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稽核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

稽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及成本控制,加大监督与管理力度,实现稽核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和系统化管理,提高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遵循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依法稽核的原则,采取重点管理与全面管理相结合、动态管理与静态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稽核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商品房项目、职工保障性住房项目;各公司大修、更新改造等工程项目;由集团公司确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稽核部负责集团公司属各房地产企业或其他企业工程项目的稽核管理工作。

第五条集团公司稽核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甘肃、宁夏两省区的工程建设政策、法律、法规,落实铁路局及集团公司有关工程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定有关稽核管理制度,并按规定监控、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三、对各工程项目成本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工程的进度、质量和工程款发生情况,严格计价监控。

四、负责工程项目概(预、结)算、工程招标控制价(标

底)、项目变更、现场签证等审核工作。

五、参与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及经济指标论证、工程项目设计图纸会审、图纸交底、工程招标、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工程合同价款审核、工程验收等工作。

六、检查各工程项目成本费用支出情况,并做好成本价格测算及统计工作。

七、对集团公司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成本分析。

八、对下属公司的稽核部及相关部门工作进行审核、检查、指导。

九、完成集团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业务上受稽核部管理。

第三章审核管理

第七条审核管理坚持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原则,实行逐级负责制。

第八条审核管理以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及资金使用量为基本内容;以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定额标准以及图纸、招标文件、合同、市场指导价或市场价格为基本依据;以资料审核与现场评测为主要方式展开工作(无发布市场指导价以

询价或双方约定价为准)。

第九条审核管理的对象及内容

总体规划方案及概算;各项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主体项目、建筑附属项目、小区环境建设等)及其预算;有关招标工程标底(包括建筑主体项目、建筑附属项目、改移拆迁、环境建设等);设计变更及其预算;现场签证及其预算;月度验工计价;各项工程结算;项目清算等。

第十条房地产项目各项工程造价须由项目所在公司编制或委托专业公司编制,经委托编制的造价及预算,必须由项目所在公司实施审核后,再报送集团公司稽核部审核,集团公司直管项目由稽核部办理。

第十一条审核管理程序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

(一)设计概(预)算

1.设计单位编制阶段性概(预)算

2.报项目所在单位稽核部门审核;

3.返回设计单位;

(二)招标拦标价或标底

1.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拦标价或标底;

2.报集团公司稽核部审核;

3.报集团公司研究批复;

(三)验工计价

1.施工单位按月编制施工进度工程量验工计价;

2.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

3.报项目所在单位稽核部门审核;

4.报项目所在单位批复;

5.返回有关单位及部门实施;

(四)工程结算

1.施工单位结合设计变更、工程量加减签证编制工程结算;

2.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

3.报项目所在单位稽核部门审核并盖章;

4.报集团公司稽核部复核,由复核人员签认;

5.报请集团公司研究批复;

6.返回有关单位及部门实施;

二、大修、更新改造项目

(一)由项目所在公司编制(委托编制)预算并加盖公章;

(二)报集团公司稽核部审核,由审核人员签认,并盖章;

(三)报集团公司研究批复;

(四)返回项目所在公司实施。

第十二条项目所在公司所报送工程造价审核资料及时限,须按照本办法第四章的规定执行并附《工程预(结)算审核批准表》(详见附件1)。

第四章日常管理规程及标准

第十三条住房项目每月将有关稽核工作报表上报集团公司稽核部,将上级批复标底等文件复印件上报集团公司稽核部备案。

第十四条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

一、规划设计工作,应采用经济与技术指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设计单位招(议)标,择优确定设计单位。

二、招标办(项目公司)拟定设计招标文件,内容要详细,其中规划部门要求的规划条件要具体、明确;对拟投标的设计单位就其资质、经济实力、技术力量(本标的具体设计人员)及以前设计的同类建筑进行考察,提出书面考察意见,按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招标。

三、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必须包括建造成本控制总体目标),需经规划设计方案论证会审查,获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设计阶段(如单体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每一阶段都必须要求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概(预)算,并在与上一阶段的概(预)算进行分析、比较后,由项目所在公司审核建造成本概(预)算,确定各单项成本的控制目标,并以此控制下一阶段的设计。

四、施工图设计合同应具备有关钢筋、混凝土等主要建材用量要求的条款,并载明:设计单位的施工图预算原则上不得突破我方审核的建造成本预算。

五、施工图会审由有关公司或部门具体组织,主要对施工图的技术性、安全性、周密性、完整性、经济性(包括建成后的物业管理成本)等进行会审,提出明确的书面审查意见,避免或减

少设计不合理甚至失误所造成的投资浪费。在施工图会审前,应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集团公司稽核部,集团公司稽核部派员参加。

第十五条拆迁成本管理

一、拆迁工作必须依照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及路局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由项目所在公司或部门制定《拆迁总体方案》。

二、《拆迁总体方案》应附有当地政府有关拆迁补偿文件;地上、地下建筑物、附着物及房屋面积、位置、性质等调查实测登记表,拆迁平面位置图,面积测绘成果、影像资料等;拆迁成本测算;拆迁安置方案;拆迁施工单位资质文件等资料。

三、对实施拆迁的项目,必须通过招标或议标的形式确定拆迁实施单位,降低拆迁成本。依据国家预算定额当地估价表编制工程预算,并由主管工程师、预算人员共同签认实物量,预算人员审定工程预算,报集团公司稽核部审核,能以料顶工的优先考虑。

四、拆迁补偿费用标准以政府实时规定为准,一般不得高于标准。确需高于标准的,由项目所在公司或部门提报补偿费标准调整方案,集团公司成本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职工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费用汇总表在拆迁结束后20日内报集团公司稽核部备案。

第十六条招标控制价及标底

一、工程项目招(议)标,执行《招投标管理办法》。

二、项目所在公司或部门依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结合

工程实际,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及答疑、甲方定价材料,并报集团公司稽核部审核。

三、主体工程招标控制价、标底编制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时,由集团公司稽核部审核招标控制价、标底并签署《工程招标控制价(标底)审核批准表》(详见附件2),审批项目除外。

