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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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教师的法律地位

简述教师的法律地位

简述教师的法律地位教师是社会中的重要角色之一,他们在教育事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作为社会的建设者和知识的传递者,教师的法律地位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简述教师的法律地位,以及相关法律对教师的保护及责任。

首先,教师的法律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教师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与其他公民一样,教师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受到法律的保护。

他们有权被平等对待,并享有平等的机会和待遇。

其次,教师作为教育行业的从业人员,他们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和职责,他们是承载国家教育责任的代表者。

此外,教师还有权利参与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决策,以及对教学内容和方法的发言权。

其次,教师在职业层面上也受到了一系列法律的保护。

一方面,教师享有职业保障,包括平等就业、薪资待遇、职业晋升、劳动合同和保险等权益的保障。

另一方面,教师在职业行为上也受到一定的规范和约束。

例如,教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从事与教育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此外,教师还有保护学生权益的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教师应当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并为其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注重保护学生的隐私,不得进行人格侮辱、体罚、虐待等行为。

对于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教师也有义务及时报告并协助管理。

此外,教师还要依法履行学生的教育、培养和引导责任,帮助学生健康成长。

教师的法律地位不仅需要法律的保护,同时也需要教育部门的支持和关注。

教育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法律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此外,对于侵害教师权益的行为,教育部门及时进行处理,维护教师的尊严和权益。

总之,教师作为教育事业的重要一环,享有一定的法律地位和权益。

相关法律对教师的保护和责任都体现了对教育事业的重视和支持。

教师应当积极履行教育工作的职责和义务,保护学生的权益,为培养未来的社会栋梁而努力。

同时,教育部门也应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教师的素质和能力,共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对我国公立学校教师法律地位的思考

对我国公立学校教师法律地位的思考

内容摘要
此外,教育公平也为公立学校教师法律地位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在教育 公平理念的推动下,人们开始如何为每个孩子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这种理念对 公立学校教师法律地位产生了积极影响,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中遵循公平原则, 每个学生的发展,从而为提高教育质量作出更大贡献。
内容摘要
总之,公立学校教师法律地位受到多方面的影响。新教师法的出台、教师地 位的提高以及教育公平理念的深入人心都为教师法律地位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在此基础上,我们应该继续教师法律地位的发展动向,为提高教育质量和促进教 育公平做出更大贡献。
公立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是指其作为法人实体的法律地位,包括其权利、义 务和责任等方面的规定。我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对公立高 等学校的法律地位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其作为事业单位法人和公益法人的法律地 位。
二、相关法律制度分析
二、相关法律制度分析
1.《教育法》相关规定 《教育法》是我国教育领域的基本法律,对于公立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做出 了基础性规定。该法明确规定了高等学校的设立、组织机构、权利与义务等方面 的内容。同时,还对高等学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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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公立中小学校教师法律 地位的保障措施
三、我国公立中小学校教师法律地位的保障措施
为了保障教师的法律地位得以充分实现,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应当采取以下 措施:
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通过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教师的权利和义 务,为教师权益保障提供法律依据。
三、我国公立中小学校教师法律地位的保障措施
三、思考与建议
4、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社会各界应更加和支持教育事业,尊重和理解教师的 工作,营造一个有利于教师发展的良好氛围。通过广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 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从《教师法》看教师的地位和责任

从《教师法》看教师的地位和责任

从《教师法》看教师的地位和责任work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mpany.2020YEAR从《教师法》看教师的地位和责任【摘要】《教师法》是教育政策与法规当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一项法规,它的制定和颁布是我国教育史上的一件大事。

《教师法》的内容丰富,涵盖面广,涉及到教师工作的方方面面,也对教师职业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这为突出教师的社会地位和职场地位打下了基础,更要使教师明确自己的历史责任,以为我国教育事业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关键词】教师法教育教师法规【正文】《教师法》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它的制定和颁布是我国教育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事关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事。

