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建筑工程公司检查监督制度
建设工程监督机构巡查制度

建设工程监督机构巡查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巡查制度。
二、巡查范围
本巡查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建的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其他由监督机构负责监管的工程项目。
三、巡查内容
1. 工程质量:包括对建筑材料、施工工艺、结构安全等方面的检查。
2. 安全生产: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等。
3. 环境保护:检查施工现场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是否存在污染问题。
4. 合同履行:监督合同双方是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5. 法规遵守:检查各方是否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
四、巡查方式
巡查采取定期巡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定期巡查按照工程进度和关键节点安排,不定期抽查则根据实际情况随机进行。
五、巡查程序
1. 制定巡查计划:根据工程进度和重点监控内容,制定详细的巡查计划。
2. 实施巡查:巡查人员按照计划到现场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3. 问题整改: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4. 巡查报告:每次巡查结束后,巡查人员需撰写巡查报告,报告中应详细记录巡查过程、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六、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本巡查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监督机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重者可上报有关部门,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
本巡查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工程监督机构负责解释。
对于制度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建筑工程监督制度

建筑工程监督制度建筑工程监督制度的核心目的在于通过对施工全过程的监控与管理,保障工程的质量与安全,同时合理控制成本和工期。
监督制度的建立需要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设计。
首当其冲的是明确监督责任。
监督机构或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能够独立行使监督职责,对工程的各个阶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监督人员不仅要关注工程质量,还要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负责。
监督制度要设立明确的工作流程。
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每一个环节都应有详细的监督计划和程序。
这包括定期的现场检查、材料抽检、工序验收等,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信息记录与报告机制也是监督制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并形成书面报告,便于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同时,这些记录也是日后追溯责任和评估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
在监督过程中,如何处理发现的问题同样重要。
制度中应包含问题处理流程,明确问题上报、处理时限以及责任人。
对于重大质量问题,还应有紧急处理预案,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监督制度的有效执行离不开严格的考核与激励机制。
对于监督人员的履职情况应定期进行评估,优秀的监督人员应给予奖励,而对于玩忽职守的行为则要有相应的惩罚措施,以此来保证监督工作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一份完善的建筑工程监督制度范本应当包括监督责任的明确、工作流程的详细规划、信息记录与报告机制的建立、问题处理流程的制定以及考核与激励机制的设计。
通过这样的制度安排,可以有效提升建筑工程的管理水平,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为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在实际操作中,每个工程项目都有其独特性,因此在制定监督制度时,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调整,确保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同时,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管理理念的更新,监督制度也应不断优化升级,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建筑行业需求。
建筑工程检查制度规定有哪些

建筑工程检查制度规定有哪些一、检查内容建筑工程检查制度规定了对建筑工程各个阶段的主要施工内容进行检查。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工地环境卫生情况:检查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情况,要求保持施工现场的干净整洁;2.材料进场验收:检查进场的各类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施工质量;3.施工进度计划: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确保施工进度符合要求;4.质量控制方案:检查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方案的执行情况,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5.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6.施工机具设备:检查施工机具设备的状态和使用情况,保证施工设备正常使用。
二、检查频率建筑工程检查制度规定了对建筑工程各个阶段进行检查的频率。
主要包括以下频率:1.日常检查: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检查,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合规;2.周检查:每周对建筑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了解施工进展情况,查找问题并及时解决;3.月检查:每月对建筑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各项施工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施工计划。
三、责任人建筑工程检查制度规定了各个阶段的检查责任人。
主要包括以下责任人:1.项目经理:负责对建筑工程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2.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并落实建筑工程的检查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合规和质量控制;3.监理工程师:作为第三方监督单位,负责对建筑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并向业主报告检查情况。
四、检查结果处理建筑工程检查制度规定了对检查结果的处理方式。
主要包括以下处理方式:1.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2.强制停工:对发现的严重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直至问题得到解决;3.建立问题台账:对施工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记录,并建立问题台账,以便随时查看和跟踪解决进度。
建筑工程检查制度是建筑施工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只有建立完善的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才能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建筑工程定期检查制度

