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档案管理办法
银行核销贷款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核销贷款档案的科学、规范管理,确保档案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所有涉及核销贷款的档案管理,包括贷款核销申请、审批、执行及后续处理等环节形成的各类档案。
第三条银行核销贷款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相关规定,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
(二)安全保密:加强档案安全防范,确保档案信息不泄露,维护客户隐私和银行权益。
(三)规范操作: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流程,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
(四)便于利用:优化档案检索系统,提高档案查询效率,方便相关人员查阅和利用。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贷款核销档案收集范围:(一)贷款核销申请材料:包括贷款核销申请书、借款人身份证明、贷款合同、抵押物清单等。
(二)贷款核销审批材料:包括审批表、审批意见、审批会议记录等。
(三)贷款核销执行材料:包括核销通知书、核销凭证、贷款核销确认书等。
(四)贷款核销后续处理材料:包括追偿文件、诉讼文件、执行文件等。
第五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归档、编号等要求进行整理。
(二)档案整理应保持原貌,不得随意涂改、删减、添加内容。
(三)对破损、褪色、霉变的档案,应采取修复、复制等措施,确保档案完整。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等,确保档案安全。
(二)档案柜(架)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摆放,便于查找和利用。
(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理,确保档案整洁、有序。
第七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查阅、借阅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随意涂改、损坏档案。
(二)档案查阅、借阅应填写登记表,详细记录查阅、借阅情况。
(三)档案管理人员应提供便捷的查阅服务,确保档案利用效率。
第四章档案销毁与移交第八条档案销毁要求:(一)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贷款档案管理制度应包括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贷款档案管理,确保贷款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贷款档案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所有贷款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贷款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贷款档案的合法合规。
(二)全面管理:对贷款档案实行全面管理,确保贷款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
(三)科学管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提高贷款档案管理水平。
(四)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贷款档案管理制度,规范贷款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二、贷款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贷款档案的收集:(一)贷款档案的收集应按照贷款合同、贷款审批文件、贷后管理资料等要求进行。
(二)贷款档案的收集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第五条贷款档案的整理:(一)贷款档案的整理应按照贷款档案分类、编目、装订等要求进行。
(二)贷款档案的整理应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可检索性。
第六条贷款档案的归档:(一)贷款档案的归档应按照贷款档案的类别、时间、编号等要求进行。
(二)贷款档案的归档应确保档案的归档及时、准确。
三、贷款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七条贷款档案的保管:(一)贷款档案的保管应按照档案保管的要求,实行分类、编号、立卷、装订等。
(二)贷款档案的保管应确保档案的实体安全、信息安全。
(三)贷款档案的保管应实行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及时维护。
第八条贷款档案的利用:(一)贷款档案的利用应按照档案利用的要求,实行查阅、复制、借阅等。
(二)贷款档案的利用应确保档案的利用合法、合规。
(三)贷款档案的利用应实行登记、审批、监督。
四、贷款档案的销毁第九条贷款档案的销毁:(一)贷款档案的销毁应按照档案销毁的要求,实行分类、编号、登记、审批、监督。
(二)贷款档案的销毁应确保档案的销毁合法、合规。
(三)贷款档案的销毁应实行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及时维护。
五、贷款档案管理的责任与奖惩第十条贷款档案管理的责任:(一)贷款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贷款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销毁等工作。
农商行贷款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农商行贷款档案管理,确保贷款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贷款档案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1. 贷款申请、审批、发放、回收、展期、变更、核销等全过程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2. 贷款合同、抵押物清单、担保合同、保证书等法律文件;3. 贷款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贷后检查报告等内部报告;4. 贷款相关会议纪要、工作总结、专项报告等内部文件;5. 贷款相关投诉、举报、诉讼等外部文件;6. 贷款档案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文件。
三、归档要求1. 贷款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反映贷款业务的真实情况;2. 贷款档案的归档时间一般应在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内完成;3. 贷款档案的归档材料应当经过整理、分类、编号,确保档案的有序性;4. 贷款档案的归档材料应当符合保密要求,不得泄露客户隐私和商业秘密。
