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范畴篇》笔记
亚里士多德范畴篇注释

亚里士多德范畴篇注释亚里士多德的《范畴篇》是他的逻辑学著作之一,被认为是西方哲学史上最重要的著作之一。
它是关于分类和概念的一部分,对于认识世界和思考的方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关于《范畴篇》的一些注释。
1.命名范畴在《范畴篇》中,亚里士多德提出了十个基本概念,称为命名范畴。
这些概念包括:物质(substance)、数量(quantity)、质量(quality)、关系(relation)、位置(place)、时间(time)、状态(state)、作用(action)、遭遇(passion)、所属(having)。
这些概念是对世界的基本描述和分类,是我们理解世界的起点。
2.概念的层级亚里士多德在《范畴篇》中提出了概念的层级结构。
在这种结构中,更高层级的概念包含了更低层级的概念。
例如,在物质的层级中,动物是一个更高级的概念,狗是一个更低级的概念。
这种层级结构为我们理解和描述事物的关系提供了基础。
3.概念的定义《范畴篇》中还包括对概念的定义。
亚里士多德认为,概念是通过将普遍特征与具体事物相结合来定义的。
例如,对于动物这个概念,亚里士多德将其定义为有生命、感知和运动的物质实体。
这种定义方式使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事物的本质和特征。
4.概念的关系亚里士多德在《范畴篇》中还探讨了概念之间的关系。
他认为,概念可以相互包含、排斥或无关。
例如,在动物的范畴中,狗和猫可以互相包含,因为它们都是动物的子类。
但动物和非动物是互相排斥的,因为它们属于不同的范畴。
这些概念之间的关系有助于我们理解事物的分类和相似性。
5.概念的应用《范畴篇》中的概念和分类方法在许多领域都有应用。
例如,在科学研究中,通过对事物进行分类和定义,可以帮助科学家更好地理解和解释现象。
在哲学中,亚里士多德的概念和分类方法对于探讨事物的本质和意义也具有重要意义。
总的来说,《范畴篇》是亚里士多德关于概念和分类的重要著作,对于哲学、科学和思维方法都具有深远的影响。
范畴篇的主要内容

范畴篇的主要内容
《范畴篇》是亚里士多德的一部重要著作,主要研究了哲学范畴,包括同义词、多义词以及在语言表达中语词的表达形式和组合形式。
它共15章,第一次对范畴作了分类,并对其中的实体、数量、性质、关系、对立、运动等范畴作了许多论述。
在《范畴篇》中,亚里士多德明确指出第一性实体是客观独立存在的个别事物,其他一切东西和范畴都依赖于它而存在;作为第一性实体的“属”和“种”,乃是第二性实体。
他从“关系”出发引出“相对”范畴,在一定程度上表述了事物相互联系和相互依存的道理。
此外,他还讨论了“对立”、“反对”等一些常用术语的含义。
此外,《范畴篇》还对宪法学说中的重要概念如“人权”、“基本权利”、“制宪权”、“基本义务”等进行了发展演变的研究。
这些范畴的发展被视为中国宪法学说发展的一个缩影或具体体现。
在范畴篇中,关键词的选取集中在了“人权”、“基本权利”、“宪政”、“民主”、“立宪主义”等词汇上面,这类语词的一个基本特点是价值层面意义比较强,但制度层面意义比较弱。
总的来说,《范畴篇》是一部研究哲学范畴的著作,既包括对实体、数量、性质等基本范畴的论述,也涉及到一些宪法学说的重要概念的发展演变。
它对于理解古希腊哲学思想以及宪法学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范畴篇 解释篇

范畴篇解释篇范畴篇,根据第一次世界大战前西方哲学理论中关于空间和时间关系的争论发展而来。
所谓“范畴”,是指普遍的、本质性的概念,不是指可能性的概念,如认为自由是普遍的,时间和空间是本质性的,这就是范畴。
当时研究哲学的著名学派是柏拉图学派和亚里士多德学派。
n茫茫宇宙,无边无际,其中包含着千差万别的事物。
而对这些事物进行描述时,人们常常感到缺乏全面性。
那么,如何对它们进行总结呢?亚里士多德经过长期的思考和研究,从感觉材料中抽出各种各样的东西,并把它们按照一定的标准组合起来,建立起最初的逻辑演绎体系。
这就是我们在中学课本中学到的公理化思想。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他的方法——演绎法:在演绎过程中,通过运用三段论推理和论证两步得出必然性的结论,得到正确的认识。
