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所车队各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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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车队安全管理制度

环卫车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环卫车队的安全管理,确保环卫作业安全、有序、高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车队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车队队长为车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本车队的安全生产工作。

2.各班组长为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3.驾驶员、保洁员等作业人员为个人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操作规程。

三、安全教育培训1.车队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新入职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对作业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四、安全操作规程1.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2.保洁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穿戴防护用品,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车辆保养、维修、加油等作业必须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

五、安全检查1.车队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驾驶员、保洁员等作业人员每日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按照“三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原则进行整改。

六、事故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及时上报事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奖惩1.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附则1.本制度由车队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旨在加强环卫车队的安全管理,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环卫作业安全、有序、高效。

各级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共同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县环卫车队管理制度

县环卫车队管理制度

县环卫车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县环卫车队管理工作,规范车队运行,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车队组织1. 车队由车队长领导,下设司机、园林工人等多个组成员,各司机需具备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2. 车队长对车队全面负责,安排车辆日常运行,保障环卫工作的正常进行。

3. 车队下设日常办公室,负责车队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等事宜。

第三章车辆管理1. 车队应配备符合环保要求的环卫车辆,保证环卫作业效果。

2. 车队要确保车辆日常维护保养,严禁超时行驶、超载、超载和违规操作。

3. 车队要保证车辆清洁卫生,保持公共形象。

第四章人员管理1. 车队员工应服从车队统一管理,服从车队长命令,不得违抗。

2. 车队员工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调配车辆。

3. 车队员工应熟悉城市环卫工作要求,提高环卫工作技能。

第五章环卫作业1. 车队要按照环卫作业计划执行,确保环卫工作顺利进行。

2. 车队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环卫技能培训,提升环卫作业水平。

3. 车队要加强环卫作业效果评估,持续改进环卫作业质量。

第六章安全管理1. 车队要重视安全管理,加强车辆维护,确保环卫作业安全进行。

2. 车队要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保障环卫作业中突发事件的应对。

3. 车队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安全培训。

第七章环保管理1. 车队要严格执行环保政策法规,做好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

2. 车队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环保监测工作,确保环卫作业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3. 车队要积极推动环保意识,做好环保宣传教育工作。

第八章绩效考核1. 车队要根据环卫作业效果和绩效考核标准制定考核制度,建立奖惩机制。

2. 车队长要对车队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评选出优秀员工进行表彰。

3. 车队要定期组织绩效评估,确保环卫工作有序进行。

第九章突发事件处理1. 车队要及时响应突发事件处理要求,组织车辆和人员进行救援和应急处理。

2. 车队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处置流程。

环卫车队管理制度范文

环卫车队管理制度范文

环卫车队管理制度范文环卫车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环卫车队的管理工作,提高环卫车队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车队组织机构第二条环卫车队设车队长、副车队长、驾驶员等职务。

第三条车队长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车队工作,负责车队日常运营、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

并根据需要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车辆购置、修缮等建议,并负责车辆调度和维护。

第四条副车队长协助车队长工作,分管工作可以根据需要安排。

第五条驾驶员负责驾驶车辆完成环卫作业任务,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在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六条车辆购置和关键配件的更换或报废,需经车队长审批,并报请上级部门审核批准。

第七条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按照规定进行定期保养、养护,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车辆日常维护工作由驾驶员负责,包括车辆清洁、轮胎气压检查、机油更换、刹车系统检查等,以确保车辆在良好的状态下投入作业。

第四章作业管理第九条车辆作业与驾驶员的配备原则:车辆根据作业需求而定,驾驶员要拥有相关作业技能。

第十条作业计划和任务按照作业需求和环卫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由车队长签发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作业过程中需确保车辆安全、无故障,作业场地要整理好,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作业过程中,驾驶员要配合其他相关部门进行交通组织,保证作业现场的安全与通畅。

第十三条作业完成后,车辆要归队停车整理,完成统计工作,并报告车队长。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四条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车辆行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定,保证行车安全。

