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规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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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基本规律在诗歌审美特征中的体现

三大基本规律在诗歌审美特征中的体现

三大基本规律在诗歌审美特征中的体现摘要:物我交融转化律、博而能一综合律、法而无法通变律是写作学的三大基本规律,它们是任何写作实践都不可回避和违背的。

诗歌写作是无数写作实践中的一种,因而,三大规律在诗歌的审美特征中有广泛的运用和体现。

关键词:物我交融转化律;博而能一综合律;法而无法通变律;诗歌的审美特征写作学有三大基本规律,它们分别是:物我交融转化律、博而能一综合律、法而无法通变律。

然而诗歌是一种抽象、是一种形象化概括而成的“纯形式”、是写作学最为特殊的部分,那么它的审美特征是不是也符合写作学的三大基本规律呢?下面笔者就对这个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

一、物我交融转化律与主情艺术“物我交融转化律是指物我交融之后,转化为文章的必然过程。

所谓‘物我交融’,是指写作客体与写作主体的相互作用与有机融合。

所谓‘转化’则是指经过物我交融,一个非物又非我的新的第三者的诞生,亦即‘物’与‘我’和二为一,构成了文章。

”①1.诗歌是一种高度概括地歌唱生活、抒发感情的文学体裁,是一种主情的艺术。

纵观整个历史,我们便知道,诗要言志,但它不会抽象的抒情言志,而总是借助一定的客观的东西,也就是意象,来表情达意。

诗歌的表现手法基本上有托物言志、借景抒情、虚实相生等,然而无论哪种表现手法都是将客观的事物与主观的情感相结合。

一方面,诗人对客观事物进行加工改造,逐渐使事物带上感情色彩,使事物被自己的主观意识所酿造;另一方面,诗人将自己的思想、感情、理想、愿望、情操等内在因素寄寓到客体上,使写作客体在一定意义上成为自己的化身,也就是写作学上说的主体客体化与客体主体化。

这样,写作客体与写作主体相互作用、有机融合,便成了诗。

王国维在《文学小言》中指出:“文学中有二原质,曰情,曰景。

”②他在人间词乙稿序中,更加强调:“文学之事,其内足以摅己,其外足以感人者意与境二者而已,”“苟却其一,不足以文学。

” ③由此便可知,情与景、意与境、物与我是紧密结合、相互交融在一起的。

结合日常生活中的审美案例谈谈对审美心理变化规律的理解

结合日常生活中的审美案例谈谈对审美心理变化规律的理解

结合日常生活中的审美案例谈谈对审美心理变化规律的理解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美丑并不是一个绝对的定论,其变化并不是人们主观意识或经验意识的简单反映,而是有一定规律可循的。

这种规律一般被称为审美心理变化规律。

美丑和形式美这两种美在本质上可以归结为一种审美心理关系。

形式美是指事物外在形式与内在形式这两种形式和事物内部内在结构这两种状态之间矛盾统一和相互依存的关系。

美感只是一种客观形式而已,与其内在的实质和性质并无直接关系。

但是当这种形式被人们普遍接受之后,其形式美就成为一种外在形式而得到普遍应用后,就会形成审美心理关系了,并且这种关系会随着社会经济条件、审美观念和时代文化不断发展而变化着。

举个例子来说吧,当代艺术家创作的《万泉河水清又清》就是一件很好地体现这一规律发展变化的艺术品。

一、审美心理有两个最基本的规律首先,审美活动是有规律性的,我们在进行审美活动时,必然受到审美心理的影响。

美丑也是这种影响的表现形式之一。

其次,审美活动作为一种心理现象,必须有一定的内在规律性的,这种规律性从事物的外部表现出来。

从这一点上说,审美活动和心理现象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这也就要求我们在进行审美活动时,一定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艺术准备。

具体而言,就是人们在审美活动中所要表现的内容、形式、方法和心理等方面以及审美心理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和结果是否符合一定实际和规律等。