四、室外工程及附属建筑依据《招投标管理办法》权限规定,项目所在公司自行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标底,并填报《工程招标控制价(标底)审核批准表》,报集团公司稽核部审核后,开展招(议)标工作,集团公司直管项目由稽核部编制并审核工程量清单或标底。

五、职工保障性住房中标价(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取费标准、材差)在招标结束后20日内报集团公司稽核部备案。

第十七条工程合同价款

一、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单价合同,工程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报价的风险责任范围应在合同中约定。

二、实行工程标底价招标的工程,应采用总价合同。工期较短,工程范围不大,应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长,工程范围大,应采用可调总价合同,并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三、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底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

投标文件有效期内,由承、发包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集团公司稽核部参与会签。

四、施工合同谈判人员至少应包括技术、预算两方面的专业人员,合同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条件,合同条款及内容概念应清晰。

第十八条工程款支付标准

一、工程进度款支付程序

(一)施工单位按月报施工进度工程量验工计价(每月25日前);

(二)监理单位应按监理程序审核进度计价,由总监或总监代表签认后按管理程序报工程管理部门确认;

(三)工程管理部门确认工程量后转送稽核部审核,稽核部对照施工合同及进度计划,审核工程进度内容、甲供料扣除情况和完工部位工程质量证明等资料,并按施工单位投标报价审核工程量、单价及计价应付价款,填报验工计价(结算)表(见附件5)经工程部、稽核部及主管领导联签后转财务部,财务部依据合同制定付款计划,办理工程付款手续。

二、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价80%时,原则上应停止付款,预留至少15%工程尾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及资料归档后支付)和5%保修款。

第十九条现场签证

一、现场签证必须坚持当时发生、当时签证的原则和逐级汇报、逐级审核的原则,严禁事后补报、补签。

二、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的额度及权限:按成本管理办法执行,报集团公司稽核部审核后由集团公司成本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三、现场签证必须列清事由、工程实物量及其价值量,并由主管工程师、预算人员以及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共同签认,补签及涂改后的签证及复印件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四、职工保障性住房单项工程签证费用0.5万元以下的报集团公司稽核部备案。

第二十条工程材料、设备供应

一、项目所在公司或部门必须建立健全材料的询价、定价、签约、进货和验收保管相分离的内部管理制度。

二、对于乙购材料和设备,我方必须按认定的质量及选型,抽取样品,进行封样。同时在材料和设备进场时应按规定程序报验并出具检验合格证。

三、重要材料的代用由项目管理部门书面提出,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通过,报经稽核部门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实施。超过5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成本管理办公室领导小组审批。

第二十一条工程结算

一、工程结算采取二审制。商品房开发项目工程及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应完成结算工作(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附整体项目费用汇总表,报集团公司稽核部审核;职工保障性住房竣工验收后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结算工作,按铁路局规定并报审后,附整体项目费用汇总表,按合同项目报集团公司稽核部审核。

二、工程竣工结算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合同(协议)、中标价加减签证变更有关结算条款的规定;

(二)具备完整有效的质量评定结果和符合规范要求的竣工验收资料;

(三)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其他有关结算原始资料齐备;

(四)工程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

(五)施工单位结算书按要求编制,所附资料齐全。

三、工程结算中现场签证、设计变更以我方掌握的原始依据为准。

四、施工单位提报的结算书须经监理单位审核后,由稽核部门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

五、项目所在公司或部门要详细核对工程量、审定价格和取费标准、计算工程总造价,做到资料完整、数据准确。

六、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书,应当有工费、材料、设备和有关经济指标的计算过程及详细的编制说明。

七、项目所在公司在结算资料基础上,结合预付备料款、代垫款项费用等债权、债务,对照合同详细审核并编制工程财务决算书,并报集团公司稽核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项目所在公司按月向集团公司稽核部上报《在建项目经营信息反馈表》(详见附件3)、《工程变更签证动态情

况表》(详见附件4)。

第二十三条各项目公司须执行当地政府有关建设项目文档管理规定和铁路局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及台账,并加强内部管理。同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五章项目分析

第二十四条项目分析采取单项分析与综合分析相结合的办法,由项目所在公司和集团公司稽核部根据职责要求开展。

第二十五条根据项目进度,及时对主体工程成本进行跟踪分析管理,进行“三算”(概算、预算、结算)对比,找出工程成本超、降的因素,并提出改进意见及措施。

第二十六条依据项目决算书,结合各种政府缴费、工程各项费用支出等情况,对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整个项目盈亏情况,并及时做出总结。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监督检查坚持随机性、实效性原则,确保项目造价和工程施工质量、进度符合有关规定及市场变化。并实行每年一次的定期检查。

第二十八条监督检查应根据日常工作及重点工作需要进行,结果将作为工程审核、计价工作动态控制和对项目所在公司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九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对各项成本费用进行核实,随时抽查隐蔽工程及变更签证等。

二、工程款支付是否按施工进度和审核完成的工程计量,是否按审核确认的完成表控制范围内支付。

三、相关的基础资料台账。

四、检查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论证会资料是否齐全、会审手续完备。

五、施工图设计会审纪要是否齐全,会审图纸内容是否反映出科学性、经济性、合理性要求,避免或减少设计不合理造成的投资浪费。

六、拆迁总体方案中附有当地政府有关拆迁补偿文件,拆迁平面位置图准确齐全,资料及时存档。

七、审核招标控制价、标底、审核单资料完整。

八、现场签证资料齐全、签证单内容表达能反映现场真实情况。

九、工程材料及设备招(议)标中,要有三家以上市场调查资料和询价资料,询价记录要齐全。

十、工程竣工及验收资料齐全。

十一、工程结算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及时整理归档,整体项目费用汇总表齐全。

十二、项目所在公司有无做项目盈亏分析。

第七章考核管理

第三十条考核管理采取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经济奖惩与表彰批评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静态方式是指台账管理、工程质量、指标控制等情况进行的考核;动态方式主要指根据施工进度、现场检查发现问题进行的考核。

第三十一条项目所在公司职责不清、管理不善造成经济损失的或延误工期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或基础资料不全、内容失真的,酌情扣减项目所在公司工效挂钩工资。