第十五条驾驶员在作业中要佩戴个人防护设备,并按规定使用工作工具,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六条车队长须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驾驶员熟悉相关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六章外部协调与沟通第十七条车队在作业过程中需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环卫车队管理制度

环卫车队管理制度

环卫车队管理制度环卫车队管理制度一、车队管理目标和原则1. 目标:确保环卫车队能够高效、有序地完成城市环境卫生清扫工作,提升城市环境质量。

2. 原则:科学管理、统筹协调、安全可靠、高效节约。

二、车队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1. 车队组织架构:车队长(总负责人)-> 各车队队长 -> 车队成员。

2. 职责分工:a. 车队长:总体领导、协调各车队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

b. 各车队队长:负责本车队的日常工作、组织车辆调度、管理车队人员。

c. 车队成员:负责驾驶环卫车辆,参与环境清扫工作。

三、车队管理规定1. 上班时间和考勤制度:a. 上班时间:按照工作需要,确定上班时间,要求按时到岗。

b. 考勤制度:采用刷卡考勤的方式进行考勤管理,记录上下班时间和请假等情况。

2. 车辆管理:a. 车辆维护:定期对环卫车辆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b. 燃油管理:合理调度燃油使用,确保燃油的有效利用,降低运营成本。

3. 安全管理:a. 安全培训:定期组织环卫车队成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b. 事故处理:发生事故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配合进行调查处理。

4. 工作要求:a. 完成任务:根据工作计划和目标,确保按时高效完成各项环卫工作任务。

b. 环境保护: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垃圾和污水,确保环境卫生。

5. 奖惩制度:a. 奖励措施:根据工作表现和贡献,进行奖励和表彰,提高车队成员的积极性。

b. 惩罚措施:对违反规定、失职渎职、影响工作效率的人员,给予相应的惩罚。

6. 督查和评估:a. 督查:定期对车队工作进行督查,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b. 评估:定期对车队成员进行绩效评估,鼓励优秀、提出改进建议。

四、制度执行和改进1. 执行:各车队成员要严格遵守车队管理制度,进行制度执行和工作安排。

2. 改进: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总结经验,进行制度改进和优化,以适应工作需要。

五、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本市环卫车队。

环卫所车队各项管理制度

环卫所车队各项管理制度

环卫所车队各项管理制度环卫所车队各项管理制度一、车辆管理制度1. 车辆登记制度(1) 所有车辆均须在进入环卫所车队后进行登记,建立车辆档案,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车主信息、驾驶员信息等。

(2) 车辆登记人员应对车辆进行检查,核实合格后方可登记,不合格车辆应引导车主对其进行整改。

(3) 车辆登记表应详细记录车辆在环卫所车队的使用情况和保养情况,如出车时间、出车目的、返回时间、返回目的、保养记录等。

2. 车辆维护保养制度(1) 环卫所车队应建立车辆维护保养计划,并明确责任人和具体工作内容。

(2) 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包括机油更换、滤芯更换、轮胎气压检查、制动系统检查等。

(3) 发现车辆故障或异常情况时,驾驶员应立即报告相关人员,并进行维修。

(4) 车辆维修保养记录应详细记录维修时间、维修内容、维修费用等。

3.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1) 车辆使用前,驾驶员应先进行车辆自检,确保车辆各项功能正常。

(2) 车辆使用应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安全、合理使用车辆。

(3) 驾驶员应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出车,不得擅自改变出车计划。

(4) 在重大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下,车辆使用应加强管理,确保环卫工作正常进行。

二、驾驶员管理制度1. 驾驶员考核制度(1) 环卫所车队应建立驾驶员考核制度,包括道路安全、车辆操作技能、服务态度等方面的考核。

(2) 驾驶员应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将进行培训,并重新参加考核。

2. 驾驶员安全培训制度(1) 驾驶员在进入环卫所车队后,应接受一定的安全培训。

(2) 培训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法规的学习、安全驾驶技巧的掌握、紧急情况处置等。

3. 驾驶员责任制度(1) 驾驶员应时刻保持良好的驾驶状态,不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行驶等。

