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保卫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医院财产安全,维护医院正常医疗、教学、科研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工作人员、保卫科及其他相关部门。
第三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安全保卫科,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安全保卫科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二)制定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三)组织开展安全保卫宣传教育,提高全院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四)负责医院内部治安管理,维护医院正常秩序;(五)负责医院消防、交通安全、食品卫生等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六)负责医院内部保卫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七)负责医院内部治安案件、事故的调查处理;(八)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医院周边治安问题;(九)完成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安全保卫工作第六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消除隐患;(二)单位负责,责任到人;(三)重点防范,兼顾全面;(四)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第七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消防安全: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疏散通道畅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全院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交通安全:加强医院内部交通管理,规范车辆停放;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院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食品卫生安全:加强食堂、餐厅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四)内部治安管理:加强医院内部治安巡逻,防范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理内部治安案件,维护医院正常秩序。
(五)重点部位保卫:加强医院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如药房、财务室、实验室等。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八条医院各部门、科室负责人对本部门、科室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
第九条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3篇)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确保医院的安全和秩序,保护患者、医务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2.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的所有科室、部门和工作人员,严格执行。
3.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由医院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各科室、部门和工作人员负有配合执行的责任。
二、医院安全保卫部门职责1. 负责制定医院的安全保卫政策和措施,落实并监督各科室、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2. 负责组织医院的安全检查、巡逻和防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3. 组织和培训医院的安全保卫人员,并定期进行安全演练;4. 协助公安机关对涉及医院安全的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5. 对医院内部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进行监督和处罚。
三、医务人员的安全保卫职责1. 遵守医院的安全保卫规定和制度,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访客进入医院的工作;2. 坚守岗位,严守职业道德,保护患者的隐私和权益;3. 发现可疑人员或情况,及时向安全保卫部门报告;4. 做好手术器械和药品的管理,防止盗窃和误用;5. 做好医疗设备的保护和维护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四、患者和访客的安全保卫注意事项1. 患者和访客必须经过门卫检查并佩戴有效的访客证件;2. 患者和访客必须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导;3. 患者和访客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物品进入医院;4. 患者和访客不得滋扰其他患者和医务人员,不得在医院内吸烟、喧哗和乱扔垃圾。
五、医院财产的安全保卫1. 医院内外的设备、物品和财产必须按规定管理、使用和保护;2. 医务人员对医疗设备、药品和器械负有管理责任,防止盗窃和损坏;3. 严禁私自占用或挪用医院的财产;4. 对于发现的设备损坏、财产丢失等问题,及时报告医院安全保卫部门。
六、违纪处分和奖励1. 对于违反医院的安全保卫规定和制度的人员,将按照医院的纪律和管理办法进行处理;2. 对于积极参与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将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
医院保卫科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医院财产的安全,维护医院正常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包括保卫科、临床科室、医技科室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医院设立保卫科,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
保卫科设科长一名,副科长若干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第四条保卫科职责:1. 制定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2. 负责医院内部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等工作;3. 调查、处理医院内部各类治安、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4. 配合公安机关侦破医院内部各类刑事案件;5. 负责医院内部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更新;6. 组织开展医院内部安全宣传教育活动;7. 负责医院内部重要物资、设备的保卫工作;8. 负责医院内部车辆、人员出入管理;9.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五条人员管理:1. 医院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2. 医院工作人员应自觉维护医院内部治安秩序,发现可疑人员或行为应及时报告保卫科;3. 医院工作人员应爱护医院财产,不得损坏、盗窃医院设施、设备。
第六条消防安全管理:1. 医院应按照国家消防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医院应定期开展消防检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3. 医院工作人员应参加消防培训,掌握消防知识和技能;4. 医院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七条交通安全管理:1. 医院应加强对内部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安全;2. 医院工作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3. 医院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八条物资设备管理:1. 医院应建立健全物资设备管理制度,确保物资设备安全;2. 医院工作人员应爱护医院物资设备,不得随意损坏、盗窃;3. 医院应定期对物资设备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九条医院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安全保卫制度范文(5篇)