第三十二条对于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可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公司或责任人通过现场指导、召开会议、书面通报等形式予以反映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由集团公司稽核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十三条考核结果由集团公司稽核部提出初步意见,提交集团公司会议研究确定。

第三十四条稽核部门要建立健全考核管理资料,并由专人负责。

第三十五条各公司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公司专项考核措施。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同时废止。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稽核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与上级规定有抵触的应从其规定。

附件:1.工程预(结)算审核批准表

2.工程招标控制价(标底)审核批准表

3.在建项目经营信息反馈表

4.工程变更签证动态情况表

5.工程进度计价书

6.工程计量报审表

7.工程项目计价(结算)表

8.工程结算书

9.铁发集团公司稽核部工作流程图

附件1:

工程预(结)算审核批准表

编号:

年 月

附件2:

工程招标控制价(标底)审核批准表

编号:

年月日

附件3:

在建项目经营信息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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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审核人:填报人:报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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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签证动态情况表

注:此表中金额在0.5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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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进度计价书

工程名称:预算总价:元形象进度: 本次计价元

施工单位(盖章):负责人:编制人:

监理单位(盖章):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工程部)(盖章):项目经理(主管):审核人:

编制日期:年月日

- 20 -

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办法

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办法 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规范重大建设项目稽 查行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活动。 本办法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使用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三级财政性资金或者政府融资资金达到本级政府规定数额的建设 项目,使用国家各类专项建设资金的建设项目,以及获得政府投 资补助、转贷、贷款贴息等支持的企业投资重大建设项目。 第三条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程序规范、实 事求是、以查促纠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工作。 第五条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工作,不得向被稽查单位收取或者变相收 取任何费用。 第六条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建立重大建设项目违法、违规举 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

他组织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以及对稽查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 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受理并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并告知当事人。 第二章稽查职责 第七条稽查人员包括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任命的稽查特派员和其他由国家工作人员担任的稽查工作人员。稽查人员应当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备项目建设和管理的专业知识,坚持原则,忠实履行职责。 稽查工作根据需要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者专业机构参与。 第八条对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的稽查职责包括下列内容: (一)监督国家和省有关投资建设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等的执行情况。 (二)检查重大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下达与执行情况,包括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和工期等。 (三)检查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情况;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执行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竣工验收、投资效益情况。

(内部审计)工程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工程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基本建设工程与维修工程审计工作,强化公司工程项目的监督与管理, 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实现工程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本部、各事业部及控股子公司依照本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第二章审计机构、范围和要求 第三条总公司审计稽核部依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管理的法规及有关财务规定在总经理直接 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职能. 第四条审计要求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依法审计审计工作做到四项坚持: 坚持对工程立项到工程竣工的全过程审计,监督检查各项基建程序是否合规合法。坚持对工程立项、工程设计、工程招标、合同签订、工程施工、工程付款、工程预结算、设 备材料采购等实行全方位审计。 坚持以自审、委托审计相结合的多方式审计. 坚持规范各工作环节,完善工作组织体系与工作机制,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依法审计的审 计工作方针.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审计内容及工作职责的规定,认真遵守审 计工作程序,完善工作组织体系与工作机制。 第五条审计范围 列入公司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公司统一规划或所属事业部进行的新建、改建、扩建、维修(含大中修、装修等)工程项目。 按有关规定由公司确定的其他相关项目。 第三章工程前期审计 第六条工程的立项审计 工程立项审计的基本要求 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审批手续需完备、合法,并纳入公司的年度预算计划。开工前要办理的相关手续(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必须齐全。 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要科学、合理,以满足公司的总体发展的需要。 工程立项审计程序及方法 凡公司新建工程,在进行立项时,应有审计人员参加。负责工程项目建设的事业部(公司)应将经上级及总公司批准的本年度基建计划和改扩建、大中修工程项目计划抄送总公司审计稽核部。临时调整或补充的工程项目,也应由所属项目 主管事业部将计划变动情况及时报总公司审计稽核部。对新开工的工程,应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批准的设计文件、新开工项目情况表等有关资料抄送总公司审计稽核部。 第七条投资方向审计

(完整版)项目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项目管理,使其操作执行更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海铁路桥项目管理制度。本制度在保证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的前提下,通过合同管理、成本控制、风险控制等途径,紧紧围绕成本目标,合理安排施工组织,实现项目利润最大化。 第二条本制度内容包括项目组织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合同管理、成本管理、技术管理等。 第三条项目实行成本管理,建立成本分析,项目盈亏预测制度,做到“事先有预测、过程严控制、事后有结论”严格控制机械使用、材料采购、施工单价和管理费等。 第四条落实项目经理聘任制、财务派驻制、目标责任追究制。 第五条执行工程项目目标责任制,逐级签订以安全、质量、进度、效益为主要指标的目标责任书。 第二章项目启动 第六条项目经理的聘任 一、项目经理从公司选聘或社会招聘,经公司法人授权,以《授权书》的形式确定项目经理。 二、项目经理的选聘条件 1、首先从忠于公司的本公司内部人员中选用。

2、须有强烈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 3、有同类型工程施工业绩和三年以上专业施工经验。 4、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身体状况;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开拓拼搏、敬业爱岗精神;有顾全大局、廉洁奉公的企业主人翁精神。 5、有一定的领导艺术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处理业主、监理、项目部三方关系、合同谈判、经济纠纷、地方干扰、突发事件等重大问题时,具有较强的决策和应变能力。 6、应具有一定深度的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相当广度的专业管理知识和管理技能。具备项目经理所需要的各种证件。 7、每个项目重点选择出2~3人作为选拔对象进行公开公平竞争,确定出项目经理的最终人选。 三、项目经理的聘任 A、竞聘 1、报名。必须符合公司下发的管理办法中的对项目经理的基本要求,才有报名资格。 2、领取公司制定的该项目成本目标。 3、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表明竞争与否。 4、以内部投标方式进行竞争。 5、以最合理标价确定最终成本目标和项目经理人选。 6、交纳项目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额根据项目1-3%交纳,最低不少15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项目经理50%,项目总工20%,生产负责人15%、材料负责人15%)。 7、以授权书的形式确定项目经理。

