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补偿效益_标准_国际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环境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国际经验探究

环境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国际经验探究环境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是近年来环保领域的重要进展之一,在国内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探讨。
许多国家在生态保护方面已经采取了类似的措施,通过探究国际经验,借鉴优秀经验和做法,可以对我国的环境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本文就国际上环境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相关的几个案例进行探究和分析。
一、挪威的气候和森林制度挪威在立法上非常重视生态保护,早在1992年就颁布了《挪威环境保护法》(Environment Protection Act),明确了“污染者付费”原则。
2001年,挪威推出了气候和森林制度,通过税收政策实现了碳捕捉和生态保护的相互补偿。
具体来说,挪威通过给予零排放车辆减税、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等方式,鼓励居民和企业采取更加环保的行为,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同时,挪威政府会通过环境出售、森林激励措施等方式,为生态运动作出贡献的居民和企业提供物质奖励,以激励更多人参与到环保事业中。
这种气候和森林制度,不仅可以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赢,还可以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达到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保护的效果。
因此,在我国环境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制定中,可以借鉴挪威的经验,探索出类似的环境保护和生态补偿相结合的政策形式。
二、加拿大的温室气体减排制度加拿大是世界上最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这个国家在环保领域的立法非常严格和完善。
例如,加拿大在2012年便实施了温室气体减排制度,意在通过碳排放的物价机制,鼓励企业和公民减少碳排放,实现全社会的碳减排目标。
温室气体减排制度的核心是“污染者付费”原则,加拿大政府实施了“碳税”政策,建立了一个碳排放减排的市场系统。
该市场系统涵盖了加拿大境内的所有企业和居民,每个碳排放权的价格都由市场自行决定。
企业如果能够在自身生产过程中减少碳排放量,就可以获得额外的碳排放权,在市场上进行交易,获得更高的收益。
而企业如果没有办法实现减排目标,就需要购买其他企业的碳排放权,从而形成了一个全社会碳减排的机制。
国外流域生态补偿对我国区域经济平衡协调发展的启示与借鉴

[ 关键词】 流域 生态补偿 ; 国外 实践 ; 借鉴 ; 对策措 施
【 中 图分 类 号 】 F 1 2 4 . 5 [ 文 献 标 识 码】 A
流 域 生 态 补 偿 作 为现 阶段 国 内 研 究 的 由 政 府 通 过公 共 财 政 予 以补 偿 。
质 日益 下降 。1 9 9 0 年后 , 德 国和捷 克达成
入 的研究 和 实践 , 且 取得 了一 定 的经 验 。 式, 这些实 践模式 值得我们 在 国内流域生 是 解 决 化 学 污 染 事 故 , 预警 污染 事故 , 使 危 这 些 经 验 可 以 为我 国建 立 流域 生 态 补 偿 机 态 补 偿 实 际工 作 中认 真 研 究 和 借 鉴 。
生态补偿作为一种使外部成本 内部 化 要模 式
0 0个 自然保 护区 , 禁 止在保 护 区 内 般说来 , 生态补 偿机制 是 以保 护生态 环 家之一 , 其 流域生 态补偿机 制最大 的特点 域有 2 办 厂 或 从 事 集 约 农 业 等 影 响 生 态 保 境、 促进人与 自然 和偕 共存 为 目的 , 是调 整 是 资金 到位 , 核算公平 。资 金支 出主要是 建 房 、 目前 易 北 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 间利益关 横 向转移 支付 。所 谓“ 横 向转移 ” , 就 是通 护 的 活 动 。 经 过 一 系 列 的 整 治 , 产 系的环境 经济政 策 。具 体来说 , 生 态补偿 过一 整套 复杂的计 算及确定转移支付的数 河上游 的水质 已基 本达 到饮 用水标 准 , 机 制则 是指为改善 、 维护 和恢 复生 态系统 额标 准 , 由富裕地 区直 接 向贫困地 区转 移 生了明显 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新课题 , 已引起政 府 、 研究 和实际部门的重
林业生态补偿的国际案例与经验

林业生态补偿的国际案例与经验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加剧,各国纷纷致力于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
在这一进程中,林业生态补偿成为一种有效的手段,用于鼓励林业企业和社会个体采取可持续的林业经营方式,以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双赢局面。
