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文化程度罪犯改造的调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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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监管改造分析报告范文

罪犯监管改造分析报告范文

罪犯监管改造分析报告范文一、引言近年来,犯罪率不断上升,对于罪犯的监管与改造显得尤为重要。

罪犯的监管改造不仅关乎社会治安稳定,更是关乎罪犯的改造与教育,以期使他们在离开监狱后能重新回归社会并成为有益于社会发展的一员。

本报告将对罪犯监管改造进行分析,探讨当前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的改进方案。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1. 罪犯改造效果不佳目前,一些罪犯在监狱中的改造效果并不理想。

在一些监狱中,对于罪犯的教育与改造工作仅仅停留在表面层面,无法真正解决罪犯的根本问题。

罪犯在监狱中缺少系统性的教育培训,无法获得必要的技能和知识,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机会。

2. 监管手段不够先进在罪犯的监管过程中,一些监狱仍然采用传统的监控手段,无法进行全方位的监管。

监狱内部缺乏监控设备以及监管人员,导致一些罪犯监管不到位,从而发生各类违规事件。

3. 缺乏社会融入机制在离开监狱后,罪犯面临着重新融入社会的问题。

但是,目前社会融入机制存在不完善的问题。

一些罪犯在离开监狱后很难找到工作或者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进而导致再次犯罪的可能性增大。

三、改进方案1. 加强监狱教育与改造工作为了提高罪犯的改造效果,监狱应该加强对罪犯的教育与改造工作。

不仅要注重罪犯的心理疏导,更要提供丰富的教育培训和技能培训,以帮助罪犯重新回归社会。

同时,监狱可以与社会企业合作,提供更多实践机会和就业岗位,帮助罪犯找到合适的工作,为他们的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2. 引入现代监控技术,提高监管效果为了提高罪犯的监管效果,监狱应该引入现代监控技术,采用智能监控设备,建立全方位的监控系统。

监控系统可以对罪犯的行为进行追踪和记录,避免违规事件的发生。

同时,监狱还可以加强监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监管能力和技巧,确保罪犯得到有效的监管。

3. 完善社会融入机制为了促进罪犯的社会融入,社会应该建立更加完善的融入机制。

一方面,社会可以通过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鼓励企业为罪犯提供工作岗位,降低就业门槛;另一方面,社会还可以加强对罪犯的帮扶和关怀,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支持。

监狱教育改造调研报告

监狱教育改造调研报告

监狱教育改造调研报告一、背景介绍监狱教育改造是指对监狱中的犯罪分子进行教育、培训和改造的一项重要工作。

通过教育改造,可以帮助犯罪分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提高自身素质,并为社会重新做贡献。

本次调研旨在了解监狱教育改造的现状和面临的问题,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和建议。

二、调研内容本次调研主要采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的方式,共采集了10个监狱的数据和意见。

问卷调查主要针对监狱职员和受教育犯罪分子,内容包括教育改造方式、效果评估以及存在的问题等。

实地访谈主要与监狱工作人员和犯罪分子进行深入交流,了解他们对监狱教育改造的认识和期望。

三、调研结果1.监狱教育改造方式调研结果显示,目前监狱教育改造方式主要包括学习教育、思想引导和技术培训等。

其中,学习教育主要包括文化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学习;思想引导主要通过开展心理辅导、法律宣传等活动进行;技术培训主要以劳动技能为核心,培训犯罪分子掌握一门或多门技能,增强其就业创业能力。

2.效果评估大部分监狱都对教育改造的效果进行了评估,主要通过考试成绩和行为改变等指标进行评估。

结果显示,教育改造在不同程度上提高了犯罪分子的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降低了再犯率。

但仍有一部分犯罪分子改造效果不明显,无法适应社会需求。

3.存在的问题调研发现,监狱教育改造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教育资源不足,导致无法满足教育改造的需求。

