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登记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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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么进行版权登记
一、版权登记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作品登记机关不予版权登记: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三、版权登记委托流程: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或单位申请),或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
2、提供申请版权登记的作品样一式两份及版权登记确认书;
3、签订委托合同,交纳申请注册费用(官费及代理费);在《版权代理
委托书》上委托人一栏中盖章,不必填写。
申请版权登记的意义:
自然人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版权登记办理流程
1、登记主体:
个人;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外资与三资企业除外)
2、登记程序:由作者本人或单位受托者将相关材料送至长沙版权代理中心,填写登记表与保证书,经审核,如无异议,一个月内办理登记,并颁发作品登记证。
3、提供材料:
(1)个人:
1)、身份证、工作证原件与复印件;
2)、办理作品自愿登记手续申请书;(参考附件:《作品自愿登记个人申请书》)
3)、作品说明:简述作品内容与创作过程;(参考附件:《个人作品自愿登记说明书样本》)
4)、作品原件与复印件;
5)、权利保证书
(2)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
1)、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
2)、申请书(参考附件:《作品自愿登记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书》)与作品说明;(参考附件:《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品自愿登记说明书样本》)
3)、委托书
4)、受托人的身份证、工作证原件与复印件;
5)、作者的身份证、工作证原件与复印件;
6)、作者对版权归属的说明或协议的原件与复印件;
7)、作品原件与复制件;
8)、权利保证书
(注):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作者身份证明文件,即身份证或户口登记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作者签名;
2)、如果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为著作权人,还要提供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如果是委托作品,还要提供委托作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 4)、如果是合作作品,还要提供合作作者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及各合作作者签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如果是继承人为著作权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并签名)。
(3)、作品
作品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复印件或
样本;作品章节目录;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原稿复制件或作品照片;影视作品、音像制品封套或照片、样带(片);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
(4)、作品说明书(作者必须签名)
写作要求:
1)、作品简介,文字作品要求说明文章字数;
2)、创作经过及作品创意;
3)、作品完成时间,并说明是否为独立创作完成;
4)、说明作品是否已经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如果未发表,拟什么时候发表,准备以什么方式发表。
4、《作品登记表》(如果登记的作品是①影视作品填写:影视作品登记表
②音像制品填写:音像制品登记表。)
5、填写完《作品登记表》及《权利保证书》及相关表格,缴纳作品登记费用。
6、作品登记机关在接到作品登记申请材料后,按规定进行核查,核查期限一个月,该核查期限自作品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办理软件登记
主管部门:
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
办理时限: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应当自受理日起60日内审查完成所受理的申请,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一、申请文件的格式要求
1、所提交的纸介质申请文件和证明文件需复制在A4纸上;
2、提交的各类表格应当使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制定的统一表格(可以是原表格的复制件),填写内容应当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者打印,字迹应当整齐清楚,不得涂改;
3、申请表格内容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并由申请者盖章(签名);
4、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本;
5、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应当为一份。
二、不予登记的软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一)表格内容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且未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二)提交的鉴别材料不是《条例》规定的软件程序和文档的;(三)申请文件中出现的软件名称、权利人署名不一致,且未提交证明文件的;
(四)申请登记的软件存在权属争议的。
三、各类申请的文件交存要求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表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第七条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者身份证明(复印件)
(1)法人或其他组织身份证明: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事业法人: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其他组织:当地民政机关或主管部门批文复印件
台湾:省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公证书(由当地法院或相关机构开具);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公证认证书;
外国公司: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公证认证书(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大使馆认证)。
(2)自然人身份证明——
中国公民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并签字——有工作单位:填写《非职务软件开发证明》(表格)(须加盖公章);无工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