众所周知,教育在国家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和基础性作用,因此,我们必须加强教育建设,努力完善教育制度,加大师资投入,使我国的教育事业越办越好。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一直将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因此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在教育立法方面体现为制定并颁布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表明我国的教育事业已经走上了依法治教的轨道。

其中《教师法》作为教育法律法规中的重要法律之一,在我国的教育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有学者提出,它的颁行标志着我国教育工作进入全面依法治教的新时期。

因而《教师法》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就必须抓紧抓好,在师范院校开设相关课程,让广大师范学生通过学习《教师法》及其相关法规,学会依法维护教师合法权益,自觉在以后的教师岗位上履行职责,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动教育改革,进而提高全民的教育质量。

《教师法》内容丰富,涵盖面广,涉及到教师职业的方方面面,在这里不能面面俱到的进行讲解,因此只是从概括的角度,简略地叙述一下该法律所体现的教师的地位,对其中所作的关于教师的相关规定做一个梳理和解释,并结合具体实践和生活实际,探讨目前教师在教育中的地位和教师在教育活动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以便我们这些师范院校学生在以后的教育工作中能够做到有例可循、有法可依。

浅论我国教师的法律地位

浅论我国教师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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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 论 我 国 教 师 的 法 律 地 位
李 明 富
( 曲靖 师 范 学 院 , 云南 曲靖
摘 要 :当前 , 总体 上 来 说 . 国教 师 的社 会 地 位 并 不 从 我 算 高 , 利 于 吸 引 高 素质 的 优 秀人 才 长 期 从 教 、 身 从 教 , 不 终 更 不 利 于教 育 事 业 的 长期 健 康 稳 定发 展 。教 师的 法 律 地 位 与 教 师 的社 会 地 位 紧 密相 关 . 它是 以 法律 形 式 规 定 的 教 师 在 各 种 社 会 关 系 中的 位 置 . 要 涉及 教 师 的职 业 性 质 、 利 与 义务 、 主 权 教 师 与 国 家的 关 系 、 师 与 学校 的关 系 、 益 保 障 等 方 面 . 教 权 .但 是 。 国 教 师 的 法 律 地 位 非 常 不 明 确 , 法 律调 节 上 处 于 空 白 我 在 地 带 , 响 了教 师 权 利 、 务 和 责 任 的 落 实 . 使 得 我 国教 师 影 义 也 缺 乏 法律 救 济 途 径 , 法权 益 无 法得 到 保 障 。 者 建议 以 立 法 合 作 形 式 对 于不 同阶 段 、 同性 质 的教 师 法律 地 位 进 行 明确 。 不 关 键 词 : 师 法 律 地 位 现状 问题 明确 教 教 师 法律 地 位 的涵 义 教 师 的 法 律 地 位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会 影 响 教 师 的社 会 地 位 , 它 是 法 律 所 确 认 的 教 师 的社 会 地 位 . 即 以 法 律 形 式 规 定 的教 师 在 各 种 社 会 关 系 中 的 位 置 . 要 涉 及 教 师 的 职 业 性 质 、 利 主 权 与 义 务 、 师 与 国 家 的 关 系 、 师 与 学 校 的关 系 、 益 保 障 等 教 教 权 方面。 教 师 的 法 律 地 位 是 教 师 能 否 享 有 其 合 法 权 益 的 核 心 阃 题 , 而 , 我 国法 制 发 展 和 人 事 制 度 改 革 中 , 师 的法 律 地 然 在 教 位 一 直 没 有 明 确 , 于 法律 调 整 的 空 白地 带 , 此 带 来 了 很 多 处 因 问 题 。 