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岸联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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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靠泊安全管理制度

船舶靠泊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船舶靠泊安全管理,确保船舶、码头及人员安全,保障港口正常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港口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港口的船舶靠泊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船舶进出港、靠泊、离泊、系解缆等环节。

三、管理职责1. 港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船舶靠泊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2. 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负责船舶靠泊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船舶符合安全要求。

3. 船舶船长负责船舶靠泊过程中的安全指挥和协调。

4. 码头经营者负责码头的安全管理和维护,确保码头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四、船舶靠泊安全要求1. 船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后方可靠泊:(1)船舶证书齐全,船况良好,具备航行安全条件;(2)船员配备齐全,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3)船舶载重不超过码头靠泊等级,符合港口规定;(4)船舶设备完好,消防、救生、应急设备齐全有效。

2. 船舶靠泊前,船长应向码头管理人员提供以下资料:(1)船舶证书复印件;(2)船员名单及职务;(3)船舶载重情况;(4)船舶设备情况。

3. 船舶靠泊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1)船舶与码头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避免碰撞;(2)船舶系解缆作业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缆绳牢固;(3)船舶在码头作业过程中,应遵守港口规定,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案;(4)船舶在靠泊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通信联系,及时报告船舶动态。

五、事故处理1. 发生船舶靠泊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事故发生后,船长应立即向港口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事故调查。

3. 事故调查结束后,根据事故原因和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港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船舶靠泊安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船舶靠泊行为,提高船舶靠泊安全系数,保障港口安全运营。

各相关部门和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我国港口安全。

船舶岸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船舶岸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船舶岸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格落实国家船舶岸线安全管理相关法规,切实保障船舶和岸线设施的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适用于船埠内所有进出场船舶的船舶岸线安全管理。

第三条管理原则依法、公平、公正、科学、严格管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五条船舶安全生产管理贯彻落实“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第六条岸线设施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船舶岸线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七条船舶进出岸线前,需要进行登记报告并接受安全检查。

第八条船舶岸线设施管理机构应规范管理各类工作台账,做到情况全面透明,查找问题及时。

第九条对于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船舶,岸线设施管理机构有权利拒绝其进出。

第十条设立安全监察员,对船舶岸线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船舶在岸线停靠期间,应切实履行航行员的职责,保证船舶和岸线设施的安全。

第十二条船舶岸线设施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置。

第十三条船舶岸线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汇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安全培训考核第十四条船舶岸线设施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船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应急处理和自救能力。

第十五条船舶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演习,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六条船员应当通过相关考核,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

第十七条对于无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的船员,船舶岸线设施管理机构有权停止其从事相关工作。

第四章安全设备第十八条船舶应保证配备齐全的安全设备,确保人员和船只的安全。

第十九条船舶安全设备的检测维护工作应定期进行,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二十条对于使用不合格的安全设备的船舶,船舶岸线设施管理机构有权拒绝其进出。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船舶岸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由各级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船岸通讯制度

船岸通讯制度

船岸通讯制度Ship/shore communicating system1.为保持船舶与公司的日常联系,及时沟通船岸信息,确保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特定本规定。

In order to maintain daily communication between ship and ship’s company, learn of ship-shore information promptly, and ensure ship safety and pollution prevention, this system is formulated specially.2.公司与船舶日常通讯的时间为:北京时间0730一1200与1330—1700时,若通话时间要做变动,应及时互相沟通,确定下次通话时间。

The communicating time between ship and company is from 0730 to 1200 and from 1330 to 1700 in Beijing time, if there is a charge about communicating time, should give a notice timely to make new communicating time.3.船岸之间通讯使用单边带进行通讯联络。

若在非日常通讯时间,船舶与公司的联系可通过以下渠道实现:船上手机有信号时,用手机直接同公司联系;若船上手机无信号时,则可与就近的海岸电台联系,由岸台与公司电话取得联系(包括在日常通信时间内,由于单边带信号原因而无法联络时使用)。

Ship to shore communication uses the way of single side band. During non-routine communication time, the ship with the company’s contact can be achieved through the following ways: contact company directly if the mobile phone has signal on board; if no signal on board, try to contact with the nearest coast radio station, then use the shore station telephone contact with the company .(including the time in daily communication , for the reason of single side band signal cannot be contacted)4.公司与船舶日常通讯交换的信息应包括:Such information should be covered in daily communication between ship and company:4.1.船舶向公司报告的内容Ship should report such information to company as below:4.1.1.船舶动态、海区气象。

