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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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税务局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有关税务局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有关税务局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提高税收执法水平,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省市局关于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以《xx省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范本》为依据,按照"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依法治税方针,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执法程序,量化责任考核,严格过错追究,依托CTAIS系统技术,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切实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全面提升执法质量、执法效率、执法水平,促进依法治税,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依照上述指导思想,推行执法责任制遵循以下五项原则:一是“依法设置,合法履职”的原则;二是“因事设岗,因岗定人”的原则;三是“各司其职,规范运作”的原则;四是“全程监控,公开透明”的原则;五是“有错必纠、奖惩分明”的原则。

二、目标任务根据省市局规范税务机构设置的基本思路,立足我县目前的执法岗位和征管模式,围绕税收业务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评议考核、过错追究四个环节,整合信息资源和人力资源,探索人机结合、全程监控的新路子,建立健全以科学的岗责体系为基础,以明晰的工作规程为重点,以严密的考核评议办法为手段,以严格的过错追究为保障的涵盖税收执法各岗位,贯穿税收执法全过程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

切实明确执法主体,解决“由谁干”的问题;科学设置岗责,解决“干什么”的问题;规范工作流程,解决“怎么干”的问题;建立考评制度,解决“干的怎么样”的问题;实行问责追究,解决“干的不好怎么办”的问题。

1、统一岗位设置。

在省局范本的基础上,以税收业务工作流程为依据,保留、归并、分解原有岗位,确保设置的基本岗位和控制岗位与省局规定一致。

2、明确岗位职责。

根据上述岗位设置的总体要求,以省局范本确定的职责为主要内容,充实完善我局现行岗位职责。

3、理顺工作规程。

严格按照“步骤、顺序、时限、形式、要求”的五要素理顺工作规程,并按岗位设计业务流程图。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1999.04.01•【文号】国税党字[1999]14号•【施行日期】1999.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税党字〔1999〕14号1999年4月1日)现将《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为确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贯彻落实,根据税务系统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按照“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促进税务机关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参与和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措施,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与组织税收收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省以下税务局各级领导班子要逐级签定党风廉政责任书,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责任范围第四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严格落实“一岗两责”制度,认真履行职权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各级税务机关的党组和领导班子对职权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执法责任制“两个办法”和“两个范本”的通知法律法规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执法责任制“两个办法”和“两个范本”的通知法律法规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执法责任制“两个办法”和“两个范本”的通知》(国税发〔2005〕4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省局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省局法规、税政、征管、计统、监察、稽查等相关处室及各市国税局要认真组织学习,充分认识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试行)》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是依法治税的重要举措,对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税收执法水平,促进税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进一步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科学安排,稳步推进。各级国税机关要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根据总局下发的《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试行)》进行考核评议。总局已经在部分省的地市级国税局进行了税收执法考核软件第一批试点工作,目前正准备进行第二批试点工作。我省国税系统要按照总局的部署和《通知》的要求,积极探索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自动考核的实践。通过考核评议,促进我省国税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的提高。
三、明确岗位职责,按工作规程办事。各级国税机关(指省局、市局、县局、基层分局,下同)应参照总局下发的《全国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范本(试行)》,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以事定岗、以岗定责”的原则,明确法规、税政、征管、计统、稽查等税收执法各个岗位及领导岗位的职责,制定具体的工作规程,使每个国税执法人员清楚自己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工作规程规范。
四、科学安排,稳步推进。各级国税机关要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根据总局下发的《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试行)》进行考核评议。总局已经在部分省的地市级国税局进行了税收执法考核软件第一批试点工作,目前正准备进行第二批试点工作。我省国税系统要按照总局的部署和《通知》的要求,积极探索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自动考核的实践。通过考核评议,促进我省国税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的提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及计算机自动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5]87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及计算机自动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5]87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及计算机自动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及计算机自动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5]875号2005年9月14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为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5]144号)的要求,总局决定在全国国税系统开展“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第二批扩大试点工作,在全国地税系统开展计算机自动考核试点工作。

现就试点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试点的单位国税系统:凡是在2005年底之前已经运行总局省级数据集中模式(包括1.1和2.0两个版本)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均为“系统”第二批扩大试点单位。

