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制度改革方案及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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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制定的说明

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制定的说明

附录4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制定的说明为便于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执行,确保博士生的培养质量,现对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制定中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1. 博士研究生的分类根据入学前是否已取得硕士学位,将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分为硕士起点博士生和本科起点博士生。

凡在入学前已取得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份的博士生,称为硕士起点博士生。

否则,不论是直博生,还是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的博士生,都属于本科起点博士生。

2.博士生培养方案博士生培养方案是培养单位对博士生进行培养的主要依据,博士生的培养计划必须满足所在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

博士生培养方案的调整、修改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经批准之后方可执行。

各培养单位应根据博士生入校时的学位起点,执行相应的博士生培养方案。

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入学后按本科起点博士生培养方案培养,提前攻博学生在取得博士学籍之后按本科起点博士生培养方案培养。

3.课程与学分要求制定博士生培养计划或对博士生培养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时,在课程和学分设置方面必须满足学校规定的最低要求。

3.1 公共课公共课中的政治理论课和外语(一外)课,是博士生必修的学位课。

其中:政治理论课:所有博士生必修“科学技术与社会”,2学分;本科起点博士生还要求必修“科学技术哲学”,2学分。

外语(一外):“外语Ⅱ”为所有博士生必修的学位课,2学分;“外语Ⅰ”为本科起点博士生必修的学位课,2学分。

外语(二外):第一外语为非英语的博士生必须选修英语为第二外语(2学分),但不能作为学位课。

3.2 专业学位课专业学位课包括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含数学类课程)。

硕士起点博士生必须修完4门以上的专业学位课,总计10学分以上。

本科起点博士生必须修完8门以上的专业学位课,总计22学分以上,其中博士层次的专业学位课4门以上,总计10学分以上。

3.3 选修课与跨学科课程硕士起点博士生,由学科和指导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在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中提出要求。

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分类培养方案细则

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分类培养方案细则

附件1南开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分类培养方案实施细则为更好地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研究人才的多层次需求,学校决定试行研究生分类培养方案。

研究生分类培养是指在同一学科专业下,按照两类不同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分别为应用型硕士生和研究型硕士生。

应用型硕士生的培养致力于适应市场需求,提高学生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研究型硕士生的培养致力于提高学生科学研究的能力,以便于从事更高层次的理论知识学习与前沿科学研究。

一、研究生分类培养总体要求研究型硕士生在第一学年完成硕士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学习,并经考核(学院统一组织笔试、系、所组织面试)和录取,导师确认,于第二学年进入博士生前期阶段的理论课程学习,并安排适量的科学研究工作。

如课程学习成绩及科研能力符合要求,并通过第二学年的中期综合考核,则在第三学年正式获得博士研究生资格;如课程学习成绩或科研能力不符合要求,或未通过中期综合考核,可顺延一个学期(第五学期),修满应用型硕士生毕业要求的学分,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获得硕士学位。

应用型硕士生的培养强调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目标是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第一学年完成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程学习之后,第二学年将开设注重实际应用和案例型教学课程,可以在导师指导下从事专业学习,并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与答辩。

二、学分要求1、应用型硕士生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为21个学分,应用型专业选修课为19个学分,共计40个学分,学制为2年。

2、研究型硕士生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为21个学分,另需完成8个学分的理论性专业选修课。

必修课和部分专业选修课在第一学年完成,经筛选考核合格后于第二学年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学习。

三、硕士学位论文要求1、应用型硕士生应用型硕士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应注重对实际问题的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也可以是规范的案例研究,论文字数不少于1.5万字。

考核的重点是学生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解决问题的理论方法的掌握,按我校学位工作的有关规定,对优秀应用型硕士生论文进行评选和鼓励。

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

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

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
1.招生
1.1招生计划:学院每年根据人才需求情况制定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1.2招生对象:欢迎全日制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报考,具备较高
学术潜质和创新能力的学生。

1.3招生资格评审:招生小组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及相关考试成绩进
行资格评审。

1.4选拔面试:通过面试考核,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

2.教学
2.1培养计划:学院制定系统的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科研工作安排等,以确保学生全面掌握所学领域的知识。

2.2导师指导:每位学生配备主导师和辅导师,负责学术指导和研究
生培养工作。

导师与学生定期进行学术研讨,提供科研支持和指导。

2.3学术讲座:学院定期组织学术讲座,邀请国内外学术专家为学生
讲解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

3.科研
3.1科研项目:学院引导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
创新精神。

鼓励学生申请国家级科研项目,提高学术水平和科研经验。

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

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

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造就高水平、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主要术语定义如下:(一)博士研究生:进行系统研究,具有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阐述学术观点的能力,能够从事科学研究或担任高级专门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学位课程:指博士研究生进行综合、系统学习,提高自身学术素质的课程。

