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C3i-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院史陈列馆管理规定
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

目录前言 (9)行政管理 (11)公文管理制度 (11)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5)档案管理制度 (16)会议管理制度 (25)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 (30)人员互访管理制度 (34)外出请假制度 (35)信访工作制度 (36)医院统计工作制度 (38)院长值班工作制度 (39)仪容仪表规范细则 (40)人事管理 (42)员工招聘、调配及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42)博士后管理办法 (45)职工报考研究生办法 (47)解决两地分居政策 (48)工资福利待遇规定 (50)职工保险政策 (58)职工休假制度 (59)考勤管理办法 (67)职工出国(境)管理办法 (68)退休管理办法 (73)合同工管理办法 (75)临时工管理办法 (76)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78)职工胸卡管理办法 (81)中层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82)财务、审计管理 (86)预算管理办法 (86)经费审批及报销制度 (88)备用金管理制度 (96)票据管理制度 (100)借用公款和预付款项规定 (103)教育经费报销规定 (104)医药价格管理制度 (107)医用耗材价格管理制度 (110)医疗价格公示管理制度 (112)价格自查管理制度 (112)物价考核和奖惩制度 (113)医疗收费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114)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申报管理制度 (115)费用查询与费用清单管理制度 (116)物价培训制度 (117)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 (118)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121)门急诊退费管理规定 (128)住院病人退费制度 (130)住院病人医疗费管理暂行规定 (132)院内人员担保病人住院费用管理规定 (135)综合绩效考核办法 (136)对外投资、合作管理办法 (153)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156)委托社会审计业务工作管理的规定 (158)教学管理 (161)本科临床教学计划管理办法 (161)关于招收非临床医学专业实习生的规定 (161)教学责任事故规定 (162)教育部国家级及北京市重点学科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163)关于临床型研究生临床培训的规定 (165)硕转博工作的有关规定 (166)在职申请学位若干规定 (167)研究生出国问题有关规定 (168)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 (169)有关研究生助学金、福利待遇发放的规定 (170)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管理细则 (170)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 (172)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的规定 (175)进修生管理条例 (18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总则 (187)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总则 (190)胡应洲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和教室使用规定 (193)教室外借规定 (194)数码互动形态学实验室使用须知 (195)科研管理 (196)科研主任(副主任)管理办法 (196)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197)科研工作奖励办法 (202)科研经费管理规定 (205)科研成果管理实施办法 (211)专利管理规定 (216)科技档案管理办法 (217)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章程 (222)科研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225)生物安全管理职责规定 (226)感染性样本存放和管理制度 (228)外事管理 (231)科室外宾来访接待的预算申报及执行办法 (231)关于邀请计划外临时来访的外宾审批程序 (234)外宾接待工作程序 (234)外宾讲学感谢状申请程序和管理办法 (239)客座教授申请程序和管理办法 (240)我院主办国际学术会议的申报程序 (242)国际合作处外事礼品管理办法 (242)住院医师国际交换培训基金管理办法 (243)学科建设骨干国际培训基金管理办法 (246)医疗仪器设备管理 (249)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249)仪器设备工作委员会工作章程 (255)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255)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257)医疗器械植入物治疗跟踪制度 (259)玻璃体温计检定校准规程 (260)信息管理 (262)信息系统网络器材设备管理办法 (262)病房医生/护士工作站操作管理办法 (263)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管理 (265)病房工作站计算机及打印机使用规定 (266)病房使用病人床边信息系统PDA管理办法 (267)病房医嘱处理系统使用条例 (268)引进或合作开发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规定 (272)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办法 (274)信息资源共享、安全与保密的规定 (275)医院外网管理制度 (277)医院官方博客管理制度 (279)突发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281)安全管理 (283)治安消防管理办法 (283)院区施工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284)治安工作管理及处罚规定 (286)安全工作奖励规定 (287)关于科(处)室发生火险火灾的处罚规定 (288)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289)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290)财务安全管理规定 (292)病房安全制度 (293)禁烟规定 (294)院内交通和停车管理制度 (295)自行车停放管理制度 (296)病床、平车、轮椅的使用和维护 (297)携带或运输物品出入医院管理制度 (297)各类安全应急预案 (298)党群管理 (316)保密工作制度 (316)表彰奖励工作管理办法 (321)文明风貌综合绩效讲评与考核制度 (322)关于医院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324)必须经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规定 (324)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规定 (330)关于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工作的办法 (333)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 (337)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检查办法 (338)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的处理规定 (342)便民服务管理办法 (344)严禁科室设立“小金库”的管理规定 (345)接待新闻媒体采访管理规定 (347)配合科室对外宣传管理制度 (349)医院新闻发布制度 (349)医院新闻发言人制度 (351)院史陈列馆管理规定 (352)订阅报刊杂志管理办法 (353)接待拍摄电影、电视剧的管理规定 (354)宣传处共享图片库管理使用规定 (356)宣传栏与通知公告栏使用管理规定 (357)院内展板管理规定 (358)门诊视频系统管理规定 (361)院内各类广告管理规定 (361)表扬信、锦旗、牌匾登记制度 (362)关于推荐优秀团员和青年骨干 (363)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实施细则 (363)社会工作管理 (368)义工管理办法 (368)导医管理制度 (373)后勤管理 (375)更衣柜管理规定 (375)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375)医用垃圾回收制度 (376)废旧物品处理规定 (377)前言完善的医院管理制度是医院健康运转的润滑剂,是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差错事故,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保证,也是医院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的重要依据。
协和医院规章制度细则全文