关于印发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稽查队伍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中铁三安〔2014〕470号 关于印发《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质量稽查队伍管理办法》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稽查队伍建设与管理,及时发现和查处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与管理漏洞,杜绝和减少安全质量事故及不良影响事件发生,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稽查队伍管理办法》(中铁股份安〔2011〕1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质量(片区)稽查队伍建设的通知》(中铁股份安〔2013〕26号)、《关于加快规范落实安全质量(片区)稽查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股份传2013-44号) - 1 -

及《关于对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稽查大队机构人员设置进行调整的通知》(中铁三人〔2014〕361号),集团公司对《安全质量稽查队伍管理办法》(中铁三安〔2011〕108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交换意见签到表》(格式) 2.《检查留存意见》(格式) 3.《区域稽查队责任区域划分》 4.《在建项目管理台帐》(格式) 5.《月份稽查计划》(格式) 6.《月份稽查工作总结》(格式) 7.《稽查队考核评价标准》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1日 - 2 -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 质量稽查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稽查队伍建设与管理,及时发现和查处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与管理漏洞,杜绝和减少安全质量事故及不良影响事件发生,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稽查队伍管理办法》(中铁股份安〔2011〕1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质量(片区)稽查队伍建设的通知》(中铁股份安〔2013〕26号)、《关于加快规范落实安全质量(片区)稽查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股份传2013-44号)及《关于对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稽查大队机构人员设置进行调整的通知》(中铁三人〔2014〕361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稽查队伍实行分级组建、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和从事基建业务施工的各子分公司。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第四条集团公司设立安全质量稽查大队(以下简称“稽查大 - 3 -

工程项目稽核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 稽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及成本控制,加大监督与管理力度,实现稽核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和系统化管理,提高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遵循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依法稽核的原则,采取重点管理与全面管理相结合、动态管理与静态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稽核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商品房项目、职工保障性住房项目;各公司大修、更新改造等工程项目;由集团公司确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稽核部负责集团公司属各房地产企业或其他企业工程项目的稽核管理工作。 第五条集团公司稽核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甘肃、宁夏两省区的工程建设政策、法律、法规,落实铁路局及集团公司有关工程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定有关稽核管理制度,并按规定监控、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三、对各工程项目成本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工程的进度、质量和工程款发生情况,严格计价监控。 四、负责工程项目概(预、结)算、工程招标控制价(标 底)、项目变更、现场签证等审核工作。 五、参与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及经济指标论证、工程项目设计图纸会审、图纸交底、工程招标、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工程合同

价款审核、工程验收等工作。 六、检查各工程项目成本费用支出情况,并做好成本价格测算及统计工作。 七、对集团公司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成本分析。 八、对下属公司的稽核部及相关部门工作进行审核、检查、指导。 九、完成集团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业务上受稽核部管理。 第三章审核管理 第七条审核管理坚持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原则,实行逐级负责制。 第八条审核管理以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及资金使用量为基本内容;以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定额标准以及图纸、招标文件、合同、市场指导价或市场价格为基本依据;以资料审核与现场评测为主要方式展开工作(无发布市场指导价以询价或双方约定价为准)。 第九条审核管理的对象及内容 总体规划方案及概算;各项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主体项目、建筑附属项目、小区环境建设等)及其预算;有关招标工程标底(包括建筑主体项目、建筑附属项目、改移拆迁、环境建设等);设计变更及其预算;现场签证及其预算;月度验工计价;各项工程结算;项目清算等。 第十条房地产项目各项工程造价须由项目所在公司编制或委托专业公司编制,经委托编制的造价及预算,必须由项目所在公司实施审核后,再报送集团公司稽核部审核,集团公司直管项目由稽核部办理。 第十一条审核管理程序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 (一)设计概(预)算 1.设计单位编制阶段性概(预)算

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稽查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铁四稽[2009]48号)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中铁四稽…2009?48号 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安全质量、 环境保护稽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子(分)公司、工程指挥部(经理部)、稽查队: 为进一步加强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局安全质量稽查大队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对《中铁四局安全、质量、环保稽查大队管理办法》(中铁四安质…2007?247号文)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将《中铁四局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稽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中铁四局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稽查管理办法 二○○九年二月五日 —1—

中铁四局集团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稽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局在建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改进局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环保管理方式;强化项目施工安全、质量、环保检查的随机性、针对性、突然性、有效性,加大对违法、违规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全局工程项目施工中安全、质量、环保工作的动态监督管理,督促项目经理部在施工现场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根据中铁四人…2007?227号文件制定、依照中铁四安质…2007?247号文件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以及局有关安全、质量、环保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安全质量稽查大队在集团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总监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范围和主要内容 第四条局安全质量稽查大队下属现有东北、天津、福州、西—2—

工程项目稽核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稽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大区及分公司工程项目的业务管理和经济活动的稽核监督,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稽核,是指对本公司大区以及所属各分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从投标中标、组织施工到交付使用全过程的经济活动和管理活动进行的稽核,并对其最终绩效进行评价。 第三条工程项目稽核的目标: 1、促进项目部优化配置各生产要素,建立健全项目部的内部控制制度,落实项 目责任成本控制措施,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2、督促检查公司各中流程制度的落实情况,规范项目管理的业务活动,提高项 目管理水平 3、客观、公正地评价工程项目的经营业绩和经济责任,为项目的绩效考核提供 依据。 第四条稽核的主要形式:包括工程项目流程稽核、业务管理稽核和现场稽核相结合的方式。 第五条工程项目稽核由本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工程项目稽核贯彻“全面稽核、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于公司大区及所属各分公司所有的工程项目均要经过稽核,尤其是大型或特大型项目(1000万以上)项目要重点稽核,对于出现严重延期或财务状态异常的工程项目,可以实施专项稽核或调查。对于项目部解体前,项目经理或负责人调离,可以对其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和经营结果进行稽核。 第七条经营管理部根据工作需要并经公司总裁批准,可抽调公司内部其他部门成员共同组织承担工程项目稽核任务,其他部门员工具有与经营管理部人员同等的权限,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经营管理部在实施工程项目稽核时,应当同项目部存续期间或项目经理、负责人任职期内的各项稽核和其他内部经济检查、监督相结合,经营管理部应当加强与公司财务部、供应链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 第九条稽核的主要内容:

省住建-《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后稽查实施办法》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后稽查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各方市场主体诚信履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湖南省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实施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的标后稽查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标后稽查,是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对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履行招标投标承诺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和监督全省工程项目标后稽查工作并负责省管工程项目标后稽查的具体实施。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项目的标后稽查工作。 第五条建设单位是标后履约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切实做好工程项目标后履行招标文件和承发包合同等情况的自查,加强对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履行招标投标承诺等情况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自身履行招标文件情况,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与投标承诺的人员及数量是否一致,有无违规变更、长期脱离岗位不履职等现象,实施工程总承包的总包企业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分包,分包企业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是否存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等。建设单位对于监督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六条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本地区工程项目的标后稽查工作,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招投标活动相关情况。招投标活动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省招标投标政策法规;招标文件编制、开标过程是否依法依规,评委评审是否公平公正,招标代理机构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串通投标等。 (二)是否存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况。主要包括:施工分包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分包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实施施工总承包招标的,暂估价(暂列金额)部分达到招标标准的是否依法实施了招标;建设

生产管理稽核流程

稽核流程文件 版本号: 01 存档编号: 适用范围:销售生产部安装队仓库质检 编制:技术/稽核 会审部门:总经办 审批: 2022年 03 月 30 日发布 2022年 04 月 10 日实施

目录 一、稽核工作内容: 对外购原材料,配件、辅料、耗材的入库统计. ●对车间半成品的入库. ●对仓库成品入库和出库统计. ●对销售项目安装的配件出库统计. ●对安装项目工时及其进度内容按照项目进行统计. ●每月30号由稽核部门形成分项报表汇总向公司高层领导汇报. 二、稽核工作流程: 由销售部,生产部,质检,仓库,安装队,稽核部门配合完成 1.)产品标识牌的制作管理流程及车间半成品的入库 2.)仓库成品入库和出库流程图 3)销售安装配件出库流程图 4)外购原材料,配件、辅料、耗材的入库流程图 5)安装项目工时及其进度内容按照项目进行流程图

产品标识牌及半成品入库管理流程 1.0目的: 1.1对新进厂员工和在编老员工进行定编号管理,便于计件管理,质量追踪 管理,同时在制作产品标识牌上进行钢印打字。 1.2 对车间半成品在生产完工检验合格后进行统计。 2.0适用范围: 2.1生产班组,质检,稽核人员协作完成. 2.2适用于生产部焊接工序定编,不包含装配和喷漆工序员工. 3.0生产员工编号的功能:. 对员工编号的管理形成档案记录,在人员流动的同时,体现编号的时效性和跟踪性,同一编号在换成不同人员,进行人员补充的时候,要有档案记录. 4.0标识牌的制作规则: 4.1由人事部将车间焊接班组进行编号,班组按照A,B,C....编组,员工按照01.02...顺序排列比如: 车间人员编制 员工:员工:员工: A01张三B01王三C01钱四 A02 李四B02 赵武C02 孙次 ........ ....... ....... 装配,喷漆普工暂不进行编号,请人事部一起和车间确认好,编制好留存,留存的目的为后续产品质量追溯起到作用,以后新员工进厂,需要定期更新。4.2关于门扇标识牌制作编号规则:

标后稽查工作内容

标后稽查工作内容 1. 简介 标后稽查工作是指在工程标后阶段,对已中标的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合同履行、工程质量和进度符合规定。本文将介绍标后稽查工作的具体内容。 2. 工作流程 标后稽查工作包括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2.1 前期准备工作 在进行标后稽查前,稽查人员需要进行相关准备工作,包括: - 梳理项目信息, 包括合同、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 - 熟悉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和质量控制 计划; - 制定稽查计划和稽查任务分工。 2.2 现场稽查 现场稽查是整个工作的核心环节,稽查人员需要深入工程项目现场,开展以下工作:- 检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确保按照计划进行; - 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符合合 同要求和施工图纸设计; -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 出具稽查报告,详细记录施工现场的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2.3 资金支付稽查 在工程项目推进过程中,承包方需要向发包方申请支付工程款项。稽查人员需要进行资金支付稽查工作,包括: - 检查支付款项的申请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 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是否符合支付条件; - 验收施工材料和设备的合格证明。 2.4 质量验收稽查 工程项目完工后,稽查人员需要进行质量验收稽查,包括: - 对工程质量进行全 面检查,确保符合合同要求和相关标准; - 检查质量验收相关文件的齐全性和合 规性; - 出具质量验收报告,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价和整改意见提出。 2.5 工程结算稽查 工程项目完工后,稽查人员需要进行工程结算稽查,包括: - 检查施工单位提交 的结算材料和财务凭证; - 对工程量进行核对和计算,确保结算金额的准确性; - 检查工程结算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项 目 管 理 制 度 内容提要: 1、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3、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财务岗位职责 6、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图 7、安全生产网络图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坚决执行和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杜绝

环境污染和扰民。 二、定期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境意识和法制 观念。 三、清理施工垃圾,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通道或采用容器 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物。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四、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 土方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五、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六、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 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七、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水泥和其 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八、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 并及时清运出场。 九、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 的要求。 十、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十一、施工现场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网和河流。 十二、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用专门的库房,地面做好防水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物品应设用专门的库房,地

面做好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十三、厕所的化粪池应做抗渗处理。 十四、食堂、漱洗室、淋浴间下水道管线设置过滤网,并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畅通。 十五、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界噪声限制及测量方法﹥制定降噪措施。 监督负责人: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实行胸牌制度,现场所有人员必须佩戴胸牌。 二、施工现场道路及施工场地做硬化处理,硬化处理后的道路、场 地应平整、无积水。 三、施工区域内,各类物品按施工平面布置要求分区整齐堆放。

建筑企业管理制度(精选9篇)

