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预缴增值税如何申报
超预缴增值税的申报指南,会计实务操作手册

超预缴增值税的申报指南,会计实务操作手册房企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启预售模式后,就开始要预缴增值税,预缴土地增值税。
那么在预缴的过程中,有没有考虑过超预缴的情况呢,万一项目结束,超预缴了增值税、土地增税,会不会退税,退税周期有多久,办理流程是否简便?这些统统都要考虑。
房企本身开发周期长,即便在预售阶段,仍要支付大额工程款,资金问题紧张。
所以合理地调动房企的资金流,不能只看销售额,还有咱们财务人员规划税款支出资金流,减少资金占用费。
预售阶段增值税的申报根据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所以在预售阶段,房企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用于抵扣,在增值税申报表中以"期末留抵税额"反映,很多房企账面有近千万的期末留抵税额。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以来,大部分房企不愿去税务局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
给出的理由:用于抵扣后期发生的销项税额。
那么销项税额何时发生?产生的销项税额是先抵减增值税进项税额还是先抵减已预缴的增值税呢?从预缴税款至销项税额发生时间跨度有多久?首先回答:销项税额何时发生:销项税额的产生即发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需要结转销售收入,房企结转销售收入的时间决定了销项税额的产生。
那么产生的销项税额是先抵减期末留抵税额还是先抵减预缴的增值税呢,看下面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从上述申报表勾稽关系可以看出:本期应纳增值税=本期发生的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预缴的增值税房企在结转收入的时候,账面既有期末留抵税额又有预缴增值税的情况下,在申报增值税时,税务上先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留抵税额,抵扣完后才抵减预缴的增值税。
那么在实际财务工作中,我们选择了是先抵扣留抵税额还是先抵减预缴的增值税呢?我选择先抵减预缴的增值税。
有财务经理反映:留抵税额不能退,退了之后,后期发生的税额还得要现金流支付,不如让留抵税额继续发生存在,后期用资金的时候又得筹资缴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指引

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指引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指引增值税是一种按照货物和劳务的营业额来计征的一种税收,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准确、合规地申报增值税是非常关键的。
本文档提供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申报的具体指引,以帮助企业完善申报流程,确保纳税合规。
第一章申报主体及纳税义务1.1 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主体确认1.2 增值税纳税义务及纳税期限第二章增值税申报流程2.1 登记申报2.1.1 新增税务登记2.1.2 登记变更2.1.3 申报备案2.2 发票管理2.2.1 发票种类及使用管理2.2.2 发票认证与报销2.2.3 发票查验2.3 纳税申报2.3.1 期初申报2.3.2 月度纳税申报2.3.3 年度纳税申报2.3.4 补充纳税申报2.4 税款缴纳2.4.1 税款计算2.4.2 税款缴纳方式2.4.3 税款减免、退还与免抵免缴2.5 监管与稽查2.5.1 增值税专项检查2.5.2 税务监管与协查第三章纳税申报要素解读3.1 营业收入计算3.2 进项税额抵扣与认证3.2.1 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辨别与计算3.2.2 进项税额认证流程及要求3.3 销项税额计算及申报3.4 纳税人申报信息完整性及真实性要求第四章政策解读与操作技巧4.1 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解读4.2 增值税发票管理高效操作技巧4.3 纳税申报流程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附件:________1.发票认证申请表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格范本3.相关政策法规及解读文档法律名词及注释:________1.增值税:________一种按照货物和劳务的营业额来计征的一种税收,适用于商品生产、流通环节中因增值支付的税种。
2.申报备案:________指纳税人对税务机关进行增值税税务登记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自行计算的纳税申报表和与纳税申报表有关的资料报送至税务机关备案的行为。
3.进项税额抵扣:________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等用于销售应税货物、劳务等,减去已扣除税额后,仍应征税部分的税额。
房地产企业销售开发产品如何预缴和清算税款