(2) 驾驶员在行车中应保持文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尊重行人和其他车辆。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防火制度(1) 车队应对车辆进行防火检查,确保车辆没有火源或易燃物。

(2) 驾驶员在出车前应自检车辆,确保车辆无漏油、漏电等火灾隐患。

环卫车队管理制度

环卫车队管理制度

环卫车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环卫车队的管理,提高城市环卫工作效率,保障城市环境卫生,保护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环卫车队管理制度适用于城市环卫车队及环卫管理人员,具体包括环卫车队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管理要求及工作流程等。

第三条环卫车队应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并不断进行改进和完善。

第四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改、解释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环卫车队应当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车队领导成员,充分发挥领导的作用。

第六条环卫车队应划分工作责任,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把责任一级一级压实,形成责任链。

第七条环卫车队应按照工作流程,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对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

第八条环卫车队应当定期召开车队管理会议,研究解决环境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九条环卫车辆的管理应遵循“先预防,后维修”的原则,建立健全环卫车辆的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制度。

第十条严格执行环卫车辆的管理制度,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第十一条环卫车辆管理人员应当了解车辆的工作原理、性能和使用规程,做好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十二条环卫车队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三条管理部门应制定人员招聘、考核和奖惩制度,对环卫车队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第十四条管理部门应建立人员考核、奖励和惩罚制度,对环卫车队的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十五条管理部门应对环卫车队的工作人员进行工作能力和道德素质的考核,确保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态度。

第十六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环卫车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加强安全意识,提高环卫工作人员的安全保障能力。

第五章工作流程第十七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环卫车队的工作流程,确保环卫工作的高效、快速和规范进行。

第十八条管理部门应对环卫车队的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和制度化,确保环卫车队的工作得到高效运行。

第十九条环卫车队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操作,确保环卫工作顺利进行。

环卫车队管理规章制度书

环卫车队管理规章制度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环卫车队管理,提高环卫作业效率,确保城市环境卫生达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环卫车队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市环卫车队管理工作。

第三条环卫车队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城市环境卫生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提高环卫作业效率。

第四条环卫车队的管理工作遵循事先计划、逐步推进、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的原则。

第五条环卫车队管理应遵循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绿色施工的理念。

第二章环卫车队基本规定第六条环卫车队应配备相应数量的环卫车辆,确保环卫作业正常进行。

第七条环卫车队应定期对环卫车辆进行检修、保养,确保车辆状态良好。

第八条环卫车队应配备专业的驾驶人员,确保驾驶安全。

第九条环卫车队应配备专业的环卫作业人员,确保环卫作业质量。

第十条环卫车队应定期开展环卫车队管理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章环卫车队作业规定第十一条环卫车队应按照作业计划,合理分配作业任务。

第十二条环卫作业人员应按照作业规定,准时到岗作业。

第十三条环卫车队应定期开展环卫作业质量检查,及时纠正问题。

第十四条环卫车队应加强环卫作业现场管理,确保安全施工。

第十五条环卫车队应加强环卫作业后勤保障工作,保证环卫作业正常进行。

第四章环卫车队管理制度第十六条环卫车队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

第十七条环卫车队应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作业人员。

第十八条环卫车队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

第十九条环卫车队应加强内部监督检查,确保管理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第二十条环卫车队应建立环卫作业档案,做好作业记录。

第五章环卫车队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环卫车队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作业安全。

第二十二条环卫车队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

第二十三条环卫车队应加强安全生产巡查,及时发现问题。

第二十四条环卫车队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第二十五条环卫车队应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第六章环卫车队环境保护管理第二十六条环卫车队应加强环境保护意识,保护环境。

环卫车辆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5篇)

环卫车辆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卫车辆的安全管理,保障环卫工人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环卫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环卫车辆的安全管理应当依法、规范、科学、全面进行。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包括车辆检查、驾驶员培训、日常维护、事故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车辆检查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环卫车辆检查制度,确保环卫车辆的安全状态,车辆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车辆检查工作。

