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中问题与对策
南宁市“城中村”治理困境及优化对策

南宁市“城中村”治理困境及优化对策南宁市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首府和最大的城市之一,城中村治理一直是该市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城中村是指城市中心地段的农村村庄,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这些区域逐渐成为城市中的“城中村”。
由于历史原因、城市规划不完善等因素,南宁市的城中村治理问题愈发突出,其中存在诸多困境,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加以治理和优化。
本文将就南宁市“城中村”治理困境及优化对策进行探讨。
一、城中村治理困境1.规划不完善:南宁市的城中村多为历史遗留问题,规划不完善、土地利用混乱。
城中村的土地资源利用率低,村庄内部交通不畅,基础设施滞后,环境脏乱差。
2.居住环境恶劣:由于城中村的基础设施落后,居住环境恶劣,部分村庄甚至存在危旧房屋、污水横流等情况,居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3.社会管理混乱:由于城中村的居民主要是外来人口和农民工,其社会管理体制混乱,治安问题严重,犯罪率居高不下。
4.土地闲置浪费:城中村土地利用不当,大量土地闲置浪费,对城市资源造成浪费,也影响了城市的整体规划和发展。
二、优化对策1.完善规划,提高土地利用率。
针对城中村规划不完善的问题,政府应加大土地整治力度,重新规划城中村的土地利用,推动城中村的更新改造。
通过规划,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土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从而改善城中村的居住环境。
2.改善基础设施,提升居住品质。
政府应增加对城中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水电燃气供应,修缮道路,完善排水系统,提升城中村的基础设施水平,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提升居住品质。
3.加强社会管理,提升居民素质。
政府应增加对城中村的社会管理力度,完善城中村的社会管理体制,推动村民自治,提升居民的自我管理和自律能力,从而提升整个社区的文明程度,并有效进行社会治安管理。
4.推进城中村土地综合开发。
政府应引导城中村地块资源整合利用,推动城中村土地资源的综合开发,进行产业转型,从单一的农村村庄逐步转变为综合性的城市社区,实现土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城中村改造的难点和对策

现代国企研究 2018. 1(下)130摘要:城中村是经济高速发展的产物,城中村改造是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并存,集约利用土地,改善村居民居住环境,实现城乡一体化、提升城市品位,构建和谐文明宜居城市的必然要求。
关键词:城中村;难点;改造潘洪武城中村改造的难点和对策一、城中村改造的难点(一)补偿政策不统一。
城中村改造是自主拆迁, 其补偿政策是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经济发展状况,通过村“两委会”确定其补偿方案,“一村一策”,区域内补偿政策不一,造成邻村之间居民攀比、群体上访,给各级政府造成信访压力。
(二)开发商主导的“捆绑地块”开发模式忧患。
部分地区采用开发商主导的开发模式虽然可以缓解政府开发改造资金的压力,但按约定先建村民安置房,后建商品房的模式,可能会使开发企业无法及时回笼建设资金,出现资金链断裂等不可预见问题,如不能及时填补基建资金,易出现烂尾楼,多角债,居民无法按时回迁、群体滋事等问题。
(三)开发成本持续走高。
随着现代城市建设推进速度的加快,高楼大厦的崛起,城市人口持续增加,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城市土地骤减,城中村土地增值效应增大,村居改造成本走高,且城中村建筑密度大,拆迁资金总需求量大,仅靠地方政府资金,独木难支。
(四)政府主导开发资金受限。
政府主导开发模式主要是政府完成土地前期整理,通过净地“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村居民安置费用由政府垫付。
这种开发改造方式,虽然可以由政府统揽全局,预防“烂尾楼”等问题出现,但在政府财政资金有限的情况下,难以进行规模化“大盘”开发改造。
(五)安置方式受限。
城中村村居民大多利用自有房屋出租增加个人收入,受利益关系影响,如遇村居拆迁改造,村居民会选择房屋安置,选择货币安置少。
现城中村容积率已接近或达到城市规划的上限,如果全部就地进行房屋安置,势必要提高容积率,突破城市规划的界限。
(六)启动资金筹集较难。
经济发达、产业密集的一二线城市城中村进行改造,筹集启动资金较易,但位于三四线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城市来说筹集改造资金比较难。
城中村改造资金方面的问题及建议

城中村改造资金方面的问题及建议
城中村改造资金方面可能面临的问题主要包括资金筹措困难、资金使用不透明、资金监管不到位等。
针对这些问题,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建议:
1. 多渠道筹措资金:政府可以通过出台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中村改造。