房地产企业销售开发产品如何预缴和清算税款本文主要分析深圳市房地产企业销售开发产品时,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情形下如何预缴和清算各种税款。
一、预缴税款环节1、预缴增值税(1)预缴时间、地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总局公告[2016]18号)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向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其中主管国税机关是指项目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
(2)预征率和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总局公告[2016]18号)第十一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
2、预征土地增值税(1)预征时间《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规程(试行)>的公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7号):一、将第十二条修订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可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土地增值税预征计征依据:土地增值税的计征依据=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并在收取款项次月纳税期限内缴纳,未按规定缴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从规定的缴纳税款期限届满次日起,加收滞纳金。
(2)预征率《关于调整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深地税告[2010]6号)明确,普通标准住宅按销售收入2%预征,别墅为4%,其他类型房产为3%。
(3)计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公告[2016]70号)第一条规定: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
房地产业增值税预缴申报和一般申报表怎么填报

一、增值税预缴填报按预收款金额的3%预缴增值税,销售额为价税合计数,预征额为税额。
例如,某房地产公司7月份收到预收款5110060元,8月份申报预缴增值税如下图所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税款所属期起2017-1-1*税款所属期止2017-1-31*是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增值税预缴税款信息预征项目和栏次销售额扣除金额预征率预征税额1234销售不动产15110060.0000.03146001.71合计--51100600--146001.71授权声明如果你已委托代理人填报,请填写下列资料:填表人申明以上内容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为代理一切税务事宜,现授权(地址)为本次纳税人的代理填报人,任何与本表有关的往来文件,都可寄予此人。
授权人签字:填报完预缴申报表之后记得还要再填附表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税款所属时间:2017-01-01 至 2017-01-31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元至角分序号抵减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本期应抵减税额本期实际抵减税额期末余额123=1+24≤35=3-41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0.00.00.00.00.02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0.00.00.00.00.03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0.00.00.00.00.04销售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649256.96146001.71795258.670.0795258.675出租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0.00.00.00.00.0将本期的预缴数填在本期发生额,以前预缴的税款在期初余额里体现。
二、增值税一般申报填报本例中为2016.4.30日前开工的老项目,按照简易办法征税,5%的征收率,没有进项税额抵扣。
首先介绍一下增值税申报表,房地产企业主要涉及到六张表,一张主表,四张附表,一张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主表的数据主要从四张附表和减免税表得来,所以在填表时要先填附表,最后填主表。
增值税预缴申报 完整版

增值税预缴申报一、适用范围涉及的内容: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发生跨地(市)提供建筑服务、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需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送经营数据,由税务机关采集确认后缴税。
适用对象:发生跨地(市)提供建筑服务、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依申请即办。
三、办理依据(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一条。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三条。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八条。
(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第二条。
(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第二条、第三条。
四、受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
房地产预缴增值税附加如何申报

房地产预缴增值税附加如何申报?填到预缴税额栏,抵减本月应纳税额,抵减后的税额为本月应交税额。
一般纳税人一般在税务系统预警的时候需要预缴增值税,一般按照行业税负来预缴,即销售收入*税负-原来缴纳的增值税。
【表单说明】一、本表适用于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在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时填写。
(一)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三)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
二、基础信息填写说明:(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预缴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纳税人为未办理过税务登记证的非企业性单位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三)“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
(四)“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该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
(五)“项目编号”:由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的编号,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服务项目或不动产开发项目,不需要填写。
出租不动产业务无需填写。
(六)“项目名称”:填写建筑服务或者房地产项目的名称。
出租不动产业务不需要填写。
(七)“项目地址”:填写建筑服务项目、房地产项目或出租不动产的具体地址。
三、具体栏次填表说明:(一)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1栏“建筑服务”行次填写相关信息:1.第1列“销售额”:填写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
2.第2列“扣除金额”: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项目按照规定准予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金额(含税)。
3.第3列“预征率”: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项目对应的预征率或者征收率。
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指引