建筑企业管理制度(精选9篇)建筑公司的管理制度篇一 (一)物资的验收 1、物资入库(进场)应及时验收,认真填写“物资入库验收单”。 2、验收工作应对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逐项进行。 3、大宗物资的验收,实行三级验收制度:由仓库人员、技术人员和项目部共同进行。 4、主要物资的入库验收应具备合格证和材质证书。 5、不合格物资应拒绝入库,并通知有关人员联系退换。 (二)物资的保管 1、对库存物质应采用标识、标记、标牌等方法分类存放,妥善保管。 2、及时做好建账、立卡、存放、保管等工作。 3、及时做好防火、防盗、防潮湿等工作。 4、做好物资盘点工作,做到月清月结,确保帐、卡、物、相符。 (三)物资的发放 1、物资发放应根据生产的需要,及时、认真、准确。 2、项目部领用消耗材料时,必须持各主管技术员签发的领料单,注明材料的数量及规格,仓库要按各项目部建立其领用、发放台帐。 3、出库物资要按照“先进先出,易损先发的原则,先

发旧料后发新料,先发零料后发整料。”不再使用的工机具应及时清点入库,做好回收登记。 建筑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篇二 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及上级的指示决议。 二、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协助经理组织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整改,对违章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四、负责对新工人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对各科人员的安全责任教育,并检查其落实执行情况。 五、在深入基层,现场检查施工进展情况的同时,认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彻底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人员及时整改。 六、每季度定期进行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考核。 七、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总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单位技术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

关于重点建设项目稽察方案

关于重点建设项目稽察方案 一、前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重点建设项目越来越多,对于这些项目的管理和实施越来越重要。然而,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有人违规操作、滥用职权等问题,这会严重影响项目进展和质量。因此,为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稽查工作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将就重点建设项目稽察方案进行探讨。 二、重点建设项目的稽查意义 1.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重点建设项目通常需要巨额投资,而这些资金都来自于社会或者政府,因此应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项目的顺利实施。 2.防止违规操作。有些人可能会利用职权或者顽固不良的个人行为进行违规操作,这种行为如果不被及时发现和制止,将对项目进展和质量带来不良影响,甚至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3.提升项目规划的可靠性和实效性。通过稽查的方式,可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提高规划的可靠性和实效性。 三、稽查方法 1.实地检查。实地检查是一种非常直接的方法,可以在第一时间了解项目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实地检查可以进一步了解项目的进度、资金使用情况、建设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2.文件检查。文件检查是一种较为间接的方法,通过查阅相关文件,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文件检查可以查看项目的申报材料、审批文件、监管文件、项目合同等方面的内容,从而深入了解项目的各个环节和过程是否依法依规。 3.访谈调查。访谈调查是针对项目的管理人员、建设单位、监理机构、投资方等进行调查和访问,以寻求内部意见和建议,了解项目的具体动态,帮助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4.技术检测。技术检测是通过对工程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对主要工程结构进行检查,通过检测数据判断项目质量、项目进度是否符合规定。 四、稽查方案编制 确定稽查项目 稽查方案的第一步是确定稽查项目,根据项目的重要性、投资规模选择重点加强稽查的项目。 制定稽查计划 在确定具体的稽查项目之后,应该制定详细的稽查计划,包括稽查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稽查人员的分工和任务等。 组织稽查人员 稽查工作需要专业的人员进行,考虑到项目的规模和复杂性,应该组织较为专业的稽查人员。稽查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对项目进行全面细致的稽查。 制定稽查方案

公司安全质量稽查管理办法

公司安全质量稽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现场安全质量监督,完善管理体系,落实管理责任,预防安全质量事故发生,依据xx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质量(片区)稽查队伍建设的通知》、《关于规范安全质量稽查队伍业务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质量稽查(以下简称“稽查”),是指针对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质量事故隐患、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业主重大投诉、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等因素,稽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防范事故发生的活动。安全质量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规范,以及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或者因其它因素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集团公司稽查队根据集团公司总体安排,根据季节特点、项目特点、风险较大的时段进行重点稽查。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四条稽查工作实行集团公司稽查队管理。集团公司稽查队受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领导,业务上接受股份公司稽查总队领导。 第五条集团公司稽查大队设大队长1人,由集团公司安质环保部部长武金良兼任;下设桥梁、隧道、地铁、道路

四个专业稽查组:桥梁组组长武金良,隧道组组长崔根群,地铁组组长王振飞,道路组组长徐彦胜。 集团公司稽查队是采取固态加动态的管理模式,组员在集团公司专家库中抽选,稽查工作由集团公司安质环保部统一组织,在需要稽查时由稽查队长负责组织确定和抽选组员,而后通知组长稽查时间,稽查项目,行走路线等,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和具体事务等。 第三章稽查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稽查队职责 1、负责对集团公司所属各项目进行稽查,下发整改通知,通报检查结果,落实整改措施,跟踪完成情况; 2、负责完善、细化集团公司稽查工作管理制度和办法; 3、参与集团公司安全质量事件、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方案的评审; 4、参与或配合上级开展专项稽查活动; 5、及时上报工作信息。 第四章稽查依据 第七条稽查主要依据 1、股份公司《工程项目安全质量检查标准》。 2、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3、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4、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检查制度。 第五章稽查类型及频率 第八条稽查类型:

安全质量稽查队伍管理办法

安全质量稽查队伍管理办法 稽查大队与局安质部合署办公,设大队长1名(由安全总 监担任)、副大队长1名,顾问、专家若干。局安质部设稽查 科,科长1名,科员(稽查专员)2〜3名(其中含隧道、桥梁、机电专业人员)。 安全质量稽查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局安全质量稽查队伍建设与管理,构建安 全质量稽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质量风险卡控,查处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防止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行业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质量专职机构设计及人员配备的通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 司安全质量稽查队伍管理办法》的要求和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质量稽查队伍管理实行分级组建、分级管理、 逐级负责。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三条局成立稽查大队。稽查大队与局安质部合署办公, 设大队长1名(由安全总监担任)、畐U大队长1名,顾问、专 家若干。局安质部设稽查科,科长1名,科员(稽查专员)2〜3