各试点单位要按照统一要求、分步实施的原则,在本省(市)内至少选择1-2个地市级单位试运行“系统”,有条件的也可以在全省(市)范围内试点运行。

地税系统: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综合考虑各地实际情况,总局确定: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海南省、重庆市、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为计算机自动考核试点单位。

根据金税工程三期建设规划要求,上述单位开展试点要以省(市)为单位开发自动考核软件,也可以借鉴其他省市开发并试运行成功的自动考核软件,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必要改造后,实行自动考核。

试点范围的要求与国税系统相同。

二、试点目标与任务试点的目标是:根据试点工作的要求,通过试点单位运行“系统”和试行计算机自动考核,总结经验,以点带面,为下一步在全国税务系统全面推行“系统”及计算机自动考核奠定基础。

税政法规股工作职责

税政法规股工作职责

税政法规股工作职责一、负责本局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与外单位有关文件会办;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审查工作;二、负责税收政策法规税收业务培训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税收政策法规普及宣传、公告;三、负责组织税收执法检查工作,落实执法责任制;四、负责组织重大税务案件的处罚听证、审理工作;五、负责名种流转税种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六、负责享受流转税优惠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认定、年审及减免税的审批、取消定理;七、负责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八、负责组织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九、负责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资格认定、年审和取消管理;十、负责企业所得税减免及有关涉税事项的审核审批及呈报工作;十一、负责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管理、分类管理、核定征收管理及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十二、负责涉外税收、国际税务、出口退税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组织宣传、辅导、培训工作;十三、负责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初审;十四、负责对出口企业进行日常检查、审核疑点调查、退税评估及预警监控管理;十五、负责定期向征税部门提供应征税出口货物信息,并将征税情况反馈给上级退税部门;十六、负责对出口货物税收函进行实地核查和回函;税政法规股工作职责1、负责国税征管各个税种税收政策的传达及贯彻落实工作;2、负责税收政策法规的培训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税收政策法规普及宣传;3、负责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车购税、利息税的税收优惠管理,负责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管理;4、负责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考核子系统、出口退税申报审核系统和出口税收函调系统运行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5、负责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行政许可;6、负责增值税年度资料普查及其他专项调查工作;7、负责消费税计税价格的调查、采集、审核和报批;8、负责指导车购税收征管、车价信息采集管理和车购税异常发票管理等相关工作;9、负责组织流转税的年度结算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10、负责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的政策指导;11、负责出口企业退(免)税的初审;12、负责对出口货物税收函调进行实地核查和回函;13、负责涉外税务审计和出口退税评估的指导工作;14、负责组织预提所得税征收、监管工作;15、负责国际反避税调查及国际税务情报交换工作;16、负责组织税收执法检查工作,落实执法责任制;17、负责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处罚听证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18、负责税法公告、执法公示、税务行政许可的指导、监督工作;19、负责CTAIS2.0中违法案件的审查及其它信息工作;20、负责税收执法资格认证管理;21、负责县局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与外单位有关文件会办,负责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审查工作;22、负责两个质量考核办法中列明由法规股负责的指标数据的督导工作;23、负责完成市局流转税科、所得税科、政策法规科、涉外科布置的其他工作和有关总结报表材料的报送;24、认真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税局职能职责

国税局职能职责

国税局职能职责(一)内设机构1.办公室拟订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2.政策法规科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单位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

3.货物和劳务税科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工作;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

4.所得税科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工作;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承担大企业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国家税务局职能介绍

国家税务局职能介绍

职能介绍国家税务局系统的机构设置为四级,即: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市、州、盟)国家税务局,县(市、旗)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国家税务总局垂直管理的领导体制,在机构、编制、经费、领导干部职务的审批等方面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实行垂直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13个内设机构(正司局级)职能简介办公厅办公厅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日常公务、文秘和局机关行政管理事务的综合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信访、保密和保卫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其他行政事务。

政策法规司政策法规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税收政策和税收法制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税制改革建议;拟订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研究、承办涉及世贸组织有关税收事项;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讼工作。