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指引
一、概述
本指引旨在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正确、便捷地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工作,以确保纳税义务的履行,推动税收征管工作的规范化。
二、纳税申报流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流程如下:
1. 登录税务局网站或APP,进入增值税申报系统;
2. 选择申报期和申报表,填写相关纳税信息;
3. 核对填写信息无误后,电子申报表;
4. 签署电子申报表并提交;
5. 缴纳相应的税款;
6. 等待税务局核实申报表并发出纳税通知书;
7. 根据通知书要求,办理发票报销等相关手续。
三、纳税申报注意事项
1.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定期进行增值税申报,一般为每季度的一天;
2. 申报前应及时更新相关纳税资料,确保准确填写税表;
3. 对于出现的疑问或纠纷,应及时与税务局联系沟通,避免影响申报工作;
4. 纳税申报时,应保留相关证明材料,以备税务局核查;
5. 遵守税法相关规定,确保申报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6. 申报时应注意保密纳税信息,防止信息泄露。
四、纳税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1. 增值税申报表填写错误怎么办?
如果发现填写错误,应及时联系税务局进行更正,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罚款。
2. 增值税申报表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增值税申报表的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 应纳税额
3. 纳税申报是否可以逾期?
纳税申报一般不得逾期,否则将面临罚款和其他法律责任。
五、结束语
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增值税纳税人,应按照税法规定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确保纳税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希望本指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申报工作有所帮助,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水平。
房地产企业预交增值税(2篇)

第1篇一、预交增值税的概念预交增值税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前,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规定,按照规定的计税方法预交的增值税。
预交增值税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防止企业逃税漏税,保障国家财政收入。
二、政策依据预交增值税的政策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明确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税率、计税方法等基本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明确了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税率、计税方法等基本规定。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房地产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房地产预交增值税的相关政策。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房地产预交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房地产预交增值税的具体操作进行了明确。
三、计税方法预交增值税的计税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一般计税方法: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销售未完工房地产的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计算预交增值税。
2.简易计税方法:对于销售未完工房地产的销售额不超过200万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即按照销售额的5%计算预交增值税。
四、申报缴纳1.申报期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销售未完工房地产后,按照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交增值税。
2.申报方式: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税务专管员等渠道进行申报。
3.缴纳方式: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预交增值税。
五、注意事项1.准确计算销售额: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报预交增值税时,应准确计算销售额,确保申报数据的真实性。
2.按规定期限申报缴纳: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规定期限申报缴纳预交增值税,避免产生滞纳金。
3.加强内部控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预交增值税的合规性。
4.关注政策变化: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预交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和申报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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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预缴增值税如何申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预缴税款方式可分为两种:
(一)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的预缴税款,包括:
1.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2.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3.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
房地产预缴增值税怎么进行申报
此种方式预缴的税款,申报时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其中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第2、3、4、
5行之和,应小于等于当期申报表主表第24栏"应纳税额合计","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应同时在申报表主表第28栏"①分次预缴税额"栏次反映,当期不足抵减的部分应填入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第5列"期末余额"栏次,即当期"应抵减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应结转下期抵减.
(二)不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的预缴税款,如:分次预缴、延期申报预缴、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二次购票预缴等.此种方式预缴的税款,申报时直接填写在申报表主表第28栏"①分次预缴税额"栏次,大于当期"应纳税额"时,可申请办理退税或抵减下期税款.
预缴的增值税怎么填纳税申报表?
填到预缴税额栏,抵减本月应纳税额,抵减后的税额为本月应交税额.
一般纳税人一般在税务系统预警的时候需要预缴增值税,一般按照行业税负来预缴,即销售收入*税负-原来缴纳的增值税.
【表单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在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时填写.
(一)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三)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
二、基础信息填写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预缴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纳税人为未办理过税务登记证的非企业性单位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三)"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
(四)"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该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
(五)"项目编号":由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的编号,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服务项目或不动产开发项目,不需要填写.出租不动产业务无需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