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部门信息化绩效考核制度
信息化绩效管理制度

信息化绩效管理制度一、引言信息化绩效管理制度是指企业或组织在进行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过程中,为了提高绩效和效益,明确绩效评价指标和方法,并将其纳入日常管理体系的一项规范和制度。
信息化绩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企业和组织的信息化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背景随着现代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化已经成为企业和组织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然而,仅仅进行信息化建设是不够的,还需要对其进行绩效管理,以确保信息化项目的成功和效益。
信息化绩效管理制度的建立,能够帮助企业和组织合理评价信息化项目的绩效,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一步优化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目标信息化绩效管理制度的目标是通过对信息化项目进行全面、科学的绩效评价,提高企业和组织信息化建设的效果和效益。
具体目标如下:1.确定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和方法,使得绩效评价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
2.及时发现并解决信息化项目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项目的成功率。
3.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经济效益。
4.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的作用,提升企业和组织的竞争力。
四、制度内容4.1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信息化绩效管理制度的基础。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项目目标实现情况:评估信息化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包括效益、成本和时间等方面的目标。
2.系统可用性:评估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保证系统能够持续稳定地运行。
3.用户满意度:评估系统使用者对系统的满意度,包括系统的易用性、功能完备性等方面。
4.风险管理:评估信息化项目的风险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并应对潜在的风险。
4.2 绩效评价方法在信息化绩效管理制度中,需要确立一套科学的绩效评价方法,以对信息化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1.定量评价方法:通过收集和分析项目数据,使用统计和数学方法对项目绩效进行量化评价,如成本效益分析、经济增加值评价等。
2.定性评价方法:通过问卷调查、用户访谈等方式,对信息化项目的效果进行主观评价,从而得出相对科学的定性绩效评价结果。
信息部绩效考核细则

信息部绩效考核细则为了加强公司管理,进一步树立为公司经营和效益服务的思想意识,使部门的各项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制定考核细则如下:1.共性考核(1)当月出勤率不满100%,(不包括婚、丧假、病假及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缺勤),当事人扣5分。
(2)办公室及卫生包干区脏乱,不及时打扫的,扣减当天值班人员5分,组长管理不力减5分。
(3)未按公司规定使用取暖、降温电器、及下班后电器未关,造成安全隐患的,扣减当事人10分。
(4)不服从工作安排,影响工作进度的,一次扣10-20分。
(5)在需要本人协作的工作,推诿扯皮、拖延时日扣20分;发现拉帮结派、搞小团体,影响整体团结行为的,一次扣20-50分。
(6)对了出现重大问题且不能自行解决,隐瞒不报每次扣40分。
(7)对工作时间擅离职守,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视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事情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
(8)未能按要求完成的,每一事项扣5分。
2.软件维护员(1)定期对服务器进行安全升级,并记录。
没有升级记录,每次扣10分,因未升级引起重大隐患每次扣20-30分。
(2)因管理权限不善,发生严重泄密事件每次扣40分。
(3)因未按时处理业务中的异常对业务造成影响,每次扣20-40分。
(4)对进行技术保留,不相互交流,总结经验,不记录在册的情况每次扣40分。
(5)对不及时完成学习计划对后期工作造成影响的每次扣15分。
3.硬件维护员(1)定期对硬件设备进行维护(主要指服务器,打印机等),并记录。
没有维护记录,每次扣10分,因未维护引起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影响公司业务每次扣20-30分。
(2)对硬件的维修,更换,以及硬件的报废进行及时进行登记工作,同时更新公司台帐。
未做到对每次申请的硬件进行登记,每次扣15分。
(3)对硬件设备进行询价工作。
未对询价的单位以及价格进行记录为采购提供根据的情况每次扣10分。
(4)对设备不及时修理,影响公司正常业务进行的情况每次扣15-30分。
信息部绩效考核

