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善合一的审美观念及其对中国传统音乐实践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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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传统声乐中的美善合一

浅谈中国传统声乐中的美善合一

浅谈中国传统声乐中的美善合一作者:邱微来源:《北方音乐》2016年第07期【摘要】在中国传统音乐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儒家的音乐美学思想总是与我们的中国传统音乐发展保持着非常紧密的关联。

只要谈到中国传统音乐,必然得提到儒家的音乐美学思想,它们始终是研究中国音乐史两条息息相通、形影不离的理论线索。

以儒家音乐美学思想来考察中国传统声乐是一个值得我们去深思和探究的问题。

【关键词】中国传统声乐;美善合一;儒家音乐美学一、“美”与“善”(一)“美”“善”的认识“美”的定义不同,对美也会产生不同的观点和看法,“美”一直是是儒家音乐美学思想所追求的核心观点。

大多数人都知道,儒家有个核心观点是“以善为美”,“善”一般指人的内心世界,善良、和善、和蔼、乐于助人等,追求真善美,一直是儒家思想的要求,是关于人类伦理、道德、修养等方面的内容,实现真善美是儒家认为追求艺术的最高境界。

在中国音乐美学看来,美是指形式,包括力度、速度、节奏、音程等基本要素,节奏、节拍、旋律、和声、复调、调式调性、配器、曲式等组织形式,还要遵循形式美法则。

“善”指人具备向善的要求和为善的能力,是关于道德素质等方面的要求,人与动物的区别就是因为人具备向善的潜能,而动物没有。

“善”相对来中国传统音乐上来说非常强调所承载的内容和精神价值,意义,人生观,世界观。

中国传统音乐中的“善”,就是说音乐要对人要有积极向上的领导作用,一个美好动听的声乐作品,在既要符合儒家的礼节的同时,又要对人有向善的积极激励的作用,这就是音乐中的“美”与“善”。

(二)“美”与“善”的合一“美善合一”这个观念在中国传统文化最精妙的地方就是我们不将两者独立的孤立开来,偏执某一方面,我们是将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

在传统音乐看来,也就是意味着说,一个完美的作品应该是既要有“美”的音乐形式,又要有崇高“善”的内容和丰富的含义,这才是真正的作品。

因此,中国传统音乐历来都强调音乐在伦理道德上的作用,特别是强调音乐中的美与善的统一,既要有美的形式,也要有善的内容,儒家把美善作为人生追求的境界,目的就是为了要实现美善的和谐统一。

中国传统音乐中的音乐美学思想

中国传统音乐中的音乐美学思想

中国传统音乐中的音乐美学思想摘要:中国传统音乐的继承和发展在当今社会的变革中一直是音乐界备受关注的问题。

面对国际形势下外来文化的不断涌入,如何在新形势下对待本土音乐尤其是传统民间音乐的传承问题,是一个需要我们正确看待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对此,我们将采取何种措施,才能更好的发展中国传统音乐呢?下面笔者将从音乐美学的发展历程、音乐思维、音乐审美这三个方面来阐述中国传统音乐与西方音乐美学上的异同,并从音乐美学的角度出发,来谈一谈对中国传统音乐传承与发展的一些思考。