其次,教育方法和手段相对陈旧,无法适应犯罪分子的个性化需求。

此外,部分监狱缺乏相关教育改造人员,无法提供专业的教育服务。

同时,犯罪分子的自觉参与度不高,对教育改造不够重视,影响了改造效果的产生。

四、建议和对策针对以上问题,本报告提出以下建议和对策:1.加大教育资源投入,提高教育改造的覆盖面和质量。

政府应该加大对监狱教育改造的资金支持,提供更多的教育资源。

2.创新教育方式和手段,满足犯罪分子的个性化需求。

监狱应与相关教育机构合作,引入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方法。

3.增加专业教育改造人员数量,提高教育工作专业化水平。

罪犯调查报告

罪犯调查报告

关于对短刑犯改造的调查报告为了做好短刑犯的改造工作,笔者对我省某监狱在押的723名短刑犯进行了全面调查和分析研究。

现就这类罪犯的基本情况,改造特征进行探讨分析,提出一些建议,以求教于同行。

一、短刑犯的构成情况分析一是从年龄上看,35岁以下的罪犯占短刑犯总数(下同)的70,2%;36~50岁的罪犯占25%;51岁以上的罪犯占4.1%。

二是从文化程度上看,文盲半文盲的罪犯占20.6%;小学文化程度的占36.8%。

值得一提的是,服刑两次以上的累,惯犯中,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占13.4%;初中文化程序的占34.9%;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7.7%。

三是从罪名构成上看,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占6.9%,其中,破坏交通工具设施、易燃易爆设备、电力设备等罪犯占该罪的60%;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占17.2%,其中,过失致人死亡、过失致人重伤、故意伤害、强奸的占77.2%;侵犯财产罪的占50.1%,其中,盗窃、诈骗、抢劫、抢夺、敲诈勒索的占93.9%;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占17.2%,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和非法持有毒品的占67.3%。

四是从捕前住址看,农村籍罪犯占63.2%;城镇及城乡结合部的罪犯36.8%。

五是从捕前职业上看,捕前职业为农民的占62.3%;无职业的占26.3%,其中,14%服刑两次以上和累、惯犯捕前无业。

农民、捕前无职业的罪犯成为押犯主体。

六是从服刑次数和主观恶习情况看,服刑两次以上的占短刑犯的23.8%,占全狱服刑两次以上罪犯的18.8%;故意犯罪的占98.2%。

综上所述,当前在押犯构成变化呈现出一些新特点:35岁以下的青年犯多,小学、初中文化程度多,财产刑、利欲型犯罪多,农村的犯罪多,捕前无固定职业的罪犯多,累惯犯、两次以上服刑的多,故意犯罪的多;老年犯少,高文化犯少,性犯罪少,固定职业的犯罪少。

二、短刑犯的改造特征分析(一)对立性“三观”(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颠倒,具有很强的反社会情感与情绪。

罪犯改造质量评估探析

罪犯改造质量评估探析

罪犯改造质量评估探析关键词:罪犯改造质量评估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法律赋予了监狱惩罚和改造罪犯的职能。

“首要标准”的提出,对监狱职能回归指明了方向,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管好罪犯,实现监狱的安全稳定是监狱工作的基础;改造好罪犯,提高改造质量和减少罪犯重新犯罪是监狱工作的中心。

因此,如何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是监狱必须长期进行研究探索的工作内容。

一、罪犯改造质量和罪犯改造质量评估的概念罪犯改造是指服刑人员接受监狱机关、监狱警察的管理教育以及自觉、主动参与其中的活动和过程;罪犯改造质量是指服刑人员在监狱服刑改造过程中所达到的“悔改程度”和达到“守法公民”标准的状态或程度;所谓罪犯改造质量评估, 是指对服刑人员个体的“悔改程度”和“守法公民”状态程度,运用科学量化测试和定性的分析, 引用质量认证管理体系对罪犯的改造质量进行科学、客观、准确的综合评价和鉴定。

二、监狱开展罪犯改造质量评估的重要意义随着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的深入推进,监狱认真贯彻落实“首要标准”的要求,狠抓罪犯教育改造,努力提高改造质量,不断深入研究探索教育改造工作新方法、新举措。

监狱开展罪犯改造质量评估试点工作,借鉴江苏省监狱多年实践理论和经验,结合监狱实际,积极探索,初步形成了理论体系、评估流程等,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为云南监狱罪犯改造质量评估工作深入推进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下面从两个方面论述开展罪犯改造质量工作的重要意义。

