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新大纲--新教材]-2019年度《经济法基础》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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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是纳税的客体,它 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共同所指的对象。即
对什么征税。
不同的征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
3、税目 税目是税法中具体规定应当征税的项目,是征 税对象的具体化。 规定科目的目的有二: 一是为了明确征税的具体范围 二是为了对不同的征税项目加以区分,从而制 定高低不同的税率。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纳税主体权利的有( )。
A.请求延期纳税 B.按期办理纳税申报
C.委托税务代理 D.申请行政复议前缴纳税款、滞纳金
【答案】AC
二、税法要素
在税法体系里,既包括实体法,也包括程序法。
1、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也称纳税人,是指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法
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例题·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法律 关系客体的是(
A.纳税人 C.课税对象
)。
B.税率 D.纳税义务
【答案】C
【例题· 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税收法律关系
主体的有( )。(2008年)
A.税务部门 B.在我国境内有所得CD
D.在我国境内有所得的外籍个人
8、纳税地点 纳税地点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的规定向税务 机关申报纳税的具体地点,主要是指根据各税
种纳税对象的纳税环节和有利于对税款的源泉
控制而规定的纳税人(包括代征、代扣、代缴 义务人)的具体纳税地点。
6、纳税环节
纳税环节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 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 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7、纳税期限
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发生后应依法缴纳税款的 期限,包括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缴库 期限。规定纳税期限是为了及时保证国家财政收 入的实现,也是税收强制性和固定性的体现。税 法中,根据不同的情况规定不同的纳税期限,纳 税人必须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
经济法基础 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增值税(价外税)一、概念对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二、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1.小规模纳税人(1) 兼营货物批发零售,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50%以上,年应税销售额小于50万的(2)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小于80万2.一般纳税人(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2)认定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3.不属于一般纳税人(1)年应税消费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2)个人(3)非企业性单位(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4.扣缴义务人境外单位、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的(1)未设经营机构的,以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2)没有代理人的,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三、征收范围1.销售货物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进口货物4.视同销售货物行为(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两个以上机构(非同一县市)的货物移送(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5)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6)作为投资(7)分配给股东、投资者(8)无偿赠送其他单位、个人。
5.混合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1)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3)特征①在同一次交易中发生②同一纳税人③同一消费者④交易内容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6.兼营行为(超市零售+餐饮)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又包括提供建筑业等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行为7.特殊规定(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4)缝纫业务(5)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在移送使用时征收(6)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7)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部分实物资产+相关债权、负债、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8)旅店业、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9)矿产资源开采、挖掘、切割、破碎、分拣、洗选等劳务三、税率:比例税率1.基本税率17%(1)销售、进口货物(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2.低税率13%(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农产品(6)音像制品(7)电子出版物(8)二甲醚(9)食用盐3.零税率:出口环节不征收增值税,已缴纳的退税出口的货物4.免税:出口环节不征收增值税四、征收率:简易办法3%1.小规模纳税人3%2.一般纳税人:自2014年7月1日起,将4%、6%统一调整为3%五、应纳税额1.一般纳税人:扣税法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 = 销售额×税率2.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 = 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不含税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3.进口货物:不得抵扣境外税金应纳税额 = 组成计税价格×税率①不征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 =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②应征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 =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六、销售额(一般纳税人)1.概念纳税人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收取的全部价款 + 价外费用,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2.价外费用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等3.不属于价外费用(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代办保险收取的保险费,向购买方收取代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3) ①国务院、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②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及+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刷的财政票据,所收款项全部上缴财政 *4.视同销售行为(税务机关核定)(1)纳税人近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2)其他纳税人近期同类货物の平均售价(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1+成本利润率)①应征消费税的,应加计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或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额)* 成本利润率10%(4)混合销售:销售额 + 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5)兼营行为①分别核算销售额②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6)特殊销售方式①折扣.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得冲减销售额②以旧换新.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金银首饰,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③还本销售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扣减还本支出④以物易物.双方均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计算进项税额应分别开具合法的票据.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票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⑤直销向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 + 价外费用(7)包装物押金: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①单独记账核算 + 时间在1年以内 + 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②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无论是否退还押金,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税③包装物是含税收入,应先换算为不含税收入④自1995年6月1日起,销售啤酒、黄酒外的酒类产品收取的押金,均征税(8)销售退回、折让①发生退回、折让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当期的销项税中扣减②应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否则不得扣减。
2020经济法考点汇总-第4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4-3-3-2 消费税征收管理规定 知识点4-3-4-1 消费税的基本环节
知识点4-3-4-2 消费税的特殊环节 第11页
知识点4-3-5 消费税计税销售额和销售数量 知识点4-3-6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
第12页
知识点4-3-7 消费税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第13页
第四章 总论
知识点4-1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知识点4-2-1-1-1 增值税法律制度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第1页