其实质是一种归纳法和分类法的综合。
近代自然科学产生的巨大成就之一,是能够解释各种现象的微观理论的诞生。
现代物理学的微观理论的发展,对这一问题作出了明确的回答。
它揭示了原子核内部的各种微观结构,给予各种元素周期表式的符号以高度的精确性。
经典力学理论的创立也曾受到过微观粒子方面成果的启发。
原子物理学和分子物理学的成就,更是说明微观世界确实存在。
原子、分子以及微观粒子的相互联系,显示出它们的规律性。
随着技术水平的提高,人们还掌握了电子、光子等等微观粒子的特性,揭示了原子、分子以及整个微观世界的各种特性。
微观粒子世界与宏观物体世界有着密切的关系。
在原子内部,很多过程都直接或间接地与放射性现象有关,因此原子又具有放射性。
在许多高温物体,例如炽热的原子核反应堆和人工核反应堆中,也会发生强烈的辐射。
对微观粒子世界的研究,促进了微波、电子显微镜等设备的制造,还使人们认识了原子核和基本粒子的形状、大小和内部结构。
地球上的所有物质,都处于不断的运动和变化之中。
这种运动和变化称为物质的“运动”,它是无止境的。
这种运动的趋势(即自然规律)则被称为“自然规律”。
地球上各种事物的存在,都服从于一个统一的客观规律。
亚里士多德《范畴篇》读书报告

亚里士多德《范畴篇》读书报告亚里士多德(Aristotle)是古代希腊最著名的哲学家之一,他在不同领域都有着重大的贡献。
他的《范畴篇》是一篇重要的哲学著作,探讨了关于存在和思维的基本问题。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这篇著作的主要思想和重要学术贡献。
一、思维与存在之间的关系《范畴篇》在希腊古代文化中被视为逻辑学方面的奠基之作。
亚里士多德试图通过界定基本概念的方法,建立一个关于存在和思维的清晰的体系。
他认为思维是人类最重要的特征之一,通过思维,我们可以分析和理解事物的本质和存在方式。
他主张哲学要关注的是实体(substance),而对于属性(quality)、数量(quantity)、关系(relation)、位置(place)、时间(time)等等,只有在实体的基础上才能得出真正有意义的概念。
二、存在的分类问题《范畴篇》探讨了存在分类的问题,这是这篇著作的核心内容之一。
亚里士多德认为,存在可以分为十种,而这些种类被称为“范畴”(category)。
这些范畴的核心特征是它们是具有实在性的,而且它们可以被描述和归类。
亚里士多德主张,实在的存在通常表现为实体,因此范畴中最重要的种类就是物质和形式。
三、概念和判断《范畴篇》对于概念和判断的处理也非常重要。
亚里士多德认为,概念是由人类理智的思维活动得出的,它们帮助我们描述外界存在的事物。
而判断是人们将不同的概念联系起来,推导出新的结论的过程。
亚里士多德主张,正确的判断应该基于事实,并且是具有普遍适用性的。
四、范畴与现代逻辑学亚里士多德的《范畴篇》被认为是现代逻辑学的起源。
在现代逻辑学中,我们仍然使用着一些亚里士多德提出的词汇和概念,比如实体、属性、关系和概念等等。
而且,范畴的概念也极大地影响了现代范畴论的发展和应用。
总之,亚里士多德的《范畴篇》是一部重要的哲学著作,它探讨了存在和思维的基本问题,对现代逻辑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读这篇著作时,我们不仅可以了解希腊古代文化的思想体系,还能从中获得关于现代逻辑学及哲学的启示。
亚里士多德的十个范畴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十个范畴亚里士多德在《范畴篇》里提出的十个哲学基本概念:实体、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姿势、所有、主动、被动。
本然意义的存在有十种,这十种范畴包括了事物的所有的实质性的存在方式。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提出的十类谓词,因都具有范畴性质,因此称之为“十范畴”。
它们既具有逻辑的意义,是词义的最高的种,是关于现实的陈述的种;又具有作为存在的最一般的规定性而具有本体论意义,是存在的规定性的最高的种。
亚里士多德认为范畴是概括经验材料的结果。
亚里士多德的“十范畴”理论,是关于事物的本体存在,以及事物在外部环境中所发生的一切存在现象的统称。
因此,也可以视为一种先验存在论的存在范畴。