四、档案管理职责1. 贷款管理部门负责贷款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2.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贷款档案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3.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开展贷款档案管理工作。
五、档案保管与使用1. 贷款档案应当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2. 贷款档案的查阅、复制、借阅等,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3. 贷款档案的查阅、复制、借阅等,应当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4. 贷款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档案局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档案销毁1. 贷款档案的销毁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规定的程序进行;2. 贷款档案的销毁应当经过档案管理部门的审核,并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3. 贷款档案的销毁应当采用安全、环保的方式。
七、监督检查1. 贷款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贷款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贷款管理部门应当对贷款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措施;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贷款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贷款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贷款公司各项业务活动产生的文件、资料、数据等;2. 贷款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流程、操作规程等;3. 贷款公司与合作机构、客户等往来文件、合同、协议等;4. 贷款公司内部审计、检查、评估、考核等资料;5. 贷款公司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档案管理职责1. 贷款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产生的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3. 全体员工应遵守档案管理制度,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各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范围,及时、完整地收集各类档案资料;2. 档案整理:档案资料收集齐全后,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整理、立卷;3. 档案归档:整理好的档案资料,应及时送交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保管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存放、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2.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利用规定,提供档案查询、复制、借阅等服务;3. 档案保密:档案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保密规定,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资料,实行严格保密。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法规和贷款公司内部规定执行;2. 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后方可销毁;3. 档案销毁时,应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和销毁人员共同监督,确保档案资料全部销毁。
七、奖惩措施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造成档案丢失、损坏、泄密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贷款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制度,贷款公司可以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为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银行信贷档案管理办法

银行信贷档案管理办法随着现代金融业的发展,银行信贷作为金融业重要的业务之一,其信贷档案管理也日益受到重视。
为了规范银行信贷档案管理,避免信贷风险的发生,制定了银行信贷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银行信贷档案管理办法是指规范银行信贷业务资料归档和管理的一种制度,它适用于所有金融机构在办理信贷业务时的档案管理。
第二章档案的分类管理在银行信贷档案管理办法中,信贷档案区分为内部档案和外部档案,并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
2.1 内部档案内部档案是指银行内部保管的信贷业务材料,包括贷款申请表、担保合同、还款能力报告等文件资料。
内部档案应当按照时间顺序归档保存,并进行备份。
内部档案的管理应当遵循“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即贷款审批人员对信贷档案进行管理。
2.2 外部档案外部档案是指依据法律法规和银行规定应当向外部机构提供的档案资料,如信贷评级报告、贷款利率测算表等。
外部档案管理应当遵循“指定备份人员进行备份,定期交有关机构进行备份”的原则。
第三章档案的保密管理银行信贷档案安全保密是一项重要的管理任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加强内部保密教育和管理,完善档案利用、借阅、查阅的管理流程。
3.1 保密级别与防范措施银行信贷档案应当根据文件的性质和级别进行分类、分级保密。
不同保密级别的文件应当采取不同的保存和防范措施。
一般而言,涉密的信贷档案应当存放在安全性高的档案室中,设有专人管理,在非业务需要情况下禁止对外开放。
