督和问责机制,强化对腐败行为的惩处,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

其次,优化企业治理结构是提升地方国资国企综合实力的重要途径。

要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资国企的股权分置改革,提高股权多元化和市场化程度,引入社会资本,增强企业经营活力和竞争力。

同时,要加强企业内部治理,建立健全科学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加强对企业高管人员的监督和约束,确保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第三,创新投融资机制是推动地方国资国企改革的关键。

要探索建立多元化、市场化的投融资体系,鼓励国企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融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同时,要完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政府引导基金的机制,强化国资的资本运作功能,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和回报率。

第四,提升员工素质是地方国资国企改革的关键环节。

要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力度,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同时,要加强激励机制的建设,通过薪酬激励和绩效考评,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

最后,加强社会责任是地方国资国企改革的必然要求。

要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和社会建设,推动可持续发展。

要加强环保意识,注重节能减排,倡导绿色发展。

同时,要积极履行企业公民责任,关心员工福利,维护员工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综上所述,地方国资国企改革必须做到法制化、市场化、多元化、科学化和社会化。

需要各级政府加强领导,加大改革力度,切实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贯彻三中全会精神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贯彻三中全会精神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贯彻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贯彻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国资委将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两大方面来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的总体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出了总体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任务、新举措。

国务院国资委对国资国企改革的重点任务进行了全面分解,抓紧提出具体实施措施。

今后,国资委主要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两大方面来抓好贯彻落实。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结束以后,国务院国资委按照三中全会的要求,抓紧修改和完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

这个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优化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我们认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坚持以下三项基本原则。

第一,坚持基本经济制度。

第二,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

第三,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重点落实好两项任务。

一是加快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二是深化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资委将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改革的重头戏来抓。

国资委将按照六个原则推进实施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

第一,大部分国有企业通过股权多元化改革,逐步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

第二,国有企业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将降低国有股权的比例。

第三,大力支持各种非公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参与到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中。

第四,国有企业通过实施股权多元化改革,一方面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与国有资本共同发展,另一方面促进国有企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运行机制。

我们不仅仅是要吸引社会资本来发展,更要把着力点放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内部运行机制上。

第五,在具体实施中,实行一企一策,分类进行研究,分类提出措施,不搞一刀切。

国企改革,企业高质量发展建议

国企改革,企业高质量发展建议

国企改革,企业高质量发展建议一、引言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随着全球经济格局的不断变化和国内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国企改革成为推动国有企业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高质量发展意味着国有企业要在经济效益、创新能力、社会责任等多方面实现全面提升,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传统体制机制下存在的诸多问题,从而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大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二、当前国企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挑战(一)体制机制僵化1. 决策效率低下国有企业往往层级较多,从基层部门提出一个项目建议到最终决策通过,需要经过众多部门和多层级的审批。

例如,在一些大型国企中,一个中等规模的投资项目可能需要经过十几个部门的签字盖章,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审核标准和流程,这就导致决策过程漫长,错过市场最佳时机。

决策过程中存在着过多的行政干预。

政府作为国有企业的所有者代表,在一些重大决策上可能会出于多种非完全市场因素的考虑,如社会稳定、就业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基于市场导向的决策自主性。

2. 激励机制不完善薪酬体系缺乏灵活性。

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受到较为严格的管控,导致企业内部薪酬分配难以充分体现员工的绩效差异。

例如,在一些竞争激烈的业务部门,员工为企业创造了高额利润,但由于工资总额的限制,他们的收入增长幅度有限,而在一些相对低效的部门,员工却能享受与高效部门员工相近的薪酬待遇,严重影响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晋升机制不够透明和市场化。

国有企业的晋升往往与资历、人际关系等因素关联较大,缺乏对员工能力和业绩的全面、客观评价。

一些有能力、有创新精神的年轻员工可能因为没有足够的“关系”而难以获得晋升机会,这不利于企业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二)创新能力不足1. 研发投入相对较低与国际先进企业相比,许多国有企业在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上明显偏低。

例如,在某些传统制造业领域,国有企业将大部分资金用于维持现有生产设备的运行和扩大生产规模,而对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的投入有限。

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际竞争的加剧,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在实现企业效益和国家利益之间的平衡方面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为了推进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运营,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我们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1. 坚持市场化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的规范管理。

国有资产作为公共财富,必须在市场化的前提下进行管理,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确保国有资产的合理流转和有效运营。