第六条车辆检查应当包括外观检查、机械检查、设备检查等内容。

第七条外观检查应当检查车辆车身的完整性,是否存在变形、裂纹、腐蚀等问题,车辆涂装是否完好。

第八条机械检查应当检查车辆的发动机、变速器、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等机械部件的工作状态,是否存在异常声音、异味等问题。

第九条设备检查应当检查车辆上的环卫设备的完好性,是否存在损坏、松动、丢失等问题。

第十条车辆检查工作应当定期进行,检查记录应当进行保存,以备查阅。

第三章驾驶员培训第十一条环卫车辆驾驶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有效驾驶证,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驾驶员培训应当包括道路交通法规、环卫车辆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知识等内容。

第十三条驾驶员培训应当有计划、有组织、有记录,培训记录应当进行保存,以备查阅。

第十四条驾驶员培训应当定期进行,引入新技术、新设备后应加强相应培训。

第四章日常维护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环卫车辆日常维护制度,定期进行车辆的日常维护工作。

第十六条日常维护应当包括车辆的清洁、润滑、充电保养等内容。

第十七条车辆的清洁应当定期进行,保持车辆外观整洁,清理车厢内部的污垢,定期进行车辆涂装维护。

第十八条车辆的润滑工作应当按照车辆制造商的要求进行,定期进行润滑剂的更换,减少机械部件的磨损。

第十九条车辆的充电保养应当按照车辆制造商的要求进行,定期检查电池的电量,充电时间和方式应当符合规定。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二十条发生事故后应当第一时间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保障人员安全。

环卫车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环卫车队安全、高效、有序地开展环卫作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1)环卫车队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职业道德,持有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和从业资格证。

(2)驾驶员必须参加定期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驾驶员上岗前需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符合驾驶要求。

2. 车辆管理(1)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良好。

(2)车辆需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安全锤、反光标志等。

(3)车辆日常维护保养由专人负责,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3. 作业管理(1)驾驶员在作业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确认车辆安全性能良好。

(2)驾驶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安全车距,不得疲劳驾驶。

(3)作业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行人、车辆注意安全。

(4)作业过程中,驾驶员应保持警惕,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4. 防火安全管理(1)驾驶员必须了解车辆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迅速采取措施。

(2)车辆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吸烟。

(3)驾驶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火情应立即停车,报警,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

5. 应急处置(1)驾驶员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流程。

(2)发生交通事故、火灾等突发事件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3)驾驶员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必须确保自身安全,不得盲目行动。

三、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2. 对因管理不善,导致事故发生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对在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中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环卫车队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环卫公司车队管理制度

环卫公司车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环卫公司车队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道路清洁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环卫公司车队管理制度适用于环卫公司全部车队管理工作。

第三条环卫公司车队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服务至上、合法合规、精益求精”的原则。

第四条环卫公司车队管理制度由公司管理部门制定,具体执行由车队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条车队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了解并遵守本制度。

第六条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检查、考核车队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七条管理部门应建立车队信息档案,详细记录车队每辆车辆的信息,包括车辆型号、使用时间、保养记录等。

第八条环卫公司车队管理应与相关部门、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协调解决问题。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九条车队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条车队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安全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车队管理部门应明确车辆使用范围和用途,严禁私自改变车辆用途。

第十二条车队管理部门应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和保养情况,合理安排车辆的维修保养计划。

第十三条车队管理部门应建立车辆事故处理制度,对车辆事故进行及时处理和记录。

第十四条车队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车队管理部门应建立车辆使用档案,详细记录车辆的使用情况和维修保养情况。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十六条管理部门应严格审核驾驶员资质,确保驾驶员具备合法驾驶证和相关证明。

第十七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八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驾驶员进行体检,确保驾驶员身体健康。

第十九条管理部门应建立驾驶员考核制度,对驾驶员的驾驶技术和服务态度进行考核。

第二十条管理部门应建立驾驶员值班制度,保证驾驶员能够按时到岗上班。

第二十一条管理部门应建立驾驶员奖惩制度,对优秀驾驶员进行奖励,对不合格驾驶员进行处罚。

第四章服务质量管理第二十二条管理部门应建立服务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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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队各项管理制度
车队制度
1、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令和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技术。