医院安全保卫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医院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是医院的基本职责,所有员工都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应当依法保护医院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应当强化预防为主,警务为辅的工作机制,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医院设立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六条安全保卫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医院的安全保卫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二)指导和督促各科室和人员落实安全保卫工作;(三)组织开展安全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四)收集、统计、分析相关安全信息,提出防范措施和改进建议;(五)处理和协调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六)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七)与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等单位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
第七条安全保卫部门由一名专职安全保卫负责人和若干名安全保卫人员组成。
第八条安全保卫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和奖惩制度,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第三章巡查和巡逻第九条医院安全保卫部门应当按照制定的巡查计划,组织安全保卫人员进行巡查工作。
第十条巡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核对各科室、办公区域的门窗、门禁系统等的安全状况;(二)巡查医院周边环境,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三)检查医院重要通道、通道上的监控设备和警示标志是否齐全;(四)现场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如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停止并进行记录。
第十一条安全保卫人员应当随时保持警惕,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安全保卫部门报告,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十二条医院安全保卫部门还应当组织安全保卫人员进行巡逻工作,巡逻区域包括医院各个科室、办公区域以及停车场等。
第四章出入管理第十三条医院设立专门的门卫值班室,负责医院的出入管理工作。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工作人员、患者、患者家属及来访人员。
第三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保卫科,负责具体实施以下职责:1. 制定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计划,组织实施;2. 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3. 配合公安机关处理医院内部治安案件;4. 对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家属进行安全宣传教育;5. 建立健全医院安全保卫档案;6. 负责医院内部巡逻、值班、门卫等工作;7. 处理医院内部突发事件。
第六条各科室、部门应积极配合保卫科开展安全保卫工作,落实以下职责:1. 落实本部门安全责任制,确保本部门安全;2. 加强内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3.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4. 配合保卫科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5. 接到报警后,立即向保卫科报告。
第三章安全保卫措施第七条医院应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对进出医院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审查。
第八条医院应加强巡逻,确保医院内部安全。
夜间巡逻应由保卫科统一安排。
第九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十条医院应加强医疗设备、药品、贵重物品的管理,防止丢失、被盗。
第十一条医院应加强对实习、进修、临时工等人员的管理,建立档案,明确职责。
第十二条医院应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防止网络攻击、病毒侵入等安全事件。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三条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院安全保卫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医院工作人员及患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就诊患者及医院内部各类设施。
第三条医院安全保卫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安全保卫部,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
第五条安全保卫部职责:(一)制定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医院内部治安、消防、交通、保密等工作;(三)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医院工作人员及患者的安全意识;(四)处理医院内部各类突发事件;(五)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医院内部各类案件;(六)负责医院内部安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七)完成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安全保卫工作内容第六条治安管理:(一)加强医院内部治安巡逻,维护医院内部治安秩序;(二)严格门卫制度,确保医院内部人员、车辆出入安全;(三)加强对医院内部重点部位、重要物品的保卫工作;(四)及时处理医院内部各类治安事件。
第七条消防管理:(一)建立健全医院消防安全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二)配备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三)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医院工作人员及患者的消防安全意识;(四)加强对医院内部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第八条交通管理:(一)加强医院内部交通管理,确保交通秩序井然;(二)加强对医院内部停车场的管理,确保车辆停放有序;(三)定期对医院内部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
第九条保密管理:(一)加强医院内部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安全;(二)建立健全医院保密制度,加强保密宣传教育;(三)定期对医院内部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条医院安全保卫部负责组织医院工作人员及患者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与培训内容包括:(一)安全知识普及;(二)消防知识培训;(三)应急处理能力培训;(四)医院内部各项安全制度培训。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医院人员、财产和环境的安全,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保障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所有人员,包括医务人员、行政人员、患者及家属和其他访客。