从哲学上来说,“十范畴”就是形而上学的理论总纲领。
本文从实体论的角度,将先验存在的“十范畴”视为一个连续的整体系统来分析,以此建立关于事物存在问题的理论框架。
在形而上学的理论形式中,“十范畴”的定义为:实体:一个事物或概念的理论形式,称之为“实体”;性质:实体得以成为某个实体,取决于实体的“性质”;数量:同类实体累积的多少问题,即表现为实体的“数量”;关系:当实体与其他实体发生联系时,这种联系称之为“关系”;遭受:当实体之间的关系产生逻辑辩证时,称之为“遭受”;动作:实体在遭受中的其主动性或被动性行为,称之为“动作”;状态:实体与他者发生关系时的存在形式,称之为“状态”;姿态:实体不与他者发生关系时的存在形式,称之为“姿态”;时间与地点:无论实体是否与其他实体发生关系,其存在的先验性形式都包括了“时间与空间”两个基本范畴。
亚里士多德《工具论》范畴篇提出了十个范畴即:实体,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姿势,状况,动作(主动),遭受(被动)。
其中,实体对象作为句子主语,加一个系动词是及其后面附带表语一道组成的谓语,即可对该实体对象做各式各样的判断。
这就引出了其后的九个范畴。
由此可见,亚里士多德的十个范畴既蕴含逻辑又蕴含文法。
亚里士多德的十五个范畴

亚里士多德的十五个范畴
亚里士多德在他的著作《范畴篇》中,首次提出了概念的初始结构——范畴。
他认为范畴是概括经验材料的结果。
在这部作品中,他详细罗列和研究了15个基本的具体范畴。
这15个范畴分别是:
1.实体(本体):这是主体范畴,没有相反者,绝对的性质也没有相反者。
2.数量:描述事物的多少或大小。
3.性质:描述事物的特性或属性。
4.关系:描述事物之间的关系。
5.时间:描述事物发生的时间。
6.地点:描述事物发生的地点。
7.姿态:描述事物的状态或情况。
8.主动:描述事物的主动性或自发性。
9.被动:与主动相反,描述事物的被动性或接受性。
10.遭受:描述事物所承受的待遇或影响。
11.状况:描述事物所处的环境或条件。
12.具有:表述某物拥有某属性或某物。
13.行动:描述事物的行为或活动。
14.遭受:描述事物所经历的遭遇或事件。
15.比较:表述两个事物之间的对比关系。
这些范畴是亚里士多德关于事物的本体存在,以及事物在外部环境中所发生的变化的基本思考框架。
西哲4亚里士多德范畴篇

在亚里士多德的讨论中,会运用特别的术语。
一开始希腊人对本体论的反思就和其对人的思维和认识能力结合在一起。
在这个过程中,对于语言自身的思考,以及语言后面的本体论的反思,是他们认识的重点。
因为我们可以看到,亚里士多德关于本体论的讨论首先在《范畴篇》中展开。
上节课关于四种实体的区分是在两个标准下进行的said of 和in。
当我们说S is F的时候,F可以作为一个类概念把s放在f之中,因此s是一个individual。
而能够用来说s的f则是universal。
关于in的讨论比较复杂,不用掌握,但知道f is in s很重要的一点,f 不能离开s存在,这是本体论上的断定。
f和s的区别在于f在别的东西当中,是属性non substantial。
而S不在别的东西当中,是substantial,即存在不取决于任何不不同于它的东西。
这样组合起来有四种实体said of in –eg white, said of not in-eg人,马(在亚里士多德分类体系中叫spieces,种或属)not said of in-eg苏格拉底的白,not said of not in-eg苏格拉底。
范畴篇接下来讨论中,前面的区分主要来说明s is f这样一个谓述prediction的时候暗含本体论图景,S和f两个词项所对应,意指的存在。
S is f这个谓述可以做进一步的分类,即十个范畴,对十个不同问题的回答。
通过问题的方式,可以了解主谓陈述揭示对象世界的哪一方面。
What it is-苏格拉底是白的不能回答这个问题,对应其的谓词应是substance。
还可以问how it is,严格翻译应该是what sort of thing it is 要对它的性质加以界定,要对它进行qualify对应的谓词quality。
范畴,即category,后面加个??表示希腊的市场,在市场里面说话(苏格拉底被处死的地方)。
Category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谓词,但亚里士多德不把它作为简单的谓词类型理解,而意指他对世界的理解和分类,存在,in。