2、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工具附件无损坏丢失。

3、服从单位领导和管理员的工作安排,按时完成任务。

4、司机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行车时带齐驾驶证、行驶证和有关证件。

5、严禁酒后开车,驾驶车辆禁止吸烟,饮食、打电话和闲谈,确保行车安全。

6、不得擅自将车辆转交(借)给他人驾驶,不准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7、单位所有车辆回场后均需按单位指定车位停放,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驾驶回家和乱停乱放。

8、单位车辆统一分管领导管理安排,其它单位用车,须填写用车登记表(出车单),由分管领导签字呈主管领导批复,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交车队负责人统一派车。

9、驾驶员按要求出车,没有特殊情况途中不得任意改变去向,如用车人确因工作需要增加或改变去向,则向分管领导或车队负责人报告申请。

车辆保养检修规定
一、日常检查
(一)出车前检查
1、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水是否加足,有无渗漏现象。

2、检查照明信号、喇叭和雨刮器的工作情况。

3、检查制动装置的工作情况。

4、检查转动装置的连接和工作情况。

5、检查轮胎气压。

6、检查随车工具和附件。

7、检查其它情况。

(二)途中检查
1、在行驶中,注意各仪表、发动机和底盘各部的工作状态。

2、在不同转速下检查发动机和各仪表的工作情况。

3、检查发动机润滑油与冷却水液面的高度和有无渗透现象。

4、检查转向和制动装置的状态紧定情况。

5、检查转动轴,紧定情况。

6、检查轮胎螺帽的紧定情况和轮胎的状态。

7、检查其它情况。

(三)回场后保养规定
1、清洁车辆
2、检查风扇带和空调压缩机皮带的紧度,必要时调整。

3、检查轮胎气压,必要时充气。

4、清洁蓄电池外部,并检查极柱的连接和蓄电池的安装固定情况。

5、排除故障。

6、加添燃油、机油、冷却水并根据需要润滑有关润滑点。

7、检查整理随车工具和附件。

二、单位车辆维修规定
1、车辆维修必须经车队负责人同意报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厂维修(特殊情况除外),司机本人不得擅自去厂维修或故意做出车辆故障。

2、车辆维修根据问题的严重性,上报主要领导,如一般的常见故障,由分管领导、车队负责人或司机自己想办法解决好。

3、对车辆所更换的旧件,要随车带回本单位验证。

4、若所修车辆不是本单位的车,发现一次,由单位按规定处理。

5、对所修部件的价格需如实上报,等批后方可更换。

6、车辆维修和保养必须在单位指定的汽车维修厂进行,要确保一次性维修质量合格,避免同一故障多次进行维修。

7、行车途中如发生故障,司机应尽力排除,确实无法排除时,在保障行车安全的前提下返回单位维修;如确实需要在故障地点维修,应通过电话汇报、审批后就地维修。

8、逾龄且车况差、存在安全隐患无法修复、满足报废条件的车辆应及时报废,确保行车安全。

三、单位车辆保养规定
1、落实每日每月的车辆检查制度。

2、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或三个月要做一次二级保养,更换一次机油、机油格。

汽油格一年更换一次,空气格根据车辆行驶路面情况更换(经常行驶在灰尘大的路面上,或者因其它原因,要经常拆下来清洗)。

3、柴油车每行驶4000公里,要全车打黄油,每天出车回场后要及时排净油水分离器中的污油水。

单位车辆加油规定
1、严格控制加油数量,实事求是,节约用油。

2、每位司机如实填写好用车人、时间、地点及公里数,车辆需要加油时,及时反映给车队长,加油需车队长和司机同时签字有效。

3、每辆车加油后需做好记录,在每天出车公里记载本上填写加油时间,数量,从司机到分管领导逐级签名,再由主管领导审核,否则按规定处罚,车队负责人每周统计公里总数,核算加油情况是否与公里数相符。