本文将介绍一些国际上的林业生态补偿案例,并总结其中的经验。
一、巴西亚马逊雨林保护巴西是世界上拥有面积最大的热带雨林的国家之一。
为了保护亚马逊雨林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巴西政府实施了林业生态补偿政策。
根据该政策,砍伐雨林的企业需要向政府支付补偿费用,用于支持雨林保护和恢复工作。
这些补偿资金主要用于开展重新植树和采取其他保护措施,以确保亚马逊雨林的可持续利用并保护当地生态系统。
这一经验表明,政府在实施林业生态补偿政策时应具备明确的保护目标,并将补偿资金用于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的项目上。
此外,政府还应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确保补偿资金的使用完全符合规定,并定期对补偿政策的执行效果进行评估。
二、德国林地生态修复德国是欧洲林地面积最大的国家之一,在近年来面临林地过度开垦和土地退化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德国政府积极推动林地生态修复,并通过林业生态补偿机制鼓励私人林地的保护和恢复。
根据德国的政策,林地的所有者可以选择将其林地用于生态修复项目,例如树木更新、湿地恢复等。
政府将向这些林地所有者提供经济补偿,以弥补其在生态修复过程中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
这种方式鼓励了林地所有者积极参与林业生态补偿,促进了林地的持续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德国的这一经验表明,林业生态补偿政策应该灵活、多样化,并根据当地情况提供适当的激励措施,以增加个人和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此外,政府还应加强林地监管力度,确保林地的生态恢复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并对补偿政策的执行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
三、加拿大森林保护与生态修复加拿大拥有世界上最大的森林资源,为保护森林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加拿大政府积极推动林业生态补偿政策。
在加拿大,林业企业需要遵循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并对其砍伐活动进行生态修复。
生态补偿条例读后感

生态补偿条例读后感读完生态补偿条例,我就像是被人敲了一记警钟,然后又给了一颗甜枣。
先说说这警钟吧。
以前总觉得生态环境就像是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大仓库,咱想怎么拿就怎么拿。
砍树造房子、围湖造田,感觉只要是为了发展,大自然就得乖乖听话。
但是这条例一出来,就像是一个严厉的老师在耳边大喊:“你不能这么任性了!”它让我清楚地看到,我们之前那些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行为,其实就是在透支未来。
每一片森林、每一条河流、每一块湿地,那都是有价值的,而且这个价值可不能被我们随随便便就给抹杀掉。
就好比你从邻居家借东西,用坏了还不赔,这哪行呢?我们从生态环境中获取资源,却没有给予相应的补偿,这就是一种不公平的“交易”。
再说说这甜枣。
生态补偿条例不仅仅是在约束我们,它也给了我们希望和方向。
它就像是在告诉我们,只要你好好对待生态环境,就会有回报。
比如说,那些为了保护水源地而放弃了一些发展机会的地区,现在可以通过生态补偿得到应有的支持。
这就像是大自然在说:“你对我好,我也不会亏待你。
”而且这个条例也鼓励大家去创新,去寻找那些既能保护环境又能发展经济的好办法。
像一些地方搞生态旅游,既让游客欣赏到了美丽的自然风光,又给当地居民带来了收入,还保护了生态环境,这就是一举多得的好事。
这条例要真正落实下去,可不容易。
就像我们都知道减肥要少吃多动,但是真正能做到的没几个。
有些地方可能会为了眼前的利益,对生态补偿条例阳奉阴违。
比如说,表面上搞着生态保护项目,实际上却在偷偷摸摸地进行一些破坏环境的活动,想两头占便宜。
还有就是资金的问题,生态补偿需要大量的钱,这钱从哪里来,怎么分配,都是很头疼的事情。
总不能让那些贫困地区自己掏腰包来保护生态吧,这既不公平也不现实。
总的来说,生态补偿条例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东西,它就像一把钥匙,打开了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和谐共生的大门。
虽然前面的路还很崎岖,但是只要我们大家都能重视起来,按照这个条例的要求去做,我相信我们的生态环境会越来越好,我们和大自然也能真正成为好朋友,而不是那种只知道索取的“坏伙伴”。
生态保护与修复政策解读与生态补偿

生态保护与修复政策解读与生态补偿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生态保护及修复成为各国政府重点关注的议题之一。
为了解决生态系统遭受破坏和生态环境退化的问题,许多国家推出了各种生态保护与修复政策,并开始实行生态补偿机制。
本文将解读这些政策,并探讨生态补偿的作用和意义。
一、生态保护与修复政策的提出1.1 生态保护政策的背景由于人类活动的不可避免,生态系统面临着许多威胁,如森林砍伐、水污染和土地退化等。
这些问题不仅危及生物多样性,还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造成了巨大影响。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各国政府相继提出了生态保护政策。