信息部绩效考核
一、信息部成员职业技能要求:
1.软件开发能力:熟悉软件开发操作流程
2.时间安排能力:对于公司的工作安排的执行力度,将工作量化,
3.专业制作能力:对数据库、网络、硬件的管理使用能力.
4.团队协作能力:为人热情大方乐于助人,与各部门沟通良好,团队之间能
紧密配合,具有很好的团队精神
二、业务学习制度:
1、有计划地结合工作实践开展理论研究,两周召开一次技术讨论会,讨论疑难问题、交流技术经验.自觉提高职业素质,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
2、做好模块后内容的文档说明,以日志的形式提交。
3、工作期间若有特殊情况视工作需要召开不定期会.
三、部门考核标准:
考核月度总分=工作业绩(40%)+工作能力(30%)+工作态度(30%)
四、薪水结构:
采用岗位工资形式其中基本工资占70%,绩效工资占30%
薪水为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的形式,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算法: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分数)%=实发薪水
绩效评价表
评价者签字:管理者签字:日期:年月日。
职业院校绩效考核办法

职业院校绩效考核办法为提升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确保教育教学质量,构建公平合理的教师教育教学考评体系和激励机制,为岗位聘任、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发放等提供重要依据,根据《湖南省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细则(试行)》(湘教发〔2013〕5号)、《省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2〕84号)、《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绩效工资改革分配方案》(湘工美职院〔2014〕57号)和《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湘工美职院〔2014〕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学院成立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委员会,负责全院教师的绩效考核工作。
主任:院长副主任:分管教学科研工作的副院长成员:教务处正副处长、教学督导室主任、组织人事处正副处长、科研处正副处长、各系部(学院)正副主任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教务处,负责绩效考核工作具体事宜。
各系部(学院)负责本系部(学院)教师绩效考核工作。
二、基本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思想道德与工作业绩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四)注重实绩与贡献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专任教师、校内兼课教师。
四、考核内容和办法本办法所称绩效考核为教师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由教学工作考核、教研教改工作考核与科研工作考核三部分构成,总分为100分,考核结果汇总到《教师绩效考核计分总表》。
(一)教学工作考核占总分的70%,以学期为单位进行,年度教学工作考核分数为上下学期教学工作考核分数的平均分。
具体考核办法依据《教学工作考核细则》执行。
(二)教研教改工作考核占总分的20%,以年度为单位进行。
具体考核办法依据《教研教改工作考核细则》执行。
(三)科研工作考核占总分的10%,以年度为单位进行。
具体考核办法依据《科研工作年度考核细则》执行。
五、考核等级确定(一)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等级教师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结果分A等(优秀)、B等(合格)、C等(基本合格)和D等(不合格)四个等级。
职业学校绩效考核方案

职业学校绩效考核方案引言随着中国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职业学校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然而,职业学校在如何评价学校的绩效上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为了更好地对职业学校进行绩效考核,并且能够对学校的管理与教学进行科学化管理,我们制定了下面的职业学校绩效考核方案。
希望这份方案能够对职业学校的管理、教学以及各项工作的绩效考核有所帮助。
考核原则绩效考核是对学校的表现进行评价的方式。
为了保证考核的公正和科学性,我们制定了以下的考核原则:1. 考核目标的明确性职业学校的绩效考核应该基于学校的教育和管理目标。
考核方案制定之前应该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协商,以确保考核目标的明确。
2. 考核方式的灵活性考核方式应该考虑到职业学校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并且应该能够反映出学校的实际情况。
同时,考核方式应该根据学校的不同发展阶段和各种差异性进行灵活变化。
3. 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可比性考核结果应该基于具有客观性和可比性的考核指标,能够有效地反映出学校的绩效。
考核结果应该是公正的,并且应该能够在不同学校之间进行比较。
4. 考核结果的实用性考核结果应该能够帮助学校发现问题和改进工作,对学校的管理和教育活动进行有效的指导和改进。
考核指标考核指标是衡量学校绩效的重要依据。
本方案制定了从学校管理和教学质量两方面共16个考核指标,分别如下:学校管理方面1.学校规划与发展目标制定情况2.学校组织机构建设及职责分工情况3.师生配备及岗位聘用制度4.学校规章制度及教育管理制度建设情况5.学校文化建设及品牌创建情况6.学校财务管理及资源管理情况7.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及师资培训情况教学质量方面1.学校师资队伍师资素质情况2.学生教学进度情况3.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情况4.学校课程体系建设情况5.学校实习实训质量情况6.学校创新创意教育工作情况7.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提高情况以上考核指标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在具体方案中进行合理的调整和修改。
考核流程1.学校委派专业机构或委员会,对学校绩效考核指标进行评估。
信息部绩效考核方案