(三)科研课程:指博士研究生进行科研训练,提高自身研究能力的课程。

(五)学术委员会:指对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进行指导,审核学术论文答辩,决定学位授予的组织机构。

第二章培养目标第四条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目标是培养具备以下能力和素质的人才:(一)具有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方法;(二)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能够独立进行学术研究;(三)具有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四)具有高水平的学术交流和学术写作能力;(五)具备跨学科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第三章培养内容第五条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内容包括学位课程学习、科研课程训练、科研项目实践和学术论文撰写。

第六条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课程设置应科学合理,根据学科特点进行。

第七条科研课程训练是博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包括科研方法、科研伦理、科研规范等内容。

第八条科研项目实践包括参与科研项目、科研实验室实践等,要求博士研究生能够熟练掌握科研技能,具备独立完成科研项目的能力。

第九条学术论文撰写是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核心环节,要求博士研究生能够运用科学研究方法、逻辑思维和学术论证能力,独立完成学术论文的撰写。

第四章培养过程第十条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制,每位博士研究生有一位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和督促。

第十一条指导教师要定期与博士研究生进行学术指导,指导博士研究生科研项目的选择和实施,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

第十二条博士研究生要按照培养计划和导师要求完成学位课程、科研课程和科研项目,同时参与科研讨论、学术交流等活动。

博士生培养目标和规定

博士生培养目标和规定

上海社会科学院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2013-6-28 14:25:10 点击数:295次作者:(2009年6月22日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第42次会议修订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对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培养目标(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科研作风,学风严谨,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二)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同时要掌握一定的相关学科知识;(三)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够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四)至少掌握一门外语,鼓励学习第二外语,能熟练地运用第一外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和资料,具有一定的应用写作能力,并能进行国际间学术交流;(五)具有健康的体魄。

二、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至4年。

根据研究生实际情况,允许研究生申请提前或延期毕业。

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三、培养方式在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应合理安排课程学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各个环节,使其相得益彰。

应着重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优良学风、探索精神,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办法,针对每位博士研究生成立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

四、制定培养方案(一)培养方案是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都应制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应由研究所(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分管所(中心)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部备案。

培养方案应对本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课程设置与学分、学位论文工作要求与安排、导师及指导小组教师名单、必读书目和参考文献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应按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专业)为单位来制定。

南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南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南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南开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之一,拥有完善的教育体系和优秀的师资力量。

在研究生培养方面,南开大学一直以来秉持着严谨、创新的教学理念,注重培养具备深厚学术素养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

本文将围绕南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展开讨论,从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实践教学和课程评价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培养目标南开大学研究生培养的宗旨是培养精英人才,具体目标如下:1. 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研究能力,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2. 具有深厚的人文素养和国际化视野,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3. 具备批判性思维和创新精神,能够快速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和经济环境;4. 具有严谨的科研态度和道德品质,能够成为各领域的技术和管理领袖。

二、课程设置南开大学研究生课程设置严格按照培养目标进行设计,结合实际需求,注重科学研究和学科交叉。

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和公共课。

其中,必修课主要包括学术论文写作、专业英语、研究方法和理论基础等,选修课和公共课则根据不同专业的需求进行设置。

此外,南开大学还注重学科交叉和跨学科课程设置,鼓励研究生在不同学科领域进行探索和创新。

三、实践教学南开大学非常注重研究生实践教学,包括实习、论文答辩、研究生学术论坛等。

其中,实习是研究生培养中重要的一环,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专业素养。

论文答辩是研究生课程学习的重要成果,能够对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进行科学评价。

研究生学术论坛则有助于研究生在学术上进行探索和交流,提升学术水平。

四、课程评价南开大学采用多种评价手段对研究生进行全方位的评价。

其中,学业测评是研究生课程学习的主要评价方式,包括课程成绩和综合考核。

此外,南开大学鼓励研究生参加学术比赛和创新创业活动,对参加活动的研究生进行绩效评估。

综合来看,南开大学的研究生课程评价方式全面、科学、公正,有利于发掘研究生的潜力和优势,并不断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

综上所述,南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具有较高的水平和优势,注重培养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和科学研究能力,在教学内容、实践环节和评价方式等方面不断创新和完善,为研究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和支持。

南开化学 伯苓班培养方案-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南开化学 伯苓班培养方案-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南开化学伯苓班培养方案-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南开化学伯苓班是南开大学化学学院针对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领导才能的优秀学生而开设的一门培养方案。