货物和劳务税司货物和劳务税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以下简称货物和劳务税)、进出口税收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和征收管理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等(不含海关代征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征收管理政策和办法;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出口退税管理工作。

所得税司所得税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政策和征收管理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征收管理政策和办法;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财产和行为税司财产和行为税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财产和行为各税政策、指导和监督财产和行为各税征收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车船税、烟叶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以下简称财产和行为各税)及教育费附加的税收业务管理,拟订具体征收管理政策和办法;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指导财产和行为各税种及教育费附加的征管业务。

国家税务局职能介绍

国家税务局职能介绍

羅职能介绍蚄国家税务局系统的机构设置为四级,即: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市、州、盟)国家税务局,县(市、旗)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国家税务总局垂直管理的领导体制,在机构、编制、经费、领导干部职务的审批等方面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实行垂直管理。

虿国家税务总局13个内设机构(正司局级)职能简介聿办公厅蚄办公厅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日常公务、文秘和局机关行政管理事务的综合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信访、保密和保卫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其他行政事务。

螄政策法规司肀政策法规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税收政策和税收法制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税制改革建议;拟订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研究、承办涉及世贸组织有关税收事项;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讼工作。

薆货物和劳务税司螇货物和劳务税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以下简称货物和劳务税)、进出口税收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和征收管理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等(不含海关代征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征收管理政策和办法;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出口退税管理工作。

袄所得税司蒀所得税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政策和征收管理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征收管理政策和办法;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芈财产和行为税司蒅财产和行为税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财产和行为各税政策、指导和监督财产和行为各税征收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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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
全国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是指各国税务机关落实税收法律和政策
的具体职责和工作。

其中包括落实《国家税收法》、负责税收有关业务的行政执法、发布
税收有关的文件和管理规范、完善税收有关制度、开展税收宣传、及时评价税收政策效果、发现、评估和修复税收弊端等。

一、落实《国家税收法》
全国国税系统执行责任制岗位的首要职责就是落实《国家税收法》,制定税收政策,
实施和调整税收法规,合理安排税收征管工作,全面实施税收管理制度,加大税收识别力度,严格执行全税务管理制度,依法加强税收机关的职业监督和自律,确保税收征管正确
有效。

二、负责税收有关业务的行政执法
全国国税系统执行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还包括负责税收有关业务的行政执法,维护
国家利益,坚持依法执法、公正监督,确保税收征缴工作合法、公平、顺畅。

负责组织、
调查和处理跨省联税活动,加快实现税收共担和行政区划内的统一管理,推进税收审批联
动和服务便利化,保障税收管理的跨境性和统一性。

三、发布税收有关文件和管理规范
全国国税系统执行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还包括发布税收有关文件和管理规范,制定
税收征管政策和政府规范,明确税收管理标准和原则,健全税收及相关税收审批程序,妥
善处理延期审核和补缴税务程序事宜,统一税收征管程序,控制审批手续,提高税务审批
服务质量,严格执行义务及责任制,建立健全税收评价办法,推动税制综合改革。

四、完善税收有关制度
全国国税系统执行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还包括完善税收有关制度,建立和完善集体
合同制度、税收人识别管理制度、税收协议、税收征收程序和技术保障等制度,统一税收
管理思想,落实责任,确保税收法规的有效实施。

五、开展税收宣传
税收宣传是国家税收征管的重要组成部分。

全国国税系统的执行责任制要求岗位的职
责和工作包括开展税收宣传,积极推进税收宣传活动,健全税收宣传渠道,提升税收宣传
效果,为税收征收工作提供充足的政策支持。

六、及时评价税收政策效果
全国国税系统执行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还包括及时评价税收政策效果,采取有效措施调整完善税收政策,改进和完善税收规定,分析税收政策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收益,并及时向上级主管机关汇报税收政策运行效果。

七、发现、评估和修复税收弊端
全国国税系统执行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还包括发现、评估和修复税收弊端,发现国家税制和税收识别管理系统存在的问题,对各类违规行为,如欺诈、漏税等进行健全的查处和处罚,确保税收征管正常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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