当人们经过审美活动所表现出来的内容、形式、方法和心理等方面并不满足时,这种心理活动就会发生一些变化,这种变化有可能就成了审美心理发展中不可逆转和不可逆的过程,并通过一定途径和方法进行反映和表达。

所以说,审美心理的演变和发展过程不一定能一成不变地按照一定理论程序进行着,但有一定规律可循的。

二、美丑是统一的在人们的审美心理过程中,“美丑”是统一的。

在我们的审美心理活动中,美既有丑的一面,也有美的一面。

丑是美的一种形式;美是丑的一种变化。

美作为人们的一种主观需要,有了美就会产生美感;丑作为人类的一种主观需要,也有了丑就会产生美。

马克思的美学思想

马克思的美学思想

2、这段著名的论述是马克思美感发生论 的集中表述。它十分明确而深刻地论证了人 的感觉(包括对美的感觉)如何在主客体的相 互作用中发生发展。
由于人有“自由自觉的本性”,即人有意 识和自我意识,所以人与外界可以建立这种 主体——对象关系。
3、从客体方面而言,它并不是与人无涉的纯
客观的存在物,那些未与人发生联系的东西不是 客体,也不是对象。对象的本质规定性也只是与 人的本质力量——主体能力的某一方面相联系, 所以眼睛的对象不同于耳朵的对象,因而,对象 也便成了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证,人的对象越丰富, 他的本质力量也就越丰富。
第三、共产主义也是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最高 发展。它是完成了的自然主义,是人与自然之间矛盾 的解决,是它们的和谐与合一。同时共产主义也是完 成了的人道主义,是人与人之间矛盾的克服,是他们 的共同存在。
第四、在异化劳动中,人作为动物时才是人,而
人作为人时成为了动物。这要求人与非自由的人相区 分,成为自由的人,并成为真正的人。共产主义不仅 使人与异化劳动者的区分得以完成,而且也使人与动 物的区分得到真正的实现。因为异化劳动者是动物性 的,共产主义者才是人性的 。
马克思的美学思想
• 2.早在古希腊罗马时期,人们就已经开始讨论诸如
大自然为什么是美的,美的本质是什么这类问题。古 希腊毕达哥拉斯为美学提供了第一个范畴——和谐, 他认为,美是由一定数量关系构成的和谐。
• 3.柏拉图是第一位从抽象角度讨论美的问题的哲学 家,他直接讨论美本身是什么的问题,他认为是美的 理念构成了现实中美的事物的根本原因(牵涉理念 论)。 “美即美本身”
4、从主体角度看,任何主体都是相对于一定的 对象而言的,都是一定客体的主体。主体不是天 马行空自由翱翔的神灵,它原是客观存在的一部 分,主体所以要受客体的限制,要带上客体的色 彩,并不仅仅因为作为客观存在,它与自身的客 体本来就有一致性,而且还在于他的主体能力正

简述马克思关于美的规律的思想

简述马克思关于美的规律的思想

简述马克思关于美的规律的思想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美的规律是“人们在一定的时期和一定的生产方式下,用一定的物质材料生产一定的美的事物。

”“美的规律”是说明人类历史实践活动的过程中不断发现和创造美的法则。

也就是说,美的规律实际上是社会美感经验的法则。

社会生活本身就是内容和形式、目的和手段的统一,它必然要遵循美的规律,并且反作用于它自身。

从历史唯物主义角度看,任何美的事物都是由人的实践活动创造出来的。

因此,美感的规律也必然由人的实践活动去揭示和发现。

一切社会美,特别是艺术美都不是天赋的,而是人的社会生活实践所创造。

在社会生活实践中人们创造了各种各样的美的事物,但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又有着美的规律,因为“美的事物一旦被劳动生产力所把握,便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地发展起来。

”我国古代文论家认为,审美观念的萌芽最早产生于奴隶社会的后期,“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社会生产的需要促使原始先民创造出了他们心目中的“美”。