1、辩证的分析罪犯改造质量和罪犯重新犯罪的关系从“首要标准”提出以来, 监狱和社会对罪犯改造与重新犯罪的关系,认识极不一致。

监狱方面认为, 重新犯罪与犯罪一样, 其实,取决于多种相互关联因素的影响和作用。

对重新犯罪, 监狱当然负有重要责任, 但不是全部责任;而社会方面( 包括除监狱以外的政法机关)认为, 监狱应对重新犯罪承担全部责任,但从调查分析情况证实, 导致重新犯罪的原因的主客观因素较多而复杂,现实突发因素也比较多。

罪犯个案改造情况汇报

罪犯个案改造情况汇报

罪犯个案改造情况汇报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罪犯改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过去一段时间里,我们对一批罪犯进行了改造和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以下是我对这些罪犯个案改造情况的汇报:首先,我们针对每一位罪犯的不同情况,采取了个性化的改造方案。

通过心理疏导、法律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多种手段,使得罪犯们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愿意接受改造。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注重与罪犯进行沟通交流,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其次,我们加强了对罪犯的心理矫正工作。

通过心理测试和心理咨询,我们发现很多罪犯在犯罪行为背后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

因此,我们配备了专业的心理医生和心理咨询师,针对罪犯的心理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矫正和治疗。

这些工作为罪犯的改造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同时,我们也注重了对罪犯的职业技能培训。

通过开展各类技能培训班和就业指导,我们帮助罪犯学习了各种职业技能,提高了他们的就业能力。

在这方面,我们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不少企业也愿意为改造后的罪犯提供就业机会,这为罪犯的重新融入社会提供了保障。

最后,我们还加强了对改造后罪犯的跟踪服务。

对于那些已经完成刑期的罪犯,我们通过定期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帮助他们解决在社会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他们能够稳定地融入社会,不再犯罪。

总的来说,我们对这批罪犯的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是,也要看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一些罪犯的改造效果不明显,部分改造后的罪犯在社会中仍面临各种困难等。

因此,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改进改造工作,为每一位罪犯的重新做人提供更好的帮助和保障。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改造机制,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努力提高罪犯的改造率和社会融入率。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让更多的罪犯重获新生,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人。

感谢各位领导和同事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教育改造案例分析:罪犯石某矫治个案

教育改造案例分析:罪犯石某矫治个案

【罪犯基本情况】石某,男,26岁,高中文化程度,甘肃省武山县人,未婚,因犯抢劫罪,被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

2021年8月20入监改造,2021年9月29日从北京某监狱调入武威监狱服刑,余刑三年一个月。

石某从小患有癫痫病,经常受到歧视,四处碰壁,入监后反映出生活态度消极,悲观厌世,且连续病发几次,具有一定的现实危险性,监区将其列为危险罪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1.犯因分析(1)成长过程:石某出生在甘肃武山县的一个农民家庭,家里条件不太好,从小父母离异,父亲再婚,对自己的关爱比较少,有时候还会受到父母的谩骂及责罚,加上从小就患有癫痫,经常受到歧视,心理落差大,自卑感强烈。

(2)社会经历:由于在家庭经常受到歧视,石某18岁辍学以后独自去北京闯荡,学了厨师,先后到三亚、深圳、广州、上海、北京等地打工,但由于自身的癫痫病,干不了多久就会被辞退,加上把赚的钱都寄回了家,自己却很少得到家人的关心,他觉得自己付出了那么多,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造成了很大的心理落差。

最后一次打工时,因为有病,所以干的时间短,老板不给工资,故而用菜刀挟持老板娘要自己的工资,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2.入监改造表现石某自被分配至监区改造以来,很少和其他罪犯交流,性格孤僻,情绪低落,而且比较敏感、自卑。

到车间以后不愿意参加劳动,称自己不想干也干不了,对警官的管理实行软对抗,抱着“反正我有病,你又不能拿我怎么样”的态度消极改造。

在谈话过程中还流露出悲观厌世的思想,觉得自己反正没人管,在哪里都一样,死了活着也没什么区别,也没人关心自己的死活。

石某刚分入几天就连续发病两次,更加加重了其消极改造的思想,对生活不抱希望和信心。

在谈话过程中他还认为,自己是去要自己的钱,老板不给所以才出此下策,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可见其虽然读过高中,但法律知识欠缺,法制意识淡薄。

