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乡镇考核方案
关于做好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7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7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各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各事业单位:根据《湖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湘组发〔2007〕11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湘人发〔1996〕125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增设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有关问题的意见》(湘人发〔1999〕149号)、《关于做好2017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邵人社发〔2017〕113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邵人社发〔2018〕3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县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7年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一、明确年度考核范围本通知所称公务员年度考核是指对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是指对事业单位中科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的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
各单位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含参与分工的人员)的年度考核,由县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其中乡镇党政正职,县直正科级单位党政正职,常委单位排第一的副职的年度考核,由县委统一组织,认定考核结果;市管干部的年度考核,按照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执行。
二、严格控制优秀等次比例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比例一般控制在本机关(单位)参加年度考核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人数的15%以内。
不同职务层次的优秀名额不得相到挤占。
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2017年获得全国、省、省级部门的先进集体、获得省、市文明单位等综合性表彰奖励的单位、绩效评估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可控制在20%以内;事业单位2017年获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的先进集体,或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与有关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集体,本系统上级部门年度或周期性综合表彰的先进集体,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可控制在20%以内。
乡镇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

4.安全生产投入与设施设备指标:包括安全生产投入保障、设备设施维护、更新改造等方面;
5.隐患排查治理与事故应急预案指标: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等方面;
6.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指标:包括安全生产指标设定、完成情况、安全生产事故控制等方面。
十三、考核激励机制
1.对于考核成绩优秀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政策支持、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2.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推荐参加各级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评选;
3.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给予适当加分,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体现;
4.建立安全生产考核与干部选拔任用、职称评定等方面的关联机制,激励相关人员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4.对因考核工作不力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十五、考核档案管理
1.考核组应当对考核过程中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2.考核档案应包括考核方案、通知、评分表、被考核单位自评报告、现场考核记录、考核结果反馈表、整改报告等;
3.考核档案应当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以备查阅和审计;
3.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项目审批等方面实施限制;
4.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经验和做法,组织安全生产交流活动,提升全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十九、考核工作总结与展望
1.每年对考核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年度考核报告,报乡镇政府及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2.分析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年度的改进措施和目标;
3.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安全生产考核的监督,通过公众评议、媒体曝光等方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乡镇机关干部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乡镇机关干部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为了落实新时代乡镇机关干部目标管理的要求,提高乡镇机关
干部的管理能力和绩效水平,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乡镇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和中层管理人员。
三、考核内容
1.目标考核:对乡镇机关干部提出的目标进行岗位分析和评估,明确目标权重,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行为考核:根据乡镇机关干部的职责和管理要求,评价其日
常工作表现和管理行为。
3.信任考核:对干部的廉政情况、执行工作纪律、信用管理、
诚信考核等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
1.目标考核
根据乡镇机关干部提交的目标,进行岗位分析和评估,明确目
标权重。
根据权重和完成情况,达成总评。
成绩在考核管理信息系
统内进行记录。
2.行为考核。
乡对村考核实施方案

乡对村考核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乡对村考核是指乡级政府对所辖各村居进行综合评估和考核,以评判村居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成绩。
乡对村考核的实施对于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乡对村考核实施方案,对于推动农村治理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乡对村考核,激励村居积极开展工作,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党建工作。
2. 原则:科学公正、客观准确、激励引导、分类指导。
三、考核指标体系1. 经济发展指标:包括农业生产、农村经济收入、农民生活水平等方面的指标,以反映村居的经济发展水平。
2. 社会事务指标:包括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的指标,以反映村居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3. 环境卫生指标:包括村庄环境整洁度、垃圾处理、卫生设施等方面的指标,以反映村居的环境卫生状况。