3.2 档案查阅管理在保护信贷档案的基础上,银行还必须通过合理的查阅管理措施,加强档案的管理和查阅,保证其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在进行档案查阅时,银行应当遵循“必要原则”,即必要的人员才能查阅相应的档案。
第四章档案的存储与转移银行信贷档案的存储和转移是信贷档案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信贷档案的保存和利用起着重要作用。
4.1 存储管理银行应当采取措施,确保信贷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存储设施的环境应当符合防火、防潮等安全要求,存储保管的设备应当在保持较恒温湿度条件下设置,同时应当采用相应的防盗设施。
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根据建设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共分为六个章节内容。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实施细则》进行详细解读。
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管理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其中,个人住房贷款档案是指建设银行为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建立和管理的档案,旨在规范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操作,保护双方的权益。
第三章中规定了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的管理办法。
建设银行将对个人住房贷款档案进行分类管理,包括按借款人姓名、贷款合同编号、还款状态等进行分类。
同时,建设银行将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系统,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针对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的查询和使用进行了规定。
根据要求,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有权查询和使用自己的档案信息,并可要求建设银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建设银行应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这些信息,并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
第五章对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的保存和销毁进行了详细要求。
根据规定,建设银行应当妥善保存个人住房贷款档案,并按照法定时限进行销毁。
在销毁前,需要经过审批程序,并保留档案的备份。
第六章是附则,对《实施细则》的解释和补充进行了说明。
同时,明确了《实施细则》的效力和修订程序。
总的来说,建设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的建立、更新、管理、查询和使用等方面的规定,保障了建设银行和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的权益,提高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透明度和安全性。
同时,该细则的制定也为相关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并提升了建设银行的管理水平。
创业贷款档案管理制度

创业贷款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制定规范的创业贷款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创业贷款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保密性,提高创业贷款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创业贷款档案管理的部门和人员。
三、创业贷款档案管理职责1. 创业贷款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创业贷款档案管理政策、规章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2. 经办创业贷款业务的部门负责具体的创业贷款档案管理工作;3. 所有涉及创业贷款档案的人员都应严格遵守创业贷款档案管理制度。
四、创业贷款档案管理流程1. 申请阶段(1)客户向银行申请创业贷款时,银行应要求客户提供相关的个人资料和企业资料;(2)银行应核实客户提供的资料,并在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进行贷款审批。
2. 放款阶段(1)银行对已批准的创业贷款进行放款;(2)银行在放款前,应核对客户提供的资料,并将相关的放款申请表、合同等文件存档。
3. 还款阶段(1)客户按合同规定进行还款;(2)银行应根据客户还款情况进行档案记录。
五、创业贷款档案管理制度1. 创业贷款档案的建立(1)客户申请创业贷款后,银行应建立客户档案,包括个人资料和企业资料;(2)为确保档案的完整性,银行应将客户提供的资料复印,并在每份资料上加盖银行公章;(3)档案管理员应审核并签字确认复印件的完整性,并将其按照客户姓名和申请时间进行归档。
2. 创业贷款档案的管理(1)创业贷款档案应按照客户的个人资料和企业资料进行分类存档;(2)档案管理员应对创业贷款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3)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备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4)档案管理员应对档案的借阅情况进行记录,并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3. 创业贷款档案的销毁(1)创业贷款档案在存档满5年后,可进行销毁处理;(2)对于放款已逾期、催收无果的客户档案,可提前进行销毁处理;(3)档案管理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处理,并将销毁记录进行备案。
六、创业贷款档案管理责任1. 创业贷款档案管理员应严格遵守创业贷款档案管理制度,不得私自调动、更改或销毁档案;2. 创业贷款业务人员应按照规定向客户索取相关资料,并将其及时交给档案管理员进行存档;3. 创业贷款业务人员应对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勾对核实,确保资料的准确性;4. 创业贷款业务人员应妥善保管客户信息,不得私自泄露客户隐私。
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是指针对个人住房贷款的管理规定的具体细则。
本文将重点阐述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管理的目的、内容和程序。