3.心理行为表现(1)心理测试结果显示:石某焦虑感较强,倾向于忧虑抑郁,忧心忡忡。

不同文化程度罪犯改造的调查分析

不同文化程度罪犯改造的调查分析

不同文化程度罪犯改造的调查分析一、引言犯罪问题是全球各国面临的共同挑战之一、对罪犯的有效改造是解决犯罪问题的重要环节之一、罪犯来自不同的文化背景和教育水平,因此他们的改造效果可能会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

本文旨在探讨不同文化程度对罪犯改造的影响,以期为改善改造方案提供参考。

二、不同文化程度对罪犯改造的影响1.教育程度对罪犯改造的影响犯罪往往与教育水平低下有关。

教育程度越低,罪犯的自我认知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通常越差。

因此,教育程度较低的罪犯往往更难以接受改造。

研究表明,即使在短期改造项目中,教育水平较高的罪犯也更有可能获得成功。

因此,开展犯罪预防教育和提供教育机会对于改造低教育程度罪犯尤为重要。

2.文化背景对罪犯改造的影响不同文化背景对人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文化因素可能导致罪犯具有不同的错误行为倾向和认知模式。

因此,改造方案必须考虑到罪犯的文化背景。

在改造过程中,理解和尊重罪犯的文化背景是至关重要的。

此外,利用文化因素来激励罪犯参与改造活动也是一种有效策略。

3.心理因素对罪犯改造的影响文化程度的差异也会导致罪犯在心理方面存在差异。

教育程度较低的罪犯通常有更高的心理健康问题和自卑感。

这些问题可能会对改造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在改造过程中,应给予罪犯足够的心理支持。

心理辅导、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预等措施可以帮助罪犯建立积极的心态,提高改造效果。

三、实施不同文化程度罪犯改造的建议1.建立个性化的改造计划基于罪犯的教育程度和文化背景,制定个性化的改造计划。

这将有助于促进罪犯的参与度和改造效果。

计划应包括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心理辅导等多个方面,以综合提升罪犯的整体素质。

2.培养多元化的教育和文化环境为不同文化程度的罪犯提供多元化的教育和文化环境。

这有助于扩大他们的知识面、理解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以及培养他们的包容心和社会责任感。

3.关注心理健康问题针对教育程度较低的罪犯,应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树立积极的心态和正确的价值观。

目前罪犯管理存在的问题之调查分析及对策

目前罪犯管理存在的问题之调查分析及对策

目前罪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之调查分析及对策2008年元月以来,我狱遭遇罕见的冰雪灾害,公司经营工作滑坡,经济效益不理想,急需调动全体罪犯劳动改造积极性,强化劳动改造管理;但随着新的《湖南省永州监狱罪犯量化考核办法》(以下简称《细则》)之出台,改造质量评估等次正式作为罪犯减刑假释重要依据,罪犯在劳动改造方面表现欠佳,虽然三月份监狱公司出台《关于开展抗灾自救劳动竞赛办法》,但罪犯的改造思想并不稳定,大干高潮并未欣起,笔者就此深入罪犯进行初步调查,现浅析如下:一、新《细则》带来的困惑及对策。

困惑(一)依照《细则》规定,罪犯每月最高进档为5分(且为押犯的8%),劳动竞赛期间仅是将5分人数调整至押犯12%,如此计算,即便表现相当突出的罪犯,也难以突破80分,绝大多数罪犯年平均得分在50分以下;依照当前减刑考核分标准,二年半左右才能获得减刑。

与去年同期相比推迟近一年,大多数罪犯业已制定的改造目标无法如期实现,由此在罪犯中产生强烈的消极改造情绪;对策:1、此办法依照省局文件标准制定,在考核底分方面不应突破,因此要加强罪犯面对现实的思想教育;2、加强对罪犯劳动改造的定额管理,对劳动改造底分的劳动产值要科学核定;同时充分利用劳动改造底分上浮部分,在对罪犯的劳动改造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劳动改造实际产值排名,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同样可以在罪犯中掀起争先恐后的劳动改造高潮;3、据悉,我省部分监狱在推行新《细则》后,在对罪犯减刑考核分方面调整为60分减1年,我们可照此积极开展探讨和进行协调,力争尽快落实,这样可使绝大部分罪犯的改造积极性大幅提高,为实现业已制定的改造目标而不懈努力;困惑(二)新《细则》虽已实施3个多月,但狱部至今未印发单行小册分发至罪犯进行宣传教育,部分监区甚至只有管考核的主管领导才对主要条款比较熟悉,其他民警对此并不清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新办法不理解,在对罪犯违规扣分处理方面仍套用去年办法,因此可能带来执法不公现象,个别罪犯可能会以此为抵触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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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文化程度罪犯改造的调查分析
摘要:罪犯改造对于使罪犯认识到自身错误、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有着重要的作用。