关键词:中国传统音乐;音乐美学一、中西方音乐美学发展历程(一)中国传统音乐特征与发展历程中国传统音乐的美学思想更多是要求音乐“以礼”,音乐要体现“中和”之美。

中国传统音乐和儒家以及道家音乐理念是统一的,其中儒家为主,注重音乐和社会以及伦理间的关系。

同时还洗去了道家天人合一、大音希声的境界,淡然、平和是道家与儒家思想的审美准则。

(二)西方音乐特征与发展历程亚里士多德认为音乐是表情艺术,它所展现的是人的情感,更是一种将人作为核心的艺术。

在文艺复兴阶段,音乐家开始公然反对神学,提出了音乐要揭示人性、体现人的内心活动。

在巴洛克时代这种美学思想得到了延续。

启蒙运动提出了音乐中要体现情感因素。

19世纪这种思想到达了顶峰,并成为音乐家作曲的主要标准。

自古希腊至今,西方的音乐美学都在汲取着心理学以及数学等方面的研究成果,西方美学研究获取了新的发展思维。

随着西方现代文化逐步发展,西方音乐美学也加快了角步,逐步走上了学科化以及专业化发展的道路。

二、音乐思维在音乐思维方面,中国是具象(形象)、直觉思维;西方是理性思维,根源就是抽象、理性至上。

中国音乐是线性思维,西方音乐在于“组合”、“逻辑”思维,这也是为什么中国讲究的是单旋律性,而西方则是复调和声。

内涵逻辑与外延逻辑是中西传统理论所遵循的不同思维规律。

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认为音乐本于人心之移情。

《乐论》中记载,“乐出于人情”;《乐记》中更是提到,“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

浅谈传统文化下声乐艺术审美观

浅谈传统文化下声乐艺术审美观

浅谈传统文化下声乐艺术审美观一“美善合一〞的声乐审美观在中国传统的音乐文化审美观念中,往往将音乐与道德关联起来。

最早可追溯至音乐美学萌芽期,这一时期为正处于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春秋时期,这时社会为大变革阶段,音乐实践也随之发生着改变,音乐由经验逐渐上升为理论,人们对音乐的优劣、美丑也有了最初的评判标准,最常见的审美标准为“平和〞、“和平〞,将“德音〞(表现德行的音乐)视作最好的音乐。

儒家音乐美学奠基人孔子的音乐审美思想为“尽善尽美〞,其中,即对美和蔼进行了区分,同时又肯定了美与善的相互补充后的“美善统一〞,将其视为最完备的音乐审美标准。

孔子在对《韶》乐进行评价时,认为《韶》乐不仅具备美的形式,同时包含善的内容。

孔子将善与美看作音乐艺术的最高形式,而儒家音乐美学观念的成熟那么来自于荀子,荀子认为人的善是后天习得的,恶那么是生来俱来的,他从功能的视角对音乐中的美和蔼作出了肯定,荀子认为音乐“善民心、感人深、移风易俗〞,并将其看作“治人之盛者〞。

荀子主张用道德引导人们欣赏音乐,可带着人们感受音乐之美与善。

在儒家的音乐审美观念中,强调的是音乐的教化效用和社会功能,然而“美〞属艺术,“善〞为道德,音乐中要想达成“美善合一〞的审美观念有赖于音乐结合文学的声乐形式,这是由于歌曲中的歌词能限制其中的道德内容。