所 以 , 一 步 明确 教 师 的 法律 地 位 , 助 于加 强 教 师 队 进 有 伍 建 设 与管 理 , 助 于 提 高 教 师 社 会 地 位 , 助 于 理 清 现 实 中 有 有 的 各 种 社会 关 系 , 助 于 进 一 步 维 护 和保 障 教 师 的合 法 权 益 。 有 二 、 国教 师 法律 地 位 的 现 状 与 问题 我 ( ) 国教 师 法 律 地 位 的 现 状 一 我 1不 是 国家 公 务 员 。 . 1 9 年 我 国通 过 了 《 家公 务 员 暂 行 条 例 》 该 条 例 规 定 : 93 国 , “ 务 员 是 指 在 国 家 行 政 机 关 中工 作 的 除 工 勤 人 员 以外 的 工 公 作 人 员 。 ” 规 定 显 然 把 教 师 排 除 在 公 务 员 范 围之 外 , 在 现 该 且 阶 段 我 国 对 公 务 员 的 范 围界 定 从 严 把 握 ,严格 按 照 单 位 的 职 能 性 质 界 定 ,学 校 不 是 行 政 机 关 ,教 师 也 就 不 属 于 国 家 公 务 员 。 此 外 , 务 员 的工 作 特 性 与 教 师 也 有 一 定 差 异 : 务 员 要 公 公 严 格 按 照 上 级 的 指 令 从 事 ,其 任 何 职 务 行 为都 应 有 法 律 依 据 并 严 格 遵 照 法 定 程 序 ; 教 师 尤 其 足 高 校 教 师 需 要 有 相 当 程 而 度 的 自由 发 挥 空 间 ,以 充 分 发 挥 教 师 的想 象 力 和创 造 力 。所 以 , 教 师 界 定 为 公 务 员 是 不 妥 的。 将 2不 是 与学 校 结 成 劳 动 合 同关 系 的 雇 佣 劳 动 者 。 . 实行 教 师聘 任 制 以来 .一 些 学 者 认 为聘 任 制 下 教 师 与 学 校 之 间 的关 系是 建 立 劳 动 合 同关 系 的 劳 动 者 与 用 人 单 位 之 间 的 劳 动 法 律 关 系 , 用 《 华 人 民共 和 国 劳 动 法 》 以 下简 称 适 中 ( 《 动 法 》 。 这 种 观 点 既 没 有 充 分 的 法律 依 据 , 不 符 合 教 师 劳 ) 又 职 业 的 性 质 。 我 国 《 动 法 》 全 国人 大 法 律 委 员 会 在 《 于 劳 和 关 (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法 )草 案 ) 审议 结 果 的 报 告 》 19 年 6 中 ( (9 4 月2 日) 指 出 现 阶 段 尚难 以将 教 师 纳入 调整 范 围 。 外 , 教 3 都 此 《 师法 》 规 定 了教 师 行 政 申诉 救 济 制 度 , 仍 然 是 将 教 师 纳 入 只 这 传 统 的行 政 框 架 。 于 这 样 的 原 因 . 司法 实 践 中才 出现 劳 动 基 在 仲 裁委 员会 以教 师聘 任 纠 纷 不 属 于 劳 工 纠 纷 为 由拒 绝 受 理 教 师 仲裁 申请 的现 象 。 3“ 业 人 员 ” 构 成 法 律 地 位 的完 整 表 述 。 .专 不 16 年 国 际 劳工 组 织 和 联 合 国教 科 文 组 织 提 出 了 《 于 96 关 教 师地 位 的建 议 》 首 次 以 国 际 组 织 官 方 文 件 的形 式 确认 了教 , 师 职业 的专 业 化 性 质 , 为 “ 育 工 作 应 被 视 为专 门 职 业 。这 认 教

教师的法律地位

教师的法律地位

教师的法律地位第五章教师一、教师的法律地位教师法律地位的涵义在《教育法》和《教师法》未颁行前,“教师”是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总称。

《教师法》和《教育法》的相继颁行,赋予“教师”以特定的法律涵义。

法律意义上的“教师”是指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对教育法上教师的概念,要侧重从以下二个方面理解:1.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这是教师地位的本质特征,是教师概念的内涵。

其涵义有二:①履行教育教学、教书育人职责是教师的职业特征。

只有直接承担教育教学工作职责的人,才具备教师的最基本的条件。

对于学校中,不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未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行政管理人员、校办产业公司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包括后勤服务人员等),就不能认为是教师。