船岸协同方案

船岸协同方案

船岸协同方案引言船岸协同是一种旨在最大限度提高港口和船舶运输效率的解决方案。

通过实现船岸信息共享、自动化和实时通信,船岸协同可以有效地减少船舶在港口的停靠时间,并提高货物装卸的效率。

本文将介绍船岸协同方案的基本原理、关键功能和实施步骤。

船岸协同方案的基本原理船岸协同方案基于先进的信息技术,通过港口管理系统和船舶自动化系统之间的集成,实现信息共享和实时通信。

船舶和港口管理部门可以共享关键数据,如船舶位置、货物信息和装卸计划。

这种信息共享使得船舶和港口管理部门能够更好地协调工作,提前做好准备,从而提高运输时效。

船岸协同方案的关键功能船岸协同方案通常包括以下关键功能:1. 船舶位置监控船岸协同方案通过设备(如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对船舶进行实时位置监控。

港口管理部门可以随时了解船舶的位置和预计到达时间,从而为船舶的停靠和货物的装卸做好准备。

2. 船舶排队优化船舶在港口等待停靠是一种常见的现象。

船岸协同方案可以通过动态排队算法,实时优化船舶的停靠次序,以减少船舶的等待时间,提高港口利用率。

3. 货物装卸协调船岸协同方案可以自动化地协调货物的装卸过程。

通过共享货物信息和装卸计划,港口管理部门可以提前准备好所需的设备和人力资源,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装卸时间。

4. 实时通信船岸协同方案通过实时通信系统(如互联网、蜂窝网络等)实现船舶和港口管理部门之间的即时沟通。

这种实时通信可以解决紧急情况下的问题,并加强船舶和港口管理部门之间的合作。

船岸协同方案的实施步骤实施船岸协同方案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 系统需求分析在实施船岸协同方案之前,需要对船舶和港口管理部门的需求进行详细分析。

这包括确定所需的功能、接口要求、数据格式等。

2. 系统设计与开发根据需求分析结果,设计和开发船岸协同方案的系统。

这可能涉及多个软件和硬件组件,如港口管理系统、船舶自动化系统和通信设备。

3. 系统集成与测试在开发完成后,对船岸协同方案进行集成和测试。

船舶岸基管理制度最新

船舶岸基管理制度最新

船舶岸基管理制度最新一、船舶岸基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船舶停靠管理:船舶在停靠港口或码头之前,需要提前向港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船舶信息和证件。

港口管理部门将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和审核,确保其符合停靠条件,然后颁发停靠许可证。

2. 船舶作业管理:一旦船舶获得停靠许可证,需要遵守港口规定的作业时间和作业区域,严格执行作业计划,确保作业安全和高效进行。

3. 燃油管理:船舶在停靠期间需要及时补充燃油,确保其可以顺利离港。

同时,需要注意妥善处理废弃燃油,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4. 垃圾管理:船舶在停靠期间产生的垃圾需要分类收集并送往指定的处理点进行处理,禁止将垃圾扔入海洋或港口周围的水域。

5. 污水管理:船舶在停靠期间产生的污水需要根据规定进行处理,禁止将污水排放至港口或海洋中,避免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

6. 安全管理:船舶和岸基设施需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7. 紧急事件处理:在发生紧急事件时,船舶和岸基管理部门需要及时响应并采取措施,以减少损失和保护人员的安全。

8. 合作协调:船舶和港口管理部门需要进行密切的合作和协调,共同维护港口的安全和秩序,促进船舶运输业的发展。

二、船舶岸基管理制度的最新发展随着船舶运输业的不断发展,船舶岸基管理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更新。

最新的发展有以下几个方面:1.数字化管理: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无人机等设备对船舶进行监控和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安全性。

2.智能通讯:通过建立船舶和港口管理部门之间的智能化通讯系统,实现实时监控和沟通,加强协作和应急响应能力。

3.绿色环保:加强对船舶的环保要求,推行绿色航运理念,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4.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船舶管理组织和其他国家港口管理部门的合作,共同应对全球船舶运输业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5.风险评估: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预防和控制潜在的安全和环保风险,确保船舶和港口的安全和稳定。

失去联系

失去联系

船舶与公司失去正常联系后的措施
1. 2.
如SSB联系不上,采用手机、C站、电子邮件联系 如SSB、C站同时出现故障,且手机无信号,可以用VHF通 过附近的其他船舶在SSB-8289与公司航运部联系,并告知 所存在的问题。
失去联系

失去联系:船舶与公司岸基失去联系超过24小时后, 应视为船舶失去联系。
失去联系后公司的应急措施
1.
2.3.4. Nhomakorabea5.
公司岸基电台值班员如发现某一船舶超过规定报告时间未能联系上, 应以适当的时间间隔重复进行呼叫或通过公司其它船舶转播的形式进 行联系 如经反复联系,超过6小时联系不上,电台值班员应向航运部经理报 告,并继续采用一切有效手段联系船舶,包括向港口代理、VTS等有 关单位查询船舶信息。 当超过规定报告时间12小时联系不上,航运部经理会同船技部、海务 部相关人员,根据船舶状况、海区气象及其他情况,分析原因及是否 存在遇险可能,如判定存在遇险可能应立即报告公司应急反应小组长, 同时联系附近船舶,做好搜寻救助准备工作,并整理好以下资料:失 去联系船舶的概况和识别号码;推定船位;遇险可能情况和便于救助 行动的其它任何信息。 当超过规定报告时间24小时联系不上,应认定船舶发生紧急情况,公 司进入应急反应程序,应急反应小组分析船舶可能遇到的各种状况, 并制定实施具体应急方案/措施,采取相应的搜寻救助行动,并立即向 当地海事局、救助协调中心(RCC)、沿岸国主管机关或搜救中心、 上一级公司和主管单位等相关单位联系和报告。 电台值班员应继续按《船岸通信联系制度》规定设法对船舶进行联系。