该方案旨在通过专业化的培养和全面素质的提升,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使他们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化学人才。

伯苓班的培养方案具有明确的目标和培养路径,注重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能力培养。

该方案以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为核心,通过开设一系列创新课程、实验实践和科研项目,引领学生掌握科学研究的方法和技能,培养他们的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伯苓班特别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和人文修养的培养。

在培养方案中,除了化学专业的学科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培养外,还注重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合作能力、领导能力等方面的培养。

通过多样化的课程设置和实践活动,伯苓班帮助学生全面发展,成为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意识的优秀化学人才。

总之,南开化学伯苓班培养方案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全面发展的平台,通过专业化的培养和全面素质的提升,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领导才能,为他们的未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这一方案的实施不仅受到学生的广泛认可和赞赏,也为南开大学化学学院的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活力。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文章结构部分旨在介绍本文的整体框架和各个章节的内容安排。

本文共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在引言部分,我们将首先对南开化学伯苓班培养方案进行概述。

我们将简要介绍伯苓班的背景和重要性,以及为什么选择南开化学作为培养方案的案例,并简单概述文章结构和目的。

接下来的正文部分将详细介绍南开化学伯苓班培养方案。

首先,我们将对培养方案进行全面的介绍,包括方案的设置、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等。

然后,我们将重点介绍伯苓班的特点,包括培养模式、教学方法以及教育资源等方面的特点,并分析这些特点对学生的影响和作用。

最后的结论部分包括总结和展望两个方面。

在总结部分,我们将总结南开化学伯苓班培养方案的优势和不足,并分析其在化学领域人才培养中的意义和价值。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第1篇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本方案旨在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扎实理论基础、独立科研能力和国际视野的博士研究生。

通过严格的专业课程学习、科研项目训练及学术交流,使研究生在所学领域达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

二、培养要求1. 掌握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2. 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创新性解决学术和实际问题;3. 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团队合作精神和国际交流能力;4. 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科研成果。

三、课程设置1. 公共课程:政治理论、英语、数学、计算机等基础课程;2. 专业课程:涵盖本学科领域的核心知识、研究方法及前沿动态;3. 选修课程:跨学科课程、实验方法、学术研讨等,拓宽学术视野。

四、科研训练1. 参与导师科研项目,开展课题研究;2. 定期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进行学术交流;3. 申请并承担校级、省级、国家级科研项目;4. 完成博士学位论文,达到高水平学术论文标准。

五、培养过程1. 第一阶段(第一年):基础课程学习、确定研究方向、开展课题研究;2. 第二阶段(第二年):专业课程学习、参与科研项目、进行学术交流;3. 第三阶段(第三年):深化课题研究、撰写博士学位论文、申请科研项目;4. 第四阶段(第四年):完成博士学位论文、进行论文答辩、总结学术成果。

六、考核评价1. 课程考核:采用考试、论文、报告等形式,评估研究生课程学习成果;2. 中期考核:对研究生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学术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3.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正式答辩:评估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4. 毕业评价:对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进行综合评价,确保培养质量。

七、保障措施1. 建立健全导师责任制,强化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指导作用;2. 完善科研条件,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术环境和科研资源;3. 加强学术交流,促进研究生与国际一流学术水平接轨;4. 注重研究生心理健康,提供心理辅导和支持;5. 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激励研究生学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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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制度改革方案及实施细则一、总则为有力地促进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在总结校内外实践经验和吸收先进国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对博士生培养制度的改革是非常必要的。

在博士生教育中,实行更灵活有效的管理,以充分调动和发挥博士生的主动性与创造性。

全面实施学分制;扩大博士生的选课范围并大力倡导学科的融合、交叉,在保持博士研究生专业知识“专、深”性的同时,应使其专业基础具备相当的“宽、厚”性;既要加强基础,开阔思维,又要注重创造能力的培养。

努力创造条件,使博士生培养能在国内和国际先进水平的基础上进行。

在重视导师个人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所在专业、学科点和相关学科学术群体的指导作用。

着力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真正能够成为“创造性的成果”。

建立和实行科学、系统、严格、规范的规章制度,使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逐步达到与先进国家在可比方面大体相当的水平。

为此,特制订如下改革方案。

二、改革方案(一)总学分课程是获取知识(包括学科前沿的知识)和接受方法与技能训练的基本途径。

一定学分的课程学习对博士生是必要的。

我校博士生在学期间一般均应修读不少于12学分的课程。

本着因学科(专业)、因人制宜的原则,一些学科(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其学分数可适当上调,以不超过18 学分为限。