一切社会美感经验的法则,如崇高、优美、壮美等等,也都随之产生了。

人类的这些审美经验,从本质上讲,都是直接经验,即美感经验。

这是社会美感经验的特点,也是它的基本特征。

马克思说:“由一个现实的感性世界变成美的、诗意的感性世界,乃是创造美的感性世界的那种现实的感性活动的产物。

”“一切社会美的规律都是这样一些普遍的、客观的东西,它们不能从人的头脑中得到,只有从客观世界才能得到。

”也就是说,一切社会美感经验的法则,都是不依赖于人们的感觉经验而独立存在的,都是社会的客观内容和形式相统一。

例如:生产劳动是“人类所独有的对象性存在”,它既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前提条件,又是社会美感经验的源泉;艺术是社会生活的反映,是以审美为主要特征的精神生活的构成部分;艺术美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但又离不开生活的审美经验,它既可以直接来源于生活的美的经验,又可以从生活的美的经验中升华为艺术美的高度;真、善、美三者本身又是一个互相渗透、不可分割的整体,其中任何一个都离不开其他两个;社会美的发生不是偶然的、孤立的、没有内在联系的,而是与一定的社会生活条件密切相关。

谈谈你对马克思美的规律的理解

谈谈你对马克思美的规律的理解

谈谈你对马克思美的规律的理解
马克思美的规律是指马克思主义关于美的理论观点和原则。

马克思主义认为,美是客观存在的,它不仅是一种主观感受,更是与社会生产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客观规律。

首先,马克思主义认为美是与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关系发展相适应的。

美的产生与社会的物质生活和生产方式密切相关。

在社会生产发展的过程中,人类创造出各种物质和精神产品,这些产品中蕴含着美的元素。

美的规律是在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关系发展的基础上产生和演变的。

其次,马克思主义认为美是与阶级斗争和社会历史发展相联系的。

社会的经济基础和阶级矛盾决定了社会的意识形态和审美观念。

不同的阶级和社会群体对美的认识和追求有着不同的特点和表现形式。

美的规律是在阶级斗争和社会历史发展的背景下形成和演化的。

此外,马克思主义认为美是与人民群众的创造和享受密切相关的。

美是人民群众的精神需要和审美情趣的体现。

美的规律是在人民群众创造和享受美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的。

马克思主义强调了人民群众在艺术和文化领域中的主体地位,提倡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和审美观念。

总的来说,马克思美的规律是一种辩证唯物主义的美学观点,它认为美是客观存在的,与社会生产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

美的规律是在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关系发展、阶级斗争和社会历史发展、人民群众创造和享受美的过程中形成和演化的。

这种理解帮助我们更好地把握美的本质和特点,促进美的创造和传播,推动社会文化的发展和进步。

对建筑艺术审美特征的探讨

对建筑艺术审美特征的探讨

对建筑艺术审美特征的探讨摘要:建筑的美是在特定功能条件下的结构形式或结构构件给予建筑以表现力的艺术外观。

在某些建筑中,审美因素甚至起着决定性作用。

因此,在今后的建筑设计中,必须运用审美的眼去光去解读,以为社会提供精彩的居住建筑和高品位的艺术环境。

关键词:建筑艺术审美规律审美特征建筑以其丰富的表现语言,深刻地反映着当时当境人们的意识形态。

随着时代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建筑艺术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局面,对建筑艺术的审美活动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差别。

因此,探讨和分析建筑艺术审美特征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1、建筑艺术的审美规律建筑作为一种“美”的艺术形式,不仅要满足建筑本身的实用性功能,还要具备独特的建筑美感。