监狱的改造目标是使罪犯能够成为守法的公民,是执行刑罚的重要组成部分。

罪犯的改造是指根据罪犯的犯罪类型、文化程度、刑罚程度等因素进行循序渐进的教育,是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的刑罚方针的重要方面。

针对不同文化程度罪犯进行分层次、有突出的进行改造工作,使罪犯能够早日改造成功,回归社会。

不同的文化程度罪犯对监管安全、改造秩序以及罪犯改造的效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解决好这一问题对提高监狱的监管安全,改造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不同文化程度罪犯的改造的调查分析,就不同文化程度罪犯的改造的概念、危害性、来源、原因以及如何针对不同文化程度罪犯的进行改造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罪犯;改造;文化程度
一、我国不同文化程度罪犯的基本状况
不同文化程度的人对社会的认知程度、人际交往程度存在差别,其知识水平与事物理解程度也存在差异,因此在犯罪行为上也存在差异。

1.1文化程度低的暴力型犯罪较多
暴力型犯罪的动机多半是出于一种激愤、冲动,如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案件的犯罪分子多数是因为一时的情绪失控造成的,而暴力型犯罪中文化水平低的犯罪分子占据多数,由于犯罪分子受到的教育程度较低,做事情缺乏紧密的思维思考,对事件的后果认识不足,因此导致犯罪。

在调查中发现,文化水平低的犯罪分子特别是青少年犯暴力型犯罪的比较多,这些青少年没有受到较高的文化教育,多数都是初中毕业,有的甚至小学毕业就出来社会闯荡。

这类青少年由于心智发展不成熟,容易受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喜欢拉帮结派的进行活动,在性格心理上青少年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都没有很好的树立,看待事物往往具有片面性与冲动性,做事不考虑后果,容易受人唆使。

文化程度低的犯罪分子,由于缺乏高等教育的培养,对社会、对人民、对集体及他人都缺乏道义感,行为往往忽视社会责任,单凭自己的主观冲动认知
或者社会义气行事。

图1.1 不同文化程度暴力型犯罪比例
小学以下文化
初中文化
高中文化
大专及以上文化
文化水平低的犯罪分子由于受教育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对自己行为可能引起的法律后果缺乏认知,甚至有的犯罪分子还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触犯法律法规,他们相信只有拳头能解决问题,拳头才能体现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义气。

1.2文化程度高的智力型犯罪较多
文化程度高的犯罪分子对法律法规有比较深的理解,有的犯罪分子利用其在学校学习的专业知识进行犯罪,如信用卡诈骗罪等金融犯罪或者计算机犯罪。

还有的智力型犯罪又被称为“白领犯罪”,即行为侵犯社会主义社会关系,行为人具有较好的社会地位,行为人受到过高等教育,犯罪行为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行为人作案是经过精心设计的,具有较高的智慧性。

如在一些经济犯罪中就存在较多的智慧性犯罪,如妨害信用卡管理秩序罪,有的行为人通过计算机技术将信用卡进行复制出售、或者对信用卡进行伪造、变造等,都需要行为人有较高的专业知识。

“白领犯罪”的行为人一般都是受过专业性的教育,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如计算机犯罪中的行为人多数受过计算机方面的教育,如经济类犯罪中,有许多的行为人受过金融、税收、会计方面的教育。

智力型犯罪具有复杂性、隐蔽性、非暴力性,行为人一般都是采用“智取”的方式获得利益,这样不仅给案件的侦查工作带来压力,还为检察院的审查起诉带来挑战。

有些智慧型犯罪行为人利用自己较高的技能及对法律的了解,刻意创造条件规避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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