而声乐那么是“美〞与“善〞结合后用以教化引领人们的最正确方式。

在古代,音乐往往带有“教化〞“、引导〞等功用,因而在其审美观上便显现出浓郁的政治色彩。

另外,声乐艺术作为抒情性较强的艺术门类,其抒情性即反映在音乐之中,同时也表现于歌词之中。

声乐作为抒发感情的重要艺术形式,假设完全受缚于“礼〞,那么在一定程度上有悖于声乐艺术本身的艺术特征。

因此,声乐艺术应伴随着其开展在“美善合一〞的根底上,被赋予更多内涵,使其更加符合不同时期的人们对声乐艺术的审美追求。

中国古代文化较为重视“美〞与“善〞的统一,往往将对艺术的审美与欣赏视为教化引导、塑造人格的修养之道。

儒家美善合一的艺术观念

儒家美善合一的艺术观念

儒家美善合一的艺术观念在儒家哲学中,美善合一是一个重要的概念,指的是美与善的统一。

儒家认为,美是一种高度的道德境界,它不仅包含了形式上的美,也包括了道德上的美。

同时,善则是一种正确的价值观,包括了良知、仁爱、智慧等方面的品质。

在儒家的艺术观念中,美善合一是不可分割的。

艺术作品应该以善为本,体现了美和美好的价值观。

艺术作品中的美应该是一种能够启迪人们,推动人们向善的美。

儒家认为,艺术应该是一种伟大的教育形式,能够让人们领悟到人类最为宝贵的品质,包括纯真、篮球、善良、勇气、智慧等等。

儒家的艺术观念涵盖了很多方面,包括音乐、绘画、文字等。

在音乐方面,儒家认为音乐的作用不仅仅是调节情绪,更是一种抒发情感的方式。

音乐应该是一种能够唤起人们的感性,让人们更好地理解世间的事物,同时也能够培养人们的审美素养,提高人们的文化修养。

在绘画方面,儒家认为绘画应该是一种能够启迪人们灵魂的艺术形式。

绘画应该以善为本,表现出美好的价值观。

同时,儒家认为绘画的价值不仅仅在于其自身的艺术品质,更在于它所表达的文化信息和价值观。

在文字方面,儒家强调文化的重要性。

文字作为人类最重要的交流方式之一,应该是一种能够传递美好的价值观和文化信息的工具。

文字应该是一种能够启迪人们智慧,提高人们道德水平的工具。

总的来说,儒家的艺术观念强调美善合一的理念,认为艺术应该是一种能够启迪人们灵魂,提高人们道德境界和文化素养的工具。

在今天的社会中,我们更应该重视儒家艺术观念中所蕴含的价值,让艺术成为一种能够推动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力量。

音乐美学基本问题__中央音乐学院(4)--期末考试(答案题解)

音乐美学基本问题__中央音乐学院(4)--期末考试(答案题解)
3.精神特征——精神特征是音乐作品中的一种深层的文化内容,具有高度的概 括性和深刻的思想性。它并非大众化的内容,也非单纯依靠专业知识就能为人所 知,而是高级审美活动的产物,只有在审美活动的高级阶段完成以后,精神特 征才能被感知。它不是感官刺激的结果,也不是感情体验或想象的结果,而建立 在理性思维和理解认识之基础上,比如,人们说贝多芬的交响音乐具有英雄性, 瓦格纳音乐中的悲剧性,这些内容都有赖于一定的理性思考和理解认识才能为 人们所把握。
14.在大量的古琴音乐中都有以自然万物作为标题的作品。如:《鱼嬉春水》、《龙 凤飞舞》、《狮子滚球》、《月映西湖》、《海青拿天鹅》、《月儿高》、《苏堤春晓》、《蜻蜓 点水》、《柳弄春晖》、《夕阳箫鼓》、《飞花点翠》等等。(错)
15.音乐的自律性内容指的是存在于音乐音响中的,非想象的内容。(对)
2、 名词解释 1.汉斯立克——汉斯立克是德国音乐美学家。他的《论音乐的美》可谓自律论音 乐美学的代表著作。汉斯立克关注的是音乐作为其声音的特殊性,他认为音乐的 美是一种独特的只为音乐所特有的美,一种不依附、不需要外来内容的美,它存 在于乐音,以及乐音的艺术组合中。他的“音乐的内容就是乐音的运动形式”成 为自律论音乐美学的标志性语言。从而,他反对把情感的表现作为音乐的内容, 他坚持音乐表达音乐的观念,并认为这就是音乐的内容,而音乐之外的任何情 感都不应该作为音乐的内容。但是,汉斯立克同时还指出,作曲家的动机、听者 的主观反应,以及一场即兴表演,确实是有情感的。而这里的情感在他看来则是 来自一种心理学的影响。汉斯立克的自律论音乐美学把矛头直接指向了 19 世纪 浪漫主义的情感论音乐美学。
1、 判断题
1.关于音乐本体的研究是指对音乐的创作、表演和欣赏的研究。(错)
2.王光祈从音乐理论的角度为中国近代音乐思想奠定了基调,他不仅向国内重 点介绍了西洋音乐的作曲法、乐器法、音响学等方面的理论,而且对中国音乐和 东方音乐颇有研究,从对中西音乐比较中提出了中国音乐发展的道路。(对)

中国古代“美善合一”的声乐审美观初探

中国古代“美善合一”的声乐审美观初探

中国古代“美善合一”的声乐审美观初探作者:曾美良来源:《电影评介》2008年第14期[摘要]历史悠久的中国古代声乐艺术,生动地展现了中华民族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审美价值观念,而某些极具代表性的声乐审美价值观念势必又深深地影响着声乐艺术的创作与表演,进而影响着声乐艺术的发展。