船岸安全管理制度

船岸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船舶与岸上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与港口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船舶及岸上作业场所,包括但不限于船舶进出港、停泊、装卸作业、维修保养、日常管理等。

三、安全责任1. 船舶负责人是船舶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船舶及岸上作业场所的安全负有全面责任。

2. 岸上作业场所负责人对岸上作业场所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3. 所有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负有报告和制止的责任。

四、安全管理措施1. 船舶进出港(1)船舶进出港前,应确保船舶适航,配备齐全的救生、消防、通讯等设备。

(2)船舶进出港时,应严格遵守航道规定,服从交通管制。

(3)船舶靠泊时,应确保系泊牢固,防止船舶移位、倾覆。

2. 装卸作业(1)装卸作业前,应对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2)装卸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货物坠落、碰撞等事故。

(3)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对作业场所进行清理,确保无安全隐患。

3. 维修保养(1)维修保养前,应确保维修场所安全,防止火灾、触电等事故。

(2)维修保养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等事故。

(3)维修保养结束后,应对维修场所进行清理,确保无安全隐患。

4. 日常管理(1)定期对船舶及岸上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五、事故处理1.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事故责任,依法进行处理。

3. 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追责,严肃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船舶与岸上作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船舶与岸基管理制度

船舶与岸基管理制度

船舶与岸基管理制度船舶与岸基管理制度是指为了确保船舶和岸基设施在运营过程中安全、高效运行所建立起来的一系列管理体系和规定。

船舶与岸基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地保障船舶和岸基设施的安全性,防止事故的发生,提高船舶和岸基设施的运营效率。

同时,船舶与岸基管理制度还可以规范人员的行为,提高人员的管理水平,促进协作,确保船舶和岸基设施的协调运行。

一、船舶管理制度1.船员管理制度船员管理制度是船舶运营中最重要的一环,船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船舶的安全性和运营效率。

因此,船舶管理制度中应当规定船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和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规定,确保船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达到要求。

2.船舶维护制度船舶是一种大型设备,需要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其运行安全稳定。

船舶管理制度中应当规定船舶的定期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的责任人和具体措施,确保船舶的维护保养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3.船舶安全管理制度船舶安全是船舶管理的首要任务。

船舶管理制度中应当规定船舶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船舶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安全管理流程、安全管理措施等内容,确保船舶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岸基管理制度1.港口管理制度港口是船舶进出的重要通道,港口的管理制度直接关系到船舶的安全和运营效率。

岸基管理制度应当规定港口的管理机构、运营流程、安全措施等内容,确保港口的安全和管理得到有效保障。

2.码头管理制度码头是船舶停靠和装卸货物的重要设施,码头的管理制度应当规定码头的使用规定、货物装卸流程、码头安全设施等内容,确保码头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3.岸基设施管理制度岸基设施是船舶运营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岸基设施的管理制度应当规定岸基设施的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协作沟通等内容,确保岸基设施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三、船舶与岸基协作管理制度船舶与岸基是相互依存、相互协作的关系,船舶与岸基协作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船舶与岸基之间的协作关系,确保船舶和岸基能够协调运行。

1.船舶与港口协作管理制度船舶与港口是紧密联系的,船舶与港口协作管理制度应当规定船舶与港口之间的信息沟通、协作流程、安全保障等内容,确保船舶与港口能够协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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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岸联系制度
1、目的
为在紧急或危急情况下保持船舶与公司岸基的联系,及时沟通船岸信息,确保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

2、联系时间
紧急或危急情况下,若有特别要求可及时沟通,确定通话时间。

3、联系方式
船上手机有信号时,用手机直接同公司岸基联系;若船上手机无信号时,则可与就近的沿岸海事或航道监管部门电台联系。

4、报告内容
4.1 船位;
4.2 装卸油情况,包括装卸油时间、装运品种、数量等;
4.3 船舶面临的紧急或危急情况描述;
4.4 其它需要报告的内容。

5、报告要求
5.1 船舶应按规定及时报告船舶面临的紧急或危急情况,并将报告内容、报告人、报告时间,以及公司对船舶下达的指令记入“航行日志”。

5.2 水运部应将船舶报告情况及时记入“应急信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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