知识点4-2-1-1-2 增值税法律制度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销售服务
知识点4-2-1-1-3 增值税法律制度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第2页
知识点4-2-1-2 增值税法律制度征税范围的其他规定
知识点4-2-2 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第3页
知识点4-2-3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知识点4-2-4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第4页
知识点4-2-6 销售额的确定 第5页
知识点4-2-6 增值税税率 知识点4-2-7 进项税额的规定
第6页
知识点4-2-8 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计税的情形
知识点4-2-9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第7页
知识点4-2-10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知识点4-2-11-1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第8页
知识点4-2-11-2 税收优惠征收管理规定 知识点4-2-11-3 增值税专用发票
知识点4-3-1 消费税税率
第9页
知识点4-3-2 消费税税
2019年全国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三、我国的税收管理与现行税种
现阶段,我国税收管理机关有国家税务 局、地方税务局和海关。
2020/10/18
国税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
1.增值税;2.消费税;3.车辆购置税; 4.各银行、保险公司集中缴纳的所得税和城市建设维护税; 5.中央企业所得税; 6.地方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 7 .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 8 .股票交易印花税 9 .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 制缴纳的所得税; 10 .出口产品退税的管理。
初级会计实务初级会计师职称考试精品课程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第三节消费税法律制度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一掌握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二掌握消费税征税范围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三熟悉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税收优惠增值税征收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四熟悉消费税纳税人消费税税目消费税征收管理五了解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税法要素六了解我国的税收管理体制与现行税种七了解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八了解消费税税率一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收与税法1税收?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
《初级会计实务》
初级会计师职称考试精品课程
2020/10/18
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2020/10/18
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 第三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
2020/10/18
【基本要求】 (一) 掌握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 掌握消费税征税范围、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 熟悉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税收优惠、增值税征收管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四) 熟悉消费税纳税人、消费税税目、消费税征收管理 (五) 了解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税法要素 (六) 了解我国的税收管理体制与现行税种 (七) 了解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八) 了解消费税税率
[全]初级会计备考《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考点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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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备考《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考点详解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考情分析】本章变化主要是增值税税率的调整以及部分说辞的完善。
新增:①既用于不允许抵扣项目又用于抵扣项目,进项税额允许全额抵扣;②固定业户到外县销售货物的纳税地点。
删除:①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②纳税人放弃减税的规定。
调整:①税收管理体制与现行税种;②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分类;③增值税税率17%改为16%,11%改为10%;④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抵扣。
知识点:税收法律制度概述一、税收和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收与税法1. 税收的概念——经济的角度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
税收的特征(税收三性):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2. 税法——法律的角度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调整国家与社会成员在征纳税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二)税收法律关系【案例】2018年9月主管税务机关对甲公司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要求甲公司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50万元并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缴纳。
甲公司以2017年企业所得税税款是聘请乙税务师事务所计算申报为由,请求主管税务机关向乙税务师事务所追缴税款。
主管税务机关未接受甲公司的请求,并依照法律规定责令甲公司提供纳税担保。
甲公司请丙公司提供纳税担保并得到税务机关的确认。
属于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有:主管税务机关、甲公司和丙公司。
【判断题】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答案】√二、税法要素在税收法律里,既包括实体法(比如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等),也包括程序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等)。
税收实体法的构成要素(共计10项)——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优惠和法律责任。
1. 纳税义务人2. 征税对象(课税对象)——对什么征税,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是纳税的客体。
2020初级经济法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经典考题及答案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税收的特征的是()。
A.自愿性B.固定性C.无偿性D.强制性『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强制”征收的,其特征为强制性而非自愿性。
2.(2017年)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税款中,由海关代征的是()。
A.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的股息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B.提供研发服务,但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C.进口货物的企业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D.从境外取得所得的居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选项C,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3.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法核心要素的是()。
A.计税依据B.征税对象C.税目D.税率『正确答案』D4.(2018年)下列税法要素中,可以作为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的是()。
A.税收优惠B.纳税期限C.征税对象D.税率『正确答案』C5.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人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B.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可申请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C.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已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不得再转为一般纳税人D.其他个人不得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6.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增值税纳税人的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销售货物,以销售方为纳税人B.提供运输服务,以运输服务提供方为纳税人C.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委托人为纳税人D.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选项C,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纳税人。
经济法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四章考点:征税范围【】征收范围:在我国境内“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学习提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营改增”后并入增值税征税范围的项目。
(一)销售或者进口货物1. 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
2. 有偿: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注意1】加工、修理的对象为有形动产。
【注意2】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交通运输服务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
【注意1】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属于“陆路运输服务”。
【注意2】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的“湿租” 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现代服务——租赁服务税目。