在中国古代声乐历史的长廊中,以儒家“美善合一”音乐审美标准为中心的声乐审美观犹如一支舞动的画笔一直在长廊中舞动不息,它对我国声乐艺术发展的影响极其深远,值得我们关注与探究。

[关键词]儒家美美合一声乐审美观、丰富多彩的中国古代声乐艺术在中华民族的音乐文化历史长河中闪耀着夺目的光辉。

我国古人有云:“丝不如竹,竹不如肉”(意为弦乐不如管乐动听,而管乐不及歌喉美妙),足可见古人对声乐艺术的喜爱。

翻开音乐历史长卷,我们也不难发现从春秋战国的《诗经》、《楚辞》:汉代的相和歌:唐代的歌舞大曲和变文:宋代的曲子、唱赚:元代的散曲、说唱音乐,直至明清时期发展繁荣之极的民间歌曲和戏曲,中国古代各个时期的音乐几乎都以声乐为主。

王次昭先生认为,从文化发展的特征来看,尤其是从艺术审美观念发展的特征来看,以声乐为主的中国传统音乐体系的形成与传统文化中“美善合一”的审美准则有着密切的关系。

“美善合一”的传统声乐审美观在中国传统音乐审美观念中,人们总是把音乐与道德规范联系起来,这种观念可以追溯到古代音乐美学思想的萌芽期,即西周至春秋末年。

这是一个处在由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过渡的社会大变革的时期。

社会的大变革促进了音乐实践的发展与变化,与之相适应的是音乐也逐步由经验上升到了理论层面。

在此阶段人们对音乐的美丑已提出了明确的区分标准。

虽有语言表达的不同。

如“五声和”“八风平”“乐从和,和从平”等等。

但概括起来都以“平和”、“和平”为审美准则,认为“德音”(体现崇高德行的音乐)是最好的音乐。

现代学者对《国语,楚语上》中关于音乐的语录进行研究时发现其中32次出现了“德”字。

从“尽善尽美”、“大音希声”与“非乐”几个音乐美学思想谈起

从“尽善尽美”、“大音希声”与“非乐”几个音乐美学思想谈起

从“尽善尽美”、“大音希声”与“非乐”几个音乐美学思想谈起音乐的起源很早,我国上古时期已经存在,并且占据着重要地位,起着重要作用,《诗》三百篇中很多地方都描述了音乐,但它所描述的都是些乐器或乐事,一直到了殷周时期,人类社会的职能化不断的明显,出现了“礼”,音乐与“礼”不分家的现象,也成为当时诸子百家音乐美学思想中的一个重要特点。

儒、墨、道及其他各家,差不多都围绕着“礼乐”的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出现了“百家争鸣”的现象。

这一“争鸣”的核心问题就是“礼乐”问题,以下我的论文从个人的一些观点出发,就三方面:主张“礼乐”的孔子的“尽善尽美”论,反对“礼乐”的老子的“大音希声”论及反对“礼乐”但又有不同见解的墨子的“非乐”论,三个有代表性的方面,浅略论述一下中国音乐美学思想的发展。

知识浅薄,有误之处,请同行指教。

1 孔子的“尽善尽美”音乐美学思想孔子儒家学派创始人,春秋时代的伟大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

孔子一生极其重视“礼乐教化”,他曾经说过:“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

”孔子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音乐家,不仅懂声乐韵律,而且会弹古琴,吹笛吹箫,以音乐来表达抒发自己的内心感受,表达情趣。

孔子在美学方面的最大贡献就在于以“美善合一”的主张奠定了儒家的美学思想。

“尽善尽美”形成了孔子著名的美学思想,也形成了人类历史上最早的音乐审美标准之一。

《论语?八佾》说“子谓《韶》尽美也,又尽善矣,谓《武》尽美也,未尽善也。

”孔子提出的“美”和“善” 两大标准是:音乐不仅要好听,还要符合儒家的伦理道德标准(即善),美是音乐的内核,善是道德的标准。

由此我们可以认识到,孔子对“正乐”思想,不仅具有音乐上的美学意义,而且具有鲜明的政治倾向性。

2 老子的“大音希声”音乐美学思想老子是百家争鸣中道家代表人物,他对音乐的理解认识是形而上学的“道”的观点来探讨“礼乐”的。

一方面,老子瞧不起“礼乐”,以为“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另一方面,他又认为“礼乐”不是真正的音乐,而真正的音乐是形而上学的,与道合一的音乐,也就是老子提出的“大音希声”的音乐美学思想。