1.2 生态修复政策的重要性生态修复政策旨在修复或改善已经受到损害的生态系统,并促进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通过采取措施如生态植被建设、水土保持和环境监管等,可以恢复生态系统的功能,减轻环境压力,提升生态地区的生活质量。
二、生态保护与修复政策的主要内容2.1 生态保护政策的主要措施为了实现生态保护的目标,各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是建立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区,以保护重要的生态系统和物种。
其次是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监管,加大对污染企业的处罚力度。
此外,各国还采取了环境教育和公众宣传等手段,提高公众对生态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2.2 生态修复政策的关键措施生态修复政策的核心措施是进行生态系统的修复和重建。
这包括植被修复、重建湿地和水体净化等。
例如,一些国家在受污染的湖泊周围建立人工湿地,通过湿地植物的吸收作用,净化水体中的有害物质,提高水质。
三、生态补偿的概念和作用3.1 生态补偿的概念生态补偿是一种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原则,通过向直接或间接受益者征收费用并用于生态保护和修复的方式。
生态补偿的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弥补生态系统受损带来的社会经济损失。
3.2 生态补偿的作用生态补偿机制可以促使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者承担责任,并为生态保护和修复提供资金支持。
通过生态补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生态系统的复原,缓解生态环境问题,并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供人类利用。
欧盟森林生态补偿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过 欧 盟森 林 生 态 补 偿 的政 策 与 法 律 的 比较 研 究 . 求 既 能促 寻 进 森 林 资 源 的合 理 开 发 和节 约 利 用 , 能 为森 林 资 源 的 生态 又 建 设 提 供 充 分 的资 金 保 障 的适 合 我 国森 林 生 态 补 偿 的途 径 与 方 法 , 建 并 完 善 我 国 的森 林 生 态效 益 补 偿 制 度 , 实 现 构 对
适 当 的经 济 补 偿 是 衡 平 原则 的要 求 , 是 区域 环 境 公 正 的要 也 求 。 在生 态 补 偿 中 ,谁补 偿 、 偿 谁 、 么 补 偿 ” 需 要 解 决 “ 补 怎 是 的 三 个基 本 问题 . 决 这 三 个 问 题 的 关 键 就 是要 在 生 态 补 偿 解 过 程 中体 现 衡 平 原 则 。 受 益 者 和 保 护 者 、 害 者 和 受 害 者 让 施
、
理 念 上 奠定 我 国森 林 生态 补 偿公 平和 正 当 的 价值 基
础
首 先 , 立 衡平 的生 态 补偿 基本 原 则 。作 为 一 种 利 益协 确 调 机 制, 补 偿 不 仅 仅 是针 对 以上 利益 关 系 进行 衡 平 , 生态 如环
境 法 学 者 曹 明 德 在 论 述 森 林 生 态 效 益补 偿 时 所 说 。它 也 是
林 业 发 展 的 战 略 目标 意 义 重 大 。本 文 则 通 过 对 欧 盟 森 林 生
我 国林 业 同德 国等 林 业 发达 国家 相 比 , 距 还很 大 。我 差
国的 森林 质 量 较差 。 均单 位 面 积 蓄积 只有 8 .8 方 米/ 平 58 立 公 顷 , 为 德 国 3 0立 方 米 , 顷 的 2 . % ; 国森 林 平 均 生 仅 2 公 64 德 8
什么是生态补偿它如何促进可持续发展

什么是生态补偿它如何促进可持续发展在当今社会,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关注的重要议题。
而生态补偿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正逐渐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那么,究竟什么是生态补偿?它又是如何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呢?生态补偿,简单来说,就是一种通过经济手段来调节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之间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
它旨在激励那些为生态保护做出贡献的人们,同时约束那些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行为。
想象一下,在一个美丽的山区,有一片郁郁葱葱的森林。
这片森林不仅为当地居民提供了清新的空气、干净的水源,还调节了气候,防止了水土流失。
然而,为了保护这片森林,当地的居民可能需要放弃一些经济发展的机会,比如不能大规模地砍伐树木来发展木材加工业。
这时候,生态补偿机制就可以发挥作用了。
通过向这些居民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让他们能够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也能维持一定的生活水平。
生态补偿的形式多种多样,常见的有资金补偿、技术补偿、政策补偿等。