在长期的建筑实践过程中,建筑师们不断积累经验,探索出创造建筑美感的客观规律,设计出了令人赏心悦目的建筑作品。

下面从现实生活中建筑的美学现象出发,探讨了建筑艺术中的审美规律。

1.1 效法自然人类与其他生物一样本是自然的一个部分,效法自然的准绳而生存,是自人类起源之日就无法改变的客观规律。

任凭科技如何发展,尖端的科学技术、深奥的艺术形式等等被追溯到古代时期的雏形,都离不开效法自然。

人类在自然中学习和模仿,获得启示,并将方法经验用于经济、技术、文化艺术的各个领域,是各个领域得以发展的源泉。

自然的准绳好比这个世界的一种法则,从这些法则出发,在自然中获得启示,体会天地之间所蕴含的自然之美,是建筑艺术成功的必经之路。

1.2和谐有序美由秩序而生,是秩序的外在表现。

凡是美的,都是和谐的,比例合度的,美的本质在于和谐。

所谓“和谐”,就是在遵循事物客观规律的基础上,使得具有差异性的事物之间形成统一、共存的关系,当这种“和谐”表现在建筑艺术中,建筑形式中各个相关要素以及和其他相关内容之间,就形成了“多样统一”,“对立统一”或是“变化统一”的关系。

我国古代建筑艺术中,在体现欣赏者与建筑物之间的关系时,建筑师常常把“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引入建筑整体布局之中,这实际上也是在强调和谐有序的关系。

审美递增递减律

审美递增递减律(一)
1
从文学和审美的角度来看,更具有内在的高度的是()。

A、白话诗
B、古体诗
C、现代诗
D、格律诗
正确答案:D
2
在()时期,国人对于国粹和西化的排斥态度同时存在。

A、改革开放时期
B、新生活运动时期
C、文革时期
D、五四时期
正确答案:C
3
以下错误描述人对事物的好恶的是()。

A、
很多人容易先产生好恶情绪再寻找具体理由
B、
对于某种东西的爱好更多来源于自身的自主选择
C、
好恶的原始冲动是可以被控制的
D、
最初的喜好更多地是冲动
正确答案:B
4
审美递增递减规律的意思是,对于某种东西的爱好或者逐渐递增,或者逐渐递减,不可能在不同阶段产生不同的趋向。

()
正确答案:×
5
文学作品的创作若想要展示创作的独特性,就更要强调摒弃规律与制约。

()
正确答案:×。

谈谈对审美的具体认识

谈谈对审美的具体认识审美是指人们对美的感知、认知和欣赏。

具体来说,审美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认识:1. 主观感受:审美是个人对美的主观感受和情感体验。

每个人对美的感知和认知都是主观的,受到个人的文化、教育、经验等因素的影响。

因此,审美是一个个体化的体验,不同的人对同一事物的美感受可能会有所不同。

主观感受是审美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指的是个体对美的感知、认知和情感体验。

主观感受是审美的个体化表现,受到个人的文化、教育、经验等因素的影响,因此不同的人对同一事物的美感受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主观感受的审美过程中,个体会根据自身的认知、情感和经验,对所接触到的事物进行美的评价和感知。

这种感受是由个体的主观意识和情感体验构成的,具有个体化的特征。

主观感受在审美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反映了个体对美的独特理解和感知,是审美活动中的核心部分。

由于每个人的文化背景、教育水平、情感经历等各方面的差异,不同的个体对美的主观感受会有所不同,这也是审美活动的多样性和个性化的体现。

在艺术作品的欣赏过程中,个体的主观感受对于作品的理解和评价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不同的人可能会因为自己的主观感受而对同一件作品产生不同的评价,这也是审美活动的丰富性和多样性所在。

总之,主观感受在审美活动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反映了个体对美的独特认知和情感体验,是审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个体化组成部分。

2. 客观规律:尽管审美是个人主观感受,但美的存在也有其客观规律。

美的表现形式可能因文化、时代、地域等因素而有所差异,但美的本质和美的规律是客观存在的。

这也是审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探索美的本质和规律。

客观规律是指美的存在和表现具有客观性和规律性。

尽管审美是个人主观感受,但美的存在也有其客观规律。

这意味着美并不仅仅是个体主观感受的产物,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具有普遍性和客观性的存在。