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发行债券、设立改造专项基金等方式筹措资金。
2. 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政府应该制定严格的资金使用规定,确保改造资金专款专用。
同时,应该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防止资金被挪用或滥用。
3. 完善资金补贴机制:政府可以通过设立改造补贴专项资金,对积极参与改造的城中村居民和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提高他们参与改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 加强政策引导和宣传教育:政府应该加强对城中村改造的政策引导和宣传教育,让居民和企业充分认识到改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他们的参与度和支持度。
5.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政府应该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城中村改造的资金筹措、使用、监管等各个环节,为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法律保障。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的资金管理方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城中村改造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城中村改造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对城中村问题简单介绍,重点分析了城中村较难改造的主要原因,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解决措施,尤其对外来务工人员公寓房的建设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并提出了一些应注意的问题和具体的建设思路,以期引起各级政府的关注,为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做出贡献。
标签:城中村;农民安置房;外来务工人员公寓房1 城中村现象及其较难改造的主要原因城中村现象是近些年来出现的一个棘手城市问题。
它不仅阻碍了我国城市化的进程,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
随着城市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城中村问题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在城市化进程方面关注的头等大事之一。
城中村对城市的危害很大,它不仅脏乱差、与优雅的城市环境极其不符,而且人口成分复杂、赌博及嫖娼现象猖獗、严重影响社会的治安,还导致土地利用不经济、土地本身的价格大打折扣。
虽然城中村带来各种负面问题,但改造措施一直是各地政府头痛的问题。
主要因为:一是,城中村一般占地面积较大,如果按照城市商业开发用地的价格购买,政府必须支付农民巨额资金,政府一般承受不起;二是,占据城中村土地的农民利用城中村土地和住所,能够从中获得巨大的利益,如果不能弥补这些好处,他们一般不会出让城中村土地。
总之,收购城中村土地所需巨额的资金以及来自城中村农民巨大的压力是城中村问题之所以较难解决的两个主要方面。
农民之所以迟迟不肯出让土地的原因在于:一是,等待土地升值,以期卖个好价钱;二是,利用城中村的地理优势,靠出租房屋能够得到不错的租金;三是,由于城中村农民已无耕地,因此他们希望出售土地后能够得到政府的各项保障,尤其是工作方面的保障。
2 城中村改造的出路及其解决措施2.1 农民安置房的规划当农民交付土地后,政府要根据户数或宅基地数分配给农民住房,以解决他们的居住问题。
但政府传统的方法就是简单的给农民两套中型(一般约60-90平方米)住房。
这不仅让一些人口较多家庭因住房面积太小无法居住,而且让那些想靠出租住房得到租金补偿的农民因住房面积太大无法出租其住房。
城中村改造中社会不稳定问题的分析及对策

城中村改造中社会不稳定问题的分
析及对策
**分析**
城中村改造是指在城市环境和服务的基础上,将城中农村部分或全部社区改造成具有城市特色的居住社区。
这种改造会引发多方面的社会不稳定问题。
首先,由于城中村改造较快、范围较大,农民搬迁时间和费用都比较昂贵,许多农民买不起新房,这使部分原农民群体出现无家可归的情况,导致社会不稳定。
此外,城中村改造会破坏原有的生活习俗,当原有的社区改变后,其中的社会关系也会发生变化,从而使得社会不稳定性增加。
**对策**
针对城中村改造中社会不稳定的问题,应该采取一些有效的对策。
首先,应该为农民搬迁提供更多的财政补贴和贷款扶持,以缓解农民搬迁带来的经济负担。
此外,政府应该在改造过程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和社会公平的相关政策,尽量减少在改造过程中的损害,从而避免农民的生活习惯发生不必要的变化。
最后,政府应该加强社会稳定的宣传,让农民们了解城中村改造的重要作用,并让农
民们更好的适应新的社会环境,从而实现社会的稳定发展。
“城中村”问题及对策之我见

“城中村”问题及对策之我见“城中村”问题及对策之我见⼏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设市城市不断增多,城市建成区⾯积⽇益扩⼤,许多城市的近郊区农村甚⾄远郊农村随着⼟地被征⽤,成为⼀个个“城中村”。