2. 推动国有企业的战略转型,加强核心竞争力。

在市场竞争中,国有企业必须以提升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不断进行战略调整和转型升级,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资源,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3. 深化股权改革,引入社会资本,促进国有企业的市场化运作。

国有企业应该充分发挥市场化的机制,逐步引入社会资本,推动企业的股权改革,实现国有资产的多元化运营。

4. 完善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强化监管和问责机制。

国有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督、考核和问责机制,严格落实企业治理的各项规定和制度,确保企业在市场化运作的同时,履行社会责任和公共使命。

5. 促进国有企业的创新发展,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国有企业应该加强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和管理,在企业内部建立创新机制和创新文化,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综上所述,国资国企改革是一个系统性和复杂性工程,需要政府
和企业共同努力,通过市场化改革、战略转型、股权改革、治理结构完善、创新发展等方面的措施,不断提升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化运作水平,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中共阳江市委、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

中共阳江市委、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

中共阳江市委、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1.05•【字号】阳发[2006]1号•【施行日期】2006.0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股份制改革正文中共阳江市委、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阳发〔2006〕1号2006年1月5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国有企业改革,推动我市国有企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粤发〔2005〕15号)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强化财务监管为突破口,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坚持国有产权有进有退,对优势企业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做大做强,对资不抵债的企业实行关闭破产,妥善安置职工;坚持改革发展稳定协调推进,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结合起来。

(二)深化改革的主要目标。

未来五年,着力推动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新突破。

对优势企业要完成新一轮国有经济的战略性重组,以优势企业和名牌产品为核心,推动市属国有资源更多地向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集中,实现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国有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对劣势企业,实行有序退出市场,解决国有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落实国有资产监管职能,实现管资产和管人、管事职能相统一,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一)建立科学规范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

对已经实行公司制的企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责权利关系,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监事会规章制度,落实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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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印发《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发展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资产监管上新水平、国有企业发展上新台阶,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战略性调整,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不断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为实现“两个跨越”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基本经济制度。

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各类所有制资本平等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坚持市场化导向。

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推进政资分开、政企分开,切实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加大去行政化力度,激发企业活力。

—坚持分类监管。

明确不同类型企业的功能定位,实行分类监管和考核,提升国有资本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坚持统筹推进。

做好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企业先行先试。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实现以下主要目标:—国有资本布局不断优化。

80%的国有资本集中在公共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

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拥有知名品牌的国内一流企业和国际化公司。

—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的董事会建设基本完成,以产权为纽带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基本建成。

全面完成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

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大市场化选聘力度,依法落实董事会对经理层人员的决定权。

—产权多元化取得新突破。

深化包括集团层面在内的各级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具备条件的企业实现整体改制上市或主营业务上市。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引入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健全。

国有经营性资产实现集中统一监管,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根据不同类型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实施分类管理,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改组若干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建立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二、加快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四)优化国资布局。

引导国有资本向公共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生态环境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

开放国有资本投资领域和项目,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充分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国有企业向价值链、产业链高端发展。

建立健全国有资本退出机制,推进国有资本有序退出不具备竞争优势、产能过剩及无法有效发挥作用的行业和领域。

(五)加快企业重组。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鼓励国有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和产权市场进行开放性重组,建立健全重组的财税利益分享机制。

支持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主业相同的国有企业通过合并、划转、并购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组,重点推进交通运输、能源水利、医药化工、建筑地产、商业、旅游等领域的企业重组,减少数量,提高质量,培育一批品牌优、效益好、行业领先的大企业大集团。

支持国有企业内部资源整合,剥离非主业资产,促进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向主业集中。

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成立财务公司或投资入股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推动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融合发展。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走出去”,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和跨国经营,在更大范围内和更高水平上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三、推动改革创新,激发企业活力(六)实施分类管理常态化。

合理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根据我省企业实际,将国有企业原则上分为功能性、竞争性两种类型。

功能性国有企业是指主要承担政府战略任务、重大专项任务或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企业,以实现社会效益为主要目标,兼顾经济效益。

竞争性国有企业是指以市场化为导向,主要提供竞争性产品或服务的企业,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兼顾社会效益。

根据国有资产布局结构和企业发展战略调整及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动态调整国有企业分类。

针对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分别从领导人员配置、薪酬管理、业绩考核、目标责任、监管重点等多方面设置不同的标准、方法和要求,实行分类监管。