美的客观规律可以通过不同文化、时代、地域等因素的比较和分析来揭示。

尽管美的表现形式可能因环境和文化的差异而有所不同,但美的本质和规律是普遍存在的。

“美的规律”的审美之维

主体审美的规律 。由此, 关的规律 ” “ 的审 美之维是一种必要的 维度 。劳动是人 的本质 力量的 对象化 , 而人 的本质 力量是人 的创造 能
力的总和。作为与真、 善相并 列的 关, 对应的本质力量是判断力。只有找到 了人创造 关相对应 的本质 力量 ,关的规律 ” “ 才有 了真 正的
谈起。


“ 美的规律” 的内涵之争
“ 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 而人 却 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 并且懂得怎样处处 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 因此, 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 造。[( 7 ”1P ) ]9 虽然在三次大的论争中, 人们都围绕这段文字的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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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6年 第 7 期 总第 14期 5
兰 州 学 刊
La h u x e k r n z o u al
No 7 2 0 . 0 6 Ge e a . . 5 n r 1No 1 4

文学研究 ・
“ 的 规 律 ’ 审 美 之 维 美 ’ 的
尺度” 属于谁,美的规律” 内在尺度” “ 与“ 的关度” 的理解上也有所差异。 中, 美的规律” 对“ 内涵的理解形成了两种主要意见。
一 一
种观点认为, 内在尺度” “ 是人对事物的内在特征的认识
是事物本质特征论。蔡仪在< 马克思究竟怎样论美?中 = 和把握, } 体现了人的需要和目的。首先持这一观点的是朱光潜。
存在基础 。 关的规律 ” 对“ 内涵 的研 究才 能取得豁 然开朗的效果 。
【 关键词 】 关的规律 ; 内在尺度 ; 审美之 维 ; 本质 力量 ; 判断力
【 中圈分类号 】 1 1 0
[ 文献标识码 】 A

审美判断的标准是什么

审美判断的标准是什么审美判断是人们对美的感知和评价,是一种主观的认知和情感体验。

在不同的文化和历史背景下,审美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然而,总体来说,审美判断的标准主要包括客观性、和谐性、独创性和情感性等方面。

首先,客观性是审美判断的重要标准之一。

客观性指的是审美判断不仅仅是主观情感的体验,更需要有一定的客观性基础。

也就是说,审美判断需要建立在客观的美学规律和艺术规律之上,而不是纯粹个人的主观情感。

例如,在绘画艺术中,对于画面的构图、色彩的运用、线条的表现等,都需要根据客观的美学原则来进行评价,而不是纯粹凭个人喜好来判断。

其次,和谐性也是审美判断的重要标准之一。

和谐性指的是审美对象的各种要素之间的协调和统一,是审美对象整体呈现出的和谐美感。

无论是绘画、音乐、建筑还是其他艺术形式,都需要在构图、节奏、结构等方面追求和谐之美。

一个和谐的作品能够给人以愉悦的感受,而缺乏和谐的作品则会给人以不适和不满的感觉。

另外,独创性也是审美判断的重要标准之一。

独创性指的是审美对象具有独特的创造性和个性化特征。

一个优秀的艺术作品应该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和创新的艺术表现形式,而不是模仿和复制他人的作品。

独创性是艺术作品得以被人们所喜爱和推崇的重要原因之一。

最后,情感性也是审美判断的重要标准之一。

情感性是指审美对象能够唤起人们的情感共鸣和情感体验。

一个优秀的艺术作品应该能够触动人们的内心,引起人们的共鸣和情感共振。

无论是悲伤、喜悦、愤怒还是其他情感,艺术作品都应该能够通过情感的表达和传递,使观者产生情感上的共鸣。

综上所述,审美判断的标准包括客观性、和谐性、独创性和情感性等方面。

这些标准相互交织,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人们对美的感知和评价的主要依据。

当人们进行审美判断时,需要综合考量这些标准,而非片面追求某一方面的特点。

只有在多方面的综合考量下,才能做出准确、全面的审美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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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切对象在人的眼里都具有某种价值, 人就可以根据自己对自然的审美评价去进行 生产,这也就是马克恩所说“按照美的规律 来塑造物体”。