“城中村”是我国在⼯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种独特现象。
这种现象⽆论在东部沿海地区还是在中西部地区的城市,都⾮常普遍地存在。
由于历史等原因,这些“城中村”的发展严重滞后,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发展。
解决“城中村”存在的问题,迫在眉睫。
⼀、“城中村”的形成“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建成区(含中⼼城区和近郊区)范围内所保留着的在社会结构、经济⽣活、⼈员⾝份及管理⽅式等⽅⾯依然承传农业社会的农村聚落点,是中国城市化发展和城乡⼆元管理体制⽭盾的产物。
随着城市建设发展,以前围绕城市周边的部分村落及其耕地,被纳⼊城市⽤地范围,原来的村庄逐渐被城市包围起来,散落在中⼼城区或城区边缘,遂形成了⼀个个“城中村”。
可见,“城中村”不仅是空间概念,更是社会经济概念。
伴随“城中村”⽽来的是⼀系列问题,这严重困扰着城乡和谐发展。
消除城中村现象,根治“城中村”,已经成为当前统筹城乡经济,全⾯推进⼯业化和城市化和谐发展的⼀项迫切要求。
⼆、“城中村”的现状以昆明为例,昆明在城市化进程中同样存在“城中村”现象,⽽且量⼤⾯⼴。
据调查,昆明市主城建成范围内共有村庄 288 个,涉及村民约 21.9 万⼈、7.75 万户,村庄占地⾯积约 28km2,建筑⾯积 2276km2。
从分布看,昆明“城中村”从城市核⼼区到城市边缘均有。
随着昆明城市空间迅速向四周拓展——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建成区内的“城中村”还未得到有效解决,建成区外围的农村村落也正⾯临着被吞为新的“城中村”的处境。
“城中村”的⼤量长期存在,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城市资源,降低了居民的⽣活⽔平,⽽且已严重损害了春城的形象,制约着城市竞争⼒的提升,从某种意义说已成为昆明城市化发展的瓶颈,很⼤程度上影响着和谐昆明的建设。
例谈城中村改造中的问题及解决思路

例谈城中村改造中的问题及解决思路城中村的改造工作极其复杂艰巨,不仅包括了村落建筑的改造,同时还涉及到村民的安置与赔偿,因此极大的提升了城中村改造的经济成本。
虽然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各项政策来完善对村民的补偿工作,但是考察实际情况,大部分的改造成本还是需要从改造后的土地收益中来支出,所以必须将改造前后的经济进一步的协调与平衡。
武汉市作为城中村改造的典型城市,在规划编制以及政策制定上有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但是由于城中村改造的特殊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冲突与矛盾。
所以本文对武汉的38个城中村改造的案例进行了分析,并归纳总结,进而提出了相关的改造建议。
一、武汉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剖析(一)改造规划用地的面积不足武汉城中村现状几乎已经没有耕地,村属用地主要由村民的宅基地构成,但村民建设一直游离于城市管理之外,乱搭、乱建行为严重,导致住宅建筑密度与建筑量非常大。
在当前城中村改造提倡原地拆迁、原址还建的背景下,住宅还建资金与用地显得十分紧张,加之改造后的城中村用地还需要承担多种功用,如控制用地用于改善城市整体功能、还建用地满足村民改建回迁的居住需求、产业用地用于解决村民就业需求、开发用地用于支付改造中的资金费用,城中村改造规划用地更是捉襟见肘。
从武汉市38个城中村总用地实际情况看,城市控制用地有1856平方米,所占村属用地的比例为68%。
相比之下,用以城中村改造内部平衡的还建用地、开发用地和产业用地只占建设用地的32%,占村庄总用地约1/30。
(二)规划控制指标不够科学在改造规划可利用地而积较原村庄用地少的现实条件下,为达到改造前后还建住宅建筑量的平衡,需要提高规划用地的容积率。
更为重要的是,对于大部分城中村改造而言,由于改造的经济成本存在缺口,规划需要增加引入而向市场的开发项目来弥补改造资金的不足,更加剧了对建筑量的需求。
因此,从武汉市的实际经验看,城中村改造规划用地的建设强度明显高于周边地块,常常有突破相关规划用地强度指标的现象发生。
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民进太原市委副主委李文和、民进会员关晓玲反映:从目前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来看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片区规划与村庄的实际情况联系不够紧密,事先缺乏与区、镇、村的充分沟通;二是违法建设查处力度不够,缺乏联合执法、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执法难度大,成效差;三是村民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顾虑多,担心今后生活的出路,且相关配套政策尚不完善;四是群众热情不高、普遍存在“等、靠、要”思想和相关部门说多做少行为等。
为此建议,应从以下六方面加强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
一是强化舆论宣传。
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需要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营造一种良好的共建氛围,因此城中村改造的舆论宣传非常重要,不能一味宣传它的好处,而忽略它的特点和要求。