而分属教育职员或其他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②专业人员是教师的身份特征。

同医生、律师一样,教师是一种从事专门职业活动的专业人员。

即教师必须具备专门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资格,符合特定的要求。

这里的“专业人员”包括三层涵义:一是教师要达到符合规定的相应学历;二是教师要具备相应专业知识;三是教师要符合与其职业相称的其他有关规定,如: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状态等。

2.教师必须从教于各级各类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教师法》第2条规定:“本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这个适用范围,是教师的形式特征,也是法律意义上教师概念的外延。

所谓“各级各类学校”是指实施学前教育、普通初等教育、普通中等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以及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的学校。

所谓“其他教育机构”是特指的,包括研究生、,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馆机构等。

教师包括公办学校教师,也包含办公学校中由集体支付工资、国家予以补助的民办教师,还包括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的教师。

3.教师具有特定的权利义务。

在法律上,教师具有两种身份,一方面,他们是普通公民;另一方面,他们是从事教育工作的专业人员。

教师法重点内容摘抄

教师法重点内容摘抄

教师法重点内容摘抄教师法重点内容一、教师法的目的和地位•教师法的目的是规范教师行为,保障教师权益。

•教师法具有较高的法律地位,是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准则。

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1. 教师的权利•教师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可以积极表达观点和建议。

•教师有选择教材和教学方法的权利,可以根据学生特点和教学目标进行调整。

2. 教师的义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侮辱、体罚或虐待学生。

•教师应当关心学生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三、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规范1. 教师的职业道德•教师应当秉持真实、公正、有责任心的态度,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教师应当保护学生的隐私,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

2. 教师的职业行为规范•教师应当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进行教学,不得随意改变教学目标。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个人差异,不得歧视或偏袒任何学生。

四、教师的管理和评价1. 教师的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和指导,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规范教师的职责和权限。

2. 教师的评价•教师应当接受对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能力的评价,积极改进自己的教学方法和教育教学水平。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教师评价体系,对教师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

以上是对教师法重点内容的摘录和总结,教师作为社会的重要角色,需要遵守这些法规和原则,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教师法的出台和实施对于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五、教师的职业发展和保障1. 教师的职业发展•教师应当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参加教育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为教师提供发展机会和晋升通道。

2. 教师的保障•教师享有合理的劳动条件和待遇,包括工资、福利和休假等。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六、教师法的执行和监督•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教师法的宣传和培训,确保教师了解和遵守教师法。

•社会应当积极监督教师的行为,对违法违规的教师进行举报和投诉。

第五章 教师一、教师的法律地位 教师法律地位的涵义 教师

第五章 教师一、教师的法律地位 教师法律地位的涵义 教师

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受教育者对学校侵犯其合法财产权利可提起诉 讼。 [案例]:学生诉学校*兑取并处分其在学校组织参加 案例]:学生诉学校* 的电视节目活动中摸中的奖品侵犯财产权案。(见书) (2)受教育者对学校侵犯其人身权利可提起诉讼 (3)受教育者对教师侵犯其人身权利可提起诉讼。 [案例]:张帅因受教师体罚致人身损害诉鸡西市师 案例] 范附属小学赔偿纠纷案* 范附属小学赔偿纠纷案*(见书) (4)受教育者对学校或教师侵犯其知识产权可提起 诉讼。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 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 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 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 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 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 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3.我国受教育权的内容 (1)受教育者根据身心发展的特点或其他 情况选择学校、专业、教育形式。这 (2)受教育者在就学和完成规定学业发生困难 时,享有获取国家、家庭、社会、学校等方面援 助的权利。 (3)受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享有法律法规以及 学校章程所规定的广泛的权利 (二)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 一般包括两个方面: 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学校与学生存在 着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着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这是由相关的法律法 规所设定的。如学校对学生的纪律处分、 规所设定的。如学校对学生的纪律处分、颁发学 历证书、学位证书,制定学校规章制度等。 历证书、学位证书,制定学校规章制度等。
(三)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设专章对社会保护 作了具体规定。具体包括:国家鼓励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及公民,开展多种形式 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 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博物馆、 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 (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对中小学生 优惠开放。 对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 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 成年人进入。