建筑工程定期检查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建筑工程的定期检查工作,确保工程的质量与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建、扩建以及维修保养等工程项目。
3.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本制度,并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
二、检查内容1. 结构安全性检查:包括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基础、墙体、梁柱等承重构件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2. 设备设施检查:涉及电梯、消防、供水排水、供暖通风、电气照明等设备的运行状况和安全性能。
3.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包括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施工机械、工人操作安全等方面。
4. 材料质量检查:对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5. 环境保护检查: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噪音、粉尘、废弃物处理等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三、检查频次1. 大型及重点工程: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 中型工程: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3. 小型工程: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 特殊情况下,如极端天气、重大事故后等,应立即组织专项检查。
四、检查程序1. 制定检查计划:根据工程进度和实际情况,提前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
2. 组织实施:由项目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
3. 记录检查结果:检查过程中要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包括问题的性质、位置、程度等。
4. 整改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5. 跟踪复查:整改完成后,应组织复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五、责任追究1. 对于未按本制度进行检查或检查不到位导致事故的,将依法追究项目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对于故意隐瞒问题、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安全质量部门负责解释。
2. 各项目部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报公司备案。
工程建设监督检查制度

工程建设监督检查制度工程建设监督检查制度的核心在于明确监督的职责、程序和标准,以及违规行为的处理机制。
以下是该制度的主要内容:一、制度建设的目的和依据制度建设的目的在于通过规范监督检查行为,确保工程建设项目能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设计要求顺利实施。
监督检查工作应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二、监督检查的主体和对象监督检查的主体通常包括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业监督机构以及项目业主等。
监督对象则涵盖了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材料供应商等。
三、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式监督检查的内容应全面覆盖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包括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阶段。
监督方式则应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采用现场检查、资料审查、听取汇报等多种方式进行。
四、监督检查的程序和标准监督检查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既定程序执行。
具体包括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发出检查通知、开展现场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反馈检查结果、督促整改等步骤。
同时,监督检查的标准应与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保持一致,确保评价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五、违规行为的处理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应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轻微问题可现场指出并要求立即整改;重大问题则需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应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或其他法律手段。
六、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为了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透明度,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对举报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和处理。
七、制度的自我完善和更新监督检查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经验不断进行自我完善和更新,以适应工程建设领域的新变化、新要求。
通过上述内容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一份合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监督检查制度对于确保工程质量、防范风险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它不仅规范了监督检查的行为,还为参与各方提供了明确的行动指南,是推动工程建设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建设工程监督制度

建设工程监督制度一、建设工程监督制度的内容建设工程监督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监督对象:建设工程监督制度的监督对象是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设计、施工、材料采购、验收、竣工等。
监督对象还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材料供应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等。
2、监督内容:建设工程监督制度的监督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
对于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都需要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3、监督方式:建设工程监督制度的监督方式主要包括现场检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抽查等多种方式。
通过这些监督方式,可以全面、及时地掌握建设工程的进展情况,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
4、监督机构:建设工程监督制度的监督机构主要包括建设部门、监理单位、审计机构等。
监督机构要对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5、监督措施:建设工程监督制度的监督措施主要包括罚款、停工、责令整改等多种手段。
对于建设工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机构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建设工程监督制度的功能1、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工程监督制度可以对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
2、维护建设工程安全:建设工程监督制度可以对建设工程的安全控制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
3、促进建设工程进度:建设工程监督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建设工程进度滞后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促进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4、规范建设行为:建设工程监督制度可以规范建设单位和施工人员的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的整体管理水平。
5、维护建设工程市场秩序:建设工程监督制度可以监督和管理建设工程市场,遏制一些不法行为,保障建设工程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三、建设工程监督制度的要求1、科学性:建设工程监督制度应当科学合理,能够真正发挥监督管理的作用。
建设工程督导检查制度

建设工程督导检查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旨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各类建筑工程。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成立建设工程督导检查领导小组,由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建设工程的督导检查工作。
2. 设立专门的建设工程督导检查办公室,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包括制定检查计划、组织实施检查、记录检查结果、督促整改等。
三、检查内容与方式1. 督导检查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环境保护等方面。
2. 检查方式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全面覆盖,无死角。
四、检查程序1. 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对象、内容和标准。
2. 实施检查时,应有两名以上检查人员共同参与,确保检查的公正性。
3. 检查过程中应做好详细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并形成书面检查报告。
4.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五、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工整顿,直至问题彻底解决。
六、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1. 建设工程督导检查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 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工程督导检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计划书