也就是说,城中村改造建设需要分阶段实现,不可能一蹴而就。
应帮助广大村民认清城中村改造为自身带来的长远利益,依靠村民自身的努力来实现。
二是重视编制规划。
规划是城中村改造建设中的关键工作。
如从太原市晋源区的实际来看,城中村改造涉及五个镇、街办的31个行政村,其中规划已批准的3个,正在审批中的5个,已完成集体经济转制的4个,完成村民转居民的4个,剩下的就根本没有作任何规划。
另外,编制规划费用较高,仅依靠村里的财力难以支付。
建议区级、市级财政加大支持力度,重视规划工作。
三是政府少说多做。
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已有几年,但有的部门说的多、做的少,并没有太大动作和变化,使群众略感失望。
建议有关部门真抓实干,切切实实解决一些问题。
四是政策因地制宜。
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需要政府的政策给予支持和引导,这就要求政府制定政策时必须因地制宜,切合实际,而不能满足形式,搞一刀切。
五是打击违法乱建。
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要严格把关,警惕打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的牌子、行破坏农村生态环境之实的行为。
如有的村民为在城中村改造中获取更多补偿款,大兴土木,兴建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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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中的问题与对策探析
摘要:现代城市中的城中村改造是涉及多种领域的巨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城市乃至区域的综合发展,而当前城中村的改造也因此存在很多问题。
保定市作为历史文化古城,城中村改造任务繁重,存在很多典型且复杂的问题。
因此,以保定市为例进行深入探讨,并针对相关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对于我国一般城市进行城中村改造具有现实意义。
关键词:城中村;城中村改造;历史文化保护;园林绿化
“城中村”是在城市建成区内,仍以农村建制的行政村,也称“都市村庄”[1]。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中村已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许多城市开始了“城中村改造”。
在加快其改造步伐的近几年,出现了许多尖锐的矛盾和纠纷,甚至影响到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所以,对我国城中村改造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以下以保定市为例,来探讨一下。
1.保定市城中村改造的现状
保定市是具有2300多年历史的古城,是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对外开放城市,在环渤海经济区域中占有重要地位。
近年来,保定市加快实施区域中心城市带动战略,积极落实全省“一线两厢”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要求,主动融入“京津冀”都市圈加快发展。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约用地、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和“市级主导、区级组织、村级实施、市场运作”的思路,确保三年内已列入改造范围(建成区内)的75个城中村全部实
施拆迁改造。
城中村改造还是有了可喜进展,如北市区东鲁岗村的城中村改造已在有条不紊的进展之中。
而从这一改造过程中,市政当局及开发商逐步摸索出了较为合理的适合保定市的模式,对于该市城中村改造进程的提速有着重要影响。
但是从中出现的问题仍是不容忽视的。
2.城中村改造中存在的问题
2.1管理和运行机制存在问题
首先组织指导力度不够。
当前保定市主要由市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由于市一级政务繁忙,实际工作也下放到了各乡镇(街)和开发商具体负责,工作指导力度明显不够。
参与此项工作的相关职能部门把工作重点放在制定宏观政策上,对于如何开展各项工作指导较少,使一些地方工作出现脱节。
其次管理体制运行不顺畅。
由于政府的引导不到位,开发商投资过于注重利润回报,与村民之间因拆迁补偿问题易产生过多纠纷,对城中村改造的进程造成了拖延。
第三,集体资产处置难度大。
实行征地农转非的,村(组、社)的集体资产和债权、债务如何处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从而影响了城中村改造的进程。
2.2 原村民利益和生活难以保障
2.2.1利益难以保障
主要表现在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补偿低与改变用途后带来巨额土地收益之间的矛盾。
前后巨大的反差刺激了集体土地所有者。
于
是,一方面在企业补办征用手续时,集体土地所有者抵触强烈;另一方面,规划区内集体土地新的私下流转现象又频频发生,包括乡镇政府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进行房地产开发,建造商业用房私下转让、出租等案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原村民的利益。