一、目的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管理的目的在于规范住房贷款业务,确保贷款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监管和风险防范。
二、内容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信用审查:银行将对贷款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进行审查,包括个人信用报告、征信记录等的查阅和分析,以评估贷款申请人的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
审查结果将被纳入个人住房贷款档案中。
3.贷款审批:在信用审查通过后,银行将进行贷款审批。
审批结果将被记录在个人住房贷款档案中。
4.贷款发放:贷款审批通过后,银行将向贷款申请人发放贷款。
发放金额、利率、期限等相关信息将被记录在个人住房贷款档案中。
5.贷款追踪:银行将对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追踪和监控。
贷款申请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资金,并按时偿还贷款。
相关信息将被记录在个人住房贷款档案中。
三、程序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管理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申请阶段:贷款申请人在购房时向银行递交贷款申请材料。
银行通过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决定是否进入下一阶段。
2.审批阶段:银行对贷款申请人的信用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贷款申请。
3.发放阶段:贷款申请人经审批通过后,银行将向其发放贷款。
相关信息将被记录在个人住房贷款档案中。
4.使用和还款阶段:贷款申请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资金,并按时偿还贷款。
银行将对贷款资金的使用和还款情况进行追踪和监控,并记录在个人住房贷款档案中。
5.结束阶段:当贷款申请人还清贷款后,银行将完成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管理的相关工作,并归档保存。
四、意义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管理的实施对于确保住房贷款业务的合规性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完善的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管理制度,可以加强对住房贷款业务的监管,防范风险,保护贷款人和银行的利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贷款档案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进一步规范料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贷款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能够及时、完整、规范进行贷款业务档案管理操作,主要风险能得到有效控制,有效地为公司的贷款提供参考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二)贷款档案是公司在办理各项贷款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是公司信贷工作的真实记录,是贷款管理工作的原始凭证和参考依据。
(三)本文件是系统性文件,适用本公司贷款业务管理的全过程,供信贷员、风险管理专员、档案管理员、贷后管理人员、内审人员使用。
(四)公司按照档案集中管理的原则,加强对贷款档案的管理。
明确分管领导,建立贷款档案管理网络,档案管理人员应和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贷款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
二、贷款档案管理的原则(一)贷款档案分为核心资料和附属资料。
1、核心资料包括企业基本资料、自然人基本资料、贷款业务档案和其他核心资料等;2、权证类贷款档案是指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押等方式贷款中所涉及的重要权利凭证或重要法律文件,重要凭证原件提交财务部门入库保管,贷款业务档案资料留存复印件;3、管理类贷款档案是指借款人及担保人提供的与信贷业务相关的贸易合同、项目审批手续等文件,及信贷人员按照信贷操作流程对借款人及担保人进行贷前调査和审查形成的相关资料;4、要件类贷款档案是指用于证明信贷业务法律行为的基本要件以及信贷业务操作环节的相关业务凭证。
(二)贷款业务档案管理实行"分级建档、集中管理、专人负责"的管理原则;贷款业务挡案资料由客户经理归集,并对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贷款企业提供的资料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单项资料涉及多页情况,加盖骑缝章),复印件应由客户经理签字确认真实性。
(三)公司全部贷款业务均应建立业务档案。
(四)贷款业务档案以每笔业务合同为单位建立档案进行管理,卷内可以多册。
(五)企业基本资料、自然人基本资料档案以客户为单位归集建档并整理成册;基本资料档案可以在不同业务间共享,但信贷员应确认现有档案资料能够反映客户最新信息。
(六)公司贷款档案由信贷部综合员集中保管,各部门间进行档案交接应进行登记。
(七)贷款档案保管期一般为每笔贷款业务结清后次年的1月1日起5年;重要档案,如各种报表的年度汇总表、业务档案交接表和销毁清单应永久保管。
(八)因工作失误致使贷款档案毁损、遗失的,应根据责任人的过失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三、贷款档案管理流程(一)贷款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
信贷业务部信贷员:1、放款当日将抵押物产权证书、抵押物他项权证、抵(质)押物财产保险单、权利质押的有价单据原件移交财务部门;2、完成放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资料移交综合员,填写《贷款资料存档目录》;3、每月最后1个工作日前将贷后检査资料移交档案管理员。
(二)审査贷款档案的完整性、合规性。
综合员:1、审核客户经理提交的资料是否完整;2、审核客户经理提交的资料是否合规;3、专人保管《贷后档案资料移交清单》,按年装订,结清贷款装订成册。
(三)黏贴印花税。
档案管理员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规的要求,在《借款合同》等贷款业务要件类档案粘贴印花税发票。
(四)档案资料分类。