名(其中含隧道、桥梁、机电专业人员)。 第四条局成立直属稽查队,设队长1名,专职稽查人员3 第五条局在部分片区成立片区稽查队,片区稽查队与片区 指挥部内的局项目部安质部合署办公。每个片区稽查队设队长1 名(由局项目部安全总监或副指挥长担任),配置2〜3名稽查人员。 第六条各子分公司成立稽查队,设队长1名(由安全总监担任),专职稽查人员2〜3名。 第三章稽查队伍管理及任务划分 第七条局稽查大队在局主管安全质量的副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以局直管工程项目(铁路项目和路外高风险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环保的稽查工作为主。 第八条直属稽查队在局主管安全质量的副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以路外工程安全、质量、环保的稽查工作为主。 第九条片区稽查队在局片区主管局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 作,接受局稽查大队的业务指导,主要以片区路外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环保的稽查工作为主。 第十条子分公司稽查队在子分公司主管安全质量的副总经理领导下

建筑安装行业税务稽查时应注意的几个重点和处理方法

建筑安装行业税务稽查时应注意的几个重点和处理方法 税务稽查部门在进行稽查时,应紧扣施工项目这个中心,对企业的施工项目都掌握了再查账就比较容易了.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发现问题并依法作出处理.(一)首先弄清被查企业的稽查年度内所有工程项目情况。在开始稽查前,可以通过互联网等途径收集该企业近几年的承揽工程信息;进点稽查后可以要求企业提供所有施工承包合同,根据合同逐一核对其账簿的款项往来;按照现行规定,所有建筑项目施工前都必须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如果对企业提供的合同是否齐全有怀疑的,可以到当地建委调查了解该企业几年来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 (二)详细审查企业的账簿。在审查收入科目的同时重点审查核对往来款项,包括银行贷款的使用流向,通过对其账簿的款项往来与所提供的合同逐一核对项目,从中发现没有计入收入的工程项目和已收工程款. (三)对所属挂靠、承包项目部的账簿要一并进行检查。由于建安行业的特殊性,挂靠、承包是当前建安行业盛行的潜规则,而建安企业对这些挂靠、承包项目部的管理又是松散型,基本是签合同时盖个章,结算时收足管理费,至于财务方面是基本不管,各个项目部都有自己的财务人员和账簿、账号,而税收问题往往又出在这些挂靠、承包的项目上,因此必须对所属挂靠、承包项目部的账簿一并检查。 (四)对会计凭证内的发票、收据的记账联进行比对检查。由于当前假发票还很猖獗,其制作又很逼真,排除故意的因素,企业也很容易受一些所谓“低税率优惠”的诱惑而被开了假发票,通过对发票记账联与税务机关的开票记录进行比对,可以从中发现是否有在社会上开具假发票的问题。对收款收据进行仔细检查,可以发现企业收取的预收工程款、工程进度款、临时借款(抵工程款)等工程款项是否全部计入收入。 (五)到工程项目的建设方进行数据核对和实地查看.由于工程款这个所有涉税事项的源头是来自建设方,所以这是最能发现问题的一个途径,但是需要耗费很大的人力和时间,因此可以采取先抽样再视情况决定是否普遍铺开的办法。建安企业(项目部)的银行账户都非常多,税务机关不可能都一一掌握,也就无法知晓被查企业所提供的银行账户是否齐全、账簿记载的收入和往来款项是否真实,就账查账远远不能解决问题,只有通过到建设方核对其所支付的款项与建安企业账簿所列收到款项是否一致才能发现问题。通过抽样检查如果发现有不一致的问题,则需逐个项目进行核对。 通过稽查发现问题后,应区分不同情况依法进行处理: (一)对于2006年底以前的涉税事项,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59号)规定来确定纳税期限,计算应补缴的营业税以及其他税款. (二)对于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的涉税事项,应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77号)的规定,按照“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如合同明确规定付款(包括提供原材料、动力和其他物资,不含预收工程价款)日期的,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合同未明确付款(同上)日期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上述预收工程价款是指工程项目尚未开工时收到的款项.对预收工程价款,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工程开工后,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月确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的原则来确定纳税期限,计算补缴营业税以及其他税款. (三)对于2009年1月1日也就是新《营业税暂行条例》生效后的涉税事项,建安企业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应依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关于“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

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办法

项目成本核算实施办法 从成本核算工作角度规范各相关部门、项目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增强企业创效能力,强化项目核算机制的建立,加强项目成本核算工作力度,结合本公司成本核算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本核算前提 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是一个连续反复的过程,每次成本控制分为三个阶段:成本数据归集阶段,成本盈亏分析阶段,成本控制措施纠偏阶段(见下图)。 由图示可知,实际成本是通过成本核算获得,成本核算就是对对施工项目在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施工费用的归集、分配和工程项目成本形成的计算。它是成本分析的基础,成本控制的前提。 二、成本数据归集阶段 公司项目成本核算执行财务部核算制度,即由财务部具体实施成本控制和进行项目成本核算分析,由公司各部门进行整体合同核算和项目成本监管. 1、直接成本 直接成本核算包括:直接材料费、现场采购材料、差旅费、直接人工费、托运费、其他费六项内容。 1)、直接材料费:按照出库单据实际列入。 2)、现场采购材料:按照出差人员在实际出差期间内产生的现场材料和库房实际开具的出库单为依据,最后按照报销单据实际列入(报销单据必须是所有人员签字完毕)。

3)、差旅费:按照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产生的住宿费、车费、及过路过桥费为依据,最后按照报销单据实际列入(报销单据必须是所有人员签字完毕)。4)、直接人工费:按照所在项目外出招聘的临时人员为依据,最后按照报销单据实际列入(报销单据必须是所有人员签字完毕) 5)、托运费:按照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产生的托运费和公司发货人员产生的托运费为依据,最后按照报销单据实际列入(报销单据必须是所有人员签字完毕)。 6)、其他:按照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产生的和上述5项无直接关联的为依据,如:取款手续费等,最后按照报销单据实际列入(报销单据必须是所有人员签字完毕)。 2、间接费用 是指不能直接计入项目成本的费用.它是核算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等. 三、成本盈亏分析阶段 此阶段是项目成本控制工作的核心,以数据为前提,以于找出产生偏差的原因为目的,从而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减少或避免相同原因的再次发生或减少由此造成的损失。 对偏差原因进行分析的目的是为了有针对性地采取纠偏措施,从而实现成本的动态控制和主动控制。纠偏首先要确定纠偏的主要对象,偏差原因有些是无法避免和控制的,如客观原因,充其量只能对其中少数原因做到防患于未然,力求减少该原因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在确定了纠偏的主要对象之后,