村民变为居民,失去了从业载体,重新就业更加困难,收入和生活水平显著下降。
而新区建成后,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在政策执行上出现一些问题:一是城市低保。
而实际情况是相当部分居民把土地补偿款和安置补偿费用于购买安置房和生活用品后,已所剩无几,生活陷入困境。
二是社会保障还未将原村民纳入社会养老范围;三是“医保”没将原村民纳入“医保”范畴。
3.城中村改造的一些建议
城中村改造是一项民心工程,是改变城市面貌的必由之路,也是一项能让原城中村村民最终能受益的举措。
针对当前保定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存在的种种问题,提出以下建议和对策:
3.1建立合理改造机制,提供多方位保障
成立由市领导负责的专门机构,并有效运作起来,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市的城中村改造各项工作,确保领导组织体系完整到位;工作人员深入基层调研,出台全市统一的可操作性强的城中村改造指导方案;加强各级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从观念上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开展工作人员的专项培训教育,确保顺利开展各项工作;加大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宣传力度。
3.1.2进一步完善城中村的社会保障工作
首先,建立统一的城中村医疗保险制度。
城中村改造合作意向时间长,改造时间长,村民向市民过渡时间也较长,因此需要与之适应的医疗保险模式。
其次,完善城中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建议出台相应城中村社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参保人员进行身份划分;测算颁布不同时期被征地人员应缴交的不同标准;实行缴费方式应多样化。
3.1.3多渠道解决就业问题
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做好就业宣传教育工作,转变居民就业观念。
让他们认识到思想不能仍停留在原来的农村意识中,应该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城市就业的竞争行列,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掌握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为生存和就业打好基础。
鼓励和支持城中村所在办事处和居委会通过招商引资,发展多元经济,引导居民创业。
特别是被征地的居民,手里有了一定的资金,需要的是如何进行投资的专题讲座和相关信息。
可根据需要组织相应的知识讲座和信息交流活动,建立一个适应投资创业的平台。
完善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体系和培训体系。
城中村改造后社区应及时建立劳动服务站,建立劳动力就业信息库;职能部门对居民开展免费的劳动技术再培训,培养他们掌握在城市谋生的一技之长,实现自我独立。
3.2改造资金及补偿
设立专项改造资金。
市政当局要从财政、规划、土地、建设房产、产业发展、投融资、行政服务、司法等多方面扶持城中村改造的推进。
财政方面,保定市在税收、土地出让金、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等方面都给予了扶持。
建议通过区、镇(街道)筹措资金,按土地出让收入的分配比例设立城中村改造专项基金,作为城中村改造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款专用。
补偿实行一村一策。
为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保定市拆迁补偿标准在国家、省、市的有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的前提下制定。
建议根据上年度不同区位不同用途存量房屋市场交易的平均价,制定拆迁房屋最低补偿价格,根据实际居住水平制定最低补偿面积标准。
3.3打造绿色宜居新城区
]首先抓好公共绿地建设。
公共绿地是城市园林绿化的精华,是打造蓝天碧水绿城、实现环境治理和城市发展良性互动的关键所在。
在建设工作中,加强历史古迹的保护与再现,使之成为传承文化与市民休憩的活动场所。
同时构建绿化广场和街旁绿地,使景观更好,设施更齐,争取更大的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其次抓好城中村居住区和道路绿化建设。
在城市路网建设中,坚持道路建设与绿化“三同步”。
在建设过程中,精心设计、精心施工,打造一路一景。
从而为后续改造工程起到示范作用。
4结论
“城中村”改造实际上既是一个政府、房地产开发商、村民和
城市等多方利益博弈的过程,也是涉及多种领域的巨大的系统工程。
因此,城中村改造面临的是多方面的挑战,包含了经济的,社会的,历史的,文化的等多种元素的综合。
要真正解决问题,必须改善领导机制,加强社会保障,保护和尊重历史,维护和改善环境,总之,要有一个综合而辩证的对策。
参考文献:
[1]李国敏,吴倩.实施城中村改造应注意的问题.中国房地产[j].2006(2):39
[2]彭慧.旧城改造中城市政府的角色定位分析.理论月刊
[j].2007(12):137-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