4、车队长对所属车辆,在每月25日把上月加油本所加油数量情况复印一份交给主管领导。

车辆保险管理
1、单位车辆保险采用单位统一投保方式,根据保险周期,统一选择保险公司,统一签订所有车辆保险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订立的保费折扣标准与服务规范要求确定的保险公司签订具体保险协议。

2、原则上在单位确定的保险公司进行所属全部车辆的车险投保,如有特殊情况全部或部分车辆选择确定保险公司之外的其他保险公司投保车险,需上报单位批准方可实施。

车队职责与岗位责任制
一、职责
(一)车队长
1、负责车队的全面工作,带领车队的全体人员保证单位的正常用车。

2、严格执行车队管理规定,抓好全体人员的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的业务和服务观念。

3、随时掌握车队车辆情况及驾驶员的技术状况,科学合理地安排调度日常用车。

4、每日做好调度日志,对当天车辆及驾驶员的流向做好登记,以便月终总结。

5、统计好每辆车每月所使用的维修费用,和每辆车每月的作业量、里程数、用油量。

6、随时掌握各车辆的安全状态,定时或不定时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司机做好预检安全工作。

7、负责处理突发事故,负责坏车报修送厂并及时写出事故报告。

8、负责车队的考勤及工作安排,保证驾驶员正常休息。

9、配合上级做好每年车辆年审和税用的办理。

(二)司机
1、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和加强车辆保养,服从车队负责人对车辆的调度和工作安排。

2、不得擅自将车辆转借他人驾驶或作私人使用。

3、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使用车辆。

4、无出车任务时,要在车队候命,随叫随到。

5、按规定时间安全准时完成出车任务。

6、加强道德品质的学习以及单位服务意识的学习,注重自身形象。

7、司机每天按时间执行运输任务,特殊情况除外(列如驾驶员休息程度),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

请假要通过逐层批准,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否则按规定处理。

8、司机用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自觉遵守用油定额,努力降低油耗;严禁公油私用,发现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岗位责任制
1、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执行单位领导的指令,服从调配,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出车。

2、自觉遵守各项交通法规,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快捷地完成任务。

3、严格执行出车规定,严禁私自用车,未经领导批准,司机出车无论多晚一律不准将车开回家。

4、车辆有故障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安排修理,严禁开故障车辆上路。

车辆如有碰撞需立即报告领导。

6、去到他人单位进行任务时,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不得与业主发生冲突,如有意外情况,需上报领导进行协商处理。

7、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8、驾车要平稳,如遇坎坷不平的路面,需小心驾驶;如遇塞车,确定不违反交通规则和安全的情况下,才绕道行驶。

9、禁止酒后开车,服用影响驾驶安全的麻醉、兴奋等药物后,在药力尚有作用的情况下,不准驾驶车辆。

10、每车一本车辆档案,由司机填写,特殊情况下由车队负责人填写。

凡车辆维修保养,均应详细记录该车的档案以备查。

11、如接到特殊任务任务需要加班,司机须无条件接受。

车队驾驶员的学习要求
1、不定时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道路的指示以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每月不少于1-2次,每年不少于12次。

2、每月一次对车辆进行安全大检查,并传达省市交通部门最新文件和各项要求。

3、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车队组织的各项学习。

发生交通事故处罚措施
1、每次事故单位损失500以下司机负次责的按经济损失的10%罚款,同
等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20%罚款,主责的按经济损失的30%罚款,全责的按经济损失的50%罚款。

2、每次事故单位损失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司机负次责的罚款50-300元,同等责任罚款200-1000元,主责罚款200-2000元,全责罚款300-3000元。

3、每次事故单位损失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司机负次责的罚款300-1000元,同等责任罚款500-1500元,主责罚款800元-2000,全责罚款1000-3000元。

4、每次事故单位损失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司机负次责的罚款500-1500元,同等责任罚款1500-5000元,主责罚款2000-10000元,全责罚款3000-15000元。

5、每次事故单位损失50000以上,由单位上报上级部门进行处理。

6、酒后驾驶出事故的,由司机承担所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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