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计划书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XX工程项目项目地点:XX市XX区建设单位:XX有限公司施工单位: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XX监理有限公司二、项目范围本项目为一座XX建筑工程,包括XX、XX、XX等工程内容。
总建筑规模为XX,总投资约XX亿元。
三、监督检查目的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本监督检查计划旨在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关键部位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进行施工。
四、监督检查内容1.基础工程:对地基处理、基础施工、基础防水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地基稳固,基础结构合理。
2.主体结构:对主体结构的施工质量、钢筋加工、混凝土浇筑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主体结构安全牢固。
3.建筑装饰:对建筑装饰材料选用、施工工艺、装饰效果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装饰效果达到设计要求。
4.设备安装:对设备安装过程、设备运行测试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5.安全防护: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安全意识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八、监督检查频次1.每周例行检查:每周对工地现场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关键节点检查:对工程中的关键节点,如混凝土浇筑、结构封顶等进行特别检查。
3.问题整改跟踪:对上一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跟踪,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九、监督检查报告1.监督检查报告应当详细记录本次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逐一说明并提出解决建议。
2.监督检查报告应当及时送达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在报告中明确下次检查的时间和地点。
3.监督检查报告应当留存备查,作为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
十、监督检查人员本监督检查计划由由XX监理有限公司的专业监督人员组成,包括资深工程师、技术员等人员,他们将全程参与工程施工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一、监督检查期限本监督检查计划自XX年XX月XX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之日结束。
十二、监督检查责任1.建设单位应当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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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建筑工程公司检查监督制度
第一节检查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检查监督是现代企业科学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完全符合公司股份制章程中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和制衡、制约和约束的原则。
第二条公司检查组代表集团公司行使检查监督权,是监事会下属部门,受监事会直接领导,向监事会负责。
各子公司总经理只有权对其检查结果进行质问,为日常管理提供依据。
检查组人员工资待遇、奖金由集团公司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研究决定。
第三条各级职能部门行使本系统的检查监督权,对其上级主管负责。
二、检查组检查规定
(一)工作原则
第四条检查组职责是检查、监督、考核,不得直接干预各级部门的日常管理,项目、分公司主要管理人员不得陪同检查。
第五条检查组必须按照企业规章制度和国家、地方、公司内部规范规程及验收标准,主持制订考核细则,提交董事会讨论通过后作为各子、分公司和项目部的检查考核依据。
(二)工作要求第六条检查组在履行职责时必须秉公办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认真,发现问题必须一查到底。
对管理人员亲戚好友感情用事、知情不报、知情不查作渎职论处,对责任人按100折1000元的标准罚款。
第七条检查组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规程、内部规范和标准进行检查和考核,检查以实测实量、目测、随机抽样或检查组现场指定检查、调阅资料以及监理、甲方反馈意见为主。
第八条检查组有权对被检查人提出质询,对违反国家和地方规范、操作规程、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提出整改、警告、勒令停工并依据有关制度行使处罚权。
第九条检查组采取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检查组成员对检查组行踪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条检查结束后,必须以书面形式把检查情况及结果反馈给被检查部门及子、分公司领导。
第十一条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必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如不及时整改或处理的,由检查组组长对该部门责任人按100折500元的标准罚款,屡教不改的在《翰星之窗》上曝光。
第十二条检查组每轮检查结束后一周内,必须将检查结果及奖罚提交监事会评审,并由办公室在十天内将检查结果和奖罚进行张榜公布。
若不及时张榜公布每次罚办公室主任及责任人500 元。
(三)工作方法第十三条集团公司检查组每两月对各子、分公司及项目郡巡回检查一次。
第十四条考核主要分两大类:一是土建项目四大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罚;二是个人考核,即对公司全体职能人员、项目成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个人工资直接挂钩(集团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由监事会负责考核)。