小学教师的法律身份

小学教师的法律身份

小学教师的法律身份教师是社会中一份光荣而重要的职业,在小学教育中,老师承担着培养学生的责任。

然而,教师的工作不仅仅只是教书育人,他们也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身份来维护教育秩序、保护自身权益以及给予学生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探讨小学教师的法律身份及其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一、小学教师的法律地位在我国,小学教师的法律身份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

该法于1993年颁布实施,明确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教师的法律地位。

根据该法,小学教师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身份:1. 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公务员身份:小学教师是经过选拔和培训,由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聘任,其聘任制度是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教师合法从事教育工作的身份。

他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教育部门的政策和规范,承担教学任务和教育责任。

2. 教育法律工作者:小学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作为教育法律工作者,他们具备法律应用知识和教育法规意识,负责为学生提供正确的法制教育,并确保学校的教学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 公民身份:除了担任教师的职责外,小学教师也是公民,享有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他们在行使教育职责的同时,需遵守社会道德准则,尊重学生的个人隐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小学教师的法律责任作为小学教师,他们不仅仅享有法律地位,还承担着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来说,小学教师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教育责任:小学教师是学生的第二人格塑造者,他们要尽职尽责地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培养学生的德、智、体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他们应该遵守课程教学计划,规范教学行为,确保学生获得良好的教育结果。

2. 保障学生权益:小学教师应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包括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保护学生的学习权益等。

他们不得进行体罚、虐待学生,应该积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3. 学校管理:小学教师是学校管理的一员,他们要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配合学校领导完成各项管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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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法律地位
1. 简介
教师是社会中一群非常重要的职业人员,他们承担着培养和教育下一代的重任。

然而,教师的工作和权益也需要法律保护。

本文将对教师的法律地位进行探讨,包括法律保护的范围和具体内容。

2. 教师的权益保护
2.1 聘用和解聘
教师的权益保护从聘用和解聘方面开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教师的聘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教师在聘用过程中,有权获得平等的竞争机会,并且应该根据其能力和专业素质评价被聘用。

同时,教师也享有解聘的程序保障,解聘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并且有合理的理由。

2.2 工作内容和时间
教师的工作内容和时间也得到法律保护。

相关劳动法规定,教师的工作内容应当与其专业背景相符,不得将非教学或非职能相关的工作强加给教师。

同时,教师的工作时间也应当合理安排,不得超过法定工作小时,且要遵守工作休假制度。

2.3 收入和福利
教师的收入和福利待遇也是教师权益保护的一部分。

教师的工资水平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应当与其教育背景、职称等相匹配。

此外,教师还应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保障教师的社会保障权益。

除了享有权益保护,教师也有法律责任的约束。

教师在执教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传授合法、科学、真实的知识,并且不得进
行任何违法行为。

如果教师发生违法行为,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教师的职业道德
教师的法律地位除了和权益、责任相关,还和职业道德有着紧密的
联系。

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进行
侮辱、虐待等行为。

教师还应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发展,提
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5. 教师的教育教学权利
教师作为教育教学工作的主体,也拥有相应的权利。

教师有权选择
和使用适当的教学资源和教材,设计和实施教学计划,评价学生的学
习成绩。

同时,教师也有权利和责任参与学校和教育管理的决策过程。

教师也享有一定的自由权利。

教师有言论自由、思想自由、学术研
究自由等权利,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教师还有参加社会
活动的自由权利,参与公益事业和社会组织的活动。

7. 教师的维权途径
如果教师的权益受到侵害,教师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教师可以与学校或行政部门协商解决问题;其次,教师也可以
寻求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解决;此外,教师还可以通过向教育主管部
门或工会组织投诉举报来维权。

8. 结语
教师的法律地位是保障教师权益和履行教师责任的基础。

通过法律
的保护,教师可以更好地承担教育和培养下一代的使命,为社会进步
和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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