《范畴篇》中“第一实体”的“第一”之内涵说略

2019年第!!期(总第843期)夂教%’科《范畴篇》中“第一实体#的“第一#之内涵说略谢超(湖北汽车工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十堰442002)摘要:范畴是人类理性思维的逻辑形式,“实体”范畴在亚里士多德逻辑哲学中是“主范畴”,具有独立与核心的地位。
在《范畴篇》中,亚里士多德从逻辑学与存在论角度探究“第一实体”。
第一实体的“第一”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绝对主词”与基\性、优先性。
首先,“第一实体”的定义蕴含着“表述主体”与“存在于主体”这两条基本标准,这两条标准界定着第一实体的“绝对主词”地位,也体现着第一实体的“这一个”与“可分离的”属性;其次,第一实体的“第一”内涵体现在基\性,在可感角度上的优先性地位。
关键词:第一实体绝对主词终极主体基\性优先性亚里士多德作为形式逻辑的创始人,善于用思维与语词的形式对规律进行探索,尤其在逻辑学著作《范畴篇》第5章中,对“第一实体”的阐释体现着主宾词逻辑。
大多数学者认为,亚里士多德的实体学说呈现了一个转向或者矛盾的过程,因为其在《范畴篇》中提到“个别事物”是真正的第一实体,而在《形而上学》中提到“形式是第一实体”。
我认为,这是未对“第一实体”进行全面认识之后的一种误解。
《范畴篇》与《形而上学》提到的关于“第一实体”是一种连的关:形式与的实是第一实体。
为了这种误解,我们应深入探“第一实体”之“第一”的本质内涵。
一、对存在者“两个标准”“四种类型”的划分亚里士多德《范畴篇》第5章中,对实体下了最言简意赅的定义:“实体,最真正的、第一的、最的意义而言,是用一个主体在一个主体里的,例如一个个别的人或&”旳亚里士多德提了对在者进行的个:“是否表述一个主体”“是在一个主体之中”,后的“关于第一性与第实体的、种与的关实体的”,是这个主在&,亚里士多德在《范畴篇》第2章中提到了对在者的种的:在这里,我“一个主体”用P,“”用“一P”;“存在于一个主体”用q,“在于”用“一q”表示,,呈现这种:(1)p,q,识;(2)P,—*,例如“”“动物”第二实体;(3)—p,q,—种的,.⑷—p,—*,第一实体(个别物体)&,(1)与(3)着实体类的性质或者关范畴,是范畴而&事物可为:第一实体(个别事物)、第实体(、种)与其东西(属性),这三者间的关为:第一,实体和属,这是一种在关,范畴用于说、阐释实体范畴的:第,第一实体第实体之,是在“个别”与“一”的关,第二实体第一实体&在对在者“个”“四种”的中着对“第一实体”涵的阐释,即:“一个主体”与“存在于一个主体之”,第一实体在最的意是“对主词(这一个、)”与“主体()”,这两个一不可&二、“第一实体”的“第一”之“绝对主词”地位(一)“不表述一个主体”关于“一个主体”,是以逻辑学的“对主词”的形式现,是“物而言”,而是“而言的”&这里的“主体”是实主体或识主体,而是中的主词&所谓的“”,指宾词对主词的关,在“A是B”这个中,A是主词,B是宾词,B用A&结亚里士多德给的子,只有个体的在才符合“一个主词”的,:个别的马、这一个,而在实体类的范畴中(通常指“”),“一种白色、一点语法识”只能别所&个体不能一,只能是一个体,么,“是一个主词”是用作一般概念和个体概念的&在实体范畴领域,“表述一个主体”意味着名称和这个名称的定这个主词,:“”个,么,“物”作为“”的定,可用“个人”,因为这个是是动物叫由此,论“一个主词”是在一范畴而言的,因为只有在一范畴的高一级概念与低一概念之的名称、定关系中,才在类似于"同名”的现象&在实体范畴领域,也存在这种“关系”,黑色“表述”这一个黑色,“颜色”作为“黑色”的定义也“”这一个黑色,“这一个黑色”是“黑色”,“这一个黑色”也是颜色&然,“一个主词”所指的是在每一范畴部能够充当“宾语”的概念&那么,“一个主词”指在每一范畴中关的最底层、最层的概念,立第一实体是者,是作为主词&能够充当主词的是实体范畴中的“最、最底层”的概念,其他范畴中的“基、底层”概念样也充当主词&因此,为了保实体的主词的位,就需要进一步进行限定,这需要由“在哲学史学研究一个主体之中"(终极主体)进行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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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范畴篇》笔记