四、考核对象
信息部全体在岗正式员工。
五、考核周期
1.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对员工全年的工作绩效进行全面评估;
2.季度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对员工季度内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
3.试用期考核:针对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满时进行。
六、考核指标体系
3.3团队精神:评价员工在团队中的协作意识、互助互进的表现。
4.团队协作(10%)
4.1沟通协调:考核员工与同事、上级、下级的沟通能力及团队协作效率;
4.2团队贡献:评价员工为团队建设和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4.3团队氛围:考核员工在营造积极团队氛围方面的表现。
七、考核流程
1.制定与发布考核方案:根据公司要求和部门实际,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并予以发布;
6.绩效结果应用: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晋升、培训等人力资源管理活动。
八、考核结果及应用
1.考核结果分为五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2.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年度评优、晋升、调薪、培训的重要依据;
3.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员工,进行绩效改进,如连续两个考核周期仍不合格,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促进员工能力提升,优化部门团队结构,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4.强化部门内部沟通与协作,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三、考核原则
1.公平性:确保考核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
2.目标导向:以工作成果和目标完成情况为核心,注重实际工作效果;
3.量化管理:考核指标具有可量化、可衡量性,提高考核的准确性;
考核指标分为四大部分: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和团队协作。
部门信息化工作考评实施方案