协和医院规章制度细则全文
《协和医院规章制度细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管理,保障医疗质量,维护医院秩序,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严守职业道德和医疗道德。
第三条医院全体工作人员要服从领导,团结协作,保障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医院严格执行医疗安全制度,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第五条医院要求全体医务人员严守医疗机密,不得泄露患者个人隐私。
第六条医院对医疗行为进行严格管理,禁止医疗事故的隐瞒和处理不当。
第七条医院制定了全面的卫生管理制度,要求医务人员自觉保持个人卫生,严防医院感染。
第八条医院要求全体工作人员秉承良好的职业操守,尊重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九条医院对医生执业进行严格管理,要求医生掌握最新的医疗知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第十条医院要求全体工作人员牢记“医者仁心”,积极进取,以患者为中心,不断提升医疗水平。
第十一条医院鼓励医务人员开展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促进医疗科研和学科建设。
第十二条医院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理,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三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需经医院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
历史陈列馆规章制度

历史陈列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历史陈列馆管理,加强对历史文物和展品的保护,保障公众观赏和学习的权利,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历史陈列馆是展示历史文物和展品、传播历史知识、弘扬民族文化的重要场所,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历史陈列馆应当依法规范管理,遵守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对历史文物和展品的珍爱和保护。
第四条历史陈列馆的工作人员必须恪尽职守,忠诚履行职责,严守卫生纪律,严格保守机密,热情接待观众,维护馆内秩序。
第五条历史陈列馆的观众应当遵守馆内秩序,尊重文物,严禁损坏和涂鸦,不得随意触摸或擅自拍照。
第二章历史陈列馆的管理机构第六条历史陈列馆设立管理机构,负责馆内日常管理和展品保护工作。
第七条历史陈列馆管理机构由主任和副主任组成,负责管理机构的工作组织和协调。
第八条历史陈列馆设立安全监察部门,负责馆内安全工作和观众秩序的维护。
第九条历史陈列馆设有专门的文物保护部门,负责对展品进行保护和修复等工作。
第十条历史陈列馆定期举办有关文物保护和展览技术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三章文物和展品的管理第十一条历史陈列馆对于馆藏文物和展品负有保护和管理责任,必须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历史陈列馆应当加强对馆藏文物和展品的安全防护,保证其不受外界损害。
第十三条历史陈列馆对于每一件文物和展品都必须编制详细的档案和登记,做到心里有数。
第十四条历史陈列馆不得私自调换、买卖或外借展品,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历史陈列馆必须对展品进行定期检查和修复,确保其保存完好。
第十六条历史陈列馆不得在展品上随意添加标签或备注,必须在专门标识板上做出介绍。
第四章观众的行为规范第十七条观众进入历史陈列馆时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按规定购买门票。
第十八条观众进入展馆必须遵守秩序,禁止吸烟、饮食和喧哗,不得随意触摸、破坏文物和展品。
第十九条观众不得擅自拍照、录像或者复制展品,必须遵守馆内规定。
第二十条观众可以向馆内工作人员咨询和讨论有关问题,但必须注意礼貌和秩序。
HC3i-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病床、平车、轮椅的使用和维护

HC3i-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病床、平车、轮椅的使用
和维护
病床、平车、轮椅的使用和维护
1、病床、平车、轮椅的使用详见《护理工作手册》
2、病床、平车、轮椅的维护;
3、病床、平车和轮椅使用部门对在使用中发生故障的病床、平车和轮椅,及时向行政处维修班组提出修理要求;
4、行政处负责医院病床、平车和轮椅的维修和保养;
5、维修人员应定期到各使用部门进行预防性的维护和保养(半年);
6、及时修理存在使用故障的病床、平车和轮椅;
7、记录预防性维护和修理情况。
协和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协和医院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管理工作,提高医院服务质量,保障医院安全,依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协和医院全体员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由医院领导班子进行审定,并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时进行修订。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协和医院所有。
第二章医务人员管理规定第五条医院聘用医务人员应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经过严格的考核和面试程序后方可录用。
第六条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疗纪律,不得违规操作、泄露患者隐私等。
第七条医务人员要遵守医院的排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
第八条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医院的休息制度,按照规定时间休息。
第九条医务人员要积极参加各项专业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三章患者管理规定第十条医院对患者的基本信息必须保密,不得随意泄露患者信息。
第十一条医院对每位患者应当提供优质服务,做到耐心倾听、认真询问。
第十二条医院要加强对患者的健康教育,帮助患者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
第十三条医院要建立健全患者投诉机制,认真对待患者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医院对患者的家属要给予必要的关心和帮助,做好沟通工作。
第四章医疗器械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医院对医疗器械的采购、存储、使用等过程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医院要定期对医疗器械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器械的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医院要建立健全医疗器械台账,记录器械的采购、使用、维护等情况。
第十八条医院要加强对医疗器械的保管工作,确保器械的安全使用。
第五章医院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医院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第二十条医院要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十一条医院要加强对医院环境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二条医院要建立健全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对医疗事故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
第六章处罚及奖励规定第二十三条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医务人员将给予相应处罚,轻者警告,重者开除。
HC3i-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本科临床教学计划管理办法