亚里士多德从人的语言角度对世界上的事物进行了归类,从数学的角度论述的话就是世界是一个全集,通过范畴将其分为10个子集,10个子集的并是一个全集。
但范畴与范畴之间并不是泾渭分明的,换句话说就是范畴与范畴之间存在共同的元素。
例如“一斤重”就即是数量又是性质。
在论述10个范畴之前,亚里士多德先说明了主体的概念,同样是从语言角度出发这里的主体不如说成是主语,其对主体的定义毋宁说是主语的性质归纳。
因此才会说个体作为一个实体无法述说一个主体。
接下来亚里士多德论述了“属”与“种”以及区分“属”的“属差”的概念,这不得不说成是一个历史性的成就,人们终于有了一个明确的标准和方法对事物进行归纳分类和定义,其后表述的10个范畴“实体、数量、性质、关系、何地、何处、何时、所有、动作、承受”均要求从“种加属差”的角度加以理解。
亚里士多德对10个范畴的定义均来自于语言,第一个就是“实体”,从对“第一实体”的论述上亚里士多德承认了世界的基础来源于个体,但亚里士多德对其的定义是从语言论述出发,因此存在着种种矛盾,不得不将“属”或“种”归为第二实体,一方面将“属”和“种”这种概念实体化,另一方面又将实体概念化了。
从而在实体的论述上出现了自相矛盾。
在这部分的末尾对命题真假的论述实际上已经指出命题的真假最终来源于现实而不是演绎。
“数量”在《范畴篇》中并不单指数,还包含可以用数表述的主体。
因此数量有的时候也是一种性质。
在对数的论述中出于历史的局限性存在现在看来明显的错误,如“数”是间断的。
但其中亚里士多德将几何以及由几何论述的主体,如“边界”等也归入了“数量”这一范畴,可以说已经到了解析几何的门口,为后面的笛卡尔的代数几何提供了哲学基础。
同时将“相等”与“不相等”作为“数量”这一范畴最大的特点,也揭示了“数”本身的属差。
“关系”在亚里士多德这里成为了语言与语言的关系,把能被其他事物述说的事物称之为关系,但是通过语言来定义关系,同一事物有时是关系,有时又不是关系了。
两个事物必须在同一个属中表述才能存在相互关系,从这方面来说亚里士多德是承认事物存在普遍联系的(有一个最高的属),同时从实体的定义出发,第一实体不是关系,牛与人之间是没有关系的?亚里士多德的矛盾展露无遗。
同时一方面亚里士多德认为这种关系的事物需要人从语言上加以规定才能存在,而不是相反(唯心主义),另一方面又承认有时关系的双方不会同时消失,如知识的对象,这里又表现的如同唯物主义。
同时又认为所有关系都是对立的。
“性质”如亚里士多德所说是“决定某一事物如此这般的原因”则所有性质都是属差了,某一性质如果不是某一属的属差,则必然存在一个属是由该性质作为属差划分的。
从这方面说属于属差的关系是什么样的呢?谁决定谁呢?亚里士多德将性质分为“状况”和“习性”,并指出“状况”是难以改变的,“习性”是易于改变的,这存粹是语言导致的。
天生的能力是属于“状况”还是“习性”呢,还是单独分类呢,在对感受的性质方面又陷入了矛盾,认为味觉是由人产生的,而颜色则是客观存在的。
性质具有相反者,如果和性质的定义联系起来,是不是意味着事物内部存在对立呢,毕竟两个相反的性质是归于一个属的。
也是存在于一个事物上的。
“性质”和“关系”的问题同样描述的相当混乱,这种混乱源于对关系的定义(几乎就是没定义,相当于约定成俗的语言习惯)。
“对立”不属于范畴,这里也没有给出定义,只是罗列了四种能称之为对立的情况。
第一种对立是关系的对立,一种关系的两端的事物是对立的。
这是一种属与属之间的对立(在某些情况下是属差作为属与属发生关系)。
第二种对立是相反的事物,但这两种相反的事物在亚里士多德这里彼此却不是对方的对立物。
这是建立与语言述说上的。
本质上黑是白的黑,白也是黑的白,不如此黑和白就不会是相反的。
缺乏和具有实际上是一种属差与属差的对立。
一个属差划分一个属的同时,实际也创造了一个相反的属差。
肯定命题与否定命题,命题的
存在是有前提的,必须与实际相符。
“在先”的前四种意义较为容易,亚里士多德对“在先”的第五种意义的论述实际上已经指出事物的外在表现必有其内在成因。
后面的“同时”“运动”“所有”没有什么好说的。
综上所说亚里士多德对范畴的定义均来自于语言,因此某些范畴实际上没有确切的定义,使其之产生了种种矛盾,理解也非常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