各学科、专业的总学分数,由所在院、系、所提出方案报研究生培养处批准。

课程学习实行完全意义上的学分制。

(二)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为能向博士生提供较多的可供选择的高水平的课程,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在二级学科或在内涵相近的几个二级学科基础上制订培养方案。

条件适宜的单位,经研究生院同意,可积极进行按一级学科制订博士生培养方案的试验并及时加以总结。

制订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见附件一。

在培养方案中,将博士生修读的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

必修课包括: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课;外语课;专业共同课,即在二级学科或几个相关的二级学科基础上(经研究生院同意的单位可在一级学科基础上)开设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生都必须修读的课程。

选修课包括:体现学科优势和特色适于博士生修读的高水平的主干课程;相关专业、院、系、所的相应课程。

文科博士生的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课由我校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当代社会思潮研究造诣较深的教师以系列专题讲座的形式进行教学,实行讲授、自学、辅导、研讨相结合。

本课在第一学期结束。

第一外语(英语)在六级基础上开设高级英语课。

围绕提高英语写作能力和进行学术交流的表达能力组织教学。

同时,采取切实措施,强化专业外语。

第一外语在第一学期结束。

第一外语为英语的,其第二外语为选修课。

专业共同课,可以是专业基础理论课或关于科学研究方法论的课,也可 以是关于本学科发展前沿内容的系列讲座或讨论班,由一位教师单独开设或 由几位教师共同开设均可。

在相关专业尚无适宜的相应博士生选修课程的情况下,经导师和指导小组同 意,所在院、系、所批准并报研究生培养处备案,博士生的选修课可修读外 专业的硕士生课程,对学习成绩合格者,承认其学分。

博士研究生于入学后的第一学期内,在导师和指导小组指导下,制订个人学 习计划并报研究生培养处。

直攻博 (硕-博连读 )的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另定。

(三)课程考试 严格考试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是推进竞争、激励机制和形成必 要的淘汰制度的关键措施之一。

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课的期末考试为经典著作内容考察和读书报告。

其 经典著作内容考察部分的考试采用题库制。

读书报告由任课教师认真评阅并 按百分制评分。

最后用结构成绩法计算出期末总成绩。

一外 (包括英语和英语之外的其他语种 )期末考试实行题库制。

专业课程的考试,试行设置专业课程考试委员会,充分发挥学术集体在知识 结构上的综合优势,加大试题中学科前沿内容所占比重,在考察学生的思维 和创新能力等方面,探索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并及时加以总结和推广。

博士生各种课程的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评定。

博士生各门课程考试中均不采用补考方式。

一门必修课不及格允许重修 一次;两门必修课不及格,终止学习。

选修课不及格允许重修或经导师及指 导小组同意后改修。

(四)建立博士研究生培养指导小组 指导教师在博士生培养工作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使真正高水平的教授或研究员指导博士生, 发挥学科的整体综合优势和实现知识互补, 术氛围,有必要建立博士生培养指导小组。

实行导师负责和指导小组集体指导相结合。

博士生导师及高水平的教师组成,一般为指导小组成员由系所或学院确定,并报研究生培养处备案。

如聘任校外 单位人员担任指导小组成员,应报研究生培养处核准。

指导小组作为学术集体,对博士生培养的全过程负责,主要工作包括: 开设课程,日常指导,参与毕业论文选题报告、中期检查等重要培养环节的 工作。

(五 )努力形成有利于发展交叉学科和培养创新能力的良好学术环境 创新能力的培养是博士生教育的中心和关键。

具备 “宽、深、新 ”的专业 知识,为创新能力的培养奠定基础,而不同学科的交叉、融合又是开展创新 研究的重要途径。

为此,要积极创造条件,形成有利于多学科交叉、融合的 良好学术氛围。

各院、系、所要倡导和鼓励教师多开跨学科的课程;通过学 术报告会等方式举办跨学科的讲座;允许博士生跨学科旁听课程,一律不收 费;支持和鼓励跨学科进行的共同研讨和联合攻关。

让博士生在自由、活跃 的学术环境中开拓视野,摄取知识,开阔思路,进行创造性的研究、探讨。

(六)毕业(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博士研究生一般应于第二学期 (至迟不晚于第三学期初 )进行毕业 ( 学位)论文选题报告。

部分学生亦可酌情申请提前或推迟进行。

博士生应结合经济 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任务, 拟定毕业 (学位)论文选题。

经广泛阅读文 献资料,弄清本研究课题的最新成果、难点和疑点,并在所在学科、专业进 行毕业 (学位)论文的选题报告,以确定毕业 (学位)论文题目。

其具体办法见附 件二。

必须通过严格遴选, 其具体办法另定。

同时,为便于 形成有利于博士生博采众长的学 指导小组以博士生导师为组长, 指导小组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3-5 人。