4. 党建工作指标:包括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指标,以反映村居的党建工作水平。
四、考核内容和方式1. 考核内容:(1)定期填报村居各项工作情况和数据;(2)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听取村民对村居工作的评议;(3)实地考察村居发展情况,了解基层工作实际。
2. 考核方式:(1)定期考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考核,按照考核指标体系对村居进行评估。
(2)突击考核: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村居进行突击考核,检验村居日常工作的真实情况。
(3)专项考核:根据需要,对某些特定方面的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如党建工作、环保工作等。
五、考核结果和奖惩措施1. 考核结果:根据综合考核得分,将村居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亚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
2. 奖励措施:对于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村居,给予表彰奖励,包括奖金、荣誉称号等。
3. 激励措施:对于考核结果为良好和合格的村居,给予适当的激励,如资金扶持、政策支持等。
4. 约束措施:对于考核结果为亚合格和不合格的村居,要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进行跟踪督导,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镇年度目标综合考评办法

镇年度目标综合考评办法为扎实开展全面小康决战决胜年、项目建设提速提质年、社会治理创新创优年“三个年”活动,聚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实现“生态立镇、创业富民”目标,确保如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省、市、区有关考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各村(居)民委员会二、考评内容及权重考评内容主要包括镇党委、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年度中心工作,以及党的建设年度成效。
各项目标任务及中心工作分值合计为100分,另设加减分项,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加强党的建设年度成效考核指标分值合计为100分。
考评权重实行“乘数计分法”,各项目标任务及年度中心工作按实际情况得分,加强党的建设成效满分100分;以党建成效得分与80分的比值为乘数,与目标任务及中心工作的总得分相乘,得出年度综合考评得分。
计算公式为:年度综合考评得分=(目标任务得分+中心工作得分)__(加强党的建设年度成效考评得分÷80)三、评分办法(一)各项目标任务各项目标任务中的优居(改善农民住房条件、人居环境)、强村(村级集体收入)、兴产(工业招商引资、农旅招商引资)、富民(扶贫、农业农村)等项目,按照相应考评办法及考评细则,能量化的,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不能量化的,可按实际完成情况酌情计分,总分100分。
(二)年度中心工作年度中心工作包含卫计、人社、民政、居民医疗保险、全民创业等项目及镇党委、政府阶段性工作安排,各村(社区)实行定分制考评,每项中心工作分值视工作性质、任务,由分管领导提交镇三套班子会议进行研究确定,考评办法以下发文件或党委集体研究记录为准。
工作完成后,由分管负责人会同相关责任单位,根据村(社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三)加强党的建设党的建设考评包括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意识形态、民主政治(人大、政协、统战)、党管武装、信访稳定、法治建设和综治(平安)建设、作风建设等项目,各村(社区)按照相应的考评办法及细则进行考评。
乡镇部门考核细则

乡镇部门考核细则前言乡镇部门考核是提高乡镇干部工作能力和促进乡镇工作的重要手段。
乡镇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上级考核要求,制定乡镇部门考核细则,科学合理地评价乡镇部门工作成效,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一、考核内容乡镇部门考核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日常工作考核日常工作考核应包括部门领导的管理能力、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效率等方面,具体内容可以分为以下几项:•工作任务完成率;•服务质量评价;•工作效率评价;•管理能力评价;•工作安全评价。
2.群众意见考核群众意见考核的重点是考核群众对乡镇部门工作的满意度。
要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充分听取群众评价,反映实际情况,具体内容包括:•安排的服务项目是否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的能力和效果;•工作态度和服务意识是否到位。
3.应急能力考核应急能力考核是针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和应急预案的实施能力进行考核,具体内容可以分为以下几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应急预案实施情况;•人员应急应变能力。
4.工作创新考核工作创新考核是考核乡镇部门工作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的评价,具体内容包括:•工作创新成果的评价;•工作创新理念和实践的评价。
乡镇部门考核采用多种考核方式和方法,以保证全面、准确地评价工作成效。
1.考核方式乡镇部门考核主要采用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力求客观、公正、全面。
定期考核:每年对乡镇部门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其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结果。
不定期考核:针对具体问题,对乡镇部门进行临时考核,以期对工作进行及时纠正和完善。
2.考核方法乡镇部门考核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法:•调查问卷法;•实地考察法;•口头访谈法;•综合评价法;•评议会法。
这几种方法可以分别针对不同考核内容进行使用,以达到全面、准确地考核结果。
乡镇部门考核结果以分数的形式表示,各项考核内容的得分相加,计算的总分数作为部门工作成绩评价的依据。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优秀:总分80分以上;•良好:总分60-79分;•合格:总分40-59分;•不合格:总分40分以下。
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政工部,市直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5号)及《关于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一、年度考核内容2017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的要求,全面准确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工作实绩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所产生的社会效益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
二、年度考核工作程序(一)优秀档次比例申报备案。
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实际参加年度考核工作人员总人数(不含县级人员,下同)的15%以内。
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比例提高到20%。
符合提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比例条件的单位在实施年度考核工作前,应将《枣庄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提高优秀档次比例预审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报送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
(二)开展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以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方法、考核程序等组织实施。
(三)考核结果审核备案。
考核工作结束后,各事业单位将年度考核备案报告(一式三份)连同《枣庄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经主管部门汇总后,于2018年3月底之前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三、提高或降低优秀档次比例条件(一)单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核优秀档次比例可提高到20%。