把人们对美的创造视为与人的生产相同的一种人的 活动。这种活动是区别人与动物的根本标志。它标 示出了人的固有特性,这就是“自由自觉的活动” 或“有意识的生命活动”。

这就表明美绝对不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体。 这种现象又表明,人作为审美对象的主体,并不是 天生地具有审美能力,而人的感觉、知觉、味觉、 嗅觉的能力却是天生的。人的审美能力是人类文化 的一种产物。

第三个方面是审美活动的心理障碍问题。人具有 审美能力并不意味着他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进入审美 过程。人的审美活动,除了必须具备审美能力外还 必须具备其他一些心理条件,这便是审美心境。
这一切一切,莫不与人的生命存在息息相关, 它们与人的生命活动具有各种各样的相似性,这种 相似性作为客观的存在恰恰能够被人这种有意识和 自我意识的高级物种所感受,因而自然界就不可避 免地带上了美的色彩。这便是自然界中的美的规律。

在存在着严重异化的社会中,人们无论从事什么活 动都难免带上异化的性质,唯独在艺术活动一—一 创作与接受中,人在瞬间克服了异化,感受到了自 己作为一个人的存在。
按照人的本性,劳动作为他本质力量对象化的具 体过程,是他自由自觉本性的最好确证。因此,劳 动活动本身就应该具有审美的性质,劳动的结果— —产品,作为凝聚着人的本质力量的物体,人们在 它上面可以直观到自身,因而也应是审美的对象, 而具有美的性质。
人们在某些对象中能够直观到自己的本性,这样 的对象对人来说,也就是美的事物。自然之所以是 美的,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它能够印证人的本性。



一是当人的基本需要尚未满足之前,它的高层次的 需要就不会产生。 二是不正常的心理状态对人的审美有破坏作用。 三是在心理上兴趣被集中在某一方面,而对其他事 物失去兴趣。
第三、审美规律问题
第—,这段话是论述人的本性的。马克思 是通过把人与动物相比较来确定人的本 质特征的。 第二,马克思是从“生产“的角度入手来 区别人与动物的不同的。 第三,人的生产则是摆脱了本能的直接控 制,即由意识来支配的生产,这才是真 正的生产。
第四,人的生产就不局限于任何一种固定方式,因而只 有人才具有无限的创造性。 第五,人不仅可以按照任何物种的方式进行生产,而且 他还可以按自己的本性来衡量对象,也就是说,人 可以依据自己的内在需求与本性赋予对象以价值。 这第五层意思是最重要的,它是解开“美的规律” 之谜的钥匙
审美活动是一种体验,它的本质不在于掌握外界 事物,因此,审美主体能感受到人的生命活动本身 造成的强烈快感。而且审美活动由于无目的,所以 才在最大程度上享受到心灵的自由运动,这又增加 了快感的内容与强度,于是形成美感。
第二个方面是审美能力与审美对象的对应性问题。 在马克思看来,审美能力并不是一个笼统的概念, 人的审美能力都是具体的,或者说,都是与某种特 定的审美对象相对应的。

第四、审美活动的心理特征
首先是审美过程中主体心理的能动与受动问题。 马克思把人的各种心理能力均看做一种关系,是人 与对象的关系。这种能力本身即已经是对对象的一 种占有了,是在人与对象的关系中,对象所赋予人 的。

一个对象所以成为审美的对象,一方面是人以 其能动性对它加以把握的结果,一方面也是人以其 受动性对它进行了适应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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