毕业(学位)论文进行到一定时间,指导小组应对其进行论文中期检查,以检验选题的可行性和及时解决所遇到的问题,保证毕业(学位)论文的完成和达到预期效果。

中期检查报告可用学术报告会的形式进行。

(七)改进学位授予工作把攻博期间是否在本学科核心刊物上发表了(或“确定发表”与)毕业(学位)论文内容相关或与其研究方向相关的两篇学术论文或取得经过鉴定的科研成果,作为博士生能否被授予博士学位的重要条件。

全国重点学科点上的博士毕业生的两篇论文中,应有一篇是在重要刊物上发表的。

除某些情况特殊的专业或个人、经研究生院批准外,博士生一般均应完成上述要求,才能获得博士学位。

凡未达到上述要求者,可于两年之内待学术论文发表(包括“确定发表”或)取得经过鉴定的科研成果后,再按相应程序获得博士学位。

研究生院和培养博士生的基层单位,应制订对在全国或国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了高水平学术论文的博士生进行奖励的条例。

关于改进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的暂行规定见附件三。

(八)严格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审定应保持毕业(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的科学性与严肃性。

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尽可能是与博士论文内容同一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其名单应报主管院长、系主任、所长批准;博士生不能参与对自己的毕业论文评阅和答辩能发生影响的有关环节的工作。

答辩委员会决议中,应对该论文是否构成“创造性成果”及其主要依据有明确说明。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认真审议博士生的学位授予问题,对论文是否构成“创造性成果”做出明确结论并说明理由。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时,先分为文、理两组进行,分别听取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拟授予博士学位的情况的汇报,并重点审查拟授予博士学位的博士论文是否真正构成“创造性成果”。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对分组会上无异议者通过名单,对有争议者进行合议,最后全体委员对学位申请者的学位授予进行投票表决。

(九)质量检测建立和完善博士生培养质量检查和监督制度,加强和改进质量评估工作。

有博士生培养任务的基层单位要严把质量关,接受和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的检查与监督。

研究生院有权对各单位博士生培养中的有关环节其中包括对博士生的毕业(学位)论文水平进行检测,并在必要时聘请校内外同行专家进行质量评估。

对经本校研究生院或上级主管部门抽测评估证明未达到规定标准者,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对检测、评估结果和处理决定要公开公布。

(十)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开展与博士生培养有关的国际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

积极创造条件,使博士生尽可能参与在国内外召开的国际学术研讨会的学术交流活动;经过严格论证和筛选,通过国家公派、校际交流、联合培养、导师互聘、智力引进等多种方式和途径, 有计划、 有目的地使自然科学和部分社会科学博士点, 与国际上相应的先进学科点建立较稳定的学术合作关系,以尽快把其先进的 成果吸收过来,并在吸收的基础上创新,使我校的博士生教育能在具有国际 先进水平的基础上进行。

(十一)学习年限 博士生一般应在三年内结束学业。

在职博士生一般四年,硕 -博连读生一 般五年结业。

对所选毕业 (学位)论文题目难度大, 实验周期长, 但可能做出高水平成果的博士生,从学习时间、经费、住房等方面予以积极配合和支持。

以上具体规定见附件四。

(十二)组织领导 研究生院是在校长领导下,统一领导研究生教学和行政管理的机构。

有 博士研究生培养任务的院、系、所是管理研究生的基层单位。

博士研究生的 培养工作要在研究生院统一领导下进行。

所在院、系、所和学科、专业的教 研(研究 )室,应担负对博士生培养相关的各环节中的管理工作。

博士生指导教 师和博士研究生,应积极、主动地与学院及系、所、教研 (研究 )室配合工作, 以使博士生教育能协调有序地进行。

(十三 )实施时间本方案从 1996 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试行。

以前有关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 之处,以本方案的规定为准。

三、实施细则本方案的实施细则由以下四个附件组成。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附件一制订博士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1、博士生专业培养方案要具体体现博士生培养所必需的课程设置、 学分 分配、讲授方式等基本内容,由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在二级 学科或内涵相近的几个二级学科、专业基础上制订。

条件适宜的培养单位, 经研究生院同意,也可进行以一级学科为基础制订博士生专业培养方案的试 验。

2、我校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均应修读不少于 12学分的课程。

一些学科 (专业 )的学分数可适当上调,以不超过 18 学分为限。

各学科、专业的学分数由 所在院、系、所同意后报研究生培养处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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