资金补偿就是直接给予生态保护者一定的资金支持;技术补偿则是为他们提供先进的生态保护技术和方法;政策补偿可能包括给予税收优惠、项目优先审批等政策倾斜。
那么,生态补偿是如何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呢?首先,生态补偿有助于保护生态环境。
当人们知道自己的生态保护行为能够得到相应的回报时,就会更有积极性去保护生态环境。
比如,对于那些保护湿地、森林、河流等生态系统的地区,给予适当的补偿,可以激励他们更好地进行保护和管理,从而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
其次,生态补偿能够促进区域之间的公平发展。
在一些地区,由于其特殊的生态地位,需要限制开发或者承担更多的生态保护责任,这可能会影响当地的经济发展。
而通过生态补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些地区的经济损失,促进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再者,生态补偿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在生态补偿机制的引导下,一些高污染、高耗能的企业可能会因为需要支付高额的生态补偿费用而选择转型升级,发展绿色、低碳的产业。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国际经验与启示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国际经验与启示作者:李忠党丽娟来源:《资源导刊》2019年第09期编者按:国际上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和我国的生态产品虽然价值概念并不完全一致,但是其实现模式和改革创新的方向对我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具有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探索和实践“绿水青山”通往“金山银山”的差异化路径,走出经济和生态互融共生、互促共进的发展新路生态产品是我国提出的概念,国际上对我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问题具有参考意义的是生态系统服务付费(Payment for Ecosystem Services,PES)。
20世紀90年代以来,PES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使用,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得到体现。
经多年探索,这些实践的应用范围日益广泛、补偿方式更加多元、制度体系逐步完备,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模式,对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国际生态系统服务付费探索目前,各国在森林、流域、湿地、矿产开发、生物多样性、自然保护区等领域开展了大量的生态补偿、生态购买、生态系统服务付费探索。
森林价值实现的政府支付模式。
哥斯达黎加于1996年颁布了《森林法》,设立了“森林生态环境效益基金”机构,政府修改了能源税和水税,向碳排放者、用水大户收费。
基于自愿加入原则,由该机构与林地所有者签订森林保护、造林、森林管理、自筹资金植树等四类合同,林地所有者按约定履行造林、森林保护、森林管理等义务,机构向其支付环境服务费用。
项目实施后,该国森林覆盖率从1986年的21%提升到2012年的52%,1999~2005年减少了1100万吨二氧化碳排放,用水户签订的合同数量持续增加,林地所有者的生活水平得以显著改善。
水资源价值实现的企业支付模式。
因原水源地水质受到污染,法国伟图矿泉水公司在设立新水源地、建设过滤厂、净化水源地水质三个方案中,选择了成本最低的净化水源地水质措施。
该公司投资900万美元购买水源上游地区1500公顷农地后,无偿将土地交付给农民使用,并每年向其支付320美元/公顷的土地补偿,连续支付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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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卷 第4期2010年4月地 理 研 究GEO GRA P HICAL RESEA RC H Vol 129,No 14Apr 1,2010 收稿日期:2009208211;修订日期:2009212215 基金项目:国家重大基础研究计划973项目专项;贵州科技厅基金项目黔科合J 字[2008]2217;贵州科技厅社发项目黔科合SZ 字[2009]3034 作者简介:赵翠薇(19682),女,贵州大方人,教授,博士后。
主要从事: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方面的科研与教学。
E 2mail :zhaocuiwei @sohu 1com生态补偿效益、标准———国际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赵翠薇1,2,王世杰1(11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环境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贵阳550002;21贵州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贵阳550001)摘要:随着环境压力的不断增大,生态补偿作为解决环境问题的创新手段日益受到重视,补偿效益是生态补偿的核心。