浅谈流行音乐美学价值对民族音乐文化的发展作用

浅谈流行音乐美学价值对民族音乐文化的发展作用

浅谈流行音乐美学价值对民族音乐文化的发展作用流行音乐美学价值对民族音乐文化的发展作用主要体现在其创新性和包容性方面。

流行音乐在吸收西方音乐的基础上,融合了本土音乐元素,充分体现了民族特色。

中国流行音乐中融入了传统音乐的乐器和旋律,形成了独特的中国流行音乐风格。

这样的创新性使得民族音乐文化能够获得更广泛的传播和认可,提升了民族音乐的地位和影响力。

流行音乐美学价值对民族音乐文化的发展作用还体现在其推动音乐产业的发展以及提升民族音乐人的创作水平方面。

流行音乐的兴起促进了音乐市场的发展,为音乐人创作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平台。

借鉴流行音乐的创作手法和表现形式,民族音乐人能够不断提高自己的创作水平和专业素养,提升自身在音乐领域的竞争力。

流行音乐的发展也为音乐人提供了更多的经济回报,鼓励他们更加积极地投入到音乐创作中,进一步推动了民族音乐的创新和发展。

流行音乐美学价值对民族音乐文化的发展作用还体现在其对年轻人群体的引导和影响力方面。

流行音乐通常具有简单易懂的旋律和歌词,更加符合年轻人的审美观和心理需求。

通过流行音乐的传播和推广,年轻人有机会接触到民族音乐文化,并对其产生兴趣和认同。

这种引导和影响力使得民族音乐文化能够获得更多的传承和发展的机会,激发了年轻人对于音乐的热情和创作的潜力。

流行音乐美学价值对民族音乐文化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它的创新性和包容性为民族音乐注入了新的活力;它的推动音乐产业的发展和提升音乐人的创作水平为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和创新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条件;它对年轻人的引导和影响力为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树立了一个稳定的顶梁柱;它对于文化交流和沟通的促进使得民族音乐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更广泛的传播和认可。

在当今社会,流行音乐美学价值对于民族音乐文化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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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善合一的审美观念及其对中国传统音乐实践的影响
中国传统音乐在中国文化群落中情有独钟,得益于传统文化审美观念中“美善
合一”的理念。

它将人们对美丽、善良、和谐的要求融入到音乐之中,给人们带来了广阔的思想和感受空间。

“美善合一”这一审美观念有着悠久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中国儒家思想中的
“和合”,它强调心态安稳、行为端端正正、调节各种关系的和谐法则。

音乐作为艺术的一种,也弥漫着“和美”的理念。

传统音乐中的旋律,以颂扬和谐的正能量为目标;传统手持乐器中的音乐,如古筝、琵琶、笛子等,保持在一定的范畴内,只要合乎规律,就会表现出优美动人的音乐美;传统舞蹈中的舞姿也健康、合理,素雅精妙、规范持久。

这一审美观念的发展,使中国传统音乐拥有了极具特色的表现形式,旋律清新、姿态优雅,深受人们喜爱。

在实践中,也显现了经过传承的理论的功能“境界”:一仪苍穹,二仪天花,有时也加上三仪,形成“一仪街谣”的效果。

通過“一仪街谣”,让音乐充满忧郁、愁绪;通過“一仪苍穹”,让音乐表现山水天地,让人开阔视野;通過“二仪天花”,让音乐表达淡雅的欢愉,以及峰回路转的节奏,令人缭乱紧迫。

总之,“美善合一”的审美观念,促进了中国传统音乐的不断发展,并为人们
带来了莫大的感受享受。

现在,许多现代音乐也在继承和发扬这一优秀传统,品类更加丰富,受众群也更加广泛,在社会努力追求和谐美学的同时,让我们也感受到音乐艺术所带来的精神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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