部门信息化工作考评实施方案部门信息化工作考评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各个部门的信息化建设也在不断加速。
为了更好地推进信息化建设,确定部门信息化工作考评实施方案是至关重要的一步。
二、考评体系考评体系是部门信息化工作考评的核心。
本方案提出的考评体系包括以下五项指标:1. 信息化建设目标的完成情况:该指标主要考察部门的信息化建设目标是否完成,并对完成的情况进行评价。
2. 信息化设备的使用情况:该指标主要考察部门的信息化设备的使用情况,并对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3. 信息化系统的运行情况:该指标主要考察部门信息化系统的运行情况,并对运行情况进行评价。
4. 信息化安全的防护情况:该指标主要考察部门信息化安全的防护情况,并对防护情况进行评价。
5. 信息化团队的建设情况:该指标主要考察部门信息化团队的建设情况,并对建设情况进行评价。
以上五项指标将有助于对部门信息化工作做出全面、系统的评价。
三、考评方式为了更加公正、客观地进行考评,本方案提出了以下考评方式:1. 定期考核:本方案将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考核,对以前半年的工作进行评价。
2. 不定期考核:为了更加全面了解部门信息化工作的情况,本方案将不定期地对部门进行考核。
3. 抽样检查:为了加强对部门信息化工作的监督,本方案将定期对部门进行抽样检查。
4. 自查考核:本方案将定期要求各部门自行对信息化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以上考评方式的实施将有助于保持考评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
四、考评结果的利用考评结果的利用是部门信息化工作考评的关键。
本方案将采用以下措施:1. 根据考评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在考评结果出来后,各部门应根据考评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改进工作。
2. 激励考核优秀部门:本方案将在每次考评中,将考评结果中的优秀部门进行表扬,并适当给予奖励。
3. 对落后部门进行指导:本方案将对落后部门进行指导,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培训,让落后部门及时赶上。
以上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各部门信息化工作的全面发展。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规章制度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权益,创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氛围,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学院师生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学院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院正常秩序。
第四条学院实行民主管理,依法处理学校内的各项事务,积极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
第五条学院校规具有补充性质,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
第二章学生管理第六条学生应遵守学院规定的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超过规定的次数,将被取消学籍。
第七条学生应按照学院规定的学业要求,全面完成学业。
第八条学生应维护学校设施设备的完好,保持校园环境的卫生整洁。
第九条学生在校园内不得进行赌博、吸烟等违法行为,如有违反学校规定,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条学生在校园内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违法、违纪活动,如发现违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学生在校园内应尊重师长、团结同学,互相帮助,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
第十二条学院将建立学生奖惩制度,表彰优秀学生,鼓励努力学习;同时严格处罚违反规定的学生,以维护校园秩序。
第三章教职员工管理第十三条教职员工应遵守学院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学任务。
第十四条教职员工应加强专业技能的培训和提升,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服务学生教育。
第十五条教职员工应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第十六条教职员工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如有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七条学院将建立教师奖惩制度,激励优秀教师,严惩不负责任、不认真教学的教师,以提高教学质量。
第四章校园管理第十八条学院设立安全保卫处,负责校园安全工作,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九条学院设立学生处,负责学生管理工作,维护学生权益,解决学生问题。
第二十条学院设立教务处,负责教务管理工作,制定教学计划,安排课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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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部门信息化绩效考核制度
为提升学院教育信息化水平,以信息化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发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1. 考核范围:本办法以学院各二级单位作为考核目标,根据分工将单位划分为专业系和职能部门分别设定考核标准,个别职能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报学院批准后优化考核指标。
2. 考核办法
(1)以提升工作效能为总体目标,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准则,坚持实事求是,兼顾重点工作与项目建设,自评和综合评议相结合,以定量方式为主,定性方式为辅,最终结果为积分量表。
(2)根据部门职能类别实行分类管理与考核。
(3)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和教育信息化发展变化,适时调整考核内容,测评表格每年度单行发放。
(4)考核结果将在学院媒体进行公示。
3. 考核工作由学院图书馆(信息中心)牵头组织实施。
4. 考核内容
(1)专业系部
i. 组织领导与工作机制
明确了工作分管领导和信息化干事,安排了信息化工作经费,是否将信息化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ii. 部门网站建设与管理
美工版式是否符合学院有关规定,栏目设置是否合理,交互是否友好,内容是否全面、完整、准确、及时,文字、图片、视频质量的优劣,有无出现违法违规信息,更新数量是否达到学院同类站点的平均值。
iii. 移动端新媒体建设与管理
是否开通并认证微信订阅号,内容是否全面、完整、准确、及时,文字、图片、视频质量的优劣,更新数量是否达到学院同类平台的平均值,回复是否及时、准确。
iv. 教学信息化应用开展
是否系统采用信息化手段管理教育教学工作,在线课程数比(单位在线课程数/单位课程总量)是否达到学院平均值,慕课、微课的课程节数生均拥有量是否达到同类单位平均值,自建数字教学资源生均拥有量是否达到学院平均值。
v. 信息化培训
教师参加信息化培训的人均时长是否到达学院同类单位的平均值,是否安排教师参加校外现代教育技术学习,是否组织师生开展信息化相关讲座或培训。
vi. 网络与信息安全措施
师生是否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学生是否出现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办公和教学计算机是否安装安全软件,办公和教学计算机是否存在弱口令,办公和教学计算机系统是否及时安装了补丁软件,是否明确了设备管理责任人。
vii. 落实学院其他信息化工作任务情况
学院办公自动化、教务、学工等系统的使用情况。
viii. 信息化工作是否有其他亮点。
(2)职能部门
i. 组织领导与工作机制
是否明确了工作分管领导和信息化干事,是否安排信息化工作经费,是否将信息化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ii. 部门网站建设与管理
美工版式是否符合学院有关规定,栏目设置是否合理,交互是否友好,内容是否全面、完整、准确、及时,文字、图片、视频质量的优劣,有无出现违法违规信息,更新数量是否达到学院同类站点的平均值。
iii. 宣传信息报送
学院主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订阅号所采纳并发布的稿件数量是否达到学院同类单位的平均值。
iv. 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情况
部门业务工作是否建设了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建设是否符合学院有关规定,是否积极推广业务信息系统并应用到实际工作且取得良好成效。
v. 信息化培训
部门人员参加信息化培训的人均时长是否到达学院同类单位的平均值,是否安排教师参加校外现代教育技术学习。
vi. 网络与信息安全措施
是否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是否出现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办公计算机是否安装安全软件,办公计算机是否存在弱口令,办公计算机系统是否及时安装了补丁软件,是否明确了设备管理责任人。
vii. 落实学院其他信息化工作任务情况
学院办公自动化、教务、学工等其他信息系统的使用情况。
viii. 信息化工作是否有其他亮点。
5.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由图书馆(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201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