通过综合分析近年来国内外生态补偿研究的相关文献,发现优化选择补偿区域和合理的补偿标准是提高补偿效益的关键,机会成本是应用较广的确定生态补偿标准的方法,不同区域提供的生态服务以及损失的机会成本有差异。
我国对区域差异关注较少,补偿标准未能反映农户的真实成本,存在补偿不足或对不需补偿就能提供生态服务的区域实施补偿等问题,补偿资金利用效益较低。
国际上比较注重生态补偿的区域差异,在生态补偿效益、促进环境保护积极性等方面效果较好。
针对我国目前生态补偿中存在的问题,借鉴国际经验,提出了确定生态补偿标准的理论框架。
关键词:生态补偿;标准;效益;启示文章编号:100020585(2010)04205972101 引言人口和经济的快速增长导致自然环境日益恶化,全球近2/3的生态系统质量不断下降[1],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成为当今人类面临的重大问题。
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原因之一,是由于环境保护具有外部经济性和公共物品特性,存在社会成本和个人成本、社会效益和个人效益的不对称,容易导致供应不足或过度开发,单纯依靠市场机制难以保障其有效供应。
生态补偿将环境的外部性和非市场价值转化为真实的经济激励[2],是调整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关主体之间利益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3],受到广泛关注,已有多个国家实施了生态补偿计划,如哥斯达黎加的森林生态补偿计划、墨西哥的森林水文服务补偿计划、欧盟和美国的农业环境政策、我国的退耕还林计划和生态公益林补偿计划等。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是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问题,生态补偿的目的是在资金约束条件下获取最大的环境效益[4],因此,补偿标准和因补偿而增加的生态服务是关键[5],直接关系到补偿效果和补偿者的承受能力[6],生态补偿标准及补偿效益成为研究热点。
由于多数生态服务不具备空间替代性,而各区域实施生态建设和保护的经营管理成本及损失的机会成本差异较大,生态效益具有明显的空间差异[7,8]。
生态系统经营者作为环 地 理 研 究29卷598境保护的实施主体,其行为方式是预期生态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在自愿原则下,生态系统经营者作为“经济人”,利用土地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成本补偿是最低要求,否则会由于补偿不足或超过使用者的支付愿意而无法实施[9]。
因此,补偿标准至少应高于成本,但目前国内对生态补偿标准的空间差异性关注较少,难以反映环境保护实施主体的真实成本。
文章拟通过文献综合分析,探寻我国生态补偿标准确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研究成果及经验,提出生态补偿标准设计的理论框架,对于实现生态补偿项目的环境目标、提高生态补偿效益,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有重要意义。
2 国外生态补偿标准的研究及实践 国际上对“生态补偿(ecological compensation)”比较通用的名称是生态服务付费(payment for ecosystem services,PES)或生态效益付费(payment for ecological benefit, PET),这两个概念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生态补偿比生态服务付费的内涵更为宽泛[10]。
国际上注重生态补偿效益及补偿标准的空间差异性研究。
211 补偿标准的理论范围 按照微观经济学理论,外部性是指某人没有直接参与某产品或服务的生产或消费,却从中获得收益或为此付出成本[11]。
当生态系统经营者采取森林保护等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土地利用方式时,获得的利润低于将森林转化为耕地或牧草地的收益(图1),同时提供了清洁的水源、生物多样性及碳储存等生态服务,但这些生态服务价值不能通过市场交易实现。
环境保护具有正外部性,生态系统经营者的个人成本高于社会成本,个人效益低于社会效益。
如果不对生态系统经营者由于实施森林保护而损失的机会成本进行补偿,就会导致生态服务产品供应不足。
来源:Pagiola,2007图1 逻辑上生态服务补偿Fig11 The logic of payments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Source:Adapted f rom Pagiola(2007) 庇古和科斯理论都是为了解决外部性问题,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应用表现为生态补偿,即通过对生态系统经营者的经济行为所提供的生态服务和丧失的机会成本进行补偿,减少 4期赵翠薇等:生态补偿效益、标准———国际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599或消除个人成本与社会成本、个人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偏差,实现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所以,最低应补偿由于提供生态服务而丧失的机会成本,最高不能大于产生的生态服务价值,逻辑上生态补偿标准应介于损失的机会成本和提供的生态服务价值之间[2](图1)。