关于对乡镇工作政绩进行考核的实施办法

关于对乡镇工作政绩进行考核的实施办法背景乡镇是我国基层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联系城市和农村的桥梁,也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政策的重要阵地。
政绩考核是衡量乡镇干部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乡镇工作水平、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考核指标考核指标是衡量乡镇干部工作的重要标准,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核:•社会稳定:反映乡镇社会的治安状况和稳定性。
•经济发展:反映乡镇经济的增长性和发展水平。
•群众满意度:反映群众对乡镇工作的认可程度和满意度。
•生态环境:反映乡镇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情况。
•财政收入:反映乡镇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和增长情况。
•党建工作:反映乡镇党建工作的发展情况和成效。
以上指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但是必须涵盖以上几个方面的考核内容。
考核权责各级政府应当制定具体的考核责任分工和机制,确保考核权责明确到人。
具体如下:•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考核工作。
•乡镇干部:负责配合职能部门进行考核工作,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和信息。
•上级政府:负责审核和审定考核结果,提出具体的奖惩措施。
考核程序考核程序是保证考核公正性和准确性的重要环节,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初步筛选阶段职能部门按照一定标准筛选出乡镇干部,进行初步的考核。
2. 考核内容策划阶段职能部门制定具体的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并向各乡镇干部通报,要求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和信息。
3. 数据统计阶段职能部门统计各乡镇干部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完成考核指标的计算和统计。
4. 考核结果公示和申诉阶段职能部门将考核结果公示,同时开展申诉工作,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考核奖惩考核奖惩是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惩是推动乡镇工作进步的有效手段。
具体奖惩措施如下:奖励•优秀乡镇: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激励乡镇干部继续努力工作。
•优秀个人:给予个人奖励和表彰,提高个人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满意度。
惩罚•差劲乡镇:对排名较低的乡镇进行通报和谈话,督促其认真反思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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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等高危行业全面推行工伤保险或安全责任险。
4.村级安全员配备到位,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且正常开展了工作。
5.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应急管理
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落实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3.健全安全培训考试体系,对各类人员按要求进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事故
情况
(30分)
按县政府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进行考核
1.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等工矿商贸企业发生死亡1人的责任事故扣10分;
2.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县以上查处通报的每例扣10分;
3.发生一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或发生2次一般事故的执行“一票否决”。
4.本单位未因安全监管失误或执法过错发生重大影响事件。2分
2
组织领导
1.认真部署年度工作重点,包括安全教育培训、行政执法、安全文化、安全生产标准化、“打非治违”等。2分
2.积极按要求参加安全生产检查、督查。1分
3.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信息交流、调度统计和总结报告等制度。2分
4.按要求参加上级机关等召开的会议。2分
2.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专项检查。1分
科技创新
加强科技成果和信息技术运用,推进科技强安。
1.按照试点工作要求推进省隐患排查治理暨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应用工作。0.5分
2.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科技研发、转化及成果推广计划,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进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1分
3.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并实行动态管理0.5分
2.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班子成员均担任副主任;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班子会和安委会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3.党政主要领导每月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分管领导及其他班子成员每周至少检查1次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4.与村(居)委会、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书和网格化打非任务书。
安防工程建设
加快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建设。
1.支持推动煤矿瓦斯水害治理、安全技术防控、安全培训、应急救援等工程项目建设。1分
基础
建设
(15分)
安全投入
设立财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不低于上一年度地方财政收入0.04%的。1分
查文件、考核办法、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依法
治理
(15分)
法规标准
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化建设,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认真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和《职业卫生防治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本辖区内没有因安全监管失误导致发生重大影响事件。
查会议记录、宣贯情况
6.督促企业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落实。
查政府监管部门文件,同时抽查企业落实情况。
考核奖惩
加强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1.制定村(居)委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2.加大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中的权重。
3.把安全生产作为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2.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并落实监管责任。
3.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体制。
4.至少配备1名专业技术监管干部。
5.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16〕66号)。
能力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和装备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实效。