第三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目标是:保障医院内部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防止和遏制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四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原则是: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全面、协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五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医院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安全检查和应急处理等。
第二章医院安全保卫组织机构第六条医院设立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七条安全保卫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全院员工的安全意识。
3. 组织并实施医院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负责医院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和追踪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5. 协调医院内外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保障医院的安全。
第八条安全保卫部门的职责划分如下:1. 安全保卫部门设立部门长、副部长、主任助理等职位,具体职责由部门长决定。
2.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医院的安全保卫制度和规章制度。
3.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院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制定医院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5.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对医院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和追踪分析工作,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第九条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
第十条医院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全院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详细的安全保卫工作档案,包括有关配备安防设备、制定应急预案和人员培训情况等。
第十二条医院应制定和完善保密制度,严格控制敏感信息的流动和使用。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安全管理,保障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医院正常诊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医院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
2. 安全保卫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安全保卫措施落实情况。
三、安全防范措施1. 人员出入管理(1)医院大门设有门卫,对出入人员进行身份验证,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2)患者及家属进入医院,需持有效证件,接受门卫检查。
(3)医院工作人员凭工作证出入,外来人员需凭邀请函或通行证出入。
2. 医院内部安全管理(1)加强医院内部巡逻,确保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和贵重物品的安全。
(2)加强医院内部消防设施、安全通道、应急照明等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定期对医院内部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医疗设备安全管理(1)加强对医疗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
(2)严格执行医疗设备操作规程,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4. 患者安全管理(1)加强患者管理,确保患者人身安全。
(2)加强对患者家属的宣传教育,提高患者家属的安全意识。
(3)加强医院内部医疗废物、药品等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四、安全教育培训1.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医院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医院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保卫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一、人员保护(一)人员分类:在院人员包括医院员工、医学学员、患者、来访者等均应得到保护。
(二)责任1.员工: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同时有责任和义务保护患者在医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患者陪同人员:急诊、门诊或住院患者的陪同人员对患者负有监护和保护的责任。
3.总务部:通过人防、物防、技防和宣教等措施,落实人员的保护。
(三)人员伤害的应急处理:发生意外突发事件时,员工应立即向消控中心报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保安人员在5 分钟内到达现场。
详见《暴力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预案》。
二、财产保护(一)范围:医院的公共设施、设备及医院员工、医学学员、患者、来访者的财物,均应得到保护。
(二)责任: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财产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落实部门财产保护的相关措施。
(三)医院采取保护措施以防财物被盗、被损坏。
1.视屏监控系统对人员流动量大、重点区域及容易发生财物失窃和遗失的区域进行24 小时监控。
2.夜间非工作场所,夜间无人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人员进入。
3.保安巡查人员,落实夜间巡查打更制度,清理、盘查可疑人员。
4.门、急诊和住院患者的财物,提示患者家属妥善保管。
参见《患者财物保护安全管理制度》。
(四)两抢一盗管理:医院在门急诊、病区、电梯间张贴温馨提示,提醒就医患者及其家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
(五)在门、急诊人流密集处,重点部位加装实时视频监控,加强执勤保安的现场秩序维护和巡视。
(六)加强入院宣教,告知贵重物品不宜带入病房,如确须院方临时保管的,由病房护士长负责办理临时保管手续。
(七)执行办公室、更衣室等区域的门锁闭制度,控制闲杂人员进入。
(八)对医院职工加强安全防范培训,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九)对保安进行岗位培训,提高岗位责任心,使其认真履行本职工作。
(十)与管辖区的派出所建立警务室,加强对医院治安案件的及时处置。
三、治安巡查(一)巡逻人员1.在岗巡查时,要忠于职守、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各负其责做好本职工作。
2.必须熟知本院区域内的各部门情况及各类设备、各种特殊物品等重要部位的情况,并按要求巡查,重点部位重点巡护。
3.熟悉须巡查的区域和部位情况,并根据易发案件特点,执行既定的时间、线路和守候地点。
做到:勤巡查、勤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认真填写《保安部巡查记录本》。
4.坚持昼夜24 小时治安巡查管理。
要求值班队员白天正常巡查各病房科室不少于3 次;晚间巡查须戴头盔、携带警棍,重点巡查各重点要害部位、复杂场所不少于4 次;做到按时巡查,保证不漏查,闻到异味或听到异声,需立即查明情况并报告。
(二)巡查要求1.巡查期间,对可疑人员要认真盘查,发现违法犯罪分子以及扰乱医院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要奋力控制和制止,情节严重的报110处理。
2.巡查时发现火情,应立即组织扑灭,并迅速报警,组织撤离,保护现场。
3.遇有重大事件时,要有治安管理办公室组织保安人员进行全院治安巡查,确保院内治安,严禁患者及家属在院内花坛、栏杆等处晾晒衣物。
(三)岗位职责1.门岗保安(1)对进出不同人员进行身份辨别,盘查闲杂、可疑人员,控制商贩、乞讨人员的进入。