212 补偿标准的研究21211 补偿对象的选择 由于生态服务具有明确的空间性,只有选取成本最低和通过补偿才会提供生态服务的对象进行补偿才可能实现环境效益最大化[12]。
Alexander等在哥斯达黎加保护区毁林率的研究中,假设不实施保护的情况下,预测保护区可能发生的毁林率,并将预测毁林率与现实毁林率作比较,结果发现区位条件与由于采取保护措施而降低的毁林率密切相关,接近中心城市和国道的毁林率降低幅度较大[13]。
Wünscher等认为缺乏空间差异的补偿必然会导致效益损失,选取提供的生态服务、毁林风险以及提供生态服务的成本三个指标研究生态补偿效益,结果显示按照成本的空间差异来配置补偿资金,补偿效益会大大提高[14]。
可见,提高生态补偿效益,有必要进行区域选择。
21212 确定补偿标准的方法 效益最大化即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收益,生态补偿效益应当对获得的生态服务和丧失的机会成本作对比研究[15],生态补偿标准可以按照提供的生态效益(效益型)、提供的成本(成本型)或两者的综合在空间上的差异为基础计算[14]。
在国外已广泛开展生态服务及其价值评价研究,Daily等从生态学基础的角度探讨生态系统服务及其价值[16],Co stanza等将全球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划分为17类,从经济学角度估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货币价值[17],2001年启动的千年生态系统评估(Millenni2 um ecosystem assessment,MA)首次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生态系统及其对人类福利影响的多尺度综合评估[18]。
由于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评价方法及结论争议颇多,将其作为生态补偿标准不具备可行性,但对人类重新认识生态系统价值有重要意义。
机会成本法是被普遍认可、可行性较高的确定补偿标准的方法[19]。
Macmillan等在苏格兰的研究结果表明,新造林生态补偿标准与新造林地的生态服务功能无关,与机会成本直接相关[20];Pagiola等在尼加拉瓜为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而实施的引导牧区造林计划的研究中,补偿标准也考虑了造林牧区具备产出能力以前农户损失的机会成本[21];Wünscher 等对哥斯达黎加的研究中,根据毁林后最可能的土地用途,将牧草地净收益作为农户的机会成本[14]。
机会成本是确定生态补偿标准的关键,可将土地价值作为其上限,而土地价值受土地覆被、土壤质量、坡度、气候、道路等的影响,因此机会成本随着土地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而发生变化[22],具有区域差异性。
受偿者的需求和补偿者的支付能力及支付意愿是生态补偿的决定性因素,故补偿标准还应考虑生态服务提供者的需求、受益者的补偿能力和支付意愿通过博弈最终确定[23]。
条件价值法(Contingent Valuation Met hod,CVM)被认为是评价公共物品和生态服务价值最有前途的方法之一[24],由Davis于1963年首次提出并应用,它是在假象市场中引导受访者说出支付意愿(Willingness To Pay,W TP)或受偿意愿(Willingness To Ac2 cept,W TA)的货币量,从而得到公共物品非使用价值的一种研究方法[25],在发达国家应用广泛。
Satto ut等运用条件价值法研究黎巴嫩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对保护雪松遗产地的支付意愿,结果显示两者的支付意愿均较低,城市居民的户均年支付意愿高出农村居民20美元[26];人们对于不同区域的生态服务类型偏好并不相同,Estelle等使用选择试验方法研究哥斯达黎加当地居民和外国游客对森林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景观保护的补偿偏好,结果显示,外国游客和本地居民对生态服务都有积极的支付意愿,但在支付偏好上,更倾向 地 理 研 究29卷600于在偏远地区保护生物多样性,而在交通便利的地区保护景观[27]。
213 补偿标准的实践 欧美国家建立生态补偿实践较早,成效显著。
从20世纪30年代起,土地休耕就成为美国基本的农业政策之一,以抑制负的环境外部性为主;欧洲的生态补偿始于1992年的农业补偿政策,既激励正的环境外部性,也抑制负的环境外部性[28]。
在实践中,欧盟通过过程监控实现环境目标,如德国巴伐利亚州农业景观项目按照具体的农业措施进行补偿(表1);也重视补偿的区域差异,如英国的环境敏感区项目(Environmentally Sensitive Areas scheme,ESA),其补偿标准反映资产成本和机会成本,并允许农户介入交易过程,农户在合同结束后依然实施保护的可能性较大[29,30]。
表1 德国巴伐利亚州农业景观项目的补偿标准T ab11 Compensation stand ards of Agriculture Landscape Project in B avaria,G erm any措施补偿标准整个农场采用生态农业的耕作方式255~560欧元/hm2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耕作措施25欧元/hm2草场的粗放利用125欧元/hm2水体与敏感性草带附近禁用化肥和农药360欧元/hm2稀植物果园(每公顷最多100棵果树)5~340欧元/棵退耕还草500欧元/hm2牲畜粪便的合理处理1欧元/m3注:引自文献[12],1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