【理解】实质重于形式:程租、期租、湿租是连人带交通工具一起租,实质是提供运输服务;干租、光租是只租交通工具不带人,实质是租赁。
考点:纳税额计算【】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上期留抵税额)销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X税率(1)销售额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价外费用不包括下列项目(增、消合并):①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②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③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给购货方;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
④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够级别: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第4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第一部分税收法律制度概述【单选题】(2020年)下列税法要素中,可以作为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的是()。
A.纳税环节B.税目C.税率D.征税对象【多选题】目前我国税收法律制度采用的税率形式有()。
A.全额累进税率B.超额累进税率C.超率累进税率D.比例税率『正确答案』BCD【解析】本题考核“税法要素——税率”。
【单选题】下列税种中,采用超率累进税率的是()。
A.土地增值税B.印花税C.城镇土地使用税D.个人所得税『正确答案』A【解析】选项A,土地增值税采用超率累进税率。
选项B,印花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选项C,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选项D,个人所得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两种形式。
『正确答案』D【解析】不同的征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
【多选题】(2020年)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法要素的有()。
A.纳税环节B.税收优惠C.纳税人D.税率『正确答案』ABCD【解析】税法要素一般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优惠、法律责任等。
【单选题】(2020年)下列税种中,由海关负责征收和管理的是()。
A.关税B.车辆购置税C.环境保护税D.资源税『正确答案』A【解析】选项A,由海关负责征收和管理;选项B、C、D,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和管理。
【多选题】(2019年)下列税种中,由税务局负责征收和管理的有()。
A.关税B.企业所得税C.资源税D.土地增值税『正确答案』BCD【解析】税务局主要负责下列税收的征收和管理:(1)国内增值税;(2)国内消费税;(3)企业所得税;(4)个人所得税;(5)资源税;(6)城镇土地使用税;(7)城市维护建设税;(8)印花税;(9)土地增值税;(10)房产税;(11)车船税;(12)车辆购置税;(13)烟叶税;(14)耕地占用税;(15)契税;(16)环境保护税;(17)出口产品退税(增值税、消费税),选项BC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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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考点:征税范围【】
征收范围:在我国境内“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学习提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营改增”后并入增值税征税范围的项目。
(一)销售或者进口货物
1.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
2.有偿: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注意1】加工、修理的对象为有形动产。
【注意2】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交通运输服务
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
【注意1】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属于“陆路运输服务”。
【注意2】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现代服务——租赁服务税目。
【理解】实质重于形式:程租、期租、湿租是连人带交通工具一起租,实质是提供运输服务;干租、光租是只租交通工具不带人,实质是租赁。
考点:纳税额计算【】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1)销售额
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价外费用不包括下列项目(增、消合并):
①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②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③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
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给购货方;
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
④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够级别: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有证据: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全上交:所收款项全额上交财政。
⑤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记忆提示】收税得讲理,交易中合理的代收款项,确实不是企业的收入,则不作为价外费用。
【注意】价外费用全部为价税合计金额,需进行价税分离。
(2)含税销售额的换算:(必须掌握)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7%)或(1+13%)
【注意】题目出现以下说法则给出的金额为含税销售额:①含税销售额;②零售;③价外费用;④普通发票。
考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用于简易方法计税的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注意】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销毁、拆除。
③“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
⑥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⑦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⑧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⑨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或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按照17%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考点: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用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计征消费税时,可以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和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扣除范围
(1)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2)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化妆品原料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3)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5)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产的成品油;
(9)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柴油为原料生产的汽油、柴油。
【记忆提示】
扣除范围不包括酒类产品、车、电池、涂料;纳税环节不同不得扣除;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不得扣除。
考点:税目【】
——15个【大纲要求】掌握(2017年调整)
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涂料、电池。
【记忆提示】
【注意1】酒不包括“调味料酒”。
【注意2】“高档”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不包括演员用的“油彩、上妆油、卸妆油”。
(2017年调整)
【注意3】鞭炮和焰火不包括“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注意4】小汽车不包括“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上马路);企业购进货车或厢式货车改装生产的商务车、卫星通讯车等“专用汽车”。
【注意5】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注意6】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420 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注意7】注意“木制一次性筷子”的说法。
【注意8】现行消费税税目不包括“汽车轮胎”、“酒精”、“气缸容量不满250毫升的小排量摩托车”。
考点:零售【】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1)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生产环节不再缴纳。
(2)金银首饰仅限于金、银以及金基、银基合金首饰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
【注意1】不包括镀金首饰和包金首饰。
【注意2】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
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注意3】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一起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注意4】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注意5】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2.超豪华小汽车——单一环节纳税的例外(补)
(1)界定:单价130万以上
(2)纳税人:将超豪华小汽车销售给消费者的单位和个人
(3)政策: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的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
(4)执行日期:2016年12月1日
(3)批发销售卷烟——单一环节纳税的例外情况
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零售单位”的,要再征一道消费税。
税率: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注意1】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的,不缴纳消费税。
【注意2】纳税人兼营卷烟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应当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按照全部销售额、销售数量计征批发环节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