(2)控制着病员服和医院腕带患者外出。
(3)掌握婴幼儿失窃和患者走失大门口立即启动盘查机制的处置流程。
(4)凭出门证控制大型物资外出。
(5)控制吸烟者进入院内禁地。
2.室外固定岗保安(1)维持好本区域的治安安全(对事件先期进行劝解、制止)、交通安全(确保车辆畅通和停车有序、解释工作)。
(2)为患者、来访者提供路线指引、上下车帮扶等可及性的便利服务。
(3)及时制止院内的吸烟行为,劝至吸烟区。
3.室内固定岗保安(1)维护好本区域内正常的诊疗秩序,温馨提示患者和来访者看护好随身物品,防止失窃或遗失。
(2)对突发的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治安警情和突发火情应先期处置和控制,并及时做好汇报。
(3)清理、盘查本区域内的闲杂、可疑人员。
(4)检查本区域内的消防、监控、门禁等设施设备,确保外观和功能完好。
(5)严格控制本区域内的吸烟行为,清理烟蒂。
4.巡逻岗保安(1)严格执行《保安巡逻制度》。
(2)巡逻检查区域内的消防设施、监控设备、门禁设施及疏散通道畅通。
(3)随时接听的应急指挥,确保就近的巡逻人员2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做好医院夜间封闭区域开锁门的时间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严格控制本区域内的吸烟行为,清理烟蒂。
5.地下车库保安(1)疏导车辆停放有序,禁止乱停、乱放,堵塞出入口。
(2)巡视地下车库及地下公共设施的安全,盘查、清理可疑人员。
(3)对车库内突发的治安警情、交通事故和火情应先期处置和控制,并及时汇报。
(4)坚决制止车库内的吸烟行为。
6.突发事件处置小组(1)熟知医院各种突发事件的紧急呼叫代码及处置流程,负责火灾、职场暴力、婴幼儿失窃、患者走失、危化品泄漏、公共卫生事件等事件的应急处置。
(2)确保5 分钟内集结并到达现场,维护秩序和控制局势,保护医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配合财务部做好院内现金的紧急护送和押运。
(4)随时做好医院安排的临时性安保工作。
四、保安人员管理(一)物业公司协助负责医院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治安管理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
(二)保安人员要求1.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定期接受岗位培训教育。
学习掌握岗位职责要求、业务技能和工作程序。
2.服从领导工作分配和指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障医院安全工作。
3.提高工作责任心,全力保护员工、医学学员、患者、来访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4.熟悉医院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理流程,果断处理岗位发生的问题,发现可疑人员和异常情况要礼貌进行盘查和监控。
遇火警或其他突发事件必须全力投入现场抢救和保卫工作。
5.保安员上岗期间必须规定统一着装,着装佩戴要整洁。
6.上岗期间保持举止文明,严禁酒后上岗。
礼貌用语,认真回答问题以及家属和来访者的询问,必要时主动给予帮助。
7.严格遵守医院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作息时间,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替换班;遵守医院控烟规定;当值时间严禁打闹。
五、医院视频监控管理(一)视频监控室值班管理1.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及高度责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况,增强安全观念,善于发现问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2.负责24 小时监控闭路电视、防盗报警信号,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务部值班人员报告。
3.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机器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可疑情况交接记录清楚。
4.在值班室时对所观察到的非正常情况、可疑人员,应详细记录,并视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采取必要的措施。
5.要对视频监控录像内所发生的事故及其他紧急情况进行记录。
6.监控室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任何人不准在监控中心会客聊天。
监控中心的值班人员不准离开监控室。
(二)监控查看管理1.由医院总务部治安管理办公室消防监控室人员负责监控室的管理工作。
2.监控人员不定期于每班两次频率检查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向总务部治安管理办公室汇报。
3.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4.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
5.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
保持图像信息画面清晰,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6.负责监控室的卫生清洁,保持室内干燥,设备、布线排列整齐。
7.严禁非监控室人员进入监控室。
(三)影像资料保存、使用登记1.监控系统图像实行自动保存。
外来单位人员查看监控图像需经总务部治安管理办公室批准,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看记录表,对图像信息的调取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2.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3.任何人不得擅自删除、修改监控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4.任何人不得干扰、妨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5.非监控室人员严禁进入监控室。
因工作需要调阅监控找资料的需经医院总务部治安管理办公室批准,并做好记录。
(四)安全保密1.监控室工作人员使用数字硬盘录像机后,要及时主动设置密码。
2.严禁将数字硬盘录像机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3.未经审批,非值班人员严禁使用操作数字硬盘录像机系统及相关设备。
4.任何人不得擅自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5.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任何内容。
(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监控室内突发停电或监控系统故障,监控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监控人员应立即上报,并及时通知维保人员进行修理,排除故障,告知值班保卫人员加强医院内安全巡检 2.如发现外人强制入侵,应立即上报,并组织值班保卫人员到现场阻止,问询入侵原因,做相关记录,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通知公安机关。
3.报告机制:发现异常情况或可疑人物立即通知总务部治安管理办公室值班人员或拨打现场科室电话现场查看、确认为异常情况,立即报告总务部治安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同时启动暴力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流程。
(六)系统运行安全保障1.维保人员要定期(每周)对数字硬盘录像设备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应及时清除;清除不了的,要立即上报。
未经允许,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或光盘。
2.每季度定期检察监测系统线路和设备,超出服务期限的设备要及时更换。
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
严禁带零食进入监控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六、治安管理培训(一)每年开展全院性治安安全防盗防抢、财产及人身安全的培训。
(二)治安培训必须全员参加,由总务部治安管理办公室负责实施培训工作。
(三)总务部治安管理办公室对全院保安人员,定期开展安全培训,牢固树立安全忧患意识。
(四)定期聘请公安机关民警对医院保卫处员工及安保人员开展专业知识理论培训。
重点加强门、急诊保安人员的岗位培训,掌握发生治安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由病区责任护士落实对住院患者及家属对防盗防抢,保护财产及人身安全的防范意识的培训宣教工作。