(七)推进产权结构多元化。

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全省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大力推进股份制改革,二、三级国有企业原则上都实行股权多元化。

鼓励企业法人和各类投资者按照市场规则,坚持依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地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

根据不同国有企业功能,确定合适的国有股权比例。

对少数关系国家安全和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等涉及重要民生的企业,国有资本保持独资或绝对控股;对涉及重大基础设施、重要矿产资源的企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国有资本可以保持相对控股;其他国有股权可以根据市场竞争和发展情况,按照市场规则有序进退、合理流动。

(八)促进治理结构规范化。

规范董事会的制度建设和运行机制,按照公司法和企业章程的规定落实董事会在重大决策、薪酬考核、选人用人等方面的职权。

除总经理外,其他经理层成员一般不进入董事会。

竞争性企业实行外大于内的董事会结构,董事长和总经理原则上分设,党委书记一般由董事长兼任。

功能性企业原则上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经法定程序可兼任总经理,党委书记可单设。

积极推行财务总监外派制度,探索实行首席财务官制度。

完善监事会内设外派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监事会作用。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管理机构委派或推荐监事会主席和专职监事,与股东监事和职工监事共同组成企业监事会。

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形成权、责、利对等的运行机制。

提升国有企业依法规范运作水平,探索建立更加公开透明的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九)加快国有资产证券化。

鼓励国有企业充分利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场所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通过市场化机制为资本定价、发现价值,以融资、转让、并购等方式实现国有资本的充分流动和股权的多元化。

已有上市公司的集团要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通过分步注入优质资产的方式,实现整体上市,逐步使上市公司成为国有企业的重要组织形态。

加大解决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的力度,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提升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增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融资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运作,加强市值动态管理,使国有资产在有序流转中实现保值增值。

强化国有非上市公众公司、国有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提升其规范运作水平。

(十)推行选人用人市场化。

引导国有企业全面建立体现企业特点、具有竞争比较优势的人事管理制度体系,规范企业中、高层职数限制与职位设置。

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大市场化选聘力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

竞争性国有企业对新选任企业经理层人员(包括总经理在内)原则上都实行市场化选聘;功能性国有企业应逐步提高企业经理层人员的市场化选聘比例。

建立以聘任制、任期制和经营目标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利、义务,推行契约化管理。

逐步推动现有的出资人推荐经理层人员向市场化管理方式转变。

加强对董事会市场化选聘经理层工作的指导,明确选人用人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完善配套政策。

促进国有企业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人员考核机制,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制度。

(十一)实现激励约束科学化。

制定国有企业中长期激励办法,探索采取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超额利润分享等激励方式,在企业内部建立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

对符合条件的竞争性国有企业可实施股权、现金等激励;对功能性国有企业在完成重大任务后,经考核配套实施专项奖励。

允许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员工持股。

支持高新技术、转制科研院所等类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以现金、技术、知识产权等多种方式参与企业改制。

建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合理流动机制。

建立与企业领导人员分类管理相适应、选任方式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管理制度。

根据企业类别和行业属性,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

健全与长效激励相配套的业绩挂钩、财务审计、延期支付、追索扣回等约束机制。

制定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职务待遇、职务消费和业务消费。

研究制定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追究制度。

(十二)推动创新发展持续化。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研发投入,力争到2020年,生产性国有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3%以上,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

加强对国有企业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保护和管理,鼓励国有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开展柔性合作,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科研平台建设。

对主动承接国家及省重大专项、科技计划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以及组建或收购境内外研发中心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经认定可视同利润进行考核。

强化企业科学管理,深入开展标杆管理活动,推进扁平化管理,优化管理流程,企业管理层级原则上不超过3级。

加快企业信息化建设,构建高效、集约、共享的信息平台。

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集团公司管控能力建设,强化母子公司的战略协同和市场快速反应能力。

鼓励企业开展商业模式创新,优化运营模式。

四、优化国资监管体系,提高国资监管效率(十三)推进政资政企分开。

坚持和完善政资分开、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确保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代表本级政府对出资企业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事项落实到位。

进一步明确企业国有资产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监管范围,未经政府授权、不承担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党政机关要将经营性国有资产交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集中统一监管。

政企脱钩后的企业、事业单位改革转制形成的企业,以及新组建的国有企业全部纳入统一监管体系。

清理出资人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不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真正发挥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作用。

上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加强对下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十四)优化监管方式。

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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