项目考核办法见各子公司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个人考核分为检查组考核、部门负责人、主管(总)经理考核,有关人员考核的管理办法见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个人考核结果由检查组汇总,部门负责人未能进行考核,个人考核以检查组考核结果为准。
三、行政检查规定
第十七条行政检查必须严格按照分级分权的管理原则,有效解决下属各级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同时也要规避多头内耗。
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分公司正副经理及各级部门负责人必须根据各自的分工和责权利定期(每月每
旬)或不定期深入第一线及时解决本职范围内的事项,同时这也是列入考核的重要依据。
考核办法:①必须分级分层指挥,严禁垂直指挥或越级指挥;②在第一线工作过程中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开会讲话必须与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经营方针保持一致;③如在第一线工作时发现不是本人职责范围内存在的问题,而又需要及时处理时,原则上要及时通知主管领导予以解决,或者与主管领导沟通后当场解决,避免不必要的内耗和无效工作;④在第一线工作过程中属于自己的权力、义务和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必须达到目的、有结果后才能结束,不得随便交给他人处理;⑤在第一线处理工作时,必须分清该事情属于哪个下属的事情,必须与该下属一起处理,不得绕开下属自己直接去处理,且事情处理完后,必须将处理结果向有关人员作详细交底;⑥该制度是对中上层领导行政管理的严格要求,必须以身作则,自觉遵守。
第十八条公司总经理要经常到子、分公司检查工作,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根据检查结果在年终考核中对分公司经理、生产(副)经理打分。
第十九条公司职能科室根据本专业的工作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分公司、项目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迅速上报主管经理,由主管经理协调解
决。
第二十条分公司经理、生产(副)经理对分公司职能科室、项目有检查、监督权,要经常深入第一线进行检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问题及时监督整改,同时对分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评定,在管理人员年度考核中参与考核分的评定。
第二十一条分公司由分公司生产经理为检查负责人,组织各科室负责人为检查组成员,代表分公司行使检查监督权,对分公司经理负责。
第二十二条分公司职能部门按照本专业要求,有权对项目的对口管理人员进行检查、监督和处罚,将检查结果报分公司生产经理。
分公司生产经理根据各科室的打分情况,结合本人检查结果,进行分公司内部奖罚,奖罚办法自行制订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子公司考核制度
第一条子公司考核采用分级分层考核,根据不同的管理层次,实行不同的考核办法:
1、总经理、副总经理考核由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负责,并将考核结果报董事会,考核内容主要针对其经营业绩进行评价;
2、子公司部门考核由子公司副总经理和检查组负责,考核各占50 %;.
3、各部门负责人考核由监事会主席、总经理负责,考核各占50%;
4、对普通管理人员的考核,由公司副总经理、部门经理、检查组共同负责,公司副总占25%,检查组占45%,部门经理占30%;
第二条土建子公司考核依据为年初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
考核实行200 分制,
考核指标如下:
1 、利润60 分;2、建安产值10 分;3、人均利润20 分;4、人均建安产值
20 分;5、年度竣工面积10分;6、新开工程面积10 分;7、年终工程款回收率
15分;8净资产增值率20分;9、市场占有率20分;10、公司市场形象及长期发展能力7分;11、分公司和项目部全年平均考核情况8分。
第三条房地产公司考核依据为年初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
考核实行200分制,考核指标如下:
l 、利润指标60 分;2、开发面积l0 分;3、开工面积10 分;4、销售收入
(按合同额)15 分;5、销售回款率15分;6、成本指标15分.7、售后服务8
分.8、净资产增值率20分;9、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储备)增值率20分;10、融资能力l0 分;ll 、开发项目建设品质和企业形象7分;12、综合管理(包括监事会和检查组考核评分情况)10 分。
第四条安装子公司考核依据为年初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
考核实行200分制,考核指标如下:
l 、利润60 分;2、建安产值10 分;3、人均利润20 分;4、人均建安产值20分;5、年度竣工面积10分;6、新开工程面积10分;7、年终工程款回收率15分.8、净资产增值率20 分;9、市场占有率20分;10、公司市场形象及长期发展能力7 分;Il 、分公司和项目部全年平均考核情况8分。
第五条装潢公司考核依据为年初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
考核实行200分制,考核指标如下:
l 、利润60 分;2、建安产值10 分;3、经济收入25 分;4、人均利润20 分;
5、人均建安产值l0 分;
6、人均经济收入15分;
7、年终工程款回收率20 分;
8、公司市场形象、饰后服务及长期发展能力15分;
9、全年平均考核情况
25 分。
' 第六条新型建材和建筑设备公司考核实行200分制,考核指标如下:
1 、利润指标60 分;2、销售收人20 分;3、人均销售收入15 分;4、人均利润20分;5、市场占有率10分;6、成本降低率20分;7、技术刨新35分;8 资产增值率20 分。
第七条机具租赁公司考核实行1 00分制,考核指标如下:
1 、利润指标40 分;2、租赁收入20 分;3、人均利润8分;4、资产增值率
7分;5、资产出租率10分;6、设备完好率8分;7、用户投诉率7 分第八条房地产子公司当年净利润的2%用于子公司管理人员奖励,其它子公司当年净利润的5%用于子公司管理人员奖励,按工资折率统一分配(其余无折率管理人员、司机、食堂、保卫分配方案由子公司自行决定),奖金兑现比例与各子公司指标考核的综合得分(化为100分制)挂钩。
子公司设分公司的,分公司人员奖金另行计算,不参与此项分配。
第九条集团公司人员奖金分配按照各子公司人员人均折率额奖金X 1. 15进
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