稽核检查工作管理制度

稽核管理制度 1.0目的:为规范管理,使各项工作有序地开展,更好地激发公司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安全、环保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0范围: 2.1公司日常工作稽核. 2.2公司各部门、各岗位(至基层一线员工)。 3.0权责: 3.1稽核小组 3.1.1稽核小组代表总经理对各部门、各岗位行使监督权、检查权、奖惩权; 3.1.2稽核各部门、各岗位是否按公司各项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办法、作业指导书、岗位说明书、6S管理、安全环保管理等规定进行作业; 3.1.3坚持以公司各项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办法、作业指导书、岗位说明书、6S管理、安全环保管理规定等制度规范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以纠偏、教育为目的,实事求是,不徇私舞弊、不偏不袒、公正无私; 3.1.4对稽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督导改进和按制度行使奖罚权;3.1.5有权召集被稽核部门相关人员参与调查座谈会。 3.2稽核小组长权责 3.2.1主持稽核小组日常工作,包括稽核小组例会的召开; 3.2.2为稽核副组长、稽核员提供工作指导; 3.2.3对稽核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跟进; 3.3稽核副组长的权责

3.3.1接收总经理或组长所分配的稽核工作任务; 3.3.2为稽核员分解稽核任务,并提出专项稽核提案; 3.3.3汇总每个稽核周期的稽核工作,将稽核工作总结分发各部门并 上报稽核组长。 3.4稽核小组成员权责 3.4.1认真学习各种制度条文,在稽核过程中熟练运用,使公司各项 工作良性、持续发展;3.4.2根据《稽核任务书》规定进行稽核工作; 3.4.3按时完成《稽核任务书》及总经理、稽核组长临时安排的稽核 任务; 3.4.4按时完成《稽核检查表》、《整改通知书》、《奖罚通知单》的填 制和上交; 3.4.5及时向稽核组长汇报在稽核工作中遇到的各种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办法、岗位说明书、安全环保管理、6S管理等规定的不足并提出完善建议。 3.5各部门/岗位权责 3.5.1负责向稽核人员提供每周工作计划、总结。 3.5.2负责向稽核人员提供各种例会和专题会议的记录; 3.5.3负责向稽核人员提供客观的证据证明此项任务已完成; 3.5.4对各种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办法、岗位说明书、安全环 保管理、6S管理等规定的不足可提出完善建议; 3.6总经办权责:根据稽核小组转交的《奖罚通知单》发出奖罚通告。 3.7财务部权责:根据《奖罚通知单》和稽核小组提供的《奖罚汇总 表》从当月责任人工资中扣除罚款,有权对经理办和稽核中心提供的《奖罚汇总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 4.0稽核小组组织结构

XX企业工程项目经营管理与绩效考核办法

XX企业工程项目经营管理与绩效考核办法 1 总则 1.1 为规范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经营关系,改革费用管理制度,落实以项目经理责任制为核心的项目管理标准,实施绩效考核,提高项目经营管理水平,使工程项目成为集团公司重要利润中心和经营窗口,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以集团公司承揽并组建项目经理部或工程指挥部(以下统称项目经理部)进行总承包,由内部子(分)公司或外部分包商依法分包施工的项目;集团公司中标,委托子(分)公司代行总承包管理的项目;子(分)公司中标并管理的项目。 1.3 集团公司项目管理中心是项目成本控制和资源采购、工程(劳务)分包管理的主责部门,具体负责集团公司直管项目经济责任指标的测定、考核工作,参与项目重要物资采购、机械租赁、内外分包活动和合同、价格的确定,并对集团内工程项目运行实施监控、指导和管理。 1.4 项目管理的基本职责和义务为: 1.4.1贯彻落实国家、政府、行业及企业法规,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员工职业健康安全和工程进度,认真履行合同责任,满足业主、用户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履行企业社会公民责任,树立企业形象,创造和维护企业良好的社会信誉。 1.4.2加强过程控制和成本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确保目标利润与相关费用上缴,努力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 1.4.3加强队伍建设,高度重视项目员工的教育培训,优化业务流程,

明确工作标准,形成健康向上的工作、生活氛围,培养项目管理、技术、经营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建设一流的施工队伍。 2 项目经营管理模式 根据《工程项目管理条例》划分的“集团公司直接管理项目、集团公司委托管理项目和子(分)公司自行管理项目”的基本分类,集团公司直接管理项目根据工程特点、合同要求及企业当时情况,分为二级联控型、一级直管型、混合管理型三种,另有集团公司委托管理项目和子(分)公司自行管理的项目两种共五种经营模式。 2.1 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二级联控型项目(以下简称二级联控型项目) 2.1.1 二级联控型项目一般实行项目经理部代表集团公司履行承包 合同,进行总承包管理,分段或单位工程由子(分)公司按照“附件表1”规定费率降低造价后包干的方式分包施工。专业工程及劳务作业由子(分)公司自行组织完成。 2.1.2项目经理部所需现场经费,按本办法“附件一”规定标准计算,由总分包差额费用中计提列入项目成本包干使用。不再向分包施工的单位分摊任何费用。 2.1.3项目经理部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集中组织主要材料、设备的统一采购、供应或专项工程的对外统一分包,以保证质量、降低成本、满足合同的要求。 2.1.4为维护集团整体利益,建立规范、统一、有序的施工秩序,项目经理部应依照集团公司有关定额标准和当地市场行情,会同项目管理中心制定本项目材料采购、设备租赁、专业及劳务分包、劳务提供等包含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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