1.安全生产工作经费有保障,每年办公经费、专项经费不少于5万元,安全监管装备齐全(如车辆、照相机、传真机、电脑、办公固定电话等)。
5
隐患排查治理
1.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3分
2.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3分
3.按照要求报送有关隐患排查信息。2分
4.按照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并及时上报相关材料。2分
6
职业卫生监管
按照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认真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10分
监管执法
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1.制定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的制度办法。
2.大力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
3.督促企业建立内部隐患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
2017年度乡镇(县工业园)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要点
考核内容
评分办法
扣分
实得分
责任体系(15分)
领导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1.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4.按照要求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和监控。
5.建立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对较大和典型一般事故一律实行挂牌督办。
6.严格按照事故查处相关要求按时结案。
7.及时向社会全文公开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8.事故结案1年后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并及时组织整改评估。
9.规范事故查处案卷管理工作。
序号
考核内容
评分细则
计分标准
分值
得分
1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3分
2.认真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3分
3.认真学习贯彻《江西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2分
加分项
(5分)
受到表彰奖励
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安全生产工作经验被市及以上主管部门肯定并推介的加2分,被县政府、县安委会肯定并推介的加1分。
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说明:对各乡镇(工业园)考核基本分100分,加分项5分。其中加分不计入基本分,只是在同一考核等次情况下,根据加分得分情况排位前移,下同。
2017年度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
5.将安全生产纳入“十三五”规划。
查文件、记录、资料、现场检查照片等,每少一项扣0.5分。
部门监管责任
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依法依规界定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的职责,制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2.积极稳妥配合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职业危害和因安全生产引发的矛盾纠纷。
1.及时制定、修订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督促辖区内各企业制定应急预案;
2.组织开展1次以上综合或专项应急救援演练。
3.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保障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时有效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安全
整治
(10分)
源头风险管控
加强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建立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
1.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六项创建”、“安全文化主题三个载体建设”、安全知识“七进”、“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 “平安校园”、《安全生产法》宣贯、《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2.在省、市、县等各级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积极组织撰稿投稿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全年不少于10篇,每少1篇扣0.2分。
1.制定实施方案,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先进工艺、装备。0.5分
2.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1分
3.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等环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1分
企业安全防范
强化打非治违、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认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抓好安全生产重点整治。0.5分
2.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2分
2.所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一般事故得到有效控制。3分
3.所监管行业领域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防控。4分
说明:对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重点考核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能执行情况及成效,采取扣分制,无此项职能不扣分。
查文件、矛盾纠纷调解记录。
企业主体责任
督促各类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管理。
1.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指导意见。
2.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和管理机构。
3.督促企业按规定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
4.督促企业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5.督促企业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7
应急救援管理
1.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4分
2.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习或演练。3分
3.按规定组织备案登记工作。3分
8
事故调查处理
1.认真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3分
2.严格落实政府批复落实责任追究。2分
3.认真执行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制度。2分
4.按照《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的紧急通知》(赣安办字〔2015〕141号)要求及时准确报送或录入事故信息。3分
职业卫生
开展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加快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
1.开展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和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情况检查,推进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1.5分
2.开展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1.5分
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