本科临床教学计划管理办法
一、临床教学计划的制定(或修订)应符合《北京协和医学院本专科教学计划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同时体现临床教学的特点和规律。
二、成立常设的教学计划研究和开发小组。
三、由教育处主持教学计划的制定(或修订)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教学计划初稿。
四、初稿提交医院课程委员会讨论通过。
五、由主管院长审定签字后报学院教务处。
六、教学计划原则上要保持相对稳定,一经审定,不可随意改动。
七、如果需要局部调整,须经课程委员会讨论通过,提供必要性和可行性报告,经主管院长审定签字,填写《北京协和医学院教学计划》,上报学院教务处。
八、教育处按学院批准的教学计划编制课程表以及安排任课教师。
HC3i-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导医管理制度

HC3i-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导医管理制度
导医管理制度
北京协和医院的导医员为外包服务公司所提供,医院与该公司对导医员形成双重管理,导医员接受院方和公司方的双重领导。
为了加强导医员的责任心,确保为病人提供优质的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导医员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有明确的奖惩办法。
二、每季度对导医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一)导医员服务项目
(二)导医员岗位职责
(三)导医员所具备的素质
(四)沟通交流技巧
(五)导医岗位资格及服务规范
培训内容根据需要随时进行调整。
三、对导医岗位、服务质量、仪容仪表等内容每周最少抽查3次,抽查结果有记录,并及时反馈给公司相关管理人员。
四、每月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交流一次并有记录,就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不断改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五、对导医员在工作中的表现,尊重公司的奖惩办法。
历史陈列馆管理制度

历史陈列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历史陈列馆的管理,保护历史文物,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对历史陈列馆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历史陈列馆是指专门收藏、陈列、研究历史文物、史书、图片、资料等的文化机构。
历史陈列馆管理制度是指对历史陈列馆的管理规范和程序。
第三条历史陈列馆的管理工作应当依法依规,依章程科学合理、综合,加强对历史陈列馆的管理,不断提高历史陈列馆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第四条历史陈列馆的收、编、陈、修等所有工作单位均应按章程规范操作,加强对历史陈列馆的管理。
并使之成为本单位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五条历史陈列馆的专业人员应当经过正规培训或考核合格,做到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团结协作。
第二章总体要求第六条历史陈列馆要树立正确的管理理念,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加强对历史陈列馆的管理。
第七条历史陈列馆应当牢固树立保护文物、服务大众的理念,加强藏品保护和利用。
第八条历史陈列馆应当合理规划、科学设计、合理布局,加强对陈列、研究和教育的管理。
第九条历史陈列馆应当采取措施,严格保密,加强对文物的管理。
第十条历史陈列馆应当加强管理和服务宣传工作,使其成为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历史陈列馆的组织机构应当合理,职责明确,工作协调,重视职业培训。
第十二条历史陈列馆设立文物委员会,定期审定藏品的收、编、陈、修及其他有关文物的工作。
第十三条历史陈列馆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历史陈列馆的日常管理工作,实行专职或兼职领导。
第十四条历史陈列馆设立业务部门,负责历史陈列馆的专业工作。
第十五条历史陈列馆设立保卫部门,负责文物的保卫工作。
第十六条历史陈列馆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历史陈列馆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历史陈列馆设立宣传部门,负责历史陈列馆的宣传工作。
第四章职责和权力第十八条历史陈列馆的文物委员会负责历史陈列馆的文物收、编、陈、修等工作,审定相关重大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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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史陈列馆管理规定
北京协和医院院史陈列馆位于老楼十一楼,由宣传处规划建设,设院区沙盘、放映室和五个展厅。
一、预约参观
各科室人员及客人参观院史陈列馆,需至少提前两天预约,并提出是否需要陪同、讲解及观片。
二、接待参观
宣传处派人在参观时间前十分钟到达,开放院史陈列馆,并根据需要陪同、讲解。
如需要观片,应提前调试投影仪和放映设备。
三、来访登记
对于来访人员单位、人次进行登记,做好留言收集工作。
四、定期更新
根据医院发展情况,宣传处每年对院史陈列馆的展出内容进行更新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