1、档案资料分为核心资料和附属资料;2、核心资料包括:企业基本资料、自然人基本资料、贷款业务档案和其他核心资料等;3、企业基本资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企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履历及身份证复印件;贷款卡复印件及査询结果;企业法人的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复印件(含历次变更后连续的验资报告〉;近三期财务报表及上两年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现有借款明细、开户情况清单(根据业务需要);客户情况变动说明材料:如企业变更登记文件复印件、生产经营资料,企业转制、改组等重大行为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等;4、自然人基本资料包括:身份证件或境内有效居住证明的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个人征信查询的授权书、查询记录原件;财产证明的复印件;收入证明原件等;5、权证类贷款档案主要包括:抵(质)押物清单及说明;抵押物产权证书〈必须经有权部门盖抵押登记章,是否留存原件按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抵押物他项权证;抵(质)押物财产保险单;权利质押的有价单据原件;抵(质)押登记手续原件;有处置权人或产权人权力机构出具的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可挂失有价单据的停止挂失、停止支付手续原件;抵押物评估报告、质押物价值证明文件等;6、管理类贷款档案主要包括:审贷会及授权人员审批意见;借款人、保证人信用评级测分表;贷款调査和审査报告;交易合同复印件、相关税务发票复印件;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开发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环保手续、地价款交缴证明、《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复印件等;固定资产项目贷款业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项目方案变更、概算调整的批复文件,项目概、预算审査报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环保手续复印件等;7、要件类贷款档案主要包括:借款人权力机构(如董事会)同意申请借款的书面文件;借款人权力机构成员签字样本(如董事会成员);自然人控制的企业需加盖工商査询章;保证人同意担保的董事会决议或权力机构文件;保证人权力机构成员签字样本(如董事会成员);自然人控制的企业需加盖工商査询章;担保函、项目担保意向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合同的,留存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履历及身份证复印件;贷款业务主合同及协议;如综合贷款合同、借款合同、展期协议等;贷款业务从合同;如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公证书〔贷款主合同、从合同)(根据业务需要);借款借据、借款申请书、延期还款申请书;借款人、保证人提供的还款计划或承诺书;放款通知单及回单;利息收回凭证(复印件)、本金收回凭证、还本付息通知单、利息催收通知书和回执、逾期贷款催收通知单回执、公正送达、律师函等;贷款诉讼案件起诉状、判决书、裁定书、强制执行书等法律文书;8、其他核心资料主要是指:贷款业务各项资料的变更,主要包括变更后的执照,公司章程变更、法人变更、增资扩股及股权变动等;9、贷款档案附属资料主要包括:风险预警资料;贷款后检査资料;借款人及担保人与本公司之间的商业信函;借款人及担保人提供的简介资料,综合资料等;客户信用记录资料;借款人及担保人有关生产经营资料和行业信息资料;借款人及担保人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借款人及担保人所在行业重大政策变化信息及有关新闻报道,与贷款业务相关的新闻报道等。
(五)综合员编写页码。
全部资料须逐页编写页码,凡有字迹即为一页,双面复印资料双面分别编号,并在每页的右上角记录。
编写规则按《贷款资料存档目录》中资料所属分类顺序编写。
(六)档案编号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合同编号,第二部分为按贷款发放顺序编写的顺序号。
(七)贷款档案需填写《贷款资料存档目录》清单。
1、贷款业务档案按《贷款资料存档目录》所属分类单独归集;2、贷款后检査收集的管理类、要件类和其他类核心资料,汇总装订成册(每年至少一次);贷后收集的企业基本资料应纳入企业基本资料档案管理;3、贷后检査报告、五级分类资料、风险预警资料等附属资料,按户定期分别装订成册(每年至少一次〉;4、立卷档案必须放入档案盒内保管,贷款档案禁止使用档案袋保管。
(八)综合员至少按月检查各类档案保管情况,如发现贷款档案违规使用、遗失等情况,应立即向总经理汇报,并采取处理措施。
(九)档案借阅。
1、公司员工。
(1)《借阅贷款档案资料登记簿》上逐项登记,经双方签字后借出;(2)归档后贷款档案只能借阅,不能借出;遇特殊情况,需总经理签字同意,可提供所需资料的复印件。
2、公、检、法工作人员。
贷款档案资料不对外单位提供,公、检、法等有权机关査阅,按上述档案借阅(公司员工)的流程处理。
3、综合员调离。
综合员调离时须办理贷款档案的移交手续。
接收人对交接的文件和资料应按卷内目录逐项核对,填写《信贷业务人员调离交接报告》中信贷档案交接记录部分,双方签字确认。
部门经理监督交接过程,并签字确认。
(十)档案装订。
综合员:贷款业务结清后,凭财务部门出具的贷款本息收回通知单,于5个工作日内将已结清本息的贷款档案进行归集装订,并在档案封面上加盖"结清"章,转入归档区保管。
归档档案应编制《归档结清档案保管簿》,按顺序逐笔记录。
(十一)档案销毁。
贷款档案保存期满后,在总经理主持下由信贷部门和综合部共同组成鉴定销毁小组,负责组织对到期贷款档案进行鉴定,鉴定工作结束后,提出工作报告,对确无保存价值的进行登记造册,由档案人员签字确认,经董事会批准后进行销毁。
四、贷款档案管理的职责(一)信贷部的职责。
1、信贷部门应做好贷款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前的保管工作,贷款文件材料应按照贷款项目分别存放;2、逾期贷款本息全部收回或呆账贷款经批准核销后,信贷部门应将收回逾期(核销呆账)贷款通知单和相关的文件材料及时送综合部归档;3、信贷部门因工作需要调换项目信贷员时,应由信贷部门负责人组织办理贷款文件材料的交接工作。
(二)综合人员的职责1、负责对贷款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査;2、建立对贷款档案管理的具体办法和制度;3、负责对贷款档案的接收、管理和提供;4、负责对超过保管期限贷款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三)风险部门及其他贷款档案使用者的职责。
1、风险部门及其他贷款档案使用者在贷款档案归档前使用贷款文件资料时,要注意贷款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前的保管工作,贷款文件材料应按照贷款项目分别存放。
2、风险部门及其他贷款档案使用者在使用、借阅、添加贷款文件材料时,要完善交接手续,并对贷款档案承担保管的职责。
五、附则(一)本办法由本公司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曰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